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年行政法简答论述题目汇总
《行政法学》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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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简答题、论述题参考答案四、简答题1、什么是行政法?行政法有何特点?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相比,有以下特点:①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②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③行政法规范具有易变性。
④行政法渊源的复杂性。
2、什么是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有何特征?答: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如下特征:①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组织。
②行政主体是能够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
③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3、如何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答: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①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的行为,即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实施的行为。
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③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
4、简述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
答: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①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②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5、如何理解行政处理的涵义?答:行政处理,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具体事件行使行政职权,单方面作出的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①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实施的行为。
②行政处理是法律行为。
③行政处理是行政权主体所实施的单方行为。
④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⑤行政处理是行政主体实施的具体行为。
⑥行政处理是对外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6、实施行政可的基本原则有哪些?答:实施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①依法实施原则。
②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
③效率和便民原则。
④监督与责任的原则。
7、简述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和区别。
答: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
(一)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
其联系体现在:①确认与许可常常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
行政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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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答、论述题什么是行政法?它有哪些特点?答: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 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 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试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
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可将行政法的法源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肯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 2、法律。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均有权制定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4、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特点与构成要素。
答:概念:行政法律关系是指为行政法质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与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特点: 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是依法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并能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规定。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相互协同约定,而是由行政法律规范事先规定。
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
这种不对等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的地位不平等。
第二,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不以双方主体的意思表示一致为必要条件,行政主体可以单方面地设立或变更行政法律关系,而无须征得相对方的同意。
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行政法简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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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简答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行政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2、简述行政法的法源。
答: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3、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
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4、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答:1、性质不同2、目的不同、3、原则不同5、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答:(1)保障行政权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体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2)贯彻实施宪法,推动民主政治进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3)促进经济文化建设,保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6、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则?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规范之中的,是调整和决定行政主体全部行为的基本准则。
7、行政主体的特征是什么?答: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内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9、行政职权的特征是什么?答:强制性;不可处分性;职权与职责的统一性10、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特征?答: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必须按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
11、简述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基本内容。
答:法律依据;隶属关系;职责权限;任职期限;机构设置;人员编制。
12、行政职务关系变更的情况有哪些?答:罢免、撤职、辞去领导职务、免职、降职、转职、调职、升职。
13、行政职务关系产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答:选任、委任、调任、聘任。
14、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权的组织在行政法上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法也规定,被授权组织所为行政行为被提起诉讼时由被授权的组织作被告应诉。
