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14-193铁三院开展债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本钢集团清欠工作会议精神
本钢集团清欠工作会议精神
《本钢集团清欠工作会议精神》
近日,本钢集团召开了一次清欠工作会议,旨在加强资金回笼,确保企业经营稳定和良好发展。
会议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精神,将在未来的工作中得以贯彻和落实。
首先,会议强调了清欠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企业要坚决执行“欠款者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按照合同履行付款义务,督促欠款单位按时清偿欠款。
此举旨在杜绝因欠款导致的企业流动资金危机,确保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
其次,会议提出了清欠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计划。
企业将建立健全欠款清理台账,全面掌握欠款情况;积极协调和沟通,争取债务人尽快履行约定的付款义务;并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清欠工作职责,确保清欠工作顺利进行。
最后,会议强调了清欠工作的重要性。
企业要牢固树立“肃清
欠款、稳定经营”的意识,通过清欠工作,有效提高企业的经
营效益和资金使用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清欠工作会议的召开,为企业的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并将成为企业未来工作的重要抓手。
相信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本钢集团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10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工程清理概算工作的通知150号
二十一局成〔2008〕15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的通知各公司、指挥(项目)部:根据铁道部《关于对北京至天津城际轨道交通等23个今年计划销号项目概算清理的通知》和《关于对武汉兴洲公铁两用桥及相关工程等项目投资进行梳理的通知》的电文精神,2008年5月15日总公司召开铁路工程概算清理配合工作座谈会,总公司经营计划部孙国富部长主持座谈会,周志亮副总裁做了重要的讲话。
孙部长传达铁道部铁路项目概算清理和投资梳理有关文件要求。
集团公司领导非常重视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在集团公司上半年的工作会上,董事长及总经理特别强调铁路概算清理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公司、指挥(项目)部以本次铁路概算清理工作为契机,做好集团公司铁路概算清理工作。
一、进行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1.现阶段部分铁路工程标准高、工期紧、施工单位投入很大,但造价水平相对较低,同时面临着物价上涨等因素,加大了企业成本开支,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概算清理和投资梳理工作对今后铁路招投标定价具有指导意义。
因为铁路建设体制等多方面的原因,铁路造价水平没有真实的反映铁路建设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现在要采取各种办法,努力向铁道部、路局、指挥部等建设单位反映工程建设费用的问题,争取对有关不合理的费用进行调整,使工程造价水平趋于合理。
二、进行铁路工程概算清理工作的具体要求:1.概算清理和投资梳理工作要按照铁道部建设司的要求认真抓好。
各单位要把问题反映准确、全面,反映问题必须有资料,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施工单位要及时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沟通,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对各项目进行逐一落实。
2.施工单位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不能承担无限责任,要有敢于突破合同的思想。
在处理好与建设单位的关系的基础上,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对个别霸王条款要找出明确的理由去反映,敢于突破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3.对于施工图的量差、建设标准提高、规模扩大、工程地质条件变化、材料价格上涨、设计变更以及政策性调整引起的工程费用增加,要秉着公正合理的原则认真清理,上报资料要实事求是。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_企业报告(代理机构版)
报告时间:
2023-08-11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企业的业绩表现、市场分布、服务能力、 服务客户和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代理行为全方位分析,为目标企业招投标管理、市场拓展 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为目标企业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业主单位、竞争对手、供应商、金融机 构等快速了解目标企业的业务能力、影响力、服务能力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企业相关 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目录
企业基本信息 .................................................................................................................................1 一、代理项目 .................................................................................................................................1
7 磐石工务车间房屋改造工程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 设指挥部
8
白阿线乌兰浩特至阿尔山开行动车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 改造工程文物保护影响评估报告 有限公司长春工程建
530.0 413.4 218.1
2023-04-19 2022-09-05 2022-12-09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1 日 生成
中铁债务重组实施方案
中铁债务重组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加速。
