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化办学的实施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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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

————————————————————————————————作者:————————————————————————————————日期:

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

濮阳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集团化办学实

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均衡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合理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市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缩小职业教育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全面推进濮阳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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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将若干个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教育集团”,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内均衡覆盖,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

1.以“优”带“潜”原则。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

2.区域就近组合原则。将地理位置相邻的职业学校组建成教育集团,有效遏制临近学校在区域内争夺生源,方便集团内教师开展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3.统一模式原则。根据集团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的“协作型”集团化办学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

四、建立模式

建立“协作型”教育集团。采取“优质学校+潜力学校”的“1+X”组建方式,即每个集团由1所优质学校牵头,若干所潜力学校参与组建。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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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集团内学校之间实行管理互通、领导流动、师资共享、研训联动、质量共进、文化共建、项目合作、捆绑考核“八大行动”。

五、实施要求

1.完善制度体系。

主动探索适合集团化办学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理顺决策、执行、监督、保障等机制和环节,建立以共同进步为中心、以制度体系为框架、以规范程序为纽带的集团化办学运行机制,提高教育集团化办学管理水平。各教育集团牵头学校负责制定本教育集团章程,明确集团的宗旨、目标、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及各成员校的权利和义务等。同时,根据章程统一制订好集团内年度工作计划、3年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确保集团运转有章可循。

2.优化师资队伍。

积极探索教育集团内领导和教师交流模式,根据办学需要推进教师(含中层干部)交流,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区域内各校各学科骨干教师比例逐步趋于均衡,集团内每年参加交流的教师(含中层干部)比例原则上不少于集团内教师总数的5%,牵头学校每学年至少安排1~2名教师到帮扶学校支教。建立统一教师培训培养机制,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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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学科教学的实际需要,每学年至少安排4次集团内各学科骨干教师集中送教活动。

3.实行交流互动。

教育集团要采取有力措施,促进成员校之间的教育资源整合,实现集团内部课程、名师、德育、校外活动基地等教育资源共享,实现优势互补。教育集团每学年组织调研、指导、送教、评估考核等活动不少于10次。除送教活动外,教育集团内校际之间每学年开展教研活动不少于6次,面向学生的各类协作活动每学年不少于4次。各教育集团之间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互帮共进”,进一步推进城乡学校交流互动。

4.打造教育品牌。

坚持品牌引领,牵头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率先打造品牌学校,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学校不断进步。各教育集团要注重优质学校文化在集团内部的培植和发展,大力塑造教育集团的文化品牌,从办学理念、校园文化上形成集团的特色。同时推动学校个性发展,努力形成“一校一品”格局。

六、强化措施

1.加强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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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教科中心、教师管理中心、基础教育股、人事股等股室参与,统一负责全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工作的领导、规划、协调、组织和实施。各教育集团成立理事会,负责制定教育集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阶段性地考评成员校的工作效率与效益,总结经验,提出整改意见与措施。集团理事会理事长由牵头学校校长担任,负责组织、指导集团内其他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集团其他成员学校校长担任副理事长,在集团统一章程下,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日常管理工作。集团理事长对集团的正常运行负总责,副理事长负直接责任。各督学责任区负责监督辖区内教育集团工作的正常运行情况。

2.保障经费。

市教育局将加大对各教育集团在信息化装备、教科研、课堂教学改革、小班化教学、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同时,根据教育集团的办学规模、活动情况、办学成效等因素,拨付一定的活动经费,确保集团化办学正常运作。对为教育集团建设与管理做出较大贡献的集团牵头学校校长、各督学责任区组长和在教育教学质量上做出较大贡献的集团内交流教师等人员给予一定奖励。

3.强化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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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制度,制订完善教育集团化办学督导评估标准和实施方案。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成立考核小组,每学年末对各个教育集团从规章制度、计划的制订与实施、教师交流与发展、协作开展教学科研活动、教育质量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考核结果既作为集团及牵头学校校长、各督学责任区的奖励依据,又纳入学校教育工作年终考核和校长、教师年终绩效考核以及督学责任区考核。各教育集团对参与交流的教师在经济待遇和评先评优上也应给予政策倾斜。

4.严肃纪律。

实行集团化办学,是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参与交流的教师,要服从大局,服从管理,自觉到调整后的教育岗位上工作。对符合交流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交流的教师,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在教育集团组建及运转过程中违背组织原则,有损教育和教师形象的人和事,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5.创设氛围。

全市教育系统要充分认识实施教育集团化办学的重要意义,把广大教职工思想统一到省、市、政府关于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上来。要通过举办研讨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及时总结和推广集团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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