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及质量目标(2016—2020年)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6〕61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6〕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6日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加快改善空气质量,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政〔2014〕7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4〕8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实施《安阳市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情况的年度考核和终期考核。
第三条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考核指标包括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以各县(市、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的优良天数、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作为考核指标。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包括产业结构调整、煤炭控制管理、燃煤锅炉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污染控制、机动车污染防治、秸秆禁烧、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10项指标。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考核指标包括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完善机制、制定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内容。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安阳市2010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安阳市2010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3.10•【字号】安政[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3.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环保局等部门安阳市2010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10]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的《安阳市2010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日安阳市2010年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二○一○年三月五日)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我市经济健康发展,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省政府第四次全会有关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进一步完成并深化市辖卫河流域、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继续巩固安林两路、铜冶镇、陵阳镇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启动碧水工程,不断提高和改善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开展地表水饮用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环境安全;对重点污染行业实施深度治理;完成滑县、林州市堆存铬渣处置工作;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继续开展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完成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持续改善重点流域、区域环境质量,有效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十一五”污染减排目标圆满完成。
二、工作任务与工作责任(一)进一步完成并深化市辖卫河流域、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继续巩固安林两路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30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年4月13日安阳市2016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86号)精神,进一步改善我市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主要河流、断面水质改善为重点,以实施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为抓手,通过精准化指导、精细化管理、过程化调控,统筹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确保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2016年,国家和省政府考核我市卫河南乐元村集断面水质目标为氨氮≤3.5mg/L,其它指标为Ⅴ类;淇河黄花营断面水质为Ⅱ类,弓上水库、南谷洞水库和彰武水库断面水质为Ⅲ类,安阳河冯宿桥断面水质为Ⅳ类。
全市地表水水质良好(达到或优于Ⅳ类)比例总体达到50%,劣于Ⅴ类水体比例不高于37.5%。
市级和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98%,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取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不低于80%。
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
1.淘汰落后产能。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督促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时完成落后产能淘汰年度任务。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配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政办〔2016〕60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的通知安政办〔2016〕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3日安阳市2016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一、总体要求(一)工作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安阳的战略部署,坚持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工业废弃物集约利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城镇各类垃圾再生利用;坚持以明显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导向,严控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总量,实施一批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坚持以创新节能减排低碳发展机制为抓手,强化责任目标考核,推行节能减排市场化服务,激发全社会节能减排活力,确保完成年度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实现“十三五”我市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良好开局。
(二)主要目标。
2016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5%,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0131吨、5680吨、89450吨和81963吨,较2015年分别削减2%、2%、3%和3%。
全市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平均浓度分别降低到136微克/立方米、87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不少于195天,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
二、主要任务(一)构建绿色低碳发展产业体系。
实施中国制造2025河南行动,组织实施传统制造业能效提升和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提升计划,建设一批绿色示范工厂和绿色示范园区;严格限制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严格控制焦炭、铅锌、电石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建项目,认真清理违规在建项目。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0]185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安政办〔2010〕18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搞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是提高和改善城市环境质量的重要措施。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以下简称“城考”)是国家和省政府对当地政府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环境质量状况进行定量考核的一项制度。
安阳市作为全国113个重点考核城市之一,在我省18个省辖市2009年度“城考”考核中,名列第六名(87.74分),名次较2008年第七名(83.54分)有所提高。
为了更好地改善我市环境质量,不断巩固和提高“城考”排名,健全“城考”工作由政府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机制,现针对省环保厅反馈我市“城考”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对照职责进行整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我市2009年度城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要求(一)对“城考”工作重视不够,不能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城考”的有关数据。
整改要求:各县区及相关单位对“城考”工作要高度重视,全面、真实、及时反映“城考”的有关数据。
(二)市区交通噪声有超标的情况,超过68DB(A)限值。
整改要求:1、市公安局:加大对交通干线噪声的控制力度,搞好汽车禁鸣,对噪声超标车辆和汽车鸣笛的现象进行及时查处。
2、市环保局:做好交通干线、工业企业噪声控制和工作噪声监测工作。
3、市执法局:加强对商店、娱乐场所等社会噪声监管工作。
