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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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一、关键信息项1、福利费的定义和范围2、福利费的预算和分配3、福利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4、福利费的发放方式和时间5、福利费的使用监督和违规处理6、福利费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二、具体内容11 总则111 为了规范和加强福利费的管理,合理使用福利费,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福利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112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12 福利费的定义和范围121 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除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费用。

122 福利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节日慰问费,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日发放的礼品或礼金。

员工生日福利,如生日蛋糕、礼品等。

员工健康体检费用。

员工培训和教育经费补贴。

员工困难补助。

员工文化体育活动费用。

其他经企业批准的福利项目。

13 福利费的预算和分配131 企业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合理安排福利费预算。

福利费预算应纳入企业年度预算管理,并经相关决策程序审批。

132 福利费的分配应根据员工的岗位、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部门和员工的福利额度。

14 福利费的申请和审批流程141 员工或部门需要申请福利费的,应填写《福利费申请表》,详细说明申请理由、福利项目、金额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42 申请表应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

143 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初审,核实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如有需要,可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144 初审通过后,申请表提交至财务部门进行复审,财务部门主要审核申请金额是否符合预算和财务制度。

145 复审通过后,申请表提交至企业领导审批。

审批权限应根据企业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15 福利费的发放方式和时间151 福利费的发放方式可以是现金、实物、服务等形式,具体方式应根据福利项目的性质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152 节日慰问费、员工生日福利等定期发放的福利费,应在相应的节日或生日前发放;员工困难补助等临时性福利,应在审批通过后及时发放。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福利费的管理,规范福利费的使用,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福利费是公司按照规定提取或支付的,用于员工福利方面的资金。

第四条福利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合规、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福利费的来源第五条福利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按照国家规定从公司成本、费用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2、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益金。

3、其他合法来源,如员工自愿捐赠等。

第三章福利费的使用范围第六条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员工生活困难补助,如员工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导致生活困难的临时性补助。

2、员工医疗费用补贴,对员工在医疗保险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的补贴。

3、员工节日慰问,在传统节日向员工发放节日礼品或礼金。

4、员工生日福利,为员工送上生日祝福和生日礼物。

5、员工集体福利设施,如员工食堂、员工宿舍等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6、员工教育培训费用,用于员工提升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培训费用。

7、员工文体活动费用,组织员工开展各类文体活动的费用支出。

8、其他符合福利性质的支出。

第四章福利费的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员工福利需求,编制福利费预算。

第八条福利费预算应当经过公司财务部门的审核和公司管理层的批准。

第九条福利费预算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重新审批。

第五章福利费的支付和核算第十条福利费的支付应当按照公司的财务制度和审批流程进行。

第十一条财务部门应当对福利费的支出进行严格核算,确保福利费的使用符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福利费的财务账目,定期进行清查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六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擅自扩大福利费使用范围、提高福利费支付标准或者挪用福利费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福利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管理办法福利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福利费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机构公司将设立福利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高管和员工代表,每年定期开会讨论福利费的使用方案和预算。

三、福利费的分类福利费主要包括节假日福利、员工活动经费、员工奖励经费等。

具体分类和标准由福利费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不定期调整。

四、福利费的申请和使用1. 公司各部门在需要使用福利费时,需提前向福利费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说明使用理由、金额等。

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2. 福利费使用应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浪费。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向福利费管理委员会报销,并提供相关支出明细。

4. 对于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使用福利费的情况,需向福利费管理委员会说明理由,并得到批准。

五、福利费的监督公司内部设立福利费监督小组,负责监督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向福利费管理委员会汇报。

监督小组成员包括财务部门、人事部门代表等。

六、福利费的调整福利费的标准和预算每年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员工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

七、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由福利费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

2.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福利费管理委员会有权进行处罚,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公司员工应遵守本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得随意挪用福利费。

以上为福利费管理办法,如有疑问或建议,请及时向福利费管理委员会反馈。

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篇一: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的管理,提高福利费使用效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机关事业单位指各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

1.3 福利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和福利设施。

二:福利费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公平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职工的工作业绩和需要,公平合理地分配福利费。

2.2 依法原则:福利费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3 高效原则:福利费的使用应具有经济合理性和使用效益。

2.4 公开原则:机关事业单位应及时向职工公开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三:福利费的来源3.1 财政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可向财政部门申请拨款用于福利费的支出。

