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海大研字11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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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

2024年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_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办法研究生日常管理制度篇1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研究生有较高的出勤率和较充裕的学习时间,提高研究生业务能力,特制度此制度。

考勤学生上课、政治学习以及学院、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均实行考勤制度。

考勤类型:报到注册、出勤、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课七种。

迟到: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推迟出勤的,计迟到一次。

早退:凡在规定出勤时间,提前离开的,计早退一次。

旷课:凡无故缺课,不参加规定活动者均属旷课,下列情况按旷课处理: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席。

请假未得到批准而缺席。

请假未及时办理补假手续者。

开学未如期注册且未请假者或各种假期后未请假且考勤不到者。

请假研究生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须有家长出具有关证明,有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办理好请假手续后方能离校。

批假权限:请假三天以内的,由导师和辅导员共同审批;三天以上者,由副书记和导师共同审批;一周以上者,辅导员和导师签署意见,经学院副书记同意,报研究生院领导批准。

凡在重大节日前后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须学院副书记审核批准。

学生因病请假须有校医务室出具证明,经辅导员同意,在导师处备案方可。

学生在家因病因事不能事先请假,须及时通知学校,回校后须持家长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方可补假。

外出实验:凡出于科研工作需要,外出做实验者,须本人提出请求,导师意见,辅导员审核后,报主管副院长备案。

且须学生本人签署保证书,以保证学生校外安全。

在外住宿:原则上研究生不准在校外住宿。

有特殊情况者,须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家长签署意见后报主管副书记审批,且外宿学生本人须出具保证书,以保证本人校外安全。

销假:学生请假期满,须向准假人履行销假手续。

第三章研究生学习要求研究生课程学习的要求。

除修完学校开设的英语、政治理论课外,还必须从学院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中选修2-3门(6-9学分),专业课3-4门(9-12学分),专业方向课1门(2学分)。

课程成绩70分合格。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

研究生请假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我院研究生的管理,维持研究生教学、住宿秩序,依据研究生手册中《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1.研究生外出调研、开会、做课题等需要离开学校一天以上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条见附件;2.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3.请假在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备案;请假时间在三天至七天,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学校备案;(如在无课期间请假,任课老师签字一栏注明无课即可)4.研究生在一个学期内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本学期周数的三分之一时,需办理修休学手续;5.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6.销假:请假期满后,均需当面向辅导员销假;7.开具的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8.对于未请假离校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研究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在信息学院分团委。

信息学院研究生请假条注:1、研究生外出调研、开会、做课题等需要离开学校一天以上者均需办理请假手续;2、请病假需附医院诊断证明;3、请假在三天之内,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签字后报学院备案;请假时间在三天至七天,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学院备案;请假一周以上,经任课老师、导师、辅导员、主管副书记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批准,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后,学校备案;(如在无课期间请假,任课老师签字一栏注明无课即可)4、研究生在一个学期内连续或累计病假超过本学期周数的三分之一时,需办理修休学手续;5、无论什么原因离开学校,必须事前请假,事后补假一律无效;6、销假:任何种类的请假,期满后,均需当面向辅导员销假;7、任何证明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以上处分;8、对于未请假离校的学生,一经发现,按照研究生手册《学生考勤实施细则》及《学生住宿管理违纪处理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处理。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

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_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范本研究生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研究生。

第二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课程学习等相关培养环节和学校统一组织的其他活动,一律按照本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参加或请假逾期者一律以旷课处理。

第三条研究生请假分为以下三类:(一)病假;(二)事假;(三)因公事派遣(国内外交流访学、毕业生实习见习、学术研讨会、社会调查实践等)不能参加规定活动。

第四条课程学习阶段,请假3天以内者由导师批准;3天以上者由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签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五条论文研究阶段,请假2周以内者由导师批准;请假2周以上者由导师签署具体意见,签报研究生院批准;因公事派遣请假1个月以上者,研究生提交相关证明文件,由导师签署意见,签报研究生院批准。

