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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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试析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试析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在当今的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成为了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捷,但与此同时,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也日益增大。

从线上购物到社交媒体,从金融交易到医疗服务,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个人信息也在不断地被收集、存储和使用。

然而,这些信息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可能会给个人带来无尽的困扰,甚至是严重的财产损失和人身威胁。

个人信息的范畴十分广泛,它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银行卡号、电子邮件地址、健康状况、消费习惯等。

这些信息对于个人来说具有极高的私密性和敏感性,一旦被不当获取和利用,后果不堪设想。

例如,不法分子可能利用个人的身份信息进行诈骗活动,或者将个人的消费习惯等数据出售给广告商,从而导致用户遭受垃圾广告的骚扰。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途径多种多样。

首先,网络平台的漏洞是导致个人信息泄露的重要原因之一。

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在设计和开发过程中,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容易被黑客攻击,从而导致大量用户的个人信息被窃取。

其次,用户自身的疏忽也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比如,在不安全的网络环境中随意输入个人信息,或者轻易相信来路不明的链接和邮件,从而导致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获取。

此外,一些企业和机构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没有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擅自将用户的个人信息出售或共享给第三方,也给个人信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网络运营者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浅析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通过网络购物、社交、工作、学习,享受着前所未有的便利。

然而,网络的普及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隐私权的保护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内涵与特点发生了显著变化。

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主要指个人生活安宁、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侵扰等。

但在网络环境中,隐私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个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等,还涵盖了个人在网络上的活动轨迹、浏览记录、消费习惯、社交关系等。

网络环境下隐私权具有易受侵犯性。

网络的开放性和互联性使得个人信息能够被轻易获取和传播。

不法分子可以通过黑客技术入侵数据库,窃取大量用户的隐私信息;一些网站和应用程序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收集个人数据,用于商业目的;甚至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也可能会泄露用户的隐私。

此外,网络环境下隐私权的损害后果更为严重。

一旦个人隐私在网络上被泄露,其传播速度之快、范围之广往往超乎想象。

这可能导致个人遭受骚扰、诈骗,名誉受损,甚至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

而且,由于网络信息的长期留存性,隐私泄露的影响往往是持久的,难以消除。

目前,我国在网络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也对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进行了规范。

然而,现有的法律保护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原则性,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和标准,导致在实际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困难。

其次,对于新型的网络隐私侵权行为,法律的规定还不够完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例如,对于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算法中的隐私侵权问题,法律尚未给出明确的界定和规范。

再者,网络隐私侵权的监管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顺畅,导致对网络隐私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不足。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1·引言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的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的泄露与滥用风险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下的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和使用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介绍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的相关内容。

2·个人信息的定义及范围个人信息是指能够单独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方式号码、地质、电子邮箱、等关于个人的身份、通信和交易等信息。

3·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在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3·1 合法性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获取个人信息的目的必须合法合规。

3·2 公平性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必须在明示告知的基础上进行,个人信息使用者应向信息提供者明确告知收集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等相关信息。

3·3 目的限制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必须与特定目的有必然的关联性,不得超出特定目的范围进行使用。

3·4 安全性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必须采取合理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损毁或丢失。

3·5 自主选择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应充分尊重信息主体的自主选择权,未经信息主体同意不得擅自收集、存储、使用或传输个人信息。

4·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国家为保护个人信息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 4·1 法律法规的制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

4·2 技术措施: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损毁或丢失。

例如,加密传输、访问控制、安全审计等。

4·3 审查监督措施:国家相关部门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个人信息泄露等问题。

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的法律要求

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的法律要求

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的法律要求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和普及,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安全问题屡屡露出头。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各国相继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网络安全法也旨在确保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和网络环境的安全稳定。

本文将就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的法律要求进行探讨。

一、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个人信息的保护是网络安全法关注的重点之一。

该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范围以及处理个人信息的要求。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范围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与个人相对应的信息。

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网络运营者需要明确告知个人信息收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

同时,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

网络安全法还规定了网络运营者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或者泄露个人信息。

此外,个人信息的传输应当采取加密等安全措施,防止未授权的访问、使用和泄露。

二、网络安全的保护要求网络安全法对于网络安全问题也有明确的法律要求。

网络安全的保护要求主要包括网络运营者的责任、网络安全的评估、应急预案的制定等。

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的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行,防止网络恶意攻击、入侵和病毒侵害,确保网络安全。

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安全保护制度,并定期进行网络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此外,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响应网络安全事件,减少可能的损失。