3.2 自筹资金: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自筹资金的方式供养福利费。

3.3 其他合法渠道:机关事业单位可通过其他合法渠道获取用于福利费的资金。

四:福利费的范围4.1 工资福利: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等。

4.2 社会保险福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4.3 住房福利:包括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等。

4.4 子女教育福利:包括教育补贴、奖学金等。

4.5 其他福利:包括生日福利、节日福利等。

五:福利费的管理程序5.1 机关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编制福利费预算,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核。

5.2 福利费的使用应按照财务制度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财务凭证和票据。

5.3 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福利费管理制度,明确福利费的审批、发放、使用和监督责任。

5.4 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公布福利费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机关事业单位:指各级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是为人民服务的行政组织和公益事业组织。

2. 福利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提供的各类福利待遇和福利设施。

3. 财政拨款:指向机关事业单位拨款提供经费支持。

4. 自筹资金:指机关事业单位通过自身的经营、创收等方式筹集的资金。

5. 监督责任:指机关事业单位对福利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规章制度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规章制度

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规章制度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办法一学院工会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为了管好、用好教职工福利费,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一、福利费来源根据有关规定,学校行政按全年全体教职工工资总额基数的2.5%拨给。

二、福利费使用范围福利费主要用于全校教职工的集体性福利活动。

1、教职工重大疾病或因病去世、特困职工、教职工直系亲属病逝的慰问。

2、全体教职工春节、教师节、中秋节等重大节日和教职工生日的慰问。

3、全体教职工每年一次的身体健康检查。

4、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

5、校外居住教职工的网络交通补贴。

6、其它用于教职工的福利支出。

三、慰问补助标准1、教职工因病住院(每年一次),标准为200元。

2、教职工个人因病去世或直系亲属、配偶、子女及父母、岳父母)病逝,慰问费标准为300元。

3、重大疾病教职工慰问费(每年一次)标准为800元。

4、特困教职工的慰问费(每年一次)标准为500元。

5、教职工子女升学奖励:考取省级重点高中每生奖1000元,考取一本院校(含港澳院校):每生奖XX元,考取出国留学:按国内一本院校标准奖励。

6、校外居住教职工网络、交通补贴:网络25元/月,交通25元/月。

7、重大节日慰问费和教职工身体健康检查费用标准,视具体情况由工会委员会全会讨论确定。

四、福利费管理1、学校行政每年按季度足额将教职工福利费拨给工会帐户,由校工会统一管理,教职工生活福利工作委员会负责实施。

2、福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3、必须建立和健全工会教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做到专人负责,帐册齐全。

每笔福利费的支出必须记帐登记,票据和审批手续齐全。

4、工会福利工作委员会每年12月20日之前要完成本年度职工福利费的决算工作,同时编制次年福利费支出预算计划,做好次年福利费的核拨工作。

5、学校工会原则上负责城区内正高以上职称、市级以上先进模范人物、处级以上干部的因病住院、病逝的慰问。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模版

外国语学院教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外院发[**]19号(**年十一月十八日)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教职工福利费(以下简称福利费)的管理,规范使用范围和标准,完善使用审批程序,确保福利费重点用于提高教职工福利和补助困难教职工,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福利费主要是指由学校按规定划拨到学院的福利费、收取的工会会费和本院年终奖酬金提留,以及社会和个人的捐款。

是学院用于教职工福利的专项资金,适用人员为学院在编在岗教职工及本院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福利费由学院福利委员会进行管理。

学院福利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及学院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

学院福利委员会定期开会,审议、讨论福利费使用,并审批单笔200元以上福利费的使用。

日常工作由院工会归口管理。

第四条:福利费主要用于解决在编在岗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以及完全依靠教职工生活的直系亲属及配偶的生活困难、医药费支出困难、死亡丧葬费支出困难,以及其它特殊困难等。

第五条:福利费使用范围及标准(一)生育1、教职工生孩子,学院送生育慰问金200元。

(二)病情慰问和困难补助1、教职工因患重病或手术住院,医疗及有关费用根据学校医疗保障制度执行,除学校工会报销100元左右慰问费用外,院党政工派代表前往探望,学院送200元慰问金。

