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本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范本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预防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包括瓦斯检测设备的管理、瓦斯监测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瓦斯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理等。
第三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的目标是提高矿井瓦斯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矿井工作面和相关区域瓦斯浓度在安全范围内。
第四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矿井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
章节二:瓦斯检测设备管理第五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选择,并经过严格的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测与维护,确保其准确度和可靠性。
第七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具有相关的资质和技能,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八条矿井瓦斯检测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确保及时恢复正常工作。
章节三:瓦斯监测数据采集与分析第九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应按时采集,并进行准确记录。
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采集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第十一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采集记录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归档备份。
第十二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应定期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则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章节四:瓦斯监控预警与应急处理第十三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建立健全瓦斯浓度预警机制,一旦检测到瓦斯浓度异常情况,应及时发出预警信号。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进行瓦斯浓度报警处理。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建立完善的应急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瓦斯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紧急救援。
第十六条矿井瓦斯监控系统应进行定期的演练与培训,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与水平。
章节五: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检查。
第十八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应进行定期的评估与考核,确保工作的规范与有效。
第十九条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考核结果应及时通报,并进行整改。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2024年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贵州省境内从事采掘作业的煤矿(含煤矿建设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按规定装备安全监控系统,低瓦斯矿井装备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
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域未按规定装备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矿井不得从事煤矿生产活动。
第二章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第四条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的规定。
第五条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九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
第三章监控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第六条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转所需要的资金投入,并对由于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七条装备监控系统的矿井应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技术人员和配齐相应的系统维护人员。
系统维护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经安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第八条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一氧化炭、温度,水位及顶板等环境参数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
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汇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矿长和技术负责人接到汇报后应当及时予以处理,并记录出来结果备查。
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必须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并签字。
第九条为确保监控系统不间断的可靠正常运行,对不能正常工作的传感器要及时进行更换和维修,各种传感器应有足够的备用量。
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十条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用于对煤矿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和控制的设备、仪器以及信息系统组成的一体化系统。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公正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责任制度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煤矿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七条煤矿应当制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划,明确建设目标、内容、要求、程序和时间进度。
第八条煤矿应当按照规划要求,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设计和选型。
第九条煤矿应当根据生产工艺、工作场所特点,合理布置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确保设备的完整、稳定、可靠运行。
第十条煤矿应当从正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购买合格的监测监控设备和仪器,严禁购买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测试、调试和验收,确保系统的性能指标符合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的费用应当列入煤矿生产成本,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或私分。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明确系统运行中的责任、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煤矿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技术人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煤矿应当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各类设备、仪器的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和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系统的连续运行。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确保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和信息的保存安全、完整,严禁私自篡改、删除或泄露系统数据。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范本(2篇)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了确保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能够有效运营,确保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矿井安全和瓦斯防治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瓦斯监测系统管理,包括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安装、使用和维护等所有环节。
