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
防排烟设施设置范围解读
控制。从结构上看,活动式挡烟垂壁有转动式和起落
式两种,也有采用吊顶内排烟口的盖板与火灾探测器
连锁的形式。
转动式活动挡烟垂壁示意图
起落式活动挡烟垂壁示意图
3、挡烟垂壁的设置要求
挡烟垂壁的设置应与顶棚的构造相适应,这样才能起 到有效的防烟作用,具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几种:
1)不同顶棚高度的挡烟垂壁下垂有效高度
2、挡烟垂壁的结构型式
根据挡烟垂壁的工作场所,挡烟垂壁必须应用非燃 材料制作,如钢板、夹丝玻璃、钢化玻璃等,如果用 可燃材料,则外面必须覆以防火材料。挡烟垂壁的型
式有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
(1)固定式挡烟垂壁
固定式挡烟垂壁就是将垂壁长期固定在顶棚面上, 其下垂的高度固定不变。设计时有采用吊顶下表面的 突出物或钢、钢筋混凝土梁做挡烟垂壁的,可在建筑
5.丙、丁、戊类物品库。
(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 设计防火规范》
规定应设臵必备的排烟设施。
(四)《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 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 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 映游艺场所)应设臵防、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 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间,以及超 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 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 烟设施。 2.地下商店应设臵防烟、排烟设施(按《人民 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098执行) 。
两端有自然采光和通风的内走道长度超过60m
可以把走道单独划为为防烟分区。
(2)《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
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过大,一般不超 过500 m2。
8.5 防烟和排烟设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8.5 防烟和排烟设施
8.5.1 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
1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2 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3 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
1 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
2 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8.5.2 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生产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2 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丁类生产车间;
3 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丙类仓库;
4 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其他厂房(仓库)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走道。
8.5.3 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
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 中庭;
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
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
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走道。
8.5.4 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
浅谈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计_孙瑜
・建筑水暖・浅谈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防排烟设计孙 瑜1,姜杰文2(青岛沿海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000)摘要: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的防排烟设计,宜采用自然排烟或加压送风的方式。
本文介绍了各方式的特点及适用场合,并就地上与地下分别为防烟楼梯间时加压送风系统设计及注意的问题做简单总结,以期使防排烟设计更为合理有效,保证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
关键词: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自然排烟;加压送风中图分类号:TU99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362(2013)12-0079-01引言在各类火灾事故中,大部分人员并非被火烧伤,而是由于烟气窒息、中毒,不能安全疏散才导致伤亡,而高层建筑中的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都是建筑着火时最重要的疏散通道,对这些部位进行合理有效的防排烟设计对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就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的防排烟设计进行讨论。
