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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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5篇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5篇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5篇材料]第一篇:华南理工大学-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

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

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

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

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

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它们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旧矛盾向新矛盾的转化中对旧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例如,如果没有A与B之间的冲突,就不会转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会有盾,矛盾之间不断相互否定,又相互促进其发展,现在演变成导弹与导弹防御体系的矛盾。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

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怎么理解哲学上的矛盾?

怎么理解哲学上的矛盾?

怎么理解哲学上的矛盾?对哲学中矛盾辩证理解矛盾辩证法就是关于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原理。

一、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辩证关系原理矛盾是事物要素之间或事物之间既对立(相互排斥)又统一(相互联系)的关系。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关系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又叫做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又叫做同一性。

1、范畴定义①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性质和倾向。

其一,矛盾双方相互依存。

20世纪三十年代到四十年代,在中国大地上进行着一场你死我活战争。

其二,矛盾双方的相互贯通。

相互贯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矛盾双方相互渗透。

日方在中方培植汉奸,中方在日方寻找友人。

二是矛盾双方相互转化的趋势。

开始,日攻中防;后来,中胜日败。

②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倾向。

矛盾斗争性是一个普遍的哲学范畴。

包括:对抗性斗争:敌我双方你死我活。

非对抗性斗争:人民内部各种分歧。

2、辩证关系①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统一的(相互依存)一方面,斗争性制约同一性。

1937年9月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形成。

坚持独立自主的原则。

王明的“统一政府”、“统一军队”、“统一群众组织”的观点是完全错误的。

“以斗争求团结则团结存,以退让求团结则团结亡。

”另一方面,同一性制约斗争性。

中共领导军民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维护了统一战线的存在,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创造了条件。

②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对立的(相互区别)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性);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性)。

在战争中,你死我活的斗争必然导致一场战争以某种方式结束。

二、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的原理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可从两大方面来分析:(一)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事物的内部矛盾即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部原因,简称内因。

事物的外部矛盾即该事物同他事物之间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外部原因,简称外因。

内因和外因之间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1、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

矛盾的辩证法

矛盾的辩证法

矛盾的辩证法矛盾是联系的根本内容和发展的根本动力,对立统一规律是事物矛盾运动的根本规律。

认识矛盾并且认识对象的矛盾特性是哲学思考的本质。

“就本来的意义说,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

因此,要深刻把握对立统一规律,需要正确理解矛盾范畴,以及矛盾的同一性与斗争性。

(一)矛盾的内涵矛盾概念反映的是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统一的关系。

矛盾即对立统一!当我们的认识由事物的现象深入到本质时,就会形成关于矛盾的概念。

矛盾是用来表达、说明事物及其发展过程的本质的概念。

简单地说,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关系。

一切矛盾都是由对立着的两个方面构成的,矛盾关系就是发生在对立面之间的关系,没有对立的两个方面便不能构成矛盾。

同时,构成矛盾的对立面又是相互规定中的存在,二者相互依存,一方存在以另一方存在为前提,反之亦然。

作为关系范畴,矛盾既表现为事物之间的关系,又表现为人与物、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无论矛盾表现为哪种具体形式,其实质都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

对立关系和统一关系是两种不同的关系,但这两种不同性质的关系又是结合在一起的。

统一关系就存在对立关系之中,而且在它内部就包含着对立关系;对立是统一中的对立,统一是对立中的统一。

辩证思维方法之所以不同于形而上学思维方法,从根本上说,就在于它在对立的东西中发现统一关系,在统一的东西中发现对立关系,从而能够透过事物的表面,深入事物的底蕴,抓住事物的本质。

正确理解矛盾的含义,要注意把辩证矛盾和逻辑矛盾区别开来。

逻辑矛盾是指人们的思维过程违反逻辑规则造成的矛盾,它是思维过程中的自相矛盾。

辩证矛盾则是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对立统一关系,它同思维过程中由于违反逻辑规则而造成的逻辑矛盾不是一回事。

任何科学的认识都要求排除逻辑矛盾,而任何科学的认识又都是研究对象本身所固有的辩证矛盾。

(二)矛盾的基本属性:同一性与斗争性矛盾就是对立统一关系,或者说是对立面的同一。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一种联系和趋势。

名师讲座·《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

名师讲座·《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

中国很早以前就产生了朴素的辩证法思想。

关于这一点,大家在《道德经》里很容易就能体会到。

中国古人获得朴素的辩证法思想有其自然和社会的原因。

从自然的方面来说,日出日落,月圆月缺,春夏秋冬,草木枯荣,生老病死,等等这些自然现象的反复重演是古人产生辩证法思想的最初的源泉。

万事万物循环往复的运动使人们产生了一种循环式的辩证观。

任何人只要以一种常态的心理观察世界的话,都会承认这一点,那就是万事万物都以某种方式发生一定联系,不仅任何事物内部存在着矛盾的对立面,而且任何事物在一定的条件下又与其他的事物构成矛盾的对立面。

