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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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题报告

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

一、立论依据

1.研究意义、预期目标

楠溪江具有“水秀、岩奇、瀑多、村古、滩林美”的独有特色,被誉为“中国山水画摇篮”,它历史悠久,至今还保留明,清,甚至是宋代的一些建筑。楠溪江山水文化和古村落文化完美结合,这笔宝贵的财富不仅是乡村生活的最好体现而且还是一个旅游胜地,近年来,楠溪江古村落旅游开发进程迅速,也正是在当前市场不断深化和行业竞争不断加剧的背景下,楠溪江古村落在保护与旅游开发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例如村内的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遭到很大的冲击,旅游文化产品庸俗化,古村落旅游的开发方式不合理以及本地居民保护意识缺乏等。

本文在对楠溪江进行实地深入调研和参考大量文献的基础上,采用基础理论和典型事例相结合的方法,从古村落保护与开发共赢这样视角,结合了一些理论基础和资料数据,分析当前楠溪江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找到解决问题的理论依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本文对楠溪江古村落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研究及其对策建议,可为楠溪江地方政府和当地旅游局在做出的关于楠溪江古村落旅游的发展决策提供参考和借鉴,提供可操作的理论依据,除此之外,文研究意义还在于吸引人们关注古村落除了经济价值以外的更多价值,如文化历史价值,加强人们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

2.国内外研究现状

中国的几千年的农耕文化,创造了灿烂的耕作文明,古村落群代表的是几千年来人们的生活方式,是不可再生的资源。古村落旅游是乡村旅游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目前对古村落在概念和内涵方面还没有明确统一,根据选择标准的不同,许多学者和学术机构从不同和角度视角对古村落进行了定义,国内学者对古村落概念表述比较完整的有: 李丽和肖磊(2009)在《古村落旅游资源特征及价值研究》中认为需要从多维度探讨古村落的定义,他们认为:古村落是在特定历史时期、自然环境条件和文化背景下形成,聚族而居、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活动方式的农村聚居地,它真实反映其自身及这一地区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生活状况和经济体制、生产力、生产关系等社会状况,以及该地区的传统思想文化、风俗习惯、道德观念等深层次文化内涵,历史风貌保存完整,文物、古迹、古建筑存量丰富,文化或民族特色浓郁。

国内研究现状:

我国对古村落的关注起步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才发展起来,1986年,国务院在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时,首次提出:“对于文物古迹比较集中,或能较完整地体现出某一历史时期传统风貌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落等予以保护,可根据它们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核定公布为地方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这时候才对古村落的保护开发研究有一个比较整体的关注,古村落的价值开始被深入挖掘,到了20世纪末,各界的学者都纷纷开始关注古村落的发展趋势,他们从古镇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开发方式,发展模式等方面展开了广泛而深入的探讨。(刘沛林.,1998)认为旅游业是古村落保护开发的重要途径,并提出了保护“历史文化名村”的具体措施,直到21世纪,城镇迅速发展凸显出了乡村地区的独特魅力,以及城市居民对古村落的原生态向往,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全国各地掀起古村落旅游热潮,古村落旅游的蓬勃发展,给古村落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旅游业这把双刃剑也给古村落的保护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的挑战,不少地区根据当地不同的现实情况制定了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地方条例,为当地的古村落以和具有历史意义的建筑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以及政策层面的依据。(艾青青,2007)通过管理者和旅游者两方面结合思考,提出古村落旅游和保护双赢的思考。(赵晗,2009)总的来说,目前我国有关历史古镇的研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古镇特征价值研究、古镇形成演变研究、古镇保护与发展研究、古镇旅游研究、古镇其它专题研究。但是从整个研究体系中看,古村落的旅游开发问题虽然被提及的次数比较多,但是将旅游开发与保护问题整合研究的还是比较少。

国外研究现状:

国外的古村落旅游发展与对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的研究要比我国早得多。对于一些先进的工业国家,这已经成了他们的主流思潮。19世纪初,欧洲国家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加速大大增加了人们生活压力,导致人们更加向往乡村的田园式生活,乡村旅游和古村落旅游迅速发展。(章锦河,2003)指出了在1960年前后,欧洲建筑与遗产保护的对象就由原来的建筑单体和著名的纪念物,开始向住宅建筑、乡土建筑、工业建筑、城镇肌理和人居环境(如城镇街区、村镇)扩展。阮仪三,王景慧,王林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中也总结出了在理论研究方面,欧洲各国在经过长期的摸索之后,已经积累了一套较为成熟和完善的经验,并成立了相应的国际组织,如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现已成为联合国的所属机构。当中一些有关的国际会议制定的法规、章程、文件也确立了许多的理论和规范,并形成了鲜明的观点。(陈东琳,2009)一些国

家上对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的发展,即由保护单一个体的艺术品到对古村落建筑的保护再到对整个古建筑所在的区域的保护;由对物质实体的保护发展到对当地人文环境和文化传统的保护,保护的内容越来越广泛,一些国家政府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十分重视,保护工作已经由学者的研究广泛到全民参与的保护运动。所以,国外一些地方对古村落开发与保护问题上也显得更成熟,尤其是欧洲一些国家,采取划定保护区,最大程度的保护文化遗址的原貌。

由于文化背景不一样,国内外对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问题上的态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一些差异,(胡英娜,2007)由于古村落分布广,数量众多,研究起步比较晚,大量的古村落与历史文化传统得不到一个系统和全面的研究,在刚开始也没有引起各学界的普遍重视,因此,其保护措施也不全面,国外一些成功的案例的经验也是值得我国一些古村落保护与开发问题中借鉴的。

3.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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