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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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全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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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主要职能1 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2 财务会计部主要负责制订全行财务与会计基本政策,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和中间业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全行财务管理和境内外分行经营绩效考评工作。

3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对全行资产、负债、资本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计划、控制与调节,以实现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负责管理全行的市场风险,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全行证券业务与票据融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业务的授权。

4 管理信息部负责全行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发布。

制定和完善全行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负责全行性数据信息的披露和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性信息处理平台和数据仓库的规划、建设、推广和应用;负责对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评级机构、国际权威财经媒体的市场营销、关系维护和评级评优及排名工作。

5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协调和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和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

6 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和综合经营计划,综合运用资金、债券、利率、汇率等市场工具,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进行本外币资金的投、融资运作与交易管理。

7 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的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目标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军队系统、中介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性质的机构。

8 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统一营销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需求挖掘、市场调研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9 资产托管部主管全行资产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和QFII资产托管。

负责制定我行资产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的开发研究和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的内部稽核和风险控制。

债券交易岗位职责模板

债券交易岗位职责模板

债券交易岗位职责模板一、岗位职责概述债券交易岗位是负责公司债券交易的职能部门,重要负责债券市场交易、债券投资、风险管理等工作。

该岗位职责模板旨在规范债券交易岗位的日常工作职责和管理要求,确保岗位工作顺畅运行。

二、岗位职责1. 债券交易•负责订立债券投资策略,优化债券交易组合;•负责分析债券市场行情、政策以及金融市场动态,为决策供给参考;•负责找寻、评估和选择债券投资机会;•负责与债券发行方及相关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和谈判;•负责债券交易的下单操作和交易确认,并与交易所及相关机构保持良好合作关系;•负责订立债券交易风险管理策略,适时掌控和应对市场风险;•负责参加订立债券投资决策流程和制度,确保操作合规。

2. 市场分析与投资讨论•负责收集、整理和分析与债券市场有关的信息和数据;•负责编写债券市场分析报告,并向上级汇报;•负责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潜力,为投资决策供给数据支持;•负责监控债券市场行情和竞争对手动态,适时调整投资策略。

3. 风险管理•负责订立和执行债券交易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负责监控债券交易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并适时报告上级;•负责债券投资组合的风控工作,确保投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负责债券交易的风险评估、风险度量和风险管理报告编制。

4. 内外部合作与沟通•负责与内部各部门及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紧密合作,协调债券交易工作;•负责与债券发行方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有效沟通和协商;•负责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汇报债券交易工作情况、风险情形等。

三、管理标准1. 工作流程规范•债券交易员需依照公司债券交易流程操作,确保交易的精准性和适时性;•债券交易员需依照公司订立的风险管理制度和程序进行风险掌控和应对。

2. 信息安全管理•债券交易员需遵从公司的保密制度,确保债券交易相关信息和数据的安全性;•债券交易员需妥当保存债券交易的合同、凭证和相关文件,确保审核审计需要。

3. 个人本领和素养要求•债券交易员需谙习债券市场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分析和决策本领;•债券交易员需具备良好的沟通本领和团队协作本领,与各部门及相关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2024年金融市场各部门主要职务职责说明

2024年金融市场各部门主要职务职责说明

2024年金融市场各部门主要职务职责说明1. 投资银行部门:- 投资银行家:负责公司融资和投资活动,与客户合作进行股票、债券和并购等交易。

- 资产管理师:负责为客户管理资金,并进行投资组合分析和风险管理。

- 交易员:负责进行股票、债券、外汇等交易,并追踪市场动向。

- 研究分析师:负责对公司和行业进行研究,并提供投资建议。

- 企业融资师:负责为企业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并与银行和投资者协商交易。

2. 零售银行部门:- 银行经理:负责管理和运营银行分支机构,提供各种银行服务。

- 贷款办理员:负责与客户沟通并审批贷款申请。

- 理财顾问:负责为客户提供理财咨询和投资建议。

- 风险管理师:负责评估和管理银行的风险暴露,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3. 证券交易所部门:- 交易员:负责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和债券交易。

- 市场制造商:负责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确保交易价差较小。

- 市场监管员:负责监督交易所市场,检查交易行为是否合规。

- 清算员:负责结算交易和保证金管理。

4. 保险公司部门:- 保险代理人:负责销售保险产品,并为客户提供保险咨询。

- 精算师:负责分析和估计风险,并制定保险计划和保费。

- 理赔处理员:负责处理保险索赔,并审核索赔请求。

5. 风险管理部门:- 风险分析师:负责评估金融机构的风险暴露,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 内部审计员:负责审查金融机构的内部控制和合规政策。