三、瓦斯监测系统选购1. 矿井应根据矿井瓦斯等级和工作面的特点,选择适合的瓦斯监测仪器设备。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应遵循性能可靠、灵敏度高、操作简便、实用耐用的原则。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选购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并经过合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瓦斯监测系统安装1. 矿井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布置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位置。
尽量选择运行稳定、光照条件好、瓦斯浓度高的区域安装。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安装应保持良好的通风环境,确保瓦斯浓度的准确测量。
五、瓦斯监测系统使用1. 矿工使用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前,应接受专业的培训,掌握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要求进行操作,禁止随意更换操作参数。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工作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相关人员进行检修和维护。
六、瓦斯监测系统维护1. 矿井应建立健全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维护周期。
2.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检测等工作。
3.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维护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经授权的配件,以及私自拆卸设备。
4. 维护过程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应及时修复,并记录维修情况和结果。
七、瓦斯监测系统报警与处理1.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检测到超过安全限值的瓦斯浓度时,应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2. 收到报警信号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包括停工、撤离等,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范文(4篇)
瓦斯监测系统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瓦斯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瓦斯浓度监控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管理。
第三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过煤矿监察机构的检验和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管理应当由矿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并与煤矿监察机构建立有效的沟通与协调机制。
第五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熟悉瓦斯监测系统操作和维护的专业知识,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章瓦斯监测设备的管理第六条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可靠的测量技术和准确的数据采集功能。
第七条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的购置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和技术文件所规定的要求进行,购置前应当进行严格的检测和试验,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
第八条矿井瓦斯监测设备应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准确的测量结果。
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并定期向安全管理部门上报。
第九条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的维修和更换应当按照专业技术要求进行,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备。
第十条矿井瓦斯监测设备的临时停用和报废应当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审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三章数据的采集与分析第十一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应当能够准确、可靠地采集矿井瓦斯浓度的数据,并进行实时的监测与分析。
第十二条采集到的矿井瓦斯浓度数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记录和存档,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三条矿井瓦斯浓度数据的处理应当遵循科学、客观、准确和实用的原则,及时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响应。
第十四条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分析应当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负责,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上报。
第十五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应当能够自动报警,并具备远程监测功能,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发出警报信号。
第四章安全管理和应急措施第十六条矿井瓦斯监测系统的安全管理应当符合煤炭行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瓦斯监控系统是一种用于检测和监控瓦斯泄露的设备系统,广泛应用于煤矿、化工厂、石油开采等行业中。
为了保障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使用,需要建立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该制度是为了规范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确保系统的高效稳定运行,保障生产安全。
一、制度目的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三、责任人及职责1.系统管理员: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包括系统的安装、维修、更新等。
2.使用人员:负责按照规定使用瓦斯监控系统,并在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管理员。
四、制度具体内容1.设备安装及验收(1)设备安装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设备验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开展相应的功能测试以确保设备符合要求。
2.日常维护(1)定期巡检:定期巡检瓦斯监控设备,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是否正常。
(2)定期维护: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数据备份:定期备份瓦斯监控系统的数据,以确保数据不丢失。
3.故障处理(1)故障报修: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及时向管理员报修。
(2)紧急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管理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相关人员报告。
4.使用规范(1)使用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瓦斯监控系统,不得私自更改系统设置。
