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联合会章程
青年联合会工作细则
青年联合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大唐电信集团青年联合会工作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大唐高鸿青联工作实际,制定《大唐高鸿青年联合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年联合会(以下简称大唐高鸿青联),是大唐电信集团青联的团体会员,承认并遵守《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接受大唐高鸿党总支领导和大唐电信集团青联的工作指导。
第三条大唐高鸿青联,英文译名为:DaTang GoHigh Youth Federation,英文缩写为:DTGHYF。
第四条大唐高鸿青联是以大唐高鸿公司中有较高威信、影响和知名度的青年优秀人才为核心力量的青年联合组织,是大唐高鸿青年广泛的统一战线组织,是青年人才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增强青年团队凝聚力、创造力和活力,并共同投身于公司建设的组织.第五条大唐高鸿青联的基本任务(一)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和带动大唐高鸿青年,鼓励青年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研究产业发展规律,提高业务素质,服务于大唐高鸿改革发展和青年健康成长;(二)构建企业文化落地的载体,推动企业文化的传播;(三)在“一个大唐”理念指引下,搭建公司内青年干部和科技骨干交流平台、科研与产业协同交流平台以及个人健康成长平台,推动各专业、各领域青年人才相互学习、共同成长、共同进步,为公司提供人才储备;(四)代表和维护大唐高鸿青年权益,努力为青年的成长成才服务;(五)积极促进行业内外、各条战线青年的联系和团结,为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和谐发展而奋斗。
第六条大唐高鸿青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委员第七条大唐高鸿青联委员,由总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推荐的代表和特别邀请的优秀青年代表(以下简称特邀委员)出任;邀请已经担任大唐电信集团青联委员的大唐高鸿公司领导为特邀委员。
已经担任大唐电信集团青联委员的,自动进入大唐高鸿青联;大唐高鸿团总支委员,自动进入大唐高鸿青联.第八条委员的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拥护本会工作细则;(二)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坚韧不拔的意志品质,在青年队伍中能够起到模范作用;(三)在公司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的青年代表或优秀青年人才;(四)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够代表青年在本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五)本会每届委员出任时,年龄在二十五周岁至四十周岁之间。
青年联合会策划书3篇
青年联合会策划书3篇篇一《青年联合会策划书》一、活动主题“汇聚青春力量,共筑美好未来”二、活动目的青年联合会旨在为青年提供一个交流、合作和发展的平台,促进青年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激发青年的创造力和积极性,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三、活动时间[具体时间]四、活动地点[详细地址]五、参与人员青年联合会成员、青年志愿者、社会各界青年代表六、活动内容1. 开幕式邀请嘉宾致辞,介绍青年联合会的宗旨和目标,宣布活动正式开始。
2. 主题演讲邀请知名青年企业家、学者、社会活动家等进行主题演讲,分享他们的成功经验和人生感悟,激励青年积极进取。
3. 分组讨论根据不同的主题,将参与者分成小组进行讨论,促进青年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
4. 互动游戏设计一些有趣的互动游戏,让参与者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进彼此的了解和友谊。
5. 文艺表演邀请青年艺术家进行文艺表演,展示青年的才艺和风采。
6. 闭幕式七、活动宣传1. 社交媒体宣传利用、微博、抖音等社交媒体平台发布活动信息和宣传海报,吸引更多青年关注和参与。
2. 线下宣传在学校、社区、企业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传单,提高活动知名度。
3. 邀请嘉宾宣传邀请知名青年代表作为嘉宾参与活动,并通过他们的影响力吸引更多青年参与。
八、活动预算1. 场地租赁费用:[X]元2. 嘉宾交通、住宿费用:[X]元3. 餐饮费用:[X]元4. 宣传费用:[X]元5. 活动道具、礼品费用:[X]元6. 其他费用:[X]元总预算:[X]元九、活动效果评估1. 通过参与者的反馈和评价,了解活动的效果和不足之处,为今后的活动改进提供参考。
2. 统计活动的参与人数、关注度和影响力,评估活动的宣传效果。
3. 观察参与者在活动中的表现和交流情况,评估活动对青年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促进作用。
十、注意事项1. 活动现场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参与者的人身安全。
2. 活动宣传要及时、准确,避免出现信息误导和误解。
共青团与其他青少年组织
第三章共青团与其他青少年组织中国共产主义青年章程》总则规定,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高举爱国主义旗帜,坚决维护和发展全国各族青年之间的团结友爱;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组织的交往和友好关系,反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进步;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共青团与其他青少年组织的关系是共青团工作必须关注的问题。
本章重点介绍共青团与青联、学联、少先队的关系。
第一节共青团与青联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原称“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总会”,是在解放区青年联合会的基础上,经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批准,于1949年5月4日至11日召开的中华全国青年第一次代表大会上正式成立的。
在1953年6月10日至15日召开的中华全国青年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将名称改为“中华全国民主青年联合会”。
在1958年4月日至14日召开的中华全国青年第三次代表大会上,将名称改为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一、青联的性质和任务1. 青联的性质青联章程规定: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 青联的任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现代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积极发展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是组织的基本规范,用于指导和管理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的工作。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的示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任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一个由青年志愿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旨在通过自愿服务促进青年的成长与发展,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开展,为社会和谐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条组织名称: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简称“联合会”)第三条组织架构:联合会设主席团、理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并设有若干个委员会和工作组。