- 合规官员:负责确保金融机构遵守法规和合规政策。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部门和职位可以在金融市场中找到,如财务部门、市场营销部门、数据分析部门等。

每个职位的具体职责可能会有所不同,也可能会随时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金融市场环境。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主要职能1 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与其她重要文件的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2 财务会计部主要负责制订全行财务与会计基本政策,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与中间业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全行财务管理与境内外分行经营绩效考评工作。

3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对全行资产、负债、资本的总量与结构进行计划、控制与调节,以实现全行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负责管理全行的市场风险,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全行证券业务与票据融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业务的授权。

4 管理信息部负责全行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加工、处理与发布。

制定与完善全行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负责全行性数据信息的披露与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性信息处理平台与数据仓库的规划、建设、推广与应用;负责对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评级机构、国际权威财经媒体的市场营销、关系维护与评级评优及排名工作。

5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协调与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与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

6 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与综合经营计划,综合运用资金、债券、利率、汇率等市场工具,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进行本外币资金的投、融资运作与交易管理。

7 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的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目标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军队系统、中介机构以及其她非法人性质的机构。

8 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统一营销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需求挖掘、市场调研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9 资产托管部主管全行资产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与QFII资产托管。

负责制定我行资产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与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的开发研究与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的内部稽核与风险控制。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提高操作质量,保障交易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指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债券交易业务,其买卖双方的债券持有情况由中国工商银行记账,客户之间不实质转移债券。

第三条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债券记账式交易业务,须携带有效证件并填写交易申请书,由柜员受理并确认。

第四条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中国工商银行的内部规章制度等要求。

第二章交易流程及规定第五条客户可凭有效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网点柜台办理债券记账式交易业务。

第六条客户须填写交易申请书,并提交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柜员应核对客户身份证件、账户信息等,并进行交易所需的其他业务准备。

第七条客户在填写交易申请书时,须填写完整、准确,包括债券品种、数量、价格等,客户应承担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柜员应认真核对客户填写的交易申请书和身份证明,并按规定的程序操作系统。

第九条客户委托交易申请书应由客户亲笔签字,并确认交易的有效性。

第十条柜员应当根据客户的资金和债券情况,提供专业投资建议,引导客户合理配置资产。

第十一条在客户指令确认前,柜员应对交易申请书中填写的交易品种、数量、价格等信息进行反复核对,确保客户填写的信息正确。

第十二条柜员在操作系统时,应认真操作,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及及时性。

并及时确认客户的交易指令。

第十三条客户在银行柜台进行债券记账式交易后,可要求银行出具交易明细单,但银行不主动出具交易明细单。

第十四条客户的资金和债券变动情况,银行应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客户。

第十五条客户可以自行查询其债券交易的账户余额信息,也可通过银行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查询。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六条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债券记账式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债券交易岗岗位职责范文

债券交易岗岗位职责范文

债券交易岗岗位职责范文一、岗位背景债券交易岗是企业职能部门中的关键职位之一,该岗位负责债券交易相关业务的执行和管理。

债券交易岗的职责范围涵盖了债券市场的执行交易、风险管理、业务开拓等方面,是保障企业债券交易顺当进行的紧要岗位。

二、岗位职责1. 执行债券交易•负责依据交易指令执行债券交易,确保交易操作规范、精准。

•监控债券市场行情,了解市场动态,适时处理异常交易情况,确保交易活动的正常进行。

•协调与债券发行人、投资者、证券交易所等各方的沟通和协作,保障交易的顺当进行。

2. 风险管理•负责对债券交易风险进行评估和掌控,订立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和措施。