对于网络用户而言,网络安全法还规定了用户依法享有网络服务的权利,并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要保护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毁损用户个人信息。

三、法律责任和处罚网络安全法对不履行个人信息和网络安全保护的法律责任和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

网络运营者未经个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法律许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个人信息的,将面临警告、限制业务范围、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措施。

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

网络隐私权保护法律法规有哪些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个人隐私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

为了保护公民在网络环境中的隐私权,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其中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

《网络安全法》也是保护网络隐私权的重要法律。

该法强调了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循的规则。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用户的约定,处理其保存的个人信息。

《刑法》在保护网络隐私权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例如,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上述的基本法律,还有一些相关的法规和规章对网络隐私权进行保护。

比如《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它明确了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另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也对网络隐私权保护有所涉及。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与义务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在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网络平台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也日益频繁和广泛。

在这个背景下,个人隐私泄露、数据滥用等问题时有发生,人们对于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的重要性也越来越重视。

针对这一现象,法律也对个人隐私保护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以确保个人隐私的合法合规运营。

一、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数据保护责任:各个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应当承担保护用户隐私的法律责任。

他们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得到合理的保护。

一旦用户的个人信息泄露或者被滥用,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信息披露责任: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应当向用户清晰、明确地告知其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范围、方式等相关信息,并取得用户的明示同意。

如果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未能履行信息披露责任,用户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监管责任: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的监管,确保其合规运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惩处。

政府有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推动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和监管机制,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益。

二、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义务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不仅网络平台和服务提供商要承担法律责任,个人用户也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的保护。

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义务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理使用个人信息:个人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当理性、谨慎地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

个人用户不应将个人信息随意提供给任何网站或个人,以免个人信息被滥用或泄露。

2. 注意网络安全:个人用户应当注意网络安全,使用合法、正规的网络服务。

个人用户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账号和密码,避免个人信息被他人非法使用或盗取。

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依赖网络。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中国政府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这部法律旨在维护网络安全,保护个人隐私,为个人提供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本文将探讨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

根据该法,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须经过个人的同意,并且必须明确告知个人信息的用途、方式和范围。

同时,个人信息的使用必须在收集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出个人同意的范围。

这一规定确保了个人信息的合法使用,减少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此外,网络安全法还规定了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

个人敏感信息包括个人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健康状况等与个人生活、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信息。

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个人敏感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必须得到个人的明示同意,并且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保护。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个人敏感信息的安全性,防止了个人敏感信息被滥用。

二、个人隐私的保护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必须保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个人信息。

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个人隐私,防止了个人信息被滥用。

此外,网络安全法还规定了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义务。

根据该法,网络运营者必须建立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

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个人信息的进一步损害。

这一规定确保了个人信息的安全性,为个人提供了更加安全的网络环境。

三、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日益普遍。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作出了规定。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汇总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汇总

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汇总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为了保障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处理、传输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

下面将对我国相关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进行汇总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

该法旨在规范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处理等行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概念、范围,以及个人信息主体和信息处理者的权利义务。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对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未经个人同意不得擅自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

二、《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作为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法律,也包含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规定。

该法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保护用户信息安全,不得泄露、篡改用户信息。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明确了用户有权拒绝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

三、《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也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法规之一。

该条例规定了网络用户信息的保护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不得非法收集、使用用户信息。

同时,该条例还规定了明示同意原则,用户必须在知情的情况下同意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四、《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人信息保护行为,我国还颁布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办法》,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具体实施作出了详细规定。

该办法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的具体程序、要求,规定了信息主体的权利和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加强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五、《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法》也包含了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

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企业不得非法获取、使用个人信息,用户有权拒绝提供个人信息。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网络安全管理要求,要求网站、应用等电子商务平台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综上所述,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从《个人信息保护法》到《电子商务法》,这些法律法规为维护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与此个人信息泄露和权益被侵犯的问题也日益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保护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民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及民法保护措施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制度中国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网络安全领域的基本法律,对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该法的规定,网络经营者应当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不得非法收集、利用个人信息,保障网络安全。

我国还制定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明确了适用于信息系统中个人信息保护的技术和管理措施,规范了信息系统中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和销毁等行为。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在2021年6月10日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强化,为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保障。

在我国的民法体系中,关于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和《民法总则》中。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而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个人信息是与个人关联,可以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者披露个人信息,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就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保护而言,个人信息的泄露主要源于网络安全和信息系统的漏洞。

