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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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

2023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统计监测报告

国家统计局2023年4月2023年是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3―2030年)》(以下简称《纲要》)开局之年,为全面反映《纲要》实施进展情况,国家统计局根据《纲要》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相关部门数据资料,对妇女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八个领域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

结果显示:《纲要》实施首年总体进展顺利,妇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受教育水平稳步提升,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断提高,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权益法治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

一、妇女与健康(一)女性健康水平持续提高。

2023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16.1/10万,比2023年降低4.7%。

城市和农村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为15.4/10万和16.5/10万,城乡差距由2023年的4.4/10万缩小为1.1/10万。

(二)女性全生命周期管理不断健全。

自2023年起,进一步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督促全面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

加快提升生育全程服务水平,推进青春期、更年期保健,加强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等重点疾病防治。

2023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为70.9%,比2023年提高2.5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产前筛查率分别为92.9%和85.7%,分别提高0.2个和4.6个百分点;孕产妇住院分娩率继续保持99.9%的高水平;产后访视率为96%,提高0.5个百分点。

(三)艾滋病母婴传播趋于下降。

深入实施《遏制艾滋病传播实施方案(2023—2023年》,推进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程,持续加强艾滋病母婴传播防治。

2023年,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3.3%,比2023年下降0.3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一)义务教育阶段性别差距基本消除。

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有力保障。

2023年,小学学龄女童净入学率和小学学龄男童净入学率均达到99.9%,基本无性别差距。

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女生为7367万人,比2023年增加81.7万人;占在校生的比重为46.6%,与2023年持平。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是中国领导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提升其地位和权益保障。

该提纲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目标,包括提升妇女地位、保障儿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推进家庭教育等方面。

本文将对该具体目标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

首先,提升妇女地位是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的重要目标之一。

在过去几十年的发展中,中国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但与男性相比,仍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性别不平等现象。

因此,在未来十年中,领导将致力于推动性别平等和消除对女性的歧视。

这包括加强法律法规建设,改善就业环境和工资待遇,并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行为的打击。

其次,在保障儿童权益方面,《纲要》明确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健康成长的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领导将加强对儿童权益的法律保护,加强对儿童权益的宣传教育,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专业能力。

此外,领导还将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儿童的关注和保护力度,确保他们享受到与其他儿童一样的权益。

第三,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领导将加强性别平等教育,推动男女平等就业机会,并提高女性参与决策和管理层面的比例。

此外,《纲要》还明确了推动男女平等家庭责任分工、促进男性参与家庭教育、消除性别暴力等具体目标。

最后,在推进家庭教育方面,《纲要》明确了提高家长素质、促进家庭和谐、推动父母履行养育责任等目标。

为实现这些目标,领导将加大对父母教育培训的支持力度,并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父母关注子女成长发展。

综上所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明确了一系列具体目标,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

这些目标包括提升妇女地位、保障儿童权益、促进性别平等、推进家庭教育等方面。

领导将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教育宣传、提高专业能力等措施,全力推动这些目标的实现。

相信在未来的十年中,中国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就,为妇女和儿童的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妇女儿童工作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妇女儿童工作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妇女儿童工作两个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简介妇女儿童问题一直是世界上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为了更好地促进妇女儿童工作,政府制定了两个规划,分别是《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这两个规划旨在建立一个更加公平、更加繁荣、更加和谐和更加文明的社会。

本文将对这两个规划的中期评估报告进行分析和总结。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目标总结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目标和措施,包括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增加女性就业、推进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参与、保障妇女权益、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等等。

中期评估报告显示,虽然在很多领域已经取得了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成就分析在女性受教育水平方面,从2000年到2015年,女性初中毕业率从40.9%上升到95.2%,高中毕业率从18.6%上升到62.4%,大专以上毕业率也从6.2%上升到16.7%。

在就业方面,女性的就业率从2000年的61.2%上升到2015年的66.4%。

政府也陆续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女性就业的优惠政策,例如女性就业创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等。

存在的问题尽管取得了以上的进展,但仍然存在问题。

在女性参与政治方面,虽然女性代表人数不断上升,但仍然无法真正实现妇女在政治中的平等地位。

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仍然存在家庭暴力、性骚扰等问题。

在女性就业方面,虽然女性就业率提高了,但是仍然存在性别歧视和就业机会匮乏等问题。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中期评估报告目标总结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目标与措施,包括保障儿童的权利、创造更优秀的生长环境、提高保健服务水平和实现家庭与学校的和谐育人等。