第六条研究生请假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批后交至研究生院备案。

因突发疾病或紧急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本人(可委托他人)在3天内补办请假手续。

第七条研究生请病假须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第八条研究生因公事派遣请假须提交公事派遣部门公事证明(实习单位加盖公章的函件证明或相关会议活动的正式通知等)。

第九条学校不受理研究生在学期间请假出国(境)旅游、探亲等申请。

第十条请假期满须及时到研究生院销假。

如需续假,本人在请假期满前须来函来电向导师及研究生院说明缘由,并明确续假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生效。

请病假需续假者,返校销假时需提交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及诊断书。

第十一条课程学习阶段和论文撰写阶段,研究生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校者、请假期满未返校且未续假者、续假未获批准者、返校但未销假者,均按旷课处理。

第十二条研究生日常上课的考勤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和任课教师负责,如研究生无故连续缺课六节以上,要及时上报;论文研究期间的考勤由导师负责;研究生院负责抽查。

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简介
本文档旨在介绍研究生请销假制度,包括请假和销假的程序和
规定。

请假程序
1. 研究生请假需提前向指导教师或学院办公室提交书面请假申请。

2. 请假申请应包含请假原因、请假时间和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3. 请假申请应提前至少几天(根据具体规定而定)提交,以便
学院进行审核。

销假程序
1. 研究生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向指导教师或学院办公室提交销
假申请。

2. 销假申请应包含请假时间和销假时间等必要信息。

3. 销假申请应提前至少几天(根据具体规定而定)提交,以便
学院进行审核。

请销假规定
1. 研究生请假需符合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 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几天(根据具体规定而定),如需请长假,需提前向学院进行申请并获得批准。

3. 销假时间应与实际请假时间一致,未经批准延误销假者将会受到相应处理。

4. 研究生请假时需保证学业不受影响,如请假期间有作业或实验等,需提前与指导教师沟通安排。

注意事项
1. 请假期间,研究生必须保持联系,及时回复学院或指导教师的通知。

2. 研究生请假时需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可超过请假时间和次数的限制。

以上是关于研究生请销假制度的简要介绍,具体请参阅学院相关规定和通知。

> 注意:本文档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请销假制度可能因学院政策而有所不同。

请及时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最新准确信息。

研究生请假规定

研究生请假规定

海大研字〔2011〕11号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规范研究生的请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对研究生请假做如下规定:一、请假时限和准假权限研究生请假分为伤病假、事假和公假,具体如下:(一)伤病假、事假:研究生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请假为伤病假;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请假为事假。

累计4学时以内(含4学时)的请假,由任课教师审批;4学时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审批;7天以上30天以内(含30天),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下简称分管院长)和党委副书记共同审批;30天以上的,经导师、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审批;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伤病假、事假累计60天以上者,应办理休学。

(二)公假:研究生因参加省、市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或因学校、学院或导师公派参加会议、合作研究、科研课题等,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请假为公假。

7天以内(含7天),由导师审批;7天以上90天以内(含90天),经导师同意后,由分管院长审批;90天以上,经导师、分管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审批。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不论时间长短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经导师、分管院长同意后,由研究生教育中心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二、请假程序(一)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中心网页下载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离校申请表》;因公出国(境)的研究生还需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审批表》和《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出国离校/备案通知单》。

