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规划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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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登记编号:
旅游业发展规划编制合同书
项目名称:景区旅游控制性规划
委托方(甲方):
编制方(乙方):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地点:省(自治区)市县
签订日期:年月日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家旅游局监制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旅游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xxx景区旅游控制性规划编制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等。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编制、管理、审批的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本合同城市规划编制项目的基本内容。
2.1 项目名称:
2.2 项目范围:,规划面积为平方公里。
第三条规划设计内容及深度:
1、规划编制要求
(1)规划期限为十年(即xxx――xxx年)。
(2)规划编制要以xxxx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依据,以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及法规为基础,与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相适应,与旅游业发展总体规划等其他规划相协调。
(3)规划编制要坚持以旅游市场为导向,以旅游资源为基础,以旅游产品为主体,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协调一致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方针。
(4)规划编制要突出地方特色,注重区域协同,强调空间一体化发展,避免近距离不合理重复性建设,加强对旅游资源的保护,避免对旅游资源的浪费。
(5)本规划为旅游控制性规划。
(6)规划的编制按照《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旅游规划通则》、《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的有关要求及标准进行。
2、规划成果要求
规划完成并按照《旅游规划通则》的要求评审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如下文字及图件规划成果四套:
景区旅游控制性规划成果
第四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交以下基础资料:
第五条项目进度
5.1 概念设计阶段:乙方踏勘现场,对基础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完成概念性规划方案设计,提交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讨论,确定一个概念性规划设计方案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进行规划工作。本阶段工作时间为 15 个工作日。
5.2方案深化调整阶段:乙方根据甲方确定的概念性规划方案进行规划的
深化设计,甲方对本阶段设计方案进行确认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完成规划设计成
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甲方提出书面确认意见后为 10 个工作日。
5.3 提交规划成果阶段:乙方根据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
后,提交甲方正式规划成果。本阶段工作时间自收到甲方书面修改意见后为 10 个工作日。
第六条设计取费及付款方式:
(一)规划编制经费总额陸万元人民币(¥60000.00)。
(二)采用分期支付方式:
第一期支付肆万元人民币(¥40000.00),时间:签订合同之后7个工作日
内。
第二期支付贰万元人民币(¥20000.00),时间:交付全部规划成果后7
个工作日内。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责任。
7.1.1 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有关
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
标准进行规划编制。
7.1.2 甲方提交有关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乙方按合同第五
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乙方有权重新确定
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7.1.3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基础资料错误,或
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
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
增付规划编制费。
7.1.4 甲方应为派赴现场从事现场勘察、收集基础资料、汇报方案等处理
有关规划编制问题的乙方人员,提供乙方的住宿、餐饮及交通费,并协助乙方为
规划设计工作提供方便条件。
7.1.5 如果甲方需要对方案进行论证、评审、技术审查等工作,由甲方负责组织,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对论证、评审意见进行汇总及时将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反馈乙方。
7.2 乙方责任。
7.2.1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基础资料收集工作。
7.2.2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规划设计编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7.2.3 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
7.2.4 乙方配合甲方做好各规划设计编制阶段的汇报工作。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按实支付设计费。
8.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8.3 乙方对文件及图纸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8.4 由于乙方的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视损失大小,减收或免损失部分的设计费,直至付给甲方与直接受损失部分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8.5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规划文件及图纸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