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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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法律体系

第九章 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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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法的划分原则
1.整体性原则 2.均衡原则 3.以现行法律为主,兼顾即将制定的法 律 4、法律部门划分的相对性
第九章.法律体系 12
第二节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 的基本框架
一、当代中国现行法律体系的特点
一国两制下的一国两法,即在一国的前提 下,在统一宪法的框架内形成了两制下的三个 各自相对独立的法域,在这三个独立的法域内 各有自己的法律体系。 中国法律体系是统一的,以大陆的社会主 义法律体系为主,香港、澳门的资本主义法律 体系为辅。二者并存但不并重。
3、区分:作为法律部门的行政法与 作为法律渊源的行政法规
(1)划分标准: 行政法:调整国家行政管理事务 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2)二者关系:交叉关系
第九章.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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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商法法律部门
1.含义: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 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和。 2.特点:平等、自愿、合意、等价、有偿。 3.包括: 《继承法》、《收养法》、《专利法》、 《知识产权法》等;商法包括:《公司法》、 《票据 法》、《证券法》、《保险法》、《担保法》、《破 产法》、《海商法》等; (3)国际条约以及国际惯例。
第九章.法律体系 3
法律体系
宪法部门法
民法部门法
行政法部门法
刑法部门法
诉讼法部门法
……
人法制度
物权制度
侵权制度
……
有关所有权 的法律规范
有关用益物权 的法律规范
有关担保物权 的法律规范
……
第九章.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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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体系的特征:
(1)构成: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 (2)标准:由各个法律部门组合形成的系 统化的统一有机整体。 (3)要求: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 调。 (4)主客观有机统一。

法理学试卷及参考答案(二)

法理学试卷及参考答案(二)

法理学学习测试试卷参考答案(二)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1分,共15分)1.在我国,法和共产党的政策都以马克思主义主指导,这说明二者( D )A.体现的意志相同 B.经济基础相同C.适用的范围相同 D.思想理论基础相同2.法在其生效期间是反复适用的,而不是仅适用一次:它所适用的对象是一般的人而不是特定的人。

这些都表明了法具有( D )A.强制性 B.统一性 C.权威性 D.概括性3.与“主义务和从义务”相对应的范畴是( B )A.对世权和对人权 B.原权利和救济权C.专属权和可移转权 D.公权利和私权利4.明确规定一定行为规则,不必再援用其他规则的法律规则是( C )A.强行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C.确定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5.命令性规则和禁止性规则,可合称为( B )A.授权性规则 B.义务性规则C.委托性规则 D.确定性规则6.表征一个国家对同时期其他国家法律或制度的吸收和借鉴的法律术语是( B )A.法律继承 B.法律移植 C.法律清理 D.法律整合7.具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A )A.权利能力 B.达到一定年龄C.责任能力 D.有一定的分辨能力8.下列关于法律关系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B )A.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合法关系B.法律关系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事实关系C.法律关系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D.法律关系是特定法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9.下列关于法律编纂的说明中正确的有(C )A.是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B.是在不改变现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C.是对属于某一部门法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制成新的系统的法律文件,因而是一种立法活动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10.法具有规范作用,其中教育作用的对象是( B )A.本人的行为 B.一般人的行为C.他人的行为 D.违法者的行为11.对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资格,称为( A )A.责任能力 B.行为能力 C.法律权利 D.法律义务12.狭义的法的执行是指国家( A )A.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 B.司法机关的执法活动C.权力机关的执法活动 D.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13.在法律解释方法上,狭义解释是指( D )A.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但其实质在于对整个法律的精神而不在于对个别文字和用语的理解B.从法律条文文字、语法来理解其含义C.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为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为窄的解释D.严格依照法律条文含义进行解释14.某法学教授著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进行解释、释义,这一解释属于( D )A.立法解释B.司法解释C.法定解释D.学理解释15.《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法系的划分标准

