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支撑体系10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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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支撑体系10大问题
②采用扣件式钢管作高大模板支架时,支架步距不应大于1.8m;
③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各设置一道水平拉杆。
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 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加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
所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剪刀撑。
3、模板支撑体系,在外侧周圈应设由下至上的连续式剪刀撑;对于扣件式钢管满堂支撑架应根据架体的类型设置剪刀撑:
①普通型:架体内部纵横向每5m-8m,应由底至顶甚至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m-8m;在竖向剪刀撑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对于超规模模板支架,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8m;
②加强型:立杆纵、横向间距为0 9m×0 9m-1 2m×1 2m时,内部纵、横向每4跨(且不大于5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4跨;立杆纵、横向间距为0.6m×0.6m-0.9m×0.9m时,内部纵、横向每5跨(且不小于3m),应由底至顶设置
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5跨;立杆纵、横向间距为0.4m×0.4m-0.6m×0.6m时,内部纵、横向每3m-3.2m应由底至顶设置连续竖向剪刀撑,剪刀撑宽度应为3m-3.2m;
在竖向剪刀撑顶部交点平面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扫地杆的设置层应设置水平剪刀撑。水平剪刀撑至架体底平面距离与水平剪刀撑间距不宜超过6m,剪刀撑宽度应为3m-5m;
③剪刀撑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水平杆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4、支撑梁、板的支架立柱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梁和板的立柱,纵横向间距应相等或成倍数。
②木立柱底部应设垫木,顶部应设支撑头。钢管立柱底部应设垫木和底座,顶部应设可调支托,U型支托与楞梁两侧间如有间隙,必须楔紧,其螺杆伸出钢管顶部不得大于200mm,螺杆外径与立柱钢管内径的间隙不得大于3mm,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③在立柱底距地面200mm高处,沿纵横水平方向应按纵下横上的程序设扫地杆。可调支托底部的立柱顶端应沿纵横向设置一道水平拉杆。扫地杆与顶部水平拉杆之间的间距,在满足模板设计所确定的水平拉杆步距要求条件下,进行平均分配确定步距后,在每一步距处纵横向应各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在8~20m时,在最顶步距两水平拉杆中间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当层高大于20m时,在最顶两步距水平拉杆中间应分别增加一道水平拉杆。所
有水平拉杆的端部均应与四周建筑物顶紧顶牢。无处可顶时,应于水平拉杆端部和中部沿竖向设置连续式剪刀撑。
④木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40mm×50mm木条或25mm×80mm的木板条与木立柱钉牢。钢管立柱的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Φ48mm×3.5mm钢管,用扣件与钢管立柱扣牢。木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应采用搭接,并应用铁钉钉牢。钢管扫地杆、水平拉杆应采用对接,剪刀撑应采用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0mm,用两个旋转扣件分别在离杆端不小于100mm处进行固定。
5、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安装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
②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6.1.9条的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两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
③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
④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于水平拉杆上。
1、满堂支撑架高宽比大于2时,满堂支撑架应在支架的四周和中部与结构柱进行刚性连接,连墙件水平间距应为6m-9m,竖向间距应为2m-3m。在无结构柱部位应采取预埋钢管等措施与建筑结构进行刚性连接,在有空间部位,满堂支撑架宜超出顶部加载区投影范围外伸布置(2-3)跨;
2、采用扣件钢管作支架时,螺杆伸出钢管长度不应大于200mm,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应大于500mm;
3、采用碗扣式、盘扣式或盘销式钢管作支架时,入立杆可调托座伸出顶层水平杆的悬臂长度不应大于650mm;
4、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架体基础沉降、架体变形进行监控,基础沉降、架体变形应在规定允许范围内。
五、施工载荷
★施工均布荷载、集中荷载应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当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混凝土堆积高度进行控制
设置要求:
1、严格控制施工荷载,不能超过设计值,避免材料集中堆放、人员集中站立;采用布料机进行混凝土浇筑时应对布料机下部支撑体系进行加固;
2、浇筑时,混凝土的堆积高度不能超过施工组织设计限值。
六、交底验收
★支架搭设、拆除前应进行交底,并应有交底记录;
★支架搭设完毕,应按规定组织验收,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设置要求:
1、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项目部的相关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其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建立巡查档案。
2、对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应当组织项目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的,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七、杆件连接
★立杆连接应符合规范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