矛盾无所不在,无论何时何地,任何事物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无论是简单的事物还是复杂的事物。

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就拿我自己的例子来说,作为一个即将奔三的单身女青年,现在除了每日操心工作的之余,还需要忍受来自父母、朋友等社会各方的逼婚压力,他们总是说你年纪都这么大了,不要再挑了,快结婚吧……尤其父母给的压力最大,在父母眼里,仿佛不结婚就是大逆不道,他们总是用各种难听的话语来刺激你,希望你能立刻马上结婚,这样他们就能安心睡觉了。

可是结婚真的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吗?结婚意味着更多的责任,而且两个人结合后要一起经历漫长的岁月,如果什么都不用考虑,随便找一个人的话,后期如果磨合不了怎么办,如果离婚,孩子又要怎么办?对于大龄青年来说,大家何尝不想找一个人,可以相互依靠、分担一下,但是我们已经不是年轻的毛头孩子了,考虑事情已经愈来愈全面,我们一方面想找一个性格相投的伴儿,一方面又不想让年纪日益见长的父母操心,内心无比矛盾、揪心。

但是我始终坚信,该来的人终究会来,我一定不要为了结婚而结婚。

早几年,面对父母无理的逼婚,我会强烈反抗,吵闹,但是后来结果总是两败俱伤。

这些年越来越知道父母的不容易,而且他们想法并非恶意,面对逼婚只能尽可能温和开解他们,多打电话回家陪他们聊聊天,说出自己内心最真实的想法,父母逼婚的念头也就慢慢没那么强烈了,另外自己也积极拓展朋友圈,希望早日解决自己人生中这个大难题、大矛盾。

哲学矛盾观知识点总结

哲学矛盾观知识点总结

哲学矛盾观知识点总结矛盾观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

在思想史上,矛盾观是一种深刻的认识观念,即对于世界上各种事物的存在与发展的认识。

在中国古代哲学中,“矛盾观”被称为辩证法或阴阳思想,它对于世界的理解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矛盾观被系统地阐述和发展,成为了二十世纪后期中国哲学们引用的一种哲学规律。

一、辨析矛盾观:1. 矛盾观是辩证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强调了对复杂,矛盾,多样化事物的认识。

它的基本观点是:矛盾存在于事物的内部,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推动着事物向前发展。

2. 矛盾观与一般的对立观念有所不同。

对立观念简单地认为,事物内部有对立的两面,它们互相排斥。

而矛盾观则更强调形成矛盾之后的斗争,对立并融合的过程。

3. 矛盾观与辩证法的关系:矛盾观是辩证法的一个基本概念,而且这种对世界的认识观念也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对立统一的观念。

二、矛盾观的内涵:1. 矛盾的普遍性: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内部。

在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由矛盾构成的。

2. 矛盾的特殊性:矛盾有自己独特的性质,矛盾的双方是对立的,但同时又是统一的。

3. 矛盾的主导作用: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体现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性。

4. 矛盾的斗争性:矛盾的双方之间存在着斗争,这种斗争是事物发展的源泉。

5. 矛盾的渗透性:矛盾双方的对立,统一关系是相互渗透的。

6. 矛盾的转化作用:矛盾的对立统一的关系是动态的,它体现了事物的转化。

三、矛盾观对哲学思想的启示:1. 矛盾观的深刻思想可以启示我们对世界的认识,可以引领我们站在对立的事物的内部,深入地认识世界的复杂性。

2. 矛盾观可以指导我们对待世界的态度,使我们能够从矛盾中寻求发展的动力。

3. 通过矛盾观的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世界各种复杂局面,不会被矛盾搅扰,而陷入僵局。

4. 矛盾观可以启示我们对世界的创新和变革,使我们对事物的变化有着更深刻的认识,也可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的美好。

总之,矛盾观是我们认识世界,对待世界的重要方式。

辩证法矛盾观心得体会

辩证法矛盾观心得体会

辩证法矛盾观心得体会作为一名普通人,我们的生活充满了矛盾。

有时候,我们会被矛盾所束缚,让我们感到无从下手。

但是,辩证法矛盾观却能够帮助我们了解矛盾、把握矛盾,更好地处理生活中的问题。

辩证法矛盾观认为,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

所有事物中都有着很多矛盾,矛盾相互依存、相互贯通。

因此,人们应该以矛盾为出发点,正确地认识和处理事物的关系,找到和谐的平衡点,以推动事物的发展。

我认为,学习辩证法矛盾观不仅能够引导我们处理生活中的矛盾,而且还能够帮助我们正确看待和解决社会问题,提高自己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

在生活中,面对矛盾,许多人常常会感到无从下手,难以确定解决方法。

但是,辩证法矛盾观却告诉我们要正视矛盾,认真研究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找到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