1 防烟楼梯间防排烟采用方式及适用场合高层建筑中防烟楼梯间的防排烟设计宜采用以下方式:1.1 自然排烟防烟楼梯间可利用可开启的外窗或阳台、凹廊等自然排烟。
这种方式的排烟效果会受风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是其构造简单、经济,火灾时不受电源中断的影响,平时还可兼做换气用。
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技术条件及管理水平,宜优先采用。
此方式不适用于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
1.2 加压送风对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使其保持正压,阻止烟气侵入。
这种方式防烟效果好,能够保证人员疏散和扑救的需要,不受环境条件限制。
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及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应采用加压送风的方式。
2 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风量确定及系统设计根据《高规》第6.2.8条规定,所有高层建筑的疏散楼梯间均分成上下两段,形成两个独立的楼梯间。
2.1 加压送风量的确定地下部分满足封闭楼梯间要求时,只需考虑地上部分防烟楼梯间加压送风。
高层建筑中如何能布置暖通防排烟井、风井
高层建筑中,和暖通专业相关的井道包括:1、排烟井:除了高层住宅以外,一般高层的公共建筑中如果无法进行自然通风,就必须设置排烟井,排烟井一般应该上下对齐,排烟井面积按以下考虑:a) 办公、酒店建筑的走道排烟,大概需要0.6~0.7平方米的井道;b) 商业建筑的排烟,则排烟井需要1.5平方米左右;c) 地下车库的排烟,排烟井的面积约为所负担的排烟区域面积的2‰以上井道可以合用,合用井道的面积以最大值为基准。
2、补风井:对于进行机械排烟的场所,如果没有与室外直接相通的窗户、门(不包含防火门)、车道等,必须设置补风井,地下二层的车库必须设置补风井,补风井的面积等同于为这一区域服务的排烟井面积的2倍。
3、正压送风井:对于楼梯间、电梯前室等需要按照规范设置正压送风井,楼梯间的正压送风井一般不小于1.2平方米,电梯前室的正压送风井一般不小于0.8平方米,需要注意的是,地下室的楼梯间和地上部分的楼梯间是完全被防火门分隔开的,因此地下室的楼梯间的正压送风井需要单独考虑,按照上海地区的规范,当地下不超过三层,并且地下最低层的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米,首层有直接开向室外的门或者有不小于1.2平方米的可开启外窗时可以不设置正压送风系统,如果无法满足上述条件,则必须设置不小于1.2平方米的正压送风井,此时如果正压送风机只能放在顶层,则楼梯间内正压送风井就要至少1.8平方米。
4、新风井:高层公共建筑中,如果无法每层吸入新风,就需要设置新风井,新风井面积与其服务区域面积相关,办公酒店建筑,其比值约为万分之六,商业建筑,其比值约为千分之一,如果新风井为多个区域服务,应对其面积进行累加。
5、排风井:高层公共建筑中,如果无法每层水平排出废气(包括卫生间、茶水间、吸烟室的排出物)就需要排风井,排风井面积约为新风井面积的80%1,新风量:人口×卫生标准新风量,重点(人数=密度×面积,面积是根据使用面积统计,而非建筑面积,密度一般为1人/2平米);2,排风量:一般为新风量的70%~80%,还有一种算法是室内压差法,两种计算后综合一下;3,排烟风量:最大60000,按最大防烟分区×120,一般为提升层高,设双速风机,排烟兼排风;4,消防补风:一般兼用新风井,补风量为排烟风量的5~10%排和送是对立的,一般井位设计也是相对的2,排烟排风可共用风井,补风新风共用风井(保证面积足够),如果房间人数已知,新风量按照30m³/人计算;对消防排烟系统和补风量按照排烟量的80%左右计算。
高层建筑防排烟
1.自然排烟
自然排烟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室内自然排烟,在室内设置对外
开口或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 另一种是设置竖井自然排烟,即在高层
建筑的适中位置,设置专用的排烟竖井,并 在各层设置有自动或手动控制的排烟口(排 烟口应设置在上部,发生火灾时能自动或手 动打开),依靠火灾时室内产生的热压和室 外气流的风压,形成的“烟囱效应”进行自 然排烟。
距离不应超过30m。排烟口可以设置在顶棚上,也可以设置在靠近
顶棚的墙面上,但排烟口必须距顶棚高度800mm以内。如果在室内
净高超过3.0m,则排烟口可设在距地面2.1m以上的高度上。为了
防止顶部排烟口处的烟气溢流,在排烟口一侧的上部应设防烟幕
墙。排烟的面积可根据排烟系统的排烟量、排烟速度(v≤10m/s)
2.机械排烟
机械排烟是使用排烟风机进行强制排烟。根据
补风方式不同可分为两种:
一种是机械排烟自然补风的方式,依靠建筑本
身自然补风的排烟方式适合于大型建筑空间的烟气
控制;
另一种是上部机械排烟下部机械送风的方式,
在空间上部设置的排烟口在发生火灾时能敞开,并
在建筑下部位进行机械送风,以提高室内压力将火
灾烟气排除至室外,此种方式多适用于性质重要,
5)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应设置避难层 (间),如果是封闭的避难层(间)则应设置独立 的机械加压送风设施。
三、高层建筑防烟、排烟的设计程序
进行防、排烟设计时:首先要了解清楚 建筑物的防火分区,并且合理划分防烟分区。 防烟分区应在同一防火分区内,其建筑面积 不宜过大,一般不超过500㎡。然后,再 确定合理的防、排烟方式和进一步选择合理 的防、排烟系统,继而确定送风道、排风道、 排烟口、防火阀等位置。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一)
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一)火灾发生时如何及时排除烟气,保障高层民用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利于扑救火灾,正确合理地设计防烟、排烟设施起着重要作用。
一、防烟分区的合理划分防烟分区主要用挡烟垂壁或挡烟梁等设施来划分,目的在于防止烟气扩散,满足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扑救需要。
(一)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且面积不宜过大。
如果防烟分区跨越了防火分区,则形成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必须具有隔烟性能,而且要与感烟报警系统联锁,而实际上这些设备难以达到此要求。
从实际排烟效果看,防烟分区面积划分得越小则排烟效果越好。