中期评估报告显示,政府已经在很多领域取得了重大的进展。

成就分析在儿童权利保障方面,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例如未成年人保护法、儿童福利法等,保障了儿童的基本权益。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一、引言妇女儿童的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发展的重中之重。

为了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我国制定了《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其中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目标和措施。

本文将以实施方案的形式,具体介绍如何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二、确保妇女儿童基本权益为了保障妇女儿童的基本权益,要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暴力和歧视,推动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提高妇女儿童的社会地位和权利保障水平。

1. 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建设健全的法律法规是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基础。

应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完善妇女儿童保护的法治环境。

2. 加强教育宣传加强对广大群众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增强社会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认识和责任感。

同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护和应对能力。

三、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妇女儿童的健康是其全面发展的基础。

为了落实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必须注重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加强健康教育和医疗保障。

1. 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

推广健康知识,普及预防和保健方法,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素养。

2. 加强医疗保障加大对妇女儿童医疗保障的投入,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妇女儿童专科门诊和流动医疗服务体系,实现妇女儿童健康服务的全覆盖。

四、促进妇女儿童教育发展教育是妇女儿童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推动力。

为了实现妇女儿童教育发展的目标,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强教育投入和改革创新。

1. 加大教育投入加大对妇女儿童教育的资金投入,保障教育经费的稳定增长。

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妇女儿童教育事业中,形成多元化的教育发展格局。

2. 推动教育改革积极推动教育改革,完善妇女儿童教育的体制机制和教育内容。

注重培养妇女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推动教育质量的全面提升。

五、加强妇女儿童综合保护妇女儿童的综合保护是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重点内容,要加强各类综合保护机构的建设和运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01.05.22•【文号】国发〔2001〕18号•【施行日期】2001.05.2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0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00一年五月二十二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前言随着新世纪钟声的敲响,中国妇女运动和妇女事业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开始新的伟大进军。

妇女发展作为全球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重视。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国际社会为促进妇女发展与进步达成了多项协议,将妇女问题与全球政治、经济发展紧密相联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消除经济全球化进程对妇女产生的不利影响正逐步纳入各国政府的重要议程。

我国政府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1995年制定和发布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以下简称’95《纲要》)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5年多来,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包括非政府组织在内的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95《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为21世纪的妇女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95《纲要》的实施改善了我国妇女生存与发展的社会环境,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加速了男女平等的进程,妇女在政治、经济、教育、健康等各个领域取得了全面进步。

2001—2010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

我国将在更广泛的领域和更高的层次参与经济全球化。

面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我国的妇女发展必须有更高的目标和更快的前进步伐。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解读一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已于2011年正式颁布实施。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苏凤杰从健康、教育、经济、政治等各个领域,全面解读新两纲。

一、关注妇女身心健康提高妇女生命质量新纲要将妇女与健康设为未来10年妇女发展的第一个优先领域,从持续提高妇女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预防和控制危害妇女健康的主要疾病、妇女普遍享有生殖保健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加强体育锻炼四方面提出了8项主要目标,11条策略措施。

1、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妇女与健康领域关注的重点是什么?答:与2001—2010年纲要相比,新纲要更加全面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注重妇女的生命质量,缩小城乡区域不同妇女群体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资源的差距,推动妇幼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普惠性。

新设了“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等目标。

2、新一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确定了“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的目标。

目前在我国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的现状如何?政府将如何促进目标的实现?答:世界范围内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46.6万例,据估计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为13.2万例,每年约有3万妇女死于宫颈癌;有关数据表明,全球每年乳腺癌新发病例约115万例,我国每年新发病例约为12.6万例,每年约3.7万妇女死于乳腺癌。

以上数据表明,在我国“两癌”对广大妇女的健康与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促进妇女“两癌”的早防早治,降低死亡率,提高妇女健康水平,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在2009-2011年间为全国221个县的100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为200个县的12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妇字[2011]28号【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日期】2011.09.08【实施日期】2011.09.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团体规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关于学习宣传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妇字〔2011〕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妇联,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日前,国务院颁发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对今后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新两纲)。

认真学习、大力宣传、积极推动落实新两纲,是各级妇联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

现就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新两纲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新两纲,进一步增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制定了今后十年我国妇女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政策措施,从战略上、政策上构建了妇女儿童新的发展平台,是指导未来十年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抓手。

