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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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舞蹈比赛规则

体育舞蹈比赛规则

体育舞蹈比赛规则体育舞蹈比赛规则规则1 管辖组织国际舞蹈运动总会(IDSF(是管辖国际业余舞蹈运动竞赛的机构(以下简称总会)。

规则2 规则适用2.1 本规则适用於本会所属会员协会,所举办之国际舞蹈运动竞赛,含标准舞、拉丁美洲舞、新姿舞、美式风格舞、摇滚舞、古典传统舞、现代传统舞、拉丁传统舞。

2.2 国际舞蹈运动总会执行委员会(Presidium),负责监督本规则之遵守。

2.3 执行委员会可对竞赛规则或筹办单位之特殊事宜,订定补充规定。

规则3 业余规则3.1 业余的定义3.1.1 只有国际舞蹈运动总会会员组织,登记之业余选手始得参赛。

3.1.2 业余者旅费、生活费之补助和参与比赛、训练营、表演之所得,和总会同意颁发之奖金,不视为职业上之收益。

3.1.3 赋与业余选手之其它款项,应经由会员协会,核可之信托基金转发,则此笔款项不视为职业上之收益。

3.2奖金任何筹办单位所举办竞赛奖金项目,必须事先获相当的总会会员协会书面同意函。

国际竞赛奖金金额不得多於世界公开赛之标准。

3.3竞赛服装上的广告总会授权之比赛项目,其赞助厂商的广告,允许缝制在选手的服装上,约40平方公分。

印制在选手背号上的广告,则以长21公分、高5公分,成一线排列,大小不得超过号码之20%。

规则4 业余身分的恢复国际舞蹈运动总会执行委员会,得依会员国协会之要求对某一人士之业余身分重新恢复。

规则5 赛级区分5.1 世界锦标赛5.1.1 成人与青年a) 世界锦标赛举办之种类计有aa) 标准舞(华尔滋、探戈、维也纳华尔滋、慢狐步和快步舞)。

ab) 拉丁美洲舞(森巴、恰洽恰、伦巴、斗牛舞和捷舞)。

ac) 十项舞全能(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限成人)。

ad) 队型舞(标准舞和拉丁美洲舞)遵照本规则14之2-13办理-(限成人)。

b) 邀请:邀请函应送至总会所有会员国协会。

c) 参赛权利:每一总会会员国协会,有权提名两对选手参与比赛。

世界十项舞全能锦标赛:每一会员国协会,仅能派一对代表参加。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和开展,保障体育舞蹈活动参与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体育舞蹈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自愿参与、平等互助、公平竞争的原则。

第三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当共同维护活动秩序,遵守活动规则,共同营造良好的体育舞蹈环境。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确保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符合安全标准,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第六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参与对象等,并提前告知参与者。

第七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配备必要的裁判和工作人员,负责活动的秩序维护和现场管理。

三、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第八条参与者有权了解活动的相关信息,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第九条参与者有权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活动,并有权决定是否参加比赛。

第十条参与者在活动中应当遵守活动规则,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管理。

第十一条参与者应当自行负责自己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在活动中对他人的身体和财产造成损害。

第十二条参与者在活动中应当尊重对手,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比赛优势。

四、活动纪律第十三条参与者应当按时到达活动场地,提前做好热身准备。

第十四条参与者不得在活动场地内吸烟、饮酒、乱丢垃圾,保持场地卫生。

第十五条参与者在活动中不得故意损坏场地设施和器材,如有损坏,应按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第十六条参与者在活动中不得进行任何有损体育舞蹈形象的行为,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行为攻击他人。

五、违规处理第十七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组织者有权对其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者,有权取消其参与活动资格。

第十八条对于故意损坏场地设施和器材的,应当照价赔偿,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体育舞蹈活动。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活动纪律,严重扰乱活动秩序的,组织者有权将其请出活动场地,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参加体育舞蹈活动。

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

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

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国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保障和推动体育舞蹈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是指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十项舞(标准舞和拉丁舞的10支舞蹈)、交谊舞、摇滚舞(摇摆舞,含莎尔莎、曼波等;爵士舞;林迪舞)等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的竞赛、训练、表演、培训、考级、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体育舞蹈活动和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体育舞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体育舞蹈运动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实施对全国体育舞蹈运动的管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舞蹈活动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舞蹈协会,协助本级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举办体育舞蹈活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一)组织举办国际性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转报国际体育舞蹈组织,经国际体育舞蹈组织批准后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计划。

(二)举办全国性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所在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和体育舞蹈协会同意后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计划。