作为国家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主体之一,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在铁路建设和运营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铁路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中铁的债务问题也日益凸显,给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了一定压力。
为了解决中铁债务问题,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中铁决定进行债务重组。
经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制定了中铁债务重组实施方案,旨在通过多种方式降低债务负担,优化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
一、债务清理和压缩。
中铁将通过与债权人协商,采取债务重组、债务转股、债务转让等方式,清理和压缩债务规模。
对于一些高成本、高利率的债务,中铁将积极寻求降低利率、延长期限、提前偿还等方式,降低债务负担,减少财务成本。
二、资产处置和重组。
中铁将通过资产处置和重组,变现部分资产,获取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同时,对于一些非核心业务和资产,中铁将进行优化调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负债率,增强偿债能力。
三、优化融资结构。
中铁将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通过多元化融资渠道,降低融资风险,减少对银行信贷的依赖,提高公司的融资灵活性和抗风险能力。
四、提升盈利能力。
中铁将通过提升盈利能力,增加现金流入,用于偿还债务。
通过优化经营管理,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升盈利能力,为偿还债务提供更多资金支持。
五、加强内部管控。
中铁将加强内部管控,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规范性,规范公司经营行为,避免财务风险。
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
六、加强沟通和协调。
中铁将加强与债权人、股东、监管部门等各方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债务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
同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维护公司形象,稳定市场预期,为债务重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七、加强风险防范。
中铁将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全面识别、评估和控制各类风险。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1.08.09•【文号】国铁综工程监函〔2021〕213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国家铁路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国铁综工程监函〔2021〕213号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北京铁路督察室,工程质量监督中心: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国家铁路局同意,从即日起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目的深刻汲取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外发生房屋建筑垮塌事件教训,通过深入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进一步督促铁路工程参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举一反三,强化在建站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有效治理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铁路站房工程结构质量安全,促进铁路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范围在建铁路站房工程。
三、时间安排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10月10日结束。
依次分为三个环节:1.工作部署。
8月15日前,各单位要迅速行动,进一步梳理辖区在建铁路站房工程情况,研究制定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做好部署和工作落实。
同时,督促各参建单位认真分析站房工程安全生产现状,研究制定排查整治方案,组织开展站房工程自查自纠活动。
2.监督检查。
9月10日前,对辖区参建单位开展在建铁路站房工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制定、排查范围、排查重点、问题台账以及整改情况等。
3.督促整改。
10月10日前,针对监督检查和企业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检查辖区参建单位落实整治要求,采取切实措施,组织问题整改,构建长效机制等情况。
中国铁建中铁XX局XX有限公司法律事务、清欠管理办法
法律事务、清欠管理办法1. 目的1.1 为规范企业行为,强化法律事务暨清欠工作,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少损失,活化资金,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根据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谓“法律事务”,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诉讼和法律非讼事务;本办法所谓“清欠”,是指对债权明确的应收款项的回收。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项目部有关法律和清欠事务的管理。
3. 职责3.1 财务部法律事务办负责法律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具体承办公司发生的诉讼和非诉讼纠纷或对所属项目部承办的纠纷提出具体建议和办法。
3.1.1 接受法人的委托,处理公司诉讼和非诉讼纠纷。
3.1.2 为所属项目部承办的纠纷提供应诉法律文书,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3.1.3 办理企业领导人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3.1.4 参与研究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参与重大合同的签订和审查对外分包合同工作。
3.1.5 负责本单位欠款清偿认定工作和应收款的催收工作。
3.2 清收欠款工作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奖励必须在本项目工程款的回收达到90%后才能兑现。
工程竣工后,项目经理有变动并有必要将工程债权移交财务部时,将工程结算的资料一并提交财务部,并办理移交手续。