(三)城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有超标现象,达不到100%。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安政文[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安政文〔2012〕57号)2011年,我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11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安政〔2011〕7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2011年)》要求,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2011年度各项环保责任目标任务。
现将2011年度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环境质量目标(一)水环境质量目标2011年,我市省控地表水责任目标出境断面卫河南乐元村集COD达标率为100%、氨氮达标率为96.2%,金堤河濮阳大韩桥COD达标率为100%、氨氮达标率为98.1%,淇河林州黄花营COD和氨氮达标率均为100%,卫河浚县柴湾断面COD和氨氮达标率均为100%,达到了省定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平均达标率为80%以上的要求;市控断面洹河南士旺COD达标率为95.83%、氨氮达标率为58.33%,石辛庄桥COD达标率为86.12%、氨氮达标率为68.06%,丁家沟COD达标率为95.83%、氨氮达标率为29.17%,硝河燕庄COD达标率为90.91%、氨氮达标率为80.30%,氨氮平均达标率未达到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平均达标率为80%以上的要求。
(二)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2011年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达到了省定达标率98%以上的目标要求。
(三)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2011年我市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共监测365天,优良天数为317天,达标率为86.8%,与去年同期相比,达标率上升0.5%,达到了省定优良天数292天的目标要求。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2.21•【字号】安政〔2022〕45号•【施行日期】2022.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2022〕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1日安阳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22〕29号),大力推动节能减排,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实施绿色低碳转型战略,以节能降碳减污协同增效为抓手,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健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推动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确保完成“十四五”节能减排目标,为全市如期实现碳达峰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8%以上,能源消费总量合理增长,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9786吨、156吨、11000吨、3229吨。
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1.29•【字号】安政办〔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安政办〔201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1月29日安阳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促进我市生态环保事业发展,实现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目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7〕77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安政〔2016〕1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一)“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积极进展1.“十二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围绕全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中明确的目标、指标和任务,以科学发展观和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全面实施了蓝天、碧水、乡村清洁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安全得到保障,为全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2015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166天,达标率为45.5%,较2014年增加了30天,达标率上升8.2%,重污染以上天数44天,较2014年减少12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151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了1.9%;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91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了6.2%,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四项指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6.24•【字号】安政〔2022〕17号•【施行日期】2022.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安政〔2022〕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4日目录第一章规划基础第一节现实基础第二节面临挑战第三节战略机遇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一节指导思想第二节基本原则第三节主要目标指标第四节战略行动第三章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抓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第一节推动碳达峰,发展绿色低碳经济第二节坚持生态优先,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第三节加快体系升级,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第四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第四章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第一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第二节营造宁静和谐的生活环境第三节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第四节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第五节加强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第五章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着力提升碳汇能力第一节构建生态格局第二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三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四节加强生态保护监管第五节巩固提升固碳增汇能力第六章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大力发展生态经济第一节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第二节大力发展生态农林业第三节培育打造绿色低碳产业第四节加速生态服务业发展第五节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第六节加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第七章强化风险防控,守牢环境安全底线第一节强化环境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第二节防控重金属及尾矿库污染风险第三节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第四节强化新污染物风险管控第五节提高核与辐射安全水平第八章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一节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第二节发挥市场机制激励作用第三节健全全民行动体系第四节完善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第五节提升监管服务能力第六节强化科技支撑第九章重大工程第十章实施保障第一节明确责任分工第二节加大投入力度第三节完善指标管理第四节打造环保铁军第五节开展实施评估安阳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经济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安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河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作为安阳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依据和行动纲领。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安政办〔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安政办〔2017〕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4月5日安阳市区域卫生规划(2016—2020年)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十三五”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豫政办〔2016〕226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规划背景第一节现状一、社会经济状况我市位于河南省最北部,地处山西、河北、河南三省交汇处,总面积5599平方公里。
2015年末全市总人口445.78万人,常住人口401万人。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2.3%。
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1672.2亿元,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3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200.24元,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1011.96元。
二、医疗卫生状况(一)卫生资源拥有量。
截至2015年年底,全市拥有医疗卫生机构共4581个。
其中,医院97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4382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111个(含9个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床位22349张;卫生计生人员41728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31234人,执业(助理)医师13821人,注册护士13508人,乡村医生5562人。
(二)卫生资源利用情况。