第二章会员组织第四条会员资格:任何愿意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的青年均可作为会员申请加入联合会,并经过批准后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权益:会员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提案权、参与组织活动的权利,同时也承担着遵守联合会章程制度、参与志愿工作等义务。
第六条会员义务:会员应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制度,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按时完成志愿服务工作。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七条主席团:主席团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联合会的整体工作。
第八条理事会:理事会是主席团的重要协助机构,负责制定组织发展战略和政策,并监督各个委员会的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秘书处是负责联合会日常工作的执行机构,由秘书长和若干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会员管理、活动组织、宣传推广等工作。
第四章委员会和工作组第十条委员会:联合会可以设立若干个委员会,如志愿活动委员会、公关委员会等,主要负责特定领域的工作开展。
第十一条工作组:根据需要,联合会可以创建工作组来处理临时性工作或特定项目。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二条资金来源:联合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捐赠和赞助等,同时也可以开展公开募捐等活动。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联合会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监督机制,确保财务的透明度和合法性,定期进行财务报告。
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十四条章程修改:对章程的修改需由联合会主席团提出,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同意才能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联合会的其他规章制度应基于本章程进行制定。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青联工程管理系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制度汇总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3)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主要工作 (3)第三章会员 (3)第四章组织 (4)第五章经费 (4)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5)1、主席团: (5)2、团支部: (5)3、办公室 (5)4、组织实践部 (5)5、宣传部 (5)工程管理系青联活动流程及会员奖惩 (6)第一章志愿服务活动 (6)第二章奖励与惩罚 (6)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服务时间计算细则 (7)一、服务时间计算范围 (7)服务时间计算细则: (7)二、注意事项 (8)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审批制度 (8)一、活动审批 (8)二、活动执行 (8)三、活动总结 (9)四、注意事项 (9)工程管理系青联例会制度 (9)一、主席团会议 (9)二、部长例会 (10)三、部门会议 (10)四、联合会全体会 (10)五、附则 (11)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考核章程 (11)第一章总则 (11)第二章考核细则 (12)第三章附则 (12)洛阳理工学院工程管理系在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组织定名为洛阳理工学院青年志愿者联合会工程管理系青年志愿者协会(简称“青联”)。
第二条本联合会是由本系热心志愿服务的优秀学生组成的公益性组织。
本会接受院、系团委的领导,接受广大团员青年的监督,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青联通过组织和规划全系青年志愿者工作,为社会和学校提供志愿服务,推动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青年的社会历史责任感,锻炼青年奉献社会的能力,提高青年的综合素质,为社会的协调发展和全面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联合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大力弘扬雷锋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实行人道主义,在学院和社会开展广泛的志愿服务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循和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
上海市金山区青年联合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上海市金山区青年工作,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加强青年的思想品德建设,培养青年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青年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上海市金山区青年联合会会员及各级青年干部。
第三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工作目标是:团结引导广大青年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促进青年的成长成才;努力构建完备的青年发展体系,培育和选拔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是由青年人中按照有关规定推选产生的组织。
第五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设立常务委员会,设主席团,设办事机构。
第六条常务委员会是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主席团组成。
负责制定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划,指导、监督、检查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工作。
第七条主席团是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执行机构,由主席、副主席组成。
负责召集和主持常务委员会的会议,组织实施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各项工作,代表金山区青年联合会与外界联络。
第八条办事机构是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具体工作机构,由业务骨干组成,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和各项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上海市金山区范围内的具有一定规模的团体青年组织、企事业单位青年工作组织或个人可以申请成为金山区青年联合会会员。
第十条会员应积极参与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各项活动,遵守会员义务,维护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声誉和形象。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推举和被推举的权利,有参与金山区青年联合会各项工作的权益和机会。
