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压堵漏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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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压堵漏作业规范
1、定义:带压堵漏技术是在运行状态下对管道、法兰、阀门的泄漏部位(原来封闭空腔或新建立的空腔)注入密封剂而实现消除泄漏的临时性应急措施(不包括焊接打套部分)。
2、级别划分:
2.1、为有利于带压堵漏技术应用管理,根据带压堵漏技术及封堵条件的不同,将注胶堵漏作业分为两个等级。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为一类作业:
1)泄漏点温度:-20℃<T≤300℃;
2)泄漏点压力:P≤4.0MPa;
3)泄漏介质:空气、水、水蒸汽、油类、酸、碱等危害性较小的介质;
4)泄漏部位:法兰公称直径Φ≤600毫米的法兰密封面泄漏;5)管道、阀门泄漏部位在地面或有围栏的固定平台处作业。
2.2、具备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类作业:
1)泄漏点温度:300℃<T<650℃;
2)泄漏点压力:4.0MPa<P<32MPa;
3)泄漏介质:毒性危害程度为中度、高度的介质如DMF、四氯化碳、氯、氟化氢;
3、各类低温压力容器及管道应用带压堵漏无安全保障时,不采用带压堵漏,而按有关压力容器及管道规程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
者,不能进行带压注胶堵漏作业:
1)毒性程度为极度的介质如苯、氯乙烯等;
2)设备主要受压元件及管道因裂纹而产生的泄漏部位;
3)高压、高温管道漏点;
4)管道腐蚀、冲刷减薄状况不清楚的泄漏点;
5)由于介质泄漏,使螺栓承受高于原来设计使用温度的泄漏点;6)由于介质泄漏,易使螺栓受到腐蚀的泄漏点;
7)堵漏现场安全措施不符合企业安全规定。
4、带压注胶堵漏作业的相关要求:
1)带压堵漏的施工单位必须设技术负责人,并配备必要的检测仪器及可靠的的堵漏工机具。施工过程中,现场专人负责带压堵漏技术的现场操作及安全措施的落实,并对施工质量和可靠性负责。2)带压堵漏施工前应做好准备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要到泄漏现场详细调查和勘测,进行强度核算,提出具体施工方案,制定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防护措施。
3)凡应用带压堵漏的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并持证操作。
4)凡经培训获证的作业人员中,应有取得带压密封专用夹具设计资格的人员,否则只能组织进行一类作业。
5)严格执行带压堵漏相关的国家劳动安全技术标准。高压、高温、剧毒介质管道出现泄漏情况时,要及时进行停车处理,原则上不允许带压堵漏或带压紧固。
5、专用夹具规定:
1)夹具是装在泄漏部位上,包容密封剂,承受泄漏介质压力和注射密封压力的受压元件。
2)带压堵漏专用固定夹具必须由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资格的单位设计。设计标准参照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
3)使用钢带捆扎代替专用工具,只适用于2.0MPa以下的管道、法兰密封面等的泄漏封堵。
6、密封剂规定:
1)密封剂对被封堵介质必须具有足够的耐溶涨性、耐腐蚀性、耐高温性、抗水溶性、不透气性、良好的流动性及高、低温固化的适应性。同时必须无毒、无腐蚀、不易燃易爆。
2)密封剂的性能必须经过“耐介质侵蚀实验”和“热失重试验”,由供货单位提供密封剂性能的完整书面数据。并经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合格。
3)以泄漏点的系统温度和介质特性作为选择密封剂的依据。如设备管道为真空泄漏,必须确保吸入空气或其它气体而不导致有任何危险时,才允许带压堵漏。
7、对于堵漏作业,施工方案、操作要求和安全防护措施应齐全,作业现场必须有完备的应急措施并确定逃生路线。相关方案经所在二级集团总经理最终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