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吨环氧氯丙烷技术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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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
1项目概况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是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仪征市化学工业园于2004年10月成立的企业,位于化学工业园区中南部,大连路南端,南临长江第六港务局,东与大连化学隔路相望,西临油港路,北接沿江高等级公路。

江苏瑞祥化工的产品发展目标是:以氯碱为基础,精细化工为主导,新农药为特色,产品精细化。

为进一步发挥现有优势,自我配套,延伸产品链,做大、做强自己的特色产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企业拟投资建设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

环氧氯丙烷市重要的有机化工中间体,也是氯碱工业优选的耗氯产品之一,在我国由于技术水平和投资实力的限值,多年来环氧氯丙烷供不应求,进口量不断增加,2006年进口量为19万吨。

环氧氯丙烷主要用途是生产环氧树脂,随着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氧树脂在船舶、汽车、电器、涂料、电子等领域需求量急剧拉动,目前环氧树脂发展呈高速增长的态势,2006年国内生产量、消费量分别达到40万吨和80万吨,预计2011年国内消费量将达到150万吨,需环氧氯丙烷80万吨,因此,环氧氯丙烷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建设地点位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区I地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沿江高等级公路以北,其北侧为园区规划的G1地块,东侧为园区规划的L1地块,南侧为园区规划的J3地块,西侧为青山污水处理厂。

2排污情况
2.1废水
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等,经过预处理后进入瑞祥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达到接管标准排入污水管网,进入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2废气
废气主要是氯化氢、环氧氯丙烷,采用冷凝回收和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

2.3噪声
噪声源主要是公用工程配套设备和生产设备等。

2.4固废
固废主要是精馏残渣、盐渣、水处理污泥和生活垃圾,都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理。

3污染防治措施评述
3.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主要分为三类:有机废气、氯化氢废气、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3.1.1有机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大部分有机废气被装置配套的冷凝装置冷凝为液体回收利用,少量的不凝气体成为工艺尾气。

冷凝法是利用物质在不同温度下具有不同饱和蒸汽压的性质,采用降低系统温度或提高系统压力,使处于蒸汽状态的污染物冷凝从废气中分离出来的过程,以达到净化回收的目的。

大部分有机废气经过生产装置冷凝后,有机物被回收利用,少量未冷凝的废气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达标的废气通过排气筒高空排入大气。

活性炭吸附是利用活性炭多微孔及其巨大的表面张力等特性将废气中的有机溶剂吸附,使所排废气得到净化。

本项目所用吸附设备是采用吸附床进行工作,当吸附床进行活性炭吸附时,为保证本项目废气处理达标,当吸附到60%的时候,即将废活性炭更换成新的活性炭,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作为危险固废。

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各类有机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小于相应排放要求,因而,本项目有机废气的治理措施是可行的。

3.1.2氯化氢废气
未反应的氯化氢建设方采用先吸收回用到生产中,再用碱液进行吸收。

处理后的尾气能够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

因此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可行。

3.1.3无组织排放的废气
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是原料和产品贮罐在进料时的排空气以及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排放。

针对工程的特点,应对无组织排放源加强管理,本项目采取的防止无组织气体排放的主要措施有:
○1对设备、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检修,保持装置气密性良好;
○2加强管理,所有操作严格按照既定的规程进行。

经实践证明,采用上述措施后,可有效地减少原料和产品在贮存和生产过程中无组织气体的排放。

3.2水污染防治措施
厂区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

一为雨水系统,厂区雨水、清下水直接排入园区雨水管网;二为污水系统,生产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经过多效蒸发除盐后和其它废水一起通过污水管道送至大连路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通过厂内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到扬州青山综合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入扬州青山综合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2.1废水预处理措施
根据水质特点,设置生产废水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预处理措施为:
环氧氯丙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盐废水中含有高浓度的NaCl,多效蒸发析盐是处理环氧氯丙烷含盐废水的首选工艺。

分离出废水中的NaCl送烧碱系统综合利用,蒸发冷凝液送厂内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

通过蒸发,含盐废水中的水分、有机物蒸发为水蒸汽,经冷凝,转变为冷凝液;该冷凝液仍为废水,但盐分含量已经大幅度下降,再通过碱解提高B/C比,使废水易于生化处理。

瑞祥化工目前环氧氯丙烷项目的生产实践表明,多效蒸发精制工业盐在技术上确实是可行的。

3.2.2综合废水处理工艺
含盐废水采用汽提塔和多效蒸发装置,先经汽提回收废水中的有机物,高含盐废水采用多效蒸发工艺,分离出的氯化钠送烧碱装置回用,废水再用泵、管道输送到污水处理站进行综合处理。

