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与精神病人相处

如何与精神病人相处
如何与精神病人相处

如何与精神病人相处

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不敢接近甚至鄙视精神病人,这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康复十分不利。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与精神病人相处呢?

首先要尊重精神病人。精神病人只是因为患有某种精神疾病,在思维、情感和意志行为方面与我们不尽相同。精神病人在发病过程中或病情好转后也感到非常痛苦,所以我们不应因为他们患有精神疾病而责怪或歧视他们。

其次要保持和精神病人的正常相处。一些精神病人对自己的病情不认识,所以不能坚持服药,这需要我们多关心他们,并帮助他们定期到医院复查。当病人原有的精神症状消失后,要十分重视并合理地安排他们的日常生活。

第三,多给精神病人肯定和支持。许多病人在认识到自己所患的疾病后非常悲观,总感到别人会看不起自己。因此,应给精神病人积极的心理支持,鼓励他们像健康人一样生活。

最后,要懂得观察病人的情况。当病人病情反复时,要早期发现,及时带他们到医院治疗,以防不良事件发生。

春季是精神病最易复发的季节,由于精神病患者的病情不同,家属在与患者相处时要根据患者的不同病情区别对待,才能有助于患者的恢复。

1、兴奋躁动的病人。对这类患者语气要平和,以安抚为主。不要对患者施加压力,否则会更加激怒患者,正如“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那么患者也会产生冲动、伤人、毁物等行为。另外,对患者进行批评或指责也是不可取的,实际上也是无效的。

2、幻觉妄想的病人。对待此类患者既不能过分关心,又不能冷眼视之,要防止患者提出极端要求。

3、抑郁自责的病人。对待此类患者要态度和蔼,耐心解释以减轻其心理压力。尽量避免暗示性提问,否则会产生误导,不能得到患者的真实情况。如果病人对疾病过分担心、忧虑,要淡化病人对疾病的过分担心、忧虑,要淡化“病”字,以减轻焦虑抑郁的情绪。谈话时多鼓励少打断,尽其宣泄,适时表示同情和理解。

4、反复要求自杀的病人。对待此类患者除态度和蔼外,语言表达也要明确,要敢于和病人讨论自杀,主动涉及症状,不要怕刺激患者。让病人知道家人非常理解患者目前的心情,告诉病人采取自杀行为结束生命将会给家人留下更大的痛苦,是自私的表现。同时,还要加强看护、检查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5、敏感多疑的病人。对待此类患者要以反复劝说、反复解释或给予适当的保证为主。同时,还要注意在日常生活中,家庭成员之间讲话时应尽量不要回避患者,甚至要有意识地让患者听清楚,这样可以减少病人的误解。

6、易激惹的病人。对待此类患者要注意谨言慎行,不要激惹病人。对于精神分裂症患者来说,常常受幻觉妄想等症状的影响,使其心烦、焦虑,从而继发出现易激惹,家属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要让病人知道他的感受是真实的,对此表示关心理解,对症状本身不予反驳,也不予辩解,家属在与病人相处时应采取主动回避,投其所好,连哄带夸的原则。

家人如何与偏激性精神病人相处?

患者性别:女

患者年龄:58

全部症状:疑心重,偏激,幻觉,幻想别人害她

发病时间及原因:三年,间歇性

治疗情况:间断服药,病人不配合

想要得到的帮助:怎么样与她交谈,怎样相处,怎样解除病痛

病情分析:

你好,患者是患有被害妄想症。多疑症。

意见建议:

这种情况需要帮助患者积极接受治疗,

家人多给予患者沟通,给予精神鼓励,建立信心,不要跟患者发生冲突和争吵。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为精神分裂症

意见建议:

请及时于精神卫生医院或者神经内科进行就诊,尽快去除精神分裂的症状。

你好,对待这种患者,家人朋友要温柔和顺和她交谈,切忌发生争执,要让她感觉到家人朋友对她的关怀。对于治疗,还是需要到精神病专科医院及时接受治疗。

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实施方案 篇一: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XX-20XX午)》和《全国精神卫生工作体系发展指导纲要(20XX年-20XX年)》的相关要求,依照卫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规范》和夏邑县《重性精神疾病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建立和完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社区登记制度,完善精神疾病综合防治机制,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建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和工作机制,提高基层人员防治能力。 二、项目范围和管理对象 ㈠项目范围:全乡。 ㈡管理对象:辖区内常住人员中诊断明确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主要包括精神分裂症、双向障碍、偏

