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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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吴中区质监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吴中区质监站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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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方案目的及监督流程
2 对参建各方质量行为的监督 3 4 5 6
对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
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其他要求 其他事项
2
1.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
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 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 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 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 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 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 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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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程实体的质量监督
工程监督抽测
工程质量监督抽测时,建设、监理和施工 单位应有代表参加,参建方配合抽测工作并对 监督抽测结果签字认可。 监督抽测无异常或质量问题处理结束的, 在主体分部完成后,参建方提供建设单位出具 的验收(监督)通知单及施工监理资料,项目 监督负责人审核后对项目进行主体分部的监督 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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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验收条件
验收现场准备
(1)桩基:水准仪、钢卷尺等; (2)地基与基础:水准仪、钢卷尺、靠尺等; (3)土建主体:回弹仪、测距仪、榔头、凿子 、托板、靠尺等; (4)钢结构:钢卷尺、游标卡尺、焊缝量规、 扭矩扳手等。 (5)节能:铁钎或钢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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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的监督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监督的主要内容
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苏州市吴中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了规范质量监督工作程序明确质量监督工作内容提高质量监督工作效率增加质量监督工作透明度使质量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根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案请参建各方责任主体配合执工程报监登记工程分配质量监督交底有无桩基工程桩基分部监督验收基础分部是否带地下室地下室监督抽测基础分部监督主体分部监督抽测主体分部监督验收是否有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单项监督验收是否有建筑节能分部施工资料审核观感检查含住宅分户验收竣工验收或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建筑节能分部监督验收抽查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工程技术标准的情况

质量监督站工作程序

质量监督站工作程序

质量监督站工作程序一、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一)范围:在本辖区建设局报建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二)需提交的资料:本辖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本辖区建设局委托,对在本辖区建设局报建的建设工程质量依法进行强制性监督,这些工程必须于开工前在质监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建设单位在质监站领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书》(一式四份),将填好的表格加盖公章后交回质监站,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1)计划批文;(2)规划批文(或项目扩大初步设计批准文件);(3)建筑许可证;(领取到施工许可证后即补交施工许可证)(4)标书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6)施工合同;(7)监理合同;(8)全套施工图;(9)监督收费通知单回执;(10)《监督登记书》原件(四份);(11)见证人员授权书;(12)建设单位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13)勘察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4)设计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5)施工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16)监理单位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及各专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程序1、质监站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建设单位提交的文件、资料及《登记书》的内容。

2、由站长负责签署审核后的《登记书》,加盖公章后退还二份《登记书》给建设单位作为申办工程开工许可证的文件。

3、站长指定监督小组,监督小组在一周内制定出监督计划,并分别发送至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

监督计划须经站长审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属下列情况的,质监站不予办理工程质量登记手续:(1)提交的文件和资料不齐全的工程项目;(2)超过本站职责范围的工程项目;(3)未及时缴纳监督费的工程项目。

二、工程质量监督(一)工程项目合法性的监督1、建设程序(1)监督建设工程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流程一、该工程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经站领导同意后,特殊情况需要监督组提前介入监督的,要做好如下工作:1、向建设单位下达催办工程项目报建通知书。

2、建设单位应提供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图审文件,如果工程进行到基础完工,建设单位仍然未提供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图审文件,监督组立即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

3、监督组在首次抽查钢筋前,必须核查相关材料的二次检测报告,现场确认检测合格后,才能同意隐蔽工程验收。

二、该工程按程序办理监督注册和施工许可等报建手续后,及时发出质量监督书,确定该工程监督组人员,正式按程序对该工程依法进行质量监督。

三、监督组接到对该工程质量监督任务后,尽快熟知该工程全套的图纸和图审报告,审查参建单位的资质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上岗证。

三天内根据该工程的特点、难点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编写该工程的监督交底。

同时要求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这也是监督组开工前首次参与的监督工作会议。

监督组会上介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人员,公布监督工作方案,下发监督交底,并根据监督方案的内容要求各责任方做好配合工作。