(二)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因公请假必须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或协议书等有效文件,并说明时间期限、地点、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研究生因家庭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提供研究生家长书面意见。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规章制度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规章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目录(一)招生与培养1、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 (2)2、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4)3、中国海洋大学硕——博连读执行办法 (7)4、中国海洋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研究生的办法 (9)5、中国海洋大学关于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中招收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11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规定实施细则 (13)7、中国海洋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17)8、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 (20)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与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22)(二)学位10、中国海洋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26)11、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相关论文成果及外语考试要求的规定 (32)1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的统一要求 (33)(三)综合管理1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条例 (35)14、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发放办法 (39)15、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40)16、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选办法 (42)17、中国海洋大学“优秀研究生论文奖”及“优秀研究生论文指导奖”评奖办法……………4418、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的条例 (46)19、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结婚问题的规定 (50)20、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校徽、研究生证管理办法 (51)2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教学助教工作的规定及实施细则 (52)2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管理人员的规定及实施细则 (54)23、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研人员的规定及实施细则 (55)24、中国海洋大学自行审定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 (57)25、中国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 (60)2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导师教书育人工作的规定 (61)27、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条例 (63)28、中国海洋大学校外博士生指导教师条例 (65)29、中国海洋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66)30、分管研究生工作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 (67)31、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 (68)32、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72)33、中国海洋大学院(系)有关研究生工作的职责 (73)34、中国海洋大学院(系)研究生秘书的工作职责 (74)35、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业务费管理规定 (75)36、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业务出差的规定 (76)37、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费开支费用的规定 (77)中国海洋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规定(2003年6月修订)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人才。

研究生请假制度[2]

研究生请假制度[2]

研究生请假制度简介研究生请假制度是指研究生在学习期间需要请假时需要遵循的一套规定和程序。

请假制度主要是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学习秩序和管理学生请假的流程,确保学生请假过程的规范化和公正性。

请假类型研究生请假一般分为两种类型: 事假和病假。

事假事假即由于研究生个人原因而需要请假的情况,如家庭事务、婚丧嫁娶等。

事假一般需要提前向导师或相关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请假事由。

病假病假即由于研究生本人身体不适而需请假的情况。

研究生需要提供相关的病假证明,一般为医院开具的病假条或诊断证明。

请假期间,研究生应尽快进行治疗和恢复,确保身体健康。

请假流程研究生请假一般需要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提交请假申请:研究生需要提前向导师或相关部门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事由和请假时间。

2.审批请假申请:导师或相关部门会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评估请假理由的合理性和请假时间的合适性。

3.请假审批结果通知:申请表经过审批后,导师或相关部门会向研究生通知请假审批结果,告知是否批准请假。

4.请假期间的管理:一旦请假申请被批准,研究生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在请假期间进行管理,如及时提交相关请假材料、按时交付学费等。

5.请假期满返校:请假期满后,研究生需要按时返校,并向导师或相关部门提交请假期间的请假材料和学习进度报告。

请假管理原则研究生请假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原则:请假审批过程应公正、客观,研究生不论性别、年级、项目等应享有平等的请假权利。

2.灵活原则:请假制度应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满足不同研究生的请假需求。

3.效率原则:请假申请的审批流程应高效,并及时通知研究生请假审批结果。

4.管理原则:请假期间,导师或相关部门应对研究生的请假情况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和学术成果不受影响。

请假制度改进建议针对当前研究生请假制度,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1.优化请假流程:简化繁琐的请假申请流程,提高请假手续办理的效率。

2.加强请假管理:建立健全的请假管理制度,确保请假期间的学习管理和学术成果不受影响。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术尊严,加强道德教育,促进研究生学术创新,严明学术纪律,杜绝各类学术不端现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国海洋大学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申请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者在学术活动中的造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公认的学术准则的行为。

第三条对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尚未毕业的学历教育研究生,可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处理:1. 全校通报批评;2. 延期一年答辩;3. 取消答辩及申请学位资格。

第四条对已毕业但未获学位的学历教育研究生以及尚未取得学位的非学历教育各类型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可视情节给予下列处理并通知所在工作单位:1. 全校通报批评;2. 一年内不得申请学位;3. 取消申请学位资格。

第五条对已经取得中国海洋大学学位的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实,撤销已授予的学位并通报所在工作单位。

第二章学术不端行为的鉴定程序第六条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遵循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根据学术不端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处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是负责处理研究生学术不端行为的评决机构。

校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负责受理关于研究生的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负责组织相关调查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

第八条学术不端行为的鉴定程序:1. 成立调查小组。

接到举报5个工作日内,学位办与被举报人所属学院负责人协商,成立不少于5人的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由具有较高学术声望、办事公正且与调查事件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的专家和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

