工程质量检测制度.doc

合集下载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一、制度内容1.检测范围:明确包含哪些工程项目和设备需要进行检测,如建筑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等。

2.检测方法:明确采用哪些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检测,如非破坏检测、物理性能检测、化学分析检测等。

3.检测标准:明确使用的国家、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以确定工程质量的合格标准。

4.检测责任: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检测职责和责任划分,确保检测工作的得以有效进行。

5.检测过程:明确检测的流程和步骤,包括样品采集、送样、检测、数据分析等环节。

6.检测报告:明确检测结果的报告形式和内容要求,以及报告的归档、保存要求等。

二、实施流程1.检测计划编制: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和工期安排,制定工程质量检测计划,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人员等。

2.检测前准备:确保检测所需的设备、试剂、人员等各项准备工作就绪。

3.样品采集:按照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样品采集,保证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样品送检:按照规定的程序将采集的样品送到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5.检测分析:检测机构完成样品的检测和数据分析,输出检测结果。

6.结果评定:根据检测结果和相应的标准进行合格与否的评定。

7.报告编制:检测机构编制检测报告,包括检测结果、分析数据、评定意见等。

8.报告审查:相关部门对检测报告进行审查,确保结果准确和合规。

9.报告反馈:将检测报告反馈给工程项目相关方,并进行必要的整改和验收措施。

三、管理要点1.组织建设:建立专门的质量检测组织,明确人员的编制、职责和权责,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监督检查: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检测结果的客观性。

3.信息化管理: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检测数据的管理系统,方便对检测结果的查询、分析和比对。

4.标准规范:制定并更新相关的标准和规范,以适应工程建设的新要求和新变化。

5.经验总结: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测经验的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

工程质量考核 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考核 检查制度

工程质量考核检查制度一、目的和依据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和减少工程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以及维修工程等。

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都应遵守本制度。

三、组织机构公司应设立专门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质量考核与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

同时,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质量检查员,负责日常的质量监督工作。

四、检查内容工程质量检查应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材料质量:检查进场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

2. 施工质量:监督施工过程中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 工艺标准:确保施工工艺遵循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

4. 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5. 环境保护:监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五、检查方式1. 自检:施工单位应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进行自检,并做好记录。

2. 互检:相关工序之间应进行互检,以确保交接环节的质量。

3. 专检: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指导。

六、考核办法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定期考核两种方式。

日常考核主要针对施工现场的日常管理,定期考核则是对整个项目的阶段性总结。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施工单位和人员绩效的重要依据。

七、奖惩机制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查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处罚。

八、信息反馈和改进质量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检查结果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并提出改进建议。

各参建单位应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制度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维护建设工程质量。

第四条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工作,加强对检测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第五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具有法定资质,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人员。

第六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与被检测单位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得受被检测单位的影响。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八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检验、校准,并做好设备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检测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保障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第三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资格,熟悉检测标准和规程。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守检测业务秘密,不得泄露检测结果。

第十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遵循客观真实原则,不得随意篡改检测记录和结果。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应及时向检测机构和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检测情况,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四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流程第十六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制定合理的检测计划和方案。

第十八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采用先进的检测技术和设备,确保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应对检测结果进行解读和分析,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汇报。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3篇)

第1篇一、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概述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个阶段进行检验、评定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其目的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1. 进货检验制度建筑工程中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进行现场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资料核对、外观及数量核查、品质检查、抽样送检等。

现场材料员负责验收,项目部经理或项目主管工程师组织复验。

大宗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验收后,必须工程项目经理及质检员在收货单及入库单上进行签认。

涉及安全、功能的有关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进行复验。

2. 施工过程检验制度施工过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工序检验、分项工程检验和分部工程检验。

工序检验是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工序进行检验,确保工序质量;分项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项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项工程质量;分部工程检验是对完成后的分部工程进行检验,确保分部工程质量。

3.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隐蔽工程是指施工过程中不易检查的部位,如地下管线、电缆沟等。