2003年——201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所有简答论述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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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2011年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一)所有简答论述真题1.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0304)答:(1)服务性。
行政行为的服务性是民主的体现和要求。
(2)从属法律性。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从而必须从属于法律。
(3)裁量性。
行政行为虽然必须依法而行,必须有法律根据,但法律未将行政行为的每一个步骤、每一个细节都予以严密的规范。
(4)单方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国家行政权的行为。
(5)强制性。
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实施的行为,以国家强制力作为实施的保障。
2.论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0304)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可以概括为三大类:(一)行为主体合法。
行政行为合法首先要求主体合法。
主体合法的要求包括:(1)行为主体是行政主体。
(2)行为在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内。
(3)应通过一定会议作出的行为通过了相应会议的讨论,并且相应会议有法定人数出席、相应决定有法定票数通过。
(二)行为内容合法。
行政行为内容合法包括下述要求:(1)行政行为有事实根据,证据确凿。
(2)正确适用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3)行为目的合乎立法目的。
(三)行为程序合法。
程序合法的要件主要有:(1)行为符合法定方式。
(2)行为符合法定步骤、顺序。
(3)行为符合法定时限。
3.简述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0307 0407)答: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违法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所承担的赔偿责任。
行政赔偿责任由以下4大要件构成:(一) 主体要件。
实施行政侵犯行为的人,必须是在行使行政职权的过程中,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
具体包括:(1)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其行政执法人员;(2)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行政职务的管理机构及其人员;(3)自愿协助行政事务的人员。
(二)行为要件。
行政侵权行为是行政赔偿责任最根本的前提要件。
行政侵权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必须是执行行政职务的行为。
行政法简答及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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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的法源?答:行政法的法源分为:(1)宪法;(2)法律;(3)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4)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5)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
(6)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
2.简述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答:(1)制裁的性质不同;(2)适用的违法行为不同;(3)惩罚的程度及适用的程序不同;(4)制裁的机关不同;(5)做出处罚的形式不同。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答:(1)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与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4.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1)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行政主体;(2)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目标;(3)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4)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
5.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答:(1)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某执行公务的人员;(2)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3)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4)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6.简述行政案件的执行根据。
答:(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并且具有执行力的法律文件;(2)行政机关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具有执行内容、依法可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
7.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答:(1)具有国家强制性;(2)具有较强执行色彩;(3)按照一定层次和结构组织。
8.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
答:(1)与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2)相对于原告、被告而言,是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在诉讼期间参加诉讼; (4)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9.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答:(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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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一、简答题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1)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分)(2)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设定;(2分)(3)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2分)(4)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2分)(5)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
(2分)2.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答: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法性原则;(2分)(2)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分)(3)便民原则;(1分)(4)救济原则;(1分)(5)信赖保护原则;(2分)(6)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1分)(7)监督原则。
(1分)3.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答:(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分)(2)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2分)(3)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2分)(4)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2分)(5)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2分)4.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答:(1)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
(2分)(2)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
(2分)(3)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对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分)(4)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2分)(5)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题与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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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出现简答题的知识点:1、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2、简述行政法的作用。
