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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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篇一】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肃纪律,防范和惩治以职、以权、以水谋私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损害国家或公司利益,以职、以权、以水谋私,非法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留用察看、开除五种。

第四条损害公司利益包括侵占、私分、侵害公司财产、盗用水量折价、故意少抄少估水量、截留或挪用水费、私自承接供水业务或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造成公司利益受损、严重影响公司声誉等。

第五条本规定所指公司职工包括公司全体干部职工以及所属集体所有制职工。

第二章行政违纪的调查和行政处分的权限第六条公司一般工作人员违反政纪由监察部门组织调查并会同其所在单位或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七条公司中层干部违反政纪由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会同组织部门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报公司党委批准,纪委、组织部门负责监督执行。

对拟作出开除处分的,须提请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方可生效。

第八条公司级领导违反政纪,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部门处理。

第三章行政处分程序第九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需追究行政责任的,由调查人员进行调查取证并写出书面调查报告。

第十条公司职工违反政纪,一经初步查实,根据办案调查需要,可对违纪职工采取停职检查措施,相关单位或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第十一条对违纪职工的调查和处理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第十二条调查人员应根据违纪职工的错误事实、责任以及认错态度、退赔情况,会同所在单位或部门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并听取受处分人的申述,然后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1]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1]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在企业中,员工是企业的紧要构成部分,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企业的进展。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员工的行为可能会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是个人职业道德,给企业带来损失或者影响到企业形象。

为了维护企业的形象,保障员工权益和抑制不良行为,公司订立了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员工的工作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企业文化和形象,加强企业的凝集力,建立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第三条执行原则本制度的执行原则是对符合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予以表扬嘉奖,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分、矫正和教育,对情节特别恶劣的员工予以严格惩罚。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依据第四条处分的种类员工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辞退等种类。

第五条处分的依据员工行为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职业道德,或者在工作中显现失误、疏忽、过失,企业依据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予以相应的处分。

第六条情节严重的行为对于员工行为情节严重的,可直接进行辞退处理,或者启动法律程序追究刑责。

第三章处分的程序第七条处分前的程序在对员工进行处分之前,应当审查员工的行为和情节,并依照公司职能权限程序作出书面处分决议。

第八条处分决议的构成处分决议书应当明确员工的姓名、职位、违纪事实、处分种类、处分依据、处分期限等相关内容。

处分决议书应当由人事部门负责执行。

第九条表达方式公司应当在员工本人、所在部门、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工会委员会、企业总经办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知道情况的人员中公示处分决议。

同时,应当将处分决议书抄送公司领导层。

第十条申诉程序员工对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申诉。

申诉应当在知道处分决议书内容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并说明实在原因。

公司应当成立调查组,认真调查并作出裁决。

第四章处分的执行第十一条处分的期限员工受各处分后,应当改正错误,遵守规章制度,正当合法地履行工作职责。

不得在文明规范方面再有不良行为。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加强管理,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和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

第四条本规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执行。

第二章违纪行为和相应处罚
第五条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将受到相应处罚: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二)违反本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三)违背工作原则、纪律的。

第六条员工违纪行为的处罚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降职或降薪;
(四)停职检查;
(五)开除。

第三章处罚程序
第七条如果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纪行为,应当立即向直接主管报告,并调查核实。

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对员工违纪行为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当有明确的证据;
第九条如果员工的违纪行为属实,应当根据情况和公司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条员工对处罚有异议时,可以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人力资源部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章其他规定
第十一条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

第十二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员工管理处罚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望员工们严格遵守,共同维护企业的良好秩序。

公司员工违规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处分制度

公司员工违规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表现,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订立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公司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违规行为的定义违规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违反公司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扰乱工作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等行为。

第二章违规行为分类及相应处分第四条违规行为分类依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违规行为分为三类:轻度违规、中度违规、重度违规。

第五条轻度违规行为及相应处分1.迟到:超出正常上班时间5分钟至30分钟,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一日工资。

2.旷工:未经请假或批准,未按规定时间到岗工作,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三日工资。