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新两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开展新两纲的学习培训,引导各级妇联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推动落实纲要目标,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各级妇联组织和全国妇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要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培训方案,确保学习培训覆盖每一位妇联干部。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2021—203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1.09.08•【文号】国发〔2021〕16号•【施行日期】2021.09.08•【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女保障,未成年人保障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通知国发〔202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21年9月8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前言追求男女平等的事业是伟大的。

妇女是人类文明的开创者、社会进步的推动者,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力量。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为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写入党的施政纲领,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内容,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出台法律、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加速行动。

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

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妇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广泛,妇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具体目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中国相关部门制定的一项重要文件,旨在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确保其享有平等权益、健康成长。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为该文件提供了具体目标和战略措施。

该纲要的具体目标包括:1. 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

通过加强教育、培训、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支持,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推动妇女儿童的就业创业。

通过完善相关和措施,增加妇女儿童的就业机会,提高其就业能力和创业意愿,为其提供平等的就业环境和机会。

3. 加强妇女儿童的基本服务保障。

提升妇女儿童在教育、医疗、福利等方面的基本服务保障水平,提高其健康、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4. 推进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

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妇女儿童的暴力侵害和虐待行为。

5. 促进妇女儿童的社会参与和发展。

鼓励和支持妇女儿童积极参与社会活动和公益事业,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影响力,为其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为实现以上目标,纲要提出了一系列的具体和措施,包括加强相关部门领导和组织协调,完善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和体系;增加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的投入和财政支持,加强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培训和建设;加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推动良好家风家教的普及和培育;改善农村地区妇女儿童的教育、卫生和生活条件,提高其发展机会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提纲(2021—2030)》旨在全面促进中国妇女儿童的发展,确保其享有平等权益和健康成长。

通过设定具体的目标和措施,相关部门将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提高妇女儿童的综合素质、促进其就业创业、加强基本服务保障、推进法律保护和促进社会参与和发展。

这一将进一步促进中国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02-23 17:11:09卫妇社发〔〕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 -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进。

可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中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进;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进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为完成这些目标,纲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策略措施,比如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加 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加强儿童疾 病防治等 13 项策略措施。
3.2 发展妇女儿童的福利与社会保障
除了提出妇女儿童的健康、教育发展目标,两个纲要同时高度重视妇女儿童的社会保障 和社会福利。《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在儿童福利领域确定了 8 个目标: 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的转变。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 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基本 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 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提高 0-6 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等。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 年)》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总目标,发展领 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部分。确定了健康、教育、福利、社会环 境、法律保护五个发展领域及各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 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和 身心健康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此外,纲要确定的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主要目标还包括:积极推动有关方面逐步提高 女性在全国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人大、政协常委中的比例;国家机关部委和 省(区、市)、市(地、州、盟)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 加;县(处)级以上各级地方政府和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 的比例逐步提高;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 30%以上。村委会主 任中女性比例达到 10%以上;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 50%左右。

2020年(发展战略)岁儿童发展纲要

2020年(发展战略)岁儿童发展纲要

(发展战略)岁儿童发展纲要附件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教育部2012年9月目录说明1壹、健康3(壹)身心情况3(二)动作发展7(三)生活习惯和生活能力9 二、语言14(壹)倾听和表达14 (二)阅读和书写准备18 三、社会22(壹)人际交往22(二)社会适应27四、科学32(壹)科学探究32(二)数学认知37五、艺术43(壹)感受和欣赏43 (二)表现和创造45说明壹、为深入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指导幼儿园和家庭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制定《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二、《指南》以为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素质基础为目标,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为核心,通过提出3-6岁各年龄段儿童学习和发展目标和相应的教育建议,帮助幼儿园教师和家长了解3-6岁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基本规律和特点,建立对幼儿发展的合理期望,实施科学的保育和教育,让幼儿度过快乐而有意义的童年。

三、《指南》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个领域描述幼儿的学习和发展。

每个领域按照幼儿学习和发展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划分为若干方面。

每个方面由学习和发展目标和教育建议俩部分组成。

目标部分分别对3~4岁、4~5岁、5~6岁三个年龄段末期幼儿应该知道什么、能做什么,大致能够达到什么发展水平提出了合理期望,指明了幼儿学习和发展的具体方向;教育建议部分列举了壹些能够有效帮助和促进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教育途径和方法。

四、实施《指南》应把握以下几个方面:1.关注幼儿学习和发展的整体性。

儿童的发展是壹个整体,要注重领域之间、目标之间的相互渗透和整合,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协调发展,而不应片面追求某壹方面或几方面的发展。