(三)举办跨省(区、市)及行业的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举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后,由活动所在地体育舞蹈协会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批。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将对竞赛的规程进行审核;竞赛活动的裁判长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指派,主要裁判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商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第六条举办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舞蹈比赛的主办者必须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承办者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会员或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认可的单位。

举办省(区、市)内的体育舞蹈比赛或活动的主办者必须是省级协会,承办者为中国体育舞蹈运动联合会所属的会员或省级体育舞蹈协会认可的单位。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内容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保障体育舞蹈活动的顺利进行,丰富师生员工的业余生活,提高师生的身体素质和舞蹈技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体育活动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坚持自愿参加、自主管理、公正公平、健康向上的原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定。

第三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遵守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维护活动秩序,确保活动安全。

第四条体育舞蹈活动由学校体育部门或者委托的团体负责组织和管理,活动场地、器材、师资等资源由学校提供支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是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和总结工作。

第六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参与者应当具备一定的舞蹈基础和身体条件,参与活动前应当进行体检,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第七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和应急预案,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八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场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设施设备应当齐全,保证活动的安全进行。

第三章活动规范第九条体育舞蹈活动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报名、分组、训练、比赛等环节。

第十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参与者应当遵守活动纪律,服从组织者的管理和指导,不得擅自离队或者采取危险动作。

第十一条体育舞蹈活动的比赛应当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评委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比赛结果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二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奖品、证书等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不得使用违法或者违规的奖品、证书。

第四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对活动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第十四条体育舞蹈活动的参与者应当注意自身安全,遵守活动规则,不得故意或者过失造成他人伤害。

第十五条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应当为参与者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意外伤害的,应当及时救治,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的,由体育舞蹈活动的组织者或者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参加活动、通报批评、取消比赛资格等。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体育舞蹈比赛服装规定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体育舞蹈比赛服装规定

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体育舞蹈比赛服装规定体育舞蹈作为一种融合了艺术与运动的表演形式,在中国获得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发展。

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和专业性,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定了一系列的比赛规定,其中包括了对于比赛服装的要求与规定。

本文将围绕着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对体育舞蹈比赛服装的规定展开详细的探讨。

首先,根据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规定,比赛服装必须符合舞蹈的艺术要求,能够凸显运动员的形体美与舞蹈技巧。

服装的选材应该考虑到舞蹈动作的要求,要能够完美地展示运动员身体的线条,并且有助于舞蹈动作的表达和发挥。

同时,服装应具备一定的舒适性和透气性,以确保比赛期间的舞蹈运动员能保持良好的体力状态。

其次,在颜色方面,比赛服装的颜色每年会有所变化,通常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提前公布,并由各参赛团队进行服装设计与选材。

服装的颜色应具有视觉冲击力和舞蹈艺术的表现力,以吸引观众的眼球,并营造出舞台的独特氛围。

此外,对于不同比赛项目的服装,颜色的要求也有所不同,比如慢舞和快舞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度和创意空间,而摩登舞和拉丁舞则更加注重激情和活力的表达。

此外,对于比赛服装的搭配和设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也有着明确的要求。

服装的搭配应以舞蹈风格为基础,遵循舞蹈表演的整体美感。

运动员的舞蹈舞台形象应该与服装相协调,并且能够凸显他们的个性与特点。

服装的设计要符合舞蹈动作的需求,不仅要考虑到服装的美观度,还要考虑到舞蹈动作的流畅性和舞蹈技巧的展现。

此外,服装上的装饰品和细节也应该符合比赛标准,不能过于夸张或影响舞蹈表演的正常进行。

最后,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对于比赛服装的质量和安全性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比赛服装必须由经过认证的制造商生产,确保服装的质量和舞台表演时的稳定性。

此外,比赛服装上的装饰品和细节应该经过特殊的工艺处理,以保证运动员在舞蹈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安全隐患。

总之,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对体育舞蹈比赛服装的规定在保证比赛公平性与专业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舞蹈的艺术要求与表演效果。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简单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简单

体育舞蹈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规范体育舞蹈比赛和活动的秩序,提高体育舞蹈技术水平,促进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与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体育舞蹈比赛、训练、教学等活动。

第三条体育舞蹈活动应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弘扬体育精神,传播体育文化。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舞蹈运动管理中心负责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各级体育舞蹈协会、俱乐部和学校等体育舞蹈组织,应按照本规章制度的规定,组织开展体育舞蹈活动。