•监测债券交易市场风险,适时发觉和应对潜在风险事件,确保企业的债券交易风险掌控在合理范围内。

•与内部掌控部门、风险管理团队等部门紧密合作,共同推动风险管理工作。

3. 业务开拓与执行•负责债券交易业务开拓与执行,建立并维护与债券发行人、投资者等相关方的良好合作关系。

•讨论债券发行市场和债券投资市场的动态,开展市场调研,并撰写相关市场分析报告,为业务决策供给参考依据。

•参加债券交易业务的招标投标,与相关团队协作,订立招标方案并完成招标工作。

•帮助上级领导订立债券交易业务目标和计划,并推动团队成员有效地完成业务目标。

4. 数据分析与报告•负责债券交易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撰写相关数据报告。

•分析债券交易市场的行业数据和趋势,为业务决策和业务进展供给数据支持。

•帮助上级领导参加债券交易策略的订立,并定期向上级领导提交相关数据分析报告。

三、管理标准1. 岗位技能要求•具备坚固结实的金融学问和债券交易专业学问,谙习国内外债券市场的相关法规与制度。

•具备较高的执行力、沟通协调本领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承受肯定的工作压力。

•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本领,能够独立分析和应对债券交易市场的各类风险。

•具备良好的数据分析和报告撰写本领,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和表达本领。

•具备较强的市场敏感性和商业敏锐度,能够精准判定市场趋势并作出相应的业务决策。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201602)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201602)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以下简称柜台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

第三条金融机构开办柜台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串通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第四条开办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办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二)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三)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四)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五)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于柜台业务开办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柜台业务开办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二)负责柜台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四)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及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出具的系统接入验收证明;(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开办机构应当将开办柜台业务的营业网点通过网点柜台、电子渠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柜台业务债券品种及交易品种第六条柜台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交易品种。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旨在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操作流程,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客户权益。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相关操作。

第三条业务定义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是指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办理债券交易业务,并通过记账方式进行债券交割和结算的一种业务。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登记开户(一)客户凭有效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开户手续。

(二)中国工商银行柜员核查客户身份证件,并填写相应的开户申请表格。

(三)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审核结果,为客户开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

第五条交易委托(一)客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填写《债券交易委托单》,将委托单提交给中国工商银行柜员。

(二)中国工商银行柜员核查委托单信息,办理债券交易委托手续。

第六条债券交易(一)中国工商银行会根据客户委托,通过系统进行债券交易撮合。

(二)交易完成后,中国工商银行将交易结果通知客户,并在其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账户进行对应债券头寸的登记。

第七条债券交割(一)结算日当天,中国工商银行根据债券交易结果,将相应债券划入买方客户的账户。

(二)买方客户持有的债券,由中国工商银行进行保管。

第八条交易查询客户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渠道或柜台,查询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相关信息。

第三章业务要求第九条业务开展要求中国工商银行柜员需确保按照相关规程和制度,合规、规范地开展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

第十条客户资格审核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在开户和委托过程中,应当核查客户身份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并确保客户符合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开户要求。

第十一条业务信息保密中国工商银行柜员在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应确保客户业务信息的保密。

第四章违规和处罚第十二条违规行为(一)冒用他人身份或伪造证件开户的。

银行各主要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职能职责

银行各主要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职能职责

银行各主要部门及部门负责人职能职责银行是经营金融业务的机构,由各个主要部门组成。

不同的部门拥有不同的职能和责任,下面是银行各主要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职能职责的详细介绍:1.行政部门:负责银行的行政管理工作,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行政事务处理、办公设备采购和维护、员工培训与发展等。

行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总监或行政经理。

2.财务部门:负责银行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管理、会计核算、税务管理、资产负债管理等。

财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首席财务官(CFO)或财务总监。

3.风险管理部门:负责银行的风险管理工作,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风险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风险管理总监或风险管理经理。

4.客户服务部门:负责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提供优质的客户服务,包括开户、存款、贷款、外汇交易等。

客户服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客户服务经理或客户关系经理。

5.信贷部门:负责银行的信贷业务,包括审批贷款申请、管理贷款组合、风险评估等。

信贷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信贷部经理或信贷总监。

6.金融市场部门:负责银行的金融市场业务,包括外汇交易、股票交易、债券交易等。

金融市场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金融市场部经理或金融市场总监。

7.IT部门:负责银行的信息技术和系统建设工作,包括电子银行系统、核心银行系统等。

IT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首席信息官(CIO)或IT 总监。

8.零售业务部门:负责银行的零售业务,包括个人储蓄账户、个人贷款、信用卡等。

零售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个人银行业务总监或零售银行部经理。

9.对公业务部门:负责银行的对公业务,包括对企业和机构的贷款、存款、国际结算等。

对公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对公银行业务总监或对公业务经理。

10.市场营销部门:负责银行的市场推广和品牌推广工作,包括制定市场营销策略、设计广告宣传材料、举办促销活动等。

市场营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市场营销经理或品牌营销总监。

11.风险合规部门:负责银行的合规管理工作,包括合规政策制定、合规培训、合规审查等。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主要职能1 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与其她重要文件得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2 财务会计部主要负责制订全行财务与会计基本政策,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与中间业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全行财务管理与境内外分行经营绩效考评工作。

