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组织规定
互联网医院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互联网医院的所有医务人员、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患者至上;(二)依法依规,规范管理;(三)技术领先,持续改进;(四)协同发展,资源共享。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互联网医院设立以下组织机构:(一)院长:负责医院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关业务;(三)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资源配置等工作;(四)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五)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六)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七)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组织机构的职责如下:(一)院长: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医院发展战略,领导医院各项工作;(二)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管相关业务,组织实施分管工作;(三)医务科:负责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资源配置等工作;(四)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护理安全、护理队伍建设等工作;(五)信息科: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数据管理等;(六)药剂科:负责药品采购、储存、配送、使用等工作;(七)财务科: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医疗服务与管理第六条互联网医院应遵循以下医疗服务原则:(一)依法执业,规范诊疗;(二)注重患者隐私保护,确保信息安全;(三)提供全面、连续、优质的医疗服务;(四)加强医患沟通,提高患者满意度。
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以下管理制度:(一)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制度;(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医患报告管理办法;(三)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四)在线处方管理制度;(五)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六)药品管理制度;(七)信息安全管理与保密制度;(八)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互联网安全管理,保障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患者隐私,维护医院正常医疗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使用互联网的部门、科室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科、财务科、药剂科、医技科、临床科室等。
三、安全管理职责1. 信息科负责制定医院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安全检查,监督和指导各部门落实安全措施。
2.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互联网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
3. 个人用户应遵守本制度,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得利用医院互联网从事违法活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严格网络访问控制(1)建立统一的网络访问控制系统,严格控制内外部网络访问权限。
(2)对内部网络实行分级管理,确保关键信息系统的访问安全。
2.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1)定期对网络设备、操作系统、应用软件进行安全漏洞扫描和修复。
(2)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安全设备,防止恶意攻击。
3. 保障数据安全(1)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不丢失。
(2)对敏感数据进行加密存储和传输,防止数据泄露。
4. 加强用户管理(1)实行实名制上网,严格控制用户权限,确保用户账号安全。
(2)定期对用户账号进行审计,及时清除无权限用户。
5. 加强网络安全培训(1)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组织员工参加网络安全竞赛,提高网络安全技能。
6. 应急处置(1)建立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事件报告、处置流程。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五、监督检查1. 信息科负责定期对各部门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科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20.5互联网医院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医疗服务透明度,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7.4支持互联网医院与国际接轨,引进国际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
7.5加大对互联网医院的政策支持,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事手续。
7.6鼓励社会资本投入互联网医院建设,促进多元化发展。
八、互联网医院培训与宣传
8.1互联网医院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力。
8.2互联网医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提升业务水平。
12.4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12.5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互联网医院服务质量评价,推动行业自律。
十三、互联网医院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
13.1互联网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如发生医疗纠纷,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3.2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公正、公平、及时地处理医疗纠纷。
9.7支持互联网医院与国内外医疗机构、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技术交流和业务协同。
9.8互联网医院应积极参与国际互联网医疗领域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国际影响力。
9.9互联网医院合作与交流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保护患者隐私。
十、互联网医院应急预案
10.1互联网医院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故障、信息安全事件等。
(5)未按规定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和报告的;
(6)未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导致患者隐私和医疗数据泄露的。
七、互联网医院发展促进
7.1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医院管理,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护士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
仅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模式的医疗机构遵照本细则执行。
第三条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按照《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XX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等,对省域内互联网医院和申请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模式的实行准入管理。