法系的划分标准

法系的划分标准法系是指法律体系的分类,主要根据法律的来源、性质、发展历史以及法律体系的运作方式等因素进行划分。

在国际上,常见的法系包括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混合法系。

本文将对这三种法系的划分标准进行介绍和分析。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主要分布在欧洲大陆和拉丁美洲等地区。

其主要特点是法典的编纂和法官法典的适用。

法典是由立法机关颁布的一部包含了一整套法律规则的法律典籍,是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的基础。

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主要是根据法典来判案,注重对法律规则的解释和适用。

此外,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制度还包括了一些民法和商法的典型法典,如《法国民法典》和《德意志民法典》等。

英美法系则是以普通法为基础,主要分布在英国及其前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

其主要特点是判例法的形成和法官法律的创造。

判例是指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所作出的判决和解释,这些判例被认为是一种法律规则的来源,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具有指导作用。

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他们可以根据判例和传统的法律原则来解决案件,因此法官在法律的创造和适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混合法系则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混合体,主要分布在一些历史上受过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双重影响的国家和地区,如苏格兰、南非和印度等。

混合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既包括了大陆法系的法典和法官法典的适用,也包括了英美法系的判例法和法官法律的创造。

因此,混合法系国家的法律体系呈现出了一种独特的混合特征,既有法典的严谨性和条理性,又有判例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总的来说,法系的划分标准主要包括法律的来源、性质、发展历史以及法律体系的运作方式等因素。

不同的法系在法律的制定、解释和适用方面具有各自独特的特点和优势,这也为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体系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借鉴。

在全球化的今天,各种法系之间的交流和融合也日益频繁,这将进一步促进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发展和完善。

世界五大法系

世界五大法系

世界五大法系目录法系法系:是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若干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

要正确把握法系的含义,必须把法系同法律体系、法学体系、法律文件体系、法律的历史类型等概念区别开来。

1.法律体系是指由一个国家内部各个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也就是说,不包括国际法。

而且法律部门也不同于部门法,前者包括宪法,后者一般不包括宪法。

2.法学体系是指由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所组成的有机体系。

它与法系有一定联系,但又区别于法系。

法学体系是一种学科体系,是一种学理分类。

而法系是一种关涉传统的体系,是一种现实分类。

二者都具有一定的确定性,但同时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与适时变化性。

3.法律文件体系可以划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体系。

与法系比较起来是一个横向分类与纵向分类的区别。

4.法的历史类型是按照历史上法的阶级本质和其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对法所进行的基本分类。

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分类方法之一种。

与法系比较,前者侧重时间性,后者侧重地域性;前者侧重实质特征,后者侧重形式特征。

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

中华法系中国的封建法律和亚洲一些仿效这种法律的国家法律的总称。

法制史上的一个概念,是世界上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

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其中中华法系和印度法系已经解体。

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 ( 公元前 221 年~公元前 206 年 ) ,到隋唐时期(公元 581 年~公元 618 年)成熟。

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

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大变革,成文法在各国颁布,到秦朝时中华法系有了雏形。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

第八章/同步练习/单项选择题1.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C)。

A.英国B.新西兰C.德国D.美国2.下列哪一个法系的法的渊源主要是制定法(C)。

A.普通法系B.中华法系C.大陆法系D.英美法系3.法系的分类依据是(B)。

A.法的历史传统B.法的经济基础C.法的阶级性质D.法律学说4.大陆法系是以(A)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

A.罗马法B.普通法C.衡平法D.日尔曼法5.大陆法系国家正式意义上的法的渊源是(C)。

A.法理B.法院判例C.制定法D.习惯法6.衡平法的形成基础是(D)。

A.议会立法B.习惯法C.根据普通法院判例形成的全国适用的法律D.大陆法院对申诉案件的判例7.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关系是(B)。

A.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B.法制体系包含着法律体系C.法律体系说明的是呈静态状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法制体系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D.法制体系组合在法律体系之中8.以下关于法系的认识中,错误的是(D)。

A.法系是按照法律制度的历史传统、法在形式上及结构上的特征、法律实践的特点、法律意识及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等因素对法律制度进行的划分。