网络运营商和信息系统提供者在保护个人信息方面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网络运营商和信息系统提供者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对于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络安全法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网络安全法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我们的生活与网络紧密相连。

从在线购物到社交互动,从工作学习到娱乐休闲,网络已经渗透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然而,这种高度的数字化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其中个人信息保护成为了备受关注的焦点。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我国出台了《网络安全法》,为个人信息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坚实的保障。

《网络安全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自然人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等。

这一清晰的定义为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使得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在个人信息的收集方面,《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这意味着网络运营者不能随意收集个人信息,必须有明确的合法目的,并且所收集的信息应当是实现该目的所必需的。

同时,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应当向被收集者明确告知收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等事项,并取得被收集者的同意。

这一规定充分保障了个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让人们能够清楚地了解自己的信息将被如何使用,从而决定是否愿意提供。

对于个人信息的存储,《网络安全法》也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这就要求网络运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以保障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

在个人信息的使用方面,《网络安全法》强调网络运营者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使用个人信息。

这有效地防止了网络运营者滥用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保障了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同时,法律还规定未经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

民法典与网络安全法维护个人隐私与网络环境稳定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与网络安全法维护个人隐私与网络环境稳定的法律保护

民法典与网络安全法维护个人隐私与网络环境稳定的法律保护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个人隐私和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网络环境的稳定,法律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本文将重点探讨民法典和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和网络环境的法律保护。

一、个人隐私保护个人隐私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是人格自由和尊严的重要体现。

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并加强了对侵犯个人隐私的追责和赔偿机制。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保护都需要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根据民法典,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当明示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个人的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都必须依法采取合适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2. 个人信息的保护民法典确立了个人隐私的保护原则,明确规定个人信息的保护措施,包括技术安全措施和管理安全措施。

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他人的个人信息。

一旦发现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或者泄露,个人有权向有关机关报案,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

二、网络环境稳定的法律保护网络安全是保障网络环境稳定和个人权益的重要保障。

网络安全法对网络空间的安全进行了全面的规定和保护,主要包括网络基础设施、网络数据、网络运营者和网络用户的安全。

1. 网络基础设施的保护网络基础设施是确保网络环境稳定的基础,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责任和义务。

网络基础设施运营者需要加强对网络设备和网络通信的安全防护,防止恶意攻击和黑客入侵。

2. 网络数据的安全网络数据是网络环境中最重要的资产之一,网络安全法对网络数据的收集、存储和传输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网络运营者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网络数据的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

3. 网络运营者和网络用户的责任网络运营者和网络用户在网络空间中承担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网络运营者需要建立健全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风险评估。

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隐私与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隐私与网络安全

网络安全法保护个人隐私与网络安全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

随之而来的是不少个人隐私泄露的事件频频发生。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和维护网络安全,各国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以中国的《网络安全法》为典型代表。

本文将从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以及维护网络安全的措施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一)个人隐私的法律定义与范围根据《网络安全法》,个人隐私是指与个人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信息、个人财产信息、个人通信信息等。

这些个人隐私信息在网络环境下日益敏感和重要,因此需要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

(二)网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了网民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

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必须告知信息收集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过信息主体的同意。

同时,信息处理者应当保证信息的安全,并严禁非法出售或者泄露个人信息。

这些规定有效地保障了网民个人隐私的安全。

(三)隐私权保护的救济措施网络安全法对个人隐私泄露行为进行了严格的法律规定,并规定了相关的救济措施。

受到个人隐私泄露侵害的个人可以向有关机构投诉,并有权要求删除、更正或者销毁相关信息,侵权方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这些救济措施保障了个人隐私权益受到有效的保护。

二、维护网络安全的措施(一)网络安全责任的明确网络安全法规定了网络安全的主体责任,强调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各种技术措施,确保网络的安全运行,并防止个人隐私泄露。

同时,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也要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和管理,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二)网络安全监管的加强为了加强对网络安全的监管,网络安全法要求建立网络安全监测和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络威胁和风险。

此外,网络安全法还要求建立网络安全评估制度,评估网络系统的安全性,确保网络运行稳定、安全可靠。

(三)网络安全教育的加强网络安全法强调加强对公民的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网络安全法 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 个人信息

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网络安全法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规范网络运营者在处理个人信息时的行为,加强网络安全保护,促进互联网发展的一项法律。

下面是关于网络安全法的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内容,以及个人信息保护应该包含的要点。

