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

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 组长:李冬 副组长:李石中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组职责 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查验制度的审核,修订及制度落实的检查督导。 2.负责复课证明的最终批复。 副组长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和开具复课证明。 2.协助组长进行制度的制定、审核、修订,搜集在制度落实过程中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措施和意见供领导组参考,并制定出更加完善和贴合校清的制度。 3.协助组长对落实制度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 成员职责: 1.负责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工作,以及通知班主任做好接收工作。 2.负责通知和监督班主任对学生复课后身体健康的跟踪和关注。 3.督促和检查班主任每天对于缺勤学生是否做好交接。 (三)具体分工 一五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李慧华 二三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孟冉冉 四六年级学生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查验:陈娜 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复核:李石中 学校同意学生复课证明的批复:李冬 二、制度要求 1.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复学医学证明。 2.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3.疾病的界定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疾病)如:非病毒性感冒、骨折、烧烫伤、皮

肤病、外伤等。 (2)传染病。如: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手足口病、水痘、结膜炎、病毒性脑炎等。 4.返校时交验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规定: (1)学生患有一般性疾病(非传染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时需凭县级或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病例,其中心脏病要有省级及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上课。 (2)学生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县级或县级以上的相关医院开具复学医学证明。 5.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复学医学证明到组长处交学校复学证明查验领导组查验,工作人员复核合格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并对证明进行存档,学生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到班级报到,班主任凭查验领导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6.对于不能提供病愈复学医学证明的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例、各项检查结果、诊断证明,经领导组查验后属于以下情况的准许复学,否则不准复学。 (1)一般性疾病(非传染性病):病例上显示痊愈且各项检查结果正常。 (2)传染病:参照第一条且隔离期满。 三、违规责任: 1.未经学校批准,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级上课的每人次罚款50元。 2.复学证明查验工作人员把关不严,安排手续不齐全的学生复课,每次落实罚款100元。 3.对于因病缺勤学生因以上原因进入学校上课后,立即落实该生患病情况: (1)患有一般性疾病,立即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交学校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2)患有传染性疾病,立即对该生和与该生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密切关注并对该生活动的场所进行消毒,通知家长接学生到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经查验后方可返校上课。 考城镇东官路小学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1.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勤学生的家校联系工,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 2.凡在校学生患病一经确认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立即由家长带至医院就医院,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3.学生痊愈且隔离期满后,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复课证明到校后,由校医务室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医院复课证明由医务室保管,医务室开具的回班复课证明由班主任统一保管以便查验。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

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中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三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5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

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3篇 篇一: 1、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患传染病的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主任应督促其先到校卫生室检查,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室上课。 3、若持有医院病愈返校证明的学生,亦需要先到校卫生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4、若校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校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5、校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校医立即将情况报告校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6、校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xx区第二实验小学

xx区第二实验小学复课查验证明 班班主任: 您好! 经过跟踪病况、查看病历及检查等所得资料综合分析,您班学生,现已达到复课标准。建议:加强锻炼,避免受 凉,。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 卫生室 年月日 注:本复课查验证明为一式两份,学生与校(园)医各执一份。 篇二: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

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xx二中 篇三:

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新冠状肺炎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新冠状病毒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制定传染病病隔离满14天返校复课记录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组织机构 在县教育局分片领导、中心校包校领导带领下,校长负责,各班班主任审核学生隔离14天记录表。 二、基本要求 1、所有复课学生需要按照本要求提供完整的记录表格,班主任检 查无误,测量学生体温无异样方可复学。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表须有校长以及相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复 学。 3、对于学生是否复课学校有疑问,上报县教育局、县建委、县防 控空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的学生 学校依据上级部门要求发放统一样式记录表格电子表,班主任通知家长依照表格内容,在家给孩子做14天详细检测记录,复学时在班主任的监测下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管主任批

准。 (二)经医院确诊为新冠肺炎病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新宁县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三)复课查验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全面落实各级党和政府的防疫工作要求,充分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学校疫情防控长效机制,有序推进学校开学复课,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学校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特制订《东方红学校开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充分保障和关爱全体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充分维护师生正当权益,进一步提高学校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疫情期间复课证明查验的规范化管理,有效预防新冠疫情及其他传染疫情的扩散。 学校对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应高度重视,周密布置,精心安排,组织有序,狠抓落实,确保学习教育教学工作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切实加强领导,责任层层落实,各部门在学校统一部署下,密切配合做好师生复课证明查验工作。党政同责,校长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学校总务处梅雨朋、校办张良树、卫生防疫员刘秀丽、班主任为具体执行人。 三、工作原则