(2)使用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使用瓦斯监控系统。
(3)使用过程中,发现瓦斯泄露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员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处罚措施(1)对于违反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人员,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2)对于故意破坏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监督检查公司将定期进行瓦斯监控系统的监督检查,并对系统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以确保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
七、制度宣传公司将定期组织瓦斯监控系统的安全宣传,提高相关人员对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煤矿工作区域内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提高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生产安全和工人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矿工作区域内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
瓦斯监控系统是煤矿安全的重要保障设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原则。
2、严格管理。
对瓦斯监控系统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维护,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3、科学配置。
合理配置瓦斯监控系统,保证监测区域的全面覆盖和监控。
四、管理责任1、煤矿领导班子负总责,煤矿生产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2、煤矿生产部门负责具体运行及维护管理,建立专门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团队。
3、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确保瓦斯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五、设备配置1、根据煤矿工作区域的实际情况,科学配置瓦斯监控系统。
2、设备的采购需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选购质量合格的设备。
3、设备的安装应当按照规范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安装。
六、系统运行1、设备的开启需要由专门的操作人员进行,操作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2、系统运行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系统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数据监控1、系统需要保留监控数据,在需要时提供相关数据。
2、对监控数据进行定期分析,确保系统的可靠性。
3、监控数据的保密性需要做好,防止泄露。
八、维护管理1、设备的维护需要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定期进行设备的保养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寿命。
3、定期进行设备的更新,确保设备的性能。
九、安全培训1、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演练,提高操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十、附则1、对于破坏瓦斯监控系统的行为,需追究相关责任。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即是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煤矿工作者认真遵守,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确保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
二、范围适用于所有矿山生产单位,涉及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部门及人员。
三、责任1. 矿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范,并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
2. 矿山生产单位负责落实瓦斯监测监控工作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 瓦斯监测监控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并及时上报瓦斯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
四、内容1. 瓦斯监测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在有瓦斯危险的地点安装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管理和维护。
(2)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包括定期检查、清洁和校准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瓦斯监测点的设置和布置(1)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瓦斯分布情况,矿山安全管理部门应确定瓦斯监测点的位置和数量,并在地图上进行标注和记录。
(2)瓦斯监测点的布置应均匀分布,能够覆盖矿井的各个工作面和巷道,确保瓦斯浓度的及时掌握。
3. 瓦斯监测的频率和方法(1)矿山生产单位应按照规定,定期对瓦斯浓度进行监测。
监测频率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工作情况确定,但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频率。
(2)瓦斯监测可以采用直接测量法、间接测量法和设备联网监测的方法等,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监测方法。
4. 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上报(1)瓦斯监测人员应将监测到的瓦斯浓度数据准确记录,并按照规定存档和保管。
(2)瓦斯监测数据的上报应及时进行,包括日报、周报和月报等,确保上级相关部门能够及时了解矿井瓦斯情况。
5. 瓦斯报警的处理(1)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应具有报警功能,并设置合理的报警阈值。
一旦监测到瓦斯浓度超过报警阈值,应立即触发报警器并采取相应措施。
(2)瓦斯报警发生时,瓦斯监测人员应立即向矿山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
六、处罚对违反本制度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人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罚。
七、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视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现场管理规范
10、馈电传感器 监测矿井中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负荷侧有无电压的装 臵。 11、执行器(含声光报警器及断电器) 将控制信号转换为被控物理量的 装臵。
12、声光报警器 能发出声光报警的装臵。 13、断电控制器 控制馈电开关或电磁启动器等的装臵。 14、分站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用于接收来自传感器的信号,具有线性校 正、超限判别、逻辑运算等简单的数据处理、对传感器输入的信号和传输接口传 输来的信号进行处理的能力,控制执行器工作。 15、主机 主要用来接收监测信号、校正、报警判别、数据统计、磁盘存 储、显示、声光报警、人机对话、输出控制、控制打印输出、与管理网络联接等。 16、馈电异常 被控设备的馈电状态与系统发出的断电命令或复电命令 不一致。
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
规定和要求 设计和安装
传感器的设置 使用与维护
规定和要求