3、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简述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5、简述行政主体的特征。
6、简述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
7、简述能够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类型。
8、简述公务员职务关系的消灭的情形。
9、简述被授权组织和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10、简述行政相对方的权利。
11、简述行政法制监督中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的类型。
12、简述行政行为的特征。
13、简述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
14、简述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15、简述行政立法的主体。
16、简述行政立法程序的主要步骤。
17、简述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
18 、简述行政强制执行的性质。
19、简述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处罚的区别。
20、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21、简述行政处罚的特征。
22、简述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
23、简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24、简述行政处罚大的种类。
25、简述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
26、简述行政监督与监督行政行为的区别。
27、行政违法的构成要件。
28、简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29、简述行政责任的追究方式。
容易出现论述题的知识点:1、试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2、试述行政法的特点。
3、试论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4、试述行政立法与权力机关的立法的区别。
5、试述我国行政处罚法对行政处罚设定权限划分的界定。
6、试述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7、试述行政处罚听证的具体程序。
8、试述被授权组织与被委托组织的区别。
9、试述行政法的作用。
10、试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
11、试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行政法论述题及其答案
![行政法论述题及其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200b446d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67.png)
3、论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
答:行政责任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责任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
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①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②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③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而且行政责任的内容和承担方式必须依法确定;④承担行政责任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作为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之一的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主要有:①通报批评。
即由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的一种书面形式的批评措施;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
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本身向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悔过措施;③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即由承担行政责任行政主体或其他有权机关在一定范围采取一定的方式对相对方采取的一种事后补救措施;④返还权益,恢复原状。
针对违法和不当的剥夺权益、侵害财产的行为采取的恢复措施;⑤停止违法行为;⑥撤销违法决定;⑦撤销违法的抽象行政行为;⑧履行职务。
即针对行政主体不作为行为而采取的继续履行职责一种方式;⑨纠正不当。
对不当的行政行为及时纠正;⑩行政赔偿。
由于行政主体的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给相对方造成损害的要给予经济上的赔偿。
行政主体的执行公务的人员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①通报批评;②赔礼道歉,承认错误;③退赔,恢复原状;④停止违法行为;⑤采取经济制裁措施;⑥赔偿损失;⑦行政处分;⑧罢免。
5、论述行政合法性原则。
答:⑴行政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内容。
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⑵行政合法性原则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方面内容。
⑶行政合法性原则应包括三方面:①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②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两者不能偏废。
(3)任何行政职权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
行政法期末复习简答论述整理
![行政法期末复习简答论述整理](https://img.taocdn.com/s3/m/91036ed4e009581b6bd9eb87.png)
《行政法》复习指导简答与论述行政处罚部分一、简述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有法定依据;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 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简述行政处罚的特征?1、行政处罚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据法定权限。
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
2、行政处罚是针对有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即对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财产、名誉或者其他权益的限制或剥夺,或者对其科以新的义务。
行政处罚体现了强烈的制裁性和惩戒性。
3、行政处罚的目的既是为了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和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违法者予以惩戒和教育,使其以后不再犯。
4、行政处罚的是对于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的制裁。
◆行政处罚的特征:(1)主体: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且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相对人。
(3)目的:既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也是为了惩戒和教育违法者。
三、试论述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行政处罚是典型的侵益性行政行为,潜在着侵害人们合法权益的危险性;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行政处罚的积极作用,抑制其消极因素,法律必须为行政处罚确立一系列制约机制和原则。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处罚法定的原则。
行政处罚是典型的侵益行为,其实施必然导致对特定行政相对人某种权利或权益的限制或剥夺。
因此,行政处罚行为自始至终都应该严格贯彻处罚法定的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下述内容: A:处罚设定权法定;B:处罚主体及其职权法定; C:被处罚行为法定;D:处罚的种类、内容和程序法定;2、处罚公开、公正的原则。
处罚公正的原则,亦称合理处罚的原则,是处罚法定原则的必要补充。
这一原则要求,行政处罚必须公平、公正,没有偏私,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行政法简答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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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题: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含义贯穿行政法律规范之中,指导行政权力的获得、行使及对其监督的基本准则,也是揭示行政法基本特征并将其与其他部门法区别开来的主要标志。