1、严抓防控日常规范 2、责任落实具体到人 3、查验资料规范严谨 4、强化疫情报告制度 5、信息联络畅通无阻 四、部门、人员职责 班主任:负责掌握班级家长、学生畅通信息联络方式,负责追踪每日因病缺课学生病情发展,并做好记录,并每日按“100%报告”、“零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卫生防疫员。收取本班学生健康打卡记录、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上交总务查验。 学校办公室():负责掌握教职员工畅通信息联络方式,每日登记缺勤的教职员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并每日按“100%报告”、“零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卫生防疫员。 学校卫生防疫员():每天按照学校办公室、班主任上报情况,核实学生和教职员工因病缺课、缺勤信息,于当日“100%报告”、“零报告”定时上报给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有疑似新冠肺炎疫情或可能存在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还要向属地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总务处:负责查验师生复课证明资质,并上报校长审核;对复课资质争议时,申请上级管理部门、属地疾控中心裁决。 四、具体工作规范 1、开学复课期间,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日常规范,细化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 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为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发生,早期发现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做到早隔离,早治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定本校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班主任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 2、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 4、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 5、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6、各班主任负责每天班内因病缺课同学的联系工作,密切关注其健康状况,学生凭医疗机构痊愈证明方可返校。 7、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因病缺课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上报有关部门。 8、学校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要及时上报教育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

9、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病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10、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11、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 学生因病缺勤人员登记表 注:1、班主任必须在每天上午上课前对全班学生晨检,若有生病学生,在每天上午9点前填此表交学校办公室;若无生病学生,可直接在晨检汇总登记表的症状项目栏填0,签名确认。2、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晨(午)检监测(如:“甲流”防控期间体温监测、手足口病监测等)并登记。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一篇: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传染病复课证明查验制度第二篇:

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传染病病例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1、学校若在晨检中发现传染病可疑病例,应立即隔离患者,并通知劝导家长带患病学生到医院进行诊断和治疗。 2、若医院、诊所为非传染病疾病,校方必须收到正规医院出具的具有明确诊断的病情证明,方可让学生返校上課,诊所开具证明不可作为排除依据。 , 3、若医院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或由家长告知该名学生确诊为传染性疾病时,必须立即隔离,以免在校内造成传染病流行。学校进行电话追踪工作时应告知家长:治愈后由家长携带儿童和医院病历到学校所在地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所在地卫生服务中心确认患病学生临床已治愈,再计算隔离期后开具复课证明。 4、若医院确诊为传染性疾病后,家长有异议且在其他正规医院做出排除传染病诊断的,须由家长持排除医院就诊证明与患病学生一起前往确诊报卡医院,要求医生再次复查,若医生坚持确诊意见,必须按确诊传染病隔离;若最初确诊医生认为可排除传染病者,由确诊医生向该院报卡医生提出更正传染病报告卡片申请,报医院所在地疾控传染病卡片管理人员后,方可更正卡片,并由疾控中心人员通知学校该患者可解除隔离。

5、持有复课证明的病愈返校的学生应先到学校卫生保健室,由校医或保健老师查验复课证明,根据发病时间、返校时间,复核隔离期限是否达到要求。如已达要求可进班复课,并填写中小学传染病管理登记表(见附表1),要求家长签字并保管好复课证明备查。 6、学校必须按照疾控中心的要求隔离时限,对确诊传染病患者进行隔离,未满隔离时限的传染病确诊患者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各种传染病隔离时限见附表2。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应立即将学生隔离,送诊,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不得继续在校上课。 ; 2、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领导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3、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附表1:中小学传染病管理登记表