第四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负责全省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建立全省统一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省级监管平台”),对全省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加强监督管理。
市、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要求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
第二章互联网医院准入第六条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实体医疗机构仅使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可以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第七条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或申请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或仅申请增加“互联网诊疗”服务模式的,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独立设置互联网医院的,应当向其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机关提出设置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置申请书。
内容至少包括:拟设置互联网医院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名称及地址、拟设置互联网医院名称、拟设置互联网医院诊疗科目等,申请设置的诊疗科目不应超出实体医疗机构诊疗科目。
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所有科室及科室工作人员。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2.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医疗安全;3. 强化科室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4. 加强学科建设,提升科室核心竞争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互联网医院科室设置应适应医院发展规划和市场需求,合理配置医疗资源。
第五条科室设置应包括以下部门:1. 行政部门:负责科室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2. 医疗部门:负责医疗业务、医疗质量控制等;3. 技术部门:负责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等;4. 财务部门:负责科室财务核算、成本控制等。
第六条科室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第七条互联网医院科室应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规定,确保医疗安全。
第八条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以下内容:1. 医疗质量管理组织架构;2.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3. 医疗质量考核与奖惩制度;4. 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措施。
第九条科室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具体措施如下:1. 严格执行各项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2.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3. 加强病历书写管理,确保病历质量;4. 定期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第十条互联网医院科室应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第十一条科室应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信息化建设规划;2. 系统安全管理制度;3. 数据备份与恢复制度;4. 用户权限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科室应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具体措施如下:1. 优化信息化流程,提高医疗服务效率;2. 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质量;3. 强化网络安全,保障患者隐私。
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疗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运营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从事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相关人员。
第三条互联网医疗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向患者供应的医疗诊疗、药物咨询、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第二章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资质与审批第四条医院在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前,必需获得相关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资质,并向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第五条医院在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资质时,需供应以下料子: 1. 医院的基本情况介绍; 2. 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性质、范围和定位; 3. 医院的互联网医疗服务团队介绍; 4. 医院的互联网平台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5. 其他主管部门要求的相关料子。
第六条医院须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审批制度,对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资质的医院进行审批,并及时公示。
第七条医院申请互联网医疗服务资质的审批条件: 1. 医院具有良好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2. 医院具备供应互联网医疗服务所需的技术和设备设施; 3. 医院具备保障患者信息安全的措施; 4. 医院有充分的医疗服务本领和专业背景。
第八条医院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资质审批具有时效性,审批周期不得超出30个工作日。
未通过审批的医院不得供应互联网医疗服务。
第九条医院须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运营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管理第十条医院在向患者供应互联网医疗服务前,需与患者签订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
第十一条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1. 医院名称、住址和联系方式; 2. 患者基本信息; 3. 医疗服务内容、方法、效果、风险和费用等说明; 4. 患者权益和合同解除条件说明; 5. 医院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的承诺; 6. 其他双方商定事项。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采用电子合同形式,应当符合电子合同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保障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审计性。
第十三条医院要建立健全互联网医疗服务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患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合同履行的有效性。
互联网医院制度
互联网医院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和运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保障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的建设、运营和管理活动。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的原则,为患者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和运营应当符合国家卫生健康政策,遵守医疗法规,严格执行医疗质量和安全标准。