1、瓦斯矿井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 3、接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 定性应不小于15d。 4、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传输到地面主机。 5、煤矿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 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臵换。 6、原国有重点煤矿必须实现矿务局(公司)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 井的安全监控系统联网;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必须实现县(市)范围内高瓦斯和煤 与瓦斯突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联网。 7、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 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或数字式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和光学甲烷检测仪。 8、煤矿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宜携带数字式甲烷 检测报警矿灯或甲烷报警矿灯。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____煤矿目录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2二、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3三、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4四、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4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员操作规程---6六、安全监测监控维修工操作规程----7七、安全生产值班制度-----8八、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9九、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11十、监控系统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1十一、安全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2十二、安全监控系统监测、监控异常上报制度--14十三、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5十四、瓦斯日报、监测日报____签字制度--16十五、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7十六、监测系统调试管理制度---20一、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____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
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
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
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
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臵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2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瓦斯监控室管理制度
瓦斯监控室管理制度二、瓦斯值班人员必需遵章守纪,持证上岗。
爱惜设备,遵守上机操作规程。
严格执行交—班制度,听从调度指挥,做好本班一切工作。
三、认真填写瓦斯监测监控运行日志和异常情况汇总日报表,随时掌握采掘进度,并按规定及时标注瓦斯探头的实际位置,准确反映系统的运行情况。
四、瓦斯监测值班人员发现系统极多据、数据不更新、不上传;瓦斯警报点定义欠妥、瓦斯曲线不正常;CO浓度超限、温度超高;主扇或局扇停止运行;风流短路或受阻、差压异常;馈断电报警等情况,必需立刻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进行隐患排查,并将所发生异常情况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出指令。
五、瓦监值班人员发现瓦斯超限报警,必需立刻通知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组织隐患排查,并将瓦斯超限原因、采取措施报告上一级调度机构,而后随时汇报处理情况和接受上级调度指令。
并做好认真记录。
六、瓦斯系统一旦发生故障,瓦斯值班人员应立刻向值班领导报告。
乐观组织厂家和系统维护和修理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发生故障超过2小时后得不各处理,应向上一级调度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方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七、瓦监值班人员收到上级管理部门的“指令”和“监管处理决议书”后,必需立刻报告调度主任、值班矿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贯彻执行。
而后每隔半小时向发令部门汇报一次落实处理情况,直到异常情况除去为止。
八、瓦监值班人员必需遵守机房、调度监控室内等管理制度,不得用瓦斯靠近计算机人事危害公共安全、网络安全、损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不得传播和发送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其它信息,不得安装与监测系统无关的任何程序,值班人员或其它人员不得玩游戏、播放光盘,发现以上情况予以罚款或除名处理。
九、监控值班人员平常应常常学习计算机知识和系统相关的软件知识,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系统培训,娴熟掌握系统的维护和修理技能、故障处理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以便提高本身的实际工作本领。
煤矿公司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煤矿监控系统,包括瓦斯监测、一氧化碳监测、温度监测、风机运行监测、风速监测等系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监控系统管理,确保监控系统设备完好、运行稳定、数据准确,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第二章监控系统设备管理第四条监控系统设备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选型、采购、安装、调试和验收。
第五条监控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条监控系统设备更换、维修或拆除,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做好记录。
第七条监控系统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维护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第三章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第八条监控系统应24小时运行,确保数据采集、传输、处理和存储的实时性、准确性。
第九条监控系统运行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第十条监控系统运行数据应实时传输至调度中心,调度中心应对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分析。
第十一条发现监控系统异常情况,运行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中心,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监控系统数据管理第十二条监控系统数据应真实、准确、完整,确保数据质量。
第十三条监控系统数据应定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四条监控系统数据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存储、使用和管理。
第五章监控系统安全与保密第十五条监控系统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系统被非法侵入、破坏和篡改。
第十六条监控系统数据应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第十七条监控系统安全与保密工作由公司信息安全部门负责。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八条对在监控系统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5篇)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切实搞好瓦斯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安全监控系统装置作用,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监控室____小时要有专人值班,并熟悉微机及熟悉通风业务的操作人员。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并作好当班值班记录。
3、做好监控装置运行日志记录。
4、做好设备、仪表、台帐记录。
5、做好监控装置故障处理记录。
6、做好监控装置检修记录。
7、做好监控日报、月报、季报等工作。
8、完善监控排版和监控系统图。
9、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资料一律存档保存一年以上,便于查对。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1. 管理目标: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2. 设立管理部门:设立专门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制度的制定、执行和监督。