第二章比赛管理第五条体育舞蹈比赛分为全国性比赛、地方性比赛和单项比赛。

全国性比赛由国家级体育舞蹈协会或国家体育总局舞蹈运动管理中心主办,地方性比赛由地方级体育舞蹈协会或相关组织主办,单项比赛由各级体育舞蹈协会或俱乐部主办。

第六条比赛项目设置应符合体育舞蹈发展的需要,注重普及与提高相结合。

比赛分组和评分标准应科学合理,确保比赛的公平性和准确性。

第七条参赛运动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竞技水平。

运动员的年龄、资格和健康状况等,应符合比赛规程的规定。

第八条比赛过程中,运动员应遵守比赛规则,服从裁判判决。

严禁使用兴奋剂等非法手段获取比赛优势。

第九条比赛成绩应真实有效,严禁操纵比赛结果。

对于比赛中的不正当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训练与教学第十条体育舞蹈训练与教学应遵循科学的方法和程序,注重运动员技术、战术和心理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教练员应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和教学能力,持有相关证书。

教练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关心运动员的成长,提高运动员的竞技水平。

第十二条体育舞蹈培训机构应具备良好的训练设施和教学环境,确保运动员的安全。

第四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三条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等体育舞蹈活动参与者应遵守比赛和训练中的纪律,维护体育舞蹈活动的正常秩序。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赛、取消参赛资格等处罚。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体育舞蹈 规则

体育舞蹈 规则

体育舞蹈规则体育舞蹈是一种结合了体育与舞蹈元素的运动项目,它不仅要求运动员具备优秀的体能水平,还需要具备舞蹈的技巧和艺术表现力。

为了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规范性,体育舞蹈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则。

体育舞蹈的比赛分为多个项目,例如标准舞、拉丁舞、现代舞等。

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独特的规则和要求。

比赛时,运动员需要按照指定的舞蹈动作和编排完成演出。

评判员会根据动作的准确性、舞蹈的流畅度、表情的生动以及整体的艺术效果来评分。

体育舞蹈的规则要求运动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体态和形象。

运动员需要保持身体的挺直,姿势的优美,并且要有良好的舞台表现力。

此外,运动员的着装也是比赛中的重要部分。

他们需要穿着符合规定的服装,以展现出舞蹈的美感和风格。

体育舞蹈的规则要求运动员在比赛中严禁使用任何形式的外援。

这意味着运动员必须凭借自己的实力和技巧来完成比赛。

此外,比赛中也严禁使用任何违规的动作或者动作的修改。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会被扣分或者取消比赛资格。

体育舞蹈的规则还规定了比赛的时间和场地要求。

比赛时间一般为几分钟到十几分钟不等,运动员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个舞蹈。

场地要求一般是一个舞台或者一个场地,运动员需要根据规定在有限的空间内完成舞蹈动作,并且要注意与其他运动员的协调配合。

体育舞蹈的规则还规定了比赛的裁判和评分制度。

一般来说,比赛中有多名评判员,他们会根据运动员的表现对每个动作进行评分,最后得分的平均值将作为最终的成绩。

评分标准一般包括技术难度、动作的准确性、舞蹈的表现力和整体的艺术效果等方面。

体育舞蹈的规则还规定了比赛的规程和组织管理。

比赛一般由国际或者国内的舞蹈协会或者组织机构组织,并且会定期举办。

运动员需要提前报名参赛,并且需要遵守比赛的规定和要求。

比赛结果一般会公布在官方网站或者媒体上,以便于公众了解和参考。

体育舞蹈作为一项结合了体育和舞蹈的运动项目,在比赛中有着严格的规则和要求。

运动员需要具备优秀的体能水平和舞蹈技巧,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舞台表现力和形象。

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体育舞蹈协会章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体育舞蹈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坚持贯彻学校有关体育与艺术发展的各项方针,落实相关政策,并积极响应学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的要求与意见。

第二条社团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是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核准登记的学生社团非盈利性组织。

第三条工作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协会旨在丰富我校同学的课外生活,为全校体育舞蹈爱好者构建一个施展自我才华的舞台,通过各种形式的舞蹈活动,促进本校同学间以及和外校同学的广泛交流。

同时,舞蹈协会还将开展舞蹈的培训活动、组建舞蹈团队参与各项表演活动并推荐优秀的会员参加比赛。

第二章:任务第四条任务目标:在全院大力宣传和普及体育舞蹈,负责协调和组织训练工作,增进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第五条活动:组织举办校际比赛,向有关部门提出活动倡议,获批准后负责全面实施。

