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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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十则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一)故意伤害罪。

所谓的故意伤害罪是指,侵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采用暴力殴打、用刀具器械砍刺等方法,造成他人轻伤、重伤、伤残等。

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案例:中学学生故意伤害案。

2001年8月15日晚,某中学学生李某某因手被纪某某划伤一事,把纪某某叫到该校学生宿舍背后的路上,向纪某某索赔医药费5元。

因纪某某不肯赔偿,李某某便朝纪某某身上踢一脚,与李某某一起的严某某则从地上拾起一根木棍,朝纪某某的身上打去,打中纪某某的左腰部,致纪某某脾破裂,经法医鉴定,纪某某的伤属重伤。

严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和李某某共同赔偿人民币47369.55元。

寻衅滋事罪。

所谓的寻衅滋事罪,是指:在主观方面为故意,犯罪动机是为了逞强争霸,显示威风;有的是为了发泄不满情绪,报复社会;有的是为了开心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获取某种精神上的满足。

在客观上表现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严恶劣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取乐,或者殴打他人致伤);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多次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结伙、持械追逐、拦截他人,或者追逐、拦截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多次强拿硬要,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强拿、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般是指造成商店、饭店、舞厅、影剧院等场所的营业不能正常进行,交通堵塞,公私财产受教育到损失等)。

有上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案例:某中学蒋某寻衅滋事案。

蒋某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如豆腐,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分析教育案例廖为山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1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法制的细节经典案例

法制的细节经典案例

法制的细节经典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法制是国家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保障。

在法制建设过程中,经典案例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它们具有典型性、启迪性和教育性,为人们树立了正确的法律观念和道德观念。

下面将介绍一些关于法制的细节经典案例。

1. 《三字经》案1997年,福建省泉州市张某卖淫被抓后,当地警方在她的家中搜出《三字经》一本,民警质疑其做这种不正当生意是否与读《三字经》有关,导致执法踌躇不前。

著名法学家杨虹老师发表文章指出,法律并不对读书无术有严格要求。

后来,权威专家对法律无关教材的观点达成共识,这一案例成为法律层面对读书无术一事的有力撑。

2. 构建法治中国-刑法修正案(九)九月十六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决定,这次修正主要修改了有关《170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及以后执行》、《第四十七条对投机、倒把证券、期货市场法规等犯罪的认定和处罚》、《第二百中下条对贪污受贿、破坏市场秩序、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处罚》以及适时放宽对缓刑犯罪者的限制等。

这一修正案为构建法治中国、推动依法治国提供了有力法律支撑。

3. 新时代党的领导新思想伊朗案2018年5月8日,伊朗驻华大使馆在泰国曼谷举行“新时代党的领导新思想”研讨会,对伊朗的民主选举以及政体运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伊朗民主制度的实践经验,为中国提供了新的参照标准。

中国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浓理解,成功护航我国新时代的法治建设。

4. 司法体制改革2017年司法部全面取消普通人员资格考试,放权省界的做法,真正解开了南京的瓦解之结。

同时去监狱:金城奇案、时代宝贵、过渡成果、零基础待场!改革司法救援与法律援助司法楼、法+ 律备案+督察,不断加强司法责任律!5. 电子商务法2018年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

这部法律的颁行填补了我国电子商务领域法律制度的空白,为我国电子商务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规支持。

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8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8篇】

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8篇】目前,25岁以下青少年犯罪人数已占我国所有犯罪人数的70%左右,青少年犯罪比例之大、增长速度之快可谓触目惊心。

本文是品才网pincai。

小编为朋友们整理了8篇《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案例小故事》,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朋友、小朋友们。

中小学生法制教育案例篇一老师们、同学们:每当我听到一个个年青、鲜活的生命突然逝去时,无不为朵朵含苞未放的祖国花朵瞬间凋零而感到无比痛心。

在广播电视里听到发生某小学淹死3名初一学生的安全事故,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更向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为确保我校师生的生命安全,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下面,我将就三个方面给大家做一些提醒和要求。

一、安全重于泰山,重在加强教育和自我保护安全问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今天,面对血的教训,我们不得不再次提到安全这个问题。

同学们,生命是世上最宝贵的,当我们还小的时候,我们的生命在父母的呵护下成长,那么现在,当我们长大了,离开了父母靠谁来呵护我们的生命?得靠自己,因此,我们要时时刻刻注意安全,一举一动想到安全,不能让我们的行为有任何闪失,不能让我们的身体受到任何伤害。

