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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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里的两种编外人员用工方式

机关单位里的两种编外人员用工方式

在一个机关单位,多多少少存在一些编制外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俗称的“临时工”。

编外人员是在单位编制数量有限,而现有编内人员不足以应付单位工作的情况下出现的,他缓解了单位的人力紧张矛盾,具有一定的现实合理性。

单位使用编外人员,一般有两种渠道。

一是由单位直接与编外人员签订合同。

这种用工形式下,编外人员的工资、社保等直接由单位发放。

该用工方式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单位的人事部门把关不严,很容易造成劳动纠纷。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两次合同或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后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编外人员虽然身份变不了,但可以一直在单位干下去,很多单位是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出现的,因此这种用工方式相对来说比较少见。

二是由单位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派遣人员到单位。

一般单位大规模的招聘编外人员时使用这种方式。

该方式下,编外人员挂名在劳务公司,实际在单位上班,工资由单位先付到劳务公司,劳务公司再发给个人,个人需要向劳务公司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

由于单位是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单位并不是编外人员直接意义上的雇主,能够避免劳动和法律纠纷。

因此,目前一般单位偏向于此种方式招录编外人员。

编外人员能否直接转成单位的正式编制内人员呢?答案是不能。

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实行逢进必考原则,必须通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的统一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公示等流程才能正式入编。

但是,编外人员如果会做人,和单位的领导关系处得好,单位可以根据他的条件为其量身定做一个招录岗位,也就是设置一个“萝卜坑”,这样考录进去的难度大大降低。

无论哪种形式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的正常权益都是有保障的,但是与单位的编内人员比起来,虽然干得工作差不多,却始终属于二等公民,前途和待遇相比编内人员更是存在天壤之别。

因此,编外人员只适合做一个临时的跳板,如果要在机关单位长久干下去,就一定要通过考试成为编内人员。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某某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工作人员队伍,规范公开招聘行为,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22〕17号),结合某某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某某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三条某某公开招聘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针,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实行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第四条办公室负责某某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某某及办公室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某某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第五条某某公开招聘人员应编制招聘方案,招聘方案须报办公室审核备案。

未经办公室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不得组织实施。

第六条招聘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招聘单位情况简介;(二)招聘岗位名称、数量与资格条件;(三)招聘范围;(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六)入围体检和考察人员确定方式;(八)招聘工作组织领导、纪律要求及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第八条发布招聘公告的内容须与办公室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内容一致。

招聘公告一经发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如确需更改的,应当提出更改内容及理由,报办公室同意后重新发布或发布补充、变更公告。

第九条某某公开招聘应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或与岗位无关的歧视性条件。

第十条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

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以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组织机构的不断壮大,各个单位面临着招聘、管理编外人员的迫切需求。

为了确保单位编外人员的有序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满意度,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编外人员的定义与招聘1. 定义单位编外人员是指在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组织机构以外成立的项目部门或委托外包单位中,具有临时性工作任务的人员。

2. 招聘程序(1)制定招聘计划: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部门工作目标,定期制定编外人员的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工作职责、薪资待遇、任职要求等。

(3)面试选拔:通过履历筛选和面试等方式,选拔合适的人员参与招聘。

(4)签订工作合同:招聘合适人选后,与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与权利1. 岗位职责根据招聘条件和工作合同,明确编外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其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 权益保障编外人员享有与实际工作等级相对应的薪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公司规定的法定假期和其他福利待遇,例如带薪年假、节假日补贴等。

四、编外人员的管理与考核1. 监督管理(1)上级领导监督:上级领导应定期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其工作符合组织目标和要求。

(2)部门经理管理:部门经理应对编外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包括任务分配、工作评估等。

2. 考核制度为了促进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可以建立一套考核制度。

考核内容可以包括工作完成质量、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等,评价标准应公平、公正。

五、编外人员的员工关系与离职处理1. 员工关系单位应与编外人员保持良好的员工关系,建立积极的沟通渠道,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2. 离职处理当编外人员工作到期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离职处理。

包括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待遇等。

六、制度监督与完善为了确保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单位应建立监督机制,定期进行制度的评估与完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一】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聘请的编外人员的管理工作,包括招聘、考核、聘用期满解聘等。

第三条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人才选拔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第四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和权责。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定期评估编外聘用人员的工作表现和岗位适应情况,及时调整工作内容和待遇。