3.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要求和责任。
4. 运维管理: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运维管理机制,包括设备维护、数据备份、资源管理等。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包括系统防护、安全备份、权限管理等。
6. 人员管理: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加强对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7. 外部合作:与相关安全监控系统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及时获取最新的技术支持和安全更新。
8. 监督检查:定期进行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报告。
9. 问题处置:建立安全事件处置机制,明确各类安全事件的快速响应和处理流程,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10. 后期改进: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时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系统的效率和安全性。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是指公司或组织为了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内容:1. 管理目的: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能够实现预防、监控和应对各类安全威胁的目标。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管理机构,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2. 矿长是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督促落实各项措施。
3. 通风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
4. 安全监管部门负责对瓦斯监测监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5. 技术部门负责瓦斯监测监控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瓦斯防治提供技术支持。
6. 煤矿企业应当设立瓦斯监测监控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性和准确性。
三、监测系统与设备1.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矿井生产规模和瓦斯涌出情况,选择合适的瓦斯监测系统,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2. 瓦斯监测设备应当包括传感器、分站、传输设备、控制设备和报警装置等,设备选型和布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3.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瓦斯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4.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技术参数、安装位置、维护保养等信息。
四、监测内容与要求1. 煤矿企业应当对矿井内的瓦斯浓度、风速、风向、风量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做好记录。
2. 瓦斯监测数据应当及时传输到地面监控中心,并实时显示在监控屏幕上。
3. 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监测数据,对矿井内的瓦斯情况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4. 当瓦斯浓度超过报警值时,监测系统应当立即发出报警信号,并启动相应的控制设备,切断电源,防止事故发生。
五、监测管理与维护1.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监测人员应当熟练掌握瓦斯监测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护保养知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
3. 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
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4篇)
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保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安全、有效进行,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报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合格检测。
第三条煤业集团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中心,负责集中监控和管理煤矿的瓦斯监测信息。
监控中心应当具备专业瓦斯监测人员,设备运行维护人员及紧急事故处理人员。
第四条煤矿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立瓦斯监测网络,确保煤矿瓦斯监测监控设备和监测点的合理布局和有效运行。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监测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分析系统,及时获取和处理瓦斯监测数据,并按照规定进行报警、处置和上报。
第六条煤矿应当采用先进的瓦斯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瓦斯监测仪器设备应当定期检测校准,并进行人员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
第七条煤矿应当实行有关瓦斯监测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制度,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新,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信息的保密制度,严禁泄露、篡改和滥用瓦斯监测监控信息。
第九条煤矿应当建立紧急事故处理预案,确保在发生瓦斯事故时,能够迅速采取应急措施,保障矿工的安全。
第十条煤矿应当定期进行瓦斯管道、井下通风设备和瓦斯排放系统的检修和维护,确保瓦斯排放畅通和瓦斯浓度控制在安全范围内。
第十一条煤矿应当组织瓦斯监测监控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二条煤矿应当建立瓦斯监测监控工作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工作成绩进行评价和奖惩。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不符合本规定的,以本规定为准。
煤业集团瓦斯监测监控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瓦斯监测和监控工作,提高煤矿瓦斯治理水平,保障煤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煤矿瓦斯监测监控工作,涉及瓦斯传感器、监控设备、数据传输等相关内容。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是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和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范围、职责和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瓦斯监控系统能够正常运行,准确监测和控制矿井内的瓦斯浓度,及时预警和处理瓦斯事故,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安装、维护和保养,数据的上传和分析,预警和处理瓦斯事故等。
4. 职责4.1 矿长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执行。
4.2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员负责瓦斯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维护和保养,数据的上传和分析,预警和处理瓦斯事故等。
4.3 矿领导部门负责对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解决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和难题。
4.4 生产部门负责配合瓦斯监控系统的安装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5 作业人员负责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正确使用瓦斯监控系统,保证瓦斯浓度的准确监测和控制。
5. 措施5.1 设备管理5.1.1 确保瓦斯监控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布局合理,能够覆盖矿井的重要区域。
