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工作者行为规范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区工作者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社区工作者行为,树立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范。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规章制度。
三、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团结协作、遵守职业道德、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在社区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深入居民之中,倾听群众呼声,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社区工作者要仪表大方,讲究个人卫生,不蓄胡须,不浓妆艳抹。
六、接听电话时使用“您好”、“请稍等”、“再见”等文明用语,杜绝工作时间打私人电话。
七、接待来访人员时,应起立迎接,给客人让座,客人走时要起身相送。
八、接待外来办事的人员,应微笑应答,杜绝生、冷、硬、横。
九、上下班前10分钟清扫室内卫生,做到窗明几净,美化办公环境。
十、桌上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社区内各个场所无卫生死角。
十一、维护公共卫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垃圾。
十二、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
十三、工作时间不得大声喧哗,保持肃静。
十四、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赌博、封建迷信等活动。
十五、不准在工作及中午吃饭时间饮酒。
十六、不准擅自用办公电脑传递私人信息、上网聊天、买卖股票及玩游戏。
十七、不得违反廉政规定,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向低保户“吃、拿、卡、要”。
十八、在低保工作中,严禁出现骗保、错保、虚报、瞒报。
十九、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居民一律不得纳入低保。
二十、不准以任何名义、任何借口收取好处费或回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