第五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六条互联网医院应当与实体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医疗服务能力。
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医疗专业人才,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第八条互联网医院应当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医疗服务国际竞争力。
第九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智能化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第十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设立与运营第十一条互联网医院的设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机构设置的规定,具备相应的医疗设施和技术条件。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院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医疗服务活动。
第十三条互联网医院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医疗科目,并按照医疗科目开展医疗服务。
第十四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制定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等。
第十五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风险防范机制,制定医疗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医疗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患者权益保护制度,保障患者知情权、选择权、隐私权等权益。
第十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制度,合理制定医疗服务价格,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监管。
第十八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和安全。
互联网医院规章制度
互联网医院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运行,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利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内的所有患者、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四条互联网医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维护医疗秩序。
第五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合理设置各类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
第六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和医疗信息安全。
第七条互联网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
第二章患者权益保障第八条患者有权享受公平、高效、优质的医疗服务。
第九条患者有权知情,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提供充分的医疗信息,包括疾病诊断、治疗方案、费用等。
第十条患者有权自主选择医疗服务,互联网医院应当尊重患者的选择权。
第十一条患者有权隐私保护,互联网医院应当妥善保管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信息。
第十二条患者有权投诉,互联网医院应当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并给予回复。
第十三条患者有权参与医疗质量监督,互联网医院应当通过各种方式接受患者监督。
第三章医疗服务管理第十四条互联网医院应当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实行专人专责。
第十五条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医疗服务质量标准,监督医疗服务过程。
第十六条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七条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巡查制度,对医疗过程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八条医疗服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医疗错误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
第四章医疗费用管理第十九条医疗费用应当合理计算,互联网医院不得随意增加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患者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医疗费用,否则互联网医院有权拒绝提供医疗服务。
第二十一条医疗费用应当明码标价,患者有权了解医疗费用的具体内容。
第二十二条医疗费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发票管理制度,确保医疗费用的合法性。
《2022年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规范模板》
互联网医院管理规范一、互联网医院管理机构设立(一)、互联网医院管理部门架构图(二)、成员组成与职责划分①小组成员构成互联网医院管理小组主要由医疗管理组、技术保障组、运营支持组、平台维护组四个方面组成。
医疗管理组:主要由医院业务分管领导、医务科、护理部、药事科等部门组成;技术保障组:主要由医院后勤分管领导、信息科、客户服务部等部门组成;运营支持组:主要由医院运营分管领导、党办、宣传科、财务科、门诊办、客户服务部等部门组成;②小组职责划分医疗管理组(1)负责互联网医院服务规范的制定(2)负责上线科室、人员的资质审批(3)负责线上服务内容的确定(4)负责互联网医院线上用药的规范和管理(5)医疗纠纷的处理;(6)建立互联网医院标准化工作机制,定期召开业务工作会,安排部署工作,保障互联网医院稳定有序的运行。
(日常事务由客户服务部跟进,管理后台设在客户服务部)技术保障组:(1)负责互联网医院与快医科技技术小组技术接口的提供;(2)负责保障医院端接口的稳定;(3)负责搜集医生在上线过程中提出的意见与优化建议,并及时反馈给快医科技;运营支持组:组织、参与互联网医院运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利用医院自有的宣传渠道与第三方合作媒体对互联网医院进行宣传,建立医院互联网医院品牌,提升用户知晓度;(2)运营工作的配合;(例如宣传物料摆放等)(3)制定互联网医院业务运营方案,根据运营数据,结合医院实际运行情况,对方案动态调整并督导、执行;(4)配合快医科技按照合同约定的财务制度,进行财务对账工作,确保互联网医院资金的正常流转。
平台维护组:由快医公司进行日常系统维护和升级。
二、互联网医院线上医疗服务细则(一)、在线问诊管理通过在线问诊方式了解患者情况,医生提供必要的诊疗或合理化建议。
(1)互联网医院医生在线诊疗医患沟通过程中,应详细问询患者病情后根据用户需要向病人及家属介绍所患疾病的诊断情况、主要治疗手段、重要检查目的及结果,某些治疗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药物不良反应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互联网医院__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互联网医院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架构1. 成立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负责互联网医院的管理、监督和决策。
2. 设立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负责日常运营、业务拓展、技术支持等工作。
3. 设立互联网医学科,负责医学研究、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1)负责制定互联网医院的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运营策略;(2)负责监督、检查互联网医院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3)负责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确保互联网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1)负责互联网医院的日常运营、业务拓展和技术支持;(2)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医院各项规章制度;(3)负责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互联网医院相关工作。