5.1.2 定期对瓦斯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5.1.3 建立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运行情况和维护记录。
5.2 数据管理5.2.1 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上传和存储。
5.2.2 建立数据分析系统,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分析和处理,提高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5.2.3 建立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5.3 预警和处理5.3.1 建立预警机制,能够对瓦斯浓度异常进行及时警示。
5.3.2 配备专业人员,能够迅速响应瓦斯事故的处理和应急措施。
5.3.3 建立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救援措施等,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是一套用于管理瓦斯监测和监控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旨在确保矿井、工厂或其他工作场所中瓦斯浓度的监测和监控工作的有效实施,以减少瓦斯事故和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
该制度要求以下方面:1. 瓦斯监测设备的选择与安装:制度规定了应选择和安装适应工作场所需求的各类瓦斯监测设备,包括传感器、控制系统和报警装置等,并明确了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2. 瓦斯浓度监测点位的设置:制度规定了瓦斯浓度监测点位的设置标准和位置,以确保监测点位的覆盖范围和监测效果,同时要求进行合理的布设和标识。
3. 瓦斯浓度监测频率与方法:制度规定了瓦斯浓度的监测频率和方法,如通过定时或实时监测,以及使用手持式或在线监测仪器等。
4. 瓦斯预警与报警机制:制度要求建立瓦斯浓度预警和报警机制,设定相应的浓度阈值,并规定监测仪器的报警信号和监测结果的处理措施。
5. 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分析要求,包括监测结果的记录方式、记录人员和记录周期,以及对瓦斯浓度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的方法和频率等。
6. 瓦斯监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要求,包括设备的清洁、校准和检修等,并要求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和记录。
7. 瓦斯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人员的培训要求和管理措施,包括培训课程、考核标准和证书颁发等,以确保监测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8. 瓦斯监测设备的更新和升级:制度规定了瓦斯监测设备的更新和升级要求,包括设备的期限和使用寿命,以保证监测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
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瓦斯监测和监控的工作场所,它能够确保及时掌握瓦斯浓度信息,预防和及时处理瓦斯事故,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五篇)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是矿井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矿井内瓦斯的监测、监控和控制工作能够科学、规范地进行,预防和应对矿井瓦斯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监测设备安装和维护:规定矿井内瓦斯监测设备必须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安装和维护,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监测方法和频率:明确矿井内瓦斯监测的方法和频率,包括分层检测、循环检测和突发检测等,确保监测工作的全面和及时性。
3. 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规定矿井瓦斯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方法,包括数据的记录、存储、整理和分析,以及异常情况的报警和处理措施。
4. 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明确矿井瓦斯监控系统的建设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监控设备的选型和布局,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以及数据的传输和共享。
5. 瓦斯控制措施的执行和管理:明确瓦斯控制措施的执行要求和管理办法,包括瓦斯抽放、通风调节、瓦斯抑制剂使用等,确保矿井内瓦斯浓度处于安全范围内。
6. 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定矿井瓦斯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矿工的应急意识。
7. 监测监控人员培训和考核:规定矿井瓦斯监测监控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制度,保证监测监控人员具备必要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利于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瓦斯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安全和健康。
矿井瓦斯监测监控制管理制度(二)一、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1、矿井应按《规程》规定装备安全监控设备,包括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风电瓦斯闭锁装置,备用量不少于____%。
2、所有设置甲烷传感器的地点,必须实现甲烷超限断电功能,其断电范围必须符合《规程》的有关规定。
3、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都应符合规定。
4、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5、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式、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加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版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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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瓦斯)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安全(瓦斯)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
的正常运行,充分发挥其瓦斯等环境因素的监测作用,有效预防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监控系统值班
1、监控机房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所有监控系统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2、值班人员必须掌握井下分站以及传感器的具体安装位置,熟知每台甲烷传感器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的有关数据和规定,班中认真观察监测数据及画面,仔细填写值班记录。
遇到井下瓦斯数据异常等紧急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值班人员及领导汇报。
3、值班人员仔细观察系统运行情况,保障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到公司,发现不传输应查找原因,及时通知部门领导、上报公司调度室,并做详细记录。
班中发现故障应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告知调度值班员和监控主任。
4、维护人员应按规定巡视检查系统主干线、甲烷、风速、负压传感器和分站等设施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维护人员必须认真将本班存在的问题及设备运行情况详细填写在值班记录及故障处理记录上。
6、非工作需要,任何人不得私自在主机登录或进行其它操作。
7、未经领导许可,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机房,非值班人员严禁上机操作。
严禁外界软件上机运行。
二、监控系统维护与调校
1、系统与设备设施的维护标准
(1) 监控系统与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
(2) 所有运行设备要经常清理设备表面灰尘、油污和潮气,保持设备的清洁。
(3) 井下所有的分站每月必须调试一次,发现有缺陷的设备要及时修复或者更换。
后备电源不能满足2小时,要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