B.按照法的历史传统、法的结构和法律渊源的差别,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欧洲的大陆法系和英美的普通法系。

C.按照宗教对法律制度的影响,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宗教法系和世俗法系。

D.按照法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法的重要性程度以及法律意识的特点,当今世界的法律制度可分为以中国、日本、朝鲜代表的“远东法系”或“中华法系”和以西方国家为代表的西方法系。

9.K?茨威格特与H?克茨在《比较法总论》中写道:“日本当代的发展使人们逐渐有理由认为现代日本法不再属于远东法而归属于欧洲的法系。

日本曾经仿效欧洲大陆的模型颁布实行许多法典,它们对日本的法律现实并没有产生值得重视的影响,这一点是确实的。

但是今天看来,日本对成文法规在传统上的轻视即对公开审判的各种形式解决纠纷做法的厌恶已经逐渐减弱了,因此日本法归入远东法就愈来愈可疑了。

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

2015年清华大学法学考研真题以上内容由凯程集训营保录班学员回忆整理,供考研的同学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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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部分(名词前两题和论述都是前几年的原题)一、名词解释3*6分1.法系法律关系法律体系2.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3.秩序正义自由二、理解题10分有学者说,“法律是一个带有许多大厅、房间、凹角、拐角的大厦,在同一个时间里想用同一盏探照灯照亮每一间房间、凹角和拐角是极其困难的,尤其当技术知识和经验受到局限的情况下,照明系统不适当或至少不完备时,情形就更是如此了。

”谈谈你的理解。

三、论述题22分当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历史背景、目标、内容、特点、困难。

宪法学部分一、判断题7*51.宪法上应该把个人的能力和品德作为禁止的无差事由。

2.我国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这里的“合法”二字在学理上是多余的。

3.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社会团体干涉,其中社会团体包括政党。

4.5.宪法就像两面神,一面限制公权力,一面保障私权利。

6.实行违宪审查的必经程序是宪法解释。

7.规范宪法(normative constitution)是为了限制宪法权利,实行违宪审查。

二、论述题15分当谈到新中国成立以后有几部宪法,有人说是四部,有人说是两部有人说是一部,你觉得是几部,为什么?民法学部分一、简答题4*8分1.代理和委托的关系2.区分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3.共同危险行为的构成要件4.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二、论述题18分论述基于非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第1页共1 页。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分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分

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分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分司考法理学中法系与法律体系如何区分是一个基础理论问题,司法考试复习初期一定要将基础概念理解清楚。

下面yjbys考试网店铺为大家提供了司法考试法理学: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分,仅供大家参考。

【问题】法系与法律体系的区分。

【回复】法系是在对各国法律制度的现状和历史渊源进行比较研究的过程中形成的概念。

当代世界主要法系有三个: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以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法律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法系。

其他的法系还有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中华法系、犹太法系、非洲法系等。

对资本主义法影响最大的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主要区别在于:1、法律渊源不同。

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

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

2、法律适用不同。

前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后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

3、判例地位不同。

前者不是正式渊源,后者是法4、法律分类不同。

前者分为公法和私法,后者分为普通法、平衡法。

5、法律编纂不同。

前者倾向法典形式,后者倾向单行法。

6、诉讼程序不同。

前者的诉讼程序以法官为重心,具有纠问程序的特点。

后者的诉讼程序以原告、被告及其辩护人和代理人为重心,具有抗辩式的特点,同时还存在陪审团制度。

法律体系通常是指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主要由七个法律部门和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构成。

七个法律部门是: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是: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由此可知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不属于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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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体系 法系 法律体系

