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专业综合实践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哈尔滨电大开放教育行政管理专业(本科)

综合实践环节实施细则

集中实践环节是开放教育行政管理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广播电视大学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目标的具体体现。集中实践环节既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进行综合全面检验的必要途径。

集中实践环节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社会调查和毕业论文。为做好此项考核,根据中央电大要求和哈尔滨电大的实际,特就集中实践环节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集中实践环节内容与要求

(一)社会调查

社会调查为专业学习的阶段性成果,3学分。

社会调查的目的在于培养、考核学生观察和认识社会的能力,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同时也可为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准备第一手真实的素材。

社会调查的要求:

1、本专业学生都必须参加社会调查活动;

2、社会调查的内容为与行政管理专业有关的问题,非行政管理专业社会调查视为无该作用及成绩;

3、在教师的指导下确定社会调查的选题,并可与将撰写的毕业论文选题相一致;

4、选题要有现实意义,要结合当地行政管理实际;选题要具体,要有针对性;调查活动要就近进行;

5、调查活动可由学生独立进行;

6、调查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持调查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调查完成后,要及时认真地对调查材料进行整理和全面综合分析;

7、每个学生独立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

8、社会调查报告的撰写,其内容包括:社会调查的题目、调查时间、调查地点、调查方式、调查对象、调查过程、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收集到的主要材料及其分析、研究结论及自己的收获与学习体会等。

(二)撰写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是专业学习的总结性成果,5学分。

毕业论文是全面考查学生独立地综合运用所学本专业理论知识针对行政管

理领域某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和解决一些特定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修业期间学习情况的一次综合检验,也是学生学习成果的集中体现。

撰写毕业论文的要求:

1、毕业论文应由学生本人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

2、毕业论文的选题限于行政管理专业范畴之内,非行政管理专业(如工商、税务、农村、经济等专业)的各种选题均视为该毕业论文未做并无该项成绩;

3、毕业论文要注重选题的应用性;选题要具体,不宜过大;确定选题要尽可能结合社会调查的成果及本职工作实践经验;

4、毕业论文要论点鲜明、论证有力、结论中肯;材料翔实、结构完整、语言通畅;行文格式规范;

5、毕业论文为学术论文,要有创新性。凡调查报告、工作总结均不能作为毕业论文;

6、毕业论文的字数一般不少于7000字。

(三)毕业论文答辩要求:

1、本专业学生均应参加毕业论文答辩。

2、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哈电大负责统一安排。毕业论文答辩的具体工作由试点分校具体组织实施。

3.哈尔滨电大设立行政管理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论文答辩工作。

4.答辩委员会设在哈电大文科学教研部。答辩小组成员名单(一式三份)及学历和职称证明复印件要报毕业作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各试点分校必须在答辩工作开始前20天将答辩计划时间、答辩人数报哈电大答辩委员会。

5.答辩组由电大专职教师和外聘专家至少三人组成。答辩组长必须持有由中央电大颁发的“行政管理专业毕业论文、学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主持人资格证书。”

6.答辩组评审论文,首先对论文的论点、论据进行审查,看论点是否正确,论据是否充分,文章是否有新意,作出初步评价;然后在论文研究的范围内,提出三个以上质疑问题,要求学生答辩,经过口头答辩,由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论文与答辩情况评定成绩。

7.答辩主持人主持毕业论文的答辩及评分工作,并对论文答辩成绩签字负责。

8.毕业论文答辩后要及时公布毕业论文成绩。

9.毕业论文成绩由哈电大专业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各试点分校应妥善保存毕业论文答辩的有关原始记录及相关材料,以备检查。

10.每个学生一个毕业论文档案袋,其中包括论文,教师指导意见、软盘以及成绩。

二、指导教师资格与职责

(一)指导教师资格

集中实践环节的指导教师应由较高思想水平、较好专业修养和较强写作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担任:

1.具有行政管理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取得行政管理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的高校教师及行政管理科研机构研究人员;

2.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教学、研究工作满五年的教师、研究人员;

3.具有行政类或管理类相关专业(含师范类人文学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行政管理专业教学工作满八年的教师、研究人员;

(二)指导教师职责

1.向学生讲明调查报告、毕业论文撰写方法及其要求;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选题和收集资料,为学生讲解论文的写作方法,为其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2.指导学生拟定选题、收集资料、开展调查活动;学生初步确定论文题目后,可先提交论文提纲,指导教师审查提纲后提出意见,帮助学生最终确定论文题目,写出初稿。

3.学生完成初稿后及时交给指导教师,教师对论文修改并提出指导意见,学生在教师指导意见基础上,修改定稿。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审阅初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4.各教学单位应使用专门的教师指导纪录表,指导教师应当做好指导流程纪录,将每一次教师指导情况记录在案,包括指导的时间、每次指导给学生提出的具体修改意见、指定的参考书目参考资料、教师与学生联系方法等,要将学生写作一稿、二稿直至最后定稿的情况反映在纪录中。

5.审查学生调查报告和毕业论文的真实性、科学性,评定学生调查报告成绩,对论文完成稿写出评语并提出评分意见;

6.如发现调查报告或毕业论文有抄袭问题应责成学生重写,对拒绝改正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7.指导学生做好答辩的准备工作。

8.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同届学生人数兼职教师不得超过10名、专职教师不得超过15人;对每个学生的指导时间不得低于15小时。‘

9、总结毕业论文全过程的工作,针对学生的表现写出具体准确的评语,并给出初评成绩。毕业论文的评语应包括:选题评价、论文结构评价、论文观点评价、写作态度评价和论文存在的不足等。

各试点分校要按照规定严把指导教师资格关,并将指导教师名单(一式三份)及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明复印件、所学专业情况等提前报省电大毕业作业专业指导委员会审核后,方为有效。在指导工作开始前,要对指导教师进行相应的培训。

三、成绩评定组成员资格与职责

成绩评定组任务是为集中实践环节的毕业论文评定成绩。学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由成绩评定组组织进行。

(一)成绩评定组成员资格

1.成绩评定组成员资格参照指导教师资格,不得低于指导教师资格;

2.成绩评定组成员要具有公平、公正的品格;

3.可聘指导教师担任成绩评定组成员,但该成员不得参与对自己指导过的学生毕业论文的答辩和成绩评定。

(二)成绩评定组职责

1.认真审阅每个学生毕业论文,共同研究答辩题目(题目3-5个);

2.严肃组织答辩活动,提高答辩的学术水平和气氛;

3.共同确定每篇论文的成绩;

4.对每篇论文及答辩情况写出恰当的评语。

四、集中实践环节考核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一)评定内容

1.社会调查报告、毕业论文质量

(1)科学性。论点是否鲜明,观点是否正确,是否能够反映出学生对本专业知识、理论掌握的程度和对其中某一问题有较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2)实用性。选题是否具有现实意义和学术价值,是否结合了当前、当地行政改革的实际,是否有创新精神,结论是否具有独特性和现实针对性。

(3)逻辑性。论证是否有力,逻辑是否严谨,层次是否分明,结构是否合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