执性精神病、分裂情感障碍等)。 三、机构与职责 (一)乡镇卫生院主要职责: 1.协助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乡 村医生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培训,并对其工作进行绩效考核。 2.承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收集与报告工作,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线索调查并登记、上报市慢性病防治站;登记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井建立健康档案。 3.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指导下,定期随访患者,指导患者服药。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社区患者危险行为评估,实施个案管理计划。 4.向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诊疾病复发患者。 (二)村卫生室主要职责: 1.协助乡镇卫生院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线索调查、登记、报告和患者家庭成员护理指导工作。 2.协助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应急 医疗处置。 3.定期随访患者,指导监护人督促患者按时按量服药,督促患者按时复诊。 4.参与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 四、人员及保障条件

精神科应急预案

住院患者发生意外的应急预案 一、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时的应急预案 【预案】 1、当班护士应立即通知值班医生。 2、立即准备好抢救物品及药品 3、积极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4、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向家属告知病情并签署病危(病重)通知书如医护抢救工作紧张可通知院总值班,由院总值班负责通知患者家属 5、某些重大抢救或重要人物抢救,应按规定及时通知医务科或院总值班 6、抢救完成后,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程序】 通知医生→准备抢救物品与药品→配合抢救→通知家属和总值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准确记录→做好交接班 二、患者发生坠床及摔倒的应急预案【预案】 1、患者不慎坠床/摔倒,应立即奔赴现场,同时马上通知医生。

2、对患者的情况做初步判断,测血压、心率、呼吸,判断患者的意识等 3、医生到场后,协助医生进行检查,为医生提供信息,遵医嘱进行正确处理。 4、如病情允许,将患者移至抢救室或病床上。 5、遵医嘱进行必要的检查及治疗。 6、情况严重者立即向护理部汇报(夜间向总值班汇报)。一般情况每月向护理部汇报。 7、向病人及家属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8、认真记录患者坠床/摔倒的经过及抢救过程。 【程序】 发现患者坠床或摔倒→立即到病人身边,同时通知医生→进行病情初 步判断及进行紧急抢救措施→如病情允许,移到病床上或抢救室→进一步检查治疗及病情观察→视情况向上级汇报,通知家属并与家属沟通解释 认真做好记录→按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

患者发生躁动时的应急预案 【预案】 1、护理人员应首先寻找躁动原因,及时通知医生,给予相应的处理。 2、密切观察患者病情,注意观察意识及生命体征的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 3、在监护病房的患者,要有专人看护,给予床档,必要时使用保护性约束,防止患者误伤及自伤 对麻醉恢复期出现躁动的息者,与家属进行沟通,以减轻他们的紧张心理,取得合作。 5、病情逐渐加重引起的躁动患者,护理人员及时通知医生,采取措施控制病情。 6、昏迷患者病情逐渐好转出现的躁动,经常呼唤患者,了解意识恢复程度 7、对患者加强生活护理工作,增加患者舒适感,减少不良因素对患者的刺激。 8、注意保持环境安静,减少声音对患者的不良刺激。 9、如患者出现意识模糊或有异常者,护理人员要给患者加用床档,按时巡视患者,以免躁动时患者发生坠床。

精神病人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精神病人能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吗? 案情: 原告:蒋甲,男,住上海市某区。 法定代理人:蒋乙,男,住上海市某区,系原告蒋甲之父。 被告:上海某区民政局,上海市x区x路x号。 法人代表:徐某,职务:局长。 原告蒋甲1999年与赵某登记结婚。2000年起,蒋甲出现暴躁易怒等精神反常现象。同年11月住院治疗,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住院治疗一段时间后病情得到稳定的蒋甲出院。2001年3月,蒋甲病情复发再次住院。此后,蒋甲的病情多次出现反复,分别于2001年8月、2001年10月、2002年5月、2003年9月先后共四次住院治疗。 2003年10月赵某提出离婚,并与蒋甲一起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书中两人对财产作了如下分配:1991年建造的两上两下新房归蒋甲所有,老宅基地旧房归赵某所有。 2004年2月,得知蒋甲与赵某离婚并将相应财产作了分割的事实后,蒋乙以蒋甲法定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区民政局。蒋乙认为,蒋甲患有精神疾病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区民政局为蒋甲与赵某颁发离婚证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请求法院撤销民政局颁发给蒋甲与赵某的离婚证。 民政局答辨称:在为双方办理离婚的整个过程中,其工作人员是严格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无违法、违规操作,给蒋甲与赵某颁发离婚证是完全合法的。 审理结果: 二审法院认为:蒋甲患病多年,办理离婚登记时处于发病期,因此蒋甲与赵某签订的协议无效,民政部门颁发给双方的离婚证应予撤销。最终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那么究竟该如何认定精神病患者的行为能力呢?目前只有法院通过法律程序才能做到这一点,经精神病患者的近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债权人、债务人等)的申请,法院会委托相应的司法鉴定机构对其患病情况以及行为能力作鉴定,从而对被申请认定的行为能力状况作出判决。此外,还有另一种情况,如果被申请人患有的是公认的精神病,法院也可以根据医院的诊断书,做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判决,而不必进行鉴定。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镇对各乡镇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督导情况,为进一步加强我镇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目前我镇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尚不健全,与重性精神病人实际管理实际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县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充分认识到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的重要性,高度重视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特别是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治疗、随访、治疗管理工作,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认真筛查,及时通报 会同公安、社区等部门,加强重性精神病人的筛查、发现、登记和发病报告工作,重点做好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的危险性风险评估,完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数据库。要及时将有肇事肇祸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信息通报给同级综治、公安部门,建立部门间定期信息交换制度。 三、落实措施,消除隐患 要严格执行《严重精神障碍发病报告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信息报告工作。加强高风险和肇事肇祸倾向重性精神病人管理,建立健全患者监控、预警、救治、服务和管理机制。完善县医院和乡镇卫生