3.未经批准离岗:未经上级批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一周工资。

4.空鼠:利用工作时间进行非工作相关网络使用,每次记录一次,累计3次以上警告,超出5次扣除当月绩效奖金。

第六条中度违规行为及相应处分1.游手好闲:工作时间内偷懒、拖延、玩移动电话等,严重影响工作效率,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

2.违反工作纪律:不按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擅自转变工作内容或布置等,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

3.不听从管理:不听从上级布置,对上级领导不敬,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两个月绩效奖金。

4.不遵守公司制度:违反公司人事、财务、保密等制度,每次记录一次,累计2次以上警告,超出4次扣除一个月绩效奖金。

第七条重度违规行为及相应处分1.偷窃公司财物:偷窃、侵占公司财物,每次即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贪污受贿:索贿、贿赂、贪污等行为,每次即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违法行为:涉及非法经营、偷税漏税、违法经营等行为,每次即辞退处理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纪律与处分管理制度

员工纪律与处分管理制度

员工纪律与处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效率,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订立本纪律与处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的纪律与处分管理。

第二条企业管理负责人有权依据本制度对员工的纪律违纪行为进行处分,严格实行奖惩并重的原则。

处分措施应当程序合法、正当且合理,并对员工进行书面告知。

第三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份子,应当自发遵守本制度,并履行敬业、守纪、奉公的职责。

第二章纪律规范第四条出勤纪律1.员工应依照公司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和工作时间进行工作。

临时需离开岗位或外出办事的,应当向所在部门主管汇报并请假。

2.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上岗或下岗的员工,将依照相应的纪律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行为规范1.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订立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2.员工应敬重他人,不得进行人身攻击、羞辱、诽谤等有损企业形象和团队合作的行为。

3.员工应当酷爱企业事业,遵从职业道德,不偷窃、贪污、敲诈勒索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员工应当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传播与工作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六条工作纪律1.员工应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有意耽搁、懈怠或拒绝完成工作。

2.员工应当敬重上级领导,听从上级合理的工作布置和指挥。

3.员工应当与同事和谐相处,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三章违纪处分第七条违纪行为1.违反第四条规定的出勤纪律行为,包含迟到、早退、旷工、不按规定上岗或下岗等行为。

2.违反第五条规定的行为规范,包含羞辱、诽谤、违法犯罪、贪污腐败等行为。

3.违反第六条规定的工作纪律行为,包含有意耽搁工作、懈怠工作、不听从上级指挥等行为。

第八条纪律处分1.对于违反纪律的细小行为,可予以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分。

2.对于违反纪律的一般行为,可予以严重警告、罚款、降职或调离原部门等处分。

3.对于违反纪律的严重行为,可予以记大过、停薪留职、暂时停止晋升或解雇等处分。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处罚

企业员工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处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第二章违纪处罚种类第四条违纪处罚分为以下几种:1. 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进行警告,责令改正。

2. 记过:对违纪行为较重者,给予记过处分,并扣减当月工资一定比例。

3. 留职察看:对严重违纪者,给予留职察看处分,并扣减当月工资一定比例。

4. 解除劳动合同:对严重违纪、屡教不改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

第三章违纪处罚规定第五条以下行为属于违纪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1. 迟到、早退、旷工:迟到或早退一次,给予警告;迟到或早退三次以上,给予记过;旷工一天,给予留职察看;旷工两天以上,解除劳动合同。

2.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

3. 工作时间玩手机、聊天、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者,给予记过。

4. 偷窃、挪用公款、泄露公司机密等违法行为:给予留职察看;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5. 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职察看;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6. 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行为:给予留职察看;情节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发现员工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八条调查核实后,部门负责人将调查报告及处理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将处罚决定通知违纪员工。

第十条违纪员工对处罚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接到申诉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作出答复。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纪律处分制度

员工纪律处分制度

员工纪律处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员工在公司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四条公司对员工的处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的处分分为纪律警告、罚款、停职、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条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进行相应的内部处理。