3.3 公司所属项目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成立清欠组织,项目部清欠有困难的,需移交公司财务部时,办理移交手续。
4. 工作程序4.1 项目部对分包商签订的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分包合同中,“争议解决方式”须约定为“到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诉讼”。
4.1.1 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分包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须约定为“到沈阳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诉讼”。
4.1.2 项目部对外签订的购销、租赁、劳务及其他合同依照4.1.1规定处理。
4.2 项目部对外签订合同后,通过网络IOA或传真形式报财务部法律事务办备案。
4.3 法律纠纷处理程序4.3.1 各项目部在收到法院传票和其他诉讼文件后,应当在收到文件三日内将上述文件报送财务部法律办,疑难纠纷要求财务部法律办办理的,同时将相关证据上报。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批清理结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国铁科法[2018]38号
【发布部门】国家铁路局
【发布日期】2018.04.23
【实施日期】2018.04.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铁路局关于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第十五批清理结果的通知
(国铁科法[2018]38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工业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铁路货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各地方铁路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清理部门规章和文件的要求,根据铁路改革发展实际,按照“先易后难、有序推进,边清理、边出成果、边向社会公开”的原则,国家铁路局对原铁道部规范性文件进行第十五批清理。
现将第十五批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一、关于《铁路桥梁检定规范》(铁运函[2004]120号)等5件文件
1 / 1。
9月1日清欠专题会会议纪要
9月1日清欠专题会会议纪要2016年9月1日下午,建安公司在12楼会议室召开清欠专题会,出席会议的有集团公司总会计师曹杰、财资部部长钟理辉、资金部部长丁玉林、清欠办主任王勇斌,公司总经理张小强,副总经理吴红来、孙仕斌,公司各部室负责人及在汉实体和项目部负责人,13个外地项目部通过视频参会。
会议由吴红来副总主持,分四个议程,第一项由吴红来副总传达一冶集团8月5日清欠专题会议精神,第二项由吴红来副总汇报建安公司1-7月清欠工作完成情况,第三项由张小强总经理通报了公司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四金”清理及资金中心借款情况汇报,预计全年指标完成情况,部署下一步清欠工作。
第四项由集团公司领导做指示。
现将会议议定事项整理如下:一、高度重视、逐项落实会议首先传达了一冶集团公司8月5号清欠会议精神。
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宋占江指出今年公司“两金及带息负债”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从企业生死存亡的高度认识到“两金”清欠工作的重要性,要切实压紧、压实“两金”清欠责任,从平时抓起,做到应收尽收、到期必收。
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主体,严控财务风险,从严从细下达清欠指标,并将清欠责任逐一落实到人。
要严格奖惩,加大过程监管和问责力度,形成“两金”管控的高压态势,将清欠效果与责任人收入紧密挂钩。
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传递压力,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将清欠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二、加强对在建项目到期应收账款的清收管理在建项目的工程款到期不能正常回收,已经成为占用公司资金、形成公司资金瓶颈的重要阻碍。
在建项目清欠工作任务非常重,荆门项目、宁夏项目、霞浦项目、三亚项目、永安项目为重点关注项目。
8月份荆门项目部在公司的努力下收回了一部分资金,其他项目还没有什么突破。
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风险防控,要有经甲方认可的进度批单和签证单作为索取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建立好应收账款台账,对到期甲方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的,应摸清原因,及时提出预警。
各在建项目要按合同诚信履约,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加强工程质量及安全的管控,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承担催收工程款的职责,认真组织项目部提前做好催要进度款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与业主沟通,加快已完工程预算的审批,到工程款支付节点就立即向业主催讨,通过发催款函催款,必要时要采取其它果断措施确保进度款按合同约定回笼。
铁路建筑企业的清收清欠管控
铁路建筑企业的清收清欠管控【摘要】铁路建筑企业在清收清欠方面面临着诸多问题,如收款周期长、清欠难度大等。
为此,建立清收清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合理的财务结构、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对外部合作方的管理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这样,铁路建筑企业才能有效管理清收清欠工作,保证资金的正常流转。
在现代商业环境下,清收清欠管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建立科学的制度和规范的流程,企业才能避免因欠款而导致的资金链断裂和经营风险。
展望未来,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和技术的发展,铁路建筑企业在清收清欠管控方面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加稳固的基础。
【关键词】铁路建筑企业、清收、清欠、管控、制度、内部管理、财务结构、风险防控、外部合作方、重要性、未来展望1. 引言1.1 背景介绍铁路建筑企业是我国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重要一员,承担着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等重要工程的建设任务。
