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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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经济管理系分会管理规章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青年志愿者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推进我校的志愿服务事业,根据《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结合我系实际,特制订本注册管理办法。结合望大家务必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

宗旨:以奉献扬青春,以文明树新风。

职责:通过组织和指导全系青年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提高青年的整体素质,为我系的发展和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一、协会分工:会员、干事、干部

干部:经协会干部竞选产生,积极组织开展活动。

干事:经面试(多轮)或全体干部认可根据能力分配在各个部门,积极配合干部组织活动的开展。

会员:经自荐书和全体干部认可加入协会,积极参与活动组织。

二、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自觉任心和正义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

有坚定的工作信念、灵活的办事头脑以及积极的创新精神;

(四)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的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修养和人文修养;

(五)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三、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坚持分工合作原理,个人不离集体,集体不离个人,立足本职,明确目标,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围绕“公益事业,弱势群体”开展工作;

(三)认真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工作(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向会长及部长反映;

(四)要有强烈的时间观念,在开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前30分钟,直接向会长请假,经准假后方可不参加会议;

(五)如遇突发事情,一定要分清轻重缓急,学会自我调整和自我缓解,决不能影响本协会的工作开展,若时间紧急,须迟到或须立即请假者也须向会长说明情况;

(六)明确工作目标,不能盲目开展工作,必须按月制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更不允许干事与干事,与会员之间发生口角和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会长提出;

(八)参加活动时,凡无故缺席或不请假缺席者点名批评,达二

次以上无故缺席作书面检讨,予以口头警告,并取消本年度的“评优”“评先”“提拔”等资格,连续三次不到者,视为自动离职;累积缺席达三次者,令其自动离职或撤消其职务;

(九)会议记录、活动次数、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请假次数,平时表现等一切书面材料作为个人的存档资料;

(十)各干部(干事)同学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

(十一)本制度作为每位干部干事及会员的工作成绩,参加活动次数及表现,德育量化等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优”“评先”的主要依据;

(十二)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七、考核制度:

考核对象:本分会全体成员

考核方式:通过积分和协会民主评议相结合,提出奖励或处罚的建议,由会长及副会长做出决定

考核依据:成员档案及相关活动记录(内含活动时间、质量、积极配合程度)

(一)凡能提出好的可行建议和意见,凡能提出有新颖,并可实施的活动方案,参与组织活动并表现突出者均记录考核中;

(二)青年志愿者各类工作、会议或活动迟到、早退、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或未按时参加并经调查情况属实者例外)记录考核;(三)在活动过程中,用于活动的公共物品丢失或损坏,不能按时归还者照价赔偿。(按连带责任制赔偿)记录考核;

(四)青年志愿者在活动中违反纪律和章程时,视情节轻重分别记录考核;

八、奖励制度:

奖励:

(一)协会每学年按协会成员的综合考核及平时表现评选出“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各个分会都有一定名额);

(二)参选人由协会各部提名;

(三)参选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供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全体的75%;

2、在提供志愿服务时表现突出、任劳任怨;

3、无学校及协会处分者;

(四)提名人经协商一致,核实无误后,向院青协申报“优秀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资格,经校青协批准,颁发荣誉证书。

处罚: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劝退。

(一)口头警告:参与各种工作、会议、活动累计两次缺席;工作、活动时擅离岗位、怠工;不服从统一安排,私自行动。

(二)警告:对工作分配到的任务草率敷衍、弄虚作假,工作严重失误、导致不良后果、两次口头警告;

(三)劝退:假借协会名义谋取私利,各类工作会议、活动累计没有超过五次予以收证劝退。

晋星表彰:

一星志愿者的评定工作,由分会志愿者组织负责。二星、三星的评定工作,经院团委组织、院志愿者组织负责。注册志愿者服务时间累计达50小时的,可晋升为一星志愿者;累计达150小时的,可晋升为二星志愿者;累计达500小时的,可晋升为三星志愿者。对注册志愿者的晋升和表彰发给证书、奖章,记入注册登记证。

九、会员管理中心:

(一)会员参加本协会活动时必须佩带协会徽章及会员证;

(二)会员必须积极按时参加本协会各种志愿服务活动。有事应事先请假、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予以退会处理;

(三)会员必须服从本协会安排,凡违反本协会章程及规定安排进行活动者。一切责任自负;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四)协会每学期进行一次会员审议、每学年进行一次会员评优;

(五)协会会员必须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协会形象。

十、分会各个部门职责

分会会长:

全面负责系青协青协里各项事宜,主持各项活动的开展;

召集并主持会议,提出议案指导工作;

监督财务状况,审核批准资金走向,资金用途。

副会长:

管理财务;

协助会长完成青协各项事宜和活动的开展;

监督和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使各部门工作更好的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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