第七条员工有权对公司对其进行的处分进行申诉,申诉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第八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改正情况,可以对员工的处分进行解除或减轻处理。

第九条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领导决定。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分第十条轻度运输安全违法行为:(一)不按规定操作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管理的。

处分方式:纪律警告。

(二)违反交通管理规定,因此招致警察交通管理部门处罚的。

处分方式:罚款。

第十一条严重运输安全违法行为:(一)逆向行驶、占用对向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

处分方式:纪律警告,罚款。

(二)酒后驾驶、毒品驾驶等违法行为。

处分方式:停职,罚款。

第十二条违反劳动纪律行为:(一)经济纠纷行为,扰乱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影响公司形象的。

处分方式:纪律警告。

(二)假冒伪劣产品,违反公司的诚信原则的。

处分方式:罚款,降职。

第十三条内部管理违规行为:(一)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泄露商业机密的。

处分方式:纪律警告,罚款。

(二)违反公司的工作纪律,拖欠工作任务的。

处分方式:罚款,降职。

第十四条其他违纪行为:(一)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公司的劳动纪律的。

处分方式:纪律警告。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

处分方式:停职,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

附则第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公司将通过企业内部通知和相关人员签字等方式对员工进行知晓本制度的确认。

第三条违反国家法律或犯罪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进行内部处理,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四条公司领导人员及相关人员应当依法执行本制度,并不得滥用职权进行人身侮辱、歧视或打压员工。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利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2.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的章程、规章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

2.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方的一切言行。

第三条处分原则1.本企业在处理员工违规行为时,将遵从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的原则。

2.处分措施应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相适应。

第二章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分类第四条违规行为的认定1.违规行为是指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或规章制度的行为。

2.依据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违规行为分为细小违规、一般违规和严重违规三种情况。

第五条细小违规行为的一般处分1.细小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迟到早退、忘掉打卡、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污损公物等。

2.对于细小违规行为,一般采取口头警告、扣除肯定的工资、进行思想教育等惩罚。

第六条一般违规行为的处分1.一般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工作纪律、违反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要求、不听从布置等。

2.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工资、调整岗位、停职检查等惩罚。

第七条严重违规行为的处分1.严重违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偷窃、贿赂受贿、泄露商业机密、违法乱纪、违反职业操守等。

2.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开除员工、追究法律责任等严格惩罚。

第三章处分程序和权利保障第八条处分程序1.在对员工进行处分前,应当进行事实调查,确保推断准确、公正。

2.应当听取员工的申辩看法,并充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3.处分决议应当书面通知员工,并说明理由、依据、处理措施和申诉途径。

第九条权利保障1.员工在受各处分前有权了解被处分的原因和依据。

2.员工有权申辩、申诉和恳求复议,并得到及时回应。

3.员工享有对处分决议的知情权、参加权和申诉权。

第四章处分记录和信息保护第十条处分记录1.企业应当对员工的违规行为和处分情况进行记录,并妥当保管。

员工违纪处罚

员工违纪处罚

员工违纪处罚与处分条例第一章总则为维护企业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严肃企业管理纪律,保障员工民主权利,教育员工遵纪守法,确保公司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员工违纪处罚处分第一条员工违纪处罚处分种类公司对于员工违纪的处罚处分种类分为:通报批评、罚款、警告、记过、降级、撤消职务、留厂察看、辞退。

以上处罚处分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员工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提升职务;员工受到记过处分,取消当年评先优模资格;员工一年内连续两次警告可视为记过一次;连续记过两次,公司视违纪情节严重,可以给予留厂察看或辞退处理。

留厂察看期间,应发工资总额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条一般违纪处罚处分条例1.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的,一次罚款50-200元,警告处分一次。

2.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一次罚款50-100元,警告处分一次。

3.未经单位领导书面同意,不得私自串岗、替岗。

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工作时间内脱岗,罚款50元。

5.不得带小孩上岗。

违反一次罚款200元。

6.不迟到、不早退。

迟到、早退15分钟以内,发现一次罚款20元;迟到、早退1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按旷工半天处理;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扣发三倍日工资。