2.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

幼儿的发展是壹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壹定的阶段性特征。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妇女和儿童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他们的健康发展对于国家的繁荣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面对经济、社会和文化的挑战,妇女和儿童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障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在1995年提出了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

该纲要通过明确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并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以保障他们的发展权利和利益。

其中包括:首先,促进妇女和儿童的平等发展。

纲要强调了消除妇女和儿童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推动妇女和儿童的平等教育和职业发展机会,保障他们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平等权益。

其次,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发展。

纲要提出了加强儿童早期教育和儿童保健服务,推动妇女健康服务和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并加强对农村和贫困地区妇女儿童的关怀和援助。

再次,加强妇女和儿童的权益保护。

纲要明确了保护妇女和儿童遭受暴力、虐待和歧视的权益,加强对家庭暴力和性别歧视的打击力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和权益。

此外,纲要还强调了加强妇女和儿童的法律保护和法律意识,提高相关管理部门的服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妇女和儿童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出台,标志着中国政府在妇女和儿童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视和努力。

这不仅是对现有问题和挑战的回应,更是为了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的需要。

纲要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需要各级政府、社会机构和个人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总之,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是中国政府为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和保护他们的权益而制定的重要政策文件。

该纲要明确了妇女和儿童的基本权益,制定了具体的发展目标,并提出了加强权益保护的措施。

纲要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妇女和儿童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01.02•【文号】国办函[2006]1号•【施行日期】2006.01.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的通知(国办函[2006]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统计局拟定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制度,是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010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建立和完善两个纲要性别统计监测指标体系,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工作报告制度,按照《目录》要求及时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性别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

国家统计局要做好统计数据的整理、汇总、分析工作,建立和完善性别统计数据库,并加强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性别统计工作的指导。

