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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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新一轮“下基层”活动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文化活动
【发文字号】银党办[2017]36号
【发布部门】中共银川市委银川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
【实施日期】20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银川市委办公厅、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新一轮“下基
层”活动的通知
(银党办〔2017〕36号)
“下基层”活动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手段,是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常态化工作。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在全区机关干部中开展新一轮“下基层”活动方案》安排部署,结合市级领导干部包扶乡镇(村)工作,现就开展新一轮“下基层”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新一轮“下基层”活动从2017年开始,到2021年底结束。活动安排实行“两个全覆盖”:“下基层”干部覆盖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
所有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机关干部”);“下基层”联系点覆盖所有农村、社区、学校、医院(卫生院)、国有企业、一定规模的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市直各单位“下基层”联系点分组详见附件。
二、主要任务
1、送政策。根据农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社会组织等基层组织和职工群众的需求,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惠民利民政策。下农村,要重点宣传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特别是扶持产业发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党员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进社区,要重点宣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以及为民服务和发展专项资金、民主管理等政策;进企业和社会组织,要重点宣传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以及职工权益保护、安全生产等政策;进学校和医院,要重点宣传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政策。各机关干部都要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促进和谐、富民惠民的政策措施,更好地发动、组织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感党恩。
2、察民情。走访入户,与基层群众“深交朋友”,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下农村的,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做到家庭农场、贫困户、留守老人、孤寡老人和离任村干部“五必访”;下社区的,要与社区干部“同学习、同入户、同服务”,做到特殊人群和贫困家庭必访;下学校的,要做到困难教师、骨干教师、党员教师、后进学生必访;下医疗卫生单位的,要进门诊、进病房、进科室;下企业的,要进车间、进科室,做到困难职工、农民工、党员职工、生产骨干必访。走访入户时,每名干部都要沉下去,掌握走访对象个人和家庭情况,摸清本地本单位一些政策和制度在基
层的落实情况,了解掌握基层的关切,记好民情日记,撰写1篇心得体会或调研报告,交3-5名互相信任的基层朋友。
3、学习群众工作经验。放下架子,拜群众为师,向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虚心学习群众工作方法,特别要学习群众朴实无华的语言,提高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的能力;学习基层组织宣传发动群众的方法,提高依靠群众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能力;学习基层利用民主协商妥善处理各方利益关系的方法,提高解决问题、化解基层矛盾的能力;学习基层用足用活利民富民政策,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方法,提高工作创新能力。
4、帮助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在走访了解的基础上,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规划,解决一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联系点在农村的机关干部、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队员,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要重点走访、重点帮扶。联系点在社区的机关干部,对空巢老人、“夹心层”家庭、特需帮扶青少年等要重点接触、重点帮扶。联系点在其他领域的机关干部,对相关的政策落实情况要重点了解。
5、推进社会综合治理。指导和帮助基层联系点完善社会管理各项机制,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方法。主动下访接访,做好矛盾化解、情绪疏导工作,把可能发生的越级上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帮助落实社会综合治理责任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控机制,排查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农利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城市管理、涉法涉诉等方面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6、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基层联系点党组织开展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帮助或指导基层党组织每年列出成绩、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参与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督促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基本制度,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帮助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注重发现培养后备力量。
三、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市直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在市委领导下进行,由市委组织部
统筹协调,市属各党(工)委具体负责;各县(市)区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由各地自行组织。各单位要认真制定活动计划,根据所分配的联系点将参加活动人员自行分组,并确定各组组长和联系人,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党组织(党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开展“下基层”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本单位的“下基层”活动和业务工作,做到两不误、两促进。各“下基层”工作组组长是直接责任人,要提前与联系点联系,明确“下基层”时间、人员及工作任务。各基层单位要有意识地安排“下基层”干部参与征地拆迁、环境卫生整治等重点、难点工作,让机关干部亲身感受基层工作的不易,真正得到一次实践锻炼。
2、科学合理安排。各单位要充分考虑基层群众生产生活因素,间断轮流安排机关干部蹲点,不能影响和干扰群众,原则上每年到基层联系点不少于3次,全年累计不少于7天。市级领导纳入本单位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编组,不再单独安排。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尽快对本级机关干部“下基层”联系点进行适度调整。所有“下基层”单位务必于5月5日前,安排“下基层”干部深入联系点蹲点开展工作。
3、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委、政府督查部门要把“下基层”活动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市、县两级机关工委要抓好本级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各级党委要针对走形式、凑天数、拼任务,“三同”不落实等问题,建立问题发现、反馈、解决机制。
4、创新管理方式。群众和基层反映的问题,机关干部要认真记录、梳理汇总,将收集到的问题,通过手机APP客户端反映给联系点所在县(市)区,以“县(市)区为枢纽”来协调解决问题,县(市)区一级能解决的,由县(市)区级政务中心根据问题类型和具体内容,交由归口单位办理;解决不了的,逐级向上级政务中心报送,按上述程序办理。各单位要每季度对干部带上来的问题集中梳理研究1次,建立问题清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