经预处理的各股废水分别经计量后送入污水集水池,集水池的废水经泵、计量后打入废水调节池,同时向调节池内添加营养盐,调节好的废水自流到厌氧池,厌氧后的废水经沉降分离后上清液进入好氧池,污泥回厌氧池。

经5级好氧后废水自流到二沉池,二沉池废水再经泵、管道打入氧化塔经臭氧氧化后自流到再沉池后用泵直接输送到化工园区污水管网进青山污水处理厂。

根据现有的污水处理站监测报告,处理后出水可以达到接管标准。

3.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包括反应釜搅拌、物料输送泵、水泵、冷冻机、冷却塔、空压机和风机等,噪声源声级范围为75~90dB(A)。

通过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3.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险固废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4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4.1.1监测结果
氯化氢、环氧氯丙烷未检出,通过计算评价区域各评价因子的I值,可进一步了解评价区的空气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各类大气污染物的I值都小于1值。

分析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从统计结果可知,长江各监测因子中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石油类、环氧氯丙烷未检出,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

4.3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区域声环境现状评价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进行评价,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低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5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由预测结果可见,由预测结果可见,氯化氢地面浓度最大影响值为
0.002912mg/m3,占标准值的5.82%;环氧氯丙烷地面浓度最大影响值为
0.003237mg/m3,占标准值的1.62%。

由预测结果可见,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5.1.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各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

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和环氧氯丙烷,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氯化装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60米、环氧氯丙烷装置区为80米,储罐区为150米。

5.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职工的生活污水,废水接管进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于本项目污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本次地表水影响评价将直接引用污水处理厂环评结论。

其水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为“排放的污水将对评价水域水质产生一定程度和范围的影响,正常工况下,本工程所排废水中的污染物对长江水质的贡献值很小,在下游1000m处COD的贡献值小于0.15mg/L;最不利条件下,即枯水期小潮涨潮时,COD增量大于0.2mg/L的断面分布在离岸约20m,从排放口到下游160m的范围内,对长江的影响甚微。


在污水处理厂建成营运且污水管网铺设到位的条件下,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扬州青山污水处理厂可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处理后的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5.3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通过采取减震、隔声和消声措施后,本项目各噪声源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较小。

5.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生产中产生的固废为危险固废,如不经过有效的处理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危险固废需委托有处理能力和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这样才能保证其对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负责按时清运,送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

通过相应措施后,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至最小程度。

6事故风险评价
遵照国家环保局90(057)号文,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需进行环境风险评价。

本章从项目所涉及的物料进行分析和风险识别,详细分析各种物料的理化性质以及有害性、毒性、燃烧爆炸性,并分析建设项目营运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事故隐患(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

通过调查,类比分析事故类型、事故原因及事故发生的概率,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可能所造成的环境影响的程度、范围及后果进行预测与评价,并针对不同事故提出预防与应急措施,以减少事故危害和减轻环境影响,为正常的运行管理和有关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把环境风险尽可能降低至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是火灾爆炸和物料泄漏,分析结果表明:火灾爆炸主要发生在厂区之内,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环境危害主要是震荡作用、冲击波、碎片冲击和造成火灾等影响,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停产等,而且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爆炸起火后将通过热辐射方式影响周围环境,在近距离范围内将对建筑物和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火灾引起的大气二次污染物对于下风向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有较小影响,长期影响甚微。

发生事故泄漏时,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随着时间和距离的递增逐渐降低,但是一定范围内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发生事故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会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企业应经常检查、维修,杜绝事故发生,同时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作出处理措施,确保厂区内和周边人民生命安全。

虽然本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风险值属于可接受水平。

7总量控制分析
7.1总量控制建议指标
根据《江苏省排放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技术指南》及《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结合该工程项目的排污特征,确定拟建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

本项目拟建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废水接管处理,水污染物指标可纳入青山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大气污染物中的特征因子向仪征市环保局申请,作为总量考核因子,氯化氢通过现有项目削减,在厂内平衡。

7.2总量平衡途径
现有氯化苯项目排放的氯化氢总量指标为2.59t/a,通过对氯化苯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减少氯化氢排放量,作为本项目的总量来源。

氯化苯尾气系统改造前:氯化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尾气去盐酸制副产盐酸,由于尾气量较大,速率较快,吸收效果不理想,排出尾气中氯化氢较多。

改造后:氯化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盐酸尾气直接全部去环氧氯丙烷工段。

减排可以为环氧氯丙烷项目提供1.93吨的HCl总量来源。

氯化氢可以做到在厂内平衡。

8选址可行性和平面布局合理性
拟建项目在扬州化学工业园I地块,I地块地处沿江高等级公路北侧,该地块规划为扬州化学工业园的工业用地,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已同意项目在园区选址建设。