例如,在处理家庭矛盾时,我们可以通过倾听、沟通、理解、包容,化解矛盾,达到和谐的目的。

人际关系、职场竞争等方面都有着很多矛盾,我们只有认真面对,才能够化解矛盾,达到和谐。

同时,辩证法矛盾观也告诉我们,在处理问题时要看清问题的全貌。

事物的发展是矛盾斗争的结果,矛盾性决定着事物的发展过程。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看到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应该全面分析问题,找出问题的本质矛盾所在。

比如,在解决贫困问题时,不能只看到财富的分配问题,更应该深入了解贫困背后的矛盾关系,才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

在解决社会问题时,我们还应该意识到矛盾的发展具有一定的规律性。

矛盾体现着事物发展的动力,破解了矛盾,才能够推动事物的发展。

正是这种观念推动了许多社会改革的开展,比如中国的改革开放。

而且,在处理问题时,我们还要明确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主要矛盾点,才能够看到事物发展的大趋势,掌握事物发展的节奏和方向,从而更好地推动社会进步。

总之,辩证法矛盾观是一种处理矛盾的重要思想方法,它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只有深入学习,认真理解,积极应用,我们才能够更好地解决生活中的矛盾问题,推动社会的发展。

辩证法心得体会

辩证法心得体会

辩证法心得体会辩证法是哲学中的一种基本观点和方法,旨在通过矛盾的认识和分析,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与内在联系。

在学习和运用辩证法的过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它的独特魅力和实用性。

下面我将从“认识事物的矛盾性”、“善于分析问题的全面性”和“推动实践的改造性”三个方面来谈谈我的辩证法心得体会。

一、认识事物的矛盾性辩证法认为,事物内部蕴含着矛盾和对立的因素,这种矛盾与对立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在实践中,我发现无论是个人生活还是社会发展,矛盾和对立都是普遍存在的。

比如,个人面临的生活压力、工作挑战等问题,都是由于各个方面的矛盾和对立所引起的。

而社会方面,也存在着阶级矛盾、政治矛盾等各种复杂问题。

通过辩证法的学习,我逐渐意识到,不能简单地看待事物,而是要深入了解其内部的矛盾与对立。

只有正确认识事物的矛盾性,才能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矛盾。

而忽视矛盾性,将会导致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和升级。

二、善于分析问题的全面性辩证法强调全面性,认为事物是复杂的、多面的,不能只看到表面现象,而是要通过全面分析来深刻了解事物的本质。

在实际问题解决过程中,我体验到了全面性的重要性。

以个人生活为例,当我面临抉择的时候,常常会发现问题不是非黑即白的。

辩证法告诉我,事物是综合统一的,而不是一枝独秀的。

因此,我善于思考问题的各个方面,尽量不陷入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

这种全面性的思维方式,帮助我触类旁通,较好地解决了生活中的一些难题。

三、推动实践的改造性辩证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实践性,它强调人们要站在实践的立场上来认识事物,通过实践不断改变和丰富认识,推动事物的发展和变革。

在我的学习和实践中,辩证法的实践性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单纯的理论知识是远远不够的。

只有通过实践,将理论应用于实际问题解决中,才能真正发挥辩证法的作用。

例如,在工作中,我常常会遇到一些复杂的情况。

通过辩证法的思维方式,我能够更好地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实现实际工作的改进与提升。

我对辩证法的认识与感悟

我对辩证法的认识与感悟

题目我对辩证法的认识与感悟专业与班级: 工学1104 姓名: 张音学号: 3110104798我对辩证法的认识与感悟对辩证法的认知是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概论》开始的,当然以前也有听到过,不过只是一知半解,甚至单纯的以为辩证法就是“在物质世界里,对的就是错的,错的就是对的。

”现在想起,实在是好笑。

不过与哲学有关的东西向来是从难开始,一开始依旧会觉得生涩难懂,但是逐渐深入后,也开始渐渐理解,辩证法是人们理解认知世界的方法,它就存在于人们身边点点滴滴。

所以,从身边的小事去看待辩证法,反而会更简单,也更容易理解些。

辩证法强调事物的联系是普遍的、客观的。

这是显而易见的。

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就与身边的各色事物建立起多种多样的联系: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等等。

“一只南美洲亚马孙河流域热带雨林中的蝴蝶,偶尔扇动几下翅膀,可以在两周以后引起美国德克萨斯州的一场龙卷风。

”其原因就是蝴蝶扇动翅膀的运动,导致其身边的空气系统发生变化,并产生微弱的气流,而微弱的气流的产生又会引起四周空气或其他系统产生相应的变化,由此引起一个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其他系统的极大变化。

又如民谣:“丢失一个钉子,坏了一只蹄铁;坏了一只蹄铁,折了一匹战马;折了一匹战马,伤了一位骑士;伤了一位骑士,输了一场战斗;输了一场战斗,亡了一个帝国。

”讲的也是这个道理。

由此可知,事物是普遍联系的,看待问题要有大局观念,否则会导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的结果。

