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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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规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 (1)

第一节机构管理 (1)

第二节人员管理 (2)

第三章委托单位管理 (6)

第四章预付资金管理 (11)

第五章签约管理 (15)

第一节个人用户签约管理 (15)

第二节公司用户签约管理 (18)

第六章缴费类业务 (20)

第七章批量业务 (29)

第八章营业前准备/日终处理 (48)

第九章凭证管理 (48)

第一节凭证操作流程 (49)

第二节重要空白凭证表外科目核算 (52)

第十章会计核算 (53)

第十一章清算报表 (74)

第十二章资金结算 (78)

第十三章差错调整 (83)

第十四章附则 (8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的管理及操作,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有效防范操作风险,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级分支机构及代理营业机构。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一节机构管理

第三条机构设置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代收付业务操作通过邮政金融中间业务平台完成。中间业务平台机构为五级机构设置,即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网点。

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为管理机构,网点为营业机构。

第四条一般规定

(一)中间业务平台管理机构从公司系统内同步各级管理机构,中间业务平台不维护管理机构名称等信息。公司系统新增、修改、删除管理机构,在日终时同步更新中间业务平台管理机构。

(二)中间业务平台营业机构从储蓄系统、公司系统分别同步各营业机构。中间业务平台不维护营业机构名称等信息。储蓄系统、公司系统新增、修改、删除营业机构,在日终时同步更新中间业务平台营业机构。

(三)各级管理机构可对本机构及辖内下级机构信息进行查询。

(四)各级管理机构可根据机构自身条件、业务发展状况、风险评估等级等因素,控制指定辖内下级管理机构或营业机构允许或禁止办理的交易。

第五条机构信息维护流程

(一)机构信息维护

1.功能说明

使用本交易可对机构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可对机构可办理的交易权限进行维护。

2.操作流程

(1)总行、一级分行综合管理员使用“公共管理-机构信息维护”对本级及辖内机构进行交易集控制。本交易须经综合主管授权。

(2)交易成功后,打印“机构维护信息表”,定期装订存档。

第二节人员管理

第六条人员设置

中间业务平台人员包括管理机构操作员和网点柜员。管理机构操作员由中间业务平台管理,网点柜员由储蓄系统和公司系统分别管

理。

中间业务管理机构操作员在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一级支行分别设置,分为综合类、业务类、会计类、技术类。

综合类人员包括综合主管、综合管理员。

业务类人员包括业务主管、信用卡主管、业务管理员、信用卡管理员、文件管理员、业务查询员。

会计类人员包括会计主管、清算主管、凭证主管、会计管理员、清算管理员、凭证管理员。

技术类人员包括系统主管、系统管理员、技术主管、技术管理员。

系统主管、系统管理员只在总行设置。清算主管、清算管理员只在总行、一级分行设置。文件管理员在一级支行设置。

综合管理员负责各级人员与机构的管理,综合主管负责对综合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业务管理员负责委托单位基本信息、业务参数的管理,业务主管负责对业务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信用卡管理员负责对信用卡类代收业务的管理,信用卡主管负责对信用卡管理员授权。

会计管理员负责委托单位结算参数的管理,负责日常的会计核算与资金结算,负责管理机构发起的批量业务的各项操作,会计主管负责对会计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清算管理员负责调整差错,清算主管负责对清算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凭证管理员负责凭证的入库、请领、下发、收回等,凭证主管负

责对凭证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技术管理员负责技术类标准数据的管理,技术主管负责对技术管理员的操作授权。

文件管理员负责代网点上传批量文件及下载回盘文件。

业务查询员可查询各类代收付交易的统计报表。

不相容岗位及有权限制约关系的人员不得相互兼职。同级主管与非主管人员不得兼任,会计类人员、业务类人员、技术类人员不得兼任。

第七条一般规定

(一)管理机构操作员在中间业务平台内维护。总行综合类人员由系统管理员在系统主管授权下维护。其余各级综合类人员由上级综合管理员在上级综合主管授权下维护。各级会计类人员、业务类人员、技术类人员由本级综合管理员在本级综合主管授权下维护。

(二)网点柜员基本信息分别从储蓄系统、公司系统同步至中间业务平台,柜员基本信息维护均在储蓄系统、公司系统进行,新增柜员时自动分配默认交易权限。

(三)中间业务平台可对管理机构操作员或网点柜员进行交易集控制。

第八条人员信息维护流程

(一)管理机构操作员维护

1.功能说明

使用本交易可对中间业务平台管理机构操作员信息进行新增、修改、注销、重新注册、密码重置等操作。

2.操作流程

(1)申请机构或部门填制“中间业务平台柜员维护申请表”(下简称“柜员维护申请表”),内容应齐全、真实、完整,并由经办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提交维护机构。

(2)综合管理员登陆中间业务平台,使用“公共管理-人员管理-管理机构操作员维护”交易,依据“柜员维护申请表”对管理机构操作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注册、修改、注销、重新注册、密码重置等操作,该交易须经综合主管授权。

(3)交易成功后,打印“柜员维护信息表”,与“柜员维护申请表”一并留存,定期装订存档。

3.注意事项

(1)新建操作员初始密码和重置后密码都为000000,需修改后方可办理业务。

(2)操作员密码输入错误次数达到3次即被锁定,锁定后需综合管理员重置密码。

(二)网点操作员维护流程

1.功能说明

使用本交易可对网点柜员基本信息进行查询,可对网点柜员交易权限进行维护。

2.操作流程

(1)申请机构或部门填写“柜员维护申请表”,内容应齐全、真实、完整,并由经办人、相关部门负责人或领导签字确认,加盖公章后,提交维护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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