7.严禁酒后上岗,违反一次罚款200元,警告处分一次。

8.品行不端、不讲文明礼貌、恶语伤人者罚款100元,警告处分一次。

9.不得在岗上干私活、看与工作无关书籍、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打游戏及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违反一次罚款100元。

10.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乱倒废水、破坏环境卫生或破坏厂区绿化者,罚款20-200元。

11.私自拆装电线、插座、灯头或使用电炉及其它电器者,罚款50-200元。

12.浪费办公用品、生产材料及其它公物者,罚款20-100元。

13.由于工作失职,或操作失误导致出现不合格产品,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罚款200-1000元。

公司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公司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公司员工处分制度条例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企业形象,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是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出现以下违规行为之一的,均应受到相应的处分:1.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劳动纪律;2.懈怠、玩忽职守、渎职、迟到、早退;3.造成公司名誉受损或经济损失;4.侮辱、骚扰同事或他人;5.私自借用公司财物并造成损坏;6.盗窃公司财物;7.不服从上级指示或恶意违抗工作安排;8.明知他人行为错误却不举报。

第三条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轻重,公司将根据以下方式进行处分:1.口头警告:对违规行为较轻的员工,首次违规可予以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对于情节较重、经过口头警告后仍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可给予书面警告。

3.降级处分:经过书面警告后再有违规行为的,可予以降级处分。

4.工资减扣:对于经济损失较大的行为,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减少相应员工的薪资。

5.停职:对于恶意违抗工作安排、盗窃公司财物等严重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决定停职处理。

6.辞退:对于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持续有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有权决定辞退。

第四条对于公司员工的处分,应经过合理的调查和证据确凿的证明。

员工有权提供自己的陈述和申辩。

第五条处分决定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告知员工,员工应当签收相关通知。

第六条对于员工提供违规行为的有效举报,公司将予以奖励,在保护员工提供信息的情况下,根据不同情况适当给予奖励。

第七条公司实行员工处分制度,是以规范员工的行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良好的企业文化,提高公司运营效率。

第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地方,需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以上为公司员工处分制度的条例,旨在保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维护良好的办公环境和企业形象,规范员工行为,倡导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以提高公司整体的工作效率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我们相信通过制定和执行这一制度,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管理,提升员工素质,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员工规章制度及惩罚标准条例

员工规章制度及惩罚标准条例

员工规章制度及惩罚标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正常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言行一致,共同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普通员工等。

第四条公司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依照惩罚标准进行相应处罚。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和员工表现制定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员工予以奖励。

第六条公司将不定期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引导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养成良好工作习惯。

第二章行为规范第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工作状态,不得私自离岗。

第八条公司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公司会议和培训,如因事不能出席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擅自决定公司事务。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需统一着装,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职业形象的服装。

第11条公司员工不得私自接受客户礼物,不得私自与客户发生关系。

第12条公司员工不得参与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立即开除。

第三章工作责任第13条公司员工必须完成上司交代的工作任务,不得擅自拒绝或推诿责任。

第14条公司员工需按时提交工作报告,不得迟交或漏交。

第15条公司员工需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16条公司员工需维护公司财产,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如有损坏需进行赔偿。

第17条公司员工需维护公司形象,不得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得对外发表不当言论。

第18条公司员工需遵守公司值班制度,如需请假需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惩罚标准第19条公司根据员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轻重情况,可分别进行以下处罚:(一)口头警告:对无恶意的违规行为进行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对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进行书面警告,并在员工档案中做出记录。

(三)降职处分:对违规较为严重的员工可以进行降职处分。

(四)停职:对严重违规员工可以进行停职处分,期间不发放工资。

(五)开除:对于严重违规员工将予以开除处理,并取消其相关福利。

处分管理制度

处分管理制度

处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处分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的处分行为。