辩证法中一大规律是对立统一,只看这四个字,实在无法体会期中意味。

不过看王籍诗:“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

”《钟山绝句》中也有“鸟鸣山更幽”。

正是采用了对立统一的思想,从而使诗句意境高远,富含哲理。

又比如“塞翁失马焉知非福”,“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都是强调事物的两个方面,强调了对立统一的观点。

把握了对立统一的观点,从而更全面的看待问题,理性的对待失败,才能真正体会到“失败乃成功之母”的道理。

以前听过《饥汉吃饼》的故事:古时候有一个行路人,肚子饿极了就买了一个烧饼吃,吃后觉得不顶事,就又买了一个吃,但肚子还是饿。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读后感
《谈谈辩证法问题》是一本关于辩证法的哲学著作,作者深入
浅出地阐述了辩证法的概念、原理和应用。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对
辩证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并且对其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有了新的
认识。

首先,书中对辩证法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使我明白了辩
证法是一种思维方式和方法论,强调对事物的全面、具体、历史地
看待,以及对事物之间的矛盾和变化的认识。

这种思维方式对于我
们认识世界、解决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其次,书中对辩证法的原理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使我了解
到辩证法的核心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是事物发展
的动力,矛盾的解决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

这些原理对于我们理
解事物的发展规律、把握事物的变化规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最后,书中还对辩证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应用进行了举例说明,
使我明白了辩证法不仅是一种理论,更是一种实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善于发现事物的矛盾,善于处理矛盾,善于推动事物的发展,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通过阅读《谈谈辩证法问题》,我对辩证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也更加清晰地认识到辩证法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

我相信,在今
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会更加注重运用辩证法的思维方式和方法论,更好地解决问题,推动事业的发展。

感谢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启发和
帮助。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的认识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的认识

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矛盾的认识嘿,说起马克思主义哲学里的矛盾啊,那可真是个超级有趣又特别深奥的东西呢。

矛盾就像是生活里的一对对小冤家,无处不在。

1. 矛盾的普遍性咱就说生活中的矛盾普遍性吧。

就像白天和黑夜,这就是一对矛盾。

白天的时候呢,阳光灿烂,大家都出门活动,工作的工作,学习的学习。

可一到了黑夜,世界就变得安静起来,很多人都休息了。

这白天和黑夜就这么交替着,谁也离不开谁。

要是一直都是白天,那大家不得累坏了,一直都是黑夜呢,啥也干不了。

再看咱们自己,心里也常常有矛盾。

比如说想要吃冰淇淋,又怕吃了肚子疼。

这种矛盾在我们的生活里可太多了。

这就说明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管是在自然界还是在人类社会或者我们自己的思维里。

2. 矛盾的特殊性但是呢,矛盾又各有各的特殊之处。

比如说人和动物的矛盾就不一样。

人呢,要解决的矛盾可能是怎么在社会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怎么和别人相处得更好,怎么发展自己的事业之类的。

而动物呢,更多的是关于找食物、找栖息地、躲避天敌这些。

就像小蚂蚁,它们的矛盾就是怎么把食物搬回蚁巢,怎么抵御其他昆虫的入侵。

这和我们人类的矛盾差别可大了。

再比如不同的行业,也有不同的矛盾。

做医生的,矛盾可能是怎么在有限的时间里救治更多的病人,怎么提高医疗技术来对抗各种疑难杂症。

做老师的呢,矛盾就是怎么让学生更好地理解知识,怎么引导调皮的孩子好好学习。

3. 矛盾的主次方面还有啊,矛盾里还有主次方面之分呢。

就好比我们看一个人,他可能有很多优点,也有一些缺点。

如果他的优点是主要方面,那我们就会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

比如说一个人很善良,乐于助人,虽然偶尔有点小粗心,但这并不影响我们对他的整体判断。

这时候善良、乐于助人这些优点就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小粗心就是次要方面。

但是如果一个人的缺点占了主导,那可就不一样了。

就像一个小偷,他偷东西这个行为是他的主要方面,那不管他可能还有其他什么小优点,大家都会觉得他是个坏人。

4. 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矛盾双方还会相互转化呢。

学习辩证法心得体会范文 (2)2篇

学习辩证法心得体会范文 (2)2篇

学习辩证法心得体会范文 (2)学习辩证法心得体会范文 (2)精选2篇〔一〕学习辩证法心得体会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化认识到了辩证法的重要性,并且正在不断地学习和理论辩证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从收获很多。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学习体会。

辩证法,是一种思想方法。

它关注事物的矛盾性,并且通过调和矛盾来到达开展的目的。

辩证法的根本概念有矛盾、统一、转化和质量和量的关系。

矛盾是辩证法的核心概念,辩证法认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都是矛盾的。

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包括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