促进校际交流,增进与各兄弟院校的友谊。

第六条日常活动:体育舞蹈协会内部会定期的带领会员进行体育舞蹈的学习和交流。

第三章:会员制度第七条会员入会条件:1.承认本章程;2.自愿加入本会;3.具有体育舞蹈兴趣爱好,并经常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身体健康,适合参加各项活动;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理入会手续,正式会员名单向校团委社联备案。

第九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自觉维护协会章程;2. 有批评建议和监督权;3. 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4.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四章活动第九条活动:1.协会组织会员定期进行体育舞蹈基本功训练课程;2.协会组织会员参加学校各类文体活动;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管理机构:协会有关管理工作由指导老师(荣誉会长)负责,内设会长1名、副会长1-2名、办公室1名、副办公室1名、外联部长一名、宣传部长一名、策划部长一名。

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体育舞蹈竞赛规则
1.参赛资格:
1.1参赛选手必须是合法年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的公民,无论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等。

1.2参赛选手必须是注册的舞蹈俱乐部、学校、团队或组织的成员。

1.3参赛选手必须具备相关舞蹈技能和表演能力,如果有特殊要求,需要提供相应资质证书。

2.组别划分:
2.1体育舞蹈竞赛根据参赛选手年龄和技能水平划分不同的组别,例如儿童组、青少年组、成年组等。

2.2各个组别可以根据需要分为男子组、女子组以及混合组。

3.比赛内容:
3.1比赛内容可以分为两个部分,即技术难度和表演内容。

3.2技术难度部分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舞蹈技巧,包括基本舞步、灵活性、平衡性、协调性等方面。

3.3表演内容部分主要考察参赛选手的舞蹈表达能力,包括动作流畅性、感情表达、舞姿美感等方面。

4.裁判和评分:
4.1赛事组织方必须聘请合格的裁判团队进行评分。

4.2裁判应具备专业的舞蹈技能和经验,并了解竞赛规则和标准。

4.3评分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例如得分范围为1-10或百分制。

4.4评分标准应公开透明,允许参赛选手和观众了解评分细则。

5.奖项设置:
5.1竞赛应根据参赛选手的分数排名,设立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
以及优胜奖等奖项。

5.2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设立最佳编舞、最佳表演和最佳技术等特别
奖项。

6.竞赛守则:
6.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竞赛组织方的规则和要求。

6.2参赛选手和观众应遵守比赛场地的秩序,不得干扰其他选手和观众。

6.3参赛选手在比赛中不得使用任何违反规定的辅助设备,例如绷带、护具等。

体育舞蹈比赛规则

体育舞蹈比赛规则

规 则
拉丁舞中男士需穿拉丁上衣,拉丁长裤 ,拉丁鞋;女士服装多样,共同点是必须露
出80%的皮肤,露出皮肤部分需涂抹拉丁膏
,穿拉丁鞋,脸部化浓妆,短发。
4
1.1基本规则
4.音乐时间
比赛中每支舞的时间通常是1分1秒至2分钟,每一支舞的比赛都会准备5首舞曲,
比赛时随机进行选择,每一个组别用的都是相同的舞曲。
比 赛 规 则
9
1.2评判标准 比 赛 规 则
10
4.节奏表现力 裁判必须评估选手的舞蹈节 奏表现力。这揭示出选手对舞蹈 节奏的感受与适应能力和在舞蹈 中对音乐的理解与肢体表现。但 若表演与节奏不合,该项舞蹈的 所得分数最低。
1.2评判标准
5.步法技巧 裁判必须评估选手正确表现舞步的脚法,如每一步足着点是脚掌、脚跟或脚趾 等,以及脚步移动的控制和表达力。

2
1.1基本规则
2.场地 国际体育舞蹈的比赛场地为15 m×23 m的长方形,长线为A线,短线为B线,
场地要求不反光、防滑、平整,四周有界线,如图所示。
比 赛 规 则
3
1.1基本规则
3.服装
摩登舞中,男士需着燕尾服,领结,白

色衬衫,长裤,摩登鞋;女士需穿大摆舞裙

、带流苏,摩登鞋,化妆,盘发。

淘汰法是根据竞赛编排,从参赛人数中按

规定录取定量选手进入下一轮比赛,淘汰其余
选手。顺位法是指评委依据评比标准对进入决
赛的N个选手排名次,用名次作为得分,也就
是说得分越少的,成绩越好。
6
1.2评判标准 比 赛 规 则
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时值和基本节奏 裁判必须确定选手是否按时值和基 本节奏进行表演。时值是指每一舞步的 时间正好与音乐合拍。基本节奏是指舞 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且保持舞步之间 正确的时间关系。 选手的时值和基本节奏错误时,其 该项舞蹈的所得分数最低的。这种错误 不能因其步法技巧的良好表现来弥补。