处分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职、开除等。

第三条处分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超越法定权限和程序。

对于违纪员工,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程序依据。

第四条处分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并及时告知被处分员工,不得有不当延迟和暗箱操作。

第五条对于不同类型的违纪行为,应当有相应的处分措施,以保证处分的恰当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本制度由企业人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定期进行评估和完善。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条件第七条警告是对轻微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一般情况下出现一次轻微违纪时,可以进行警告处分。

但对于恶意无视规章制度和一再重复的轻微违纪行为,也可以直接进行更严厉的处分。

第八条记过是对一般性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一般情况下出现一次一般性违纪时,可以进行记过处分。

第九条降职是对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或多次重复违纪行为时,可以进行降职处分。

第十条解职是对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时,可以进行解职处分。

解职意味着员工被免去其原有的职务,但仍然保留劳动合同关系。

第十一条开除是对极其严重违纪行为的一种处分,出现极其严重违纪行为时,可以进行开除处分。

开除意味着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关系被终止。

第三章处分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二条对于轻微违纪行为,应当先尝试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一定期限后,如果没有改正,可以进行警告处分。

第十三条对一般性违纪行为,应当先进行听证调查和取证,然后可以进行记过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应当进行听证调查和取证,然后可以进行降职处分。

降职处分应当有明确的条件和期限,超过条件和期限仍未改正的,可以进一步进行解职处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纪行为,应当进行听证调查和取证,然后可以进行解职处分。

第十六条对于极其严重违纪行为,应当进行听证调查和取证,经过复核程序后,可以进行开除处分。

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

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

奖励与处分管理制度1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处罚条例(1)在岗期间未佩戴工作证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以此类推,按公司《工作证佩戴及管理制度》执行。

(2)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或窜岗闲谈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

(3)上班时间睡觉者,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

(4)因个人过失导致工作失误者:以不损害公司利益为前提,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由工作失误引起的金钱纠纷,情节未达到开除者,损失的金额由本人及领导视工作责任分摊赔付。

(5)不使用文明用语、讲脏话者,发现一次罚款10元。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按期完成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者,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8)无故用公司电话打私话者,超过5分钟,每次罚款10元。

(9)在工作时间因私使用QQ 等聊天工具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以此类推。

(10)因违规使用网络导致电脑被封锁,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予以公告批评并罚款20元,以此类推,按公司《网络使用规定》执行。

(11)无故不参加部门培训课程者,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起每次罚款10元,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

(14)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收回回扣或礼金,并给予开除。

(15)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16)所有罚款全部纳入公司公积金,作为员工活动经费。

2奖励2.1书面嘉奖(相关事项评议,考核档案记录备查)员工在职表现优异,有符合以下有关奖励行为的,主管须提出书面奖励建议。

并得依实际优异表现情况,处以“津贴升等”或奖励50~200元(含)以下奖金奖励。

(1)依据每月由人事评议会议,有员工在职岗位表现,检议评定优秀(月考核成绩达80分以上者)。

(2)员工之敬业精神,堪足以作为员工表率者。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条例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运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企业内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企业内全部员工和管理人员,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以及临时工。

第三条定义1.违纪行为: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劳动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安全纪律、违反行业道德等。

2.处分:指对违纪员工进行的行政或人事上的惩戒措施,包含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辞退等。

第二章违纪行为与处分第四条违纪行为的分类违纪行为分为轻度违纪行为、一般违纪行为和严重违纪行为三类。

1. 轻度违纪行为轻度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犯的一些一时疏忽或不重点的错误,属于一般性错误,对企业的影响较为细小。

轻度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迟到、早退、旷工—未经批准擅离职守—盗用企业资源—通讯工具滥用2. 一般违纪行为一般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的行为,对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工作效率有肯定影响。

一般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工作纪律,如私挪公款、擅自离职、擅自泄露公司机密等。

—违反安全纪律,如违规操作、重点安全事故等。

—违反劳动纪律,如恶意拖欠工资、工作拖延等。

3. 严重违纪行为严重违纪行为是指员工在工作中涉及法律法规的严重违反行为,严重破坏了企业的正常秩序,对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声誉造成重点影响。