院双向转诊工作机制,县医院及时将门诊或住院患者信息下转至乡镇,我院定期随访患者,督促病人服药,监测病情变化。认真做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落实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措施,特别要加强流动人口和农村地区中重性精神病人的发病报告和治疗管理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精神卫生法》,科学合理确定“强制治疗患者”的出院标准,同时做好出院后随访监测,预防和减少出院后的危险行为。 四、加强培训,提高能力 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持续提高其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强村医生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务人员的精神卫生工作能力。通过多种渠道做好患者家属的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常识普及工作,充分发挥看护人的主观能动性,提高看护人遵照医嘱督促患者服药的意识,提高看护人对医务人员随访或治疗工作的配合程度。 五、完成市卫生局和精神病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完成2015年度我院231人的患者筛查和录入工作,对辖区内管理的所有精神病患者,要定期随访,并将信息及时录入微机。做好危险行为病人的应急处置、随访技术指导、门诊抗精神病药物治疗、专项化验、复诊、紧急住院治疗和病人家属的护理教育。收集整理好各项资料。 2015年1月16日

起诉精神病人的的离婚程序

起诉精神病人的的离婚程序? 离婚是涉及身份关系的诉讼,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不能代理,必须经本人作出真实意思表示和授权。离婚诉讼中,精神病人的民事诉讼活动需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这是法律直接规定精神病人可通过简接诉讼方式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的事项。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传唤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该《意见》第15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如属原告方,可以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按撤诉处理;如属被告方可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缺席判决。”以上两条法律规定,可以适用离婚纠纷中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患者进行民事诉讼活动时的程序性规定。对于一方当事人为间歇性精神病人的,进行民事活动时可以不受此项规定的严格限制。 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由于精神病人患病时间的不同,离婚诉讼程序有所不同。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原告起诉时不应提起离婚之诉,应当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此时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婚前的监护人。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行为能力丧失的原因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则先要解决程序上的问题,应先变更精神病人之配偶的监护权,由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精神病人参加离婚诉讼。一方为精神病人的,法院在依法分割离婚财产时,或者精神病人作为离婚一方具有生活困难的,应由另一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涉及财产的分割问题和离婚后对于精神病人今后的生活、居住、护理等问题,对精神病人在离婚时分得到的共同财产、经济帮助款项,依照法律规定,均应由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管理和保护。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

精神病人管理行动实施方案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问题更加突出,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一个公共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社会稳定,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结合本部门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部署下,深入贯彻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精神卫生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方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实现********精神病人严重肇祸滋事零指标。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精神病人管理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组织我县社区民警对我县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对重点精神病人开展走访评估。由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

员等组成监控小组,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明确诊断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四期管理”:对疾病期管理对象每两周至少随访一次;对波动期管理对象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对慢衰期和缓解期管理对象每三个月至少随访一次。 3、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重点精神病人收住院治疗。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行为、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监护人或近亲属无力看管的和必须住院但监护人或近亲属不配合住院的,依据相关规定,公安部门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对境外来********的精神病人依照有关规定收住医院治疗。 4、对未住院精神病人落实分级管控。社区民警要对建议住院而未能住院以及在家监护的重点精神病人,分片包干,经常走访,并与监护人或近亲属建立联系,掌握动态;对一般关注的重点精神病人要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每日通报病人情况;对有肇事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当地管片民警要建立每日联络制度,了解掌握情况;对其他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一起做好管理工作。 5、做好住院精神病人的治疗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要积极进行治疗和管理,防止病人外逃,流落社会,造成重大影响。尤其对于那些因病情波动发生肇事肇祸或滋事行为而住