其中,主要矛盾是事物开展中的核心矛盾,它是推动事物向前开展的动力。

次要矛盾那么是相对次要的,它是在主要矛盾的根底上出现的矛盾,只有在主要矛盾解决后,才能得到解决。

统一是指事物矛盾之间的统一。

辩证法认为,矛盾是互相联络、互相作用的,矛盾的存在是一种统一。

通过调和矛盾,使矛盾之间到达和谐统一,事物就会实现开展。

转化是指事物在开展过程中,矛盾的解决会发生变化,也就是事物的质变问题。

在经过矛盾的剧烈斗争后,事物就会从原来的状态转化为新的状态。

质量和量的关系是指事物开展的规律。

事物的变化是从量变到质变,这种改变是一种逐渐积累的过程,最终实现全新的质变。

1.对矛盾的处理在学习辩证法的过程中,我发现它对我解决矛盾方面有很大的帮助。

有时我会遇到一些事情,变得非常纠结。

在学习辩证法后,我可以认识到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不是我一个人的问题。

只要可以正确处理矛盾,就可以实现事物开展的目的。

因此,我学会了用更加客观、理性的方式对待问题,并且通过调和矛盾来寻求答案。

2.辩证思维的应用辩证法还了我辩证思维的应用,让我理解到只有抱着开放、合理、全面的思维方式才能实现事物的全面开展。

比方,我在解决问题时,不再只考虑一面之词,而是通过分析矛盾双方的利弊关系,寻找一种有利于双方的解决方案。

这样做,不仅解决了问题,也完善了问题的解决方法,使其可以适用于更广泛的领域。

3.才能的提升通过学习辩证法,我的才能也得到了提升。

我对哲学中矛盾与辩证法的理解

我对哲学中矛盾与辩证法的理解

我对哲学中矛盾与辩证法的理解众所周知,“矛盾”一词出自战国末期著名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韩非的《难一》篇。

在将“矛盾”作为对立统一的核心范畴时,其对立或斗争性的一面人们是容易接受的。

因为这个概念表明的本来就是绝对的互相排斥,但其统一或同一性的属性却是其自身所不具有而人为地设定于概念的内涵之中的。

在我们的哲学教科书中,同一性通常规定为对立面相互之间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是对立面之间互相吸引的一种趋势。

而这些都不仅是“矛盾”概念本身所不具有的,而且是相反的属性。

比如,互相依赖是指对立双方互为存在的前提。

说有“矛”才有“盾”可以理解,因为制造盾的目的就是为了抵挡矛;但说有盾才有矛就不可理解,因为制造矛的目的绝不是为了使盾有东西可挡。

又如,说“矛”和“盾”互相转化也是不可想象,因为二者之间根本不存在贯通性,不存在由此及彼的桥梁。

再比如,当人们说“这个单位矛盾很多”时,说的人所要传达的信息和听的人所接受的信息都是这个单位内部不协调,不团结,人际关系紧张,事情很难办等等;而不是要传达或接受这个单位人们之间还有互相依赖、互相信任、团结合作等等一面的信息。

哲学教科书中,将阴电和阳电、遗传和变异、顺利和困难、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真理和谬误、工业和农业、公有制和私有制等等都说成是矛盾的具体表现。

这些事物或现象确实属于对立统一的关系,但说它们都是矛盾关系就让人十分费解。

用一个只具有互相排斥而不是有互相统一意义的矛盾概念去概括一切对立统一关系,不能不说是理论上的重大失误。

一个本来并不反映事物对立统一关系的矛盾概念,主观地将其设定为反映事物对立统一关系的最高范畴,必然造成辩证法在现实中的扭曲。

其中,最为典型的就是矛盾思维,这种思维方式在现实中也得到了最为普遍的运用。

比如,矛盾、斗争、一分为二等思维方式,在许多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

现在,讲矛盾不仅成为哲学的核心内容,而且人们到处讲矛盾,用矛盾这种思维方式去思考各种问题。

矛盾概念的认识

矛盾概念的认识

矛盾概念的认识矛盾是哲学上一个重要的概念,它在许多领域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理解矛盾概念时,需要从不同的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

我将从哲学、科学、社会和人类心理等多个方面来谈谈对矛盾的认识。

首先,从哲学角度来看,矛盾是指对立统一的矛盾体。

这种对立和统一的关系是普遍存在的,无处不在的。

例如,天地、阴阳、肯定否定、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等等都是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体。

这种对立统一的矛盾关系是事物发展和变化的根本原因。

在辩证法中,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的动力,无矛盾则无发展。

矛盾是事物内部的,也是事物之间的,它们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构成了世界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其次,从科学的角度来看,矛盾是科学研究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概念。

科学是通过分析和解决矛盾来推动自身发展的。

矛盾是科学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科学家通过不断观察和实验,发现事物和现象中存在的矛盾,并通过解决这些矛盾来推动科学的发展。