项目选址与区域环境容量的相符性分析由此可见,项目拟建地所在区域的空气、纳污水体、声环境均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

经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源强,通过水、大气、噪声环境影响预测分析,表明本项目实施后,在正常营运的条件下,对区域的大气环境、纳污水体、声环境及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均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

根据风险评价,在假定的事故状态下,发生火灾爆炸或物料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均较为显著,因此本项目必须切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杜绝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必须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将事故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根据同类项目的类比调查,在落实好安全生产措施的情况下,事故发生的概率极低。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此地建设,符合扬州化学工业园的总体规划,同时该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建设项目营运期正常生产的条件下,对区域环境影响范围较小;但是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在此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9结论
9.1结论
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是江苏扬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江苏省仪征市化学工业园于2004年10月成立的企业,位于化学工业园区中南部,大连路南端,南临长江第六港务局,东与大连化学隔路相望,西临油港路,北接沿江高等级公路。

江苏瑞祥化工的产品发展目标是:以氯碱为基础,精细化工为主导,新农药为特色,产品精细化。

为进一步发挥现有优势,自我配套,延伸产品链,做大、做强自己的特色产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企业拟投资建设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项目。

本项目投资总额20000万元,预期环保投资额为618万元。

9.1.1与产业政策相符
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发[2006]140号),本项目不在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之列,其建设符合现行的产业政策。

9.1.2与规划相容、选址可行
本项目建设地点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内,符合扬州化学工业园和仪征市城市总体规划,同时该区域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建设项目营运期正常生产的条件下,对区域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扬州化学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已同意项目在园区选址建设。

因此,本项目在落实好安全生产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在此选址建设是可行的。

9.1.3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通过采用先进的工艺、设备以及自动化控制水平,不但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而且也充分提高了能源的利用率。

本项目采用了合理有效的污染治理方案,节能减排措施,符合“清洁生产”和“循
环经济”的要求。

建议在今后的营运过程中,建设方继续加强这方面的措施,坚持以“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理念来引导企业发展。

9.1.4污染防治措施可靠、有效
废水由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长江;氯化氢废气采用碱液吸收处理,有机废气采用冷凝加活性炭吸附处理;噪声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固废委托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建设项目实施后,废水、废气、噪声治理方案切实可行,能够保证达标排放;固废处置方案可行,全部达到有效、安全处置。

本项目环保投资预计其费用总和为618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9%。

9.1.5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拟建于扬州化学工业园,废水接管处理,水污染物指标可纳入青山污水处理厂总量指标内;大气污染物中的特征因子向仪征市环保局申请,作为总量考核因子,氯化氢通过现有项目削减,在厂内平衡。

9.1.6污染物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
(1)环境质量现状
评价区内各类大气污染物的I值都小于1值,表明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总体较好。

长江各监测因子中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水质现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环境功能要求。

厂界监测点昼间噪声低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限值,表明项目拟建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

(2)大气环境影响
由预测结果可见,氯化氢地面浓度最大影响值为0.002912mg/m3,占标准值的5.82%;环氧氯丙烷地面浓度最大影响值为0.003237mg/m3,占标准值的1.62%。

由预测结果可见,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拟建项目无组织排放氯化氢和环氧氯丙烷,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预测结果,氯化装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60米、环氧氯丙烷装置区为80米,储罐区为150米。

(3)地表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废水接管进青山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排放量较小,对长江水质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经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后,经过距离衰减,对厂界的影响较小,厂界声环境仍可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

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范围较小。

9.1.7环境风险属于可接受水平
本项目的风险主要是火灾爆炸和物料泄漏,分析结果表明:火灾爆炸主要发生在厂区之内,发生火灾爆炸时产生的环境危害主要是震荡作用、冲击波、碎片冲击和造成火灾等影响,不仅会造成财产损失、停产等,而且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

爆炸起火后将通过热辐射方式影响周围环境,在近距离范围内将对建筑物和人员造成严重伤害。

火灾引起的大气二次污染物对于下风向的环境空气质量在短时间内有较小影响,长期影响甚微。

发生事故泄漏时,大气中污染物的浓度随着时间和距离的递增逐渐降低,但是一定范围内超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中的最高容许浓度。

发生事故时,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会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企业应经常检查、维修,杜绝事故发生,同时企业应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到在发生事故时能迅速作出处理措施,确保厂区内和周边人民生命安全。

虽然本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但其风险值属于可接受水平。

总结论:综上所述,江苏瑞祥化工有限公司“6万吨/年环氧氯丙烷技术改造项目”,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措施、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论证,在扬州化学工业园区I地块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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