实施《目录》的具体办法,由国家统计局商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国务院办公厅二00六年一月二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性别统计重点指标目录┌───────────────┬────┬───────┬────────────┐│指标名称│单位│收集方法│负责单位│├───────────────┼────┼───────┼────────────┤│一、人口││││├───────────────┼────┼───────┼────────────┤│1.总人口(男/女)│万人│普查、1%调查│统计局│├───────────────┼────┼───────┼────────────┤│2.城乡人口(男/女)│万人│普查│统计局│├───────────────┼────┼───────┼────────────┤│3.0—4岁人口(男/女)│万人│普查│统计局│├───────────────┼────┼───────┼────────────┤│4.0—17岁人口(男/女)│万人│普查│统计局│├───────────────┼────┼───────┼────────────┤│5.15—24岁人口(男/女)│万人│普查│统计局│├───────────────┼────┼───────┼────────────┤│6.出生性别比│以女性│普查、1%调查│统计局│││为100│││├───────────────┼────┼───────┼────────────┤│7.平均预期寿命(男/女)│岁│普查│统计局│├───────────────┼────┼───────┼────────────┤│二、婚姻与家庭││││├───────────────┼────┼───────┼────────────┤│1.15—19岁人口已婚比例(男/│%│普查│统计局││女)││││├───────────────┼────┼───────┼────────────┤│2.平均初婚年龄(男/女)│岁│普查│统计局│├───────────────┼────┼───────┼────────────┤│3.分年龄组人口婚姻状况(未│││││婚、已婚、离异、丧偶)(男/│万人│普查│统计局││女)││││├───────────────┼────┼───────┼────────────┤│4.采取避孕节育措施的人员数│万人│生殖健康调查│人口计生委││(男/女)││年报││├───────────────┼────┼───────┼────────────┤│三、参与决策和管理││││├───────────────┼────┼───────┼────────────┤││││全国人大常委会││1.全国人大代表数(男/女)│人│年报││││││办公厅(协助提供)│├───────────────┼────┼───────┼────────────┤││││全国人大常委会││2.全国人大常委数(男/女)│人│年报││││││办公厅(协助提供)│├───────────────┼────┼───────┼────────────┤│3.全国政协委员数(男/女)│人│年报│全国政协办公厅(协助提供)│├───────────────┼────┼───────┼────────────┤│4.全国政协常委数(男/女)│人│年报│全国政协办公厅(协助提供)│├───────────────┼────┼───────┼────────────┤│5.中共中央委员数(男/女)│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6.中共省委委员数(男/女)│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7.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数(男/│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女)││││├───────────────┼────┼───────┼────────────┤│8.地(市)、厅(局)级领导干部│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数(男/女)││││├───────────────┼────┼───────┼────────────┤│9.公务员数(男/女)│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10.当年新增公务员数(男/女)│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11.企业法定代表人数(男/女)│万人│年报│工商总局│├───────────────┼────┼───────┼────────────┤│12.中国共产党党员数(男/女)│万人│年报│中组部(协助提供)│├───────────────┼────┼───────┼────────────┤│13.村委会委员数(男/女)│人│年报│民政部│├───────────────┼────┼───────┼────────────┤│14.居委会委员数(男/女)│人│年报│民政部│├───────────────┼────┼───────┼────────────┤│四、健康││││├───────────────┼────┼───────┼────────────┤│1.婴儿死亡率(男/女)│‰│妇幼卫生监测│卫生部│├───────────────┼────┼───────┼────────────┤│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男/女)│‰│妇幼卫生监测│卫生部│├───────────────┼────┼───────┼────────────┤│3.孕产妇死亡率│1/10万│妇幼卫生监测│卫生部│├───────────────┼────┼───────┼────────────┤│4.妇科病普查率│%│年报│卫生部│├───────────────┼────┼───────┼────────────┤│5.5岁以下儿童低体重患病率│%│专项调查│卫生部││(男/女)││││├───────────────┼────┼───────┼────────────┤│6.HIV报告例数(男/女)│人│年报│卫生部│├───────────────┼────┼───────┼────────────┤│7.AIDS报告例数(男/女)│人│年报│卫生部│├───────────────┼────┼───────┼────────────┤│五、教育││││├───────────────┼────┼───────┼────────────┤│1.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男/女) │%│年报│教育部│├───────────────┼────┼───────┼────────────┤│2.小学净入学率(男/女)│%│年报│教育部│├───────────────┼────┼───────┼────────────┤│3.小学五年巩固率(男/女)│%│年报│教育部│├───────────────┼────┼───────┼────────────┤│4.初中毛入学率(男/女)│%│年报│教育部│├───────────────┼────┼───────┼────────────┤│5.高中毛入学率(男/女)│%│年报│教育部│├───────────────┼────┼───────┼────────────┤│6.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数(男/│万人│年报│教育部││女)││││├───────────────┼────┼───────┼────────────┤│7.平均受教育年限(男/女)│年│普查│统计局│├───────────────┼────┼───────┼────────────┤│8.成人文盲率(男/女)│%│普查│统计局│├───────────────┼────┼───────┼────────────┤│9.15—24岁人口文盲率(男/│%│普查│统计局││女)││││├───────────────┼────┼───────┼────────────┤│六、就业与社会保障││││├───────────────┼────┼───────┼────────────┤│1.城镇就业人员(男/女)│万人│劳动力调查│统计局│├───────────────┼────┼───────┼────────────┤│2.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男/女) │万人│年报│统计局│├───────────────┼────┼───────┼────────────┤│3.分行业就业人员性别构成│%│劳动力调查│统计局││(男/女)││││├───────────────┼────┼───────┼────────────┤│4.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元│专项调查│劳动保障部││均工资(男/女)││││├───────────────┼────┼───────┼────────────┤│5.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男/女) │万人│年报│劳动保障部│├───────────────┼────┼───────┼────────────┤│6.公有制经济各类(按职务、专│││││业类别、单位类型等划分)专│万人│年报│人事部││业技术人员(男/女)││││├───────────────┼────┼───────┼────────────┤│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男/│万人│专门调查│劳动保障部││女)││││├───────────────┼────┼───────┼────────────┤│8.参加医疗保险人数(男/女) │万人│专门调查│劳动保障部│├───────────────┼────┼───────┼────────────┤│9.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男/女) │万人│专门调查│劳动保障部│├───────────────┼────┼───────┼────────────┤│10.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万人│专门调查│劳动保障部││(男/女)││││├───────────────┼────┼───────┼────────────┤│11.参加生育保险人数│万人│专门调查│劳动保障部│├───────────────┼────┼───────┼────────────┤│1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男/女)│万人│年报│工商总局│├───────────────┼────┼───────┼────────────┤│七、司法保护││││├───────────────┼────┼───────┼────────────┤│1.公安机关实有人数(男/女) │万人│年报│公安部│├───────────────┼────┼───────┼────────────┤│2.检察官人数(男/女)│万人│年报│高检院(协助提供)│├───────────────┼────┼───────┼────────────┤│3.法官人数(男/女)│万人│年报│高法院(协助提供)│├───────────────┼────┼───────┼────────────┤│4.律师人数(男/女)│万人│年报│司法部│├───────────────┼────┼───────┼────────────┤│5.人民陪审员人数(男/女)│万人│年报│高法院(协助提供)│├───────────────┼────┼───────┼────────────┤│6.刑事犯罪人身受害人员性别│%│年报│公安部││构成(男/女)││││├───────────────┼────┼───────┼────────────┤│7.强奸犯罪受害人占刑事犯罪│%│年报│公安部││受害人的比重││││├───────────────┼────┼───────┼────────────┤│8.拐卖妇女犯罪受害人占刑事│%│年报│公安部││犯罪受害人的比重││││├───────────────┼────┼───────┼────────────┤│八、其他││││├───────────────┼────┼───────┼────────────┤│1.编辑(男/女)│人│年报│新闻出版总署│├───────────────┼────┼───────┼────────────┤│2.记者(男/女)│人│年报│新闻出版总署│├───────────────┼────┼───────┼────────────┤│3.公众科学素养(男/女)│人│抽样调查│中国科协│└───────────────┴────┴───────┴────────────┘。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妇幼卫生工作,着力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我部组织制定了《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卫生部贯彻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方案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反映了全民健康水平、生活质量和社会文明程度。