矛盾的解决往往会引发新的矛盾,从而推动科学的进一步发展。

科学就是通过不断解决矛盾来不断革新和进步的。

再次,从社会角度来看,矛盾是社会现象和社会变革的一个根源。

社会是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地方。

社会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如阶级矛盾、经济矛盾、民族矛盾、文化矛盾等。

这些矛盾在社会中引发了各种形式的冲突和斗争,推动了社会的变革和进步。

社会的发展就是通过解决社会矛盾来不断改善社会的各个方面,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从人类心理角度来看,矛盾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一个特点。

人类的思维和行为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和冲突。

人们的意识和欲望往往存在着矛盾,这种矛盾驱使着人们思考和寻求解决办法。

人类的思维和行为是通过解决矛盾来实现自身发展和进步的。

矛盾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一个重要推动力,推动人们不断探索和创新,实现自身的价值。

总之,矛盾是普遍存在于世界和事物中的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它在哲学、科学、社会和人类心理等多个方面都有着广泛的应用。

矛盾是推动事物发展和变化的动力,是科学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源泉,也是人类思维和行为的一个特点。

矛盾哲学感悟心得体会(3篇)

矛盾哲学感悟心得体会(3篇)

第1篇一、引言矛盾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内在规律,为我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

在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中,我对矛盾哲学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以下是我对矛盾哲学的一些感悟和心得体会。

二、矛盾哲学的基本观点1. 矛盾普遍性原理矛盾普遍性原理指出,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中,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用矛盾分析法观察和处理问题。

2. 矛盾特殊性原理矛盾特殊性原理指出,矛盾具有特殊性,即矛盾的性质、地位、作用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3.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指出,矛盾双方既有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的同一性,又有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斗争性。

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它们相互依存、相互转化,推动事物的发展。

4. 矛盾的转化原理矛盾的转化原理指出,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这种转化是事物发展的关键。

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实践中,要善于抓住时机,推动矛盾的转化。

三、矛盾哲学的感悟和心得体会1. 深刻认识矛盾普遍性原理矛盾普遍性原理要求我们用矛盾分析法观察和处理问题。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发现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推动事物的发展。

例如,在企业发展中,我们要关注市场矛盾、技术矛盾、管理矛盾等,通过解决这些矛盾,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2. 坚持矛盾特殊性原理矛盾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在分析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特点,采取不同的策略和方法。

例如,在扶贫工作中,要针对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扶贫政策。

3. 认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原理要求我们在处理矛盾时,既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相互渗透,又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相互对立、相互排斥。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善于把握矛盾双方的关系,推动矛盾的转化。

矛盾辩证法

矛盾辩证法

矛盾辩证法
1、矛盾辩证法是以矛盾范畴为理论中轴的辩证法,它有"存在论"和"方法论"两个层次。

存在论的矛盾辩证法是一种滞留于矛盾存在论层面、拒斥"融合"概念、缺失方法论的辩证法,其理论错失是:理论渊源错位,背离马克思的和谐理念;理论元素缺失,遗漏对立面的融合;不承认融合也是发展的动力;对待矛盾的态度错误,放弃对矛盾运动的掌控;解决矛盾的方法论被扭曲、化解矛盾的方法论缺位,误导人们把客观存在着的对立面的斗争性质变成人们的价值努力目标,滋生斗争哲学。

存在论的矛盾辩证法应当终结。

2、矛盾辩证法应当走向新生,新生之路是实现从存在论到方法论的跃升,为此,就要深入研究马克思的辩证法文本,引入对立面"融合"的理论元素,从源头上全面、准确把握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吸收中国哲学"和合"思想的合理内核,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中国化之路;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与当代世界主题的变化,实现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当代化。

矛盾辩证法正走在新生的途中,新生之路的终点是马克思主义和谐辩证法的确立。

哲学 唯物辩证法之矛盾观

哲学 唯物辩证法之矛盾观
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二者既相互排斥,又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主次矛盾和主次方面的相互关系
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两点是有重点的两点,重点是两点中的重点。
次要矛盾则处于从属地位,不起决定作用;
要善于抓重点,集中主要力量解决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赖、相互影响;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地处理次要矛盾。
主要方面是指在事物内部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方面;
看问题既要全面,又要善于分清主流和支流。
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矛盾的特殊性:
不同的特点;矛盾双方各有其特点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辨证关系:
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是不可分割的;二者相互联结;在不同的场合可以相互转化。
学会正确认识事物,掌握认识秩序
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学会正确认识事物掌握认识秩序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主要矛盾是指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则处于从属地位不起决定作用
哲学板块
哲学原理
方法论
唯物辩证法
矛盾观
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每一事物的始终,即事事有矛盾,时时有矛盾。
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敢于承认和揭露矛盾;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