3. 互联网医学科:(1)负责医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2)负责制定、完善互联网医院医疗技术规范和操作流程;(3)负责监督、检查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四、诊疗管理1. 互联网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开展在线诊疗服务。
2.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在线诊疗流程,包括患者咨询、预约、诊断、治疗、随访等环节。
3. 互联网医院应加强医务人员培训,确保医务人员具备在线诊疗能力。
4.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知情同意制度,保障患者权益。
五、医疗安全与患者安全1. 互联网医院应加强医疗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2. 互联网医院应定期开展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医患报告的统计分析,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 互联网医院应加强患者隐私保护,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六、药品管理1. 互联网医院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范药品采购、储存、配送和使用。
2. 互联网医院应与正规药品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确保药品质量。
3.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
医院互联网(外网)安全管理规定
医院互联网(外网)安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医院信息和数据的安全,全院的网络严格实行内、外网物理隔离的网络管理办法。
第一条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信息。
第二条互联网用户原则上暂定为行政、机关科室工作人员及临床医技科室负责人,如有特殊需要经审核需开通外网的用户,需经使用科室负责人填写《入网申请登记表》,使用者要严格执行制定的有关计算机与网络管理的规定和制度。
第三条上外网的用户必须使用院办指定的IP地址、网关、DNS。
不准私自安装使用有线(无线)路由器,不准未经院办同意私自给予他人链接使用互联网络及私自请外来人员为其提供互联网硬件、软件维修等服务。
如遇网络问题及时报请院办。
严禁使用外网的微机并联医院内网。
如因违规造成的问题,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第四条对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使用外网的用户,使用或联系部门也要执行审批制度。
使用完毕后及时通知院办安排人员关闭其外网端口。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的连入外网的微机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集团、医院网站由其管理部门具体负责。
各科室、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本部门的外网微机安全管理,对每台计算机要指定专人具体负责计算机的安全管理,其使用者为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要定期检查外网电脑使用情况,负责本部门外网电脑的安全使用、防病毒、上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严禁将集团、医院、科室的管理、经营、科研、新技术等属于保密范畴的信息,未经报请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利用互联网向院外散播。
严禁将使用者的IP地址等相关信息泄露给他人。
因泄密而发生的一切后果按照国家、集团及医院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八条及时升级操作系统、办公软件、安全软件等至最新版本,保证电脑安全正常运行。
下班后,务必切断电脑电源,以防止火灾隐患。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1. 互联网医院概述1.1 定义:互联网医院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在线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1.2 目的: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满足患者的需求,提高医疗效率。
1.3 互联网医院的类型:网上咨询、远程诊疗、健康管理等。
2. 互联网医院质量管理2.1 患者隐私保护:明确患者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储、传输和共享规定,确保患者信息的隐私和安全。
2.2 医生资质审核:加强对互联网医生的资质审核,确保只有具备相关职业资格和执业认可的医生提供服务。
2.3 网络技术保障:确保互联网平台的稳定运行,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
2.4 医疗质量评估:定期对互联网医疗服务进行质量评估,将患者的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
3. 互联网医院服务流程管理3.1 患者注册和预约:规定患者注册流程,明确预约挂号的规定,防止虚假注册和恶意预约。
3.2 医生值班和接诊:规定医生值班和接诊时间安排,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医生的回复和治疗方案。
3.3 筛查和转诊流程:明确互联网医生的筛查和转诊流程,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和准确的诊断和治疗。
3.4 药品配送和取药:规定互联网医院的药品配送和取药流程,确保药品能够准时送达患者手中。
4. 互联网医院费用管理4.1 互联网医疗服务费用:明确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收费标准,防止乱收费和不合理涨价。
4.2 药品费用管理:规定互联网医院药品的采购渠道、库存管理和价格监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和费用合理。
4.3 退费制度:制定退费制度,明确退费流程和时间,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5. 互联网医院安全管理5.1 信息安全管理:加强互联网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确保患者信息不被篡改、泄露和外部攻击。
5.2 药品安全管理:明确药品采购和保管的规定,确保药品质量和有效期,防止假药流入互联网医院。
5.3 参与方安全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医生和患者的背景调查,确保医生的执业合法,患者的真实身份。
6. 互联网医院投诉和纠纷处理6.1 投诉受理和处理流程:明确投诉受理的方式和流程,规定投诉处理的时间和责任部门,及时解决患者的投诉。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互联网医院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
第三条互联网医院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的医疗服务。
第四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二章互联网医院准入第五条互联网医院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
第六条申请设立互联网医院,应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医院基本情况、诊疗科目、技术人员资质等。
第七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
第三章执业规则第八条互联网医院应制定互联网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流程、质量标准、安全保障等要求。
第九条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患者信息保护制度,确保患者信息安全。
第十条互联网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互联网医院实施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
第十二条互联网医院应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地开展医疗服务,接受患者投诉和建议。