第七条对于表现突出的编外聘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应及时给予奖励和晋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加强对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

第二章编外人员的招募与录用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应根据编外聘用人员的岗位需求,制定相应的招募计划和录用标准。

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可以通过招聘网站、报刊、招聘会等方式发布编外聘用人员职位信息。

第十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招聘和选拔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对报考编外聘用人员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的选拔。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在招聘流程中注重对编外聘用人员的专业技能、工作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估。

第十四条经过公开选拔的编外聘用人员应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明确聘期、工资福利、工作责任等内容。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的期限一般为一年,视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情况可以续聘或解聘。

第三章编外人员的管理与考核第十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编外人员管理档案,记录编外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表现和考核结果等。

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考核,以评估其岗位适应情况和工作表现。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9•【字号】池办秘〔2016〕78号•【施行日期】2016.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关于印发《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池办秘〔2016〕78号江南产业集中区工委、管委,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平天湖风景区工委、管委,市直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7月9日池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中发〔2013〕9号)、人社部《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22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池州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4〕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机关(市本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编外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用人单位,在核定聘用员额内,以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形式聘用,从事专业技术、辅助管理和必要的后勤服务工作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

第四条严格编外聘用人员管理,规范存量,严控增量。

原则上,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的公共服务事项,不再聘用编外人员。

第五条坚持依法聘用原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障当事双方合法权益;坚持统一管理原则,统一核定聘用员额,统一聘用程序;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编外人员招聘简章3篇

编外人员招聘简章3篇

编外人员聘请简章(精选3篇)编外人员聘请简章(精选3篇)编外人员聘请简章篇1 我支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委托高新派遣公司聘请支队编外人员10名:其中接警工作人员8人,主要从事报警台接警工作以及信息上传下达等计算机网络维护2人,主要从事计算机、网络、监控的运维和视频会议保障。

(一) 接警员:1、政治条件:政治思想坚定,热爱本职工作,服务群众意识强,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和品行,乐观进取,勤奋工作,遵纪守法,为人诚恳,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

2、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无听觉障碍。

3、年龄性别条件:20岁至35岁,男性。

4、户籍条件:拥有包头市常住户籍或在包头市居住生活3年以上的人员,一般话标准且能说能懂本地方言,熟悉包头市地形地貌。

5、具有大专(含)以上学历,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娴熟操作计算机。

6、以上同等条件下,能说能懂蒙古族语言或持车辆驾驶执照B本以上者优先考虑。

(二) 计算机网络维护员1、政治思想坚定,热爱消防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过非法组织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无色盲,无听觉障碍3、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诞生,男性4、拥有包头市户籍5、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有网络系统维护相关工作阅历优先6、熟悉常见计算机软硬件,可独立进行软硬件安装、调试及故障排解,熟悉局域网的维护及网络平安知识,可娴熟进行局域网的搭建,熟悉网络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故障处理7、有一定的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8、有良好的个人素养和品行,工作主动性强,耐心细致,有责任心,具备团队合作精神9、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能娴熟驾驶车辆。

四、薪酬待遇1、工资待遇:接警员和计算机网络维护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500元/月。

正式录用后,基本工资为每月3500-4000元/月(含五险),五险由劳务派遣公司自行缴纳。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1.12•【字号】泉鲤政办〔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正文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泉鲤政办〔2021〕7号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管理,促进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适用范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是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不包括区教育系统、卫健系统及各街道办事处)在编制外聘用的人员。

按目前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作性质,主要分为专项招聘编外人员和一般编外人员,其中:专项招聘是指区直有关部门因专项工作需要,招聘下派到各街道办事处的编外人员,如城市基层党建专职工作者、城市管理协管员、计生协管员、司法协理员、统计员、养老协理员、基层工会专干、残疾人联络员等;一般编外人员是指除专项招聘以外的其他编外人员(不包括保洁、安保等其他购买性服务人员)。

二、符合基本条件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工作制度;(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首次聘用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身体健康,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遵循总量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得招聘编外人员,确有明文规定和因工作需要的,应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严格控制、先批后用”的原则进行招聘。