然而,在某些建筑中常常会有大空间,往往不易实现,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大于500m︿2,并考虑到大空间房间在发生火灾时,一般情况下烟气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故又规定了净空大于6m的房间可不考虑划分防烟分区。
(二)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这主要是因房间着火时,烟气因受热作用而产生浮力向上升起,升到吊顶后转变方向,向水平方向扩散。
排烟口设在上部,就能及时将烟气排除,而且考虑到一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能太大。
(三)当顶棚为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时,挡烟垂壁或挡烟梁紧贴顶棚平面即可,不必完全隔断;而当顶棚为可燃材料时,则挡烟垂壁或挡烟梁要穿过顶棚平面,并紧贴非燃烧楼板或楼顶。
二、排烟风机的设置为了保障排烟风机不受火灾威胁,并且便于操作维护,在设置时应满足如下要求:(一)应设在专用房间内,且房间应位于排烟系统最高排烟口上部;(二)排烟风机与排烟口之间应有联锁装置;(三)排烟风机的入口处,必须设有当烟气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装置。
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
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在城市的天际线上,高层民用建筑如同一座座挺拔的巨人。
然而,在这些宏伟建筑的背后,防烟排烟设计是保障人们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
高层民用建筑的特点决定了其在火灾发生时面临着独特的挑战。
高度的增加使得烟雾和热气的扩散更加复杂,人员疏散也变得更加困难。
因此,科学合理的防烟排烟设计至关重要。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防烟系统的设计。
防烟系统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烟雾侵入疏散通道和避难区域,为人员的安全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常见的防烟方式包括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和自然通风系统。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通常用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楼梯间、前室等部位。
在设计时,需要根据建筑的高度、面积、人员数量等因素,精确计算送风量和送风压力,以确保烟雾不会进入这些区域。
同时,要合理设置送风口的位置和数量,保证送风的均匀性。
自然通风系统则利用建筑的自然开口,如窗户、阳台等实现通风防烟。
在设计中,要考虑开口的面积、位置和朝向,以及建筑物周围的环境因素,如风压等,以确保自然通风的效果。
接下来是排烟系统的设计。
排烟系统的作用是将火灾产生的烟雾及时排出建筑物,降低烟雾浓度,提高能见度,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争取时间。
机械排烟系统是高层民用建筑中常用的排烟方式之一。
其设计要点包括确定排烟量、排烟口的位置和尺寸、排烟风机的选型等。
排烟量的计算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物的面积、高度、火灾类型等因素。
排烟口应设置在烟雾聚集的区域,并且要与防烟分区相配合,避免烟雾的无序扩散。
自然排烟系统则是通过可开启的外窗、阳台等实现排烟。
在设计时,同样要考虑窗户的面积、开启方式和位置等因素。
在防烟排烟设计中,还需要注意系统的控制和联动。
例如,当火灾探测器报警时,防烟排烟系统应能自动启动,并且要与消防报警系统、消防电梯、疏散指示系统等协同工作,形成一个完整的消防安全体系。
此外,风道的设计也是不可忽视的环节。
风道应具备良好的密封性和耐火性能,以防止烟雾泄漏和火势蔓延。
同时,风道的布局要简洁合理,减少阻力,提高系统的运行效率。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
范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要求,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建筑结构的防火要求:选用符合耐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确保建筑结构的耐火性能。
2. 防火分区要求:根据建筑的用途和火灾危险性,将建筑分割为不同的防火分区,要求每个分区具备独立的防火墙和防火门。
3. 防火间距要求: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要满足规范要求,以保证火势不会轻易蔓延到相邻建筑。
4. 火灾报警系统:高层建筑必须安装火灾报警系统,可以及时发现火灾,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防烟措施:高层建筑需要设置防烟分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控制烟气蔓延。
防烟分区内的排烟设备需要满足规范要求,保证排烟效果。
6. 疏散通道和楼梯间:高层建筑必须设置足够数量和宽度的疏散通道和楼梯间,保证人员的疏散安全。
7. 消防设施:高层建筑需要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消防设施,包括消防水源、消防栓、灭火器等,以及相应的消防管道和喷头系统。
8. 安全疏散标识:高层建筑需要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标识,指引人员正确疏散。
9. 电气设备和配电系统:高层建筑的电气设备和配电系统要满足防火要求,防止电气设备成为火灾发生和蔓延的源头。
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和地区规范进行设计,确保高层建筑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提供有效的防火和排烟保护,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排烟设计规定
防排烟系统设计的规定与要求一、防排烟系统在防灾救灾中起的重要作用当今世界很多重特大火灾事故造成人员大量伤亡和财产的重大损失,主要是火灾现场中的浓烟与烈焰。