具体要求大家做到以下几点:1、各班主任及课任教师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管理。

要注意安全教育的广度及深度,安全工作要想全做细,真正把安全工作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来抓,并且要做好各种记载。

真正做到:“放在心上,讲在口上,写在纸上,落实在行动上!”2、班主任老师要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时时掌握本班学生的在校情况。

有事不能上学的学生要求家长必须到校亲自请假履行好书面请假手续。

严禁其他学生捎假或学生自己口头请假,请假期满以后,学生必须由家长送至学校向班主任老师销假。

班主任要健全同家长的联系方式,对不明原因未到校上学的学生,班主任老师要立即同家长取得联系,问明原因。

青少年法律小故事案例(3篇)

青少年法律小故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犯罪案件逐年上升,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了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纷纷采取措施,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

本案例讲述了一位名叫小明的青少年在法制教育活动中逐渐成长,最终成为一名守法公民的故事。

二、案例经过小明,一个活泼好动的初中生,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

父亲忙于工作,母亲则忙于照顾小明和妹妹。

由于缺乏关爱,小明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形成了叛逆心理,经常与同学发生冲突,甚至与老师对抗。

某日,小明在街头与一伙不良青年发生争执,被对方打成重伤。

在医院治疗期间,小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

这时,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邀请了法院法官为同学们讲解法律知识。

法官以生动的事例向同学们阐述了违法犯罪行为的严重后果,并强调了法律对于青少年的重要性。

小明被法官的讲解深深触动,他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重新做人。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小明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认真学习法律知识。

他逐渐明白了遵纪守法的重要性,并决心改正自己的错误。

然而,小明在改正错误的过程中,遇到了重重困难。

他的朋友劝他:“别那么认真,反正大家都这样。

”他的父母则担心小明会再次走上犯罪道路。

但小明坚定地说:“我要用实际行动证明,我可以成为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在法制教育老师和同学的鼓励下,小明开始努力改变自己。

他主动与同学沟通,化解矛盾,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法制观念。

三、案例结果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小明逐渐成为了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他的成绩不断提高,与同学的关系也日益融洽。

在一次法制教育活动中,小明作为优秀学生代表发言,分享了自己的成长经历。

小明说:“以前,我认为法律离我很远,现在我明白了,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只有遵守法律,才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我要感谢法制教育,让我重新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

”小明的故事在学校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同学纷纷效仿他的行为,争做守法公民。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在与部分未成年犯罪人员接触过程中,一张张稚气未脱的脸庞、一行行因悔恨流下的泪水,还有那仍未泯灭的对未来的向往,让人一时无法将他们与“罪犯”这个名称联系起来。

当问及“导致你犯罪的主要原因是什么?”时,“受社会上的坏人引诱”、“不想回家”和“自己不学好”的回答占绝大部分。

这些无论生理还是心理都不够成熟的未成年人是如何一步步迷失自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呢?除了主观表现出的文化程度低、法制意识薄弱及行为缺乏自制力等内因外,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不良影响也是造成他们犯罪的客观外因。

家庭教育措施不力。

现今绝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而有些家长对自己的孩子过分地溺爱,使这些孩子从小养成好逸恶劳,一味追求物质享受的坏习惯;随着社会上“大款户”的增多,学生“大款户”也逐渐增多。

而恰是这些经商的“大款户”,由于常年外出,常常无暇顾及自己的子女,造成家庭教育的“漏洞”。

有些家庭不健全,对子女疏于管教,子女缺少父母的爱,或受继父母的冷落歧视,幼小的心灵受到创伤;有些家庭夫妻感情不和造成子女性格孤僻、偏激,心态不够正常;有些家长因忙于工作或挣钱,无暇顾及子女教育,孩子犯了错误非打即骂,甚至采取极端粗暴的方法;有些家庭对子女过分溺爱纵容,使子女个性畸形发展,行为放荡不羁;有些家长本身就有不良行为,赌博、吸毒或看一些不健康的书刊、影碟,导致子女沾染恶习,走上犯罪道路。

社会上一些文化垃圾也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原因,少数经营者公开出售夹杂大量宣扬暴力和色情的书籍、杂志、音像制品,以及使不少未成年人沉迷的游戏厅、网吧,对抵御能力差、分辨是非能力弱的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严重侵害。