第四章工作内容第十二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展青年文化活动,组织青年参与社会实践,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开展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举办青年交流活动等。
第十三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应定期组织会员大会,总结工作经验,研究解决青年工作面临的问题,推动金山区青年工作的发展。
第五章组织建设第十五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应加强组织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的青年工作干部队伍。
第十六条金山区青年联合会应定期开展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全国青联章程
全国青联章程第一章总则1.1 全国青联是中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简称。
1.2 全国青联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凝聚各族各界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1.3 全国青联的一切活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第二章会员和委员2.1 全国青联实行团体会员制。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建立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青年团体,承认全国青联章程,均可申请成为全国青联团体会员。
2.2 全国青联委员由团体会员推报、青联组织特别邀请和个人自荐经选举产生。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3.1 全国青联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3.2 全国青联全国委员会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组成主席会议,主持全国青联日常工作。
3.3 全国青联设立若干界别,各界别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若干人。
第四章地方青年联合会4.1 地方青年联合会是全国青联的团体会员,同时作为地方青年团体和青年代表组织的联合组织,遵循全国青联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4.2 地方青年联合会由当地青年团体、青年代表组织协商推举代表组成。
第五章经费5.1 全国青联的经费来源:会员团体缴纳的会费;政府资助;国内外有关组织或个人的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5.2 全国青联的经费、资产及国家拨给全国青联的不动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六章附则6.1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全国青联主席会议。
6.2 本章程自全国青联全体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以上仅为一个全国青联章程的简化框架,具体条款、细节和措辞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讨论、完善和专业法律意见的审查。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公布日期】2020.08.18•【文号】•【施行日期】2020.08.18•【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第十三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部分修改,2020年8月18日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我国基本的人民团体之一,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我国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第二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和法律等知识;最广泛地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青年的合法权益;引导青年积极健康地参与社会生活,努力为各族各界青年健康成长、奋发成才服务;促进各民族青年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强同台湾青年、港澳青年及国外青年侨胞的联系和团结,发展同世界各国青年的联系和友谊;为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安定团结的局面,推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第三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四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会员和委员第五条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实行团体会员制,由全国性的各青年团体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年联合会等联合组成。
凡依法成立、赞成本章程并自愿申请加入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青年团体,经本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即取得本会团体会员资格。
青联联合会_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建设,明确联合会的工作职责,规范联合会的工作程序,提高联合会的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共青团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联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由各行业、各领域青年组织自愿组成的联合性团体,是联系广大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共青团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联合会的宗旨是:团结和凝聚广大青年,发挥青年的积极作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第四条联合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维护青年的合法权益,推动青年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合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由各成员单位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一)审议和批准联合会的工作报告;(二)制定和修改联合会章程;(三)选举和罢免联合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四)决定联合会的重大事项;(五)决定联合会的解散和清算;(六)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由会长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联名提议召开。
第九条联合会设秘书处,秘书处是联合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联合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职责:(一)执行理事会决议;(二)组织实施联合会的工作计划;(三)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四)协调各成员单位的工作;(五)处理其他应由秘书处负责的事项。
