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条例
全民所有制企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例是为了规范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运行和管理,促进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由全体劳动者作为集体所有人的企业,其经济利益由全体劳动者共享。
第二章组织结构和经营管理第三条组织形式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采取股份合作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责任公司等形式,但必须保持全体劳动者的共同所有权。
第四条经营决策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决策由全体劳动者一人一票参与,并通过民主程序进行。
第五条劳动者权益保障全民所有制企业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待遇、劳动条件、职业安全等方面。
第六条盈余分配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盈余应按照劳动者的贡献程度分配,并充分考虑劳动者的实际需求和企业的发展态势。
第三章资产管理和监督第七条资产归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资产属于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依法受到保护。
第八条资产管理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利用和配置资产,保障资产的安全和增值。
第九条监督机制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和外部监督机制,提高企业的透明度和监督效能。
第四章法律责任和违法行为处理第十条法律责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劳动者在经营活动和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违法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法行为处理全民所有制企业应建立健全违法行为处理机制,对于违法行为实施及时查处和纠正,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全民所有制企业在自主管理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和规章。
第十三条全民所有制企业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发布。
第十四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
第二章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
思考:
上述三种企业立法 体系,哪一种更适 应现代企业制度的 需要?
经过比较很显然第一种企业立法体系与 我们前面讲的企业的第一种分类形式相 呼应,这种立法体系适应建立社会主义 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和与世界经济接轨 的需要。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是这 样一种企业立法体系。
第三节 企业市场准入制度
三、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企业法的概念 企业法是调整企业在设立、组织、活动、 终止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
企业法是由调整有关企业的特定经济关 系的全部法律规范所组成,不能简单把 企业法理解为是某一部企业法律、某一 部企业法规或者它们的总和。
(二)企业法的调整对象(略)
现代企业制度:指同现代生产力(社会的生产 力)相适应的,适合现代市场经济规则的制度, 是传统企业制度的对称。 传统企业制度:生产力社会化程度低,生产力 发展程度小,空间联系范围有限,商品化,市 场化有限,企业的财产的各种权能集中在一个 自然人身上。后来,它的一般属性各因素逐渐 变化,生产、资本规模扩大、技术化、专业化 要求高,随着生产发展,传统企业制度向现代 演变。
二是指企业的设立必须依法选择其组织 形式,比如选择公司,还是选择合伙或 者个人独资的形式。企业只能在法律规 定的范围内选择自己的组织形式,不能 超越法定范围自定企业形式。
2.企业是一个组织体 企业是现代社会中人们进行生产经营活 动的基本单位,它是由一定的生产要素 有机结合而组成的集体。
一、市场准入与市场准入制度
1.市场准入的概念 市场准入(Market access),是指国家对 企业或其他市场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 的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施加限制或 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2020年整理).pdf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企业法概述编辑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1988年4月1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1988年4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2第一章总则编辑第一条为保障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其合法权益,增强其活力,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经营单位。
企业的财产属于全民所有,国家依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授予企业经营管理。
企业对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采取承包、租赁等经营责任制形式。
(本款删除)第三条企业的根本任务是:根据国家计划和市场需求,发展商品生产,创造财富,增加积累,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
第四条企业必须坚持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五条企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第六条企业必须有效地利用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实现资产增殖;依法缴纳税金、费用、利润。
第七条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
第八条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
第九条国家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条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第十一条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企业应当充分发挥青年职工、女职工和科学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十二条企业必须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实行经济责任制,推进科学技术进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改造和发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律制度
公司债券持有人在公司解散或破产时的情况下,优先于股东得到债务清偿
第五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经中国政府批准,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的企业。外商的投资企业的分类
资企业
合资企业
外商独资企业(外资企业)
股权式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契约式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第四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自 2000年1月1日起施行,不适用于外商独资企业。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五节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1997年8月1日起实施。合伙企业,是指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经营责任
企业的经营责任也称自负盈亏的责任,广义上包括企业对外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企业对国家承担的经营责任以及厂长、 其他工作人员和职工相应的责任三个方 面。
四、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管理体制
(一)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实行任期制,每届3至5年,可以连任。(二)职工代表大会制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建议权。2、审议通过权。3、审议决定权。4、评议监督权。5、选举权。6、集体合同签订权。
3、按公司的组织结构关系
总公司与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
4、按公司的信用基础
人合公司、资合公司、资合兼人合公司
5、按公司的国籍
本国公司、外国公司、跨国公司
股东会
董事会
公司职工
监事会
企 业 法
1.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2.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立法概况
《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农民股份合作企业暂行规定》 《乡镇企业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节 合伙企业法
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二、普通合伙企业 三、有限合伙企业
四、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
(一)政府作为所有者代表的职责 (二)政府作为社会经济(行政)管理者的职责
五、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一)企业国有资产和国家出资企业的概念 (二)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三)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职权和责任 (四)国家出资企业的财产权及其对出资人的相关