精神病人的处置

对正在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的处置 操作规程: 1.判明现场情况,疏散围观群众,设立警戒带,隔离现场。 2.采取适当方法稳定精神病人情绪,尽力化解暴力倾向。 3.对暴力倾向无法化解,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使用警绳、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4.对正在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或者暴力抗拒、阻碍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暴力袭击公安民警威胁公安民警生命安全的,可以使用武器。 5.现场有伤员的,立即采取止血措施,并通知120急救中心。 6.对被制伏的精神病人,依法报请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批准,送指定的康复医院进行收治。 7.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 1.尽量采取迎合哄骗、亲情感化等各种方法稳定精神病人情绪。要有针对性地采用理解、同情、称赞甚至哄骗等方式,缓解其紧张心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设法找到该精神病人患者的亲朋好友,由他们实施劝导,促使其放下凶器。 2.对现场处置有困难的,及时报告所属区县公安机关指挥中心请求派人支援。 3.在处置过程中,公安民警要注意自身安全。 4.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告知受害人向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请求赔偿。 主要法律、法规依据: 依据一: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可以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需要送往指定的单位、场所加以监护的,应当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并及时通知其监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14条) 依据二: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8条第1、2、3款) 依据三: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条)依据四: 人民警察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特种防暴枪等驱逐性、制伏性警械:(七)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秩序和公民人身安全的其他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7条第1款第7项) 依据五: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8条第1款) 依据六:

精神病人签《离婚协议书》无效

精神病人签《离婚协议书》无效 妻子朱甜甜得了精神分裂症,丈夫不是积极为其治疗,而是嫌弃她并选择离婚。离婚 半年后,妻子以显著疗效出院。结果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认为朱甜甜离婚时处于精神分 裂症发病期,对离婚行为的性 妻子朱甜甜得了精神分裂症,丈夫不是积极为其治疗,而是嫌弃她并选择离婚。离 婚半年后,妻子以显著疗效出院。结果司法鉴定所作出鉴定,认为朱甜甜离婚时处于精神 分裂症发病期,对离婚行为的性质、后果不能正确理解,无民事行为能力,《离婚协议书》无效。 随后,朱甜甜的父亲以监护人的身份,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龙小阳与朱甜甜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原告朱某与被告龙某签订《离婚协议书》时处于精神分裂 症发病期,其离婚行为受幻觉支配,乃系精神病状所致,判决原、被告于2021年6月22 日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无效。 律师评析:本案争议焦点是朱甜甜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律师认为,该协议应当是无效的。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协议离婚的前提是“自愿”。具体到本案中,就要 求朱某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其次,本案 中一份很关键的证据就是某精神医学司法鉴定所出具的鉴定,认为朱甜甜离婚时处于精神 分裂症发病期,被鉴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 称《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项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从行 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根据前述规定,朱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行 为系无效的民事行为,故其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就无效了。 最后,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二)父母;……”朱甜甜作为无民 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合法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其向法院起诉,要 求宣告该《离婚协议书》无效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朱甜甜与龙小阳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治理工作要求,为加强对xx街道xx保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严格管控,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对包保社区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加强对重点精神病人的监管。协助社区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有肇事

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要与社区或当地管片民警建立管控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情况。 3.加强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助社区随时关注重点精神病人动态,由精神病患者家属监护的,要随时与患者家属保持联系,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保持信息通讯畅通。一旦发现患者有暴力、滋事等倾向,要快速反应,协助街道、社区妥善处置,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四、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责任和人员,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总3页)