法学体系 法系 法律体系

法学体系法系法律体系法学理论体系
行政法行政法规
法律部门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律规范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法律行为法律意识
法学法理学
法的制定法的认可
法法律
权利义务和权力
成文法不成文法
民法法系普通法法系
法律渊源正式法源非正式法源
国内法国际法国际条约
根本法普通法
一般法特殊法
实体法程序法
公法私法
普通法衡平法
授权性规则义务性规则
公理性规则政策性规则
基本原则具体原则
民法商法
纵向的法律关系横向的法律关系
单向法律关系双向法律关系多项法律关系第一性法律关系第二性律关系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
法的内容法的形式
法律行为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归责和免责
立法程序立法议案
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律编纂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法的实施法的实现
正式解释非正式解释。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概念
一、法律体系与法制体系
法制体系,有时也称法制系统,它同法律体系虽一字之差,但含义不同。法制体系是指法制运转机制和运转环节的全系统,法制体系包括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司法体系、守法体系、法律监督体系等,由这些体系组成的一个纵向的法制运转体系。法律体系着重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而法制体系则既包括静态的法律规范,更着重说明的是呈动态状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从相互关系来讲,法制体系包容着法律体系,而法律体系则组合在法制体系之中。
三、法律体系(legal system)与法系(law system)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学概念。法系是指由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在历史上所形成的具有相同法的结构和渊源的一种法的类型,法系的概念更多地表达的是一种法律传统,它是跨越历史和国度的;而法律体系则指的是一个国内的由现行法律规范所组合而成的法律部门的统一整体,它只能是现实法,而且主要在一个主权国家范围内构成。
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规范的总称。
法律体系的特征
第一,法律体系是一个国家全部现行法律构成的整体。
第二,法律体系是一个由法律部门分类组合而形成的呈体系化的有机整体。
第三,法律体系的理想化有求是门类齐全、结构严密、内在协调。
第四,法律体系是客观法则和主观属性的有机统一。
另有法律体系的特征
1、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国际法。
2、它是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3、构成法律体系的单位是法律部门,法律部门是由若干相关的法律规范构成的,因此法律规范是法律体系构成的最基本单位。
4、法律体系不同于立法体系,立法体系构成单位是规范性文件。
[编辑本段]法律体系与相关概念之异同
二、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

法理学 第8章 法律体系.

法理学 第8章  法律体系.
4
2、法学体系的内容和范围要比法律体系大得 多 3、法律体系具有国别特征,一般是一个主权
国家法律的表现形式,在该国主权范围内
发生效力;而法学体系具有跨国性,不同
国家的法学体系具有相通性或者相同性。
5
联系
1、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形成、建立的前提和基础。 一个国家的法学体系中的应用法学内容,是同法律 体系中的法律部门划分相对应的 2、法律体系也是法学体系发展的重要动力。 随着法律体系中新的法律内容的增加和扩充,便会 促成新的法学体系内容的出现。
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
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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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一般行政管理方面: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 法、国家公务员法; 国防外交方面:国防法、兵役法、军事设施保护法、人民
防空法、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
公安、国家安全方面:人民警察法、中国公民出境入境管 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 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教、科、文、卫、体方面: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 育法、教师法、科学技术进步法、文物保护法、体育法 ……
律体系的法律部门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一致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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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法律部门及其划分标准
一、法律部门释义
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运用特殊调整方法
调整一定种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在现行法律规范中,由于调整的社会关系及其调
整方法不同,可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凡调整同
一类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构成一个独
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调整
公民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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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

法学导论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

法学导论智慧树知到答案章节测试2023年

第一章测试1.法学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

A:亚里士多德 B:伊壁鸠鲁 C:乌尔比安 D:托马斯·阿奎那答案:C 2.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剥削阶级法学的区别不正确的表述是()。

A:阶级基础不同 B:指导思想和哲学基础不同 C:法学的阶级性与科学性的关系不同 D:没有本质区别答案:D3.法学产生的条件是()。

A:法律院校为代表的教育体系的形成与完善 B:要求法律发展成为广泛的、复杂的体系 C:司法系统为代表的法官人才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D:职业法学家阶层的产生答案:BD4.法学研究首先具有阶级性,不能脱离阶级性来思考法和法学。