第三章成员单位第十二条凡承认本章程,有意愿参加联合会,具备以下条件的青年组织,经申请,可成为联合会的成员单位:(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青年组织;(二)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稳定的会员队伍;(三)有开展青年工作的条件和能力;(四)愿意履行联合会成员义务。
第十三条成员单位的权利:(一)参加联合会的活动;(二)参加联合会组织的会议;(三)对联合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优先获得联合会提供的服务和资源;(五)其他应由联合会赋予的权利。
青联老委员联谊会章程
红桥区青年联合会老委员联谊会章程
第一条红桥区青年联合会老委员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红桥区青联领导下的联谊团体。
第二条联谊会的宗旨是发扬红桥青联的优良传统,加强历届青联骨干委员之间的联系,促进老委员的工作交流,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共同为红桥青联事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第三条下列人士,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联谊会活动并办理入会手续,可以成为区青联老委员联谊会会员:
历届红桥区青联因工作、年龄原因卸职的骨干委员;
根据联谊会开展工作的需要,特邀有关方面人士加入联谊会。
第四条联谊会会员应遵守联谊会章程,并积极参加联谊会的活动。
第五条联谊会实行会长负责制。
设会长一人,副会长四至六人。
第六条联谊会的会长、副会长由区青联主席办公会议提名,经联谊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产生。
第七条联谊会日常事务由会长会议协商处理,如遇重大事项可通过召开会员大会研究决定。
第八条老委员联谊会会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会员任期最多不超过两届。
第九条联谊会的换届工作由区青联常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条在联谊会任期内发展新会员,须经会长会议研究决定,履行相关手续,并报区青联备案。
第十一条联谊会的活动经费主要依靠有关方面资助。
财务由区青联秘书处代为管理。
第十二条联谊会章程经第一届区青联老委员联谊会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联谊会章程的修改权属区青联老委员联谊会。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印发《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印发《青年联合会组织办
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
•【公布日期】2021.08.19
•【文号】中青联发〔2021〕7号
•【施行日期】2021.08.19
•【效力等级】团体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群团工作
正文
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关于印发《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的通
知
中青联发〔202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修订后的《青年联合会组织办法》已经全国青联十三届二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
全国青联
2021年8月19日。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
青年志愿者联合会章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青年志愿者组织的活动,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推动社会和谐进步,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是以推动志愿者服务为宗旨,由一批积极向上,具有志愿者精神的青年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
联合会的中心任务是发动、组织和培养青年志愿者,举办各种志愿者服务项目,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青年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第三条联合会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青年的先进性原则,以青年志愿者的发展为中心,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目标,以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提高青年志愿者服务水平为保障。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联合会设立联合会主席团、常务理事会和各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联合会主席团是联合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合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负责联合会的会议组织、决策执行和对外联系等工作。
第六条联合会常务理事会由联合会主席团和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组成,负责联合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项目运作。
第七条联合会的工作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各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具体的志愿者服务项目。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八条联合会的会员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18周岁以上,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决议,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第九条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和荣誉会员三个等级。
第十条会员享有参与联合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享受联合会提供的优先服务和培训机会。
第十一条会员应遵守联合会的章程和决议,遵守志愿者服务守则和道德规范,积极履行志愿者义务。
第四章组织活动第十二条联合会组织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志愿者服务、培训交流、公益推广等。
第十三条联合会应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扶贫帮困、社会调查等志愿服务项目。
第十四条联合会应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会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
第十五条联合会应积极宣传和推广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志愿者服务事业。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六条联合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自愿捐款、社会捐助和志愿服务项目的代价。
青委会章程
青委会章程青年委员会(Youth Committee)是许多组织和机构内的一种委员会形式。
它是由年轻人自愿参与的,这些年轻人通常有共同的兴趣、价值观和理念。
青年委员会的目的通常是鼓励青年人参与该组织的活动、增加青年人的参与度以及提高他们的声音。
因此在本文中,我们将阐述青委会章程的重要性。
一、导引章程是组织的核心文档,是规范组织活动的重要依据。
青委会章程体现了该委员会的组织构架、宗旨、目标、权利和义务等,是该委员会合法运营的重要保障。
在编写青委会章程时,必须着重考虑青年人的需求和利益,确保其公正、公平、透明和民主。
该章程应该是组织的基本法规,并要求严格执行。
