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首件评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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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首件评审管理办法
1目的及范围
为了确保产品符合顾客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异常。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产品试制及批量生产中的首件评审过程。
2 制定依据
GJB 908-90 《首件鉴定》
3 定义
首件评审(也称首件鉴定):按照设计图样等技术文件的要求,对试制和批量生产的第一件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生产工艺和设备能否生产出符合设计要求的产品。
4 首件评审的时机
4.1 生产(工艺)定型前试制的零(部或组)件的首件。
4.2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
4.2.1 设计图样的重大更改(如涉及性能、可靠性、维修性、安全性或其它重要特性的更改)后制造的首件;
4.2.2 工艺规程的重大更改(如涉及工艺方法、检验方法、工艺装置、设备等更改)后,对产品的符合性产生影响的首件;
4.2.3 产品转厂生产的首件;
4.2.4 非连续批次生产的首件。
4.3 合同要求指定的项目。
5 职责:
5.1 技术部:负责组织首件评审工作以及评审资料的准备
5.2 生产部:负责样品的制作
5.3 质量部负责对样品进行确认
6 作业程序
6.1 成立首件评审小组
技术部负责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其人员包括:
a.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b.有关质量管理人员
c.有关生产人员
d.有关营销人员
e.客户代表
6.2 准备资料
技术部根据《首件检查报告》所列材料清单准备资料,其它部门按要求提供评审所需资料。
6.3 首件评审的实施
6.3.1 生产部将检验合格的产品首件提交技术部。
6.3.2 技术部提前1-3个工作日通知评审小组成员,对首件进行评审,得出首件评审结论,并填写《首件检查报告》予以保存
6.3.3 必要时,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复验。
6.4 首件评审结论及跟踪管理
6.4.1 鉴定合格后,填写“首件鉴定合格证明”并存档。
6.4.2 当鉴定不合格时,将存在的问题提交有关部门,查清原因,制定纠正措施,重新制造首件并进行首件鉴定
7 相关记录
《首件检查报告》
《首件鉴定合格证明》
8 相关流程图
本办法由技术部归口提出并负责起草和修订本办法起草人:
本办法审核人:
本办法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