四、地基基础的监督1、抽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措施,参加地基验槽、验桩、持力层土质的验收,是否符合勘察报告和设计图纸的要求。

2、现场抽查主要原材料质保资料集复试报告。

3、审查桩基子分部工程的质量控制资料和保证资料,参与桩基子分部的验收。

验收的内容为:预制桩质保单、灌注桩砼试块报告、打桩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桩位竣工图(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签章)。

桩检数量及检测结果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地基其它加固资料等。

4、抽查基础钢筋的制作和绑扎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5、抽查地基基础的模板制作是否规范,梁、柱截面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6、地基基础分部的验收:建设(监理)单位应在验收前2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监督组,监督员应及时审查地基基础分部及子分部、分项的质量控制资料和质量保证资料,经审查符合要求后,同意并参与地基基础的分部验收,并形成地基基础验收的监督资料和结论。

武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武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用户操作指南(建设单位)武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华中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研究所2017年第一章系统使用环境 (1)第二章用户登录及主界面介绍 (2)第三章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办理 (6)第一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电子签章使用 (6)第二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填报 (6)一、电子签章填报 (7)二、注册登记表详细信息填报 (10)三、注册登记表获取方式填报选择 (13)第三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上报 (14)第四节系统审核进度查看 (15)第五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打印 (16)第六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工程信息变更 (16)第一章系统使用环境1、硬件要求最低配置: 2.0G CPU, 2G内存。

推荐配置: 4.0G以上 CPU, 4G内存。

2、软件要求操作系统推荐Window 7及以上版本。

IE浏览器8.0及以上,360浏览器兼容模式。

必须使用ie浏览器,电子签章只支持ie浏览器下使用,使用360浏览器必须选择兼容模式。

备注:360浏览器兼容模式采取的是ie内核,所以可以使用。

3、网络环境网络带宽要1M以上。

第二章用户登录及主界面介绍用户登陆云端武汉.政务服务大厅:8080/,如下图-1,图-1通过用户登录进入个人办事页面,点击【办事服务】,输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在对应办理事项后选择【在线申报】,如下图-2图-2在弹出的在线申报页面中选择【新建项目】按钮(下图-3),根据提示输入工程名称,保存后将会弹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办理页面(下图-4)进入注册登记的办理。

第三章建设单位注册登记办理建设单位可以进行“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填报及上报,同时使用建设单位电子签章;对注册登记表的审核进度,可以通过系统审核进度进行及时查看;可以打印审核通过盖有电子签章的注册登记表;对工程信息需要变更的可以通过工程信息变更业务进行办理。

第一节建设单位注册登记电子签章使用在办理“武汉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前首先将本企业的电子签章钥匙盘插入电脑USB接口处,保证填表时可以及时获取到本项目对应建设单位的电子签章。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工程质量在建筑领域中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

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应运而生。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职责、组成以及工作流程。

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职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作为一个专业的监督机构,主要负责以下几个方面的职责:1.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测:负责对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测,保证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施工现场的巡查和监控:定期巡查施工现场,监控工程进展和施工质量,发现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 建筑材料的抽样检测:对使用于建筑工程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符合安全、可靠的标准。

4. 监督建筑工程的验收和质量评定:参与建筑工程的验收工作,评定工程质量,并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

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组成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由以下几个部门或岗位组成:1. 立项部门: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和立项工作,制定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方案。

2. 监督检测部门:包括工程监理、质量检测和技术评审等岗位,负责对建筑工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测。

3. 技术支持部门: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负责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工程质量。

4. 数据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数据管理和统计,保证数据的安全和准确性。

5. 宣传部门:负责向公众宣传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工作成果和效益,提高公众对建筑工程质量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三、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工作流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1. 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在工程开始前,进行规划和立项,确定工程的质量监督检测方案。

2. 施工现场巡查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查和监控,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并发现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3. 建筑材料抽样检测阶段:对建筑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4. 工程验收和质量评定阶段:参与工程的验收工作,评定工程质量,并提供相关建议和意见。