责任
第三节 集体企业法(略讲)
二、我国企业法体系
1.改革开放初期,按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分别立法 2.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努力与国际接轨,按组织和责
任形式不同分别立法 目前为双轨制
三、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企业设立的立法原则
1、自由主义 2、许可主义 3、准则主义 4、严格准则主义 5、特许主义
(二)企业设立的一般条件和程序 (三)企业变更的主要情形 (四)企业终止的主要情形
三、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体制
(一)厂长负责制
1.含义:国有企业的厂长对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全权负 责的一种企业内部领导制度。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 业的生产和经营管理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的物质文明建设 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2.厂长的任职条件及产生、任期 3.厂长的职权(共6项)
第二章 企业法
本章内容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第六节
企业法概述 国有企业法律制度 集体企业法律制度 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第二章全民所有制企业法第一节企业法概述一、企业法概述(一)企业的概念及分类(1)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商品生产活动的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社会经济组织。
它具有以下特征: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是一定的人、财、物的结合。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企业的社会基本职能就是创造物质财富;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对于企业的分类依据其标准不同有所区别,主要掌握:1、按企业的生产资料性质:可以划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2、按企业财产责任形式:可以划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第三章私营企业法律制度第一节私营企业概述一、私营企业概述(一)私营企业的概念私营企业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赢利性的经济组织。
私营企业具有如下特征:1、私营企业的资产属于私人所有。
2、私营企业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
3、私营企业是赢利性的经济组织。
(二)私营企业的种类我国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三种。
1、私营独资企业,是指一人投资经营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
2、私营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按照协议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
私营合伙企业的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伙人对企业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投资者以其出资额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
(三)私营企业的设立在主体上,农村村民、城镇待业人员、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者、辞职、退职人员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离退休人员和其他人员,即除在职职工外的人员均可。
在经营条件上,私营企业不得从事军工、金融业的生产经营,不得生产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产品。
同时法律规定设立私营企业要符合的条件有:1、具备与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和从业人员;2、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措施;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2、企业法
五、独资企业的解散和终止
1、原因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应当由投资人自企业法
一、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中外合作经营各方 的当事人依照《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 规定,通过合营合同约定投资或合作条件、 收益或者产品的分配、风险和亏损的分担、 经营管理的方式以及合作企业终止时财产 的归属而设立的一种企业形式。
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特征
三、外资企业的设立 外资企业的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
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
四、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
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经 批准也可以是其他责任形式。
五、外资企业的期限与终止
外资企业在清算结束之前,外国投资者不得将 该企业的资金汇出,不得自行处理企业的财产, 外资企业清算处理财产时,在同等条件下,中国 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有优先购买权。
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 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 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 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 约定的除外。
双重优先原则 “企业债务立足于企业的财产,个人的 债务立足于个人的财产”
七、入伙与退伙
(一)入伙
出资方式不同: 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合伙事务执行不同: 普通合伙人负责合伙事务执行,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但有限合 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事务。
企业法
第 六 节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设立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 资企业法》第8条规定,设立个人 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第 六 节 个 人 独 资 企 业 法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 产经营条件;
3.对合伙人权利的限制
1).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 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2).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 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 业进行交易。
3).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 利益的活动。
4、合伙企业损益分配和承担: 协议、协商、实际出资比例、 平均分配。 注意:不得将损益分给部分人。
第 五 节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特征: 1).契约式企业
利润分配和风险承担-----按合作企业 合同约定
2).法人或非法人企业 3).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4).经营管理方式多样化
企业 不同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 责任公司,各方以投资比 例对公司承担责任 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 权、工业产权、专有技术 等折成股金,货币形式示 现各方投资比例 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型企业 各方区别不同情况对公司承担 责任 除以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 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还可 以其他财产权作为出资,也无 需折成股金计算各方投资比例 依据各方的合同约定确定 允许外方依法在合作期限内先 行收回投资
3、私营企业是赢利性的经济组织。
第 四 节 私 营 制 企 业 法
分类:
1.私营独资企业 2.私营合伙企业 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 四 节 私 营 制 企 业 法
企业法理论和案例分析模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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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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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法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和程序
❖ 1、设立条件 ❖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国籍自然人。国家公务员、党政机关领