辩证法矛盾的观点

辩证法矛盾的观点

十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关系原理 原理内容: 复杂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包含的诸多矛盾有主次之分.主 要矛盾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发展 起决定作用;次要矛盾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发展不起 决定作用.二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并在一 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方法论:
要求我们想问题办事情时,既要善于抓重点,集中力量解 决主要矛盾,又要学会统筹兼顾,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 错误倾向:
二十一: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的原理 原理内容:
辩证法承认矛盾,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 点看问题.形而上学否认矛盾,主张用孤立的、静止的、 片面的观点看问题.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根本分 歧是,是否承认矛盾,是否承认事物的内部矛盾是事 物发展的源泉. 方法论:
要求我们坚持唯物辩证法,反对形而上学.学会用联系的、 发展的、全面的观点看问题. 错误倾向: 反对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看问题,防止和 克服思想方法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
十四:矛盾的普遍性原理
1。原理内容: 事物自身包含着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矛盾。 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相互转化。矛盾 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一切事物发展始终。 矛盾是普遍的,矛盾是客观的。 2。方法论: 要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 坚持两分法,一分为二看问题。反对回避矛盾,掩盖 矛盾;反对否定矛盾客观性的唯心主义观点;反对 “一点论”片面看问题的观点。
4.应用举例:
例一:应该尊重各国根据各自国情选择的发展道路和发 展模式,尊重各国人民在历史进程中的多彩文化和生 活方式,促进不同文明的相互借鉴和取长补短,促进世 界多样性和人类社会的全面进步.
(1).上述论断主要体现了唯物辩证法什么道理?
(2).该原理表现在哪些方面?

辩证法所说的矛盾

辩证法所说的矛盾

辩证法所说的矛盾
辩证法是一种哲学思想,强调事物内部的矛盾、冲突是推动事物
发展变化的“动力”和“源泉”。

在辩证法看来,矛盾是无处不在的,不同矛盾的结合和冲突互相影响,构成了整个世界复杂的结构。

人生的矛盾也是如此。

我们在生活和工作中总是面临各种矛盾:
工作和家庭,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等。

这些矛盾在我们生活中是非常
常见的,但是这些矛盾并不是只有对立的两个方面,而是不同因素所
构成的复杂关系,互相作用和影响着彼此的发展。

正是这些看似不可调和的矛盾推动了历史的进展。

社会的过程也
有其内在的矛盾、冲突、对立。

只有经过长期的斗争和发展,才能让
世界不断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在不同思想、价值观之间的内部矛盾,也是一种推动进步的力量。

但与此同时,许多人却不懂得如何面对矛盾,甚至完全回避它。

这种行为却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使问题加剧。

因此,我们必须善于认
识和掌握矛盾,主动面对和解决问题。

在我们面对矛盾时,要始终保持理智思考,具备高度的矛盾意识,摆正矛盾双方的位置,积极寻找合理的妥协或解决方案。

同时,我们
还要注重矛盾的调和和平衡,把握好矛盾的主次关系,寻求化解矛盾
的最佳路径。

总之,辩证法的“矛盾”思想告诉我们,矛盾不可避免,它是推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没有矛盾便没有发展和进步。

因此,我们要以适度的态度去处理各种矛盾,促进其相互作用和发展,支持人类不断发展进步的事业。

谈谈你对辩证法的认识和体会

谈谈你对辩证法的认识和体会

结合课堂讲授,谈谈你对自然辩证法的认识或体会。

刚开始接触自然辩证法时,我是一种排斥的心理,感觉自然辩证法就是讲一堆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估计与本科上的那几门政治类的课一样,枯燥无味。

慢慢地通过老师的一些介绍,自己对科学史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转眼,一学期都过去了,虽然不敢说自然辨证法是我听得最明白的一门课,但在所有课当中,我觉得讲这门课的老师是最认真,最负责的!有些同学觉得老师上课点名很不好,既浪费时间,也是不相信学生的表现。

但我觉得这恰恰是老师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通过这门课我收获最多的不是课程本身,而是老师的生活态度和对这门课独特的理解和思考。

上课的时候,我记得老师最常说的就是:别人都怎么怎么理解,但是我完全不赞同,我立刻精神百倍,即使有时候在看自己专业的书的时候,也会停下来,准备听听老师的是如何反驳那些名人的言论,每次都有收获,有时会不得不拍手称赞,当然有时候我也不敢“苟同”,不过对问题认识的越来越深刻了,也慢慢学会用批判的眼光去认识问题。

考研政治使我不得不学习哲学,但是自己感觉学的不好。

虽然这么课学不到实实在在的专业知识,但是,老师对每个问题都有自己看法这种态度,对刚开始研究生活的我,有莫大的影响和帮助,让我逐步养成对问题不盲从,自己理解的习惯。