一般性、伦理性、抽象性、情势变更特性二、作用1、克服行政法律规范局限性的主要手段2、指导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实施的准则三、依(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权的存在和运行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而不能与法律发生抵触和冲突。
1、法律优位:正式的法律渊源要优于从属的法律渊源,也就是法律比所有的从属立法的效力都高。
A、行政应受宪法的直接拘束B、行政应受一般法律原则的拘束C、行政应受法律的拘束2、法律保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
依据:民主原则法治国家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来源——有据行使——循法越权——无效违法——有责四、合理行政合理行政应该是从实质合法角度的把握,侧重关注行政裁量决定的结果是否公平、公正,行政裁量的过程是否合法。
1、公平、公正原则2、平等对待原则:相同案件相同处区理3、正当裁量原则:主要考察在行政裁量决定作出的过程中有没有追求不适当的目的,或者有没有考虑不相关因素或没有考虑相关因素。
4、比例原则:对行政手段与行政目的之间关系进行衡量,甚至是对两者各自代表的、相互冲突的利益之间进行权衡,来保证行政行为是合乎比例的、是恰当的。
妥当性、必要性、法益相称性五、程序正当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
1、行政公开2、听取意见3、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4、回避六、诚实守信(信赖保护)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
【行政法论述题】
![【行政法论述题】](https://img.taocdn.com/s3/m/4e8ea6cd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d5.png)
【论述题】1、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特有的,贯穿在行政法关系之中,并指导行政法制定和实施以及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本准则。
行政法基本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行政公正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效率原则、信赖保护原则、行政应急性原则。
其中的核心是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主要内容包括: 1 .行政主体设立必须合法。
2 .行政职权拥有应当合法。
3 .行政行为实体合法。
4 .行政行为程序合法。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具体内容包括: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一)含义:行政合理化原则是指行政权的行使,特别是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二)存在基础:1.法律不可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三)具体内容: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一致。
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
3.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程序应当合乎理性。
3、论述行政授权及行政委托二者区别行政授权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一方面的行政职权的,通过法定方式授予除行政机关外的组织的法律行为,被授权方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并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职责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来行使的法律行为,受委托方以委托行政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大学考试行政法论述简答题
![大学考试行政法论述简答题](https://img.taocdn.com/s3/m/9578a9174431b90d6c85c76d.png)
1.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但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财产和行为采取的强制性措施①实施行为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的主体是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主体以及享有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委托的组织而行政强制的主体只能是正式执法人员。
②行政处罚是行政相对人在违反法律规定前提下,行政机关为其设定的新的义务,具有制裁性;而行政强制是行政相对人拒绝履行行政决定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为前提,行政机关强制行政相对人履行其原来的义务,而没有新的义务产生。
③行政处罚中的处罚目的在于惩戒,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而行政强制中的执行罚的目的在于强迫义务人履行原先义务,如果行政相对人受到执行罚后仍然不履行义务的,可以再次实施执行罚。
2.行政强制执行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行政机关或者有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1.目的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态。
2.前提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是以危害社会的行为或事件的发生为前提。
3.实施主体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
4.结果不同。
行政强制执行的结果是以义务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而结束;行政强制措施在情况调查清楚后,经认定不需要继续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该解除强制、恢复原状,经认定需要继续实施强制措施的,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决定3.行政许可的撤销和撤回(1)前提不同,撤销是行政机关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或者相对人违法取得行政许可;撤回是相对人取得的行政许可合法(2)客观情况不同,撤回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已颁发的行政许可的情形;撤销行政许可适用于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情形(3)法律后果不同,撤回行政许可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以补偿;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得撤销行政许可,撤销行政许可的,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相对人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不予赔偿4.行政行为的效力(1)约束力,行政行为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被变更或撤销前,其内容对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所产生的法律上的约束力,行政机关与相对人必须遵守、服从的效力(2)确定力,为保障行政法律秩序及权利义务关系的安定,必须设定一定的除斥期间且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不能随便更改(3)公定力,行政行为是基于法律行使公权力的特殊性,除有重大明显的瑕疵而绝对无效外,原则上被推定为合法(4)执行力,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其内容必须得到切实履行的效力,如果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行政主体可以自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5.行政复议的决定种类及其适用条件(1)维持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复议机关予以维持的决定(2)履行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3)撤销或确定违法决定,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4)变更决定,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况的,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变更决定: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但明显不当或使用依据错误的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查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5)重做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决定撤销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6)行政赔偿决定,行政复议机关在作出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决定时,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或主动决定由被申请人给予赔偿(7)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①经行政复议机关审理后发现行政机关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或在受理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的②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理条件的6.行政委托和行政授权(1)最主要的是主体不同;授权的主体一般是特殊主体,(2)获得权利的法定依据不同;行政授权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行政委托不强调有明确的法定依据,只要不违背法律精神和目的即可;(3)法定方式不同;行政授权的方式有两大类:一是直接授权;二是间接授权,即法律、法规规定某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将某个特定的行政职权授予某个组织。