3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对全行资产、负债、资本得总量与结构进行计划、控制与调节,以实现全行发展战略与经营目标;负责管理全行得市场风险,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全行证券业务与票据融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业务得授权。

4 管理信息部负责全行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加工、处理与发布。

制定与完善全行信息披露与报告制度,负责全行性数据信息得披露与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性信息处理平台与数据仓库得规划、建设、推广与应用;负责对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评级机构、国际权威财经媒体得市场营销、关系维护与评级评优及排名工作。

5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得规划协调与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与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

6 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与综合经营计划,综合运用资金、债券、利率、汇率等市场工具,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进行本外币资金得投、融资运作与交易管理。

7 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得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目标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军队系统、中介机构以及其她非法人性质得机构。

8 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得统一营销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得客户需求挖掘、市场调研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9 资产托管部主管全行资产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与QFII资产托管。

负责制定我行资产托管业务得规章制度与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得开发研究与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得内部稽核与风险控制。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

我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一、总则1. 为规范我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保障交易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程。

2. 本规程适用于我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柜台办理债券交易业务的数据处理操作。

二、数据录入1. 操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将客户提供的证券账号、尊称、证券代码、交易数量等信息准确录入系统。

2. 在录入过程中,操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提供的信息,并在录入完成后进行二次验证,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三、数据修改1. 若客户提供的交易数据有误,操作人员应当向客户确认并及时修改相关数据,修改过程应当经过操作人员本人和主管的审核确认。

2. 在进行数据修改过程中,应当认真填写修改原因和修改人员信息,确保数据修改的合规性和可追溯性。

四、数据查询1. 在客户进行债券交易业务查询时,操作人员应当根据客户提供的证券账号和尊称,按规定流程进行查询,并核对查询结果的准确性。

2. 如客户要求提供交易数据查询证明,操作人员应当及时按照规定流程出具相关证明文件,并在文件上签字确认。

五、数据备份1. 每日交易结束后,操作人员应当将当日的交易数据进行备份,并保存在指定的存储设备中。

2. 每周将备份的数据进行一次全面核对,确保备份数据和实际交易数据的一致性,若发现差异应当及时进行排查并报告主管。

六、数据安全1. 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数据安全管理规定,确保交易数据不被非法获取和篡改。

2. 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应当将电脑锁定或者退出系统,并确保交易数据不被他人查看或操作。

七、责任追究1. 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行为,经查实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因操作人员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的数据错误,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追溯和纠正,并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教育。

八、附则1. 本规程由我国工商银行总行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调整或变更,须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执行。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公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16.02.05•【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号•【施行日期】2016.0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号关于公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的公告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以下简称柜台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

第三条金融机构开办柜台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串通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第四条开办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办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二)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三)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四)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五)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于柜台业务开办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柜台业务开办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二)负责柜台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四)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及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出具的系统接入验收证明;(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债券交易岗位职责

债券交易岗位职责

债券交易岗位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债券交易岗位的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债券交易岗位职责旨在确保债券交易岗位的人员充分了解其职责和义务,并依据公司的交易策略和标准操作要求,履行职责。

第三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必需具备相关市场知识、技能与经验,严格依照职责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债券市场研究与分析:负责对债券市场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分析市场趋势和风险,为公司决策供应参考。

2. 债券交易策略订立:依据研究和分析结果,订立债券交易策略,包含买入、卖出、持有等决策,并编制相应的交易计划。

3. 债券交易执行:依据交易策略和计划,及时、准确地执行债券交易操作,包含委托交易、成交确认、资金划拨等,确保交易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交易风险管控:负责对债券交易风险进行监测和掌控,及时发现并应对风险事件,保障公司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交易记录与报告:妥当管理交易记录,编制交易报告,包含交易流程、成交情况、风险掌控等内容,及时向上级报告。

6. 市场信息收集与分析:负责搜集、整理和分析债券市场相关信息,包含政策法规、市场动态、行业研究等,为公司决策供应支持。

第五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严格遵守公司内部的交易操作流程和风险掌控要求,确保交易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第三章职责义务第六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应当以公司利益为重,忠诚履行职责,保护公司交易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声誉。