加快妇幼卫生事业发展,对于提高全民族健康素质、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自国务院发布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紧紧围绕妇女儿童健康目标,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努力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孕产妇、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下降,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诸多因素制约,我国在保护和促进妇女儿童健康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存在显著的城乡、地区和人群差异,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亟待改善;降低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必须大幅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能如期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出生缺陷、营养性疾病、心理疾患等已成为威胁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公共卫生问题;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与妇女儿童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不相适应,全面实现妇女儿童健康目标任重道远。

为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两纲),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相关目标,改善妇幼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

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具体目标2011-202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目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妇女发展纲要1.妇女与经济:在经济发展中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提高妇女的参与度,增加妇女的工作机会,促进妇女的发展。

2.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加强妇女在决策和管理中的参与度,提高妇女在各级政府中的比例,促进妇女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领导力。

3.妇女与教育:提高妇女的受教育程度,特别是高等教育领域,增加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学科的参与度。

4.妇女与健康:改善妇女的健康状况,提高妇女的生殖健康服务水平,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高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

5.妇女与环境:加强妇女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中的参与度,提高妇女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6.妇女的人权保障:加强妇女的人权保障,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

7.妇女与媒体:加强媒体对妇女的关注和报道,提高媒体对性别问题的敏感度,促进女性在媒体中的参与度。

8.妇女与体育:加强妇女的体育建设,提高妇女的体育参与度,促进女性在体育领域的发展。

二、儿童发展纲要1.儿童与健康: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降低婴儿死亡率,提高儿童的免疫接种率,保障儿童的健康权益。

2.儿童与教育: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的义务教育普及率,促进儿童的发展和成长。

3.儿童与福利:完善儿童福利制度,提高儿童的福利保障水平,为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4.儿童与安全:加强儿童的安全保障,预防儿童意外伤害和暴力事件的发生,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5.儿童与家庭:加强家庭对儿童的关注和照顾,提高家庭的教育水平,促进儿童与家庭的和谐关系。

6.儿童与环境:加强儿童与环境的互动和联系,提高儿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7.儿童权利保障:加强儿童权利的保障和宣传,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暴力行为,保障儿童的合法权益。

8.儿童与文化:加强儿童的文化教育和文化体验,提高儿童的文化素养和审美能力,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

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

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为促进妇女儿童的全面发展,我国制定了多个规划和实施方案,其中包括“妇女发展纲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儿童发展计划(2011-2020年)”等。

本文将重点介绍“妇女儿童发展两个规划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及实施方案”的相关情况。

一、妇女发展规划1. 制定背景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是中央财政扶持的第四个妇女发展规划。

它旨在加强对妇女发展的引导,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参与度,促进妇女平等发展和全面进步。

2. 规划目标《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提出了以下目标:(1)妇女将享有同等的发展机会和权利,参与各方面的决策和管理,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占有相应的地位和作用;(2)增加妇女参加就业和创业的机会和能力,提高妇女的劳动就业质量和水平;(3)加强妇女的健康保健和营养支持,提高妇女和儿童的生存、保健和发展水平;(4)加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权益保障,提高妇女维权和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5)加强妇女和家庭的综合服务保障,提高妇女和家庭的发展水平。