中学生中队伍中的违法现象常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有的拉帮结派,组成团伙,自封首领,公然对抗教师的正常教育;有的瞒着家长逃学,聚众赌博,输赢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乃至上千元;有的公然侮辱女生;有的在社会上偷鸡摸狗;有的对低年级敲诈勒索;有的肆意破坏公共财物;有的结伙外出打群架;有的混迹于社会上不法青年之中,开始“拜师学艺”。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青少年法制教育案例
1.小明盗窃案:小明是一名初中生,因为对电子产品十分着迷,偷偷地溜进电子产品专卖店,盗窃了一台手机。

后来被店员发现,店员报了警,小明被判处拘留一年。

2. 小红毒品案:小红是一名高中生,和一些不良青年结伙,沉迷于吸毒。

后来被警方发现,小红被判处强制戒毒。

3. 小李网贷案:小李是一名大学生,因为缺乏理财知识,在网上贷款购买了一部豪车。

后来因为支付不起贷款,被追债公司起诉,最终被判处还款并支付高额违约金。

4. 小张交通事故案:小张是一名年轻的司机,因为开车时违反交通规则,导致一名行人受伤。

后来被警方抓获,小张被判处拘留三个月,并支付高额赔偿金。

5. 小王校园欺凌案:小王是一名初中生,欺负弱小同学,让同学们不敢上学。

后来被学校发现,小王被责令道歉,并接受校园欺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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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选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选编

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选编[案例:黑心老板不给工钱法盲少年行凶入狱王某出生在东北一个偏远的小山村, 2岁时,母亲因病离他而去,年幼的王某一直与父亲相依为命。

由于家境贫寒,王某小学三年级时就辍学在家,帮助父亲料理农活。

然而,只靠地里那点微薄的收成,远远改善不了家徒四壁的光景。

随着时光的流逝,王某渐渐长大了。

王某思忖着,别人能出去打工挣钱,我为什么不可以?我也要帮父亲撑起这个家。

那一年3月,16岁的王某来到某市一家铁件厂打工。

由于文化水平不高,他只能干一些粗活,但他从不偷懒耍滑,老板分配的活,他都尽最大努力去干。

他想,只要自己听老板的话,老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总会得到一份收入。

但每到月底,铁件厂的老板都会找出各种借口推脱搪塞,不发给王某工资,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年之久。

在此期间,王某不但不能给家里的老父亲汇去一分钱,反而不得不从老乡那里借钱维持生活。

王某也清楚,老板并不是没有钱,他几次看到老板一掷千金,还背着自己的老婆偷偷把女人带到工厂的办公室鬼混。

现实生活使王某无计可施,老板拖欠工资的不良用心,终于激怒了王某““你不给我工钱,我也不让你好好活。

”他决定报复老板。

同年8月,王某设计了一个计划。

他知道老板每个周末都要在厂里的办公室睡觉,而且只要是没有女人在,他晚上睡觉是从来不锁门的。

一个周日凌晨一点,王某悄悄推开老板办公室的门,乘老板熟睡之机,将电闸开关上的一根电线缠绕在老板的胳膊上,当他回头准备合上电源开关时,慌乱中碰倒了一根铁棍。

老板惊醒后,立刻叫来人将王某扭送到派出所。

王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刑,直到这时,他才觉得自己缺了一样东西: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

点评:法律和社会道德规范是我们党治理国家的武器和手段。

缺了哪一点,国家都不会稳固。

法律是保护人民、惩治犯罪的武器;道德是教化和规范人们思想行为的武器。

本案中,老板恶意克扣工钱首先是违法行为,对待违法行为就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益。

令人遗憾的是,王某不懂法,更不懂得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稀里糊涂地犯了罪,进了监狱还不知道为什么。

中学生法制小案例

中学生法制小案例

中学生法制小案例案例一:某校学生李某某在宿舍违章使用“热得快”,约9时30分离开宿舍时未拔掉电源,致使“热得快”过热,电线短路引起火灾。

分析:1)违反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使用“热得快”,是导致火灾的直接原因。

2)生活中养成的粗心大意,在这次火灾中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依据有关规定对李某某治安罚款100元案例二:因为和大声斥责自己的父母争论了几句,16岁的小朱一气之下,闷头冲出家门,整晚没回家.一周后,警察找上门来,小朱在夜不归宿的那天抢劫了6名学生.原来,小朱离家出走之后在网吧里通宵上网,但又没有钱,于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学。

分析:不少例子表明,没有确切原因的夜不归宿,是临近或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征兆之一.据调查,在100个未成年犯中,绝大多数犯罪行为是利用夜晚的时间完成的,而且不少违法行为实施后,他们都没回家.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经验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并夜不归宿,一旦发生问题,由于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监护,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案例三: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15岁的小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导致他走上了邪路.据小明自述,他在同学的生日宴会上认识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经常请他去餐馆吃喝,带他去电子游戏厅玩游戏机。