(一)编制限额内编外用工申请用人单位填写《鲤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见附件),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由区委编办确认该单位当前编制使用情况,再送区财政局审核,最后报区人社局审批。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朝政办发〔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的意见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完善《关于印发〈朝阳市政府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朝政发〔2007〕25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市直机关和财政全部补助事业单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朝委办发〔2007〕27号)等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用人员范围和原则(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由市财政负责支付工资、保险、补贴的市直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的政府雇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二)总体原则。

遵循“总量控制、只减不增、按需核定、规范管理”的总体原则。

二、关于政府雇员管理问题(一)招录。

原则上对市直现有政府雇员数量和经费实行总量控制,出现的空岗,只减不增。

确需增补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征集计划,报市政府审批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经市政府同意后,可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自主实施公开招聘。

(二)续聘。

合同到期需要续聘的政府雇员,由用人单位于合同到期3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人员信息,经市财政局核准预算后方可续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管理。

政府雇员由原来的定级管理调整为层级化管理,政府雇员分为五个层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至五级。

高级雇员为一至二级,普通雇员为三至五级。

建立层级晋升、降低和辞退制度。

1.晋升管理。

(1)审批权限。

政府雇员晋升岗位层级,原则上应逐级晋升。

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2021年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办法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对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因工作需要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编外聘用人员计划的确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市直事业单位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支出的前提下,为促进事业发展,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审批管理,但不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不核拨经费。

市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自有资金情况,提出用人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一)用人单位凭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用人计划组织公开。

(二)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三)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对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采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察等形式聘用。

(五)组织实施。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予以指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学历层次、专业要求、招聘方式、招聘程序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聘用手续办理。

对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也可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切实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控制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规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与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编外聘用人员是指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用工单位)聘用在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等岗位工作,不占用行政、事业编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聘用的人员。

第三条编外人员的招聘采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的形式进行,由用工单位委托按程序确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招聘,编外聘用人员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

第二章聘用范围及分类第四条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四类(一)专业技术类岗位指聘用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教师、医疗卫生人员、食品检测员、财务人员、普查员、审计员、群文辅导、文化专干、档案信息化数字化管理员、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等;(二)辅助执法类岗位指聘用于辅助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辅警、城管协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者、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路政员、食品安全协管员等;(三)文职管理类岗位指聘用于文职和事务性管理岗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办公室工作人员、窗口人员、扶贫专干、禁毒专干、退役军人事务专干、运营管理人员等;(四)后勤管理类岗位指聘用于后勤勤杂岗位的工作人员。

主要有库管员、宿舍管理员、门卫、保洁员、驾驶员、炊事员、护林员、绿化工、锅炉工、维修工、垃圾清运工等。

第五条编外用工原则上限于临时性、季节性、辅助性等工作岗位。

(一)现有在职人员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不得申请编外用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编外用工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已经达到编制数,完成临时性或阶段性任务,内部人员调剂确有困难的;2.因事业发展,用工单位现有人员不能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增加行政事业编制暂时有困难的;3.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用工的。

招聘编外实施方案

招聘编外实施方案

招聘编外实施方案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大,为了更好地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我们决定招聘一批编外人员,以补充现有团队的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二、招聘需求1. 岗位需求:招聘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营销、技术研发、人力资源、财务等各个领域的专业人才。

2. 招聘数量: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拟招聘编外人员共计不超过50名。

3. 招聘条件: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

三、招聘流程1. 确定需求: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提出编外人员的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等。

2. 发布招聘信息: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包括职位描述、薪酬待遇、福利政策等,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3. 筛选简历: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符合岗位要求的候选人名单。

4. 面试选拔: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最终确定招聘对象。

5. 发放录用通知:经过面试选拔确定的候选人,公司将发放正式的录用通知,并安排入职手续。

四、薪酬福利1. 薪酬待遇:公司将根据候选人的工作经验、能力和岗位要求,制定合理的薪酬水平,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2. 福利政策:公司将为编外人员提供完善的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带薪年假、员工培训等,以保障员工的权益和提升工作满意度。

五、培训与考核1. 培训计划:新入职的编外人员将接受公司统一的培训,包括公司文化、业务流程、工作规范等内容,以便尽快适应工作。

2. 考核机制:公司将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机制,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激励优秀员工,帮助不足之处。