第七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绝提高市场分析本领、风险管理本领和交易执行本领,适应市场的快速发展,并乐观参加公司内部的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应当保守公司机密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谨慎使用公司的业务工具和系统,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九条债券交易岗位人员应当遵守行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掌控市场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金融市场各部门主要职务职责说明(4篇)

金融市场各部门主要职务职责说明(4篇)

金融市场各部门主要职务职责说明金融市场是指各种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买卖的场所和平台,是金融交易和投资行为的重要场所。

金融市场的各个部门起着不同的作用和职责,下面将详细介绍金融市场的各个部门的主要职务和职责。

一、证券市场部门1.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所是集中展示和交易证券的场所,是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 组织和管理股票、债券等证券的交易活动;- 制定和实施证券交易规则,监管交易行为,保证交易秩序;- 提供交易信息和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 审核和批准证券发行上市申请,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 向监管机构提供市场信息和交易数据。

2.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从事证券交易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中发行和交易股票和债券;- 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咨询和交易服务;- 组织和承销企业的证券发行;- 提供融资和融券等金融服务;- 进行自营交易,在证券市场中获取利润。

3. 证券投资基金证券投资基金是由大量投资者共同出资组成的专业投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采用共同基金的形式,集中投资大量证券,分散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于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等各类金融资产;- 定期向投资者披露基金的投资组合和业绩信息。

二、期货市场部门1. 期货交易所期货交易所是集中展示和交易期货合约的场所,其主要职责包括:- 制定和实施期货交易规则,监管交易行为,保证交易秩序;- 提供交易信息和服务,为投资者提供公正、透明的交易环境;- 审核和批准期货合约的标准和规范;- 向监管机构提供市场信息和交易数据。

2. 期货公司期货公司是从事期货交易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在期货交易所上交易期货合约;- 为客户提供期货投资咨询和交易服务;- 进行自营交易,进行套期保值和风险管理;- 提供融资和融券等金融服务。

3. 期货投资基金期货投资基金是以期货合约为投资标的的专业投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 采用共同基金的形式,集中投资大量期货合约,分散风险;- 为投资者提供专业化的投资管理服务;-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投资于各类期货合约。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的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

第三条记账式债券交易是指客户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的债券购买、赎回、兑付等操作。

该业务是以银行记账方式进行的债券交易,客户不需要持有实体债券。

第四条客户参与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的规定,确保交易合法、合规。

第五条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的内部规定,保护客户利益,维护市场秩序,防范风险。

第二章:业务操作流程第六条客户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前,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进行身份验证和交易授权。

第七条客户可以通过柜台、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操作。

客户可选择自行交易或者委托银行工作人员进行交易。

第八条客户在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前,应当向银行提供足够的资金或者债券以便完成交易。

客户应当清楚了解所购买的债券种类、购买金额、交易费用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客户进行债券购买时,需要提供购买债券的种类及数量,支付购买金额,并填写交易申请书。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填写的信息,确认交易指令后进行操作。

第十条客户进行债券赎回时,需填写赎回申请书,并提供相应的债券信息。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填写的信息,确认交易指令后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客户进行债券兑付时,需提供兑付申请书,核对兑付信息,并进行交易操作。

银行工作人员应当核对客户填写的信息,确认交易指令后进行操作。

第三章:业务风险防范第十二条中国工商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记账式债券交易的风险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流程,加强风险防范。

第十三条银行应当对客户进行身份验证,确保客户身份真实可靠,防止非法操作和欺诈行为。

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对客户的交易指令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交易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防范交易风险。

债券柜台交易结算业务规则

债券柜台交易结算业务规则

债券柜台交易结算业务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日期】2002.04.04•【文号】•【施行日期】2002.04.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正文债券柜台交易结算业务规则(2002年4月4日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柜台记账式国债交易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柜台交易的债券实行两级托管体制。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是债券的一级托管人,经批准可办理记账式债券柜台交易的商业银行(以下称承办银行)为二级托管人。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央结算公司可对承办银行的二级托管账务进行核查。

第三条中央结算公司对承办银行在其开立的一级托管自营账户和代理总账户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承办银行对账户持有人(以下称投资人)在其办理柜台交易的营业网点开立的二级托管账户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负责。