调查小组成员也可以邀请校外专家参与。

2. 调查取证。

调查小组收集分析有关材料,与举报人、被举报人和知情者面谈并记录,被面谈者需在原始记录上签字并保留记录副本;敦请被举报人作出书面说明;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包括:调查过程、与调查相关信息的来源、调查结论和证明材料)。

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

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

大学研究生请假制度一、请假规则1.研究生每学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并到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事先请假,不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注册者,以旷课处理,无故逾期两周未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研究生在节假日离开学校,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返校。

平时必须坚持在校学习,不得随意离校,因故离校须事先请假,获批准后方可离校。

3.请假分为病假和事假两种。

病假:研究生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

请病假时必须提供学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相关证明。

事假:(1)因公事请假:研究生因参加省、市及学校开展的重大活动,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

因公事请假必须持活动主办单位提供的证明。

(2)因私事请假: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而请假。

请事假需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核实情况。

4.研究生因以上原因不能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如因不可抗力无法亲自到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以短信、传真等方式委托班长或辅导员办理,事后不再办理补假手续。

5.请假时间达一个月及以上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休学一般以一个学期为限,期满后仍不能复学的,可继续申请休学,但休学时间累计不能超过一年;研究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研究生休学期满,应提前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经学校复查合格,方予复学;休学满一年但仍不能复学的,作为退学处理。

二、准假权限1.研究生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含三天)的,由研究生导师批准,经所在学院书记审核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备案;2.研究生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二周以内的,经研究生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书记审核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人批准;3.研究生因病或因事请假,时间在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经研究生导师同意,所在学院书记和研究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审核后,报主管校领导批准;4.研究生为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各项任务而需要外出开展实习、调查研究、科学实验及社会实践等活动的,由研究生导师负责,并报所在学院备案;5.研究生缺、旷课(包括请假)累计时间不得超过所学课程实际学时的1/3,否则,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随下届研究生重修;6.考试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研究生因重大疾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大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大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大学学院研究生请销假制度请销假制度是大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制度,它所服务的是学生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需求。

研究生作为大学中高年级的学生,其请销假制度需要更加严格化和规范化,以确保学生的学习事宜得到正常、平稳的进行。

这篇文章重点探讨研究生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1.1 请假时间研究生请假制度考虑到学业的重要性,设定了较为严格的请假时间限制。

如果一时无法参加课程或者完成学业,研究生需提前向导师和所在学院申请请假。

请假时间应该在学期内,且不超过2个星期。

如果请假时间超过两个星期,需要获得研究生院的批准。

1.2 请假申请流程研究生请假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研究生向导师提交请假申请。

2.导师审核学生请假原因,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请假申请。

3.学院审核审核研究生请假原因,并根据情况向研究生院提交请假申请。

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请假申请,审核通过则批准申请。

5.研究生请假期间应遵守请假期限及期间的相关规定。

二、销假制度2.1 销假时间研究生在完成请假期间应严格遵守请假事项和期限,在请假期满后应及时复课,这就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销假。

学生在期满返回学校时需在三天内办理销假手续。

2.2 销假流程研究生销假需要遵守如下流程:1.研究生应当在复课的第一天,向导师汇报请假情况。

2.导师审核研究生的销假申请、签字,并向所在学院提交请假申请。

3.学院审核研究生请假原因,并根据情况向研究生院提交请假申请。

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请假申请,审核通过则完成销假手续。

三、请销假记录3.1 请销假记录的记录形式为了更好地管理研究生请销假事宜,学校向每个研究生建立请销假记录,每次研究生请销假都应记录在此。

3.2 请销假记录的存储方式学校会将每个研究生的请销假记录建立一个文档,并存储在学院的办公室。

研究生可以通过登陆学校网站查询自己的请销假记录。

四、请销假的重要性4.1 对于学生请销假制度对学生来说非常重要,它可以让学生在有紧急事情需要处理的情况下保障正常的学业和生活,同时,也要求学生要严格限制请假的时间和原因。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1)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 (1)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校办教务处(2014)4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我校研究生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保障研究生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招收的接受学历教育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研究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四条研究生学籍管理是高等学校学生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学生的学习资格和学习状态及结果的认定。