六、总结招聘编外人员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也是对人才的需求和市场的回应。

通过严格的招聘流程、合理的薪酬福利和完善的培训考核机制,公司将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共同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同时,也希望通过这次招聘,为更多有志于发展的人提供机会,共同成长,共创辉煌。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4〕11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4〕116号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的实施意见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4〕11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人管理,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加大政府购买服务推进力度,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编外用人管理的重要性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编外用人管理,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的重要举措,是有效控制行政成本,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提高政府服务效能的重要内容。

用人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按照“全面清理、重新核定、严控总量、只减不增、渠道不变、规范管理”的原则,依法开展清理规范工作。

要注重绩效管理和风险防控,逐步减少编外用人数量,着力压缩财政支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促发展、保民生上。

二、从严从紧,进一步控制编外用人岗位和数量用人单位编外用人管理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本着“必要、精干、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人岗位和数量。

(一)规范编外用人岗位。

要合理设置用人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用人单位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障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财务管理、人事管理、涉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保安、保洁、绿化等后勤服务类岗位,要通过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提供。

规范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管理方案

规范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管理方案

规范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清理管理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单位对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

在编制内人员有限的情况下,编外聘用人员成为各单位弥补人力资源缺口的重要途径。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编外聘用人员管理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待遇不公、管理不规范等。

为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确保单位健康发展,有必要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清理和管理。

二、目标设定1.清理现有编外聘用人员,对不符合岗位要求、工作能力较弱的人员进行淘汰。

2.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招聘、培训、考核、待遇等制度。

3.提高编外聘用人员整体素质,为单位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三、清理范围1.不在单位编制内,且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

2.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实际在单位工作,享受单位待遇的聘用人员。

四、清理措施1.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对现有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摸底,了解其岗位、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情况。

3.制定编外聘用人员岗位说明书,明确各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

4.组织开展岗位胜任力评估,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淘汰。

5.对工作能力较弱、态度不端正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其工作能力。

6.建立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五、招聘与培训1.制定编外聘用人员招聘办法,明确招聘条件、程序、考核等。

2.拓宽招聘渠道,通过网络、报纸、人才市场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

3.严格招聘程序,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试岗等。

4.对新招聘的编外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定期组织在岗编外聘用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

六、考核与待遇1.制定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标准、程序等。

2.定期对编外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结果作为续签劳动合同、调整待遇的依据。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表现优秀的编外聘用人员给予奖励,对表现较差的人员予以处罚。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制度阜阳市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动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市直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部分因工作需要确需聘用编外人员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编外聘用人员计划的确定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是指市直事业单位在不增加人员编制和财政支出的前提下,为促进事业发展,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编外聘用人员实行审批管理,但不纳入编制管理,财政不核拨经费。

市直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自有资金情况,提出用人计划,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三、编外聘用人员的聘用程序(一)用人单位凭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核定的用人计划组织公开招聘。

(二)聘用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三)聘用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原则上应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首次聘用的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方式。

专业技术岗位编外聘用人员要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操作。

对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和紧缺专业的人才,可采取综合素质测试、考察等形式聘用。

(五)组织实施。

编外人员招聘工作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为主组织实施,市人社局予以指导。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制定招聘工作方案,明确招聘人数、学历层次、专业要求、招聘方式、招聘程序等,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

(六)聘用手续办理。

对按规定程序招聘的人员,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在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编外聘用人员的人事管理(一)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人事管理市直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由用人单位自行管理;也可通过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

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人力外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人力外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曹妃甸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人力外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条件
笔试内容
备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学历低限
专业
其他条件
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57
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有相适应的技能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5.普通话标准、流利,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6.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技能,中文录入熟练;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共基础知识、政治理论、计算机基础知识、写作

XX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模板】

XX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模板】
弄虚作假,本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承诺人(签名):年月日
招审聘核单意位见
年月日
备注
注意:以上表格内容必须填写齐全。
**市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姓名
出生
年月
近期免冠
一寸彩照
身份证号码
户口
所在地
民族
性别
政治
面貌
学历
毕业时间
健康状况Leabharlann 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
术职称
报考岗位
联系
地址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E-mail
邮 编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现工作单位
工作职务