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程序

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程序

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程序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办理:1、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完成后,申领施工许可证之前,建设单位应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2)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3)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4)施工图及设计审查意见(扩初批文);(5)工程地质勘察资料;(6)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7)企业标准目录。

2、办事时限:资料齐全,七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

3、填写《工程质保体系审查表》及附表,开工前将《单位工程开工条件审查表》和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交于我站,方可开工。

二、竣工验收备案的办理: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供下列资料向本站办理竣工验收备案:(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4)勘察、设计、施工、监督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5)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8)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9)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10、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的应该具备的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公安消防、环保、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3、建设各方主体(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或质量检查报告;4、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试验报告;5、要整改的质量问题已整改完毕,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文件及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文件及办事指南

建设⼯程质量监督检测收费⽂件及办事指南第三部分站的职责任务和收费依据⼀、站的职责任务湛江市建筑⼯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局的委托,依法对建设⼯程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使⽤功能、环境质量和与此有关的⼯程建设各⽅⾯主体等质量⾏为进⾏强制性监督。

其主要任务:1、组织安排湛江市市区的建设⼯程质量监督管理⼯作。

2、认真贯彻执⾏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技术标准。

3、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项⽬报监⼿续,实施质量监督。

4、向政府报送委托的建设⼯程质量监督报告。

5、审查受监建设⼯程,参与各⽅主体的质量管理体系,对建设各⽅的⼯程质量违规⾏为采取⾏政措施,对需要实施⾏政处罚的⼯程和各⽅质量责任主体,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进⾏⾏政处罚。

6、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监督质量问题的整改。

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砼企业进⾏质量监督。

8、严格执⾏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对⼯程质量进⾏检测,并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作情况。

9、对县(市、区)的质监站业务⼯作进⾏指导,对区质监分站进⾏监督管理。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作。

⼆、收费依据和标准1、建筑⼯程质量监督收费依据⼴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式的复函粤价函[2004]477号省建设厅: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建筑⼯程质量监督收费计算⽅式的函》(粤建管函〔2004〕91号)悉。

根据《⼴东省⾏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同意将原按定率收取的建筑⼯程质量监督费改为按建筑⾯积定额收费,具体标准为:框架(含砖混)结构2.0元/平⽅⽶,⾼层建筑2.5元/平⽅⽶,超⾼层3.2元/平⽅⽶。

⼀项⼯程建筑⼯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

对农民⾃建⾃住的房屋进⾏质量监督不得收费。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府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省定标准内核定本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报省物价局备案。

⼆、交通、⽔运、电⼒、电信、⽔利等不能按建筑⾯积计收的⼯程统⼀按建安⼯作量的1‰收取⼯程质量监督费。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流程

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作流程
建设单位在招投标结束后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办理监督手续时建设单位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
2、计划批件
3、规划批件
4、中标通知书
5、勘察单位资质
6、设计单位资质
7、监理单位资质
8、施工单位资质
9、施工合同10、监理合同
11、施工组织设计12、全套施工图13、地质勘察报告14、施工图审查报告15、监理大纲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监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
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站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建设单位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手续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事流程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办事流程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之规定,凡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等有关活动的必须到我局质监站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手续。

办理质量监督备案时首先登录四川建设厅办理网上质
量监督备案,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监登记书、工作方案各五份(盖责任单位公章)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审查表一份
3、规划批件一份(两证一书)工程、用地、选址
4、施工中标通知书一份(与登记书项目经理一致)
5、全套施工图纸一份(出图、审图章)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一份(章)
7、施工组织设计一份(章)(企业编制人、审核人、报监复审查的表)
8、勘察合同一份(签字盖章以及合同章)
9、消防审查意见一份(章、符合、同意)
10、设计合同一份(签字盖章以及合同章)
11、施工合同一份(签字盖章、建管章)
12、监理合同一份(签字盖章以及合同章)
13、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一份(合格书、备案通知、报告)
14、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一份(章)
15、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施工方取,业主授权)
16、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17、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证书复印件一份
18、项目总监、专监证书复印一份
19、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一份、工伤保险(可提交复印件)
20、建管股提供的施工、监理人员备案表
21、检测方案(施工单位编制,监理单位审核)
22、五大责任主体的终身责任承诺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作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关于质量监督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指南》,2001年质量监督机构由核验质量等级改为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及备案制度后,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参与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实施监督。