二、组织构架为确保委员会的合法运营及其互动模式的公平和顺畅,章程应阐明一下条款: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以及有关选举和选举程序。
2. 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包括委员会的各项职责及其执行方式等。
这样,就可以使每个委员了解自己的职责,并为他们为实现组织的目标服务。
3. 委员会与父母组织的关系,包括委员会规则、宗旨和目标的必要性等。
三、宗旨和目标青委会章程中应清晰表述该委员会的宗旨和目标,以支持委员会寻求收益和推动发展、健康稳定的社区等。
宗旨和目标受到委员会成员的共同信念和共同理念的影响,这些成员应该在共同理念的基础上团结一致,共同推进发展和实现目标,充分提高组织成员的参与度和所属组织的公信力。
四、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青年委员会的权利和义务应该被明确规定,以确保委员会能够管理自己,并达到组织的预期目标。
该章节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委员会服务的责任、义务和行为标准。
同时,该区域应明确委员会成员的行为标准。
2. 活动范围、预算和拓展的详细规定。
3. 委员会与家长组织的关系,包括必要的协作机制。
五、章程的修订过程委员会的章程应该随着时间变化不断修订,以适应组织的变化和委员会成员的需求。
因此,该章节应该详细说明章程修正的程序和法定程序,以确保修订的合法性和透明性。
青年协会章程
青年协会章程青年协会章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三章会员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团体的名称:青年协会第二条本团体的性质:社会青年志愿者,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团体的宗旨:改善社会风气和人际关系,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推动青年会员服务体系和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培养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为城乡发展、社区建设、扶贫开发、抢险救灾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有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规划、组织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全国各地、各类青年会员者组织开展工作;培训青年会员者;开展与国内志愿者组织和团体的交流。
会员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四条本团体接受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江苏省如皋市如城镇碧霞路299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团体的业务范围(一)帮助困难群体;(二)培养青年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三)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团体的会员种类:个人会员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团体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团体的意愿;(三)在本团体的活动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三)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本团体的决议;(二)维护本团体合法权益;(三)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团体,并交回会员证。
成都市科技青年联合会章程
《成都市科技青年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成都市科技青年联合会(简称市科青联),英文名Chengdu Youth Associ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英文缩写CYAST。
第二条市科青联是根据国家宪法和法律规定,由我市杰出科技青年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发展科学技术、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市科青联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市”战略,发扬“奉献、创新、求实、协作”的精神,坚持以科技人员为本,团结和组织广大科技界的青年人才,为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科技人才成长,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创新型城市做出贡献。
第四条市科青联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市科青联的业务主管部门是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成都市民政局。
市科青联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科青联的办公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贝森南路18号。
第二章任务第七条团结和组织成都市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提高学术水平。
第八条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开展科学论证、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促进技术成果转化。
第九条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建言献策,推动科技创新。
第十条举荐和表彰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培养和吸引高层次青年科技人才。
反映青年科技工作者的愿望,维护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提供热情服务;在青少年中开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终身学习”和“弘扬民族精神”等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十一条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出版发行科技书刊等多种为青年科技工作者服务的活动。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成都市科青联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
第十三条个人会员的条件凡承认本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学术道德;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中具备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且主研过省部级课题;在企业中具备专业高级职称;在科技管理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年龄在45岁以内(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有两名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在成都区域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科技企业家、科技管理人员,均可自愿向本会提出入会申请,经本会常委会通过,成为本会会员。
青年联合会章程
1.2.1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性质(一)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二)团委•青年联合会以“激情,奉献,求实,创新”为工作指导思想,在认真执行学院党总支、分团委指示的基础上,将学生工作有声有色地落实到实处。