第四条托管人应依法为投资人保密,维护其持有债券的自主支配权,不得代第三人查询、冻结、扣划投资人账户内的债券,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债券柜台交易业务通过承办银行柜台交易业务处理系统(简称交易系统)和中央结算公司的债券柜台交易业务中心系统(简称中心系统)、债券柜台交易业务语音复核查询系统(简称复核查询系统)、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报价系统(简称报价系统)及中央债券簿记系统(简称簿记系统)共同进行处理。

承办银行和中央结算公司对各自所操作的系统进行运作、管理、维护,共同保证系统接驳的安全、顺畅。

第六条中央结算公司制定的《债券柜台交易数据要素和内容》(以下称《数据要素和内容》)、《债券柜台交易数据交换格式》、《债券柜台交易报价系统数据发送内容与格式规范》(以下称《报价规范》)、《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数据处理操作规程》(以下称《操作规程》)为债券柜台交易业务数据交换和操作的规范性文件,承办银行应按上述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应系统开发和业务处理。

〔2016〕第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2016〕第2号 中国人民银行《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以下简称柜台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

第三条 金融机构开办柜台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串通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 柜台业务开办机构第四条 开办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开办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一)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二)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三)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四)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五)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于柜台业务开办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柜台业务开办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二)负责柜台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三)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四)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及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出具的系统接入验收证明;(五)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开办机构应当将开办柜台业务的营业网点通过网点柜台、电子渠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 柜台业务债券品种及交易品种第六条 柜台业务交易品种包括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以及经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交易品种。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中国工商银行(以下简称“工行”)作为国内一家龙头性大型商业银行,具备在债券市场上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资格和实力。

为规范工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操作,保障客户权益,特制定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工行各分支机构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交易业务的相关规范、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

三、业务规范1.工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

2.工行柜台工作人员在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时,应当持有效证件,规范操作。

四、操作流程1.客户申请客户到工行柜台办理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交易资金,填写《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申请表》。

2.资格审核工行柜台工作人员应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件和交易资金进行审核,确认客户资格和交易资金的来源合法合规。

3.交易受理工行柜台工作人员进行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受理,包括代客交易和自营交易两种形式。

4.交易确认工行柜台在受理交易后,应及时向客户确认交易成交情况,包括交易品种、数量、价格、费用等信息。

5.资金划转交易确认后,工行柜台应按照客户要求将交易资金划转至相关账户,确保交易款项安全到账。

6.交易结算一般情况下,工行柜台会在交易确认后的T+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结算款项划转至客户账户。

五、风险控制1.合规经营工行柜台从事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合规经营,不得从事违规操作。

2.内部控制工行柜台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包括交易风险控制、业务规范管理等,确保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的安全稳健进行。

3.客户风险评估工行柜台应对客户资信状况、交易背景等进行评估,做好客户准入和交易风险评估工作,杜绝不良交易。

六、业务宣传工行柜台应定期举办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客户对该业务的了解和认识,促进正规交易。

七、监督检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管机构有权对工行柜台记账式债券交易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工行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整改违规违法问题。

银行职责

银行职责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实施细则(2002年5月21日工银发[2002]165号)第一部分总行部门职责分工和实施细则一、职责分工总行资金营运部是我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的自营部门,代表柜台债券交易中中国工商银行的利益。

牵头组织柜台债券交易业务;负责联系债券承销业务;牵头组织制定有关债券柜台交易业务的规章制度;制定债券柜台交易业务的相关参数;制定债券交易价格;调剂分行额度;负责我行在中央登记公司债券一级账户的结算等工作。

总行会计结算部、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投资人债券托管账户管理,监督投资债券托管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确保投资人的债券托管账户中的债券数据与中央登记公司中的数据一致;组织与管理分行对口业务部门开展柜台债券交易业务;参与制定有关柜台债券交易业务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规程、业务凭证的式样和内容等;负责投资客户的营销工作;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人员培训工作。

清算中心负责对债券交易业务的账务处理和核算,负责债券资金的清算工作,负责债券柜台表内外有关账务的核对工作,负责协助业务部门进行账务差错的查询和处理工作,负责提供有关债券交易业务的账务和报表等资料。

信息科技部暨数据中心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业务中所需设备的配备;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与管理系统的开发与测试。

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与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我行业务系统与中央结算公司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

二、资金营运部实施细则(一)资金营运部门设置债券参数管理员(经办、复核)、债券交易员(柜台市场)、债券结算员(经办、复核)台账管理员等岗位。

债券参数管理员负责制定参数、发布参数、调整额度、分析总行及国债公司报表、应急处理。

债券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情况分析,参加定价小组制订价格,并用报价终端通过国债公司信息网向社会发布价格。