随着铁路建筑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企业规模的不断壮大,企业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经营环境和风险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清收清欠成为了铁路建筑企业必须要关注和解决的重要问题。
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进行,铁路建筑企业常常面临来自客户未及时支付工程款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资金流动,也容易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和经营困难。
一些企业因为管理不善、内部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导致了内部清欠难以顺利进行,进一步加重了企业的财务压力。
建立健全的清收清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合理的财务结构,加强风险防控措施以及加强对外部合作方的管理,成为了铁路建筑企业必须要重视和加强的工作。
1.2 问题意识铁路建筑企业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之一,其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行业竞争的加剧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铁路建筑企业在清收清欠方面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
由于铁路建筑项目通常规模庞大,周期长,往往要涉及大量的资金投入。
在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导致业主或合作方未能按时支付款项,造成企业资金链断裂,影响正常经营。
新形势下铁路多经企业不良债权清理工作的思考
力支持下得到了蓬勃发展 ,在二十几年 也造成某些人头脑发热 ,不少经营和投
2 、三年 以上 债权 发生 时 间早 ,清
时 间 里 , 多 经 企 业 的 经 营 领 域 不 断 扩 资项 目都是拍脑袋工程 ,不但在项 目实 欠难度大 ,绝大多数债权发生时间集中
文新附》 称 : “ ,债 负 也” 债 ,是 欠别
一
帆风顺的。铁路 多经企业在其生存 和 诚实 、信用也。在企业经营活动中 ,由
人的钱财 。债包 括 “ ”和 “ ” 欠 还 ,或 发展过程 中同样存 在这 样那样 的问题 , 于有些合作方缺乏诚信 ,不守信用 ;有 叫债 权 和 债务 两 个 方 面 ,所 以,有 了 其 中不 良债权的产生 和大量存在就是一 些合作方甚至 隐瞒欺骗 ,设置陷阱 ,恶 债 ,就有 了债权 。债权既然是别人欠 自 个比较 突出的问题。笔者从这些年来的 意侵害我方 的权益 ,然后逃之天天。这 己的 ,所 以债权历来被尊 为一种地位上 清欠工作 中发现 ,不 良债权 的产生和大 是不 良债权产生 的主要原 因。 的优势 和财 富的存在 形式 ;而欠债终究 量存在 ,既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也有客 是件不光彩的事 ,更勿论 赖债 不还 了。 观方面的原因 ,概括如下 : 可见 ,债权债务问题的存 在古 已有
20 06年 第 1 期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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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形 势 下铁 路 多 经企 业 不 良债 权 清理 工 作 的 思 考
杜 鸿 继
( 福建铁 路投 资发展 总公 司 ,福建 福 州 3 0 1 ) 503
摘要 :本文从 分析铁路 多经企业不 良债权产生的原 因和存在的特点入 手,阐述 了不 良债权清理工作 的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12.14•【文号】•【施行日期】2005.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领域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12月13日,国务院召开了第三次全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议,曾培炎副总理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坚持清欠工作“四个不动摇”,加大清欠力度,确保明年春节前完成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建立健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企业和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征地拆迁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国家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和社会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清欠工作开展两年多来,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交通行业实际,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全行业清欠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力度,清欠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12月9日,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总解决比例为86.11%,其中政府投资项目的解决比例为86.17%,有9个省(直辖市)的政府投资交通项目的解决比例超过了95%。
但目前各地清欠工作进度还很不平衡,交通行业的清欠任务仍很艰巨,防止拖欠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交通建设领域清欠工作,交通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就下一步的清欠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迅速传达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确保完成清欠任务从现在到春节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进入了关键阶段。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迅速传达、深入贯彻国务院会议精神,按照曾培炎副总理的指示,分析本地区清欠工作形势,对清欠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要认真落实部制定的《预防和解决交通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若干措施》,迅速组织力量对政府投资交通项目清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项摸清情况,对尚未解决的,要加大协调和督查力度,特别要对清欠缓慢地区和重点拖欠项目,抓住年底有限时间,紧紧依靠当地政府,加强督查督办,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确保完成交通建设领域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任务。