严重违纪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偷窃、贪污行为—扰乱工作秩序—偷逃税款等违法行为第五条处分的类型和程序1.轻度违纪行为处分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纪律处分。

2.一般违纪行为处分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等纪律处分。

3.严重违纪行为处分可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降职和辞退等纪律处分。

处分程序: 1. 违纪行为发生后,由直接上级或人事部门调审核实。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职工违纪违规处分规定国有企业员工违纪违规行为处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严肃纪律,加强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维护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企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其控股公司。

本规定所称员工,包括委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

员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应当承担政纪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理。

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对员工处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有关员工处分的制度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与其违纪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和应承担的责任相适应。

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规则及适用处分的种类及期间:一)警告,6个月;二)记过,12个月;三)记大过,18个月;四)降级,24个月;五)撤职,24个月;六)留用察看,12个月或者24个月;七)解除劳动合同。

降级时应当降低一个级别工资。

撤职时应当撤销其现任所有职务,并在撤销职务的同时降低工资。

撤职时按降低一个以上(含一个)职务层次另行确定职务,一般不得确定为领导职务。

员工受到撤职及以下处分的,按以下规定扣减薪酬:1.警告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20%年终绩效考核奖。

2.记过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40%年终绩效考核奖。

3.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60%年终绩效考核奖。

4.降级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减发处分当年80%的年终绩效考核奖。

5.撤职处分,处分期间月奖按50%发放;取消处分当年年终绩效考核奖。

涉及职务(职级)、岗位、薪酬等变更的,由组织、人事、企管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

企业员工处分的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员工的行为,保障企业的正常运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在职员工和兼职人员。

本企业包括直属单位和下级单位。

第三条企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遵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职业纪律。

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员工,将根据本条例进行处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原则第四条企业对员工的处分可以采取如下措施:(一)警告处分:对于违背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的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处分。

(二)记过处分: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一定损失或者违反一次重要纪律的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三)记大过处分:对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重大违纪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

(四)降低岗位职务处分:对于失职、渎职、不称职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行为,给予降低岗位职务处分。

(五)辞退处分:对于严重违法犯罪、破坏公司利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给予辞退处分。

第五条对于共同参与违法犯罪的员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六条处理员工违纪行为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工作秩序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处分的程序第七条对员工实施处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核实:企业发现员工违纪行为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搜集相关证据。

(二)听取申辩: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应向涉事员工告知处分事由,听取其相关申辩。

(三)作出处分决定:企业应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本条例作出合适的处分决定,并将决定书面通知相应员工。

(四)执行处分:企业应立即执行处分决定,并在员工档案中做相应记录。

第八条员工对被处分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书面申诉,企业应及时予以解决。

第四章附则第九条员工在受到处分后,如果能够表现良好,经一段时间检查考核合格,可恢复其原有职位。

第十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一条本条例由企业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章制度一、违纪行为的界定和分类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工作秩序和企业形象,制定了公司员工违纪处分规章制度。

违纪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 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工作时间安排、假期制度、安全规定等各类规章制度的行为。

2. 违背职业道德:包括但不限于对上司和同事不敬、恶意中伤他人、泄露公司机密等行为。

3. 怠工懒散: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正当理由逃避工作或拖延工作进度等行为。

4. 偷窃公司财物:指员工盗窃公司资产、侵占公司经济利益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违法行为。

5. 不正当竞争:指员工在离职或者在职期间从事与公司业务竞争或任何可能影响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违纪处分措施在公司员工违纪行为被发现后,根据不同的违纪情况,将采取相应的处分措施。

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方式:1. 批评教育:对于一些较为轻微的违纪行为,公司将进行口头警告和批评教育,希望员工能够自我反思和改正。

2. 书面警告:对于一些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公司将向员工发出书面警告,同时要求员工立即改正,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

3. 限制晋升/调职:对于一些违反职业道德、对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严重损害公司形象的违纪行为,公司将考虑对该员工的晋升和调职进行限制,以警示其他员工。