两者之间更为危害的还是浓烟。
浓烟给火灾现场受困人员向外逃生增添了很多艰难险阻,乌黑的浓烟使人视线不清,找不到逃生之路,呼吸困难,吸入浓烟还会中毒,甚至窒息死亡,逃不出火场。
另外,浓烟还给进入火场进行救援的人员增加障碍,使人看不见前进道路,行动延缓,搜救目标看不见,错过了很多救人的时间和机会。
有时甚至救人未成,反而被烟火所困,危及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
造成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例如:2003年2月18日韩国大邱市地铁火灾,火灾发生后,车站电力照明设备立即自动断电,没有事故照明灯光,更有毒气浓烟弥漫,浓烟排不出去,地铁站内漆黑一片,车上被困人员无法逃生,救援人员因有毒气浓烟威胁,一时难以接近现场救人,造成140人死亡,99人失踪,130人受伤。
又如,2004年8月1日巴拉圭首都亚松森市的"Ycuo Bolanos"多层超市火灾,火灾发生后熊熊大火和滚滚浓烟几分钟内席卷了整个超市,因为没有机械排烟系统排烟,救援人员难以开展有效的救人和救火工作,被烟火围困人员无法逃生,造成464人死亡,520人受伤。
这两起特大伤亡的火灾事故足以说明火灾浓烟的危害性,更说明了机械排烟系统的重要性。
如果这两起火灾的建筑和车上装设了机械排烟系统,且系统启动运作正常的话,及时启动自动排烟风机,把有毒气体和浓烟排走,就不会造成如此重大的伤亡事故。
很多高层建筑、地下工程、交通隧道、公共娱乐场所火灾事故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的惨重教训,使人们清楚地认识到设计安装好防排烟系统和确保系统的性能长期良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火灾事实告诉我们防排烟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有效地控制烟气的蔓延;且排烟迅速及时,对救人、救灾工作起着关键的作用。
它关系到救灾救人成功与否的重要消防设施,必须要设计安装好,维护保养好,保证使用期内长期的性能良好状态。
高层民用建筑排烟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高层民用建筑排烟与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科学合理地设计机械排烟系统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十分重要,它意味着起火时,能及时排除有害烟气,以使人员安全疏散。
在建筑工程设计过程中,常发现一些设计人员在设计机械防排烟系统时,对机械排烟系统的工作原理和作用缺乏认识,对规范的理解很模糊,采用了与规范要求有较大出入的设计方法和控制方式,以致在火灾时机械排烟系统未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其次,简要总结了机械排烟系统的相关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仅供参考。
一、应设置机械排烟系统的位置一类高层和建筑高度超过32m二级高层建筑以下四处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内部走道可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对于有直接自然通风长度在20m~60m之间的内走道,若开窗面积大于走道面积的2%,则符合自然排烟规定不需设机械排烟,否则均应考虑设机械排烟设施。
2.面积超过100m2没有窗户的房间和地面上有固定窗户的房间,人们经常居住或有许多易燃物;面积小于100m2的房间之间和与走道之间的隔墙应满足规范要求,否则应按各房间累加的面积计算。
3.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而且经常有人住在地下室,或者地下室里有很多易燃物,没有使用窗户和水井进行自然排烟。
4.没有自然排烟条件或间隙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二、排烟风机排烟量的确定当排烟系统负责排烟控制区内的排烟或净高超过6m的未划分防烟分区的房间时,排烟风机排烟量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
担负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中庭的排烟量应通过其体积乘以每小时换气次数来计算,当体积小于17000m3时,排烟量每小时按换气6次计算,当体积大于17000m3时,每小时按换气4次计算。
中庭排烟计算方法如下:若中庭体积为16000m3时,排烟风机排烟量应大于(16000m3×6次/h)96000m3/h;中庭体积为18000m3时,则排烟量应大于(18000m3×4次/h)72000m3/h。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关于防排烟的有关规范(摘自《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一.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倍。
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
二.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三.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上表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四.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1. 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1)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 3.0h。
(2)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五.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
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
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有关规定。