工务关于段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
工务关于段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工务关于段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根据路局南铁监字(201X)556号《关于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段决定在201X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专项的清理催收历史遗留呆坏账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清欠工作顺利进行,段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全段的清欠工作。
段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段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清欠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由计财科、综合技术科、行办抽出专人组成。
xx清欠办公室设在计财科(联系电话:xxxxxxxx),有关信息收集、反馈以及清欠督办工作由行办负责。
二、清欠工作的范围1. 对201X年和201X年两次资产清查中确认的坏账损失和对外投资损失(包括清查损失和预计损失)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进行一欠全面清理,追索欠款。
对近三年(201X年至201X年)已批准核销的呆、坏账及对外投资损失账销案存的,继续追欠。
2.xxx是清欠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包括房建、给水、生活、多经、工会、技协等车间级单位和部门。
三、方法和步骤本次清欠工作为期一年,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 1.组织自行清欠。
依靠段的力量能收回的清欠款一律由段自行组织清欠。
对能依靠本单位力量收回的清欠款要分系统逐笔落实清欠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明确清欠的具体项目和时限。
针对债务单位(个人)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签定还款协议、以物抵债、扣发工资、上诉法院等),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减少损失。
2.委托路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或专门的收账机构进行清欠。
针对一些金额大、时间长,仅依靠单位自身力量无法完成的清欠项目,可委托上述单位进行,并与协作单位签订委托书,路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应积极协助,采取相应的措施配合清欠工作。
工程项目清欠工作方案
工程项目清欠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合法权益,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避免逾期清欠造成的不良影响,本文拟提出工程项目清欠工作方案。
基于项目实际情况,规范清欠流程,加强监督管理,有效降低项目风险。
二、项目范围本计划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清欠工作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财务负责人、供应商、承包商等。
本计划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等。
三、清欠流程1. 清欠工作责任分工:(1)项目经理:负责总体清欠工作的协调和管理,负责制定清欠计划、提出清欠要求,并监督清欠工作的进展。
(2)财务负责人:负责对应收款项进行核对,及时向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支付通知,积极参与核算和清欠工作。
(3)供应商、承包商: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金额向项目方递交清欠申请,同时提供清晰的资金流向证明,积极配合项目方的清欠工作。
2. 清欠工作流程:(1)制定清欠计划:项目经理与财务负责人共同制定清欠计划,分析项目的资金流向,明确待清欠款项的金额和时间,并根据合同规定制定清欠优先顺序。
(2)核实清欠款项:财务部门根据清欠申请和资金流向证明,核实清欠款项的合法性、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清欠工作的依据可靠。
(3)发出支付通知:财务部门按照清欠计划向供应商、承包商发出支付通知,并通知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清欠工作。
(4)监督清欠工作:项目经理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清欠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清欠工作有序进行。
(5)确认清欠款项:当供应商、承包商向项目方提出清欠申请时,项目方应及时进行款项的确认,并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支付。
四、监督管理与风险控制1. 监督管理机制:(1)建立清欠督办小组:项目方应建立专门的清欠督办小组,监督清欠工作的实施和进展,对各个环节进行跟踪和督促。
(2)定期清欠检查:项目方应定期对清欠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铁路企业加强债权清理的研究与探讨
铁路企业加强债权清理的研究与探讨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2)07-000-02摘要近几年我国铁路迎来了全面发展的黄金机遇,大规模铁路建设有序推进、高速铁路的迅猛发展,铁路企业的资金面临严峻的考验,铁路企业应当加大债权清理,加快资金回笼,加速资金周转,盘活企业资本,依法化解企业债务,促进铁路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现就铁路债权形成的原因以及铁路债权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对策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和探讨。
关键词铁路企业债权清理采取对策一、引言什么是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可以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债按发生根据分为合同之债、侵权行为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和无因管理之债;按标的物的属性分为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按债的主体数量分为单一之债和多人之债。
债权是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
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一)铁路企业权形成的原因债权的形成问题,不是单纯的对方拖欠和资金流紧张的问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问题。