2、教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及配偶因患重病或手术住院,或遭受天灾人祸,导致教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由教职工本人提出申请,院工会负责审核并报校工会申请特殊困难补助,如未获学校特殊困难补助,学院给予200元困难补助。

特殊情况,如需予以200元以上困难补助的,由学院福利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丧事在编在岗教职工不幸身故,院党政工领导前往吊唁,学院给予家属1000元慰问金,并以学院名义送花圈予以悼念。

离退休人员故去,院党政工领导前往吊唁,学院给予家属200元慰问金,并以学院名义送花圈予以悼念。

在编在岗教职工直系亲属及配偶故去,除学校工会送100元慰问金外,学院送200元慰问金,并以学院名义送花圈予以悼念。

福利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管理办法

福利费管理办法福利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福利费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员工福利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福利费的定义和范围第一条福利费是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和福利活动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条福利费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员工医疗保健费、职工疗养费、员工培训费、节日福利费、定期体检费等。

第三章福利费的筹措第一条福利费的筹措主要来源于公司的经营收入。

第二条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项经费来筹措福利费。

第三条公司还可以通过慈善募捐、员工自愿捐赠等方式筹措福利费。

第四章福利费的使用标准和管理第一条福利费的使用标准应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员工的实际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条公司应建立福利费使用申请制度,并明确申请流程和审核标准。

第三条所有使用福利费的支出必须有相应的凭证和合法合规的发票。

第五章福利费的监督和评估第一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福利费管理部门,负责福利费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条福利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报告,向公司领导层和员工进行公示。

第六章福利费的责任追究第一条对于滥用、挪用福利费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条对于故意虚报或夸大福利费支出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附件:1. 福利费使用申请表格2. 福利费使用情况报告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 经营收入:指公司依法从经营活动中取得的收入。

2. 慈善募捐:指公司为回馈社会,帮助弱势群体等目的而进行的捐款行为。

3. 合法合规的发票:指符合税务法规要求,由发票开具单位开具的合法增值税发票。

4. 滥用福利费:指未按照规定的用途和标准使用福利费。

5. 挪用福利费:指将福利费用于与其规定用途不符的其他用途。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所称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费用支出。

第三条企业职工福利费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制度健全。

企业应当依法制定职工福利费的管理制度,明确职工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审批程序、审计监督。

(二)标准合理。

国家对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明确规定的,企业应当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企业要严格按照职工福利费项目制订合理标准。

(三)管理科学。

企业应当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使用,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

(四)核算规范。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当按规定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福利费开支项目和金额。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的项目设置第四条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如下的开支项目:(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1.卫生保健方面的项目:(1)企业统一安排的职工体检及疗养费用;(2)国家政策范围内的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费用。

2.职工生活方面的项目:(1)企业自办职工食堂经费支出;(2)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3)防暑降温费用等。

(二)企业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

(三)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四)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支出。

包含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

企业重组、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过程中,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福利费,包括:(1)丧葬补助费;(2)抚恤费;(3)职工异地安家费;(4)独生子女费;(5)探亲假路费。

以及符合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和规定,但没有包括在本暂行办法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公司福利费管理规定

公司福利费管理规定

公司福利费管理规定-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福利费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实施目的为规范公司福利费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员工权益,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责与权限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费使用和归口管理。

第三条管理原则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使用福利费,严禁任意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

2、加强福利费预算,不得超支。

第二章内容第四条福利费来源按照工资总额的14%范围内据实列支。

第五条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节日福利(1)三八妇女节、端午节、中秋节节日慰问食品。

(2)员工节日会餐费。

中秋节、春节外地员工会餐费。

(3)员工节日活动费。

中秋、元旦等节日活动费。

2、食堂费用:公司食堂发生的费用。

3、丧事慰问费:员工、员工直系亲属死亡所发生的慰问费用。

4、员工加班费用:员工加班所发生的费用。

5、年度经济补偿金:按公司规定发放给困难职工的经济补偿。

6、其他:入公司满一年的员工生日物质;配置员工福利设施等。

7、其他按规定可列入应付福利费的支出。

第六条福利费审批程序使用部门或个人先行申请,部门审核签字,综合部(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门核实报销并列支福利费。