第一,明确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

个人信息包括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任何信息,比如姓名、住址、电话号码、身份证号码等。

对于不同类型的个人信息,应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二,规定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

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丢失、被窃取等风险。

他们应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培训,同时建立健全个人信息保护机制。

第三,加强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管理。

网络运营者在采集和使用个人信息时,应明确目的、方式和范围,并且取得被采集者的同意。

并且,网络运营者应当对个人信息的存储、传输、共享等环节进行安全控制,采取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利用或滥用。

第四,保护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的特殊性。

针对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保护,应加强保护措施。

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时,必须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并且在个人信息处理过程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不受侵害。

第五,规定违法行为的处罚。

对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的行为,应当进行惩罚。

网络运营者泄露个人信息、非法买卖、篡改、销毁个人信息等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并且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建立个人信息去标识化制度。

网络运营者应采取措施,将个人信息进行去标识化处理,保护个人隐私,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

第七,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宣传和教育。

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应加强宣传,提高公民和企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提供相关的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

综上所述,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为了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运营者和公民都应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可信赖的网络环境。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意义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意义

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意义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普及,个人隐私保护问题变得日益重要。

在网络时代,个人信息和隐私面临着严重的威胁,而法律在保护个人隐私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法律的角度探讨网络时代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意义。

一、个人隐私的概念与价值个人隐私是指个人拥有、控制和决定其私密信息的权利。

个人隐私的价值不言而喻,它是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基石,对个人的发展、自由表达和个性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个人隐私的保护不仅是法律的责任,也是社会道德和伦理的要求。

二、网络时代个人隐私的威胁在互联网时代,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数据的快速传输,个人隐私面临着更大的威胁。

以下是网络时代个人隐私的主要威胁:1. 数据收集和分析:互联网上的各种应用和服务收集并利用个人数据,用于定向广告、个性化推荐等目的。

这些行为涉及到个人隐私的泄露和滥用。

2. 黑客攻击和网络犯罪:黑客攻击和网络犯罪往往会导致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给个人隐私造成严重威胁。

例如,个人账户被盗、网络诈骗等。

3. 社交网络和网络暴力:在社交网络上,个人隐私往往会被他人非法获取和散布,造成个人形象受损和追踪。

同时,网络暴力行为也会给个人隐私带来威胁,侵犯个人权益。

三、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意义个人隐私是一种基本人权,法律保护个人隐私对于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几点重要意义:1. 保护个人权益:法律帮助个人主张自己的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不被不当收集、利用和泄露,维护个人的尊严和自由。

2.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范互联网行为,禁止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防止个人信息被滥用和泄露。

3. 促进技术发展: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有助于建立公信力和信任,促进技术发展和网络经济繁荣。

只有在法律保护的框架下,个人才会愿意分享信息和利用互联网。

四、法律保护个人隐私的措施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法律采取了多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个人信息保护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利用、保存和保护的相关规定,保护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网络安全法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法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

网络安全法如何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智能设备的普及,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保护人民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17年6月1日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这项法律以保护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为核心,建立了一系列制度和规范,下面将从不同角度来介绍网络安全法在这方面的保护措施。

一、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法明确个人信息的概念,将其定义为与特定个人有关的各种信息。

为了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处理等方面的要求。

首先,个人信息的收集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明确告知被收集者收集信息的目的、使用范围和方式等。

其次,个人信息的存储和使用必须进行安全保护,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被非法使用。

最后,未经个人同意,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披露个人信息。

此外,网络安全法还对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提出了具体的技术要求。

互联网企业和相关部门必须采取合理的技术措施,防止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篡改和破坏。

同时,对于个人信息的高风险处理活动,必须进行安全评估,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

二、数据安全保护数据是信息经过加工处理后的结果,包括个人信息、商业数据和国家秘密等。

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要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丢失和被非法使用。

同时,网络运营者还需要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数据安全责任和义务。

为了防止重要数据的泄密,网络安全法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提出了特殊保护要求。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交通、金融、电信、互联网等重要领域的基础设施。

这些单位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保护,采取技术措施,防止被黑客攻击和非法侵入,确保数据安全。

三、加强监管和处罚网络安全法还强调了监管和处罚的重要性。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网络安全重要课题的监管力度,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的建设。

对于违反网络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甚至赔偿责任等。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

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一: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人们越来越频繁地在网络上发布、传输和分享个人信息。