第十三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互联网医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互联网医院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互联网医院执业许可证:(一)未经审批擅自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二)违反互联网诊疗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三)泄露患者信息,损害患者合法权益的;(四)拒不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监督管理的。
第十五条互联网医院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医院管理也逐渐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化转变。
为了保障医院信息安全和提升工作效率,制定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医院互联网使用规范、信息安全保障和工作效率提升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医院互联网使用规范1. 登录与权限管理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规定医务人员使用互联网的权限和登录流程。
同时,根据员工职务的不同,设置相应的互联网使用权限,确保信息的安全和机密性。
2. 信息发布与传播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明确医务人员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传播信息的规定。
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泄露患者隐私等违规行为。
3. 互联网使用时间管理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规定互联网使用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使用互联网,影响工作效率。
在工作期间,应优先完成工作任务,避免个人互联网使用对工作产生负面影响。
二、信息安全保障1. 网络安全防护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规定医院必须建立完善的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包括设置防火墙、加密技术、网络入侵检测系统等,确保医院信息系统的安全性。
2. 数据备份与恢复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规定医院必须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设立专门的数据恢复机制。
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确保医院信息的完整性和持续性。
3. 用户身份认证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规定医务人员使用互联网需进行身份认证,确保非法用户无法访问医院内部网络系统。
用户身份认证可以采用密码、指纹等方式,提高系统的安全性。
三、工作效率提升1. 互联网办公应用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鼓励医院在工作方面使用互联网提供的办公应用程序,如在线日程管理、共享文档、在线会议等。
这些应用可以提高医务人员的工作效率和信息共享速度。
2. 电子病历管理系统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规定医院必须建立健全的电子病历管理系统,以取代传统的纸质病历。
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医务人员可以更快速、准确地查阅患者信息,提高诊断和治疗效率。
3. 在线学术资源利用医院互联网管理制度应鼓励医务人员利用互联网平台获取最新的医学研究成果和学术资源。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完整版
九、互联网医院发展与创新
9.1鼓励互联网医院在确保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创新医疗服务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效率。
9.2互联网医院应积极参与国家医疗信息化、智慧医疗等项目建设,推动医疗健康产业发展。
9.3互联网医院应加强与医疗机构、医学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促进医疗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
6.7互联网医院在开展跨区域医疗服务时,应遵守国家关于跨区域医疗服务的相关规定,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八、互联网医院医疗服务规范
8.1互联网医院提供的医疗服务应遵循医学伦理,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权益。
8.2互联网医院应明确告知患者服务的范围、内容、流程、费用和可能的风险,获取患者的知情同意。
8.3互联网医院开具电子处方时,应严格遵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熟悉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和医疗质量安全规定。
4.2互联网医院应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4.3互联网医院应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国家认可的互联网医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互联网医疗服务质量。
五、互联网医院信息化建设与网络安全
5.1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实现医疗服务、医疗质量管理、药品管理等功能。
十一、互联网医院应急管理与疫情防控
11.1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案。
11.2互联网医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充分发挥线上医疗服务优势,提供非接触式医疗服务,减少交叉感染风险。
11.3互联网医院应加强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及时报告疫情防控相关信息,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应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体系,提高医务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
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积极推动互联网医院和互联网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规范互联网医院管理和互联网诊疗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互联网医院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互联网医院基本标准见附件2)。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是指医疗机构利用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和“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AA省行政区域内互联网医院的设置、执业许可,互联网医院及互联网诊疗活动、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AA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对全省互联网医院及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准入管理。
第六条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省互联网医院及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审批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内互联网医院及互联网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互联网医院准入第七条互联网医院的命名应当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AA省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一)实体医疗机构独立申请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应当包括“本机构名称+互联网医院”;(二)实体医疗机构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申请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应当包括“本机构名称+合作方识别名称+互联网医院”;(三)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名称应当包括“AA+申请设置方识别名称+互联网医院”。