六.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 2.1.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2.按照本规范有关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3.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关规定。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4]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8.1 一般规定8.1.1、8.1.2 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的组成部分。
一、设置防、排烟设施的理由: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是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唯一的垂直疏散通道,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国外一般要求是当发生火灾后,普通客梯的轿厢全部迅速落到底层。
电梯厅一般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封隔起来。
为了疏散和扑救的需要,必须确保在疏散和扑救过程中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井内无烟,首先在建筑布局上按本规范第 6.2.1条及第 6.3.3条的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设置独立的前室或两者合用前室。
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
特别是在冬天北方地区,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由于空气的容量不同而产生很大的热压差,在建筑比较密封的情况下,中和面在建筑高度1/2处,室外空气经低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渗入室内,室内热空气经过高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漏出,这就是“烟囱效应”。
由于设有前室,把楼梯间、电梯井与走道前室的两道门隔开,这样楼梯间及电梯的烟囱效应减弱,可以减缓火、烟垂直蔓延的速度;其次是按第8.1.1条、第8.1.2条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当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3~ 0.8m,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m,即当烟气流动无阻挡时,只需1min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烟气流动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的疏散速度。
楼梯间、电梯井又是高层建筑火灾时垂直方向蔓延的重要途径。
因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排烟设施,是阻止烟气进入该部位或把进入该部位的烟气排出高层建筑外,从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扑救。
二、设置防、排烟设施的方式。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 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 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5.1 防火和防烟分区5.1.1~5.1.4 这几条基本上保留了原规范该条的内容。
一、在高层建筑设计时,防火和防烟分区的划分是极其重要的。
有的高层建筑规模大、空间大,尤其是商业楼、展览楼、综合大楼,用途广,可燃物量大,一旦起火,火势蔓延迅速、温度高,烟气也会迅速扩散,必然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
因此,除应减少建筑物内部可燃物数量,对装修陈设尽量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以及设置自动灭火系统之外,最有效的办法是划分防火和防烟分区。
例如某医院大楼,每层建筑面积2700m2,没有设防火墙分隔,也无其它防火安全措施。
三楼着火,将该楼层全部烧毁,由于楼板是钢筋混凝土板,火才未向下蔓延。
而某学校一座耐火等级为三级的学生宿舍楼,占地面积为1312m2,由于设了三道防火墙,起火时,防火墙阻止了火势蔓延,使2/3的房间未被烧掉。
又如美国二十六层的米高梅饭店,内部设有2076套客房、4600m2的赌场、1200个座位的剧场,可供11000人就餐的8个餐厅以及百货商场等。
该饭店设备豪华、装修精致,是一个富丽堂皇的现代旅馆。
但是,设计时忽略了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致使建筑物内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
主要问题是:采用了大量的可燃建筑装修材料,家具和陈设大多数是木质等可燃材料,致使室内火灾荷载大;大楼又缺少必需的防火分隔,甚至4600m2的赌场内,没有采取任何防火分隔和防烟措施。
防火墙上开的一些大洞孔,穿过楼板的各种管道缝隙没有堵塞。
因此,当1980年11月21日一楼餐厅发生火灾时,由于发现较晚,扑救不奏效,火势迅速蔓延(餐厅内有大量的可燃物),顿时,餐厅变成了一片火海。
由于没有设防火分隔门,火很快通过门洞扩大到邻接的赌场。
这场火灾导致84人死亡和679人受伤的惨重恶果。
巴西圣保罗三十一层的安得拉斯大楼和二十五层的焦马大楼,前者室内为大统间,没有采用不燃烧材料作隔断,加之窗间墙(多数为落地窗);而后者结构是耐火的,但其内部没有采取防火分隔措施,而且只有一座敞开式楼梯间。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排烟部分修改建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排烟部分修改建议论文导读:《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1995年发布实施以来。
甚至有诸如正压送风的条款出现在机械排烟章节(第8.4.3条)中的情况。
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排烟部分修改建议。