(三)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会员和委员第二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发展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接班人。
(三)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四)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五)带领各年级、各班级团委、班委开展工作;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及年级委员会对团委•青年联合会负责;青年联合会各部门对秘书处负责。
第二章成员第三条享有权利:(一)在团委•青年联合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团委•青年联合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四条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校规校纪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二)遵守团委•青年联合会章程,执行团委•青年联合会各项决议;(三)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第五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一)团委•青年联合会各级组织和成员必须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二)各部门组织均应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三)各部门应定期将工作上报秘书处;(四)各部门应定期向学生代表或全体同学报告工作;(五)团委•青年联合会各部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国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会的联合组织。
第二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二) 进行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宣传教育,帮助同学进步和成长;(三) 做党和政府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四) 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努力为同学服务;(五) 加强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台湾省和港澳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六) 发展同各国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人民和学生的正义斗争。
第三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四条本会实行团体会员制。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高等和中等学校学生会,均可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一) 对本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二)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 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第六条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学联代表大会。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
全国学联代表大会的职权:(一) 审查和批准全国学联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二) 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三) 修改本会章程;(四) 选举全国学联委员会。
第八条全国学联委员会由当选委员的团体会员组成。
每届委员会任期内至少举行三次全体会议。
委员会开会时,委员单位派一名代表参加。
全国学联委员会的职权:(一) 选举主席单位和副主席单位;(二) 根据全国学联主席团的提名,决定秘书长和副秘书长人选;(三) 召集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四) 在全国学联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全国学联代表大会决心,决定全国学联的重大问题;(五) 审查批准主席团和秘书处的工作。
第九条当选主席和副主席的会员单位派出代表任主席和副主席组成主席团。
主席、副主席单位认为必要时,有权对自己所选派的代表进行更换。
青年联合会规章制度
青年联合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青年之间的团结合作,促进青年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青年联合会是由一群积极向上,具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自愿组成的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合作,互助共进。
第三条青年联合会服从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持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青年联合会尊重会员的个人权利,鼓励会员积极参与组织活动,提升个人能力和素质。
第五条青年联合会行为准则包括:公正、纪律、团结、奉献。
第六条青年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会员意见,统一行动。
第七条青年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机构,分工明确,职责明确。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八条青年联合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优秀会员、荣誉会员等,均需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九条会员申请入会需符合以下条件: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愿意服从组织安排。
第十条会员入会程序包括:递交入会申请书,经过组织审核,通过会员大会表决。
第十一条会员有权利参与组织的活动、提出建议、参与讨论,并享受组织活动的福利。
第十二条会员有义务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服从理事会指挥,认真履行组织分配的任务。
第十三条会员有违反组织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接受组织的惩罚,包括警告、记过、开除会员等处理措施。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四条青年联合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制定组织发展规划,监督执行情况。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等,分工负责,互相协助。
第十六条理事会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工作总结、财务报告等内容。
第十七条理事会负责组织各项活动,包括志愿服务活动、文体娱乐活动等。
第十八条青年联合会设立监事会,监督组织的财务管理、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确保组织的健康发展。
第十九条监事会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对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二十条秘书处是青年联合会的行政机构,负责组织日常运作,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关于召开青年联合会和全委会的请示(精简篇)