第七条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福利费支出不包括以下项目1、管理人员请客、送礼。

2、其他与福利费无关的各项支出。

第八条违规处罚1、任意提高标准,扩大开支范围,一经查实,将责成责任人追回违规开支款项,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2、弄虚作假,虚报福利费,一经查实,将责成责任人返还虚报款项,并给予相应经济处罚。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十条本办法的修订权归公司。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全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全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职工福利费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和《公司福利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工福利费是指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等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福利费、抚恤金、救济费和安家费)。

第四条职工福利费管理原则(一)依法合规。

福利费开支项目、标准和程序应符合国家政策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二)预算控制。

职工福利费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按照公司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内容制定职工福利费计划,经职工会审议后执行。

(三)优先保障。

单位福利费预算内,优先满足职工政策性补助、基本保障性、慰问性补助、救济性和福利设施性补助支出。

(四)核算规范。

应按规定的列支范围使用和管理,严格区分职工福利费与其它费用、支出的核算界限,不得核算非职工福利性质的支出,不得挤占职工福利费、逃避职工福利费预算控制。

(五)公开公示。

职工福利费应进行公开公示,通报福利费开支情况。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财务中心主要职责(一)负责制(修)订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二)负责职工政策性、基本保障性福利费支出项目、标准和相关管理;(三)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部门)做好职工福利费管理工作;(四)负责职工福利费的财务核算、审核;(五)条件成熟时,负责职工福利费年度预算编制及使用额度总控制;(六)条件成熟时,负责将职工福利费作为专项预算纳入全面预算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慰问补助性、救济性、福利设施性职工福利费支出项目、标准和相关管理;(二)负责上述项目公司年度预算编制;(三)配合做好上述项目公司年度使用额度控制。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

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规范开支行为,明确相关标准,根据上级单位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福利费管理坚持依法合规、预算控制、优先保障和核算规范的原则,其支出不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3%,范围和标准如下:(一)职工困难补助:职工因患病或者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由职工本人或部门申请,本人申请的由部门初审,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每次给予800—1500元、每年累计不超过4500元的困难补助;超过5000元的提交公司党委会讨论。

(二)职工就餐费用每人每月控制在1500元以内,并根据福利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在范围内适时调整。

(三)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属于急诊抢救的,由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职工疗养费用,由上级公司统一安排,按相关规定执行;职工体检每年进行一次。

(四)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项目,依据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执行。

(五)职工福利费中不得列支应由职工个人或非单位承担的任何费用。

—30—第三条职工福利费原则上应首先安排职工福利保障性支出,其次是职工福利补贴性支出、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和集体福利支出等政策性福利支出,最后再用于其他福利性支出。

第四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主要负责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规定的制定,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管控。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应根据费用管理办法,结合本年财务预算情况,核定职工福利费年度预算,进行管理控制、资金支付和账务处理。

第六条公司综合办会同财务部按照有关规定,对职工福利费的管理、控制及使用、核算等情况监督、检查和审计。

第七条公司综合办为福利项目的主要实施部门,负责根据福利费开支的项目、标准制定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和分项目实施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

第八条各福利项目管理部门在执行前,根据项目福利预算提出福利费开支申请,经财务资产部、综合办会签后报批。

第九条福利项目实际支付时,项目实施部门应按规定将原始凭证及相关资料提交财务资产部,公司财务资产部对项目的原始凭证合规合法性审查后,进行资金支付和账务处理,对于经审批同意,确需先付款后开具发票的福利项目,由福利项目实施部门按备用金管理要求办理付款手续。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福利费的使用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的福利费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福利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利益,促进单位和谐发展。

第二章福利费的来源和用途第四条福利费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一)单位按规定比例从职工工资中提取的部分;(二)单位根据经济效益情况设立的专项基金;(三)其他合法来源。

第五条福利费用于以下用途:(一)员工健康体检;(二)节日福利;(三)生日福利;(四)困难员工补助;(五)员工培训和教育;(六)文化体育活动;(七)其他符合福利费使用规定的项目。

第三章福利费的管理和使用第六条设立福利费专项账户,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第七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向单位领导和员工代表报告福利费的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第八条福利费的使用应制定年度计划,经单位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九条各项福利费用的发放标准和程序应明确,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实施。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单位应成立福利费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福利费监督管理小组应定期对福利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单位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五条本办法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应及时修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质的暂行办法,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二日发布)为了适当地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特将原政务院发布的《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修订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现在随通知附发,希即遵照执行。