() A:对 B:错答案:A5.由于中国历史发展的特殊性,中国历史上没有真正的“法学”,研究法学发展的视角只能利用和考察西方的历史资源。

() A:错 B:对答案:A第二章测试1.法的最终决定因素是()。

A:历史传统 B: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C:统治阶级意志 D:阶级斗争状况答案:B2.在我国现代法律制度中,狭义的法律是指()。

A: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及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C:不包括宪法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 D:包括宪法、行政法规在内的一切规范性法律文件答案:A3.以下哪些表述是马克思主义的()。

A:法者,刑也,所以禁强御暴也 B:法律政令者,吏民规矩绳墨也 C:法是使人们的行为服从规则治理的事业 D:法律就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答案:D4.以下哪些观点不是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观点?() A:法是民族意志B:法是主权者的意志 C: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D:法是公共意志答案:ABD 5.法由经济基础所决定,只要经济基础没有根本变化,法就不会发生任何变化。

() A:对 B:错答案:B第四章测试1.根据法所规定的内容不同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关于“法律体系”的术语和概念问题

关于“法律体系”的术语和概念问题

关于“法律体系”的术语和概念问题要研究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首先得研究“法律体系”这个术语指的是什么事物和对这个事物如何理解,这就是法律体系的术语和概念问题,混淆外表相似的术语,必然混淆所要研究事物的概念,也必然会给研究造成难以克服的困难。

一、关于“法律体系”的术语。

有四个外表相似,实际却指的是不同的事物的术语,应加区别。

1. Legal System(相应的俄文为правовая система),中文译为法律制度,简称法制,有时也被译为法律体系或法律系统。

Legal System 由形容词legal(法律的)和名词system(制度、体系、系统)构成。

形容词legal(法律的)是形容system(制度、体系、系统)的,意思是说这是法律的制度(体系、系统),以区别经济的、政治的、军事的、文化的等等制度(体系、系统)。

这是一个个性的概念,不同的民族、国家、地区,由于各种原因,往往有自己独特的法律制度,如我们说香港的法律制度,美国某个州的法律制度,等等。

这也是一个含义广泛的概念,借鉴前苏联法学界研究的成果,我们认为,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整个法律上层建筑的系统,包括在该国或地区占统治地位的法律文化、法律意识,在该系统中占核心地位的全部现行法,以及在这两者指导下与这两者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补充的法律实践活动。

[①]研究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可以在这种意义上使用,但那指的是研究中国的整个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并不是现在我国法学界所理解的“法律体系”。

2. System of the Law(相应的俄文为система права ),中文译为法律体系,但我认为把它译为法的体系或法体系更好。

System of law 就字义来看,这里讲的不是什么样的system(体系或系统)问题,而是指法律事物本身的体系,法本身就是一个体系(系统),所以人民大学的教材,把它译为“法的体系”。

这里的“法的”,不是形容词,而是所有格,意思是指法所固有的体系(系统)。

名词解释 法系

名词解释 法系

名词解释法系
法系是指一国的法律体系和法律文化体系。

它代表了该国的法律传统、法律原则和法律制度。

不同的国家拥有不同的法律体系,主要有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穆斯林法系等。

大陆法系,也称为民法系或大陆欧洲法系,起源于罗马法。

该法系强调以法典法为主,法规比较详细和具体。

法官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法律条文通常比较具体。

在大陆法系中,法院多数是审理案件,主要以判决为主要形式。

英美法系,也称为普通法系或英联邦法系,起源于英国。

该法系以判例法为主,法律发展基于先前的法院判决和法律解释,注重法律的灵活与发展。

在英美法系中,法官的参与程度较高,律师在法律解释和证据收集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穆斯林法系,又称基督教法系,起源于伊斯兰教。

该法系以伊斯兰教法(Shariah)为主要法律来源,注重宗教原则和法圣
典的解释。

在穆斯林法系中,伊斯兰教法学者在法律的解释和适用上扮演重要角色,法院负责统一处理案件。

除了这些主要的法系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类型的法系,例如北欧法系、撒哈拉以南非洲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等。