然而,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也随之出现,给我们的隐私带来了风险。

因此,保护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成为当今社会的重要任务。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网络环境下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以提供参考。

二:个人信息的定义1. 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一条的规定,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特定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件号码、地址、方式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通信记录、财产状况等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各种信息。

2. 敏感个人信息: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可能导致个人受到不法侵害的个人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生物识别信息、财产信息、通信信息等。

三: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1. 个人信息保护法:该法是我国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

它规定了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和保护的原则,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个人信息的相关权利和义务。

2. 刑法相关条款:刑法中的第253条、第253条之一等条款规定了非法获取、泄露和出售个人信息的刑事责任。

3. 电子商务法:根据该法的相关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获取、泄露或者出售个人信息。

四: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和义务1. 注册与收集个人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在注册用户时应当收集个人信息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同时,应向用户明示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范围和使用方式。

2. 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网络服务提供者应采取合理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一旦发生个人信息泄露事件,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用户进行通知。

3. 用户选择和控制权:用户应当有权选择是否提供个人信息,并有权修改、删除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应提供相应的账号管理和个人信息管理的功能。

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网络信息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网络信息安全是指针对网络环境中存在的各种非法侵入、数据泄露、黑客攻击等风险,采取各种措施,保障用户个人隐私、保护网络安全的一系列法规和法律措施。

目前,在世界各国,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完善。

下面,我将从国内、国际两个层面来阐述网络信息安全与保护个人隐私的法规。

国内方面,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法律来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

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该法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明确规定了网络运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网络安全事件的报告和处置等方面。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网络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网络安全的常态化和长效性。

此外,还有针对特定领域的个人隐私保护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这些法规进一步完善了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框架。

在国际层面上,联合国也制定了一系列关于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的国际法规。

最重要的是《全球网络安全和信息保护公约》,该公约于2015年通过并生效。

该公约明确规定了各国在网络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义务和责任,包括对网络攻击的打击和惩处、个人隐私信息的合法使用等方面。

此外,还有一些国际组织专门制定的法规和协议,比如欧盟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和美国的《《个人信息自由法案》(PIPA)等,这些法规在全球范围内保护个人隐私和网络信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尽管已经有了一系列的法规和法律来保护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但是实际执行情况依然不尽如人意。

首先,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远远超过了法律的制定和更新速度,导致现有的法规已经无法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网络安全问题。

其次,法规执行的监管力度相对较弱,导致一些企业和个人对网络信息的滥用和侵犯行为难以追究责任。

最后,网络安全领域的技术更新迭代速度非常快,网络黑客等恶意攻击手段层出不穷,这也给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带来了巨大挑战。

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日益严重,严重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对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也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确保网络环境的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我国于2017年6月1日正式实施了《网络安全法》,其中包含了一系列的个人信息保护措施。

一、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在明确目的、方式和范围的前提下进行。

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取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并且应当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承担的义务,包括采取各种措施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毁损和丢失。

网络运营者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传输方面,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安全技术和措施,防止非法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

三、个人信息的公开和共享《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在公开个人信息时,应当事先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并且应当告知被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使用方式和范围。

对于个人信息的共享,网络运营者应当与被共享方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对共享的个人信息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个人信息的个人权利保护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任何个人有权随时查询、更正错误的个人信息,有权删除与其个人信息无关的信息。

个人信息主体对于网络运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行为,有权要求网络运营者删除其个人信息。

五、个人信息的安全事件应对《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在发生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后,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阻止个人信息的泄露,追究相关责任。

同时,网络运营者还应当及时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事件的基本情况、可能的影响、采取的应对措施等,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六、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网络安全法》对于个人信息的跨境传输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包括个人信息出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经过安全评估。

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

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

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一、引言网络安全已成为当今社会发展的核心议题之一。

随着技术的迅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和网络攻击的风险也日益增加。

为了保障个人信息的隐私和安全,我国出台了《网络安全法》,其中包含了一系列个人隐私保护的规定。

本文将探讨网络安全法中的个人隐私保护规定。

二、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根据网络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各种信息。

个人信息的范围涵盖了个人的身份信息、财产信息、交易信息、通信信息等。

在进行网络信息传输和处理的过程中,个人信息往往需要被收集和使用。

因此,网络安全法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三、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原则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制定了一系列原则,以保障个人隐私的安全和合法性。

1. 合法性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并获得个人的明确同意。

在没有个人同意的情况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和使用个人信息。

2. 限制性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当具有明确的目的,并在必要的范围内进行。

同时,要注重个人信息的数据安全,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3. 公开透明原则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告知个人信息的收集目的、方式、范围和使用规则等。

