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国内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下属机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批准、实施、监督等工作。
第三条应急预案是指对突发事件可能经过的发展过程、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执行机构的责任权限等进行系统规划和组织安排,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方案。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具备科学性、可行性、及时性和灵活性等基本要求。
第五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按照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度、应急指挥体系建设等原则进行。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查第六条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工作职责和任务特点,合理划定应急预案的范围和内容。
第七条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报送所在地政府机构备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由专业机构参与,确保预案科学、合理、可靠。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考虑到突发事件的不同类型和不同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任务分工和调度机制。
第十一条审查应急预案时应当注重完整性和符合性,确保预案内容完整、合理。
第十二条对应急预案的审查应当采取专业的、有关的指导和评审机构来进行。
第十三条审查应急预案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评审标准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其可行性。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和监督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确保应急措施的及时、准确落实。
第十五条应急措施的实施应当由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负责,落实到位。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应当及时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确保指导与监控体系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应急预案的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反馈和改进,并进行总结经验教训。
第十八条对应急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应当建立严格的考核和监督机制。
国务院办公厅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务院办公厅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全文)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其中,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办法》规定,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
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下为《办法》全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
监督主体与职责
监督主体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是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管理的监督主体,负责对应急 预案的制定、实施、更新等环节进行 监督。
监督职责
监督主体应制定详细的监督计划和程 序,组织定期检查、评估应急预案的 可行性、有效性和适应性,确保预案 与实际需求相符合。
监督检查内容与方式
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应围绕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操作性、更新机制等方面展开,具体包括 预案的目标、范围、组织体系、资源保障、应急处置流程等。
对于已经发布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 本办法的要求进行评估和完善。对于 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应当 及时修订或废止。
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对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涉及 的其他问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办法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公众的 应急意识和能力。
应急演练: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有效性 和可操作性,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而组织的模拟应 急响应活动。
应急预案:指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 ,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而预先制定的方案。
以上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总则部 分,主要明确了本办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 以及相关的定义与术语。
设备、工具等。
储备数量与布局
根据区域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 科学确定应急资源的储备数量和 布局,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
够快速、有效地调动物资。
更新与维护
定期检查应急资源的有效期和完 好率,及时进行更新和补充,确
保资源始终处于可用状态。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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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条例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条例 应急预案处理及应对⽅案是由⼩编为你整理收集,希望这篇⽂章对你有帮助。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理第⼀章总则 第⼀章 第⼀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提⾼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管理⽔平和应急处置能⼒,根据《中华⼈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为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控制、缩⼩和降低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各类紧急应对活动预先制订的⽅案。
第三条本省应急预案的编制、审定、发布、备案、修订、宣教培训和演练等相关管理⼯作,适⽤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规划、分类指导、归⼝管理、分级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本省应急预案体系由六类组成,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地⽅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和⼤型活动应急预案。
第六条省⼈民政府制订省总体应急预案,组织制订省级专项应急预案;省⼈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的职责和省⼈民政府相关应急预案,制订省级部门应急预案。
设区的市、县⼈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乡镇(街道)等基层政权组织,结合本⾏政区域实际,制订落实上⼀级政府各类应急预案的⾏动⽅案;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群众⾃治组织和社区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订相关应急预案的⾏动⽅案。
第七条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
第⼋条举办集会、庆典、会展、⽂化、体育、经贸等⼤型活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由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订应急预案。
第九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指导本地区、本⾏业、本系统的应急预案管理⼯作,确保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
第⼗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充分依托和利⽤应急平台,建⽴健全各类应急预案数据库,提⾼应急预案信息化管理⽔平。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突发事故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故,是指突然发生的、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个人。
第四条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五)依法依规、科学规范。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风险分析;(二)应急组织体系;(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处置措施;(五)应急保障措施;(六)应急恢复措施;(七)应急培训和演练。
第七条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预案编制小组;(二)预案编制小组进行事故风险分析,明确应急组织体系、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等;(三)预案编制小组征求相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四)预案编制单位对预案进行审核、批准;(五)预案编制单位将预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定期修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应急组织体系、响应程序、处置措施等。
