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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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

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指群众能够耳闻目睹、切身感受的利用公职权力谋取小团体或个人不当利益的行为,它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极大败坏党的形象和社会风气,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不可不加大力度惩治。

一、表现形式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大多以潜规则、个人小毛病的面目出现,虽然数额不大,但量大面广,易发多发,具有普遍性、半公开性和顽固性。

(一)以权谋私型。一是徇私舞弊。个别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在项目招投标、质量验收等环节借机敛财;有的在职务变动、晋升等组织人事工作中收受贿赂。二是吃拿卡要。一些干部衙门作风盛行、效率低下、办事拖拉,利用掌握的职权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三是不正确履行职责。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导致信访事件频发,或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

(二)利益侵占型。一是拆迁渔利。有的干部借城市扩建、新农村建设之机,强拆民宅、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不及时到位,从中渔利。二是侵占三资。有的基层组织及干部随意开支、白条支出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有的单位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财务不透明,致使财务管理混乱,领导干部从中谋利等等。三是侵占专款。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盖楼、买车等其它用途。四是强拆强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工程建设领域和征地拆迁领域已成为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高发区。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

(三)三公消费型。在公车购置及运行方面,存在老百姓痛斥的车轮下的腐败。公务车开支逐年递增,数额惊人。在公务接待方面,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现象屡禁不止,公务接待从明目张胆改头换面转入地下。会议举办方除会务正常开支、人员食宿费用外,滥发资料,超出经费预算等现象时有发生。

二、主要危害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分割群众切身利益,已成为影响群干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一是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的关键期、发展的机遇期,同时也是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制意识不断增强,对涉及自身利益和社会公平的问题更加敏感、更加关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或间接损害着群众利益,干扰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引发群众上访,甚至导致个人极端事件和严重群体事件,严重破坏和影响着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是危害党群干群关系。基层党员干部生活、工作在群众之中,有的党员干部办事不公,与民争利;有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甚至出现小官大贪等等,对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有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甚至见怪不怪、习以为常,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不良风气,直接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对此意见很大,整个群体中不良作风的蔓延,必然危及党群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三是危害反腐倡廉建设。群众往往通过身边发生的消极腐败来感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来认识和评价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直接影响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如果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到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关注度、认知度、满意度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利于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环境、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三、原因剖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律防线不牢。一是有的干部托辞日常事务性工作繁忙,放弃世界观的修养,扭曲了权力观、价值观、地位观,价值观念混淆颠倒,理想信念动摇、思想防线崩溃。二是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三是不愿接受监督。一些基层干部,置身监督之外,在公开工作中搞形式、走过场,使群众对身边的重要事务没有知情权、参与权,逃避群众监督。

(二)制度存在缺陷。许多群众身边发生的腐败问题中的基层违纪违法干部,除了自身原因外,还与相关制度没有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是分不开的。一是制度规定不健全。监督制约和权力制衡机制具滞后性,特别是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机制、制度还处于完善过程,一些基层干部就会利用这个空档来谋取私利。二是制定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近几年,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渐趋完美,但有的规定过于原则,在实际工作中不易操作。这些干部通过所谓的变通办法,绕开大量基层腐败案件的发生。三是制度执行不力。一些制度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制度制定后执行不力。不公开、假公开现象还一定程度存在,有的地方公开不及时,公开形式不便民,决策信息不透明,公开制度难以落实、效果不好。

(三)监督合力不够。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监督体系、监督机制的设计不科学不合理。一是上级监督滞后。受时间、空间限制,政府对基层干部在体制内的监督方式较单一,有的停留在走访、听汇报的方式,对基层干部行使权力的情况不能及时准确掌握,不能及时提醒和督促改正。二是同级监督弱化。基层干部在制度设计时也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但是作为在同一个基层单位工作的同事,本身就是利益共同体,相互监督有伤和气、影响团结,相当一部分人有思想顾虑,不想监督、不愿监督。三是群众监督软化。多数基层群众,特别是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腐败问题,群众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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