个人有权了解自己的个人信息是否被收集和使用,并有权要求停止收集和使用。

四、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措施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采取各种措施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

1. 信息安全管理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健全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管理和可追溯性。

2. 技术控制措施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控制措施,包括加密、匿名化等,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传输和存储。

3. 事件应急处理网络运营者应当建立个人信息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个人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减少损失。

五、个人信息泄露和违法行为的处罚网络安全法对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个人IP信息保护应该纳入哪些法律法规的范畴

个人IP信息保护应该纳入哪些法律法规的范畴

个人IP信息保护应该纳入哪些法律法规的范畴在当今数字化的时代,个人 IP 信息的保护变得至关重要。

个人 IP信息,简单来说,就是能够识别特定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电子邮件地址,甚至包括个人的浏览记录、消费习惯、社交关系等。

随着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这些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传播变得越来越容易,而个人 IP 信息泄露所带来的风险也日益增大。

因此,明确个人 IP 信息保护应该纳入哪些法律法规的范畴,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个人 IP 信息保护应纳入《民法典》的范畴。

《民法典》作为我国民事领域的基本法律,对个人的民事权利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其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条款为个人 IP 信息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例如,明确了个人信息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规定了个人对其信息享有查询、更正、删除等权利;同时,对于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规定了侵权责任。

将个人 IP 信息保护纳入《民法典》,能够从民事权利的角度为个人提供基本的法律保障,使得个人在其信息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网络安全法》也是个人 IP 信息保护的重要法律范畴。

这部法律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它明确了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要求其必须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收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

同时,规定了网络运营者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按照规定及时告知用户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通过《网络安全法》对个人 IP 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保护进行规范,能够有效应对网络时代个人信息面临的诸多风险和挑战。