2010—2015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1694.3万万人次增长到1972.8万人次,年均增长3.08%;出院人数由43.33万人增长到54.43万人,年均增长4.67%。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安政办[2010]40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通报(安政办[2010]40号)按照市政府《关于下达2009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的通知》(安政〔2009〕9号)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企业签订的《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全市上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较好完成了2009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
现将2009年度环保责任目标完成情况通报如下:一、环境质量目标(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省、市政府目标要求市辖卫河元村集、金堤河濮阳大韩桥、淇河林州黄花营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75mg/L、90mg/L、1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8mg/L、8mg/L、1mg/L,市政府目标要求洹河安阳县南士旺、汤河石辛庄、洹河丁家沟、硝河燕庄断面水质COD浓度分别达到20mg/L、55mg/L、30mg/L、75mg/L,氨氮浓度分别达到1.5mg/L、2mg/L、1.5mg/L、25mg/L。
2009年我市卫河元村集、金堤河濮阳大韩桥、淇河林州黄花营三个省控断面达标率分别为92.3%、98.1%和100%,完成了达标率70%以上的省定目标。
洹河安阳县南士旺、汤河石辛庄、洹河丁家沟三个市控断面综合达标率为69.4%,基本完成了市政府目标。
(二)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目标。
省、市政府目标要求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
2009年我市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目标。
省、市政府目标要求我市市区大气环境质量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85天以上。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8•【字号】安政办〔2016〕63号•【施行日期】2016.07.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等7个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治理工业大气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治理燃煤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治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治理机动车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秸秆禁烧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安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攻坚战实施方案》等7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7月18日安阳市治理扬尘污染攻坚战实施方案(2016—2017年)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豫政〔2014〕32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6年度蓝天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6〕20号),有效遏制和治理扬尘污染,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本次攻坚治理,严厉查处各类扬尘污染违法违规行为,全面解决建筑施工、道路施工、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拆迁工程、绿化工程、土地整理等各类施工场地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努力消除城区及周边道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和县乡村道路等各类道路扬尘严重污染现象;强化工业料场、渣场、垃圾堆场等各类露天堆场扬尘污染治理;强力整治渣土车等物料运输车辆道路抛洒和交通运输扬尘污染问题,改变传统落后粗放的施工作业、道路保洁和交通运输方式,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创新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实现从治标到治本、从攻坚战到常态化监管的转变,基本消除扬尘污染对大气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确保完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4.15•【字号】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施行日期】2019.07.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4月15日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年3月12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9年3月29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防治措施第一节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第二节工业污染防治第三节扬尘污染防治第四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第五节其他污染防治第四章重污染天气应对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大气污染防治应当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先行、源头治理、防治结合、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大气环境质量负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规划和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方案,加大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投入,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依法接受监督。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3.18•【字号】安政办[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11〕3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安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安阳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城乡环境卫生面貌,加快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进程,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不断提高群众文明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根据《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2012年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方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0〕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2010-2012年河南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组织、部门联动、条块结合、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方针,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面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二、行动目标通过开展整洁行动,大力加强全市城乡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城乡市容环境,逐步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显著提高全民文明卫生素质,力争达到以下目标:(一)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到2012年年底,城市达到9398%以上;农村(含县城、乡(镇)、村,下同)每年提高4%以上。
(二)生活污水处理率:到2012年年底,城市达到85%以上;农村每年提高4%以上。
(三)农贸市场管理:到2011年、2012年年底,城市达到管理规范标准的农贸市场分别达到70%、90%以上;到2011年、2012年年底,农村农贸市场或摊点实现经营场所相对固定、划行归市、专人管理、整洁有序的目标,管理规范标准的分别达到30%、50%以上。
安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及质量目标2016—2020年
区域名称
范围
功能区名称
2016—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面积
面积(Km2)
占区域面积(%)
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86.67
1.55
林虑山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133.02
2.38
林州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
湿地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6.5
0.12
林州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11.0
0.20
安阳市市区规划区
市区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543.6
9.7
林州市市区
市区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50.0
0.89
汤阴县县城
县城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21.3
0.38
内黄县县城
县城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24.4
0.44
市域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25.25
0.45
安阳龙泉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5.5
0.10
汤阴云莱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9.25
0.17
林州白泉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4.00
0.07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7.1