4. 罚款:对于一些涉及财务损失的违纪行为,公司将视情况考虑对员工进行罚款。

5. 终止劳动合同:对于一些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违纪行为,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有权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三、违纪处分的程序1. 违纪行为的发现与调查:公司将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向上级汇报其他员工的违纪行为。

公司将对每一份举报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并对相关违纪行为进行详细调查。

2. 处分决定:根据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经过充分协商和评估,最终作出违纪处分决定。

3. 通知和解释: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其违纪行为,并解释处分的原因和依据,告知员工应如何接受处分及相应的申诉渠道。

公司管理制度政务处分法

公司管理制度政务处分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加强公司纪律建设,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等各类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政务处分的种类、程序、责任和后果,以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章政务处分种类第四条公司政务处分分为以下几种:(一)警告: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但情节较轻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

(二)记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较重,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

(三)记大过: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后果的员工,给予记大过处分。

(四)降级: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不宜继续担任原职的员工,给予降级处分。

(五)撤职: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不宜继续任职的员工,给予撤职处分。

(六)开除: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

第三章政务处分程序第五条对员工的政务处分,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取证: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员工,进行调查取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二)提出处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告知员工:将处分决定书面告知员工,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四)申诉处理:对员工的申诉,由公司领导或指定的部门进行审理,作出最终决定。

第四章政务处分责任第六条对员工的政务处分,由公司领导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除给予政务处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领导审批,报公司董事会备案。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政务处分工作,强化纪律约束,提高员工法治意识,为公司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和谐的工作环境。

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 范文大全网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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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企业员工处分制度条例
一、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当分别情况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经济处罚:
(一)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有完成生产任务或者工作任务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指挥,或者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三)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者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工作不负责任,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令,违反财经纪律,偷税漏税,截留上缴利润,滥发奖金,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损公肥私,使国家和企业在经济上遭受损失的;
(六)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行贿受贿、敲诈勒索以及其他违法乱纪行为的;
(七)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职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二、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的同时,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

三、对职工给予开除处分,须经厂长(经理)提出,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的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备案。

四、对职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察看期限为一至二年。

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发给生活费.生活费标准应低于本人原工资,由企业根据情况确定。

(注解:关于留用察看人员待遇问题,现按一九八四年十一月七日《劳动人事部关于解决留用察看人员经济待遇问题的通知》执行。

)留用察看期满以后,表现好的,恢复为正式职工,重新评定工资;表现不好的,予以开除。

五、对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必要的时候,可以同时降低其工资级别。

给予职工降级的处分,降级的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要超过两级。

六、对职工罚款的金额由企业决定,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

七、对于有第十一条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的职工,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

赔偿经济损失的金额,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从职. 范文大全网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金额一般不要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如果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赔偿金额可以酌情减少。

八、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九、给予职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工会意见,允许受处分者本人进行申辩,慎重决定。

十、审批职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职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五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三个月。

职工受到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被除名,企业应当书面通知本人,并且记入本人档案。

十一、在批准职工的处分以后,如果受处分者不服,可以在公布处分以后十日内,向上级领导机关提出书面申诉.但在上级领导机关未作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然按照原处分决定执行。

十二、职工被开除或者除名以后,一般在企业所在地落户。

如果本人要求迁回原籍,应当按照从大城市迁到中小城市、从沿海地区迁到内地或者边疆、从城镇迁到农村的原则办理。

符合本条规定的,企业主管部门应当事先同迁入地的公安部门联系。

迁入地公安部门应当凭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办理落户手续。

迁回农村的,生产队应当准予落户。

十三、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的职工在受处分满半年以后,受到撤职处分的职工在满一年以后,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职工在被批准恢复为正式职工以后,在评奖、提级等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的条件,与其他职工同样对待。

十四、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职工,应当按照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

十五、对于滥用职权,利用处分职工进行打击报复或者对应受处分的职工进行包庇的人员,应当从严予以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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