导干部、警官、法官、检察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等不得投资设 立。 ❖ (2)合法的名称 ❖ 不得出现有限、有限责任、公司字样 ❖ (3)合理出资 ❖ 独资企业法不要求个人独资企业有最低注册资本金,仅要求投资 人有自己申报的出资即可。可以货币、实务、土地使用权、知识 产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出资。只有普通合伙企业可以“劳 务”出资。 ❖ (4)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 (5)必要的从业人员
❖ 2、法律规定
❖ 个人独资企业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九届全国人 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00年1 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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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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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法
3、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 (1)投资主体特征——由一个自然人投资 ❖ (2)企业财产特征——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 ❖ (3)责任承担特征——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
算。 ❖ (四)个人独资企业劳动管理与社会保障
五、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 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企业存续期 间债务仍应承担责任,但债权人5年内未向债务人 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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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企业法
独资企业法案例
❖刘某是某高校的在职研究生,经济上独立于其家庭 。2000年8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 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远大信息
企业法律制度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 投资人决定解散;
(2) 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 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
(3) 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清算 是终结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关 系,消灭解散个人独资企业经营实体资格 的程序。
党政机关有关 领导干部
企业法
警官、法官、 检察官
商业银行工作 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投资人要申报其必要的与其申办企业规
模相当的经营资金,这不是注册资本,
只是经营的条件,不具有对债权人担保 的效力,法律上没最低数额 •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 营条件 • 有相对满足其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的从业
1999年8月29日通过,2000.1.1实施《个人独资 企业法》
•
•
企业法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 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 • 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管理 • 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企业法
第二节
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 • 个人独资企业:指依法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设立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 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 任的经营实体。 • 我国于1999年颁布2000年1.1实施《个 人独资企业法》
投资人自行清算
清算的两种方式
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
15日内通知、公告 30日(60日)申报债权
债权人在5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 清偿顺序 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税款
企业法
办理注销登记
其他债务
全民所有制企业名词解释
全民所有制企业名词解释摘要: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概念概述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点三、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区别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与转型六、案例分析七、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全民所有制企业概念概述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的一种企业形式,它的主要特点是生产资料的全民所有、按劳分配和法人治理结构。
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对私人资本主义企业进行国有化改造而逐步形成的。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特点1.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体现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本质特征。
2.按劳分配:全民所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的收入与其付出的劳动量成正比,体现了公平正义。
3.法人治理结构:全民所有制企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区别全民所有制企业与国有企业的主要区别在于资产归属和经营方式。
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控股或全资的企业,其资产归属于国家;而全民所有制企业则是全体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企业,资产归属于全体劳动者。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全民所有制企业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发展、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挫折、改革开放后的恢复与发展。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民所有制企业迅速崛起,成为推动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文化大革命时期,全民所有制企业受到了严重冲击,生产秩序混乱,效益下滑。
改革开放以来,全民所有制企业逐步摆脱困境,实现了改革与发展。
五、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改革与转型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与转型。
一方面,企业深化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企业效益;另一方面,企业积极转型,调整产业结构,拓展国内外市场,增强竞争力。
六、案例分析以某大型全民所有制企业为例,该企业在改革开放后,通过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实现了经营效益的显著提升。
企业法1
第二章企业法第一节国有企业法一、企业和企业法概述1.企业的概念和特征企业的概念: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企业的特征:• 1)是社会经济组织。
它必须是一定的人员和一定的物的结合,有自己的机构及工作程序,必须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 2)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
•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的分类• (1)按企业财产所有制不同,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
• (2)按企业的所属行业,可将企业分为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商业企业、建筑企业、各种服务性企业等。
• (3)按企业的组织形式,可将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等。
• (4)按企业的法律地位,可将企业分为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 (5)按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员工人数,可将企业分为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
凡员工在3000人以下,资产在3000万元以下的企业,实践中一般认为是中小企业。
反之为大型企业。
3.企业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企业法,是指调整国家在管理企业和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企业法的调整对象,可概括为三类:1)企业主体关系。
包括企业主体的地位、性质、任务和经营方式等。
2)企业经营管理关系。
包括国家对企业的经济管理关系和企业内部经济管理关系。
企业法主体对企业的基本权利,大体可分为财产权和管理权两类,具体可分为人、财、物、产、供、销权。
3)企业财产经营关系。
主要体现在企业经营权和经营责任方面的关系。
二、我国的企业法律体系• 企业法律体系,是指关于企业的设立、组织和活动方面的具体法律、法规构成的系统。