关于召开青年联合会和全委会的请示关于召开青年联合会和全委会的请示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第二十八条:省市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第三章第九条省级学联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的规定,XX省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全委会和XX省学生联合会第七届委员会分别于2002年9月26日经XX省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全委会和XX省学生联合会第七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至2016年9月届满。
经团省委、省青联、省学联研究,拟定于2016年6月召开XX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一次全委会和XX省学生联合会第八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请示如下:一、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一次全委会省青年联合会第八届一次全委会于2002年9月26日召开,至2016年9月任期届满。
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第二十八条:省市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经团省委、省青联研究,拟定于2016年6月召开XX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一次全委会。
(一)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一次全委会的主要议程1、审议并通过XX省青年联合会第八届委员会工作报告;2、选举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
(二)青联第九届委员会委员构成比例根据青联第八届委员会委员构成比例,结合XX青联现状,省青年联合会第九届委员会拟定正式委员200名。
第九届XX省青联委员会的党员比例原则不超过60%;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不低于40%,藏、回、蒙、土、撒拉等XX世居少数民族及其它少数民族均要有充分体现;女委员的比例应占40%左右。
各界别委员比例则按人群规模,地区、行业及在XX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活中所占地位相应分配。
(三)青联第九届委员会拟设置10个界别,分别是:科学技术界别、教育社科界别、政法界别、工交商贸金融界别、工商联社会中介界别、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界别、医药卫生界别、宗教界别、祖国统一界别、公共管理和其它界别。
(四)委员的组成和原则1、省青联第九届委员会由团体会员指定席位的委员和新的各界别青联委员两部分组成,本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青年爱国统一战线和体现我省各族各界青年大团结的精神,在通盘考虑新各界别青联委员党团比例、民族、地区、界别、年龄、性别结构的前提下,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团体会员指定席位的青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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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性质(一)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和共青团矿业工程学院委员会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
是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为核心力量的各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二)团委•青年联合会以“激情,奉献,求实,创新”为工作指导思想,在认真执行学院党总支、分团委指示的基础上,将学生工作有声有色地落实到实处。
(三)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会员和委员第二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创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积极发展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样的学术、科技、文体等活动,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接班人。
(三)做学院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协助学院创造良好的教育秩序和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
(四)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身青年志愿者活动,提高广大同学与实践结合、服务社会的自觉性,引导同学走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五)带领各年级、各班级团委、班委开展工作;各班团支部、班委会及年级委员会对团委•青年联合会负责;青年联合会各部门对秘书处负责。
第二章成员第三条享有权利:(一)在团委•青年联合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团委•青年联合会一切决议和工作,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第四条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令、校规校纪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二)遵守团委•青年联合会章程,执行团委•青年联合会各项决议;(三)积极参加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三章组织与职权第五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一)团委•青年联合会各级组织和成员必须坚决服从和维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二)各部门组织均应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三)各部门应定期将工作上报秘书处;(四)各部门应定期向学生代表或全体同学报告工作;(五)团委•青年联合会各部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秘书处(一)团委•青年联合会秘书处是团委、青年联合会的最高机构,团委•青年联合会秘书处在院党委的领导下及院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团委•青年联合会秘书处由学生代表通过民主协商酝酿、讨论后,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
秘书处接受全体同学监督。
(三)团委•青年联合会选举秘书一人,副秘书若干人,主持团委•青年联合会日常工作。
第四章团委•青年联合会的经费第七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经费来源是:(一)由学院拨款;(二)争取社会赞助。
第八条团委•青年联合会的经费用于全院学生举办文化、学术、体育、文艺、生活、宣传、卫生、福利等各种活动及团委•青年联合会日常办公开支,不得用于与其无关的活动。
附则第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2011年9月1.2.2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干部管理制度(一)团委•青年联合会干部是指包括团委•青年联合会副部以上的所有干部。
(二)团委•青年联合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必须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威信,努力做到: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校规校纪和团委•青年联合会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院和团委˙青年联合会名誉。