不同的法系对于法律的发展和解释有不同的侧重点和特点,反映了相应国家的法律文化和社会背景。

法理学法律体系

法理学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第二节 法律部门的划分 第三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 部门概述
第一节 法律体系释义
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特点 法律体系与法系的 区别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的概念
体系的概念
泛指由若干事物构成的一个 和谐的整体,因此,法律体 系一词是个多义词
法律体系概念的存在
主要标准
法律所调整的不同的社会关系, 即调整对象 法的历史发展已经表明,法律 部门经历了一个由“诸法合体” 到“诸法分立”,以致愈分愈 细的发展过程。法律部门的形 成原因是复杂的,但主要原因 是诸种社会方法是作用于一定社会关 系的特殊的法律手段的总和
讨论题
如何看待部门法的划分?在很多情 况下,某一个具体的法既可以归入 这一个法律部门,又可以归入另一 个法律部门,我们应当如何处理? 再进一步讲,这种部门法的划分有 什么实践意义
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 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刑法法律部门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 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 决定
诉讼法法律部门
诉讼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 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 有:三大诉讼法 海事诉讼特 别程序法 引渡法 仲裁法
宪法法律部门
宪法 宪法性法律文件
民商法法律部门
《民法通则》 单行民商事法律
行政法法律部门
行政法是调整有关国 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法律部门
经济法是指调整国家从社 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 动实行干预、管理和调控 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社会法法律部门
在国外,仅原苏联和其他一些 东欧国家的法学著作中,才将 部门法体系称为法律体系,在 西方国家和其他国家的法学著 作中,对部门法划分的研究一 般用法律结构和分类之类的标 题