再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应当涵盖个人IP 信息保护的内容。

在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往往需要向经营者提供个人信息,而这些信息如果得不到妥善保护,将严重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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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收集 收集实则为一种归档 行 为,是 以 建 立 档 案 为 目 的 的。 在 网 络 环 境 中收集的形式则表现为电脑等自动化方式实施的行为。对个人资料的 收集通常是由行政机关实施,但在网络中,运营商依法也可以收集用户 的有关信息。 2. 处理 此处所讲为狭义的处理,是 对 个 人 信 息 的 储 存、变 更、删 除 等 一 系 列行为。在网络环境中,收 集 到 用 户 信 息 的 运 营 商 则 有 义 务 对 该 信 息 收录、保存于一定的资料媒介上; 变更则为对所存储的信息错误等部分 所做的更正; 删除即消除该项记录,并且不能再被检索。 3. 利用 广义上讲指为获得一定 目 的 而 使 用 该 信 息 的 行 为 ,包 括 对 信 息 的 比对、披露等。比对是一种信息匹配行为,是为特定目的而在相关数据 库中对信息进行的鉴别,披露又称对信息的泄露,及信息的存储者讲信 息记录转移给第三人的行为。 通过对个人信息处理类型的分析则在网络环境下对个人信息侵权 的形式可分为三种: 1. 非法收集。在网络中,除行政机关为了行政管理 为目的收集公民信息,如 进 行 户 籍 登 记 等,拥 有 信 息 收 集 权 外,依 法 登 记的运营商亦可为服务 目 的 收 集 用 户 的 个 人 资 料 ,但 仅 限 于 用 户 注 册 的信息。其他任何机构组 织 收 集 公 民、用 户 的 个 人 信 息 都 应 属 侵 权 行 为。2. 非法处理。保护合法主体的非法处理行为和非法主体的处理行 为。合法主体的非法处理行为是指合法收集并负有存储义务的运营商 等主体未履行存储义务,造成用户信息的错误、毁损、丢失的行为,以及 未经用户许可擅自更改、删 除 用 户 信 息 的 行 为。 非 法 主 体 的 处 理 行 为 是指不具有收集公民信息权利的主体对该信息进行的任何处理行为。 3. 非法利用。这是在网络中最常见的侵权行为。负有对信息保密义务 的主体非法向第三人披 露 自 己 所 保 存 的 记 录 以 获 得 非 法 利 益 ,不 具 有 信息收集主体的行为人在非法收集到公民信息后对信息进行的买卖 交易。 在网络中,个人信息最 常 见 的 侵 权 形 式 为 垃 圾 邮 件 的 横 行。 垃 圾 邮件是指未经请求而发 送 的 电 子 邮 件 广 告,这 不 仅 侵 犯 了 公 民 的 通 信 自由,同时也侵犯了公 民 的 个 人 信 息 隐 私 权。 用 户 邮 箱 中 接 收 到 的 该 种广告邮件已经表明,用 户 的 个 人 信 息 即 邮 箱 地 址 甚 至 是 姓 名、电 话、 住址等已被牟利者非法买卖。 ( 二) 保护个人信息的意义 从公民自身而言,首先,个 人 信 息 作 为 一 种 人 格 利 益,关 乎 到 作 为
息主体的同意,方能转移该信息; 在信息收集主体要终止对信息的存储 时应当告知信息主体信息的销毁方式,并确定该信息不会被再次检索。
个人信息保护法还应当将使用主体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国有关保 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主体多大仅涉及政府机构及其他被授权的具有 公共管理职能的企业、事业 单 位,如 电 力 公 司、通 信 公 司、社 保 机 构 等。 但 随 着 网 电 子 化 的 普 及,电 子 商 务、电 子 政 务 逐 步 成 为 主 要 的 商 业 交 易、消费方式,因此个人 信 息 的 收 集 主 体 也 进 一 步 扩 大。 首 先,应 当 明 确政府机构等主体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方式、责任等; 其次,要增加某 些商业主体收集个人信息的范围、方式、责任; 最后,还要限制自然人对 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方式,并明晰其责任义务。
在网络环境下,商业机构包括自己建立网站从事电子商务的机构, 也包括通过网络平台即 通 过 第 三 方 媒 介 从 事 电 子 上 商 务 的 机 构 ,且 该 中介机构是否拥有信息收集权需要法律的名为规定,否则,用户在该网 站浏览网页或进行电子 交 易 时,所 以 通 过 该 网 站 产 生 的 信 息 均 已 储 存 在该网站中,那么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该中介机构就可能随意的 收集、存储甚是传输用户的信息,信息侵权行为随之发生。
就政府主体而言,保护个人信息是政府作为信息收集的基本主体, 从本源上对公民的私人信息予以尊重和保护,同时,在处理利用公民自 身信息时,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履行相关义务,信息时代是电子政 务成为政府实行行政管理的必要手段,安全的信息存储使公民放心于 电子政务的实施,同时也提高政府服务的效率。
就整个社会而言,保护个 人 信 息 实 则 为 维 护 整 个 社 会 的 秩 序 的 稳 定,已经促进经济的交流与发展。网络的发展使商业交易转向电子化, 电子化存在的基础即信息的存储和流转,个人信息的滥用必然阻碍电 子商务的发展,因此建立起完善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对于我人权保护 的加强、构建服务性政府 和 促 进 整 个 社 会 的 和 谐 健 康 发 展 都 具 有 深 远 的意义。