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上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作用;积极主动参加和组织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学院工作,发挥团委•青年联合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反映同学们的意见。
(三)一般不允许团委•青年联合会干部学期中离岗,有特殊情况辞职者,须向递交辞职报告,由指导老师或秘书处讨论批准后卸任,否则按撤职处理。
(四)干部的任免职应征求所在部门的意见,并结合个人意愿、考核档案等进行。
(五)团委•青年联合会以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生干部培训班、团体辅导等形式有组织有计划地对学生干部进行培训。
(六)团委•青年联合会为每位干部建立考核档案,一学期鉴定一次,干部任免,考核档案应相应变动。
干部档案应由工作情况、自鉴定和组织鉴定等组成。
(七)考核应公正、公开,考核评定应参考上级、同事、下属及自身的鉴定意见。
(八)对工作成绩突出并考核优秀的学生干部,团委•青年联合会给予奖励。
奖励方式有部内表扬、全会表扬、授予称号、发给奖品奖金等。
团委•青年联合会每学年综合个人鉴定,按照工作成绩分别授予个人“团委•青年联合会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九)对工作不力和犯有错误的学生干部,团委˙青年联合会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处分有:内部批评、警告、留职察看和撤销职务等。
留职察看以三个月为期。
(十)干部的任免、奖励、处分应通过各种媒体向全院公布。
干部的考核结果应通知本人。
(十一)干部的任免、培训、考核、奖励、处分具体办法,由团委˙青年联合会制定。
(十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2011年9月1.2.3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部员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团委•青年联合会的管理,提供对部员考核的标准,我院团委•青年联合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将作为学年末团委•青年联合会评选优秀部员的重要依据。
本套考核制度分两个方面对部员进行考核:青年联合会工作考核和学习生活考核。
具体内容如下:一、青年联合会工作考核,这一部分主要考核部员在青年联合会工作期间的表现。
分为日常工作考核和能力拓展考核。
(一)日常工作考核,这一部分考核部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
考核细则:a)有愿为同学服务的高尚情操;工作期间能勤奋努力,吃苦耐劳,有工作热情。
b)能按时参加每次例会,不迟到,不早退,不胡乱喧哗;开例会时能积极参加讨论,为工作献计献策。
c)对所交待的任务能认真完成,不拖沓,不虚报;工作期间能与同事积极配合,共同为做好工作努力。
(二)能力拓展考核,这一部分考核的是部员在日常工作要求之外的表现,即要求部员能为工作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考核细则:a)部员在本部各项活动中能积极思考,体现出为青年联合会建设出谋划策的工作热情。
b)部员能在工作期间提出有意义的意见和建议,并能为青年联合会的发展发挥作用。
(三)学习生活考核,这一部分主要考核部员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分为两个方面来考核:学习方面和生活方面。
具体如下:1、学习方面考核考核细则:a)能尊敬师长,热爱学习,认真遵守课堂秩序。
b)能积极学习自己部门所需的专业知识,并且能至少基本达到要求。
2、生活方面考核考核细则:a)遵守校规校纪,在个方面严格要求自己。
b) 在日常生活中能团结同学,积极地帮助身边的每一位同学,体现出团委˙青年联合会干部的优良素质。
我们将根据以上的考核原则,对每一位参加青年联合会工作的同学进行公平合理的考核,希望每一位部员能积极地遵守这些规定,加入到为同学服务中来,并且能互相合作,互相监督,共同进步。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 2011年9月1.2.4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活动制度(一)为了规范团委•青年联合会工作的申报和审批、理顺思路、积累经验以及完善文档资料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项目申报部门应提前五天向团委•青年联合会提交策划书。
(三)涉及院外单位及校外赞助的大型活动,负责部门必须至少于活动开展前十天向团委•青年联合会提交策划书,将活动的详细情况提交分管副秘书或副书记,分管副秘书或副书记初审同意的,提交秘书处讨论。
(四)项目执行部门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并及时联系宣传部做好宣传工作。
所有活动应提前两天通知团委•青年联合会和新闻传播中心,以便合理安排时间。
活动计划的更改须经分管副秘书或副书记批准,涉及经费问题的更改部长须报告办公室。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必须及时将情况汇报分管副秘书或副书记。
(五)遇紧急情况,项目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分管副秘书或副书记汇报。
(六)相关部门成员应准时到达指定地点,若因事(任何事情)无法到达者,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各部长、副部长须及时向分管副秘书或副书记请假,向其他学生干部请假为无效),由团委•青年联合会做好记录。
(七)各部门应按照秘书处布置的任务进行准备工作并按时完成,各部门之间要相互协作,当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在不妨碍本部门的情况下应及时给予大力帮助。
(八)工作中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若无法解决,应及时向秘书处上报。
(九)工作分配时,各部门要服从秘书处的统一安排,不得有意推脱,各部门自行安排本部门具体分工。
(十)活动中各部应各司其职,团委•青年联合会成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维护活动秩序,使活动顺利进行。
(十一)活动结束后,各部应该在秘书处的安排下对活动场地进行清理工作,秘书处未明确表示各部可以解散时,各部成员不得早退。
(十二)项目结束后五天之内,相关部门须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将活动宣传资料和新闻截图资料交办公室,否则,不予报销活动经费或扣除部分经费。
(十三)提交材料时统一将电子档发送至公共邮箱,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十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2011年9月1.2.5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名称、印章等使用制度(一)团委•青年联合会名称在大型活动及专项工作的使用须经指导老师批准,在事务性工作中的使用,须经秘书处批准。
(二)团委•青年联合会下属各部门名称的使用,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团委•青年联合会的下属部门对外使用的名称,必须是经秘书处核准备案的正式名称。
(四)使用团委•青年联合会名义时涉及文书的,必须使用团委•青年联合会全称“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落款加盖印章。
院内可使用“团委•青年联合会”的简称。
(五)使用团委•青年联合会下属各部门名义时涉及文书的,必须使用核准的全称。
(六)团委•青年联合会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保管,并由保管人负责印章的使用。
(七)团委•青年联合会证件的佩戴应在执行职务时。
(八)违规使用或滥用团委•青年联合会名义的部门及干部,予以内部批评。
(九)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2011年9月1.2.6 矿业工程学院团委•青年联合会会议管理制度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一)秘书处会议由秘书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