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

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07.01•【文号】•【施行日期】1996.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体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1月6日实施日期:2007年11月6日)废止(原因:管理机制和方式变化,实际已失效)国家体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经营活动管理的通知(1996年7月1日国家体委发布)随着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体育健身、竞赛、培训、娱乐、表演等为内容,面向社会提供服务的体育经营活动日益丰富,经营项目和经营规模不断发展体育经营活动的开展,使体育在社会化、产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步伐,极大地增强了体育发展的后劲与活力。

同时,健康有益的体育经营活动对丰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内容、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应当看到,在开展体育经营活动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一些组织和个人未经体育部门同意。

擅自开展体育经营活动;一些体育经营活动的开展违背体育运动的规律、一或缺乏必要的技术力量,指导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体育业务技术和技能。

名不符实,损害消费者利益;体育经营活动的场地、设施简陋,不符合专业技术标准,或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

甚至有人利用体育经营活动非法从事封建迷信、赌博和一些格调不高的活动,或拉帮结伙,破坏社会治安。

这些现象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社会主义市场管理秩序,危害了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印发国家体育运动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规定,国家体委“研究制定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政策法规,归口管理体育市场”。

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更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体育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体育舞蹈社团规章制度

体育舞蹈社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舞蹈社团的管理和运作,保障社团成员的权益,促进社团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团法》和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体育舞蹈社团是学校内一个自由、自治、非营利性质的学生团体,旨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舞蹈艺术水平。

第三条体育舞蹈社团遵循民主、平等、自愿、互助、诚实守信的原则,开展多样化的活动,促进社团成员的全面发展。

第四条体育舞蹈社团成员包括普通会员、干事和指导老师。

干事由社团成员自行选举产生,指导老师由学校指定。

第五条本规章制度是体育舞蹈社团运作的基本准则,社团全体成员必须遵守,不得有违反学校规定和违法行为。

第六条体育舞蹈社团的各项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和道德风尚。

第七条体育舞蹈社团要加强与其他社团和学校相关部门的联系与合作,促进社团发展和文化交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八条体育舞蹈社团成立大会由社团发起人发起,成员大会选举干事产生,确定社团章程和规划。

第九条体育舞蹈社团每学年召开例会或不定期活动,讨论社团事务,总结活动,安排任务。

第十条体育舞蹈社团设有主席团,负责社团日常管理,执行会议决议,维护社团利益。

第十一条体育舞蹈社团设立分支机构,如学习小组、技术交流组等,以便更好地开展各项活动。

第十二条体育舞蹈社团实行干事轮换制度,每学期选举一次,鼓励更多成员参与社团管理。

第十三条体育舞蹈社团各项活动要有活动计划和预算,实行财务公开和资金监督,确保使用合理。

第十四条体育舞蹈社团应当及时向学校团委报告活动计划和总结,接受监督指导。

第三章活动规范第十五条体育舞蹈社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应当遵守学校和社会规章制度,不得有损学校声誉。

第十六条体育舞蹈社团成员在活动中要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积极配合,共同完成任务。

第十七条体育舞蹈社团不得擅自与其他社团或组织合作,涉及学校资源的活动需经学校审批。

第十八条体育舞蹈社团积极参加学校和社会举办的相关比赛和活动,提升社团形象和实力。

体育舞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体育舞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

体育舞蹈俱乐部的规章制度第一条俱乐部宗旨1. 本俱乐部成立的宗旨是为了促进大众体育舞蹈运动的普及和发展,提高会员的健康水平,增强团队合作精神,培养优秀的舞蹈人才。

第二条俱乐部会员1. 本俱乐部接收任何对体育舞蹈感兴趣的人员作为会员,欢迎各年龄段、身体条件的人员加入。

2. 会员参加本俱乐部活动应遵守俱乐部规定,服从组织管理。

3. 会员要积极参加俱乐部组织的各种训练、比赛和活动,并遵守俱乐部活动安排。

第三条俱乐部组织架构1. 本俱乐部设主席团、理事会和秘书处等机构。

主席团由董事长、名誉会长、主席、副主席等组成,理事会由董事中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全俱乐部的总体工作,理事会执行主席团颁布的决议。

2. 秘书处负责俱乐部日常事务的处理,秘书处设行政、财务、宣传、活动等部门,分工明确,负责具体事务的具体操作。

第四条俱乐部训练1. 俱乐部定期组织训练活动,会员应按时参加,不得擅自离开训练场地。

2. 在训练期间,会员应听从教练的指导,按要求参与训练,不得搞乱训练秩序。

3. 会员在训练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训练态度,互相尊重,团结合作,共同进步。