工作繁忙的父母没时间陪她,王大哥成了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

一天,王大哥突然对小明说:“有一个小子总跟我过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训教训他,反正他也不认识你。

”被王大哥这么一蛊惑,原本老实听话的小明手拿木棒,朝那个人的头上猛击一棒,导致其头部受了重伤。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对法律无知案例(3篇)

青少年对法律无知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上升,其中不乏因法律无知而引发的悲剧。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案例为切入点,探讨青少年法律无知所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案例介绍2018年夏天,我国某市发生了一起令人痛心的青少年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李某,男,16岁,系某中学高二学生。

因与同学发生矛盾,李某心生报复之意。

一日,李某邀约了三名同学,一起制定了针对受害人的作案计划。

当晚,四人携带刀具、棍棒等作案工具,对受害人进行了长达两个小时的暴力袭击。

受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李某等四人被警方抓获。

三、案件分析1. 法律无知是悲剧的根源李某等四人之所以犯下如此罪行,根本原因在于他们对法律的无知。

在我国,青少年正处于成长发育的关键时期,法律意识相对薄弱。

李某等人缺乏对法律的认识,以为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2. 家庭教育缺失家庭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本案中的李某家庭环境较为复杂,父母忙于工作,很少关心李某的学习和生活。

这使得李某在成长过程中缺乏正确的价值观和法律意识,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

3. 学校教育不足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场所。

然而,本案中的李某所在学校对法律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学生在法律知识方面存在严重缺陷。

学校未能及时发现李某等人的问题,从而使得他们有机会实施犯罪行为。

四、启示与建议1. 加强青少年法律教育政府部门应加大对青少年法律教育的投入,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同时,学校要将法律教育纳入课程体系,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

2. 完善家庭教育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父母要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法律教育,培养他们遵纪守法的意识。

3. 强化学校教育学校要充分认识到法律教育的重要性,将法律知识纳入课程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

同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

青年学生法律案例(3篇)

青年学生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侵权现象日益严重,尤其是青年学生在网络环境下容易侵犯他人著作权、名誉权等合法权益。

本案例讲述了一起青年学生因网络侵权引发的纠纷,以及当事人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

二、案例简介(一)当事人原告:张某,某高校大三学生,网络文学爱好者被告:李某,某高校大二学生,网络小说作家(二)案情2019年5月,张某在浏览某知名网络小说网站时,发现一篇名为《逆袭人生》的小说,该小说作者为李某。

张某在阅读过程中,发现该小说大量抄袭了他所创作的同名小说《逆袭人生》。

张某遂将李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经济损失。

(三)争议焦点1.李某是否构成对张某著作权的侵犯?2.张某的经济损失如何确定?三、案件审理过程(一)法院受理张某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包括其创作的《逆袭人生》小说、李某抄袭的《逆袭人生》小说等。

法院依法受理了此案。

(二)证据交换在庭审过程中,张某提交了其创作的《逆袭人生》小说的手稿、电子版作品,以及李某抄袭的《逆袭人生》小说的截图、网页链接等证据。

李某对张某提交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

(三)法庭辩论张某认为,李某的《逆袭人生》小说大量抄袭了他的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

李某则辩称,他的作品与张某的作品在情节、人物等方面存在差异,不构成侵权。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的《逆袭人生》小说在情节、人物等方面与张某的作品存在高度相似,且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与张某的作品存在合理差异。

因此,法院认定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判决李某停止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张某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

四、案例分析(一)著作权侵权判定本案中,法院认定李某侵犯了张某的著作权,主要基于以下两点:1.李某的作品与张某的作品在情节、人物等方面存在高度相似,构成实质性相似。

2.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作品与张某的作品存在合理差异。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

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一、案例:[案例一]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事后,小新投案自首。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习成绩陡然下降。

初中还没有毕业便辍学。

因担心儿子整天沉迷于网吧,小新的妈妈让他照看家里的台球桌。

小新把看台球桌挣的钱拿去上网。

后来家里不再提供上网的钱,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网吧呆了一个星期。

父亲的一顿打骂对小新来说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仅仅几天后,上网的欲望又像虫子一样噬咬着他的心。

此时,爸爸月初给奶奶生活费时说的一番话浮现出来。

“爸爸说爷爷那儿有4000多块钱,当时听了也没太注意,后来就想去偷爷爷的钱。

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爷爷家,晚上,看爷爷奶奶都已经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伤了再翻。

