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肠癌(乙状结肠癌根治术)临床路径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结肠癌(乙状结肠癌根治术)临床路径

一、结肠癌(乙状结肠癌根治术)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1.第一诊断为结肠癌(ICD-10:C18)。

2.行乙状结肠癌根治术(ICD-9-CM-3:45.76008)。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NCCN结肠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2009年第一版)。

1.腹胀、腹痛、大便习惯改变、便血、贫血等临床表现,体格检查发现腹部肿物。

2.大便隐血试验多呈持续阳性。

3.影像学检查提示并了解有无器官和淋巴结转移。

4.纤维结肠镜检查明确肿瘤情况,取活组织检查作出病理诊断。

5.术前应判断是早期结肠癌还是进展期结肠癌,并根据上述检查结果进行临床分期。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NCCN结肠癌临床实践指南》(中国版,2009年第一版)。

根治手术(乙状结肠癌根治术):进展期结肠癌,无远处转移,肿瘤条件允许或联合脏器切除可以根治的结肠癌患者。

(四)标准住院日为14-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C18结肠癌疾病编码,拟行乙状结肠癌根治术。

2.术前评估肿瘤切除困难者可先行新辅助化疗后再次评估,符合手术条件者可以进入路径。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3-5天。

1.所必须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型、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

(3)胸片、B超、心电图、腹部CT;

(4)门诊或入院后完成结肠镜检查;

(5)病理学活组织检查与诊断;

(6)肿瘤标记物检查。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超声内镜:评估肿瘤浸润深度;

(2)消化道造影检查:了解结肠病变的形态和功能情况,有无结肠梗阻等情况;

(3)存在心肺基础疾病或者老年体弱病人:术前肺功能、

超声心动图检查、血气分析和24小时动态心电图(可门诊完成);

(4)胸部CT、MRI:了解肺部、结肠病变及肝脏、盆腔、淋巴结等处转移情况;

(5)PET-CT:了解结肠肿瘤转移的部位等情况。

3.肠道准备方法:术前2-3d口服肠内营养剂。

(七)预防性抗菌药物选择与使用时机。

抗菌药物使用: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并结合患者的病情决定抗菌药物的选择与使用时间。

(八)手术日为入院第≤7天。

1.麻醉方式:全麻或加连续硬膜外麻醉。

2.手术方式:乙状结肠癌根治术。

3.术中腹腔或胃肠道内置物:胃管、肠内营养管和腹腔引流管等。

4.手术耗材:术中使用超声刀、电刀、吻合器、闭合器、荷包缝合器、血管夹、切口皮肤组织牵开扩张器,根据术中具体情况酌情使用防粘连材料、止血材料、可吸收缝线、切口皮肤粘合剂等耗材。

5.术中用药:抗菌药物、麻醉常规用药及视情况使用局部用药等。

抗菌药物:酌情选用广谱抗生素(一、二代头孢菌素类),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使用第二剂抗生素。

麻醉用药:必需使用(1)吸入麻醉药;(2)静脉麻醉药;(3)局麻药;(4)肌松药;酌情使用(1)心血管活性药;(2)

激素类药;(3)其他抢救药品。

术中根据病情酌情使用:腹腔内化疗药物等。

6.输血:根据术前血红蛋白状况及术中出血情况而定。

7.病理学检查:切除标本解剖后作病理学检查(建议各组淋巴结分别取检),必要时行术中冰冻病理学检查。

(九)术后住院恢复≤10天。

1.术后病理:病理学检查与诊断包括(1)切片诊断(分类分型、分期、切缘、脉管侵犯、神经侵犯、淋巴结数目);(2)免疫组化;(3)必要时分子生物学指标;(4)分子靶向检测:KRAS、NRA、BRAF、MSI等。

2.选择复查的检查项目:血常规,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消化道肿瘤标志物、B超、胸片、CT等。

3.抗菌药物: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卫办医发〔2015〕43号)执行。

4.根据病情,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要求选择:制酸剂、止吐药、止痛药、止血药、化痰药、营养药物、促胃肠动力药、免疫药物等。

5.根据患者病情,尽早拔除胃管、尿管、引流管、深静脉穿刺管。

6.监测胃肠道功能恢复情况,指导患者术后饮食。

7.观察伤口情况,定期换药,愈合不良者可酌情应用外用药促切口愈合。

(十)出院标准。

1.手术切口愈合良好(或者门诊可以处理的情况可酌情出

院)。

2.可进食半流食,肛门排气排便,无需依赖静脉营养支持。

3.不需要住院处理的其它并发症或合并症。

(十一)退出标准。

1.术前存在对手术产生严重影响的疾病,如严重的心脑血管及肺部疾病、肠梗阻、腹腔感染等,需要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2.高龄、体质差、术前贫血、营养不良需进行相关的诊断和治疗。

3.行新辅助放化疗可提高手术切除率者。

4.术后出现吻合口瘘、残端瘘、腹腔出血、吻合口出血、肺部感染、腹腔感染、胃肠功能障碍、淋巴瘘、心脑血管意外、肺栓塞、肠梗阻、肠套叠、肠系膜血栓、深静脉血栓、造瘘口旁瘘、尿瘘等所列严重并发症及合并症者。

(十二)费用标准:46800-52000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