00261行政法学简答论述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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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61行政法学简答论述题汇总00261行政法学简答论述题汇总第一章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201404】1.地位:a.行政法调整着社会关系,社会关系与国家权利、公民权利相关,是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利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b.行政法是宪法的重要的实施法c.行政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越来越大2.作用:a.规范行政权、促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有效实施的作用b.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的作用行政法的特点【2010,2007】1.在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数量特别多,属各部门法之首2.在内容上的特点:内容广泛;效力位阶较低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往往交织在一起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1.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具有平等但非对等性3.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4.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分类1.内部行政法律关系和外部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第二章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具体内容【201210】1.含义:指行政权的存在、行政必须依据法律法规,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法中具有基础性的地位2.具体内容:a.法律保留原则:行政活动的作出必须取得法律的授权,在我国分为法律绝对保留和法律相对保留。
b.法律优先原则:行政应当受现行法律的约束,不得采取任何违法的措施。
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在效力上低于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及其基本内容【201301】【201410】1.含义: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2.内容:行政公开原则:行政行为内容公开、过程公开、信息公开3.行政公证原则:包括实体公证和程序公正4.比例原则:在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且要保持两者之间适度的比例5.依赖保护原则:行政机关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正当依赖应当予以合理保护6.尊重和保障人权。
行政公正原则【201310】1.行政公正原则的基本精神是公平合理对待行政相对人和处理行政管理事项,分为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2.实体公正是行政行为在内容上不徇仅情、不存偏见、不武断专横3.程序公共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为时,必须遵循形式上符合正义要求的程序第三章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的途径【201410】考任、选任、委任、聘任、调任《公务员法》规定的公务员的义务【201510】1.遵守宪法和法律2.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改造职责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4.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5.忠于职守,服务和执行命令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7.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8.公正廉洁、公道正派9.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行政主体的概念1.享有国家行政权的组织2.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组织3.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殊主体国家行政机关的特征1.具有高度政治性和权威性2.具有执行性和法律从属性3.具有相对独立性4.具有适应性和创造性5.具有统一性和层级性6.具有社会性、专业性和服务性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的特征和区别1.依据方面的特征和区别:行政授权必须有法律的明文授权规定为依据;行政委托根据所委托行政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区别2.方式上的特征和区别a.行政授权必须符合法定的方式;行政委托的法定方式都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以较具体的委托决定来进行的b.法律后果上的特征和区别c.行政授权的法律后果,全使某一原本无行政主体资格的组织取得行政主体资格;行政委托的对象不会因此取得行使被委托职权的行政主体资格第四章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201210】1.主体应当合法2.行政行为应当符合行政主体的权限范围3.内容应当合法适当4.行为应当符合法宝行政程序行政行为的特征【201301】公共服务性、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效力先定性,强制性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201310】1.具有特大重大的违法情形或有明显违法情形2.主体不明确或明显超越相应行政主体职权的行政行为3.主体受胁迫作出的行政行为4.行为实施将导致犯罪5.没有可能实施的行政行为行政行为生效规则的种类【201404】即时生效、受领生效、公告生效、附条件生效行政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201410】1.行政相对人可不受该行为约束,不履行该行为的任何义务2.可请求有权国家机关宣布该行为无效3.有权国家机关可在任何时候宣布相应行政行为无效4.行政行为宣布无效后,行政主体应将从相对人所获取的财物返还,所加予相对人的一切义务取消,对相对人造成的损失赔偿,所给予相对人的一切权益应收回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201510】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
行政法题库简答、论述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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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1行政主体的概念及其特征答:概念: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社会组织。
特征:(1)享有行政权力(2)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3)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行政行为的概念及其特征答:概念: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行政相对人所实施的一切具有法律意义,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
特征:(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行使行政权的行为(3)行政行为必须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法律影响3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答:(1)具体行政行为所指向的对象,即行政相对人,都是明确的特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则适用于不特定多数人的普遍性规则。