5、学生传染病病愈复课返校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叶霖佳小学学生传染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 1、凡在校学生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院 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再到校上课。 2、在校学生一经确诊为传染病后,应立即将学生送至相关医院,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 3、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保卫处,由保卫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方可进班复课。 4、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 2010学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学校卫生条例》的精神,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做好常见病防治工作,特制订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 每学期初由卫生室保健教师为全校学生检查视力,统计分析,做报表,了解近视率、新发病率等情况,视力不良的学生及时发放告家长书,通知家长及时采取治疗及预防措施。 1.期末由保健老师负责复查不良视力学生的视力,以利掌握治疗效果。 2.每学年全校学生进行一次体检,包括身高、体重、内科、外科、五官科以及测血红蛋白等项目,以利了解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3.针对学生体检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学生把《学生体检情况通知书》给家长签阅,并在第二天交由学校报告,以书面形式与学生家长沟通学生的身体状况,以利尽快到有关医院复查及诊治。 4.根据学生身高、体重数据,由保健教师运用电脑统计分析学生营养状况,做好统计报表。对营养不良、超重、肥胖的学生进行营养指导,发放相关的健康处方。 5.根据上级安排,定期配合牙防组和区域医院医生,完成全校学生的龋齿普查和充填治疗工作。 2010学年度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

【幼儿园复课复学后健康管理制度3篇】2020年最新幼儿园管理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复课复学后健康管理制度3篇】2020年最新幼儿园管理制度、复课证 明查验制度 幼儿园健康管理制度3篇 篇一 一、健康教育制度 1.每学期由本园聘请的幼教专家进行幼儿健康、卫生知识讲座一次。 2.定期由幼儿保健人员对保教人员讲课,内容涉及对保健知识及幼儿常见病的预防、意外伤害的处理等。 3.园内定期以黑板报、卫生栏等形式宣传相关知识。 4.园内备有幼儿健康教育图书、杂志供教师参考,教师必须适时向幼儿讲授卫生知识,进行健康教育。 二、健康检查制度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光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健康检查合格方可入园。 2.坚持定期体检制度。入园幼儿每年春季、秋季各体检一次,每季度测身高、体重一次,进行健康分析与评价,指导家长做好幼儿的健康教育,并对每个入园幼儿建立健康

卡片,做好幼儿成长记录。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有医院健康证明方可工作。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 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 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 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每日观察记录。 三、体格锻炼制度1.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幼儿每天做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春季节锻炼。 3.创造条件,充分利用阳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适合不同年龄幼儿的特点,对体弱的幼儿给予特殊的照顾。 篇二一、晨检制度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学校2020年开学复课疫情防控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永兴镇“公卫中心”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上报校长审批同意,学生即可到教室复课。 5.如果对病愈学生复课存疑,双方有争议,则上报区教育和体育局,由区教育和体育局裁决。 6.如果是新冠肺炎确诊病愈学生,则必须在家隔离14天后,再提出复学申请,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批准后,方可入学复课。 7.复课后,班主任和学科教师还必须持续关注复课学生,做好复课后的心理疏导和学习弥补工作。体育教师不宜对复课学生安排剧烈运动,以利于身体康复。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防止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校长为学校传染病疫情总责任人,各班主任老师为传染病疫情第一排查人,学校确定信息报告员为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二、学校每学期组织开展至少一次传染病预防控制宣传活动,普及传染病症状及预防控制知识。 三、各班的班主任必须严格执行“学生晨午检制度”的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各班级晨检工作,调查了解本班学生健康状况及缺勤原因,并如实登记因病缺勤情况。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总结与计划】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 d ,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力度,保障学生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各类传染病在校内的传播,保证病愈复课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新冠病毒防疫形势及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在校党委、校长室统一领导下,由学生处(民族教育处或国防教育处或国际教育处)审核学生病愈复课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校长室批准。 二、基本要求: 1、所有病愈后复课学生必须按本制度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复课。 2、所有学生的复课申请必须由校长室同意后,方可复课。 3、对于学生能否复课学校有存疑,上报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请示。 三、基本内容: (一)非传染性非发热症状常见疾病的学生 康复后,在班主任陪同下前往医务室进行身体检查,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年级部分管主任批准。 (二)非传染性发热症状疾病的学生 1、康复后,必须持有医院或校医室非传染性疾病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2、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并符合复课条件的,准予复课。 (三)经医院诊断为非新冠肺炎的传染性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一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研究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必须持有传染性疾病专科的诊断证明及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四)经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疾病的学生 1、患病学生痊愈后,提前两天向学校申请复课。 2、学校上报市教育局、市疾控中心、市卫健委同意后,告知学生到校提交复课申请的具体时间。 3、学生持南通市新冠肺炎定点诊治医院开具的病愈证明(或解除隔离告知书),到相关职能部门申请复课。 4、相关职能部门会同校医务室查验医院证明,并进行必要的健康状况询问及身体检查,手续完备符合复课条件的,上报校长室批准。 5、校长室批准同意后,相关职能部门告知班主任学生可以复课,并记录其复课时间。 幼儿园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新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防止各类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的学生,因假性治愈引发校园疫病蔓延,造成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患病学生在医院经过治疗康复后,要提前一天报告班主任,由班主任向学校传达复课申请。 2.学校同意后,通过班主任告知病愈学生返校复课需要开具的医院证明材料,以及返校复课的具体时间。 3.返校后,若是非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若是传染病病愈的学生,则先去永兴镇公卫中心进行常规身体复查,确认痊愈后,再持病愈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总务处进行查验登记。 4.学校总务处若查验病愈手续齐全,符合复课条件,再上报校长审批同意,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最详细)