隐蔽工程检验制度要求施工单位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

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并重新验收。

4. 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要求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及一个单元,都必须经过三检,即自检、互检和专检。

三检合格后,由承包人凭上序工程《水利水电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和《工序质量评定表》向监理申办开工(仓)签证。

监理机构进行抽检评定等级,上道工序及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及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5. 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工程质量缺陷处理制度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和一般问题,应随时通知承包人及时改正,做好记录并及时记入监理日志。

情节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局部工程暂停指令》。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3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范文一、概述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为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目的1. 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2. 提高工程质量控制和管理水平;3. 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4. 保证工程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查工作。

四、职责与权限1. 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并实施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进行监督和指导;3. 参建单位负责按要求配合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4. 质监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并提出整改意见。

五、工程质量检查内容1. 开工前质量准备工作的检查、验收;2. 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检查;3. 施工完成后的质量验收检查;4. 工程质量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六、工程质量检查程序1. 工程质量检查应由专门指定的质量检查组进行,检查组应由项目负责人、监理人员、技术专家等组成;2. 检查组应按照计划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前应提前通知相关单位准备好相关材料和记录;3.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4. 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项目负责人和相关单位,并按照需要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5. 经过整改的问题应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七、工程质量检查结果处理1. 检查结果应按照《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2. 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应及时停工整改,并责令相关责任人进行深入调查;3. 对于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做好赔偿工作。

八、工程质量检查的记录与报告1. 工程质量检查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等;2. 检查结果应及时汇总,形成检查报告,并上报项目负责人和有关单位;3. 检查报告应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检查范围、检查结果等内容,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所有参与方必须严格遵守。

二、质量检测试验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通过科学的检测试验手段,对工程材料、构件和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

2. 原则:坚持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质量检测试验小组,负责制定检测计划、组织实施检测工作、分析检测结果、提出改进措施。

2. 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完成检测任务。

四、检测试验的范围和内容1. 范围:包括原材料检测、施工过程控制、成品及半成品检测等。

2.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力学性能、结构尺寸、安装质量等方面。

五、检测试验的方法和程序1. 方法:采用国家或行业认可的标准检测方法,必要时可采用先进的非标准方法。

2. 程序:明确检测试验的流程,包括样品的采集、运输、存储、检测、数据处理和报告出具等环节。

六、结果处理和记录1. 结果处理: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严格分析,对于不合格的项目,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整改措施。

2. 记录:详细记录检测试验的过程和结果,所有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可追溯。

七、质量控制与监督1. 质量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定期对检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

2. 监督:接受第三方或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八、培训与考核1. 培训:定期对质量检测试验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2. 考核:通过理论和实践考核,评价检测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修订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和管理,促进工程素质的提升,特制定本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进行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验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本制度,加强工程质量检验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验和管理,应该遵循“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状况,确保尽职尽责。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验第五条工程质量检验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以及运营维护的全过程进行质量评估和监控的活动。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验应该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等。

第七条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应该进行相应的质量检验,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和验收阶段等。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验应该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验结果真实可靠。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该按照国家要求进行检测,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并由公司工程质量管理部门审查确认。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应该及时进行通报,对不合格的部分应该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质量的达标。

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验结果应该进行档案保留,作为未来工程质量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工程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工程质量管理机构、管理流程、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管理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和经验,能够有效开展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管理流程应该清晰明确,包括工程质量检验、质量问题反馈、整改措施落实等环节。

第十五条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健全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监督制度、质量检查制度等。

第十六条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管理人员应该认真执行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完整版)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完整版)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完整版)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是指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符合要求,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法进行质量检测的制度。

该制度主要针对以下几个方面:质量检测组织机构的设置、质量检测的内容和方法、质量检测的责任和承担、质量检测的记录和报告等。

本文将逐一展开介绍,并对其重要性进行分析。

首先,质量检测组织机构的设置。

为了保证质量检测工作的高效进行,需要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工程质量检测。

该机构应该由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同时,还需要明确各个检测岗位的职责划分,确保每个岗位都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内容。