• 我国现行的有关企业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乡镇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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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的分类
1、按企业的经济性质,可将企业分为全民所 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混 合所有制企业。
2、按出资者的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内资企 业、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 业等。
3、按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可将企业划分为 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三、我国企业法律形态(8种)
(一)国有企业:
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企业:
乡村集体企业和城镇集体企业
(三)乡镇企业:乡镇企业,是指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 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这 里的“投资为主”,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者农民投资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虽不足百分 之五十,但能起到控股或者实际支配作用。 乡 镇企业符合企业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企业法 人资格。
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 全国人大 1988.8.1施行)
2、《全民所有制 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 (国务院1992.7.23施行)
3、《国务院稽察特派员条例》 (1998.7.3施行,2008年被代替)
4、《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 (国务院2000.3.15施行)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2、0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二、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三、我国企业法律形态(8种)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2、0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特征及分类 (一)企业的概念: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
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 经济组织。 (二)企业的特征: 1、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 2、企业是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的社会经济组织。 3、企业是实行独立核算的社会经济组织。 4、企业是依法设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一)概念 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指企业对国家
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 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特点
❖1、经营权是所有权的派生权利,与所有权的 概念不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只包括占 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不包括收益权 利。
2、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全民 所有制企业,而不能是国家,也不能是集体 单位,更不能是个人。
重点了解的法律问题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概念和设立条件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 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案例分析2-1
某市一钢铁厂为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1998 年初,李某经厂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管工 业局批准,担任厂长。同年4月,该市举办文 化节,主管工业局要求该钢铁厂提供部分非 广告性赞助,李某代表厂方予以拒绝。同年8 月,主管工业局又要求钢铁厂出资承担其办 公用房的装修费用,又被拒绝。主管工业局 看到李某几次不听从上级指示,研究决定免 去李某厂长职务。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请 分析:
(1) 李某拒绝提供赞助,拒绝承担主管部门办 公用房装修费用的行为是否合法?
(2) 工业局免去李某厂长职务的行为是否合法?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概念 及设立条件
(一)概念: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国有企业,是 指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为基础的、依法自主经 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生产和经营单位。 基本法律法规:
(二)全民所有制企业设立的条件 1、产品为社会所需要。 2、有能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的必要条件。 3、有自己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 5、有自己的组织机构。 6、有明确的经营范围。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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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 的概念和特点
3、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客体是国家授权 其经营管理的财产。
4、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是一种企业管理综 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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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的内容
❖1 、 生 产 经 营 决 9 、 联 营 、 兼 并
策权
权
❖2 、 产 品 劳 务 定 价权
3、产品销售权
4、物资采购权 5、进出口权
6、投资决策权
7、留用资金支配 权
10、劳动用工权 11、人事管理权 12、工资、奖金
分配权 13、内部机构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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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企业法律形态(8种)
(四)私营企业: 私营独资、合伙、有限责任公司
(五)外商投资企业: 合资、合作、独资、合资股份
(六)个人独资企业 (七)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企业) (八)公司制企业: 有限责任公 司(普通的和一人公司和国有
独资公司)和股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有限公司(上市的与非上 市的) (九)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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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了解)
• 2.2.1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 2.2.2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经营权 • 2.2.3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组织机构 掌握 • 2.2.4 全民所有制企业和政府的关系 • 2.2.5 全民所有制企业的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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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二者的主要区别: 经济管理实践中法律地位辨识和债务责任
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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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企业法的体系
(一)企业法: 是指规范企业的设立、组织结构、明确
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我国的企业法体系
主要由以下法律、法规构成:《公司 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个人 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等几十个法 律、法规
市场主体法 企业法(2--7章)
企业法概述 第二章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第三章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章 合伙企业法
第六章 外商投资企业法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
第二章-企业法概述和全民所有制企业法
经济法章节学习思路
基本知识 重点制度规则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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