债券结算员负责与前台部门结算员进行自营和代理账户核对,并共同发送簿记系统过户指令。

台账管理员负责对自营债券账户的管理。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

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第一篇:中国工商银行各部门职能中国工商银行总行部门主要职能办公室组织总行办公,负责综合协调、公文处理、督办查办、保密档案、分行行长会议和其他重要文件的起草、宣传联络、来信来访以及总行本部行政、财务管理。

财务会计部主要负责制订全行财务与会计基本政策,年度综合经营计划、财务计划和中间业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负责全行财务管理和境内外分行经营绩效考评工作。

资产负债管理部负责对全行资产、负债、资本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计划、控制与调节,以实现全行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负责管理全行的市场风险,全行本、外币流动性管理,全行证券业务与票据融资业务管理以及资金业务的授权。

管理信息部负责全行经营管理信息收集、加工、处理和发布。

制定和完善全行信息披露和报告制度,负责全行性数据信息的披露和统一管理;负责全行性信息处理平台和数据仓库的规划、建设、推广和应用;负责对国际金融组织、国际评级机构、国际权威财经媒体的市场营销、关系维护和评级评优及排名工作。

投资银行部负责全行投资银行业务的规划协调和经营管理,承办或牵头承办投资银行业务,策划和实施我行股份制改造与资本运作方案。

金融市场部负责根据全行资产负债管理目标、政策和综合经营计划,综合运用资金、债券、利率、汇率等市场工具,在国内外金融市场上进行本外币资金的投、融资运作与交易管理。

机构业务部主要负责全行机构类客户的市场营销、管理与指导工作,目标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政府机构、军队系统、中介机构以及其他非法人性质的机构。

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全行个人金融业务的统一营销管理,包括本外币储蓄业务、个人中间代理业务、个人理财业务、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需求挖掘、市场调研规划、客户关系管理、客户服务以及市场推广。

资产托管部主管全行资产托管业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委托类资产托管和QFII资产托管。

负责制定我行资产托管业务的规章制度和办法,进行资产托管业务品种的开发研究和资产托管业务市场开拓,安全保管受托资产,负责基金托管工作的内部稽核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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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实施细则
【法规类别】债券
【发文字号】工银发[2002]165号
【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
【发布日期】2002.05.21
【实施日期】2002.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实施细则
(2002年5月21日工银发[2002]165号)
一、职责分工
总行资金营运部是我行柜台债券交易业务的自营部门,代表柜台债券交易中中国工商银行的利益。

牵头组织柜台债券交易业务;负责联系债券承销业务;牵头组织制定有关债券柜台交易业务的规章制度;制定债券柜台交易业务的相关参数;制定债券交易价格;调剂分行额度;负责我行在中央登记公司债券一级账户的结算等工作。

总行会计结算部、个人金融业务部负责投资人债券托管账户管理,监督投资债券托管账户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确保投资人的债券托管账户中的债券数据与中央登记公司中的数据一致;组织与管理分行对口业务部门开展柜台债券交易业务;参与制定有关
柜台债券交易业务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制定本部门业务规程、业务凭证的式样和内容等;负责投资客户的营销工作;负责对口业务部门的人员培训工作。

清算中心负责对债券交易业务的账务处理和核算,负责债券资金的清算工作,负责债券柜台表内外有关账务的核对工作,负责协助业务部门进行账务差错的查询和处理工作,负责提供有关债券交易业务的账务和报表等资料。

信息科技部暨数据中心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业务中所需设备的配备;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与管理系统的开发与测试。

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与管理系统的运行维护;负责我行业务系统与中央结算公司系统之间的数据传输。

二、资金营运部实施细则
(一)资金营运部门设置债券参数管理员(经办、复核)、债券交易员(柜台市场)、债券结算员(经办、复核)台账管理员等岗位。

债券参数管理员负责制定参数、发布参数、调整额度、分析总行及国债公司报表、应急处理。

债券交易员负责债券交易情况分析,参加定价小组制订价格,并用报价终端通过国债公司信息网向社会发布价格。

债券结算员负责与前台部门结算员进行自营和代理账户核对,并共同发送簿记系统过户指令。

台账管理员负责对自营债券账户的管理。

(二)由柜台市场债券交易员、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员及业务主管等组成定价小组,根据利率走势预期、债券市场状况、资金成本和机会成本、风险等因素制定债券买卖价格,并出具“债券价格通知书”,提交参数管理员。