其次,质量检测的内容和方法。

质量检测的内容应包括各个工程环节的质量要求,涉及到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多个方面。

具体的检测方法可以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检测、实验室检测等多种方式,能够覆盖到工程质量的各个方面。

再次,质量检测的责任和承担。

在质量检测中,需要明确各个参与方的责任和承担。

施工单位应承担主要的质量检测责任,确保工程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监理单位则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检测结果进行审核和确认,确保其合规性。

此外,业主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积极参与和协助质量检测工作的开展。

最后,质量检测的记录和报告。

质量检测的过程中需要详细记录每一步的操作和结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同时,还需要编制质量检测报告,将检测结果进行整理和总结,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和建议。

这样可以为工程项目的后续阶段提供有力的依据和参考。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它可以及时发现工程质量的问题和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从而有效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

其次,它可以提高施工单位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感,促使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合规性。

最后,它可以为工程项目的验收提供有力的依据,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移交。

总之,工程质量检测制度是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通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规范的检测方法,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质量问题,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5篇)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1、项目部由主管领导组织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

施工队主管领导主持,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每半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

检查后及时通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达到提高全员质量意识。

2、凡对施工过程的路基基底处理,各类基坑、基础工程、隧道围岩地质,衬砌、回填和塌方处理,各类工程钢筋布置,防水隐蔽工程,均应经现场监理检查并签证方可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3、凡需进行隐蔽的工程,未经监理检查自行隐蔽者,应揭盖重新补验,造成的损失自行负责。

4、隐蔽检查应及时,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自检合格后,填写检查证,备齐有关资料,提前通知现场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办理签证手续。

经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封闭。

5、检查中发现地质变化与设计不符,本级不能处理者,应及时上报有关单位或设计单位。

6、检查工作,除按工程检查证规定的项目逐项检查外,还应查看图纸,并对其位置,高程和施工尺寸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应记入施工日志。

7、隐蔽工程检查证,铁路工程按照铁道部例行程序进行表内的内容检查,其他工程按行业或业主规定表格内容进行。

8、隐蔽工程检查证应用钢笔,使用蓝黑墨水或碳素墨水填写。

字迹工整,数据准确,一式不得少于三份,分别进行整理归档存放。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2)是指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经济、实用等要求而设立的一套检查、监督、评审等程序和要求。

工程质量检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检查程序:确定质量检查的时间节点、检查的内容和范围,以及检查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2. 检查标准: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要求,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项目自身的技术要求等。

3. 检查责任人:确定质量检查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4. 检查工具和设备:确定适用于工程质量检查的工具、设备和仪器,并确保其准确度和有效性。

5. 检查文件和记录:制定并管理质量检查的相关文件和记录,包括检查表格、报告、照片等。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一、总则为确保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提高建筑产品的质量和降低质量成本,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工作。

二、检测机构和人员1. 检测机构(1)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设立质量检测部门,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测工作。

(2)检测部门应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和条件,包括专业人员、检测仪器设备等。

(3)检测部门应建立健全质量检测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2. 检测人员(1)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2)检测人员应保持职业操守,不得泄露检测数据和信息。

三、检测内容1. 施工材料(1)检测施工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包括水泥、砂、石子、钢筋等。

(2)检测施工所用构配件的质量,包括门窗、幕墙、钢结构等。

2. 施工过程(1)检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工序,如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屋面施工等。

(2)检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位,如桩基、地下室、楼层板等。

3. 施工设备(1)检测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确保其安全性能和施工效果。

(2)检测施工所用的工器具,确保其符合施工要求。

四、检测程序1. 自检(1)施工人员应在施工过程中对所施工的工序和部位进行自检。

(2)自检合格的工序和部位,应填写自检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确认。

2. 复检(1)施工班组长应对自检合格的工序和部位进行复检。

(2)复检合格的工序和部位,应填写复检记录,并由班组长签字确认。

3. 三检(1)施工项目质检员应对复检合格的工序和部位进行三检。

(2)三检合格的工序和部位,应填写三检记录,并由质检员签字确认。

4. 检测报告(1)检测部门应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

(2)检测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五、检测结果处理1. 合格的工序和部位(1)合格的工序和部位,可继续进行下道工序和部位的施工。