”睡梦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响声惊动了爷爷。

不顾一切的小新又将菜刀砍向了他。

爷爷受伤后逃出家门。

小新翻箱倒柜也没有找到那4000元钱,只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事后,小新的爷爷说,那是奶奶为孙子准备的早点钱。

小新捏着两元钱在村口的一个洞里躲了起来。

思来想去,还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诉记者,奶奶从小最疼爱他,有什么好吃的都惦记着他。

他在看守所里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

“我当时只想着拿到钱后就去网吧,根本没想后果。

如果让我在上网和奶奶之间重新选择,我肯定选择奶奶。

”说到这里,他痛哭流涕起来。

【案例二】一刀斩断了三个家庭小王与小顾是同校同学,小王读初三,小顾读初一。

一天二人发生口角,小王顺手打了小顾一下,不当一回事就扬长而去。

不想小顾人小气盛,当晚就约了几个小哥们找到小王家,要给小王给一点颜色看看,由于王不在家,就在外面砸门吵闹一阵。

王回家知道后,第二天连续三次找小魏帮助,小魏自认为是小兄弟的头,欺侮小兄弟就是给他小魏难看,所以一口答应,当即叫了一个朋友,准备了一把长砍刀,到校门口等候,当顾放学刚走校门,上去对准顾就是一刀。

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例(3篇)

青少年犯罪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李某,男,17岁,初中文化程度。

2019年5月,李某因家庭矛盾与父母产生争执,离家出走。

在流浪过程中,李某为了解决生活所需,产生了盗窃的念头。

2019年6月15日,李某在夜间潜入某商场,盗走现金人民币5000元。

案发后,李某被商场保安抓获,并由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二、案件处理过程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通过调取商场监控录像、走访周边群众等方式,迅速锁定了嫌疑人李某。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李某对其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2. 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李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

在审理过程中,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悔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法院认为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案件判决结果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李某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良好,悔罪表现明显,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案例分析1. 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本案中的李某属于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未成年人由于生理、心理发育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影响,走上犯罪道路。

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护,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2. 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本案中,李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这是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实施特殊保护的具体体现。

3. 犯罪预防与教育:本案的发生,提醒我们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

真实青少年法律案例(3篇)

真实青少年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9年6月,某市某中学初二学生小李(化名),因家境贫困,长期受到同学的欺负。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小李得知同学小明(化名)家中有大量贵重物品,心生贪念。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小李伙同其他两名同学,潜入小明家中,实施了偷盗行为。

三人共盗得现金人民币1万元、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一台以及若干金银首饰。

二、案件经过1. 案发当晚,小李、小张(化名)、小王(化名)三人商量好作案计划,决定在深夜潜入小明家偷盗。

2. 当晚23时许,三人悄悄翻墙进入小明家。

小李负责寻找贵重物品,小张和小王则负责放风。

3. 经过一番搜寻,小李在客厅沙发旁的茶几上找到了一个黑色手提包,包内装有1万元现金。

小李将其拿走。

4. 同时,小李还发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台平板电脑以及若干金银首饰。

三人将这些物品分赃后,逃离现场。

5. 次日,小明发现家中被盗,立即报警。

警方通过调查,迅速锁定嫌疑人小李、小张、小王。

6. 经审讯,三人对自己偷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三、法律分析1. 刑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小李、小张、小王均为未成年人,且不满十八周岁。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本案中,小明因被盗财物遭受了物质损失,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四、判决结果1.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小张、小王三人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 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
1. 2020年,湖北省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案发时,被告人王某为17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严重,依法认定其适用惩戒性量刑。

2. 2019年,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张某以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五年。

案发时,被告人张某为18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严重,依法认定其惩戒性量刑并予以执行。

3. 2018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个月,缓刑一年。

案发时,被告人李某为16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不严重,依法认定其量刑以警告、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

4. 2017年,上海市黄浦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孙某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三年。

案发时,被告人孙某为20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较轻,依法认定其量刑以罚金、社会劳动等方式进行。

5. 2016年,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

案发时,被告人刘某为15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较轻,依法认定其量刑以社会劳动、赔偿等方式进行。

6.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赵某以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案发时,被告人赵某为19岁未成年人,因其所犯的罪行较轻,依法认定其量刑以戒毒矫治、社会劳动等方式进行。

7. 2014年,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马某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转载)随着当今社会传播媒体的空前发展,青少年以敏感的心灵感受着时代的变化,见多识广,早熟、早知、思维活跃。