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都可以参照本规定执行。

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为了适当地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的生活困难,特作以下的规定:一、工作人员的福利费标准,根据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和城乡生活水平的不同情况,另作具体规定。

二、中央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国务院人事局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各机关的人事工作部门掌管使用;地方机关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经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委会的人事局(处)在本省、区、市辖区内作必要的调剂以后,由县级以上各级的人事工作部门统一掌管使用。

工作人员福利费年终结余,一律不再上缴,但不能挪作别用。

三、福利费的使用范围,包括:(一)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生活费困难;(二)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患病医药费困难;(三)解决工作人员的家属死亡埋葬费困难;(四)解决工作人员的其他特殊困难;(五)补助集体福利事业费用。

四、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和其他经济收入,负担本人生活费(职务不同,生活费用应有所区别)和他(她)们家属生活费(一般根据家属居住地的人民生活水平确定)有困难的,或者因家属治病医药费、家属死亡埋葬费有困难的,以及其他特殊困难的,都应该根据“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酌予定期或者临时补助。

公司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职工福利费管理,保障职工权益,规范会计核算,根据国家财政部下发《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和集团公司《关于加强职工福利费管理的通知》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

第三条职工福利费管理遵循制度健全、管理科学、量入为出、民主决策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职工福利费管理部门、职责分工第五条财务处是职工福利费主要管理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公司职工福利费政策制度的制定、下发、修改、完善。

(二)负责组织全年职工福利费专项预算的编制汇总,分解,下达。

(三)负责公司职工福利费的提取,统筹安排使用。

第六条党群工作处是疗养费、职工困难补助、探视费、慰问费归口管理部门;矿区服务事业部卫生所是医疗费归口管理部门;离退休管理中心是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归口管理部门;人事处是职工异地安家费、探亲路费归口管理部门,办公室是独生子女费归口管理部门;质量安全环保处是防暑降温费归口管理部门;矿区服务事业部生活服务中心是食堂补贴费用归口管理部门。

各归口管理部门职责是:(一)负责所分管福利费用项目全年预算支出的测算上报。

(二)负责所分管福利费用项目支出审批,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三章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第七条职工福利费支出范围:(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生日补贴、生活补贴、供暖费补贴、物业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福利费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福利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福利费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第二条福利费是指用于员工福利的专项经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健康保险、劳动保险等。

第三章: 福利费的申请与审批
第三条公司员工可根据实际需要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福利费申请,须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

第四章: 福利费发放标准
第四条福利费的发放标准应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表现来确定,以确保公平公正。

第五章: 福利费的支付与报销
第五条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支付周期及其方式将福利费及时支付给员工,同时要求员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福利费的报销。

第六章: 福利费的监督与检查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福利费的监督与检查机制,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福利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与追究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八章: 附件
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福利费申请表格、福利费发放标准等。

第九章: 法律名词及注释
1.福利费:用于员工福利的专项经费。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员工相关事务的部门。

注意: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实施细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有限公司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有限公司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有限公司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职工福利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节约开支,堵塞漏洞,根据国家有关制度并结合宣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职工福利费实行集中管理。

除独立的子公司和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单位之外,各二级单位的福利费采用分别提取,统一计划,集中使用的办法。

因地域等原因暂时不宜实行集中管理的单位,经财务处同意后,暂时不实行集中管理。

正式改制为非国有企业或国有不控股企业的单位,自改制基准日起,停止实行集中管理。

第三条暂不实行福利费集中管理的单位,福利费收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或财务处派驻机构负责核算,执行公司统一的福利费管理办法,并接受公司财务处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公司财务处负责全公司福利费管理制度和核算办法的制定。

公司的后勤服务部门、计生办等有关职能处室负责制定本部门分管范围内职工福利项目的具体政策和办法。

福利费开支的具体政策和办法经财务处同意并会签后执行。

第五条福利费核算采用集中核算,分项负责的方式。

财务处专管科室负责福利费的综合核算;驻生活服务分公司、房产管理分公司等后勤服务单位财务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福利费的核算。

第六条职工福利费项目支出计划与支出金额核定由以下部门负责:1、与计划生育相关的支出:各单位负责计划生育的部门;2、职工生活相关的支出: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3、与职工住房相关的支出:房产管理分公司和各单位行政后勤部门;4、困难职工补助:公司工会。