(2)合格的工序和部位,应纳入工程质量验收范围。

2. 不合格的工序和部位(1)对不合格的工序和部位,应查明原因,采取措施,重新施工。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4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4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本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责任。

监理人员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记,指明质量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验。

对较严重的质量问题或已形成隐患的问题,应由监理工程师正式发出“不合格工程通知”,通知施工单位,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做出整改,克服缺陷后通知监理工程师复验签认。

如所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已构成工程事故时,应按规定办理。

1.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2.如检查结果不合格,或检查所填内容与实际不符,监理工程师有权不予签证,并将意见记入监理日记内,待改正并重验合格后才能签证,同时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3.特殊设计的或者与原设计图变更较大的隐蔽工程,在通知监理单位的同时,还应通知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工地代表参加,与监理人员共同检查签证。

4.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与责任。

5.监理人员在检查工程中发现一般的质量问题,应随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改正,并作好记录。

检验不合格时可发出“不合格项目通知”,并限期改正。

6.如施工单位不及时改正,情节较严重的,监理工程师可在报请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发出《工程部分暂停指令》,指令部分工程、单项工程或全部工程暂停施工。

待施工单位改正后,报业主进行复验,合格后发出《复工指令》。

7.监理工程师需要施工单位执行的事项,除口头通知外,可使用“监理通知”,催促施工单位执行。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1.工程中如发生事故,应严格按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调查事故原因(包括勘察现场、调查访问、资质部门技术鉴定)、认定原因、总结教训。

2.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同时填写事故报告单。

施工单位必须用电话或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对重大的质量事故和工伤事故,应立即上报建设单位。

3.对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报请____质检或安全部门共同作出处理意见。

4.凡对工程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处理结果未经业主同意的,对事故部分及受事故影响的部分工程应视为不合格,不予验收,并按相关规定决定做出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范本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第三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等各方应当依法履行质量检测义务,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

第六条检测机构资质申请应当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章程、检测设备清单、检测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等。

第七条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资质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颁发资质证书,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资质复审,确保检测设备、检测人员等符合资质要求。

第三章检测活动管理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当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进度,编制检测方案,并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备案。

第十条检测机构在进行检测活动时,应当遵守检测规程和标准,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准确。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当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检测活动的监督,确保检测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要求。

第四章检测结果运用第十三条检测结果是评价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各方应当严格按照检测结果进行施工、监理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伪造检测数据和报告。

第十五条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复测。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检测机构提供虚假检测数据或者报告的,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实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实测质量检查制度

工程实测质量检查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程项目从设计、材料选择、施工到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都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通过实测检验来评估和保证最终工程的质量。

适用范围覆盖所有参与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相关方。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查小组,负责制定和执行质量检查计划。

2. 施工单位需配备专业的质量检测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日常监督。

3. 监理单位应独立于施工方,客观公正地开展质量检查工作。

4. 设计单位需提供详细的设计文件,并配合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三、检查内容及标准1. 结构安全性:依据设计要求和规范,对建筑结构进行荷载测试和稳定性分析。

2. 材料合规性:所有使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设计规定,有相应的合格证明。

3. 施工工艺:按照施工操作规程,确保每一步骤准确无误。

4. 功能实现:确保工程项目各项功能达到设计预期。

5. 环境适应性:工程项目应满足环保要求,对周围环境无不良影响。

四、检查流程1. 制定详细的质量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点、方法、标准和责任人。