学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一个学生一旦具有我校的学籍,就应享有我校规定的各项权利,并须履行我校规定的各项义务。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不能按期报到者,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假满后须办理销假手续。

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和入学资格进行复查。

体检复查必须在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以下简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

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并取得学籍。

取得学籍后,由学校发给研究生证和校徽。

海大办字〔〕号Oo.doc

海大办字〔〕号Oo.doc

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请假管理办法(修订)海大学字〔2016〕2号第一条为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规范学生请假行为,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勤。

第三条学生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因故需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的;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之外,因故需离校的。

第四条学生因如下情形,可以请假:本人健康原因;参加全国、省、市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本人或家庭突发重大变故。

第五条请假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因健康原因请假,必须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

第六条请假应提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署意见后,根据请假时间长短和相应的准假权限,报院(系)辅导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审批,经批准后生效。

3日以内的请假,由院(系)辅导员审批;4日以上14日以内的请假,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审批;15日以上不超过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请假,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审批,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书面请假材料由院(系)存档。

第七条请假累计总时长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的,应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休学手续。

— 1 —第八条请假期满,学生本人应于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向批假人当面销假。

因故不能按期销假或不适合返校继续学习的,必须续假,续假手续参照请假手续。

第九条未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经批准的,请假期满但未办理续假手续且逾期不归的,或弄虚作假请假离校的,根据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条因参加重大活动请假的,由学校相关部门办理书面集体请假,报有关院(系)和学生工作处备案。

需离校进行的专业教学计划内的教学活动,应由活动组织单位报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主任)备案。

第十一条请假学生仍需接受正常课业考核。

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须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缓考手续。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离校申请表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离校申请表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离校申请表
学院: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NO.
姓名
学号
专业
导师
联系电话
培养类别
硕士□博士□
非定向□海大自筹□考生自筹□委培□
脱产□在职□
请假/离校原因
病假□事假□公假:合作研究□会议□访问考察□
国内联合培养□其他()□
父/母姓名及联系电话:
请假/离校起止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
原因(内容目的)
申请人签字:
年月日




导师签字:
年月日




分管院长签字:
年月日
党总支副书记签字:
年月日
研究生秘书签字:
年月日
研究生Hale Waihona Puke 教育中心培养部意见
签字:公章
年月日
注:1、送此表时应附相关证明材料。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学院,一份存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
3、请假在两个月以内的无需经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审批,学院相关部门审批备案。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海大研字〔2018〕27号)

中国海洋大学文件海大研字〔2018〕27号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业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2018年9月20日-1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资助与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研究生学习发展,保障和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特别说明外,本办法适用于满足以下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 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处于基本修业年限内,并已按时注册。

第三条研究生资助由助学金和助学贷款等组成;研究生奖励由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组成。

第二章研究生资助第四条研究生助学金包括以下四类:(一)基本助学金由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两部分组成,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1. 助研岗位津贴:用于资助承担或参与科研工作的研究生。

2. 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岗位津贴:用于资助从事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辅导员等工作的研究生。

(三)硕士预修助学金用于补助学校录取的高水平大学或学科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硕士入学前一年选修研究生课程或参与科研工作的生活支出,-2 -在其取得研究生学籍后发放。

(四)特殊困难补助金用于补助本人或家庭因突发特殊状况而导致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第五条入学“绿色通道”学校设立入学“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新生可缓交学费并顺利入学,具体要求见学校有关规定。

第六条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其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

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七条研究生资助还包括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具体要求见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

第三章研究生奖励第八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卓越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四类,各培养层次研究生均可申请相应类别奖学金,其中除卓越奖学金外用于申请其他所有奖学金的学术成果均不得重复使用。