第四章 法律体系

第四章 法律体系

二、法律部门与相关概念
1、法律部门与法律规范 2、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
三、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
在我国,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主 在我国, 要有两个: 要有两个:
1、法律调整对象,即法 法律调整对象, 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调整方法, 2、调整方法,即法律在 调整社会时所享用的特殊方 式或手段。 式或手段。
六 刑法部门
它是关于规定犯罪和刑罚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居于主导地位规范性法律 文件是《刑法》 文件是《刑法》。
七、诉讼法部门
它是关于诉讼程序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的总称。 第一层次: 第一层次: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法》 法》、《行政诉讼法》 第二层次: 第二层次: 仲裁法》 律师法》 《仲裁法》、《律师法》、 公证法》 《公证法》等
第三节 我国的法律体系
一、宪法部门 二、行政法部门 三、民商法部门 四、经济法部门 五、社会法部门 六、刑法部门 七、诉讼法部门
一、宪法部门
第一层次:《宪法》及其修正案 第一层次: 宪法》 第二层次: 第二层次: 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 主要国家机关组织法, 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国籍法、 国徽法、 国徽法、国歌法等 第三层次: 第三层次:有关宪法的解释
第四章 法律体系
主要内容
第一节 法律体系概述 第二节 法律部门 第二节 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概述
一、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 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 法学中有时也称“法的体系” 或简称为“法体系” 或简称为“法体系”。 是指由一国现行的全部法 律规范按照不同的法律部门 分类组合而形成的一个呈体 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系化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理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课程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法律起源的根本原因[ ]A.社会生产力的发展B.私有制的产生C.社会分工的出现D.氏族公社的瓦解2.我国执法体系中,最重要的执法形式是[ ]A.政府工作部门的执法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的执法C.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执法D.人民政府的执法3.下列哪个选项不属于我国的国家监督体系?[ ]A.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对法律实施的合法性进行的监督B.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的监督C.全国人大对不符合宪法、法律的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撤销D.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4.下列关于守法的叙述,错误的是[ ]A.守法的主体具有广泛性B.守法的内容既包括履行法律义务,也包括行使法律权利C.守法的高级形态,是依法办事,形成统一的法律秩序D.守法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道德的要求5.人民法院公开审判和宣判案件有助于发挥[ ]A.法律的预测作用B.法律的教育作用C.法律的指引作用D.法律的强制作用6.下列对法理学的地位的评述不正确的是[ ]A.法理学与部门法学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B.法理学是法学体系结构的最高层次C.法理学是法学体系中的基础理论D.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律现象中的具体问题和细节问题,因此它在整个法学体系中起统帅和指导作用7.法律的要素中占主导地位的是[ ]A.法律概念B.法律原则C.法律规则D.法律技术8.下列有关法律的形式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A.法律的形式,指法律的具体外部表现形态B.“法律的形式”概念所表征的是一国法律的分类问题,即一个国家的法律,从其效力、等级地位及表现形态的角度来划分C.法律的形式仅仅指法的效力形式D.法律的形式包括成文法形式与不成文法形式,正式的法律形式与非正式的法律形式9.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在法学上称为[ ]A.法律关系主体B.法律关系内容C.法律事实D.法律关系客体10.对我国法律的对象效力范围具体表现表述正确的是[ ]A.中国公民和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也有例外B.在中国领域外原则上仍适用中国法律,但当中国法律与其居住国法律相冲突时,应区别不同情况而定C.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一律适用中国法律D.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只有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犯罪,按我国刑法规定最低刑为十年者,适用中国法律11.“在住宅区内机动车车速应限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内”这一规则是[ ]A.规范性规则B.标准性规则C.强制性规则D.构成性规则12.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的关系是[ ]A.法制体系与法律体系是两个完全不相关的概念B.法制体系包含法律体系C.法律体系说明的是呈静态的法律本身的体系构成,法制体系说明的是呈动态的法制运转机制系统D.法制体系组合在法律体系之中13.下列关于公民权利能力的表达,哪一项是错误的?[ ]A.权利能力是公民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一种资格B.所有公民的权利能力都是相同的C.公民具有权利能力,并不必然具有行为能力D.权利能力也包括公民承担义务的能力或资格1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选项中不能减轻与免除法律责任的是[ ]A.家住偏僻山区的王某把入室抢劫的李某捆绑起来,关押了六小时后,才将王某押送扫40里外的派出所B.王某偷了一辆价值150元的自行车,十年后被人查出C.医生王某征得患者张某的同意,锯掉其长有恶性肿瘤的小腿D.王某在与三个青年打架时,拔出刀子将对方一人刺成重伤1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违法与违反道德是一回事B.违反道德的行为不一定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一定是违反道德的行为C.违法行为与无效行为是一回事D.违法行为不一定无效,法律上无效的行为也不一定违法16.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法律关系(图表)

法律关系(图表)

法律关系(图表)主体种类(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法律关系主体构成的资格权利能力,又称权义能力(权利义务能力),是指能够参与一定的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权利和承担一定义务的法律资格。

它是法律关系主体实际取得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条件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内容定义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实现权利和义务的实现最重要的是通过国家来保障客体定义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种类(1)物A应得到法律之认可B应为人类所认识和控制C能够给人们带来某种物质利益,具有经济价值D须具有独立性(2)人身(3)精神产品(4)行为结果法的本体(一) 法1. 法的特征(1)法是调整人们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所谓法的规范性,是指法所具有的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指导人们行为的性质。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体现了国家对人们行为的评价,具有国家意志性。

(3)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证手段的规范体系,具有强制性。

(4)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因而具有普遍性。

(5)法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规范,具有程序性。

2. 法的本质法律是统治阶级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体现的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或根本意志,是阶级作为一个整体在政治、经济上的根本利益的反映。

不仅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而且包括法本身,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法的阶级意志性和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法的不同层次的本质属性,二者是矛盾的统一体。