(2)具体行政行为只能使用一次,而抽象行政行为作为普遍性规定,是可以反复使用的。
(3)具体行政行为一般都是针对已经发生的事实行为,而抽象行政行为是约束人们将来可能发生的行为。
(4)具体行政行为具有直接的执行力,而抽象行政行为必须以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中介,才能进入执行程序。
4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答:(1)公定力(2)确定力(3)约束力(4)执行力5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答:(1)表明身份(2)说明理由(3)告知权利(4)制作笔录(5)制作处罚决定书(6)交付处罚决定书(7)备案6行政复议的概念及特征答:概念: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由受理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法律活动。
特征:(1)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2)行政复议是以行政相对人申请而产生的行政行为(3)行政复议是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的行政行为(4)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7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答;(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自己整理的行政法简答论述题 欢迎觉得有用的同学抱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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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整理的行政法简答论述题欢迎觉得有用的同学抱走~作者 : 姚汀一.行政法的成文法渊源定义: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或者行政法律规范的载体。
在我国,行政法只有成文法渊源类型: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较大的市)、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省、较大的市)、法律解释、国际条约制定机关/效力等级/效力范围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指反映行政法本质和具体制度规则内在联系的共同性规则,贯穿于各种行政活动的始终,是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合法行政是行政法的首要原则,是行政法的灵魂1.法律创制原则只有法律才可以造行政法规范,行政机关没有法律的授权不得制定行政规范,其所制定规范不得与宪法、法律相抵触。
2.法律优先原则法律位阶高于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一切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行政命令皆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一切行政权的行使必须受法律约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负有积极执行和实施现行有效法律规定的义务。
3.法律保留原则指宪法关于人民基本权利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必须由立法机关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代为规定。
行政机关实施任何行政行为皆必须有法律授权,否则,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一切行政权的行使必须由法律授权使可为之。
(二)合理行政原则指所有行政活动,尤其是行政机关根据其裁量权作出的活动,都必须符合理性。
1.公平公正对待。
行政主体要平等对待当事人,不偏私,不歧视2.考虑相关因素,即行政机关在实施其活动时,必须考虑也只能考虑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无关因素而影响其决定。
3.符合比例原则含义:行政比例原则是行政法的重要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果行政目标的实现可能对相对人的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则这种不利影响应被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二者有适当的比例。
历史:比例原则的思想最早可追溯至英国大宪章的规定,人们不得因为轻罪而受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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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1、信赖保护原则在《许可法》中的体现《许可法》第八条中的体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该依法给予补偿。
2、简析行政行为的无效和撤销3、代履行(代执行)4、《处罚法》中的简易程序5、如何理解规章在行政审判中的参照(不知道)7、行政程序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弃了)9、行政裁决的范围10、被授权组织的法律地位授权与委托的区别11、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12、行政主体的概念和特征13、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和性质14、行政诉讼的特征15、行政处罚的概念和特征16、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①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②有明确的申请人。
即申请必须在复议申请中,明确指出实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谁,是一个,还是几个?否则,复议机关的复议活动就无从进行。
③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④属于申请复议范围。
⑤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
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指单行法律、法规对申请复议条件的特别规定)。
17、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的收案范围18、接受委托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织应当具备的条件19、比例原则20、《许可法》规定的可以不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四个)21、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承担举证责任的事项22、行政法的法源23、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行政合同的涵义:又称行政契约,是指行政主体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与其他行政主体或者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基于意思表示一致而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的特征:①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②行政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行政管理目标或者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③行政合同属于一种双方的行政行为。
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④行政主体对于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享有优益权。
监督权、指挥权、单方解除权。
⑤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因履行行政合同发生的争议,受行政法调整,根据行政法有关规则,通过行政法上的救济途径(复议、诉讼)予以解决。
24、行政许可的法律特征25、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排除事项26、行政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27、行政授权的概念与特征行政授权,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明确可以授权的情况下,依法将自己享有的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授与其它单位或组织的法律行为。
行政授权有以下特征:①行政授权的主体是行政机关,其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成为行政授权的主体。
授权行为的客体是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力。
如《公路法》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②被授权的主体是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行政权的有关行政机关和无行政管理权的其他组织。
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
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这里的公安派出所和乡镇人民政府原本没有治安处罚权,但经公安机关的授权,他们就拥有该项权能了。
③行政授权的形式,可以是命令、决定等文体形式,也可以是合同形式等。