第三章应急响应第九条突发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条应急响应分为以下等级:(一)一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故;(二)二级响应:较大突发事故;(三)三级响应:一般突发事故。
第十一条应急响应等级的确定,由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事故情况提出,报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应急响应期间,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一)迅速组织救援力量;(二)及时发布事故信息;(三)保障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和人员;(四)维护事故现场秩序;(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范本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及时、科学、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任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条应急处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施策、主动作为、科学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以领导负责、部门协调、专业指导、全员参与为基本要求。
第五条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对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提供技术支持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第六条本单位应急处理工作应当与其他单位的应急处理工作相互联系,进行信息共享和资源互助,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应急预案第七条应急预案是组织和协调本单位对突发事件进行预防和应急处理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定期检查和修订,保证及时符合实际情况。
第九条应急预案应当详细规定各级领导的职责、部门的职责、工作流程、应急资源的调度和使用、协调机制等内容。
第十条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突发事件的应急级别划分及相应处置措施;(二)应急指挥机构的设置、职责及成员名单;(三)应急资源的储备、调度和使用;(四)应急信息报送、接收和发布机制;(五)应急演练的组织和实施;(六)应急工作的评估和总结。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修订应当经过组织机构的审查,并征求意见后报批。
第三章应急资源第十二条应急资源是应对突发事件的物质、技术和人力资源。
第十三条各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织和储备相关应急资源。
第十四条应急资源应当合理调配、科学利用,避免浪费和重复。
第十五条应急资源的调动和使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经过指挥机构统一安排和指挥。
第十六条应急资源的储备和维护应当定期检查和更新,确保随时可用。
第十七条应急资源的更新和建设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发展变化的情况进行调整和规划。
第四章应急指挥第十八条应急指挥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核心环节。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精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一、总则突发事件的发生时刻不可预知,但我们可以通过制定应急预案来有效应对突发事件,并确保人员安全、财产损失最小化。
为此,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事故灾害等。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1. 应急预案应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由专业部门负责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火灾等预案。
2. 编制应急预案时,需充分调研、分析风险评估,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进行制定。
3. 应急预案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更新。
四、应急预案的内容1. 突发事件的快速通报和报警方式,包括各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
2. 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和指挥体系的建立,明确各责任部门、岗位职责和配备资源。
3. 危险区域的划定和人员疏散预案,包括避难场所的规划和应急物资的储备。
4. 社会舆情和媒体管理预案,及时发布准确信息,防止谣言传播。
5. 损害赔偿和法律责任的认定和处理流程,确保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6.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演练成果的总结和整改。
五、应急预案的执行1. 各责任部门需要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制订具体细化的工作方案,并确保人员熟练掌握应急预案内容。
2. 突发事件发生时,各相关部门应立即行动,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快速组织救援和灾后恢复工作。
3. 各部门需要与相关单位和社会组织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应对突发事件。
六、应急演练和评估1. 应急演练应定期进行,包括模拟演练和实地演练等形式,并根据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改进。
2. 对应急演练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演练情况、协调配合、救援效果等,评估结果作为应急预案改进的参考依据。
七、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1. 应急预案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更新,特别是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后,应对其漏洞进行修补。
2. 对应急预案的修订和更新需报主管部门批准,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范本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范本一、概述为了有效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组织架构1. 应急管理部门由政府主管部门成立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指导应急演练、监督检查等任务。
2. 应急指挥中心设立应急指挥中心,以协调、指挥和决策各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为主要职责,由应急响应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并配备专业应急指挥人员。
3. 协作单位设立与应急管理部门配合协作的单位,包括相关部门、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医疗机构、媒体等,共同参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各单位的职责和任务,包括应急响应级别、警报发布、应急组织机构、资源调配等内容,并定期进行演练和修订。
2. 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和应对能力的需要,划分不同的应急响应级别,明确各级别的应急措施和处置方式,确保快速、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步骤1. 应急值守与警报发布根据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进行值守并发布警报,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准备工作。
2. 确定应急组织机构根据应急预案,组建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协同配合,做到快速反应、高效运作。
3. 信息搜集与评估加强信息搜集工作,及时获取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并进行评估,确定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发展趋势,为后续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4. 资源调配与支援根据突发事件的需要,进行相应的资源调配与支援,包括人员调度、物资供应、救援力量等,确保有力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 现场处置与救援根据突发事件的类型,制定相应的救援方案和处置措施,组织专业队伍进行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 应急救治与抢险工作加强医疗、抢险等救援力量的调度和支援,为受伤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治,并组织抢险队伍进行相关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应急事件应对能力,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事件,是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各类可能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的事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应急事件应对工作中的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
第四条应急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评估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综合应对;(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配合;(四)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应急预案体系第五条应急预案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一)国家总体应急预案;(二)专项应急预案;(三)部门应急预案;(四)地方应急预案;(五)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