2. 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记录。

3. 对于发现的问题,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由监理单位复核确认。

4. 完成每个阶段或关键节点的检查后,应形成书面报告,供项目管理层审核。

五、问题处理与反馈1. 任何质量问题都应立即上报至项目管理层,并通知相关单位。

2. 对于重大质量问题,应暂停工程施工,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建立问题追踪机制,确保所有问题都被有效解决,不留隐患。

4. 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情况反馈给所有参与方,以提升整个团队的质量意识。

六、培训与提升1. 定期对质量检查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

2. 鼓励创新检查技术和方法,提升质量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内部沟通与交流,分享优秀经验和案例,共同提升项目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七、总结与改进1. 项目结束后,应对整个质量检查过程进行总结,提炼经验教训。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制度范本

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质量检测监管,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工程质量检测活动。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检测机构资质管理第五条从事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

第六条检测机构资质的取得、变更、延续和注销,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检测机构应当具备与检测活动相适应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对其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不得伪造、篡改、隐瞒检测数据。

第三章检测活动管理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应当遵循见证取样、送检、检测、报告的程序。

第十条检测活动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检测机构应当在其资质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检测活动。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检测活动记录和报告制度,对检测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并出具检测报告。

第十二条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检测结果,并由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签字人签字。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对其资质条件、检测活动、检测报告等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对检测机构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文(4篇)

工程质量检验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规范施工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质量检验工作的效果和真实性。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验应当与施工过程紧密结合,早期介入,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

第二章质量检验的组织机构第五条本单位应当成立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

第六条质量检验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有合法的人员和专业设备。

第七条质量检验机构的职责包括:(一)制定质量检验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实施工程质量检验工作;(三)监督和评估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四)提出质量改进和问题解决的建议;(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程质量检验情况。

第三章质量检验的工作流程第八条工程质量检验工作应当按照下列流程进行:(一)编制质量检查计划,确定检验工程和检验内容;(二)提前通知施工单位,并约定检查时间和地点;(三)组织检验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记录;(四)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五)整理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并将其归档;(六)对检验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九条编制质量检查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工程的不同阶段和特殊要求,确保检验工作的全面和有效。

第十条提前通知施工单位的内容应当包括检验时间、地点、检验项目和要求。

第十一条现场检查应当进行充分的实地查看和采集证据,确保检验结果的可靠性。

第十二条针对存在的问题,应当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和要求,并确定整改期限。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应当详细、客观地记录检验结果和问题存在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质量检验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四条质量检验机构应当履行严格的工作职责,确保工程质量检验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检验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要求。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工程质量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确保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准确的原则,依法依规进行。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认真实施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标准,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对检测人员进行必要的资质和技术培训。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及时反馈检测结果,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第二章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机构第七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管理应当设立专门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装备先进的检测设备。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设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保障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维护行业声誉。

第三章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工作流程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进行。

第十二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进行全程监控,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

第十四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及时制定检测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定期汇总检测结果,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第四章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人员管理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水平。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应当遵守职业操守,做到客观公正,不得参与与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无关的活动。

第十八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培训,不定期进行考核。

第十九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人员应当具备责任心和执行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五章工程质量检验检测记录管理第二十条工程质量检验检测应当认真记录检测过程和结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工程质量现场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现场检测制度

工程质量现场检测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现场质量检测工作。

2. 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应遵循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工程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明确质量管理责任,实施全过程质量控制。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公司设立专门的质量检测部门,负责统筹管理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工作。

2. 质量检测部门应根据项目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检测设备。

3. 项目部应配合质量检测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支持。

三、检测范围与方法1. 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质量、施工过程控制、成品保护、环境条件等。

2. 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采用科学、合理的技术手段进行。

3. 对于特殊工艺或材料,应进行专项检测,并形成书面报告。

四、检测计划与实施1. 项目开工前,质量检测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检测计划,包括检测时间、内容、方法和标准。

2. 检测计划应与工程施工进度同步,确保每个关键节点都有相应的质量检测。

3. 现场检测时,应有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陪同,确保检测工作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五、数据处理与记录1. 所有检测数据应当场记录,并由检测人员和项目部质量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2. 检测记录应归档保存,作为工程质量评价和验收的依据。