相对于个人债权,企业的债权无论从金额上、数量上或时从发生的经济往来关系上,都比较多而且形成复杂。
对于企业而言,随着自身的发展和业务规模的扩大,债权在整个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频率越来越高。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对于债权回收难度大、周期长、坏帐率高的问题,很多企业都费尽心思采取各种办法来处理,但是很多企业却陷入一个怪圈,那就是越清理越多,越清理越难,存在债权难以回收现象的原因,大多存在一下几个方面:首先经营环节选择客户存在失误,对于客户还款能力的估计存在失误;其次履行合同中忽略法律上的关键问题,造成事实上的被动;然后债权疏于管理,长期没有专人负责,催讨不力,让欠债者感觉不到还款的压力和必要;最后采用的清收债权的方式不科学,没有以最经济的手段获得最大的效果。
工程公司清欠工作方案模板
工程公司清欠工作方案模板一、前言随着经济的不景气和各行业的不景气,工程公司清欠工作已成为一项重要的工作。
清欠工作是指对欠款客户进行专业的催收和清理工作,以确保公司的资金回笼和良好的运营状况。
本工程公司清欠工作方案旨在明确清欠工作的目标、流程、责任人和措施,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率。
二、目标1. 提高清欠工作的成功率,降低公司的坏账率。
2. 加强公司内部的管理和流程,确保欠款客户的清欠工作按照规定流程进行。
3. 提高公司员工的清欠技能和意识,建立良好的催收文化。
三、流程1. 收集欠款客户信息。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收集客户的基本信息、合同信息、付款记录等,以便对欠款客户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清欠工作。
2. 发送催款通知。
公司应按照规定时段和程序,向欠款客户发送催款通知,要求其及时偿还欠款。
3. 跟踪督促。
公司应对欠款客户进行跟踪督促,及时了解欠款客户的还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款项回收。
4. 协商和解。
对于欠款客户,公司应根据其情况进行协商和解,通过谈判、协商等方式解决欠款问题,确保欠款尽快回笼。
5. 法律诉讼。
对于一些恶意拖欠款项的客户,公司应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通过法律手段强制讨回欠款。
四、责任人1. 财务部门负责对欠款客户进行分类管理和跟踪督促,定期向领导汇报清欠工作情况。
2. 销售部门负责与欠款客户进行协商和解,确保欠款客户的还款情况。
3. 法务部门负责处理一些恶意拖欠款项的客户,并协助公司诉讼催收。
五、措施1. 建立完善的客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客户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2. 加强对员工的清欠培训,提高其清欠技能和意识。
3. 加强内部流程管控,规范清欠工作的流程和程序,确保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加强公司内部沟通协作,建立良好的清欠工作团队。
5. 不断改进清欠工作的方法和手段,提高清欠工作的效率和成功率。
六、总结清欠工作是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公司的资金回笼和运营状况具有重要作用。
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家铁路局关于开展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铁路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国民经济发展,事关铁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事关铁路“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为深入贯彻局党组开展“安全质量服务年”活动部署要求,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有效治理影响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依法严肃处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自2017年起,用三年时间开展铁路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专项整治。
有关要求如下。
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大规模铁路建设持续推进。
参建企业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投入,加强铁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不断提升施工机械化信息化水平,铁路工程技术和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铁路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质量通病、安全隐患和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可控。
但是,在铁路建设过程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的“三不问题质量行为”仍然突出,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开展三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遏制铁路建设工程“三不问题质量行为”发生,促进铁路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步提升。
二、整治内容(一)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
主要包括铁路施工企业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使用未经检验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铁路工程监理企业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铁路建设单位明示或暗示设计或者施工企业降低质量标准,使用不合格材料等违法行为。
(二)不按工程设计图纸或技术标准施工。
主要指施工中不严格履行设计变更程序,随意改变设计文件,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严重危及工程质量安全等违法行为。
中铁十济财清欠计划
中铁十济财清欠计划中铁十济财清欠计划中铁十济财[201*]158号关于201*年1-3季度清欠工作完成情况及四季度清欠工作安排的通知所属各单位:根据公司年度工作的整体部署,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管理的现状,经认真分析,现通报各单位1-3季度清欠工作完成情况,并制定了201*年四季度清欠工作重点,希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实施。
一、201*年1-3季度清欠计划完成情况(一)1-3季度清欠工作完成情况201*年公司下达清欠计划58977.72万元,1-3季度完成40754.31万元,完成年度清欠目标的69.1%。