而在另一方面,青少年犯罪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特点,无论从犯罪动机、犯罪形式、犯罪的手段等等方面都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16岁的少年陈某将与其家有过节的13岁小孩陈某杀害并勒索被害者家人20万元;初中生徐某为与另一学生团伙“抗衡”,竟购买枪支;17岁少年小新为偷钱上网,竟残忍地砍死奶奶,并砍伤爷爷。

青少年本是天真无邪的,如此骇人听闻、丧失人性的案例,给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以及社会教育敲响了警钟。

对青少年犯罪的特点和成因的分析对我们更好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呈现的特点我国如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呈现出如下几个特点:1、疯狂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从幼稚走向成熟的时期。

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往往容易走上歧途,并且由于年青人逞强好胜,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2、突发性。

由于少年的犯罪动机往往比较简单,其目的单一,随意性强。

一般地说,较少有预谋,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精心策划,常常是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一时的感情冲动而突然犯罪。

这种突发性行为反映了未成年人情感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如案例三种的小新,其行为的仅仅是为了偷点钱去上网而非杀人。

3、连续性。

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的青少年,一般在初次作案得手之后,侥幸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对物质享受产生了贪得无厌的欲求。

产生连续性犯罪。

4、组织结构的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

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纠合,时聚时散性的,而且这种组合往往是一拍即合,一哄而起的团伙性犯罪,这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有所区别,这种偶然性的纠合也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

案例二中的徐某即带有鲜明的学生团伙性质。

虽可能是因为玩游戏或其它简单原因纠结。

5、犯罪故意的突发性且犯罪手段的残忍性。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案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值得我们高度关注和重视的社会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革,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给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一些案例来探讨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和原因,希望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

首先,让我们看一个案例。

某市一名未成年人因为在校园欺凌事件中伤人被警方逮捕。

在调查中发现,这名未成年人在家庭教育方面存在问题,父母长期忽视对其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导致其性格扭曲,缺乏对他人的尊重和关爱,最终导致了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另一个案例是某地一名未成年人因为沉迷于网络游戏而偷窃家中财物。

调查发现,这名未成年人长期沉迷于网络游戏,导致学业成绩下滑,与家人沟通缺乏,最终选择了偷窃来满足自己的游戏消费需求。

这些案例反映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些普遍现状和原因。

首先,家庭教育不到位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家庭忽视对孩子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导致孩子性格扭曲,缺乏对社会规则和他人的尊重和关爱,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其次,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

一些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迷恋暴力和色情内容,导致他们的行为偏离了正轨,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针对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首先,家庭教育要加强,父母要对孩子进行正确的道德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其次,学校和社会应该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和引导,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法制观念,树立正确的社会规则意识。

同时,社会应该建立健全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制,加强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预防和干预,帮助他们走上正轨。

总之,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够引起社会的重视和关注,共同努力,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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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则青少年法制案例青少年法律故事一为筹吧资去打劫16岁的小兴,自打接触网络游戏CS后,就着了迷,经常往网吧里钻。

苦于家里管得严,小兴就想出这么一招:每天一大早打着上学的旗号,背着书包直奔网吧,差不多到放学点儿了再回家。

就这样持续了半年多时间,小兴不仅把父亲给的学费等都送进了网吧,还因为钱不够,不断向父亲索要周末补习费等各种费用。

后来到期末,小兴拿不回成绩单,父亲起疑找到学校,才知道儿子竟然已经半年没有上学,学校也没有和家长沟通!而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从家里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

青少年法律故事二优等生入户抢劫身患残疾的母亲病重在床,父亲是普通工人,年仅15岁的儿子小刚品学兼优,还是班干部。

家里的困难小刚都看在眼里,他非常清楚钱对于母亲及整个家庭的重要。

暑假期间,街坊一在工读学校就读的孩子找到小刚,对他说有办法能弄到钱,并向小刚保证,只要跟他一起混,一定可以发财。

孝顺的小刚动摇了,憧憬着“要是能弄到好多钱,就可以给我妈妈动手术了”。

两人一合计,目标锁定在了小刚一个家里很有钱的小学同学明明身上。

于是两人借口找明明玩,由小刚敲开了明明的家门。

两个半大孩子进去后,在明明父母在场的情况下,邻家孩子掏出事先准备好的菜刀,大声宣布:“抢劫,把钱拿出来!”明明的父亲将其制服,傻在当场的小刚也被送进了派出所。

青少年法律故事三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

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

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

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

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

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小文家人随即报警。

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

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

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

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4 一个14岁少年的噩梦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