第五条俱乐部比赛1. 俱乐部会定期组织各类体育舞蹈比赛活动,鼓励会员积极参与比赛,展示自己的舞技水平。

2. 参加比赛的会员应提前报名,并遵守比赛规则,不得作弊。

3. 比赛过程中,会员应遵守比赛纪律,尊重裁判和对手,不得出言不逊、不得采取恶意行为。

第六条俱乐部活动1. 俱乐部将不定期组织各类文化、娱乐、户外活动,丰富会员的精神生活,增进友谊。

2. 参加俱乐部活动的会员应服从俱乐部组织,遵守活动规定,保持良好的礼貌和秩序。

第七条俱乐部纪律1. 俱乐部要求全体会员遵守纪律,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从事损害俱乐部形象的行为。

2. 会员如有违反纪律的行为,俱乐部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开除会籍。

第八条俱乐部经费1. 俱乐部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会费、赞助款项、活动收入等。

2. 俱乐部财务应公开透明,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管理,不得私自挪用经费。

舞协安全管理制度

舞协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保障舞协活动安全有序进行,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舞协成员的安全意识,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责任1. 舞协主席对本协会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舞协成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舞协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三、安全措施1. 活动策划与组织(1)活动策划阶段,应充分考虑活动地点、时间、人数等因素,确保活动安全。

(2)活动组织者需提前了解活动场地设施,确保场地符合安全标准。

(3)活动期间,组织者应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2. 安全培训(1)对新加入舞协的成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安全知识讲座,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全体成员的安全素养。

3. 事故预防(1)加强活动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急救药品等应急物资齐全。

(2)定期检查活动场地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加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活动车辆安全行驶。

4. 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2)事故发生后,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安全教育与宣传1. 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舞协成员的安全意识。

2. 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

3. 鼓励舞协成员参加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提高安全技能。

五、附则1. 本制度由舞协主席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六、具体实施要求1. 舞协成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舞协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自身安全。

2. 活动策划者应充分了解活动场地、设施及安全要求,确保活动安全。

3. 活动组织者应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4. 舞协成员应积极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5.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舞协成员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6. 舞协主席及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本制度旨在保障舞协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提高舞协成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舞协活动的顺利进行。

中国学生体育舞蹈(国标舞)

中国学生体育舞蹈(国标舞)
体育舞蹈按照舞蹈的风格和技术结构,分为标准舞和拉丁舞两大类。按照 竞赛项目可分三大类:标准舞、拉丁舞、团体舞。
标准舞包括:华尔兹、探戈、狐步、快步、维也纳华尔兹。 拉丁舞包括:桑巴、恰恰恰、伦巴、斗牛、牛仔。 团体舞:团体舞是由标准舞或拉丁舞的混合舞,由 6—8 对选手组成,借助 音乐的引导,将五种舞蹈在变化莫测的队形变动中编织出丰富多样的图案,它将 音乐、舞姿、队形、图案和选手们的谐和配合溶为一体,达到完美的统一,使体 育舞蹈的风格特点得到更为鲜明的表现。 1、2、3 风格 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表现出每种舞蹈不同的风格和特征。标准舞起源 于欧洲具有端庄含蓄稳重典雅的风格,舞步流畅,轻柔洒脱,舞姿优美、起伏有 序;五支舞蹈音乐节奏清晰,舞蹈富于技巧性,强调配合。拉丁舞起源于非洲、 拉丁美洲,具有热情奔放、浪漫的风格特点,舞蹈动作豪放粗犷,速度多变、手 势和脚步变换丰富、充满激情,音乐节奏鲜明强烈。同一系列的舞种除在风格和 内容上有共同特点外,每个舞种在步法、节奏、技术处理以至风格上都有自己的 独特之处。 1、3 参赛资格 ◆凡是我国全日制大(中)学、高(中)等专科学校,民办及私立大(中)学的 在校在籍学生。 ◆参赛运动员必须是政治思想进步,作风正派,遵守学校各有关规定,文化 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身体健康者。
教育部中国学生健美操艺术体操协会 二 00 五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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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1 宗旨 1、2 体育舞蹈定义、内容和风格 1、3 参赛资格 1、4 竞赛目的 1、5 竞赛性质及办法 1、6 比赛分组和内容 1、6、1 大学组 1、6、1、1 艺术院校组 1、6、1、2 体育院校(系)组 1、6、1、3 普通高校组 1、6、2 中学组 1、6、2、1 艺术类学校 1、6、2、2 普通学校 1、6、3 小学组 1、6、4 教师组 1、6、5 团体舞 1、6、5、1 大专院校组 1、6、5、2 高中组 1、6、5、3 初中组 1、6、5、4 小学组 1、6、6 社交舞 1、6、7 艺术表演舞(校园青春舞) 1、7 赛期及竞赛日程 1、7、1 赛期 1、7、2 竞赛日程 1、8 比赛音乐 1、8、1 音乐长度 1、8、2 各种舞的时值 1、9 报名方法 1、10 竞赛方式 1、11 竞赛场地 1、11 着装要求 1、12、1 女生比赛服装要求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