3. 实施方案(1)加强政策法规制定,促进妇女发展和妇女权益保障;(2)加强对妇女社会保障的基本保障,提高妇女生存和发展水平;(3)加强对妇女的健康保健和营养支持,提高妇女生殖健康和儿童幼儿生存和发展水平;(4)加强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服务,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和权益保障水平;(5)加强妇女社区服务和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妇女和家庭的生活、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

二、儿童发展计划1. 制定背景《儿童发展计划(2011-2020年)》是中国政府关于儿童发展的第一个国家规划,旨在通过多种渠道推进儿童发展,帮助儿童的全面、平等和有益发展。

2. 规划目标《儿童发展计划(2011-2020年)》的目标是:(1)促进中国儿童的全面、平等和有益发展,为构建富有创新精神的社会奠定坚实基础;(2)加强儿童教育和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儿童发展权利;(3)提高儿童医学保健水平,确保儿童健康成长;(4)推进儿童青少年福利,促进儿童发展和福利事业的长足发展;(5)加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对儿童发展的关注和支持,形成全社会重视儿童发展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计划PPT

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工作计划PPT
培训与提升
定期组织培训和研讨会,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以满足妇女儿童发展工作 的需求。
人才激励
建立合理的人才激励机制,包括晋升机会、福利待遇和表彰奖励等,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 才。
财务预算
01
资金保障
制定合理的财务预算,确保妇女儿童 发展工作的资金投入,为各项活动的 开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建立中期评估机制,对中期计划的实 施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便及时发现 问题并调整策略。
长期计划
5-10年:根据中期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效果,制定并实施针对妇女儿童发展的长期计划,主要目标是 实现妇女儿童的全面、均衡和可持续发展,确保其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一致。
明确长期内的关键指标和成功标准,例如:实现男女在政治和经济领域的平等参与、消除一切形式的 性别歧视、提升妇女儿童的健康和教育水平等。
性别歧视与性骚扰
严厉打击性别歧视和性骚扰行为,保障妇女的安全和尊严。
03
儿童发展纲要
儿童教育
确保所有儿童接受基础教育
通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确保所有 儿童获得完整的基础教育。
提高教育质量
通过改革教育模式和教学方法,提 高教育质量,使每个儿童都能获得 高质量的教育。
促进教育公平
采取措施,确保贫困地区的儿童也 能获得良好的教育机会。
02
资金来源
多渠道筹措资金,包括政府财政、社 会捐赠和合作项目等,以保证妇女儿 童发展工作的资金充足。
03
资金使用
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 使用的透明和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 益。
社会资源
合作伙伴
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 进妇女儿童发展工作。
社会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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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战略)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占全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于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于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于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华民族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2001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定了妇女和经济、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妇女和教育、妇女和健康、妇女和法律、妇女和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国家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不断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强化政府管理责任,加大经费投入,加强社会宣传动员,有力推动了“纲要”的实施。

截至2010年,“纲要”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我国于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

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情况进壹步改善;妇女参政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参和意识进壹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稳步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壹步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明显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进壹步延长;保障妇女权益的立法、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权益进壹步得到保障;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壹步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壹步改善。

这十年是我国妇女发展的历史最好时期之壹。

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制约和影响,妇女发展仍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就业性别歧视仍未消除,妇女于资源占有和收入方面和男性存于壹定差距;妇女参和决策和管理的水平仍然较低;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男性存于壹定差距;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壹步满足;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有待进壹步优化;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壹步提高。

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日益呈现多元化,城乡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仍未全面解决。

未来十年,经济全球化将深入发展,国际竞争会日趋激烈。

国际社会于推动人类发展进程中,更加关注妇女发展和性别平等。

从当下起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

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实现男女平等任重道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遵循联合国《消除对妇女壹切形式歧视公约》、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行动纲领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按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要求,结合我国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纲要。

壹、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壹)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提高妇女社会地位,推动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和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全面发展原则。

从妇女生存发展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努力实现妇女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的全面发展。

2.平等发展原则。

完善和落实促进男女平等的法规政策,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构建文明先进的性别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缩小男女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俩性和谐发展。

3.协调发展原则。

加大对农村及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妇女发展的支持力度,通过完善制度、增加投入、优化项目布局等措施,缩小城乡区域妇女于人均收入水平、生活质量、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服务、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