本人承诺:上述填写内容和提供的相关依据真实,符合公告的条件。如有不实,

关于招聘一名编外人员的请示

关于招聘一名编外人员的请示

关于招聘一名编外人员的请示*******:***单位现有编制**名,实际在编人员**名,借调市局工作**名,患重病不能工作**名。

因非遗工作人员缺乏,严重制约了非遗线上业务的开展。

根据《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领导班子研究,拟招聘一名编外人员,从事非遗工作,相关要求如下:一、基本条件(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为,具有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二)热爱群众文化事业,品行良好、善于学习、工作积极,开拓意识强,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高;(三)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从业,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及工作能力;(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在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二、岗位名称及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岗一名。

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备独立下乡、深入农村采访的能力,胜任夜间值班、加班工作。

三、考察内容和方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统一组织综合评价,采用面谈、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依据综合评价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四、工资待遇情况有关工资待遇参照现有招聘人员执行,试用期2个月。

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签订三年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五险。

五、经费来源有关招聘人员资金来源参照****其他招聘人员的资金来源执行。

特此请示。

*****单位****年**月**日。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是指对某项工作,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文体。

店铺整理了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组织领导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成立花东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花东镇组织人事办,工作人员从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纪检监察室及文体中心等部门抽调,负责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二、招聘岗位本次招聘人数为23人,具体职位情况详见《花东镇20xx年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岗敬业。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xx年3月31日为止。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四)学历及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

四、招聘程序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和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xx年3月21日至25日,共5天。

2.报名地点:广州市花都区花都大道北33号花东镇政府四楼组织人事办公室,咨询电话:86849520。

3.报名要求:(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报考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或未婚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本次招聘接受20xx年应届毕业生报名。

应届毕业生报名需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如果被录用,必须于试用期后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书的鉴定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花东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一份,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没有制定完整的招聘体系。

一是招聘程序不规范。

多数编外人员使用随用性较大,用人单位不与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沟通,总认为工资由单位经费负责,不需要履行审批手续,自行招聘即可,招聘过程中也不够公开透明,存在私自扩大用人范围,人情用工,因人设岗情况。

二是招聘要求和薪酬不统一。

编外人员的招聘上没有统一设置基本要求,多是随用随雇,不同单位的编外人员要求参差不齐,如同为办公室人员,部分单位无要求,部分单位要求专科以上学历;在薪酬上,没有统一标准,由用人单位自行制定,造成用人单位在编外人员在薪酬方面自由裁量权较大,易滋生权力寻租空间。

三是劳动合同签订不及时或不规范。

大部分用人单位未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将引发较大的劳动纠纷,用人单位苦不堪言,同时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障;部分合同未约定合同期限或合同期限超过10年,使得“临时工”变“永久工”,造成后期用人单位无法解除合同。

四是编外人员业务能力不足。

由于人情工等情况的出现,造成招聘的编外人员素质能力不高,部分人员学历不高,多为初中高中文平,没有职业资格,专业能力不足;部分人员年龄较大,多为45岁以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效率;与此同时,编外人员无法像编制内人员一样晋升、加薪等,造成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

2、未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一是人员招聘无监管部门。

多数县在编外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没有严格流程,用人单位自行招聘,人社、编办、财政等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或观望,造成编外人员使用过程中缺少事前审核把关和专业的指导。

与此同时编外人员雇佣后,用人单位不进行备案登记,导致多数主管部门无法掌握单位的实际用工情况,无法根据现有人员合理安排编制内人员。

二是缺乏有效的考核机制。

主管部门未制定编外人员的考核办法,各用人单位对编外人员缺乏有效的管理,未对其考勤、业务等内容进行考核,造成编外人员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不利于促进队伍制度化、规范化的建设。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德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08•【字号】德办发[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07.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德办发〔2011〕65号)市级各部门:《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六届八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一年八月八日德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一、为进一步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用工管理,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基本权益,合理控制财政支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党政机关(含市人大、市政协、市法院、市检察院机关),市级群团组织和市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含行政性收费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市级用人单位。

三、本办法所称编外聘用人员是指用人单位因工作任务(项目)需要聘用不纳入正式行政(事业)编制限额管理、需财政纳入预算经费支出的临时用工。

市级用人单位编外使用聘用人员仅限于机关辅助岗位、后勤服务岗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等岗位不得使用编外聘用人员。

四、市级用人单位本着“工作需要、定员控制、能进能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严格控制使用编外聘用人员。

(一)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原则上应在2008年市政府批准核定的员额内控制使用。

(二)新组建的单位或新增工作任务后,需要使用编外聘用人员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审核意见,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编外使用聘用人员控制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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