互联网医院名称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核准。
第八条实体医疗机构自行或者与第三方机构合作搭建信息平台,使用在本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应当申请将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医院作为医疗服务的新模式,为患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
为了保障医院互联网医院的规范运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与原则(一)管理目标1、为患者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互联网医疗服务。
2、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3、加强医疗质量监管,保障医疗安全。
(二)管理原则1、依法依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规范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
2、患者安全原则:始终将患者的安全和利益放在首位,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3、信息安全原则:加强信息系统的安全防护,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的安全。
4、协同合作原则:各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推进互联网医院的建设和发展。
三、人员管理(一)医务人员资质审核1、从事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本医院注册。
2、医院对医务人员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包括学历、职称、培训经历等。
(二)培训与考核1、定期组织医务人员参加互联网医疗服务相关的培训,包括法律法规、诊疗规范、信息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2、对医务人员的互联网医疗服务能力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三)行为规范1、医务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保护患者隐私,尊重患者权益。
2、不得利用互联网医院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如虚假诊断、开具虚假处方等。
四、医疗服务管理(一)诊疗范围1、明确互联网医院的诊疗科目和服务范围,不得超出医院的执业许可范围。
2、对于危急重症、传染病等不适合在互联网医院诊疗的疾病,应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二)诊疗流程1、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平台进行挂号、咨询、复诊等。
2、医务人员根据患者提供的病情资料进行诊断和治疗,必要时可要求患者补充相关检查资料。
3、开具的处方应符合相关规定,并经药师审核。
(三)医疗质量控制1、建立医疗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对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
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制度
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互联网医院科室管理制度适用于互联网医院内所有科室(包括医技科室、护理科室、医疗设备科室等)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室负责人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各项管理工作。
并且积极配合医院的其他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院管理部门应对全院科室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管理工作按照本制度进行。
第二章科室管理机构第五条科室管理机构由科室主任和副主任组成,主要负责本科室的人员管理、日常运营管理、质控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科室主任由医院确定,任期为两年,连任不受限制,享有相应的权力和职责。
第七条科室副主任由科室主任提名并经医院批准确定,主要负责分管相关工作,协助科室主任进行科室管理。
第八条科室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室管理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科室管理会议,讨论和解决本科室的管理问题。
第九条科室管理机构应建立科室管理制度,确保科室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科室人员管理第十条科室应根据医院规定,招募具有相关医学专业背景和资质的医生、护士、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等。
第十一条科室应对新入职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对科室人员进行考核,激励优秀人员,提高整体的工作绩效。
第十三条科室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科室人员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章科室日常管理第十四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包括门诊工作制度、住院工作制度、手术工作制度等,确保科室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五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病历管理制度,对患者的病历进行详细记录,并严格保密,确保患者隐私。
第十六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医疗质控制度,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确保医疗服务质量达标。
第十七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五章科室安全管理第十八条科室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医疗安全、食品安全等,确保科室安全。
医院网络系统管理制度
医院网络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院网络系统的管理,确保网络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使用,提高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需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的网络系统,包含局域网、互联网、服务器、终端设备等。
第三条定义1.医院网络系统:指医院内部的网络设备、服务器以及相关软件系统的总称。
2.网络管理员:指由医院委派或聘请,负责管理医院网络系统的人员。
3.用户:指医院内部的职工、医生、护士等使用医院网络系统的人员。
第二章网络系统管理第四条网络系统规划和建设1.医院应依据实际需要,订立网络系统规划,包含网络拓扑结构、网络设备配置、系统安全要求等,确保网络系统能够满足医院的需求。
2.网络系统建设应依照规划要求进行,确保网络设备的选购、布线、安装和调试等工作符合规范。
第五条网络设备管理1.网络管理员应负责网络设备的日常管理,包含设备的维护、升级、故障处理等。
2.禁止私自更换、损坏网络设备,未经网络管理员许可,不得私自接入、移除网络设备。
3.网络设备应定期进行巡检,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网络安全管理1.网络管理员应订立安全管理策略,包含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用户权限管理等,确保网络安全。
2.用户在使用网络系统时,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得利用网络系统进行非法活动。
3.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刻报告网络管理员,帮助处理。
第三章用户管理第七条用户注册和权限管理1.用户在使用网络系统前,应向网络管理员注册,供应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依照网络管理员的要求设置密码。
2.网络管理员依据用户需求和工作职责,调配不同的权限,确保用户仅能访问必需的数据和系统功能。