3. 如检测结果显示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项目部采取整改措施,并进行复检。

六、问题处理与反馈1. 对于检测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限定完成时间。

2. 质量检测部门应对整改效果进行复核,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3. 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建立质量检测监督机制,对检测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对于在质量检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检测制度,造成质量问题的个人或团队,应依据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范本最新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范本最新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范本最新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提高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质量检测是指对施工现场、材料、设备、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进行检验、检测和评定的过程。

第三条工程质量检测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相关规范标准,秉承质量第一的原则,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四条工程质量检测应当按照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或业主的要求和检测标准进行,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抽检和全面检测,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工程质量检测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人员需具有相关从业经验和技能。

第二章检测范围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测应涵盖工程施工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土建工程、电气工程、市政工程、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第七条工程质量检测应把控施工现场的环境质量、安全生产质量、材料设备质量、工程进度质量等。

第八条工程质量检测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和验收标准进行,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第九条工程质量检测应配备专业设备和工具,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工程质量检测应做好检测记录和报告,对检测结果进行详细说明和分析,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检测流程第十一条工程质量检测应在施工前、施工中和施工后分别进行,确保全面的检测覆盖。

第十二条施工前的质量检测应对方案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制定检测计划和方案。

第十三条施工中的质量检测应定期抽检和全面检测,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施工后的质量检测应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检测,确保工程质量达标。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检测应与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工程质量的提升。

第四章检测责任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检测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人员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委托合格的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监督检测机构的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制度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一切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质量检测活动。

1.3 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应遵循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和权威性。

二、检测机构2.1 检测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认证,并按照认证的业务范围开展检测工作。

2.2 检测机构应具备与检测业务相适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包括场地、设备、人员、技术等。

2.3 检测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确保检测工作的规范进行。

2.4 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

三、检测人员3.1 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和资格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检测标准。

3.2 检测人员应严格遵守检测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3.3 检测人员应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得泄露检测过程中获取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3.4 检测人员应定期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检测内容4.1 检测内容应包括原材料、构配件、设备、施工过程和工程实体等方面的质量检测。

4.2 检测项目应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要求确定,确保检测项目的完整性。

4.3 检测方法应科学、合理,检测设备应先进、可靠,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检测程序5.1 委托方应向检测机构提交检测委托书,明确检测项目、范围、数量等相关内容。

5.2 检测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组织检测人员开展检测工作,并向委托方出具检测报告。

5.3 检测报告应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检测结果,并由检测机构加盖公章和检测人员签字。

5.4 检测报告应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依据之一,未经检测机构同意,不得随意篡改检测报告。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质量检测制度1.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1.1进场物资的检验和试验物资进场和入库时,由《物资检验和试验计划》中规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验证。

主要是物资设备部材料员和技术部试验员共同做好材料取样送检、状态标识,避免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中。

1.1.1进场物资检验流程图进场物资检验流程图如下图(一)所示。

1.1.2进场物资检验程序1.1.2.1物资进场后,由项目物资设备部材料员检验进场物资质量证明书,检验物资的名称、规格、品种、型号、数量、批号是否与质量证明书相一致,并进行外观检查,如对照样品的色泽、测量其几何尺寸等。

记录材料检验结果,需要送检的物资应由物资设备部材料员填写《物资取样送检通知单》,并及时通知技术部试验员。

1.1.2.2技术部试验员填写《材料报验单》向监理公司报验。

1.1.2.3技术部试验员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对国家施工规范或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须见证取样的物资进行见证取样并送检。

