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电梯监控系统维保合同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编号:

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

甲方:

乙方:

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保养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位于(见附件)的监控信号接驳至乙方集中监控机房并进行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梯视频监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范围

甲乙双方约定,由乙方为《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保养及金额明细表》(见附件)中列明的电梯视频监控提供日常运行、维护保养、更新改造和抢修服务。

第二条电梯视频监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内容

乙方应当按照《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6]185号),完成所有电梯监控摄像头及平房地区安防监控摄像头的监控工作及全部监控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其维修更换工作。

第三条电梯视频监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标准

实施电梯视频监控的电梯应当符合《电梯维修规范》(GB/T18775)、《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7588)和《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06]185号)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电梯视频监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年计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双方同意期限届满后续约的,应当于月日期限届满15日前重新签订合同。

(二)随着乙方电梯智慧管理平台视屏监控服务规模的逐步扩大,甲乙双方对视频监控维保费沟通确认后,再行续订签约。

第五条电梯视频监控设施日常维护保养费

甲方以元/部/年价格(含电梯视频监控维保费、网费、电话费、接驳施工改造费、配件更新费、监控人员费等)并入乙方电梯智慧管理平台,且不再额外支付其他费用,附件中10部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保养费总计:元(人民币,含税,税率6%),大写:元。

第六条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10日内甲方按合同价的50%即元支付乙方。2020年月日前再行支付合同价余下50%即元。乙方同时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支付方式:√支票□汇到乙方指定帐号。

第七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有权监督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维护保养义务。(二)配合乙方对电梯监控的整合工程。

(三)配合乙方安装小区监控设备、架设网线及其它线路;

(四)配合完善并保持监控中心与各物业管理站点的信息畅通;

(五)如发生轿厢内困人,接乙方通知后,甲方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调解决。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

(一)负责协议内附表一电梯视频监控设施接驳乙方电梯智慧管理平台全部施工改造内容及并入后的电梯视频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行、保养维修、系统更新改造。

(二)负责电梯正常运营及电梯监控统一管理,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统一应急指挥及安全保障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如轿厢内有被困乘客,需立即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及维保单位。维保单位救援人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刻赶往现场进行救援,确保30分钟内到达现场,如维保单位不能确保30分钟内到达现场,监控室值守人员通知物业管段安排人员赶到现场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

(三)负责甲方管理范围内的电梯系统监控,并进行录像,当从监视器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电梯轿厢内强行扒门、破坏设备、蹦跳、污损电梯等违规现象,监控人员应通过对讲装置进行制止;行为严重,立即通知物业管理项目(安保)人员进行处理;涉及电梯设备的,通知电梯维保人员。

(四)乙方发现的异常情况、火灾隐患、警情及时组织救援,以免事态扩大,进行定时、定位、定人及时录像并做好记录,并通知甲方指定的联系人。配合甲

方及属地政府部门调取查看摄像头监控录像。

(五)电梯视频监控故障开始到异常结束的录像、录音单独存档,监控值守人员应做好事故处理记录,相关资料均保存至少两年。

(六)乙方显示器中甲方监控范围及监控摄像头的位置均属保密内容,严禁外传,更不准向无关人员介绍监控情况。按上级的要求上报监控设施运行状况的各种数据和报表。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程序,禁止调整改动监控计算机系统。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一方当事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三)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任何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此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任选一种):(一)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提交 /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叁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许可证号码:

单位负责人:住所:

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传真电话: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传真电话:

帐号:开户银行:

邮政编码:帐号: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