(三)总行资金营运部参数管理员须在上午9∶00以前,根据债券发行文件、业务情况及定价小组制定的价格,确定债券基本参数,生成《债券基本参数调整表》,向分行资
金营运部门发布。

(四)营业期间,资金营运部门负责监控债券交易情况,适时调整债券分配额度。

一旦出现柜台交易的债券额度低于警戒线时,及时通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自营债券交易员补仓。

(五)补仓方式:一是由自营债券交易员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补仓,补仓成功后,通知柜台债券交易员,以便及时恢复柜台债券卖出;二是向发债人申请增发债券;三是由定价小组通过调整债券买卖价格来影响债券买卖量,从而调节债券存量。

(六)簿记系统过户指令确认。

总行个人金融业务部债券结算员应于次日9∶00—10∶00之间通过总行大机终端打印债券交易业务报表,同时由资金营运部债券结算员进入中央登记公司簿记系统客户端,查询中央登记公司反馈的一级清算数据,与个人金融业务部的债券结算员提供的债券交易报表进行双人核对。

核对无误后由双方签字确认,并经双人划卡向中央登记公司发送前一交易日柜台专项结算指令。

确认柜台交易专项结算指令时应先确认更正过户的指令,再确认交易净额过户的指令。

(七)总行资金营运部债券结算员在确认完指令后,应检查指令匹配后的合同执行情况,合同执行情况分为:应履行、部分履行、成功、失败四种。

(八)对于因自营户债券余额不足而引起的应履行和部分履行的柜台交易结算合同,债券结算员应检查其他债券是否被冻结及冻结面额,并通知自营债券交易员立即补足债券或平仓。

指定结算日日终前承办银行已补足债券的,被冻结债券待补足后一次全部自动解冻;指定结算日结束时承办银行仍无法补足债券而导致合同失败的,总行资金营运部应及时向中央登记公司市场部说明原因,待补仓全部完成后,总行应提出书面解冻申请送托管部,由托管部手工解冻。

(九)进行柜台交易专项结算指令确认时,簿记系统客户端出现异常情况,总行资金营
运部债券结算员应立即通知中央登记公司市场部,查明原因。

同时由中央登记公司市场部经办人员逐笔打印出该承办银行自营户需要代确认的柜台专项结算指令单,传真给总行,由总行经办、复核人员确认(签字、盖章),并加盖与在中央登记公司预留印鉴相同的印章并加编密押后,传真至中央登记公司市场部,由其办理代确认手续。

(十)资金营运部债券结算员每日应将中央登记公司反馈的数据报表打印出来,并进行核查。

若发现问题,应根据问题的不同情况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查找并进行更正。

属投资人账户问题,应及时提交个人金融业务部或会计结算部负责查找,并进行相应处理。

(十一)柜台债券结算员每日应将清算数据以书面形式通知自营债券结算员及台账管理员。

台账管理员应对债券自营额度进行严格管理,根据柜台债券结算员提供的每日交易情况更新台账,确保分给分行的额度不得超过总行自营额度,确保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卖出的额度不得超过总行自营额度。

三、会计结算部、个人金融业务部实施细则
(一)每日营业之间,查询资金营运部发布的债券价格报价是否合规。

(二)每日九点至十点通过总行债券报表终端打印全行债券交易业务报表及中央登记公司反馈报表,对我行报表与中央登记公司报表进行复核,并与中央登记公司簿记系统一级过户的数据进行核对。

核对无误后,由个人金融业务部债券结算员(柜台)进行簿记系统过户,经资金营运部债券结算员复核无误后签字确认,双人划卡后发送过户指令。

(三)定期与清算中心共同核对表外科目“债券托管账户”记载的在我行托管的投资人债券账户余额,并与资金营运部管理的自营账户进行核对。

(四)向分行对口管理部门提供业务咨询,协调解决债券交易中出现的问题。

(五)检查分行债券业务的开展情况及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六)受理投资人的投诉并及时对投诉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反馈投资
人。

(七)协助处理其他债券交易业务中出现的问题。

四、清算中心实施细则
负责柜台债券交易业务的总分行资金清算、具体账务核算及数据传输。

(一)每日接收打印债券业务资金清算凭证,并进行核对。

若出现不符,及时报会计结算部。

由会计结算部负责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反馈清算中心,并授权清算中心进行调整。

(二)打印债券交易业务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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