0.13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17-2030 年)二〇二〇年七月目录一、总则 (1)二、达标期限与阶段目标 (3)三、总体战略 (4)四、主要任务 (7)五、保障措施 (26)六、近期重点工程项目与投资估算 (31)一、总则(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新发展理念,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以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全面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着力解决以细颗粒物(PM2.5)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省“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和《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要求,在总结过去污染防治工作的成果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市大气环境质量存在的问题,通过增强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加强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方式,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切实提高公众对环境空气质量满意率,进一步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求,编制《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二)基本原则整体性原则:空气质量目标、存在问题、改善路径等之间相互联系,形成以摸清问题,寻求原因,探索出路为基础的方法脉络。
以细颗粒物污染为突破口,统筹规划、远近结合,逐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证阶段性目标与长期性目标的一致性,实现整体效应。
科学指导与技术支撑原则:根据所需要的相关材料、方法和技术要求,从资料获取方法的路径、数据处理手段和方法、技术的使用、结果的分析与应用等方面进行详细的剖析与说明,结合工作实际、政策要求等估算减排潜力,针对性地制定减排方案和达标措施;以问题为向导,做到靶向治理。
可操作性原则:规划目标的设计、分析方法的选择、重点项目和工程的安排等不能仅从理论上的最优化出发,考虑到城市自身的自然特点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其他的因素,保证规划中污染治理措施的可操作性,明确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和单位。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2010]15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正文:----------------------------------------------------------------------------------------------------------------------------------------------------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2010]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现将《安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三月十日安阳市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落实县(市、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市直部门)、省属以上企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6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环境保护目标是指市政府根据上级政府的要求和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实施年度管理下达的环境保护目标。
第三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主体是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和省属以上企业。
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的主要领导和省属以上企业的负责人是实施环境保护目标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和省属以上企业环境保护目标的制定、检查、监督、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
第五条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分为县(市、区)政府环境保护目标和市直部门、省属以上企业环境保护目标管理两类。
第六条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管理原则:(一)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的原则。
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省属以上企业环保目标的制定、实施,与全市国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计划和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部署、省市环保重点工作任务相一致。
安阳生态环境规划-new
安阳市城市总体规划专题研究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研究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二○○五年十二月目录1 引言 (3)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3)1.2 专题研究特色 (3)1.3 专题研究总体思路 (4)1.4 专题研究技术路线 (5)2 生态环境现状分析与评价 (6)2.1 自然环境背景分析 (6)2.2 社会经济背景分析 (7)2.3 自然资源现状评价 (8)2.4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9)2.5 关键性环境问题成因分析 (15)2.6 面临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16)2.7 环境质量现状基本结论 (19)3 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区域发展规模及空间布局意向分析 (20)3.1 规划区土地开发限制分区 (20)3.2 资源承载力分析 (23)3.3 环境容量分析 (26)3.4 环境保护规划 (30)4 城市规划方案的生态合理性评估 (38)4.1 研究方法 (38)4.2 不同规划方案的生态合理性评估 (41)4.3 用地布局方案生态合理性评价与优选 (43)5 生态环境保护战略及实施建议 (44)5.1 理论基础 (44)5.2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荐措施 (45)5.3 生态环境建设与整治的重点项目建议 (50)参考文献 (51)图表目录图1-1 专题研究总体思路 (4)图1-2 专题研究技术路线 (5)表2-1 安阳市的重点废气污染源清单及排放量 (10)表2-2 过去五年安阳市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11)表2-3 过去五年安阳市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情况 (12)表2-4 过去五年安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对比(单位:mg/m3) (12)表2-5 安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化学需氧量监测情况汇总(mg/L) (14)图3-1 安阳市规划区的建设限制性分区图 (21)表3-1 安阳市规划区用地现状与限制建设分区冲突分析 (23)图3-2 现状建设用地与禁止建设用地、限制建设用地的冲突分析图 (23)表3-2 安阳规划区不同标准下土地承载力 (24)表3-3 安阳地区水资源数量和空间压力指数 (25)表3-4 规划区的建设限制分区面积 (28)表3-5 规划区的不同建设限制分区的人口密度界定 (28)表3-6 安阳市不同市县的可利用水资源量 (29)表3-7 安阳市不同市县的水资源可承载人口规模 (29)表3-8 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31)表3-9 安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化学需氧量目标值(mg/L) (31)表3-10 安阳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32)图3-3 安阳市水环境功能区划 (34)表3-11 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及质量目标 (35)图3-4 安阳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 (35)表3-12 安阳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区划 (36)图3-5 安阳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 (37)图4-1 安阳市生态化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39)图4-2 规划区用地布局方案一及绿化系统设计 (41)图4-3 规划区用地布局方案二及绿化系统设计 (42)图4-4 规划区的生态敏感性分级 (43)1 引言1.1 研究背景与意义安阳是中国七大古都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甲骨文的故乡,《周易》的发源地,红旗渠精神诞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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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5
0.45
安阳龙泉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5.5
0.10
汤阴云莱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9.25
0.17
林州白泉省级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4.00
0.07
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7.1
0.13
安阳漳河峡谷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4671.41
83.43
合计
5599
100
一级
6.5
0.12
林州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11.0
0.20
安阳市市区规划区
市区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543.6
9.7
林州市市区
市区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50.0
0.89
汤阴县县城
县城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21.3
0.38
内黄县县城
县城规划区
二类区
二级
24.4
0.44
市域范围内的其他地区
二类区
二级
安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及质量目标(
区域名称
范围
功能区名称
2016—2020年环境空气质量目标 Nhomakorabea积面积(Km2)
占区域面积(%)
林州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自然保护区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86.67
1.55
林虑山风景名胜区
风景名胜区规划区
一类区
一级
133.02
2.38
林州五龙洞国家森林公园
森林公园规划区
一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