第六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事件的分类、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第七条专项应急预案应当针对特定类型的应急事件,明确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力量、物资保障、信息报告等。
第八条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部门职责,制定针对本行业或领域的应急事件应对措施。
第九条地方应急预案应当结合地方实际,明确地方应急指挥体系、应急响应措施、救援力量等。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响应程序、救援力量、物资保障等。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组织调研,确定编制依据;(二)明确编制目标,制定编制方案;(三)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稿;(四)专家评审,修改完善;(五)批准发布,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落实责任人;(二)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三)做好应急物资储备,确保物资供应;(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五)强化应急宣传,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发文号:国办发〔2013〕101号颁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时间:2013-10-25实施时间:2013-10-25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是指为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和处理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方法。
下面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的一般原则和常见措施:
1. 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根据事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对突发事件进行等级划分,确定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和处理措施。
2.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确保应急响应能力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3. 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收集、传递和共享机制,确保应急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给相关部门和公众,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和行动。
4. 组织指挥体系的建立: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明确指挥人员和职责,确保指挥系统的顺畅运行和高效决策。
5. 人员的培训和培养: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6. 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和保障: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体系,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配和使用必要的救援和保障设备。
7. 媒体宣传和舆情处理: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防止谣言和恐慌的传播,维护社会稳定和公众安全。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本单位的经营安全,规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流程,明确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加强本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将突发事件给本单位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结合本单位实际,特拟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本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可能、将要或已经为本单位带来不利影响与损害,如需紧急处置的偶发事件。
第三条:本单位对于突发事件的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并行的原则,区域内各本单位务必做好日常预防工作。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及级别第四条:突发事件的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涝、狂风、冰雹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本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等。
(三)公共卫生事故: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的卫生事故、员工或其他人员饮食安全、传染病等事故。
(四)媒体事件:主要包括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可能、将要、或已经对本单位的不实产生不利影响的采访或者报道。
(五)其他事件:主要包括员工或者其他个人、单位为实现合法或非法目的,采用非法手段扰乱本单位经营等。
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进行如下分类:(一)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 1 万块以内的事故;(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 万元(含 1 万元)但小于5 万元的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5 万元(含 5 万元)但小于10 万元的事故;(四)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 10 万元(含 10 万元)的事故。
安全应急预案标准版本(三篇)
安全应急预案标准版本为顺利应对突发事件,妥善处置校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或减少意外事故对学校和广大师生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
依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以____、____和____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和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务本求实,明确责任,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
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1、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能力。
2、完善安全规章制度,网络责任制度,做到早防范、早处置。
3、建立快速应急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有效和果断的措施,确保校园秩序。
四、组织管理(一)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和职责1、成立学校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校园事件的组织、协调和处置,组成人员为:组长:____(校长)副组长:____(主任)组员:____(总务主任)____(少先队辅导员)(语文教研组长)2、其主要职责为:①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②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处理突发安全事故。
③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
(二)监测与报告1、突发事件巡视监测。
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日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制定、实施和修订应急预案。
第二条应急预案的制定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统一规划、分类指导:根据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危害程度,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实现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
2. 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
3. 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应急预案应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能够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4.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预防为主,将预防工作贯穿于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全过程。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预案概述:包括预案名称、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编制目的等。
2. 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等级和应对措施。
3. 组织指挥体系:明确应急指挥机构、职责分工、联络方式等。
4. 应急响应: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预警、应急处置、救援、恢复重建等。
5. 保障措施:明确应急物资、设备、资金、人员等保障措施。
6. 宣传教育:制定宣传教育计划,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程序:1. 组织编制: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组织编制应急预案。