第八条用户行为规范1.用户在使用网络系统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的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传播违法信息。
2.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包含但不限于恶意攻击、破坏、偷窃数据等行为。
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组织规定
某某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目录诊疗管理办法 (1)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制度 (13)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15)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制度 (19)医师岗位职责 (37)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37)互联网医院药师的岗位职责 (42)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21)在线处方审核规范 (22)互联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26)互联网医疗质控员 (42)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30)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隐患报告管理办法 (30)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37)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互联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49)互联网医院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规范在线诊疗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特成立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互联网医学科,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院工作中的职责。
一、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主管信息副院长秘书:信息科主任成员:医务科主任,质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主任,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软件开发工程师1名,网络安全工程师1名职责:1、掌握互联网医院相关的政策和要求,负责互联网医院发展思路和方向。
2、指导并协调组织医院相关部门推进互联网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
3、出台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制度,保障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的规范、质量与安全。
4、负责互联网医院相关的重大决策。
二、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组长:主管信息副院长成员:信息科主任,医务科主任,质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软件开发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临床科主任2名,临床护士长2名职责:1、在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的开展。
2、掌握国家、省、市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行为。
3、制定互联网医院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互联网医院诊疗工作的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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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医院互联网医院管理制度目录诊疗管理办法 (1)患者知情同意与登记制度 (13)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制度 (15)在线复诊患者风险评估与突发状况预防处置制度 (19)医师岗位职责 (37)护理人员岗位职责 (37)互联网医院药师的岗位职责 (42)在线医疗文书管理制度 (21)在线处方审核规范 (22)互联网医院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26)互联网医疗质控员 (42)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30)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和患者安全隐患报告管理办法 (30)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37)信息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互联网医院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49)互联网医院管理体系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规范在线诊疗行为,保障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特成立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互联网医学科,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互联网医院工作中的职责。
一、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组长:院长副组长:主管信息副院长秘书:信息科主任成员:医务科主任,质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院办主任,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软件开发工程师1名,网络安全工程师1名职责:1、掌握互联网医院相关的政策和要求,负责互联网医院发展思路和方向。
2、指导并协调组织医院相关部门推进互联网互联网医院工作开展。
3、出台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制度,保障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的规范、质量与安全。
4、负责互联网医院相关的重大决策。
二、互联网医院工作小组组长:主管信息副院长成员:信息科主任,医务科主任,质控科主任,护理部主任,门诊部主任,药剂科主任,软件开发工程师,网络安全工程师,临床科主任2名,临床护士长2名职责:1、在互联网医院领导小组领导下,推进互联网医院工作的开展。
2、掌握国家、省、市互联网医院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行为。
3、制定互联网医院相关管理制度,保障互联网医院诊疗工作的质量与安全。
4、负责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工作的指导。
三、互联网医院运维管理科科室主任:信息科主任组长:软件工程师1名科室成员:全科医生2名,心血管内科医生1名,内分泌科医生1名,医务管理1名,护理管理1名,软件工程师1名,互联网医院推广人员2名。
职责:1、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全流程设计,确保患者线上的就医过程流畅,持续改进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的满意度。
2、负责出诊医生的培训工作,包括不仅限于操作系统培训、线上诊疗服务操作裴遵、线上医患交流话术培训、线上处方及病历书写规范等。
3、落实日常的基础运营工作,及时处理线上服务出现的问题,解决医生和患者在线诊疗过程中的疑问,确保线上业务的正常运作。
4、负责协调各临床业务科室的工作关系,尤其落实互联网诊疗的排班。
5、负责与建设公司、医院管理部门、临床医生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并分析各种需求与建议,提交信息科持续改进。
6、定期整理运营工作报告,并能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意见,持续改善线上就医服务质量。
四、其它支持部门1、医务科职责:(1)制定互联网诊疗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诊疗行为,并监督执行情况,持续提高医疗质量。
(2)组织实施互联网诊疗相关业务计划,做好相应的人员培训、服务质量管理等。
(3)对于突发性事件要及时组织调查、讨论并落实应急处理,事后总结提升。
(4)定期检查医生在互联网医院的线上服务质量,包括但不仅限于话术、态度、处方、病历等相关内容。
