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租赁协议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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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市场租赁协议范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自愿协商,就市场摊位租赁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摊位基本情况

本合同所指摊位位于__________ 场 ________ 易区________ 号,形式为(□摊位□档口),按市场划行归市要求经营用途为

第二条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摊位租赁期限为__________ ,自_______ 年____ 月 ___ 日交付至______ 年___月____ 日期满。

第三条租金及交付时间、方式

租金为每(□月□年)(大写)________________ ,交付时间及方式为:

1、口一次性交付、口

2、分期交付、口

3、其他方式

第四条摊位的转租

承租人不得将摊位转租给第三人。

第五条摊位的调整

在租赁期间,如出租人因市场改造提升对摊位进行调整的,出租人应提前日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权决定是否接受。接受调整的,双方应按调整

后摊位的情况重新订立租赁合同。不接受调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应于

_____ 日内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余租金及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第六条广告宣传

经出租人同意并经有关管理部门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场内指定的区域内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广告宣传,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物业管理

市场的物业管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_ 责,物业管理费用(包括水、电和天然气等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市场的水电、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应符合以下使用条件: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证金

摊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______________ 元。在租赁期内,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只用于消费者权益

保障,不得挪作他用。

下列情况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对消费者进行先行赔偿:

1、承租人与消费者就纠纷解决达成一致后却拒绝履行的;

2、承租人对消费者提出的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赔偿损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的;

出租人使用消费者权益保证金先行赔偿后,可以要求承租人在______________ 日之内

予以补足。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和期限:

第九条出租人的权利义务

1、出租人权利

(1) 制定市场管理规章制度,协助有关管理部门制止场内经营者制售假冒伪劣及其他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

(2) 设立投诉点接受投诉并进行调解,配合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场内发生的消费争议进行调查与处理;

(3) 设置符合规定数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复检计量器具;

(4) 制止场内占道、搭建、扩摊行为或者流动经营行为以及在市场规划区范围

内的场外经营行为;

(5) 制止承租人销售或提供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6) 督促承租人办理市场内经营( 含以专营、专卖、总代理、总经销、特约经销

等特殊经销形式经营) 所需证照及有关手续,查验入场经营者的经营资格。

(7) 开展有关法律、政策的宣传,组织场内经营者开展文明经商活动。

2、出租人义务

(1) 确保市场的水电、天然气、消防、安全、卫生等设施符合使用条件并达到有关标准,并按约定承担维修责任。

(2) 保证场内通道畅通、通道卫生整洁,场外周边环境整洁;

(3) 按约定做好市场的物业管理、维修等工作,保障市场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

(4) 提供统一的市场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台帐,负责指导、督促承租人及时收集原始进货票证、记录商品准入台帐。对承租人记录完毕归档的台帐,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务,专人管理,妥善保管,保存期不少于2 年。对承租人记录台帐有困难的,提供代为记录服务。

(5) 按约定提供统一的经营容器,统一配置加盖保洁桶( 箱) ,熟食摊位设有防蝇、防尘、防腐“三防”设施;

(6) 按规定配置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定性检测设施,配备检测人员,提供检测服务。

(7) 履行食品安全法定义务,成立商品准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市场商品准入工作,明确入场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

第十条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1、承租人权利

(1) 在依法核准的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有权拒绝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3) 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等有关费用的收取、支出等情况;

2、承租人义务

(1) 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参加出租人举办的有关法律、政策的学习,遵守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证照齐全,明码标价,亮照经营,照章纳税( 费);

(2) 不得销售《食品安全法》第28 条规定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包括假冒伪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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