如:河砂、水泥、石子、商品砼、钢筋电弧焊、电渣压力焊、闪光堆焊接头、粗钢筋纵向连接接头、砖、防水材料、外墙面砖、粘接外加剂等。

1.1.2.4技术部试验员将试件送至项目部中规定的试验室或检测机构进行试验。

技术部试验员将试验结果及时反馈物图(一)进场物资检验流程图资部、工程部、监理现场工程师。

监理现场工程师把检验合格的检验报告审查、备案后,最终反馈给项目部。

项目部再通知此批次(炉号)的材料用于工程之中。

1.1.2.5对于送检不合格的物资,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在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见证下做复检,复检合格后,检验报告单再送监理现场工程师审查、备案后,可用于施工之中。

复检不合格的物资设备,经过项目部和监理现场工程师的审查、确认,做退货处理。

1.1.2.6材料检验记录由物资设备部材料员和技术部试验员共同完成。

质安部负责对其进行监督、检查。

1.1.2.7由建设方提供的产品,项目部象对待自己采购的材料一样进行检验。

在进场时由项目部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共同验证,其验收程序同上。

1.1.2.8检验和试验的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规定等。

1.1.2.9进场物资检验、试验合格、资料齐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未经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坚决不得投入施工之中。

1.2进场设备的检验所有进场的设备均在技术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以及物资设备部设备员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报监理公司报验。

然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进行验收。

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安装好后,再送监理公司报验。

有特殊要求的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检验(如塔吊的安装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3物资设备的检验、试验记录的管理1.3.1设备进场和检验报告有关文件由物资设备部设备员负责收集,收集好后再报监理现场工程师审批,经监理公司备案后再由物资设备部设备员整理并分类建立《机械设备证明文件台帐》。

1.3.2物资质量证明文件由物资设备部材料员负责收集,分类建立《物资质量证明文件台帐》,证明文件交资料员保存。

1.3.3取样试验报告由试验员收集,并及时报送监理公司审批备案后,再分类建立《项目检测试验台帐》;试验报告由资料员保存。

2.施工过程的试验报告施工过程中的试验和工程质量验收按国家法律、法规、重庆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及建设方(或监理公司)的要求、施工图以及我公司内部的《过程产品试验计划》、《过程产品质量验收计划》的要求进行。

2.1过程产品试验2.1.1半成品按项目部过程产品质量验收计划的要求由工程部施工员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填写《取样送检通知单》给技术部试验员。

2.1.2技术部试验员填写《见证取样单》向监理公司现场代表报验。

2.1.3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测项目及方法遵照施工验收规范、重庆市政府主管部门规定以及环保要求执行,并保存检查记录。

2.1.4所有送检的样品必须在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见证下做随机抽样。

2.1.5技术部试验员会同监理现场工程师对国家法律、法规、政府主管部门规定须进行见证取样的过程产品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并在《试验日志》中详细记录见证取样情况。

2.1.6技术部试验员应将试件送至项目《过程产品试验计划》中规定的试验室或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和试验。

须在现场进行检验和试验的由试验室或检测机构现场试验。

2.1.7技术部试验员应分类建立过程产品《检测试验台帐》并及时将检验试验结果报监理公司备案审查,最后反馈给工程部,试验报告交资料员保存。

2.2过程产品的质量验收2.2.1检验批施工完成后,由分承包方(或劳务施工班组)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并填写检查记录,经三检合格后,报项目经理部验收。

2.2.2项目经理部依据施工工艺标准相关规范的规定组织验收。

验收的内容包括质量资料的检查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两方面。

2.2.2.1质量资料的检查主要包括①图纸会审纪要、设计更改通知单、设计变更(洽商)单等;②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书及检(试)验报告;③工程测量、放线记录;④按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抽样检验报告;⑤隐蔽工程检查记录;⑥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⑦施工过程记录和施工过程检查记录;⑧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⑨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⑩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11新材料、新工艺的记录。

2.2.2.2质量管理资料和操作依据、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检验和实验2.2.2.2.1质安部质检员根据验收规范和相关规定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作好验收原始记录,填写检验批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向监理公司提交有关资料,申请报验并组织验收。

2.2.2.2.2分项工程完成后,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对构成分项工程的各检验批的验收资料进行检查,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向监理公司提出报验申请并配合其组织验收。

