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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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施工期间确保工程安全,既有线通车安全、人身安全,消灭责任性因工重伤事故,杜绝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大交通事故,年轻伤频率控制在5%。以下,安全生产指标达国家标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和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文明施工领导小组,负责文明施工策划。领导小组下设由项目部职能部门、作业队相关人员组成管理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的实施、检查与督促。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公路工程施工中,切实做到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工程的安全,以及避免工程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干扰,加强环境保护。在施工中,我们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和环境保护法令,自觉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结合本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详见《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图》。
A、建立、完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业务部门和生产班组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B、项目实行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即:一级管理由项目经理负责,二级管理由注册安全主任负责,三级管理由作业队队长负责。
C、建立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制,明确其安全责任,各自作好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D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
1、建立严格的安全责任制
1.1、建立项目正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施工队长和班组安全员在内,同业务范围工作标准挂钩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检查监督制度,健全本标准上下配套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1.2、项目正、副经理对本段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总责,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在抓好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好安全生产工作。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要相应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肓。
1.3 、技术主管、施工员对所负区段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负总责,要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各生产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工人遵章守纪,负责分析处理一般性事故的工作,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应立即上报。
1.4 、班组长、安全员要模范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领导本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上一级的违章指挥,使用好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劳动保护用具,对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2、各职能部门的责任
2.1 、经理安全职责
对所管辖内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1.1 、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安全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并组织实施。
2.1.2 、对高、难、新、重点工程组织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报公司批准后,向作业队进行技术交底,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1.3 、定期或不定期对所管辖内的安全生产组织检查,查施工方法、劳力组合、机电设备、生产设施、工作环境等情况,及时消除隐患,一时不能解决的,要采取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2.1.4 、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与施工有关的交通行车重大、大事故要立即亲赴现场,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并将事故及时上报。主持重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事故报告,报公司审批。
2.1.5 、对项目各部门人员、作业队、班组行使调配指挥、监督处罚权。
2.2 、党、(支部)书记安全职责
对所管辖内的安全生产负教育责任。
2.2.1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等,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2.2 、经常了解分析职工、民工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安全操作的自觉性,及时宣传安全生产好的集体、个人,批评、制止忽视安全、违章操作的人和事。
2.2.3 、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的情况汇报,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协助行政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2.2.4 、深入开展党员“三无一灭”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2.2.5 、对项目各部门人员、作业队、班组行使监督教育权,对党员的监督处罚权。
2.3 、总工程师安全职责对所管辖内安全生产工作负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2.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 等。
2.3.2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措施、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2.3.3 、组织对管内高、难、新重点工程必须进行强度、稳定性等检算,同时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作好技术交底,检查实施情况。
2.3.4 、参加安全检查及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2.3.5 、对项目各部门人员、作业队、班组行使调协助指挥、监督处罚权。
2.4 、质安部门安全职责对所管辖内的安全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2.4.1 、监督、检查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企业的制度、办法、措施等和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情况。
2.4.2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提出整改意见,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遇有险情危及人身安全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2.4.3 、参加生产会议,对安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2.4.4 、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限期整改。
2.4.5 、对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或配合办理机动车及司机的年检、年审。
2.4.6 、督促有关部门执行防尘、防毒和有害物质的措施。
2.4.7 、负责对安全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2.4.8 、加强信息沟通,按规定及时填、报有关报表。
2.4.9 、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和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或特别严重者,报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处理。
2.4.10 、有权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人员提请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或项目经理处理,情节严重的调离工作岗位。
2.4.11 、有权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班组提请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和项目经理处理,情节严重的清除出场
2.5 、工程部门安全职责施工技术部门对所管辖内安全技术措施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