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企业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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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企业备案证明(精选多篇)
外地企业备案证明企业工商联络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有企业改革和各类企业投资、资产重组中提供行政指导,更好的履行监督管理与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工商联络员是指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指定或委托,专职办理企业登记注册、年检等事务、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的企业工作人员。企业工商联络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
第三条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可以申报1至2名本企业的工作人员作为工商联络员。工商联络员应当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熟悉本企业具体
情况,有一定的语言、文学表达能力,并掌握企业登记管理基本法律知识。
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在下列企业施行工商联络员制度:
一中央在疆企业和自治区大中型国有企业或国有入股企业;
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大中型企业;
三获得“重合同、守信用”称号的企业;
四拥有驰名商标和自治区著名商标的企业;
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可以率先试点的其他企业。
第五条工商联络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取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信息。
二就企业改制、资产重组等涉及企业登记管理事项,向工商行政理机关提出预约服务。
三持《工商联络员备案证明》办理登记注册或年检手续。
四受委托查询本企业的工商登记档案材料;协助本企业聘请的律师依法查询其他企业的工商登记档案材料。
五对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工作作风和执行公务情况进行监督或举报。
六本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受委托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举报或申诉。
第六条工商联络员承担以下义务:
一受委托承办本企业的登记注册申请与年检,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或材料。
二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有关法律法规学习。
三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本企业的登记注册事项,生产经营条件等进行检查,核实具体情况。
四负责本企业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其他联络工作;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当本企业存在违法行为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当本企业的实际情况与登记注册事项不符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变更申请。
第七条企业根据本办法第三条向发照机关推荐本企业的工商联络员人选,填写《企业工商联络员推荐表》。工商联络员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核备案,签订《企业工商联络员承诺书》和《企业工商联络员责任状》,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工商联络员备案证明》。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建立企业工商联络员备案电子数据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商联络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通过工商联络员征求企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关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工商联络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议其隶属的企业撤销该工商联络员的资格:
一不履行本办法规定义务的;
二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或年检时有弄虚作假行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
三无故不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的;
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为不宜继续担任工商联络员的其他情况。
第十条工商联络员工作调整或离开原企业的,其隶属企业应将《工商联络员备案证明》交回发证机关,并重新推荐工商联络员。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备案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原件
2、企业注册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
①出省承揽工程介绍信
②企业近两年的诚信证明材料
③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证明材料
④近两年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证明材料
3、三名一级建造师原件及安全生
产考核证原件
4、以上三名建造师近3个月社保证明
外地企业单项备案须带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技术负责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职称证书
6、该中标项目项目经理的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任职文件
7、备案申请表
8、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近三年质量、安全、不良记录、市场行为、行政处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诚信证明;
9、五大员岗位证书
10、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11、《外地施工企业进襄阳投标备案表》原件
12、以上公司人员的社保证明原件
注:1、以上资料须带原件审核,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2、外省企业办理单项备案须先到省厅办理单项备案后,方可到我市办理单项备案手续。
咨询电话:07
办理《外地企业进淮备案证》材料清单
1、《外地建筑业企业进淮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进淮分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5、进淮分公司设立及行政负责人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建造师的任命文件;
6、企业在淮分公司行政负责人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登记备案的建造师提供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提供职称证。其中,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应满足企业主项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上述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及缴费六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7、进淮分支机构办公场所权属证明,自购房屋的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办公用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及《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租期应一年以上;
8、提供分公司内部健全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注:
1、申请单位须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授权的行政负责人亲自到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办理,一次性出示全部申请材料所需原件和复印件,零星核验不予受理。原件核验完毕后当场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每月第一周受理,过期不再受理;
3、申请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