精神病人管理方案(总3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竞争的日益加剧,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问题更加突出,精神卫生问题不仅是一个公共问题,也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特别是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事件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为我县社会稳定,避免肇事肇祸事件发生,结合本部门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公安局的部署下,深入贯彻相关法规规定,按照“********精神卫生工作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干预、广泛覆盖、依法管理”的方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积极行动起来,全面加强对重性精神病人的治疗和管理工作。 二、工作目标 规范重性精神病人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实现********精神病人严重肇祸滋事零指标。 三、工作内容 (一)社区精神病人管理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组织我县社区民警对我县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对重点精神病人开展走访评估。由社区民警、居委会工作人员等组成监控小组,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逐一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明确诊断的社区精神疾病患者实行“四期管理”:对疾病期管理对象每两周至少随访一次;对波动期管理对象每月至少随访一次;对慢衰期和缓解期管理对象每三个月至少随访一次。 3、对需要住院治疗的重点精神病人收住院治疗。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近亲属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流浪乞讨的精神病人,有暴力行为、没有监护人或近亲属、监护人或近亲属无力看管的和必须住院但监护人或近亲属不配合住院的,依据相关规定,公安部门送指定医院强制治疗。对境外来********的精神病人依照有关规定收住医院治疗。 4、对未住院精神病人落实分级管控。社区民警要对建议住院而未能住院以及在家监护的重点精神病人,分片包干,经常走访,并与监护人或近亲属建立联系,掌握动态;对一般关注的重点精神病人要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每日通报病人情况;对有肇事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当地管片民警要建立每日联络制度,了解掌握情况;对其他登记在卡(册)的精神病人,与民政、残联等部门一起做好管理工作。 5、做好住院精神病人的治疗及安全管理工作。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病人,要积极进行治疗和管理,防止病人外逃,流落社会,造

精神病人暴力行为应急预案

精神病人暴力行为应急 预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1)先兆行为 踱步;不能静坐;握拳或用拳击物;下颚紧绷;呼吸增快;突然停止动作 (2)语言方面 威胁真实或想象的对象;强迫他人注意;大声喧哗;妄想性言语(3)情感方面 愤怒、敌意;异常焦虑;易激惹;异常欣快;情感不稳定意识水平思维混乱;精神状态突然改变;定向力缺乏;记忆力损坏;无力改变自身现状 3.暴力行为的预防 密切注意有暴力行为的患者,若发现患者有暴力行为的先兆,应进行及时有效的护理干预,把暴力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具体措施:(1)交流技巧 通过早期的语言或非语言的交流来化解危机状态。良好的治疗性护患关系会使暴力行为的发生率下降。 ①用平静低沉的声音与患者说话可以降低患者的激动程度,并避免不恰当的笑。 ②可向患者说明工作人员关心、理解其心情,并会尽力帮助其摆脱困境,以减轻患者的激动程度。 ③鼓励患者倾诉内心困扰,参与治疗决策,给其提供治疗信息。

④鼓励患者自己控制冲动,处于冲动早期的患者受到安慰后,可能会离开刺激性环境来增加对自我的控制。 护士采用的非语言交流方式也会影响干预的效果。护士应该将手置于口袋外面,避免威胁性、紧张性或突然性的姿势,并调节身体位置,平视患者的眼睛,这样可使患者感觉是平等的交流。在交流过程中,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常需要四倍于常人的空间。如果护士侵犯了患者的个人空间,会让其感到威胁,从而激发其攻击性。因此,护士在接近患者时应细心观察患者的行为,紧握拳头、面部肌肉紧张或转身走开等都提示患者可能感到威胁,应立即纠正与患者的距离。 (2)服用药物 药物治疗可有效地减少患者冲动行为的发生。护士应及时执行医师的处方,以加强对精神症状的控制。 (3)环境管理 保持环境的安静与整洁,避免嘈杂、拥挤,可使患者感觉到安全。提供丰富活动的病房可减少患者不适当的行为,并增加其适应性的社会功能。要管理好各种危险物品,以免被冲动的患者拿作攻击的工具。 (4)患者教育 通过沟通性咨询及健康教育,教会患者人际沟通的方法和表达愤怒情绪的适宜方式是一项有效预防暴力行为的措施。应鼓励患者探讨自己被尘封的、忽视或压抑的情感,与其一起讨论情绪的表达方

精神病人管控工作方案

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强基层治理工作要求,为加强对xx街道xx保社区精神病患者的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人严重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做好精神病患者的管理治疗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危害事件的发生,维护精神病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精神病患者的生活质量,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实施严格管控,切实维护社会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xx社区精神病患者管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内容 1、核实精神病人基础数据并及时更新。对包保社区的精神病人进行数据核实,做到“四清楚”(即底数清、去向清、治疗情况清和精神状态清),并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2、加强对重点精神病人的监管。协助社区对辖区精神病人进行评估,并依据风险评估分类标准,对列管的重点精神病人逐人走访评估。对必须住院、建议住院的,要积极动员监护人或近亲属送病人住院治疗。对在家监护、一般关注的,监护人或亲属