其中:完成较好的单位有公司本部,淄博分公司,南昌留守处、烟台项目部、精伊霍项目部、和平路项目部、南宁项目部、大丽项目部,完成年度预计清欠目标;完成较差的单位有济南、广州分公司,浦东项目部,社管中心,清欠目标完成还没达到50%(详见下表)。
从总体上看,今年清欠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维持了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201*年1-3季度清欠完成情况明细表单位:万元序号单位清欠计划完成情况完成比例%1公司本部39393.6530153.876.542宏程公司17311151.666.53 3济南分公司4122.861228.329.794淄博分公司5245.593947.4475.255广州分公司664.3281.242.336青岛分公司593.4435058.987芜湖分公司646.18453.770.218建安分公司1201.7567155.849设备安装分公司59.928.247.0810南昌留守处27.827.8100.0011烟台项目部401.07401.07100.0012和顺项目部216.70.0013精伊霍项目部121.1121.1100.0014和平路项目部110.2110.2100.0015南宁项目部1010100.0016浦东项目部2450.5966727.2217大丽项目部514514100.0018开发中心422.4432576.9319社管中心1045.15312.929.9420合计58977.7240754.3169.10(二)存在的突出问题1、个别项目投标前风险、效益评估不系统、不完整、不规范,中标后合同评审走过场,流于形式,签订合同不规范。
工务关于段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公文范例.doc
工务关于段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_公文范例各部门、车间级单位:根据路局南铁监字(2005)556号《关于对历史遗留呆坏帐进行清理和催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段决定在2005年资产清查的基础上开展一次专项的清理催收历史遗留呆坏账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清欠工作顺利进行,段成立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统一领导全段的清欠工作。
段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段清欠领导小组下设清欠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清欠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xxx,副主任:xxx。
办公室成员:由计财科、综合技术科、行办抽出专人组成。
xx清欠办公室设在计财科(联系电话:xxxxxxxx),有关信息收集、反馈以及清欠督办工作由行办负责。
二、清欠工作的范围1.对2003年和2005年两次资产清查中确认的坏账损失和对外投资损失(包括清查损失和预计损失)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进行一欠全面清理,追索欠款。
对近三年(2003年至2005年)已批准核销的呆、坏账及对外投资损失账销案存的,继续追欠。
2.xxx是清欠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包括房建、给水、生活、多经、工会、技协等车间级单位和部门。
三、方法和步骤本次清欠工作为期一年,具体方法和步骤如下:1.组织自行清欠。
依靠段的力量能收回的清欠款一律由段自行组织清欠。
对能依靠本单位力量收回的清欠款要分系统逐笔落实清欠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并明确清欠的具体项目和时限。
针对债务单位(个人)的具体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如签定还款协议、以物抵债、扣发工资、上诉法院等),最大限度地收回债权,减少损失。
2.委托路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或专门的收账机构进行清欠。
针对一些金额大、时间长,仅依靠单位自身力量无法完成的清欠项目,可委托上述单位进行,并与协作单位签订委托书,路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应积极协助,采取相应的措施配合清欠工作。
铁路建筑企业的清收清欠管控
铁路建筑企业的清收清欠管控作者:琚红卫来源:《财经界·学术版》2016年第13期摘要:近些年,随着国家对铁路基础设施投资规模的加大,建筑行业获得了巨大的发展机遇,但在这种发展的背后,我们同时也关注到企业当前面临的挑战:由于国内建筑市场、法律环境不尽规范,业主受政府宏观调控影响普遍存在资金紧缺问题,同时大部分建筑企业由于处于乙方弱势地位,企业对“两金”(即应收款项和存货)的管控比较单调,“两金”规模呈现恶性膨胀趋势。
企业“两金”规模居高,从表象上来看,表现为企业的资产配置不合理,资产负债率攀升;从更深层次来分析,“两金”占用时间过长,会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速度,资金存量下降,进而引发潜在的支付危机,加重企业的经营成本。
为实现“两金”的有效管控,加快企业“两金”向现金流转变,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本文将从清收清欠风险管控入手,探讨企业在管理中需要把握的工作要点,帮助企业构建完善的清收清欠风险管控体系,并通过具体案例,介绍企业清收清欠管控的具体实践,为铁路建筑企业做好清收清欠工作提供参考。
关键词:建筑企业清收清欠管控一、清收清欠的内涵《企业财务通则》中对应收款项定义指的是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过程之中所发生的各种债权,主要包括的内容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以及各种预付账款等等,基本上与建筑企业应收款项一致。
所谓的存货则是指的企业所拥有的可以进行出售的商品或者是产成品,或者是正处于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或者是半成品,或者是可以进行生产经营消耗的各种材料等等。
但是对于建筑业来讲,按《企业会计准则—建造合同准则》规定,存货的范围更广,除包含施工生产正常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外,还包含工程结算小于工程施工的差额,简称“已完工未结算”,列示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下。
正因如此,建筑企业清收清欠的内容有别于其他行业,工程款清收就是指将已发生施工成本确认为向建设单位的债权,即对存货中的已完工未结算清收;工程款清欠就是指将已对建设单位确权的债权资金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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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三设财务〔2014〕48号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债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债权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铁总财函〔2014〕1760号)文件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15年7月底,集中开展一次债权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基准日