2.2.2.2.3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工程、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后,由项目经理部整理有关资料,填写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公司进行验收。

3.特殊材料商品砼的验收3.1检验流程3.2具体操作3.2.1材料员核查送货单与材料计划是否一致。

技术员检查砼材质书是否齐备。

3.2.2试验员现场检测砼的和易性、坍落度,并观察砼的外观质量,是否有分层离析、水灰比太大等质量缺陷等。

3.2.3实验员、施工员、质检员在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见证下不定期地对现场浇筑的砼进行坍落度检测,并随时与搅拌站保持联系。

3.2.4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以及取样计划,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留置试块,并在专门的实验室养护。

3.2.5试块养护达到28 d养护期后,在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到实验室送检,检验报告及时送监理公司审查、备案。

并下发到工程部。

最后由资料员收集、整理、归档。

附件(一)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负责制度1、总承包单位对单位工程的全部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2、总承包经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分包单位应对其分包工程施工质量向总包单位负责。

3、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附件(二)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单位工程质量检测制度一、地基承载力的检测必须专人按设计和相应的检测规程取样送检,符合要求后方能进行基础封底和基础钢筋砼施工。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必须按规范取样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三、混凝土强度评定:其检验批在《施工组织设计》要有明确划定;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下随机取样,留置试件。

四、防水工程检测:在工程中,设计施工图中有明确防水要求的,必须进行关水试验,确认无渗漏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五、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按规范进行压力检测,合格后方能报验。

六、排水管道安装,必须进行通水、通球试验,并作好检测记录。

七、电器安装完毕后,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进行绝缘和相间电阻检测,合格后方能报验。

八、防雷检测,项目部在交工前,必须组织法定检测单位进行防雷检测,合格后方能报验。

附件(三)质量管理“十不准”质量管理“十不准”一、严格格按图施工,不准随意变更;二、各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必须进行班前交底,不准无交底施工;三、各分项工程必须实行自检、专检,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项工程;四、主要隐蔽工程施工时,施工员必须现场监督,不准随便离开;五、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运进工地使用;六、含泥沙超标的砂子、碎石没有过筛、冲洗,不准使用;七、水泥、钢材、外加剂等材料,未经试验检测不准使用;八、严格控制自拌砼现场配合比,禁止不计量施工;九、施工时不准在绑扎好的钢筋上行走或推车;十、不准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无任何劳动保护的人员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附件(四)材料检验、试验制度材料检验、试验制度一、合格证的要求,凡用于施工的原料、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物资,均需要不是出厂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无证不得验收使用,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处理;二、复验要求;三、构件检验员要求,混凝土构件、木构件等运到施工现场后,应逐件检查外观,并在监理现场工程师的见证下按规定进行结构性能抽检。

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应邀请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四、施工试验要求;五、机电设备试验要求,对变压器、电机、避雷针、高压绝缘材料、加热器、暖卫、电气材料等,无论有无合格证明,在使用前均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否则不得敷设和安装。

样板制度为在施工中更好地执行验评标准;促进工程施工质量的提高;项目经理部必须在施工中实行样板引路制。

一、项目在进行装饰工程和安装工程之前,必须先按设计要求进行样板施工,经设计、监理等有关人员认定后,方能组织大面积施工。

二、样板间经认定符合要求后,项目部应组织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明确质量要求,熟悉施工工艺、技术标准。

三、项目部在对装饰工程进行质量检查验收时,应以样板间为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返工,直至达到标准要求。

验收制度一、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二、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凡是隐蔽工程均应在专职检查合格后,再报验交监理公司等有关人员检查合格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分项、分部工程完工验收:施工员(工长)应对完工的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检查认可,签署验收记录后,才能进行下一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的施工。

四、成品保护检查验收: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应采取“护、包、盖、封”等保护方法,使已完成部位不受损坏,保证未完部位继续顺利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工期。

五、结构工程检查验收:在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完工后,项目经理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公司验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