2、质量管理科职责:(1)组织讨论与制定互联网医院服务质量、药品质量等相应的系列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并指导、督促、定期检查相关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并记录在案。
(2)根据服务质量标准,建立相配套的负责人制度,充分落实医生管理、线上复诊诊疗规范、药品规范、服务流程管理。
(3)建立医疗服务反馈机制,从互联网诊疗医师、患者、运营人员等多角度吸取建议,改进服务流程,提高就诊流畅性和患者体验。
(4)提出改进建议以优化服务工具,提升全流程服务满意度。
(5)定期收集汇总质量管理有关材料,进行研究分析,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质量不断提升。
3、护理部职责:(1)规范互联网护理工作的开展,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2)负责互联网护理工作的风险评估,批准具体工作的开展。
(3)负责互联网护理工作的质量追踪,定期汇总分析,持续改进。
(4)负责突发事件或意外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4、药剂科职责:(1)做好互联网医院线上处方的审方工作,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电子处方予以必要的退回修改或作废操作,确保电子处方的质量与安全。
(2)加强药品监督管理,贯彻落实药事法规,对药品在互联网医院流通的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依法购药,依法管药,依法用药。
(3)做好互联网医院的药品目录管理工作,落实互联网医院的药品引进评审制度,制定相应的规则和建立评审专家库,同时,严格禁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毒性药品以及其它不允许在线上流转的药品在线上使用。
(4)定期分析互联网医院的药品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的意见。
(5)定期组织开展药事管理会议,就药品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与落实。
5、信息科职责:(1)按照国家和上级的相关要求,确保互联网医院的信息系统运行稳定、安全和高效。
包括不仅限于能连续、准确、系统、全过程、全留痕,分析、反馈、预警医院管理和医疗质量等。
(2)制定符合《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相关规章制度,满足互联网医院管理和临床工作的需要。
(3)全面协调并统筹信息安全管理所需的人员、资金、设备、场地等资源,制定人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培训的计划,对互联网医院的信息安全建设工作提供支持。
(4)保证安全活动的实施与安全策略一致,核准信息安全相关的方法和过程,评估安全控制措施实施的充分性和协调性,促进信息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有效、合理协调我院信息安全建设的工作。
6、开展互联网医院业务的各临床科室职责:(1)做好线上健康咨询与网络复诊的服务,包括图文、电话、视频等多种形式,持续改善患者的线上就医体验。
(2)主动开展线上科普宣教活动,宣传常见病、多发病的预防知识和相关的健康教育内容,定期更新科室/医生主页上的科普专栏。
(3)尊重患者权利,注意病人隐私保护,对首诊、急症、重症或不适应线上复诊的患者,及时引导患者到医院就诊。
(4)对适用于线上复诊的病人,要做到科学诊断和治疗,合理用药,并按规范认真书写处方和病历资料。
7、宣传科与门诊部职责:(1)负责互联网医院的品牌包装与宣传。
(2)负责互联网医院线上、线下的推广。
(3)在规定范围内,做好科室/医生的品牌包装及宣传工作,争取在区域内能有更好的患者口碑及业务转化。
(4)负责互联网医院患者操作的各种指导。
互联网医院诊疗管理办法为规范互联网诊疗活动,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等3个文件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25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1条本办法所称互联网诊疗活动是指利用互联网技术为患者和公众提供健康咨询、疾病诊断、治疗方案、处方等服务的行为。
第2条在我院从事互联网诊疗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第3条我院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实行严格的线上医务人员准入及退出机制,开展严格的线上线下监管。
第4条医务科、质量管理科、药学部、党办、信息科等职能部门负责我院互联网诊疗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一章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第5条我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范围必须与我院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相一致,执行由国家或行业学协会制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第6条我院依法完成互联网医院注册前,线上医务人员只限于开展健康咨询、院后随访、用药指导、线下诊疗建议或转诊、会诊建议。
依法完成互联网医院注册后逐步开展线上诊疗活动。
第7条线上医务人员准入条件。
完全满足以下条件的医务人员,经医务科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线上诊疗。
(1)依法取得相应执业资质,在依托的实体医疗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注册,中级以上职称。
互联网医院提供服务的医师,应当确保完成主要执业机构规定的诊疗工作;(2)取得执业医师执业证书并注册在我院的医师;(3)取得门诊出诊资质的医师;(4)经我院互联网医院诊疗相关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师。
第8条线上医务人员退出机制。
医务人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暂停线上诊疗资质一年,经相关部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恢复其资质。
(1)年度内差评三次及以上;(2)年度内经核实的有效投诉三次及以上;(3)年度内发生两次及以上违反我院相关制度或相关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者;(4)因线上不当诊疗行为导致重大医疗纠纷案例者。
第二章互联网诊疗活动执业规则第9条我院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具备满足互联网技术要求的设备设施、信息化平台、技术人员以及信息安全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等级要求。
第10条开展线上诊疗前,必须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
第11条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由接诊的医师通过互联网医院邀请其他医师进行会诊时,会诊医师可以出具诊断意见并开具处方;患者未在实体医疗机构就诊,医师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部分常见病、慢性病患者提供复诊服务。
当患者出现病情变化需要医务人员亲自诊查时,医务人员应当立即终止互联网诊疗活动,引导患者到实体医疗机构就诊。
第12条互联网医院可以开展以下医疗服务:(1)医药健康咨询;(2)普通常见病、慢性病的患者的复诊;(3)各类手术后、危重症经规范治疗后,需康复医疗或定期复诊的患者;(4)预约转诊、会诊服务;(5)患者的随访管理;(6)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7)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服务。
第13条参与互联网诊疗的执业医师,按照以下规定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工作:(1)遵守《执业医师法》规定的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用药、合理治疗;(2)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亲自询问病史、阅读检查报告,做出初步判断;(3)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为患者建立电子病历,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
患者可以在线查询检查检验结果和资料、诊断治疗方案、处方和医嘱等病历资料。
(4)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不过度医疗;在没有足够信息支撑判断时,不能做出线上诊疗行为;(5)应当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处方管理规定。
在线开具处方前,医师应当掌握患者病历资料,确定患者在实体医疗机构明确诊断为某种或某几种常见病、慢性病后,可以针对相同诊断的疾病在线开具处方。
所有在线诊断、处方必须有医师电子签名。
处方经药师审核合格后方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