实践中上级对下级的有关号召,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看成是授权的特殊形式(如乡政府号召村委会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监督等)。
28、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具备的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9、行政诉讼法为何确立被告负责举证责任的原则行政诉讼举证责任分担的基础是公平原则和当事人提供证据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公平原则要求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之间的分担应当符合各自的能力要求,符合权利义务要求,并给予弱者一定的保护。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则是“被告对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举证责任”,原告负一定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是由被诉的行政机关承担的,被告应举出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以证明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行政诉讼举证责任是行政程序证明责任的延续和再现。
⑽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想通过诉讼来维护其在行政程序的主张。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处于主导地位,实行职权调查主义。
这意味着行政机关应积极主动的调查一切与行政决定有关的事项,行政机关在合法的调查范围内可以采取不同的调查方法。
这样就造成了: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多样性,查证举证能力强;行政机关证据调查的专业化,有很强的证据取舍和解析能力;行政机关掌握着多数的行政证据。
这种状况的存在是行政机关履行职责的内在要求,同时构成了行政程序和诉讼中行政机关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原因和基础,成就了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和诉讼程序中负主要举证责任的可能性。
其次,从行政诉讼的属性分析。
诉讼的目的影响着举证责任的分担。
因为举证责任是诉讼中的一项制度,其设计必然要遵循目的、体现目的、实现目的。
行政诉讼的目的,一是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控制行政权,防止行政权的滥用;二是保障行政权。
行政诉讼的本质是司法权对行政权的监督和制衡,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通过控权达到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目的。
这体现在举证责任上,主要是要求行政机关为其主张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
30、有独三处于何种诉讼地位?为什么31、行政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32、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做出缺席判决33、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①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②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行政不当;③行政责任必须为行政法律规范所确认是一种法律责任;④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
34、行政机关组织法所包含的的基本内容①法律依据:有无法律依据是决定行政组织法是滞合法的条件之一。
②隶属关系:指行政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以及它们之间的权责关系,这是行政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
③职责权限:行政权力的范围,即该机关的权限,明确划分职责权限,是行政管理最基本的原则之一。
只有规定了明确的与其他机关不同的职责权限,行政机关才能独立并有效地工作。
④任职期限:行政机关组织法对于行政首脑任职期间应有明确的规定,不能过长,也不宜过短。
⑤机构设置:指行政机关内部机构的设置,行政组织法对此应作出明确规定,一般采用列举式和概括式。
⑥人员编制:指行政机关的人员定额及各种人员结构,人员定额是数量限制,人员结构是各类人员的合理比例,人员定额和合理结构,是行政机关开展活动的基本条件,也是任用国家工作人员的依据。
35、一般行政监督的种类36、行政违法的特征行政违法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行政违法仅指行政主体的违法,广义的行政违法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违法。
我们采用狭义说。
据此,行政违法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但尚未构成犯罪而依法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这一概念反映了行政违法的三大特征:①与民事违法和刑事违法不同,行政违法是行政主体在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
任何组织和个人只有当他们以行政主体身份或以行政主体名义出现时,他们的违法才能构成行政违法。
②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
首先,行政违法具有违法性,它违反了行政法律法规,侵害了受行政法保护的行政关系,因而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其次,行政违法在性质上属于一般违法,其社会危害性较小,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③行政违法是依法必须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行政违法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并依照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37、《处罚法》对于行政处罚设定的规定38、行政裁决的范围40、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41、对于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理解-------------------2013——————————-42、行政机关的特征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设置的、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也叫国家管理机关,简称政府,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行政法最主要的主体。
我国的行政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接受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具有以下特征: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国家强制性质的社会组织。
②国家行政机关是具有较强的执行色彩的组织。
③国家行政机关是按照一定的层次和结构组织起来并按照科学方法依法进行活动的组织。
43、被授权组织44、撤销判决的适用条件46、《行政许可法》第13条关于行政许可范围的例外规定47、行政诉讼中原告的证明责任--------------------------------------------------------48、行政处罚的“罚执分离”原则49、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的区别行政主体是行政关系的参加者,是行政关系中行使行政管理权力的一方。
多数情况下,行政关系中的行政主体是由行政机关担当,但行政主体不能简单地等同于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是生活中用语,行政主体则是一个法学上的概念。
其区别在于:(1)行政主体是行政组织在行政关系中的一种地位,只有在行政机关参加进一种行政管理关系时,它才在这种关系中具有行政主体地位。
所以不能在行政机关和行政主体两个概念中间划等号。
(2)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只有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成为行政主体,因而,某个政府机构可能是行政机关,但它并不一定就能成为行政主体。
例如政府内部的某个办事机构、协调性机构,它们仅负责管理、协调内部事务,并不对外行使职权,不能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
因此也就不会有什么责任需要承担,因此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3)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可以具有双重身份,即民事主体与行政主体。
它即可以民事主体的身份从事活动,如到商店购买办公用品,也可以行政主体的身份从事行政活动,如作出行政处罚。
当行政机关租用办公用房、购买办公用品时,其身份是民事主体;当其以行政职权享有者的身份进行管理时,其身份是行政主体。
在不同的活动中,需要遵循不同的规则。
在行政法上关注的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身份。
(4)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
在行政法上,行政主体是以行政职权的享有者身份出现的,行政职权为行政机关所享有,因而,行政机关是最主要的行政主体,但行政机关对行政权并不构成独占。
在许多情况下,非行政机关的社会团体也可能享有行政权,在行政法上具有行政主体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