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体育赛事活动有序开展,促进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体育赛事活动,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地方性、综合性、单项性、群众性、商业性和财政性资金资助型等各级各类体育赛事活动的统称。

第三条体育赛事活动应当坚持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赛事活动服务。

国家体育总局(以下简称体育总局)负责全国范围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各级体育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体育赛事活动的管理。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地方体育总会、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和地方性单项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体育协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负责相关体育赛事活动的服务、引导和规范。

第四条体育赛事活动举办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文明、绿色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主办方是指发起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承办方是指具体负责筹备、实施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协办方是指提供一定业务指导或者物质及人力支持、协助举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组织或个人。

主办方、承办方、协办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应当通过书面协议方式约定。

第二章体育赛事活动申办和审批第六条由体育总局(含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林匹克委员会,以下同)主办的全国综合性运动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综合性运动会申办管理规定申办,报国务院批准后举办。

地方各级体育部门(含地方体育总会,以下同)主办的本行政区域内的综合性运动会自行确定申办办法。

第七条申办国际体育赛事活动,应当按程序报批,未经批准,不得申办。

以下国际体育赛事活动需列入体育总局年度外事活动计划,并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报体育总局或国务院审批:由体育总局主办或共同主办的重要国际体育赛事活动;由国际体育组织主办的国际综合性运动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赛、亚洲锦标赛、亚洲杯赛;涉及奥运会、亚运会资格或积分的赛事;由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主办、跨省(区、市)组织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涉及海域、空域及地面敏感区域等特殊领域的国际体育赛事活动。

体育舞蹈教练员管理办法

体育舞蹈教练员管理办法

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推动体育舞蹈运动的开展,加强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和社体中心有关体育舞蹈运动的管理条例,结合体育舞蹈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体育总局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根据教练员(教师)的技术等级和业务水平,对教练员(教师)实行分级审批、分级注册、分级管理。

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等级设国家级(国家级中又分国家A、B、C三等)、一级、二级和三级。

第三条《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在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部署指导下由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及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管理下,成立教练员(教师)委员会。

教练员(教师)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2-3人,委员若干人。

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任免。

每五年根据其在教练员(教师)委员会所做的成绩进行换届。

第五条教练员(教师)委员会委员资格:教练员(教师)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国际级、国家级教练员(教师)和职业组既参加国内外比赛又长期坚持教学训练的成员。

所有教练员(教师)委员会成员必须热爱体育舞蹈教育事业,愿意进行体育舞蹈多方面科研,能认真完成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所指派的任务。

第六条教练员(教师)委员会在执行《管理办法》中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全国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的发展规划(二)负责制定体育舞蹈专业技术等级标准和实施细则(三)负责制定体育舞蹈多年训练的计划纲要(四)负责制定和修改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五)负责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的培训、考核、评审和其它管理工作(六)负责对技术等级的金星二级进行定期的修改和编排(七)负责举办全国优秀教练员(教师)的交流会(可利用全国大规模比赛期间进行或按行政区域进行分片交流,然后汇总)(八)负责指导地方对一级和一级以下的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的培训工作第七条地方体育行政部门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权限负责本项目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制定体育舞蹈一级和一级以下的教练员(教师)发展计划(二) 负责体育舞蹈一级和一级以下教练员(教师)的培训、考核、审批及其它管理工作(三)负责推荐和申报体育舞蹈国家级教练员(教师)的人选名单和材料第八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可部分或全部委托体育舞蹈联合会(未成立体育舞蹈联合会的地区可委托相关部门代行职能,下同)负责体育舞蹈教练员(教师) 的管理工作,并报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备案第三章培训第九条申请授予体育舞蹈各级教练员(教师)称号者,必须参加相应级别的业务培训。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文社字[87]第118号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文社字[87]第118号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正文:---------------------------------------------------------------------------------------------------------------------------------------------------- 文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局关于改进舞会管理问题的通知(1987年2月9日文社字[87]第118号)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秩序的稳步好转和人民群众对文化娱乐生活需求的日益增长,一些大中城市相继开办了多种类型的营业性舞会,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这些舞会,由于建立了各项制度,加强了管理,绝大多数办得是好的。