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

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

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故事5自食早恋酿造的苦果2003年,正在读高中一年级的吴海燕刚满16岁,高挑的身材,齐肩长发飘逸洒脱,眉清目秀气质高雅,是公认的校花。

吴海燕的同班同学沈刚更胜一筹,1米8的个头,白皙的脸庞,高挺的鼻梁,是很多少女心中的偶像派人物。

因为同班,沈刚与吴海燕二人接触很多。

俊男靓女两情相悦,渐渐两人陷入热恋之中。

沈刚与吴海燕交往一个学期后,两人便在校外租了一间房子开始同居。

按说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应该及时察觉自己的儿女早恋和越轨的行为,可是他们的父母因为忙于工作,无暇顾及平时住校的孩子。

班主任老师也忙于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及时与沈刚、吴海燕的家长沟通。

过了半年的“甜蜜”生活,沈刚与吴海燕两人已是乐不思蜀,开始旷课、逃学。

学习成绩更是一塌糊涂。

从父母手里接过的学费他们也开始不向学校交,留作两人的生活开支。

因为没有正当理由拖欠学费,沈刚与吴海燕就向家里撒谎。

一次、两次,谎言总有被拆穿的时候。

此时沈刚与吴海燕的父母已经拿两个孩子没有办法了。

只有实行经济封锁。

迫于多方面的压力,两人纷纷辍学。

这一来沈刚与吴海燕再也没法向父母要学费用以充当生活费了。

没有收入,他们就无法维持共同生活所需的费用,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两人决定实施绑架勒索。

2004年6月23日中午,公安局接到一男子报警,称他13岁的儿子被人绑架,绑架者声称要25万元,而且不让报案,否则将杀人灭口。

接到报警后,警方经过艰苦细致的调查摸排,于当日晚7时便确认人质被绑匪藏匿的位置。

经缜密的布控,晚9时警方冲进藏匿人质的民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制服看守人质的一名年轻人,成功解救了人质。

经突击审讯得知此人是沈刚,还有一名主要绑匪吴海燕,系沈刚的女朋友,现已潜逃。

当晚11时许,部署在公路隘口的民警将准备外逃出省的吴海燕抓获。

面对锃亮的手铐,吴海燕和沈刚都落下了眼泪。

点评:爱情之所以被称为人的终身大事,意味着她在人生中的重要地位。

可是青少年由于涉世不深,阅历较浅,生活经验欠缺,对社会缺乏足够的了解,感情胜过理智。

最直接的影响是无心学业,学习成绩下降,浪费了青春的大好时光。

在心理上,要承受家长和社会上其他人的责备和议论,影响了与同学、家长的关系,思想上会产生负担,心理、性格都将发生改变。

最后,可能会走上犯罪的道路,吃下早恋酿成的苦果。

故事6 哥们儿义气害了他每个人都有美好幸福的童年,曲哲(化名)也曾有过美好的理想。

当鲜艳的红领巾戴在他胸前的时候,慈祥的父母脸上也曾露出满意的笑容。

但他已偏离了人生轨迹,16岁就掉进了罪恶的深渊。

当冰冷的手铐铐住他的双手,当高墙电网隔断了他和亲人的团聚,他方猛醒。

可是,一切都太晚了。

曲哲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双职工家庭里。

父母对他很宠爱,家庭充满温馨。

小学时,曲哲聪明好学,读书用功,在班里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并且先后在班里担任了组长、班长、学习委员。

小学毕业时,他以优异的成绩被市重点中学录取。

曲哲沉浸在父母、同学和老师的赞扬声中。

在沾沾自喜的同时,他变得狂妄自大起来。

思想开始滑坡,渐渐地和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并学会了抽烟、喝酒,学习成绩直线下降。

在家里他再也听不进父母的良言相劝,在学校更听不进老师的谆谆教诲。

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仍对曲哲抱着极大的希望。

为了使他与那些所谓的“朋友”断绝来往,妈妈把曲哲送到省会的一所医学院学医,希望他能够脱离原来的不良朋友,重新赶上去。

曲哲似乎明白了父母的一片苦心,暗下决心,再不象以前那样。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期末考试中他以全班前十名的好成绩告别了这一学期。

暑假开始了,一年未见的“铁哥们”陈风找到了他,俩人聊起一年来的“新鲜事”。

陈风提起自己与女朋友方欣因种种原因发生了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陈风越说越气,甚至要求曲哲帮他出口恶气,将方欣杀掉。