提出住院治疗请求的,要协调解决入院问题。对有肇事肇祸或滋事倾向的精神病人,要与社区或当地管片民警建立管控制度,随时了解掌握情况。 3.加强信息报告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协助社区随时关注重点精神病人动态,由精神病患者家属监护的,要随时与患者家属保持联系,随时接受患者家属、亲友的咨询、报警、求助,保持信息通讯畅通。一旦发现患者有暴力、滋事等倾向,要快速反应,协助街道、社区妥善处置,避免造成恶劣影响。 四、工作要求 充分认识做好重性精神病患者监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责任和人员,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加强信息沟通,确保重性精神病患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杜绝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桃园卫生院重性精神疾病应急处置预案 一、职责 (一)门诊诊疗、患者应急状况处置服务。(二)发现重性疾病患者及时转诊 二、应急医疗处置 应急医疗处置是指突发重性精神疾病,或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情急剧变化,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对自身的伤害(自杀、自伤行为),或者对他人造成伤害、对财物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等(危害社会行为);或者出现急性或严重药物不良反应,需要通过应急医疗处置及时采取干预措施,以避免伤害和损失的发生或者减轻伤害和损失程度。 (一)应急医疗处置领导组: 组长:赵文修 成员:李小敏丁书停王文周 崔粉桃李晓娟郑虎昌 (二)处置原则1、合理:应急医疗处置判断要准确,方法要恰当,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2、及时:工作人员应该及时赶到现场,采取干预措施,尽可能缩短造成伤害和损失的时间。3、安全:采取的一切处置措施,均旨在保护患者、家属、周围人群以及实施应急医疗处置的医疗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公共和私人财物;必要时应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协助。 (三)应急事件指征1、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已经或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对财物和公共安全造成损失的患者。2、自伤或者自杀行为:患者出现下列行为之一的(1)有明显的自杀观念,可能出现自伤或者自杀行为。(2)已经出现有自伤或者自杀行为,对自身造成人身伤害。(3)有扩大性自伤或者自杀的言语、企图或行为,对他人可能或已经造成人身伤害。3、急性或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包括急性药物中毒(自杀或误服),或者长期服药过程中出现的需及时处理的严重药物不良反应。

(四)应急事件报告已经接受管理的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向所在地镇(处)卫生院报告。后者在接到报告后,及时报告给本辖区包保机构。情况紧急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直接向就近包保机构或市工作办公室报告。尚未接受管理的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可以直接送往就近包保机构;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送往就近包保机构。非本地常住居民,包括临时居住人员、观光旅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中的精神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发生应急事件的,目击者、知情者或者当事人可以拨打“110”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送往就近包保机构。 (五)处置方式包保机构采取的有关应急医疗处置措施,应遵循《疾病诊疗规范??精神病分册》和《中国精神疾病防治指南》的规定。对“精神科门诊留观”或者“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的患者,应按照门诊留观和紧急住院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1、现场临时性处置用于疾病诊断明确,问题清楚,处理措施不复杂的情况。主要针对一般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或病情不重,治疗依从性较好,患者家庭有一定管理条件的患者。对已经接受管理的患者,在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完毕后,镇卫生院医护人员应每4小时随访一次。连续2次随访病情稳定后可停止随访。如果现场临时性应急医疗处置未能达到预期效果,应及时转到包保机构精神科门诊留观或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2、精神科门诊留观用于能立即确诊,需进一步检查或观察;或疾病诊断虽已明确,但处理措施较简单,预计问题可以在24小时内得到解决的情况。主要针对较严重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或患者家属/监护人有较强看护能力并且危险性评估在2级及以下的患者。如果估计病情不能在24小时内得到有效控制,或有继续发展加重的趋势,应随时转为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 3、精神科紧急住院治疗用于患者病情危重,需要保护性治疗或强制性治疗;或处理措施复杂,病情需要较长时间(24小时以上)才能控制;或不能确诊,需进一步检查、观察或会诊的情况。主要针对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的患者,或出现严重的急性药物不良反应患者。 4、院外应急医疗处置常用措施(1)心理危机干预。使用支持性和解释性言语,缓解患者紧张、恐惧和

精神病人应急预案

精神病人应急预案(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萧山区靖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件 靖社(2010)11号 关于建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科室: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萧山区精神卫生办公室处置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陈锋 副组长:朱兴荣 组员:王丽华(精防专职)、陈华丽朱丽平陈烨许飞林 二、应急工作小组及小组成员职责 1、领导负责修、制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预防、控制措施;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对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朱兴荣负责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定期演练,做好员工的自我防护工作;陈烨负责组织临床科室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许飞林负责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后勤物资及车辆保证。 2、应急小组人员必须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 3、当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时,公共卫生科精神病防治专职人员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并立即报告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