一、个人信息概念及法律性质 “个人信息”这一概念始于 1968 年联合国“国际人权会议”中提出 的“资料保护”( Data Protection) ,但也有“个人隐私”、“个人资料”的概 念,美国则直接将二者等同。笔者认为,“个人信息”的概念更为准确, 狭义上的个人信息是指 个 人 的 姓 名、性 别、年 龄、血 型、住 址、等 等 直 接 识别该个人的信息,而广义的个人信息指除前款所指的内容之外能够 间接识别该个人的事件、资料等信息。 学界对于个人信息的法律性质仍未定论,以“所有权客体”、“隐私 权客体”、“人格权客体”为代表,形成三种典型三种学说。 ( 一) 所有权客体说 该说认为,个人信息属于民法上的“物”,个人信息的所有人对该信 息享有物权,即所有权,因此所有权人对其享有的个人信息享有占有、 使用、受益、处分的权利。 ( 二) 隐私权客体说 该说认为,个人信息是一种隐私利益,应将其作为一种隐私予以保 护。该说起源于美国,1974 年美国《隐私法》即将个人资料纳入到其保 护范围,我国香港资料条例的名称亦适用“私隐”名称,表明其亦将个人 信息作为一种个人隐私予以保护。 ( 三) 人格权客体说 该说认为,个人隐私实则为一种人格利益。以德国为代表,1990 年 德国修改后的个人资料保护法中规定,该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个人人 格权免受个人资料处理 的 侵 害。 我 国 台 湾 地 区 亦 采 该 说,指 出 在 处 理 个人资料时避免个人人格权受到侵害。 笔者认为,我国对个人 信 息 的 保 护 应 采 用 人 格 权 客 体 说。 个 人 信 息属于一种无形财产,不是直接的财产利益,而是一种人格利益,因此, 将其作为民法上的“物”的说法不能成立; 依据我国的法律制度,隐私权 属于人格权的一种,采用隐私权客体说仅仅是保护了个人信息作为人 格权客体的一部分,不仅与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不符,对个人信息的保 护也不够全面。采用人格权客体说,不仅顺应当今各国对人权保护的 趋势,也更加显现了法律对人的尊重,对个人权利的捍卫。 二、个人信息法律保护的必要性 ( 一) 个人信息的侵权形式 一般情况下,公民的个人 信 息 由 政 府 管 理 控 制,包 括 出 生 证、身 份 证、驾照等记录有公民个 人 资 料 的 信 息,然 而,为 了 营 利 为 目 的 的 商 业 机构也同样在搜集大量 的 公 民 个 人 信 息。 在 网 络 信 息 时 代,公 民 的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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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1(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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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存的基本权利。我宪法虽明确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但 随着网络的发展个人信息这种新型的人格利益并未引起人们较大关 注,保护个人信息亦是对公民人格尊严的维护。其次,规范个人信息利 用行为,增强公民保护自 己 信 息 意 识,在 网 络 生 活 中,公 民 登 陆 网 站 往 往不经审查即注册自己的真实信息,这不仅加大了政府的监管难度,也 使得该信息的传播速度加快。
三、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构建 ( 一) 我国保护个人信息的立法现状 从宪法层面言,我国宪法中仅阐述了对人格的尊重,为涉及到个人 信息的保护,虽然理论界大多讲个人信息权利归为人格利益中,当法律 对这一理论并未认可。近年来,隐私权愈来愈因其人们的关注,其立法 进程也在加快,2010 实施的《侵权责任法》亦明确了隐私可以作为一种 权利并可以成为侵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然而,在其他民事法律中则无与 个人信息相关的保护内容。2009 年的《刑法修正案 < 七 > 》虽然增加 了对个人信息实施犯罪 的 形 式 责 任,但 由 于 其 主 体 限 定 在 政 府 及 其 他 具有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没有适应网络时代对新的侵权主体 的加以规制的要求。其他一些散见于部分规章、条例等法律规范性文 件中的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规范中也仅仅正对某一想信息予以保护, 如《身份证法》、《护照法》等。因为没有一部明确的保护个人信息的部 门法,使得当出现侵犯个人信息的情况时仅能援引相关法律、法规等规 范性文件,这不仅不利于法官在司法实践中纠纷的解决,也阻碍了我国 整个社会的法制进程。 ( 二)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 随着保护个人信息的呼声越来越高,要求制定一部统一的《个人信 息保护法》立法构想成为多数法律界人士的愿望。 个人信息保护法应当以安全、公开、保密等作为其立法原则。具体 包括 1、目的拘束原则,是指涉及到个人信息的任何行为都必须具有明 确的目的,在收集前及变 更 时 都 必 须 明 确 处 理 这 一 信 息 的 目 的 。 这 是 保护信息安全的最基本 原 则,目 的 的 拘 束 性 使 信 息 的 收 集 者 在 收 集 信 息是遵循一定的规则,防止随意性,也减少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的行为发 生。2 、安全原则,又称保护 原 则,或 保 密 原 则,指 信 息 的 收 集 者 应 当 采 取安全可靠的措施保证 自 己 所 收 集 到 的 信 息 的 安 全 ,不 仅 包 括 存 储 亦 包括传输,在这个过程中,收 集 这 应 当 在 技 术、组 织 等 方 面 建 立 起 安 全 有效的信息安全防护体 制。 安 全 原 则 是 公 民 最 关 注 的 原 则,国 家 出 于 公共管理的需要采集公 民 信 息,如 没 有 一 个 安 全 有 效 的 技 术 防 范 措 施 保护这些信息,不仅不利政府公信力的建立,也将丧失公民对新技术发 展的信心。3、公开原则,该原则是真的信息收集主体而言,收集主体应 当对收集的过程方式予 以 有 效 公 开,是 公 民 知 晓 什 么 样 的 信 息 会 被 收 集,什么的信息公民可以拒绝提供,以及收集者在讲信息转移给第三方 是应当告知信息主体,没有法律强制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应当取得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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