2020年xx学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相关台账 目录 1.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2.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登记本 3.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一览表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和早治疗病人,杜绝传染病的迅速蔓延。我校要求进行传染病病愈返校复课医学证明查验制度。做到对教师和学生既严格常规的管理,又全面关爱,以保障教师和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的发生: 一、各班主任要坚持晨午检制度,班主任老师应认真检查班内学生健康情况,做好因病缺勤学生的病因追踪,并将相关信息每日上报给学校。配合卫生部门进行疫情追踪调查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在校学生出现发热等症状,应及时到学校医务室检查,疑似传染病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有关要求暂时隔离,不得再回班上课,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医院进一步诊治。 三、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班主任与学生家长联系,及时通知学校医务室,校医及时上报并记录。 四、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并做好消毒预防措施。 五、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由医院开具复课证明,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由校医复检后,方可回班复课。校医务室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

查验。

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登记表 学校名称: XX学校年级班 登记日期姓名 性 别 年 龄 班级 家长联 系电话 排查 原因* 主要症状、体征 发病 日期 就诊医院 排查 结果* 处理意见登记人备注 ..

1、排查原因*选项:①因病缺勤;②传染病早期症状(常见传染病早期症状:发热、皮疹、腹泻、呕吐、皮肤黄疸等);③疑似传染病病人。 2、排查结果*:填写病名 3、传染病流行期间按有关文件规定做好每日病情追踪并登记。 学生因病缺勤及病因排查登记本 学校名称XX学校 年级班 ..

学生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制度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铜陵市郊区老洲镇xx小学 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学校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因病缺勤,是指由于疾病原因(不包括伤害)导致学生缺课1课时以上(含1课时)的情形。 当日未缺勤或缺勤不足1课时记为0天,缺课1-3课时记为0.5天,缺课4课时及以上记为1天。 第二条班主任实施晨午检时应当掌握当日应出勤未出勤的学生名单,尤其是因病缺勤的学生名单。 第三条班主任晨午检时对于缺勤学生应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直接向学生或学生家长了解缺勤原因、是否患病、何时发病、以及病因、病情等信息。 第四条对于连续因病缺勤的学生,班主任应当跟踪了解其病情进展和就诊情况。 第五条学生因患传染病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应当携带属地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痊愈书和复课证明,到学校保健室经保健教师查验后,确认其达到复课条件方可回班复课。 第六条学生因患传染病返校、回班复课时,若未达到

复课条件的,应按照《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的要求督促其继续居家隔离治疗或休息,直至达到复课条件方可返校。 第七条班主任应当对因病缺勤学生进行登记,主要记录何时发病、主要症状、就诊情况、病情追踪和因病缺勤时间; 保健教师对因患传染病的学生返校、回班复课时,复课证明的查验情况要做好相应记录,同时应将学生的诊断证明痊愈书和复课证明归档,以备查验。 第八条班主任应将因病缺勤登记、病情追踪登记及时报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第九条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对各班学生因病缺勤登记、病情追踪记录进行核实、汇总,对突然出现大量学生不明原因缺课时应及时向铜陵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郊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和郊区教育局报告。 第十条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应当开展因病缺勤登记、追踪和复课证明查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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