三、报告制度 任何部门及个人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保健科精神病防治专职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报告内容包括: 1、患者状况; 2、涉及人员数量及现场情况; 3、已采取的措施; 精神卫生科林汉伟迅速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电话报告区精防中心,城厢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以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汇报内容包括: 1、事件的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 2、涉及人员数量及现场情况; 3、参与救治科室及已采取的措施; 5、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或委托院办按照程序向区精防中心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并向全院通报事件结果。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事件的信息。 四、应急响应、善后处置 1、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强调各科协同。 2、公共卫生科精防人员负责具体落实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可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萧山区靖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0一0三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建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通知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X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XXX区卫生局的精神,逐步建立综合预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险行为的有效机制,落实我社区2009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项目,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年度目标:在辖区范围内初步建立重性精神病防治体系,开展业务培训,为重症精神病患者提供管理服务。 (二)通过项目实施,提高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重性精神病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2009年启动本项目,将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管理。做到纳入管理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占总重性精神病患者人数的3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2009年项目在本辖区范围开始实施。 (二)项目实施内容: 1、精神病患者的筛查:慢病管理科通过走访及查阅XX市重性精神病人出入院记录。收集患者的信息,并做初步筛查工作。 2、病情评估,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

3、定期随访:对于纳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面对面随访4次,每次随访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卫生、用药和家庭护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导患者服药,防止复发,及时发现疾病复发或加重的征兆,并进行危机干预。 4、逐步建立医院、社区一体化的综合防控体制:加强与民政、公安、宣传、残联等多个部门沟通和协作,共同管理精神病人,避免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使精神患者的监护、治疗得到有效的保障。 5、健康教育、康复指导:加强宣传,鼓励和帮助患者进行生活功能康复训练,指导患者参与社会活动,接受职业训练。 三、项目组织实施 (一)加强精神卫生防治管理队伍的能力建设,同时加强技术培训,以提高规范化治疗管理水平。 (二)职责与任务 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我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人群情况调查、线索收集、病情评估、告知服务内容、预约登记、人员筛查、数据统计报告,并开展督促服药、健康指导、随访等工作。 四、项目考核与评估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季度开展1次对慢病管理科督导检查。督导内容主要有项目工作进度、辖区重性精神病管理、居民档案及相关资料管理情况等。 (二)考核指标 1、重性精神病管理率≥40%以上;

精神病人应急预案

精神病人应急预案-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萧山区靖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件 靖社(2010)11号 关于建立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的 通知 各科室: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高效有序地做好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减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社会秩序,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萧山区精神卫生办公室处置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陈锋 副组长:朱兴荣 组员:王丽华(精防专职)、陈华丽朱丽平陈烨许飞林 二、应急工作小组及小组成员职责 1、领导负责修、制订《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和预防、控制措施;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并负责对应急工作的统一指挥;朱兴荣负责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定期演练,做好员工的自我防护工作;陈烨负责组织临床科室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许飞林负责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的后勤物资及车辆保证。 2、应急小组人员必须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对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

3、当发生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时,公共卫生科精神病防治专职人员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并立即报告应急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工作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预案。 三、报告制度 任何部门及个人发现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必须立即据实报保健科精神病防治专职人员,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报告内容包括: 1、患者状况; 2、涉及人员数量及现场情况; 3、已采取的措施; 精神卫生科林汉伟迅速向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立即电话报告区精防中心,城厢街道公共卫生委员会,以及辖区派出所民警和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汇报内容包括: 1、事件的性质、发生地点、发生时间; 2、涉及人员数量及现场情况; 3、参与救治科室及已采取的措施; 5、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方式等; 领导小组组长亲自或委托院办按照程序向区精防中心报告事件处理情况,并向全院通报事件结果。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散布有关事件的信息。 四、应急响应、善后处置 1、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预案启动后,各责任科室人员必须时刻坚守岗位,并准备后备梯队人员,服从精神病人肇事肇祸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强调各科协同。 2、公共卫生科精防人员负责具体落实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调查处理的各项工作,可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及时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萧山区靖江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0一0三月二十五日