关键词:《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排烟《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自1995年发布实施以来,已于1997年、1999年、2001年和2005年共进行了4次局部修订,始有现在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1](以下简称《高规》)。
但近些年来由于单体建筑的规模日渐增大,建筑层数越来越多,建筑功能越来越复杂,《高规》已显得难以适应。
另外,《高规》头疼医头、脚疼医脚式的局部修订方式难以改变某些条文不尽合理、不够确切的状况,甚至有诸如正压送风的条款出现在机械排烟章节(第8.4.3条)中的情况。
随着防排烟理论的不断更新和发展以及性能消防理念的引入,消防建审部门及建筑设计人员等普遍认为《高规》已经到了进行全面修订的时候了。
本文谨对《高规》的防排烟条款提出建议,供讨论和修订规范时参考。
1关于机械排烟的设置原则1.1无窗井的地下设备用房的排烟系统设置《高规》第8.4.1条规定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地下设备用房是否也在此列,《高规》的正文及条文说明中均未述及。
因此,地下设备用房设置机械排烟与否是有争议的,各地做法也不尽相同。
第1种做法是,以排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排风量按平时用途确定,排烟量按《高规》第8.4.2.1条确定。
系统中往往装设双速风机,平时低速运转,火灾时高速运转。
为使排烟量不致过大,人为地划分成数个小的防烟分区。
第2种做法,同样以排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但排烟量取与排风量相同。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
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4.8.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4.8.2 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封闭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中避难走道的前室。
4.8.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较多的地上房间。
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
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地上丙类仓库;7 汽车库.4.8.4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高压系统选用。
4.8.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4.8.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内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护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高层建筑的防排烟-1
建筑火灾防排烟概述建筑发生火灾时,及时扑灭火灾,防止火灾蔓延,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是特不重要的。
为此,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减少火灾烟气的生成量,操纵烟气蔓延,及时排除烟气,提高逃生通道的能见度,使人员和消防人员能够由楼梯或电梯平安疏散并顺利通行实施救火。
因此,防排烟系统设计是建筑火灾设计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
建筑火灾防排烟系统设计的全然内容包括: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防排烟系统的设置部位、防烟排烟风量和系统设置方式等。
其中,防火和防烟分区能有效地阻隔和操纵火灾烟气,合理地划分防火、防烟分区是特不重要的设计内容,在此根底上才能合理地设置防排烟设施。
防火和防烟分区的设计属于建筑专业来完成,通风专业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建筑防火和防烟分区划分的设计方法,才能合理设置建筑火灾防烟排烟系统。
因此,建筑火灾防排烟设计应与建筑设计、消防设计、通风及空气调节设计共同合作协调进行,建筑与热通专业设计人员应紧密配合,依据建筑物用途、平立面组成、单元组合、可燃物数量以及室外气象条件的妨碍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经济、合理的防排烟设计方案。
一、防排烟的全然概念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的规定,对建筑物使用性质、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对建筑进行分类。
如下表4-10所示。
表4-10建筑分类的燃烧性能依据其组成材料的不同,分为不燃烧体、难燃烧体和燃烧体3类。
建筑构件的耐火及极限是指按时刻—温度标准曲曲折折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往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往隔火作用时止的这段时刻,以小时表示。
GB50045—95?高层建筑设计防火标准?〔2005年版〕将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划分为一、二级,同时对不同的耐火等级建筑物的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做了具体的规定。
如表4-11所示。