2. 征求意见: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公众的意见。
3. 审核批准: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由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五条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要求:1. 及时启动: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信息报告: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突发事件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一、概述突发事件是指在一定时间内,以其突出性、意外性、紧急性和非常规性等特点,对社会生活、公共安全、人民群众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是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各界的正常运转,制定的一系列工作措施和方法。
二、应急机制的建立1. 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应制定明确的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确保领导在突发事件中履行其应尽的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应急预案制定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根据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设定相应的预案,明确各部门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部门有序协作,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3. 应急资源储备各级政府应根据地区情况合理配置应急资源,包括物资、设备、人员等。
在应急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动员和调度各类应急资源,保障应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信息通报与通信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突发事件信息通报与通信系统,实现各级政府与社会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保障应急工作的及时有效性。
5. 人员培训和演练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提高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三、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和发现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应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并加强预警信息的收集和传播工作。
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通过预警系统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发出警报。
2. 报告和调集力量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应立即向上级政府报告,并根据应急预案调动相应的人员和力量进行处置。
同时,应按照预案中的要求,调度和调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3. 事故现场管理在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到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组织力量对现场进行管理和处置。
包括:封锁、警戒、疏散、救援、扑灭火源等。
4.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应急指挥部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突发事件的最新信息,向公众传达权威的信息,避免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传播。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2年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22年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经各方专家研究制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国家、地方和各类组织单位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实施和演练过程中的管理。
三、预案制定
1.制定依据: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突发事件应
急预案。
2.责任分工:各级政府、有关单位明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责任部门
和具体分工。
3.制定原则:科学合理、灵活机动、依法依规,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为核心。
四、应急预案实施
1.发布和通知:确立有效的通知机制,快速发布和通知各责任部门和
人员。
2.预案执行:依据预案内容,迅速启动应急响应,有序实施各项应急
措施。
3.信息管理:建立信息采集、分析和发布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协调
工作。
五、应急演练
1.定期演练:各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
急处置能力。
2.评估改进: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评估分析,并不断完
善预案内容。
六、预案保密
预案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要利益,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外泄。
七、附则
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属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是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应对突发事件,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办法。
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概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确定的组织、控制、指挥和协调机构的职责、权力和行为,以及预定其工作流程和具体工作措施的应急手段和应急程序的综合方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旨在确保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公众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1. 风险评估: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风险评估,确定突发事件的类型、可能影响的范围、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应急预案的编制重点和优先级。
2. 组织架构:明确各级组织机构的职责分工、权责边界和协调机制,包括指挥部的设置和人员编排,部门间的协作关系等。
3.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级组织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及时了解和共享有关信息,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
4.预警预测:建立预警预测系统,及时准确地获取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并及时向有关单位和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5.资源保障:明确各类资源的保障措施,包括人员、设备、物资等的调配和供应,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资源共享机制。
6.培训演练:组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各级组织和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和专业素质,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1. 定期审查: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和修订,及时更新预案内容,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的预案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预案的保存和备份工作,以及可以随时检索和使用。
3.督导检查:建立预案的督导和检查机制,对各级组织的预案编制和实施进行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技术支持: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借助先进技术手段提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水平。
5.经费保障:合理配置预算经费,并制定相应的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通用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提高应急响应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用版。
本通用版适用于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修订。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是在突发事件发生前,依据风险评估和应急响应级别,制定的组织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的文件,是指导、统一、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救援行动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坚持科学性、可操作性、可实施性原则,充分考虑各种突发事件的特点和应对策略,明确组织机构、责任分工、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