精神病人暴力行为应急预案

(1)先兆行为 踱步;不能静坐;握拳或用拳击物;下颚紧绷;呼吸增快;突然停止动作 (2)语言方面 威胁真实或想象的对象;强迫他人注意;大声喧哗;妄想性言语(3)情感方面 愤怒、敌意;异常焦虑;易激惹;异常欣快;情感不稳定意识水平思维混乱;精神状态突然改变;定向力缺乏;记忆力损坏;无力改变自身现状 3. 暴力行为的预防 密切注意有暴力行为的患者,若发现患者有暴力行为的先兆,应进行及时有效的护理干预,把暴力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具体措施:(1)交流技巧 通过早期的语言或非语言的交流来化解危机状态。良好的治疗性护患关系会使暴力行为的发生率下降。 ①用平静低沉的声音与患者说话可以降低患者的激动程度,并避免不恰当的笑。 ②可向患者说明工作人员关心、理解其心情,并会尽力帮助其摆脱困境,以减轻患者的激动程度。 ③鼓励患者倾诉内心困扰,参与治疗决策,给其提供治疗信息。 ④鼓励患者自己控制冲动,处于冲动早期的患者受到安慰后,可能会离开刺激性环境来增加对自我的控制。

护士采用的非语言交流方式也会影响干预的效果。护士应该将手置于口袋外面,避免威胁性、紧张性或突然性的姿势,并调节身体位置,平视患者的眼睛,这样可使患者感觉是平等的交流。在交流过程中,有暴力倾向的患者常需要四倍于常人的空间。如果护士侵犯了患者的个人空间,会让其感到威胁,从而激发其攻击性。因此,护士在接近患者时应细心观察患者的行为,紧握拳头、面部肌肉紧张或转身走开等都提示患者可能感到威胁,应立即纠正与患者的距离。 (2)服用药物 药物治疗可有效地减少患者冲动行为的发生。护士应及时执行医师的处方,以加强对精神症状的控制。 (3)环境管理 保持环境的安静与整洁,避免嘈杂、拥挤,可使患者感觉到安全。提供丰富活动的病房可减少患者不适当的行为,并增加其适应性的社会功能。要管理好各种危险物品,以免被冲动的患者拿作攻击的工具。(4)患者教育 通过沟通性咨询及健康教育,教会患者人际沟通的方法和表达愤怒情绪的适宜方式是一项有效预防暴力行为的措施。应鼓励患者探讨自己被尘封的、忽视或压抑的情感,与其一起讨论情绪的表达方式,向其提供处理愤怒情绪的一些实用方法,如体育锻炼、改变环境、听音乐等,以有效提高患者的自我控制能力,减少暴力行为的发生。

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救助、服务、管理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工作目标 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助服务与管理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形成以“预防为主、收治为先、及时处置、后续管理”的服务管理工作格局,提升我镇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系统化、制度化水平,实现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动态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有效预防肇事肇祸案(事)件发生的工作目标。 三、组织机构 成立弋江镇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高发兴同志任组长,镇分管政法党委副书记陈建平同志任副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残联、人社、司法等部门和各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由张春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部门职责 (一)综治办: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镇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办。 (二)派出所: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社区(村)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协调相关部门对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组织相关部门对治愈出院后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救治。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的约束措施。 (三)民政办: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督促指导协助卫生部门开展走访、诊断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负责精神病人医疗救助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

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监护、治疗和管理,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是指患有精神分裂症、双向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和严重精神发育迟滞共6大类重性精神疾病,病情不稳定,经精神卫生专业机构评估为有暴力倾向等表现、达到3-5级高风险行为的患者或在不能辨认、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情况下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的精神病人。 第二章组织保障 第三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实行属地管理,区及镇(区)要成立由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领导任组长,综治、公安、民政、财政、卫生、教育、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司法等部门(单位)为成员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区稳定办、镇综治办(稳定办)。各级政府要落实必要的经费保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村(居)委会应明确一分管领导负责。第四条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部门要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综治(稳定)办牵头组织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督促辖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收治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对辖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情况及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二)公安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卫生、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各镇、村(居)委会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协调相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进行跟踪管理。移送有暴力倾向或正在实施肇事肇祸行为的精神病人到定点医院诊治。 对正在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对本人及他人的安全有威胁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在保证其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精神病人不能辨认 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应当现场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三)民政部门负责协助公安、卫生部门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排查工作。收集、梳理民政系统所属福利机构和救助站收治的精神疾病患者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公安、卫生部门。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精神病人予以相应的社会救助。协助做好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的救助工作。 (四)卫生部门负责协助公安部门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工作。做好对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病情诊断、医疗救治、信息采集和重性精神病人的随访管理工作,及时向公安部门通报危险性评估在3级以上的精神病人信息。监督精神病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 区精神病防治院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对其病情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完善安全设施,防止住院治疗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外逃、伤人和自杀等事件发生。 (五)区残联开展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社会防治康复工作。规范发放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残疾人证件,落实符合救助条件者按规定享受门诊免费服药及重残补助等优惠政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