(一)清理范围。
清理范围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含子公司)形成的尚未收回的全部债权。
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
(二)清理基准日。
清理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1—
二、方法和步骤
(一)清理方法
各单位按照“清、收、审、查”的方法,全面、逐级、逐项开展清理检查,涵盖全部。
“清”,就是由财务部门牵头,对所有债权开展逐笔清查摸底,对没有办理债权签认手续的抓紧办理签认手续,确保债权保全。
清理内容包括债权形成时间、债务人情况、业务内容、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未能及时清收原因等,各单位要按照清理情况建立管理台账,特别是超过合同约定收款时间或一年以上应收款项,要按照“一案一策、专人负责”的原则,逐笔落实责任人和清欠措施,建立动态销号制度。
“收”,就是债权单位作为清收主体,要采取所有合法有效的措施大力收回债权,明确清收责任部门和人员、时间进度,定期分析、定期考核、定期销号。
对超过合同约定收款时间或一年以上债权,相关业务部门要制定详细计划和目标,加大清收力度,采取上门清收、实物抵债、相互抵账、法律诉讼等清收方法,安排专人实施清收,争取明年6月底前取得明显成效。
“审”,就是由审计部门牵头,对应收款项大户和应收款大项清理情况组织专项审计,对债权清理和完善管理制度等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提出审计意见,同时,由企法部门牵头,督促规范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管理的监督检查, 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要认真排查风险。
—2—
“查”,就是各单位对造成财产实际损失,带来企业巨大经营风险,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责标准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涉及违法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清理步骤
1.摸清情况。
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对每笔债权对应的合同,发生的时间、内容、金额、责任人全面清查梳理工作,建立明细台账(格式见附件),对债权形成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形成分析报告。
2.清理回收。
2015年6月15日前,完成债权清理回收、专项审计和责任追究工作。
对每一笔债权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制定回收措施、回收时限,直至收回欠款。
第一阶段:2015年3月15日前,完成路内项目债权清理工作,路外企业一年以上债权清收笔数和金额达到50%以上。
第二阶段:2015年6月15日前,对路外企业一年以上债权清收取得显著成效,大幅度减少路外企业债权。
3.完善制度。
2015年7月10日前,完善各项管理制度。
三、工作组织
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保证债权专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集团公司成立债权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曾波(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成员:王庆强(财务处处长)、巫伟军(计经处处长)、孙
—3—
玉辰(工管处处长)、郭卫东(海外处处长)、刘贺长(审计处处长)、李峰(监察处处长)、朱家勤(财务处副处长)、陈宗智(财务处副处长)、吕建军(计经处副处长)、沈怀国(工管处副处长)、毕甸冠(企划处副处长、法律事务室主任)。
办公室设在财务处,主任:王庆强。
联系人:鲁绍江、张雨农,联系电话:(路)023-78188,(路)023-78509。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边清理整改、边完善制度,着力建立健全债权管理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边改边犯现象。
(二)全面分析企业经营风险。
要对目前开展的经营业务进行全面梳理,特别是资金被占用较大,又缺乏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业务要立即采取措施,避免资金损失。
凡是毛利低于资金成本的业务坚决不做;对于合同条款明显有失公允、结算时间和方式存在漏洞的,要及时修订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凡是已发生未按照合同协议付款等行为的,立即采取弥补措施,该动用法律程序的,及早采取措施,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三)全面清理已签合同。
各单位要对已签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针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对条款不严密、约束力不强的合同,要及时完善和补充。
对尚在履行且已经发生违约的合同,要及时采取有力
—4—
措施,直至对方纠正违约行为后方能继续履行合同;如需要终止合同的,要依法及时协商终止,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四)加强审计监督检查。
集团公司组织对债权专项清理情况进行审计,选择债权余额较大、未按时收回的单笔金额较大的单位,对清理认定的对方单位性质、业务情况、债权发生时间及金额、签认情况、清欠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认定的风险及损失情况进行抽审核实;对清理工作程序是否合规进行检查;对清理工作是否达到规定要求进行评价。
对完善管理制度情况要结合后续审计工作安排给予重点关注。
(五)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各单位要通过全面清理,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债权动态管理和预警制度、定期分析例会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考核奖惩制度,并严格抓好制度的落实,使债权管理工作真正成为单位日常工作的一部分。
(六)强化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严格各项纪律,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确保队伍稳定、安全稳定、经营稳定,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违纪行为要从严追责。
附件:铁三院债权专项清理明细表
铁三院
2014年12月25日
—5—
抄送:集团公司党群各部室。
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2014年12月25日印发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