第四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应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完善,确保其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管理标准相适应。
第二章编制要求第五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明确编制周期,确定编制机构和编制人员,建立领导机构和工作小组,全面调研分析,撰写应急预案草案并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正式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全面考虑本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特点,突出针对性和实践性,确保应急响应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救援力量。
第七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确保其合理、科学、民主。
第八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级别、责任分工、应急处置措施、资源调配、信息发布、事后评估等。
第三章实施要求第九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措施,确保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各方力量迅速展开救援行动。
第十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建立完善的指挥系统和应急响应人员培训机制,确保指挥链条畅通、人员素质过硬。
第十一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中,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做好情况汇报、资源调配、协调合作等工作,确保应急响应措施的执行。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施应强调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各相关部门应畅通信息渠道,及时传递、交流和共享事件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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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管理办法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的经营安全,规范处置突发事件的流程,明确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公司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的将突发事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称的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可能、将要或已经为公司带来不利影响和损害,需要紧急处置的偶发事件。
第三条:公司对于突发事件的工作实行预防为
主、预防与处置并行的原则,区域内各公司必须做好日常预防工作。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及级别第四条:突发事件的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地震、洪涝、狂风、冰雹等。
(二)事故灾害:主要包括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等。
(三)公共卫生事故:主要包括经营场所的卫生事故、员工或其他人员饮食安全、传染病等事故。
(四)媒体事件:主要包括新闻、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可能、将要、或已经对公司的不实产生不利影响的采访或者报道。
(五)其他事件:主要包括员工或者其他个人、单位为实现合法或非法目的,采用非法手段扰乱公
司经营等。
第五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安全事故进行如下分类:
(一)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 万元以内的事故;
(二)较大事故:是指造成轻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 万元(含1 万元)但小于
5 万元的事故;
(三)重大事故:是指造成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5 万元(含5 万元)但小于
10 万元的事故;
(四)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大于10 万元(含10 万元)的事故。
(五)本条款所称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因事
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具体统计如下:
1、人身伤亡所支出的费用:包括医疗费用(含护理费)、丧葬及抚恤费用、补助及救济费用和停工工资等。
2、善后处理费用:包括处理事故的事务性费用、现场抢救费用、清理现场费用、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等。
3、财产损失费用:包括固定资产损失和流动资产损失。
注:保险公司的赔偿不能冲减直接经济损失费用。
(六)依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对伤亡
程度进行如下分类:一、轻伤:指职工负伤后休息105 个工作日以内者,但未到重伤程度的。
二、重伤:指职工负伤后休息超过105 个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三、死亡
第六条:对于本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突发事件,无论等级必须全部要上报区域公司,由店面总经理(或第一责任人)在事件发生2 小时内必须通过电话方式(可附带邮件)上报信息,对于突发事件的上报等级:
(一)一般事故,店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报告给管店总及相关支持条线部门(工程、法务、财务、XX等),由管店总分级别再做上报。
(二)严重事故,店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报告给管店总、片区总经理及相关支持条线部门(工程、法务、财务、XX等),由片区总经理分级
别再做上报。
(三)重大事故和特别重大事故,店面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电话报告给管店总、片区总经理、大区总经理及相关支持条线部门(工程、法务、财务、XX等)。
第三章组织体系及职责第七条: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
则。
第八条:为提高处置突发事件效率,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按照公司现行经营管理体制确定。
其中:(一)店面总经理在区域公司在未派员直接处置前为突发事件处置现场的第一责任人,如区域公司明确另有指派的,被指派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一责任人负责收集、汇总、向上级汇报事件相关信息,执
行区域公司及上级领导做出的处理决定,最大限度的减小人员、财产损失,以及消除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二)管店总为所管辖片区发生突发事件后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根据突发事件的等级
理汇报。
(三)区域其他部门负责人为突发事件处置的共同负责人,负责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对事故发生店面提供全面支持。
第九条:XX大区的各店面和部门都有义务对遭受事故的店面和部门提供自己能力范围内的援助,接到上级领导和其他部门协助要求和请求后,各个部门应当在第一时间做出反应,立即配合支持相关店面和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各店面要加强自身事故隐患的排查,设定专岗专人落实事故隐患排查工
作,
做好日常预警、预防,尽量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
第十一条:各店面要根据当地可能存在的不可避免的事故做出提前的预防工作,如暑
期防火、汛期防雨、春秋防风、冬季防暴雪等,对可能损坏的基础设施等进行必要的加固,对员工进行必要的事故自救演练等,尽量做到防患未然。
第十二条:突发事件发生后,作为事故发生店面或部门的负责人,店总经理(或部门经理)应当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汇总上报并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在店总经理(或部门经理)不能或者怠于行使职权、怠于汇报,副总经理或XX经理负责人可以直接向管店总汇报情况并组织力量做好现场处置工作。
第十三条:管店总得到突发事件汇报信息后须第
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并根据事故等级迅速做出处理或者第一时间向大区总经理汇报,同时管店总应当将信息通报给负责提供支援的工程、法务、财务、XX等部门,安排各部门协调配合,解决处理突发事件,必要时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理方案。
第十四条:如遇突发事件管店总或第一责任人因紧急原因确实无法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的,应当保持通讯畅通,及时采用各种方式提出处理意见并待其他紧急工作处理完毕后及时到达事故现场处理。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处罚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一)店面做好日常事故预防工作是减少公司损失的必要工作,事故处置结束后,经调查系店面日常预防管理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的。
(二)对于事故发生后,店面总经理或第一责任
人故意谎报、漏报、隐瞒事故情况,上报虚假信息,怠于处置突发事件的。
(三)其他(工程、法务、财务、XX等)配合部门在得到信息通报和援助命令及请
求后,怠于配合协助的。
(四)对于在事故发生和事故处置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的员工。
(五)违反本制度及《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其他条款规定的。
第十六条:具体罚则参照《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涉及刑事责任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对各公司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处罚,由各公司财务部负责,在处罚决定下达3
日内,全额上缴区域公司财务部,同时将收款凭证复印件报区域XX部备案。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14 年9 月23 日执行,由XX大区XX部及网络发展部负责解释。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