关于研究生请假条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请假条的规定

关于研究生请假条的规定
关于《关于研究生请假条的规定》,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理注意事项及工作流程”请假条款。

1、请假七天以内,应在注册前经导师同意签字,报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备案。

研究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者应在注册前向导师请假,并由导师在请假条上签字同意意见后,交学院研究生管理科办理请假手续。

请假者返校后(开学二周内)到学院补办注册手续。

研究生离校三天以上必须履行书面请假手续(三天内可向导师口头请假)。

研究生离校不请假(二周)或超过请假时间二周仍不注册者按未注册进入学籍处理程序。

2、请假七天以上时(因事请假每学期累计不超过一个月)应在注册前经导师同意签字,需经学院主管院长批准,报研究生院学籍办公室备案。

3.请假超过一个月需办休学手续。

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外出证明(各学期开学注册、平时导师安排外出实验、调研超一周以上均使用此证明)
说明:1.导师安排外出实验、调研的研究生(一周以上)向学院研究生管理科提交导师同
意的证明(标明时间、地点)并向研究生院备案。

2. 外出学生返校后需向学院、研究生院提出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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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大研字〔2011〕11号
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规定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日常管理,规范研究生的请假行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对研究生请假做如下规定:
一、请假时限和准假权限
研究生请假分为伤病假、事假和公假,具体如下:
(一)伤病假、事假:研究生因本人身体健康原因请假为伤病假;研究生因本人或家庭的重大事件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请假为事假。

累计4学时以内(含4学时)的请假,由任课教师审批;4学时以上7天以内(含7天),由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审批;7天以上30天以内(含30天),经导师同意后,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以下简称分管院长)和党委副书记共同审批;30天以上的,经导师、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审批;研究生在一学期内请伤病假、事假累计60天以上者,应办理休学。

(二)公假:研究生因参加省、市及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或因学校、学院或导师公派参加会议、合作研究、科研课题等,无法按时参加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请假为公假。

7天以内(含7天),由导师审批;7天以上90天以内(含90天),经导师同意后,由分管院长审批;90天以上,经导师、分管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教育中心培养部审批。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不论时间长短均需办理请假手续。

经导师、分管院长同意后,由研究生教育中心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事务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审批。

二、请假程序
(一)研究生在研究生教育中心网页下载填写《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请假/离校申请表》;因公出国(境)的研究生还需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填写《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出国审批表》和《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出国离校/备案通知单》。

(二)研究生因病请假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必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因公请假必须提供会议通知、邀请函或协议书等有效文件,并说明时间期限、地点、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研究生因家庭特殊情况请假必须提供研究生家长书面意见。

(三)研究生请假程序需按照准假权限逐级送审。

(四)研究生无论因何种原因请假,正常情况下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将请假申请表送学院党委备案后方可离校。

不办理请假手续离校的,按擅自离校处理。

三、补假、销假和续假
(一)研究生请假应亲自办理,特殊情况者须书面委托他人办理。

急病、重病或紧急事故,可用电话或传真请假,事后须补办请假手续。

(二)请假期满,须按时销假。

(三)逾期不能销假的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续假时间应予
累计,续假手续同请假手续。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准假
(一)研究生患有疾病,被学校指定医院建议应当休学的;
(二)因私出国(境)者;
(三)请假理由弄虚作假者。

五、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请假阶段计入其修读年限,超过修读年限仍未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二)研究生请假期间要遵纪守法,做好自我安全保护工作。

伤病假、事假期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本人负责;公假期间发生的事故由派出单位与个人共同负责。

在擅自离校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情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虽经请假但逾期不归者,按《中国海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试行)》和《中国海洋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研究生因外出参加出海、野外调查等需要办理请假手续时,派出方有义务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在为被派出的研究生办理必要的人身保险手续后,方能准假。

六、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具有中国海洋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七、本规定由研究生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中国海洋大学发:各有关单位
主题词:研究生请假规定
中国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11年9月30日印
人:王伟校对人:李晓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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