3. 法的作用(1)法的作用的概念:法的作用是指法对人们行为和社会生活发生的影响,分为法的规范作用和法的社会作用。

(2)法的规范作用:根据行为主体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第一,指引作用。

第二,评价作用。

第三,预测作用。

第四,教育作用。

第五,强制作用。

(3)法的社会作用法的社会作用是指法具有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以德治国
2000年6月,江泽民《在中央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 的讲话》中指出:"法律与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 成部分,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思想和行 为的重要手段,它们互相联系、互相补充。法治 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 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 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互相结合, 统一发挥作用。“ 2001年1月,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他明确提出 了"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治国 方略。
民法体系: (1)总则编:《民法通则》(1986年)及实施意见; (2)物权编:《物权法》(2007年)、《担保法》(1995 年) (3)债权编:《合同法》(1999年)及合同法解释1、2 (4)知识产权编:《著作权法》(1991)、《商标法》 (1993年修正)、《专利权》(2008年修订) (5)家庭关系编:《继承法》(1985年)、《婚姻法》 (2001年修订)、《收养法》(1998年修订) (6)侵权责任编:《侵权责任法》(2010年) (7)人格权编:《人格权法》(草案) (8)涉外民事关系编:《涉外民事关系法》(草案)
“亲亲相隐”——中国古代的儒家伦理。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 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 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论语•子 路》) 西方世界虽无“亲亲相隐”,却也在“证人 作证豁免”的制度安排中,特别赋予近亲 属可以拒绝作证。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 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 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1986年通过《民法通则》 • 1986年通过《经济合同法》 • 1988年通过《全民所有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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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国两制”与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建构
在“一国两制”之下,中国的法律虽然有着内地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种种差异,但仍然可以看作是一个法律体系,中国不存在两个以上法律体系并存的情形。这是因为:第一,在“一国两制”之下,我国的国家主权和立法权都是统一的。尽管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在具体享有和行使立法权有些不同,但我国制定国家根本大法的最高立法权是惟一的。第二,由于香港、澳门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而宪法是我国全部法律统一的中心和出发点,这决定了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这表明虽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制度与内地的法律制度有很大差异,但并不意味着我国法律体系的矛盾。第三,特别行政区的法律虽然分属于不同的法系,但法系背景的差异不影响一国法律体系的统一。
2. 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是规范、制度、子部门、部门群;而立法体系的纵向结构则是同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国家等级结构是一致的。
3. 法律体系的横向结构是分为不同的部门制度;立法体系的横向结构则是不同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4. 立法不可能包括所有的法律规范,因为除制定法外,还有习惯和立法解释,并且立法体系中还有一些过时或失效的规定;而法律体系不仅包括习惯和立法解释,而且只能指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
(二)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的关系
法律体系指的是历史地形成的法的内部结构,而立法体系(或称规范性文件体系、法的渊源体系)则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系统,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立法体系反映法律体系,以法律体系为基础,但并不等于法律体系。法律体系与立法体系是不同的,二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1. 法律体系指的是历史地形成的法的内部结构;而立法体系则是指法的外在表现形式的系统,二者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楼主,提问很好,但是发帖子的标题请直接说明你的问题,不要只写一个“法理真题”让人不明就里,这样不方便他人查阅,帮你改了,下次注意!
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涵义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体系是一国国内法构成的体系,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法律体系是一国现行法构成的体系,反映一国法律的现实状况,它不包括历史上废止的已经不再有效的法律,一般也不包括尚待制定生效的法律。
3. 法系是资产阶级法学家根据法在形式上的特点和历史传统的联系对各国的法进行分类所使用的概念,而法律体系只能由一国现行法所构成全部现行法律代中国法律体系
(一)当代中国的法律部门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刑法、诉讼法等。
1. 法系是由不同国家或地区的若干个在形式上、外部结构上具有相同特征的法所组成,而法的体系则仅由一国的法所组成。
2. 构成一定法系的法是跨历史时代的,不仅包括若干国家的现行法,而且包括与这些法在形式结构上有传统联系的历史上存在的法,而法律体系则只能由一国现行法构成,它不仅不包括一国历史上存在的法,而且不包括完整意义的国际法即国际公法。
(三)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的关系
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和基础,但法学体系的范围比法律体系要广泛得多。法律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一般只有一个,而法学体系在一个国家中会出现多个体系并存的情况 。
(四)法律体系与法系的关系
法系是根据法的历史传统对法所作的分类。法律体系和法系是不同的,二者的区别具体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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