表4–11耐火等级与耐火极限国家标准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对非高层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制定的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和耐火极限如表4-12表4-12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注:1除本标准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2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纳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3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可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0.3h的不燃烧体;4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确有困难时,可采纳0.75h不燃烧体。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以下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以下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以下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外表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假设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构造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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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Smoke control and smoke exhaust design of high rise civil buildings
高层民用建筑防烟排烟设计
使用备注:技术安全主要是通过对技术和安全本质性的再认识以提高对技术和安全的理解,进而形成更加科学的技术安全观,并在新技术安全观指引下改进安全技术和安全措施,最终达到提高安全性的目的。
火灾发生时如何及时排除烟气,保障高层民用建筑内部人员的安全疏散和有利于扑救火灾,正确合理地设计防烟、排烟设施起着重要作用。
一、防烟分区的合理划分
防烟分区主要用挡烟垂壁或挡烟梁等设施来划分,目的在于防止烟气扩散,满足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扑救需要。
(一)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且面积不宜过大。
如果防烟分区跨越了防火分区,则形成防火分区的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必须具有隔烟性能,而且要与感烟报警系统联锁,而实际上这些设备难以达到此要求。
从实际排烟效果看,防烟分区面积划分得越小则排烟效果越好。
然而,在某些建筑中常常会有大空间,往往不易实现,因此《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防烟分区面积不宜大于500m^2,并考虑到大空间房间在发生火灾时,一般情况
下烟气不会在很短的时间内充满整个空间,故又规定了净空大于6m 的房间可不考虑划分防烟分区。
(二)排烟口应设在顶棚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距该防烟分区最远点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这主要是因房间着火时,烟气因受热作用而产生浮力向上升起,升到吊顶后转变方向,向水平方向扩散。
排烟口设在上部,就能及时将烟气排除,而且考虑到一个防烟分区面积不能太大。
(三)当顶棚为非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时,挡烟垂壁或挡烟梁紧贴顶棚平面即可,不必完全隔断;而当顶棚为可燃材料时,则挡烟垂壁或挡烟梁要穿过顶棚平面,并紧贴非燃烧楼板或楼顶。
二、排烟风机的设置
为了保障排烟风机不受火灾威胁,并且便于操作维护,在设置时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应设在专用房间内,且房间应位于排烟系统最高排烟口上部;
(二)排烟风机与排烟口之间应有联锁装置;
(三)排烟风机的入口处,必须设有当烟气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装置。
三、排烟风道的设置
排烟风道在设置上应满足如下要求:
(一)排烟风道要排出温度高达280℃的烟气,因此要采用金属板、混凝土等非燃烧材料制作;
(二)金属排烟道的厚度,当排烟风速小于15m/s时,一般宜为0.6~1.0mm;当排烟风速大于15m/s时,宜采用0.8~1.2mm;
(三)风道内通过的风量,应按排烟系统各分支风量所有排烟口中最大排烟口的两倍计算。
当采用镀锌金属管时,不应超过20m /s,当采用混凝土时,不应超过15m/s。
四、利用通风空调系统排烟的设计
有的建筑体量较小,单独设置排烟系统有一定困难或工程改建增设排烟系统难度较大,可利用原有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进行排烟设计,但通风空调系统的设计应满足排烟系统要求,如排烟量、管
道尺寸、风机、电源等必须满足排烟要求,烟气不能通过空调器、过滤器等,排烟口应设有防火阀和遥控自动切换的排烟阀。
且钢制风管的壁厚要符合排烟管道要求,风管的保温材料必须用非燃烧材料。
五、烟气的控制
为了控制烟气的流动,在设计中还应注意:
(一)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宜分别设置送风竖井(管)。
为了使楼梯间压力趋向均匀,减少超压现象,楼梯间的送风竖井(管)宜每隔2~3层设一个送风口,前室送风竖井应每层设一个送风口;
(二)送风机宜优先采用离心风机,如选用轴轮送风机,一般应装在顶层,但应装有防风罩,减少风对系统的影响;
(三)层数不多的高层建筑,送风机一般设置在顶层,也可设在建筑物的底层;对于层数较多的建筑,需设置多台送风机时,可分别设在顶层、中间层和底层;
(四)为了使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在发生火灾时起到防烟作用,在设计中还应注意:
1、保持正压间建筑结构的气密性。
如房间或走道通往前室的门口以及由前室通往楼梯间的门应加密封条等。
2、在任何时候,保证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完整性和正常运转。
3、正压间的气流应通过门洞缝向其它开放部位流动、排出。
4、为了保持气流压力的稳定性,室外空气通过设在楼梯间底层或顶层的送风机和送风竖井全部高空多点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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