实践证明,举办营业性舞会是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和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一种客观需求,它对活跃人们的业余生活,提倡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安定活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改善人际关系,是有益处的。

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改进舞会管理问题通知如下:一、各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有组织地为职工、青年办好集体舞会、交际舞会。

有条件的文化艺术单位和其它文化场所,对内开放的宾馆、饭店及展览馆等,可举办向群众售票的营业性舞会。

个别确有条件的文化个体户,也可试办营业性舞会,但要从严掌握。

开办营业性舞会(厅),须报经所在市区、县以上文化主管机关批准,经所在地公安局(分局)安全审查合格,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二、大中城市中的大宾馆、大饭店、国际俱乐部等,可以举办对外宾(含侨胞、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开放的营业性舞会,其审批手续同第一条。

以外宾为对象的舞会,对内宾参加要制订适当的管理办法,经市文化主管机关批准实施。

以内宾为对象的舞会,有条件的,经市文化主管机关批准,可以售外宾票。

无论对外宾的和对内宾的舞会,均不许雇用或变相雇用舞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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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体育舞蹈活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国体育舞蹈活动的管理,保障和推动体育舞蹈活动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体育舞蹈活动是指国际上正式开展的标准舞、拉丁舞、十项舞(标准舞和拉丁舞的10支舞蹈)、交谊舞、摇滚舞(摇摆舞,含莎尔莎、曼波等;爵士舞;林迪舞)等以及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归类项目的竞赛、训练、表演、培训、考级、技术交流、娱乐等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体育舞蹈活动和代表中国参加国际体育舞蹈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国家体育总局是全国体育舞蹈运动业务主管部门,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负责实施对全国体育舞蹈运动的管理,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具体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含人民政府授权管理体育工作的机构,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体育舞蹈活动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工作。

地方各级体育舞蹈协会,协助本级体育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举办体育舞蹈活动实行审批和备案制度
(一)组织举办国际性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报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转报国际体育舞蹈组织,经国际体育舞蹈组织批准后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和国际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计划。

(二)举办全国性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所在省(区、市)体育主管部门和体育舞蹈协会同意后向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提出申请,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后列入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年度计划。

(三)举办跨省(区、市)及行业的体育舞蹈活动,必须经举办地体育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后,由活动所在地体育舞蹈协会报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审批。

中国体育舞蹈
联合会将对竞赛的规程进行审核;竞赛活动的裁判长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指派,主要裁判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商主办单位统一选派。

第六条举办国际性、全国性体育舞蹈比赛的主办者必须是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承办者为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的会员或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认可的单位。

举办省(区、市)内的体育舞蹈比赛或活动的主办者必须是省级协会,承办者为中国体育舞蹈运动联合会所属的会员或省级体育舞蹈协会认可的单位。

第七条在地方各级行政区域内举办的体育舞蹈活动,由相应的地方体育行政部门自行审批、管理。

与境外友好城市开展的双边竞赛及交流活动,必须报相应的地方体育和外事部门批准。

第八条举办体育舞蹈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举办者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民事责任;
(二)有能力执行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制定的有关竞赛规程和规则;
(三)有与比赛或活动规模相当的组织机构和具有相当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
(四)有具体的比赛活动规程和组织实施方案;
(五)有与比赛或活动规模相应的经费和设备;
(六)有符合治安、消防、卫生满足活动标准等条件的适宜场所。

(七)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申请比赛活动的名称必须与比赛或活动的实际内容相一致。

未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的体育舞蹈活动,不得冠以“世界”、“国际”、“亚洲”、“中国”、“全国”、“国家”、“中华”等字样。

第十条承办体育舞蹈活动的单位,其广告、赞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自觉接受工商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各地应依据《全国体育舞蹈技术等级标准》开展考级工作,不得另行制定技术标准并进行考级收费。

第十二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统一订制体育舞蹈会员证、注册证、裁判证、教师证、技术等级证,并按等级编号逐级下发,其它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和销售。

第十三条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负责体育舞蹈活动的专用服装、体育舞蹈教材、影音资料、电子记分软件的审定和推荐使用。

第十四条对体育舞蹈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协会、单位和个人,由中国体育舞蹈联合会报请国家体育总局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在从事体育舞蹈活动过程中,违反本规定的,由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和体育舞蹈协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体育舞蹈活动,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专门规定的前提下,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七条各级体育舞蹈协会可以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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