曲哲为了哥们义气便答应帮忙。

第二天,他们约好时间,把方欣骗到一间没人住的小破屋内。

到了那里,方欣感觉到有点不对劲,拔腿要走。

陈风追上去将她摔倒在地,俩人便在地上扭打起来。

曲哲吓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个木头人一样一动不动。

此时陈风瞪着发红的眼睛,气急败坏地冲他喊:“哥们儿快点”,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过去,不顾方欣苦苦哀求,残忍的将其杀害了。

一个无辜少女就这样惨死在他们的手中……点评:16岁的曲哲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

教训是由失去青春的惨重代价换取的,一念之差使人生最宝贵最辉煌灿烂的时代要在高墙电网里度过。

友谊是人生的美酒,使我们的生活更美好。

但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时期,一定要慎择友,择良友。

和好的朋友在一起,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利于共同进步。

若是和不良的朋友在一起,反而容易受到不良的影响。

交朋友时可要擦亮眼睛啊。

帮助他人、助人为乐是做人的美德。

但是为了哥们义气两肋插刀,最终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面对他人包括朋友的要求,必须保持头脑清醒,以法律和道德为标尺进行衡量,三思而后行,不可随意迁就,否则会铸成大错。

青少年要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的预防犯罪能力,时刻珍惜现在所拥有的幸福、自由、快乐。

故事7 同学之间应相互尊重2002年,XX乡一所中学的一个文弱的女学生,无情地将同班的一个男同学杀死。

手段竟是那样的残忍,杀人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女学生孙平是个自尊心很强的姑娘,因从小不慎落下了残疾后,除了自卑以外,她特别忌讳别人拿她的残疾取乐。

初中二年级,同班的男生杨立还偏爱开玩笑,不是逗这个同学几句,就是给那个同学起个外号。

他不仅经常拿孙平的残疾取乐,还给孙平起了一个外号,孙平非常气恼。

一天中午放学后,孙平背着书包准备回家,刚出校门,突然被一群小学生团团围住。

他们拍着手,跳着脚,有节奏的喊着杨立给孙平起的外号。

受到侮辱的孙平气得直掉眼泪。

她知道又是杨立搞的鬼。

从此,孙平对杨立怀恨在心,开始伺机寻找报复杨立的机会。

这天中午,孙平约杨立到村里的小树林里玩,杨立爽快地答应了。

他们一起来到小树林的深处,刚才还有说有笑的孙平,脸突然往下一沉指着杨说:“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到这里来吗?”杨立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就被早有准备的孙平抱住。

随后,孙平突然又从腰间抽出一把水果刀,朝杨立腹部狠狠刺去。

杨立在惨叫中跪倒在地,鲜血不断从伤口涌出,杨立用颤抖的声音指着孙平问:“你为什么要杀我,……你竟敢杀人,你要杀死我……”孙平咬牙切齿的说:“我今天就是要来教训你的,让你再给我起外号……”。

说着更用力的朝杨立的身上刺下去。

经过一番痛苦的挣扎,杨立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结束了他短短的一生。

孙平拿一把铁锹,挖了一个坑,一边挖还一边说:“让你给我起外号,让你给我起外号!……”坑挖好了,孙平抬脚狠狠将杨立踢进坑里。

将杨立掩埋后,孙平拍拍身上的土,骑着自行车子回家了。

16岁的少女孙平因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点评:这是一个不该发生的悲剧,然而它却真实地发生了。

身体的残疾本已不幸,更不幸的是心灵的残疾。

人生路上难免有挫折和不幸,在不幸目前,更要做一个心灵坚强的人。

只有用自尊、自强、自爱的信念来支撑自己的人生,才能真正赢得他人的尊重。

如果经不起人他人的嘲笑就做出傻事,只能说明自己内心的软弱。

在面对自己的残疾和他人的嘲笑时,孙平更应该有一颗坚强的心。

而杨立更不应拿他人的身体残疾开玩笑,这是对他人人格的不尊重。

幽默风趣本是个性的魅力,但必须建立在善意的基础上,否则只是流于粗俗和不文明。

青少年应当学法、守法,在法律的规则内处理相互的关系,懂得依法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要时时处处遵守文明规则,做一个有道德、讲文明的好公民。

故事8 不健康的影视是青少年走向犯罪的温床著名前捷克作家伏契克在《绞刑架下的报告》一书的结尾写出了这样一句话“……生活里是没有观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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