关于课程本身,通过这一学期的学习,我觉得自然辩证法与我们化学类专业有很大的联系。

以物质为研究对象的化学领域,可以说无时无处不与自然辩证法有关,反之,自然辩证法也渗透于化学领域的方方面面。

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研究对象是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一般方法以及科学技术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社会历史条件,结合时代的任务,对科学技术的发展及其与社会发展的相互关系进行考察。

化学是研究物质组成结构性质以及变化规律的基础自然科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某一个方面,揭示的化学规律只用于一定特殊的学科范围,但在自然辩证法研究上也有重大意义;而自然辩证法则是在概括包含化学在内的具体科学的成果、特殊规律的基础上所揭示的关于自然界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一般规律,对化学的学习、研究、教育教学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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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你对哲学中矛盾辩证法的理解
矛盾,它反映了事物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一种特殊的状态,“矛盾”不是事物、也不是实体,它在本质上属于事物的属性关系。

这种属性关系是事物之间的一种特殊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关系就是“对立”,正是由于事物之间存在着这种“对立”的关系,所以它们才能够构成矛盾。

在古代哲学中,矛盾概念已包含有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

黑格尔在其唯心主义哲学中明确提出矛盾即对立统一。

马克思主义吸取了黑格尔的合理思想,系统提出了唯物辩证法的对立统一规律,把矛盾规定为反映事物的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认为任何事物都是作为矛盾统一体而存在的,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辩证法的矛盾范畴不同于逻辑矛盾,它是指事物既对立又统一的辩证本性及其在人们思维中的反映,而逻辑矛盾则是由于违反了形式逻辑的规则而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思维混乱的表现。

事物自身包含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叫做矛盾。

简言之,矛盾就是对立统一。

所谓对立,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互相斗争。

所谓统一是指如下两种情形:第一,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相互依存,一方的存在以另一方的存在为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自己相反的方向转化。

它们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否定,以及在旧矛盾向新矛盾的转化中对旧矛盾的否定,都不是单纯的否定,而是辩证的否定,即否定之中有肯定,肯定之中有否定。

例如,如果没有A与B之间的冲突,就不会转化成武器矛,而有矛必然会有盾,矛盾之间不断相互否定,又相互促进其发展,现在演变成导弹与导弹防御体系的矛盾。

正确理解和把握矛盾的含义,首先,矛盾双方的对立和统一,始终是不可分割的;其次,矛盾双方对立统一的关系,既指事物内部存在的这种关系,也指事物之间存在的这种关系。

再次,不能把哲学上讲辩证矛盾同逻辑矛盾混为一谈。

矛盾的普遍性原理: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即矛盾无处不在,矛盾无时不有。

学习矛盾普遍性的原理,对于我们科学地看问题、办事情,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要承认矛盾的普遍性与客观性,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其次,还要善于全面分析矛盾,坚持两分法,防止片面性。

任何事物都包含着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即任何事物都有两点,而不是一点,那么我们要如实地反映事物的本来面目,就必须坚持一分为二的矛盾分析方法,对矛盾作全面的分析。

既要看到事物的这一面,又要看到事物的那一面,即坚持两分法、两点论。

矛盾是客观与主观的对立统一,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中,也包括主观思想,矛盾只有被人的主观思想所认识,矛盾才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它是指矛盾双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这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相互分离的性质和趋势。

矛盾的同一性
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相辅相成的。

在事物的矛盾中,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同一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

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与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相结合,构成事物的矛盾运动,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是在人类进步的基石,若想要进步就要不断的认识各种事物之间的矛盾,解决它们的矛盾。

人类的发展和进步都是在对各事物的求知欲中产生,矛盾得到解决后,欲望才能得到释放。

矛盾无时不有,欲望的根本动力就会使人去不断解决矛盾,达到顺应宇宙之理的和谐。

和谐是矛盾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体现着矛盾双方的相互依存、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和谐并不意味着矛盾的绝对同一。

和谐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只有在矛盾双方处于协调、合作的情况下,事物才展现出和谐状态。

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都是在不断解决矛盾的过程中实现的。

事物是多样性的统一,和谐的本质就在于协调事物内部各种因素的相互关系,促成最有利于事物发展的状态。

矛盾就是动力,任何社会组织,如果没有矛盾,没有不同利益集团以及个人之间的斗争,也就失去了生命力,也就缺乏发展的动力。

在外国不同的党派代表了不同的政治观念,或不同的利益群体,或不同的人群。

党派之间出现矛盾,进行争斗是正常的,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即可,党派之间的互相争斗,能保证不同团体之间的利益都被兼顾,是现代文明,和平方式的政治协商的有效方法。

因此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没有社会矛盾就没有社会,没有家庭矛盾就没有家庭,没有朋友之间的矛盾就没有朋友,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

当同事、同学、朋友、同党、恋人、家庭成员之间闹情绪,其实这就是矛盾的开始,是互相了解的开始;没有矛盾也没有感情,感情最深的矛盾最深,因为有了矛盾,才能让对方更加了解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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