4.妇女参和原则。

依法保障妇女参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权利,尊重妇女的主体地位,引导和支持妇女于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中,实现自身的进步和发展。

二、总目标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促进妇女全面发展,促进俩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和经济社会同步发展。

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命质量和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平等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参和经济发展,经济地位明显提升;平等参和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政水平不断提高;平等享有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水平显著提高;平等参和环境决策和管理,发展环境更为优化;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更加完善,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

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壹)妇女和健康。

主要目标:1.妇女于整个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妇女的人均预期寿命延长。

2.孕产妇死亡率控制于20/10万以下。

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降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

3.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率达到80%之上。

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4.妇女艾滋病感染率和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

5.降低孕产妇中重度贫血患病率。

6.提高妇女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

7.保障妇女享有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权,减少非意愿妊娠,降低人工流产率。

8.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

策略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工作力度。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边远地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加强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坚持妇幼保健机构的公益性质,健全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为妇女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

加快妇幼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备。

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肃查处危害妇女健康的非法行为。

2.加强妇女健康关联科学技术研究。

充分依靠科技进步,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组织跨部门、跨地区、跨学科协同攻关,加强对妇女健康主要影响因素及干预措施等的研究;鼓励自主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推广促进妇女健康的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3.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

针对妇女生理特点,大力普及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

提供规范的青春期、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和老年期妇女生殖保健服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妇女特殊生理时期的健康问题。

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

加强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产科建设和人员培训,提高产科服务质量和孕产妇卫生保健水平。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85%之上,全国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8%之上,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6%之上。

健全孕产妇医疗急救网络,推广适宜助产技术,加强孕产妇危重症救治。

落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

为孕产妇提供必要的心理指导和健康教育,普及自然分娩知识,帮助其科学选择分娩方式,控制剖宫产率。

5.加大妇女常见病防治力度。

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筛查制度。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扩大宫颈癌、乳腺癌检查覆盖范围。

加强基层妇幼卫生人员和计划生育服务提供者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及服务能力培训。

提高医疗保健机构宫颈癌、乳腺癌诊治能力,对贫困、重症患者治疗按规定给予补助。

6.预防和控制艾滋病、性病传播。

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

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

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严厉打击吸毒、嫖娼等违法行为。

将艾滋病、梅毒、乙肝等母婴传播阻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80%和7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之上。

7.提高妇女营养水平。

大力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

为孕前、孕产期和哺乳期妇女等重点人群提供有针对性的营养指导和干预。

预防和治疗孕产妇贫血。

加强对营养强化食品生产和流通的监管。

8.保障妇女享有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研究推广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新技术和新方法,推行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提供避孕节育优质服务。

加大避孕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避孕方式的能力,预防和控制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

强化男女共同承担避孕节育的责任意识,开发、研制男性避孕节育产品,动员男性采取节育措施,提高男性避孕方法使用比重。

9.提高妇女精神卫生服务水平。

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和康复服务网络。

针对妇女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咨询和服务。

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和医疗保健机构人员精神卫生知识培训。

开展妇女产后抑郁症预防、早期发现及干预。

10.加强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

完善流动妇女管理机制和保障制度,逐步实现流动妇女享有和流入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

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的宣传力度。

11.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经常性体育锻炼。

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提高妇女健身意识。

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鼓励妇女参和全民健身运动。

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

(二)妇女和教育。

主要目标:1.教育工作全面贯彻性别平等原则。

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0%,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女童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消除女童辍学现象。

4.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0%,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5.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0%,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高等学校于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

6.高等学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7.提高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比例。

8.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2年。

9.女性青壮年文盲率控制于2%以下。

10.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于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

策略措施:1.于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增加性别视角,落实性别平等原则。

2.切实保障女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

资助贫困家庭女童和残疾女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提高农村学前教育普及程度,多形式增加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着力保证留守女童入园。

3.确保适龄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加大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保障女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守法意识和自觉性。

4.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加大对中西部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的扶持力度,满足农村和贫困地区女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

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保障未升入高中的女童于就业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

5.提高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水平。

采取积极措施,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提高女性主要劳动年龄人口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多渠道、多形式为贫困和残疾女大学生提供资助。

6.满足妇女接受职业教育的需求。

坚持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且举,为妇女接受职业教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和残疾妇女接受职业教育。

为失学大龄女童提供补偿教育,增加职业培训机会。

组织失业妇女接受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提高失业妇女创业和再就业能力。

根据残疾妇女身心特点,合理设置残疾人职业教育专业。

7.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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