5、医疗保险金:医保办。

第二章福利费预算第七条福利费预算按年度编制,纳入公司年度计划。

财务处指定福利费管理的科室,负责编制福利费预算,各单位劳资、财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应当按财务处福利费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预算所需的资料。

福利费预算采用零基预算方式。

第八条房产管理分公司、生活服务分公司、职工医院等后勤服务部门,在公司总预算的指导下,编制各部门业务范围内的福利费预算,经财务处审核批准后,纳入公司福利费预算。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背景介绍福利费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种特殊待遇,包括在薪资之外的各种额外支出,如加班费、节假日津贴、住房补贴等。

但是由于缺乏具体的管理制度,福利费也常常被滥用和浪费,导致企业的财务状况不佳。

因此,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应运而生。

目的和任务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目的是规范企业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将企业福利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明细化和系统化,强化企业财务管理和监督。

具体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明确定义福利费的范围和标准,将福利费的收支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2.建立福利费使用的申请和审批制度,设立专门的福利费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对企业福利费进行审批和监督。

3.加强财务监督和管控,建立福利费管理档案,对福利费的收支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

4.对存在滥用和浪费福利费行为的员工进行追责和处置。

内容和要求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福利费的范围和标准应该明确界定,不能将企业的日常开支混入福利费中。

同时,福利费的标准应该与员工的工作贡献和企业的经济状况相匹配。

2.福利费的使用应该通过申请和审批制度来管理,遵循请示报告、审批公开、账务清晰的原则。

福利费管理部门或委员会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对福利费的使用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判断。

3.福利费的收支情况应该进行系统化管理,包括建立福利费账户、制定福利费使用计划、建立福利费管理档案等。

并且应该定期进行福利费的收支情况统计和报告,便于企业管理层和员工了解福利费的使用情况。

4.对于福利费的滥用和浪费行为,应该坚决予以查处。

对于恶意申请福利费或者虚报福利费的员工,应该给予严厉的惩罚和处置,以保护企业财产。

总结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企业财务管理和提升员工福利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过程中,应该注意制度的严密性和完整性,确保福利费的使用和管理公开透明,便于企业和员工的监督和管理。

同时,应该通过社会宣传和教育,增强员工对于企业财产的管理意识,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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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
福利费管理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条为保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福利管理原则
(一)标准合理。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企业职工福利费支出有关明确规定。

并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职工收入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等要求,按照职工福利项目制定合理标准。

(二)预算管理。

统筹规划职工福利开支,实行预算控制和管理。

职工福利费预算纳入公司财务预算,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通过后执行。

执行结果在公司内部定期向职工公开相关信息。

(三)核算规范。

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按照内部管理制度,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据实计入当期费用,准确反映开支项目和金额。

第三条合理控制职工福利费在职工总收入的比重,在福利费支出预算额度内,按照“总量控制,保重点,保必须”的原则统筹、合理安排日常支出,有限保证防暑降温费、职工健康体检费等项目支出。

第四条职工福利费享受对象为公司全体职工
第五条职工福利费的支出范围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扼、防暑降温费等。

(二)企业尚未费力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三)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恩怨其他统筹外费用。

(四)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监理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

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五)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办法各条款项目中
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福利费支出实行公司总经理审批制度,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加强管理,确保必保项目的开支。

第七条本规定由综合部、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执行。

附件1:福利费主要中支出标准
附件1:
福利费主要支出标准
1.防暑降温费:防暑降温费是指发放的用于给员工低于酷暑的高温补贴,参照集团公司标准和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每人每年补贴1000元。

2.独生子女费:根据国家和广西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独生子女费发放至18周岁止,标准为每年60元。

3.幼托补助: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公司职工子女7岁以下(含7岁)的幼儿,按季发给职工幼托补助,补助费统一按每个幼儿每月150元标准。

4.职工健康体检费:按照公司劳工合同约定,公司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体检所需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预算,批准通过后执行。

5.职工疗养费用:公司根据工作情况,不定期组织员工外出疗养,疗养费用应纳入职工福利费预算,批准通过后执行。

6职工困难补助:对于家庭经济的职工,可书面申请公司困难补助,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给予适当补助。

7亲假路费:按照国家有关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办理。

8.其他福利开支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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