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程序如下: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一)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应携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二)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时,应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交以下有关资料:1、规划许可证;2、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3、施工、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5、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三)监督站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证》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四)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施工许可证。

二、开工前的监督准备工作(一)确定质量监督工程师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确定以质量监督工程师为工程项目监督负责人的质量监督组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二)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项目质量监督工程师对负责监督的工程项目,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各方责任主体、设计图纸及有关文件、工程的特点、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编制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

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制订监督计划,并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

(三)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程序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程序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办理程序为做好本市建筑建材业管理信息化建设,简化办事流程,规范办事程序,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办理程序。

一、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需具备的条件建设工程报建限额(100万元)以上项目,在进行报监前,建设单位需在建筑建材业管理部门办理完成的手续如下:1、建设工程项目报建;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发包(招投标);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登记备案5、按规定需要进行设备监理的项目,已办理设备监理承发包手续。

报建限额以下项目,应完成相应的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建筑项目需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二、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方法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采用计算机网上申报与书面材料受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计算机网上申报建设工程报建限额以上项目,建设单位具备安全质量监督报监条件时,凭《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上的报建编号和卡号(报建限额以下的项目进行设计合同登记后取得《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取得报建编号和卡号。

),通过“上海建筑建材业”网站()进行项目报监申报。

网上申报软件系统将进行数据比对,比对通过后,建设单位可以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一式两份)(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同时打印《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完成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报监网上申报。

保密项目直接到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备案,无需网上申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申报表)(二)、书面材料提交项目报监需提交以下材料:1、《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卡》或《上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概况表》2、《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报监表》、《单位工程明细表》一式两份;3、建设工程质量人员从业资格审查表(原件一份)4、上海市建设项目防雷工程检测验收登记表(原件一份)5、相应工程项目综合保险预缴费凭证 ( 收据联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6、电梯安装工程报监时须提交电梯销售、安装合同项目建设参与单位中涉及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企业时,缴纳企业应按照《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告知书》的要求,缴纳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在报监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确认函》。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一、办理对象本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跨区的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除外)。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穗府[2014]27号),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工程,建设单位可以选择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

二、办理条件本区范围内从事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单位(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跨区的工程、临时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除外),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提供工程参建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员的有关信息、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资料。

办理机构核实资料符合要求后,发出《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三、所需材料四、办理流程图五、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六、办事机构: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3号2楼)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咨询电话:86350650七、收费标准:无八、收费依据:无九、办理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十三条]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5.《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向各区(县级市)下放一批市级管理权限的决定》(穗府[2014]27号)十、备注(一)建设单位凭盖报监专用章后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报表》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流程说明:1.申请单位按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取得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不属依法招标项目的,可以不提供,但需出具有关批准文件或书面说明。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概述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和竣工的质量、安全、节能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是两个永远不会被忽视的重要方面。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提供有效保障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介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的相关知识和流程。

办理流程1. 材料准备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之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建设单位的项目概况表;2.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图纸;3.建筑施工许可证及其附件;4.工程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简称工程方案);5.各类施工图的复印件;6.建设工程抽查验收或专家检查验收的材料;7.工程竣工验收评定意见。

2. 到现场登记准备好以上材料后,需要到当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现场进行登记。

登记时需要带好以上材料,并填写有关登记表格,提交材料。

经过初步审核后,工作人员会给出审批意见。

3. 安全监督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还需要严格遵守工程方案,依据工程方案的要求,做好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各方面措施。

4.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建筑工程完工后,需要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办理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时,需要提供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核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评定意见及有关证明文件等,经过验收后方可正常使用。

注意事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建设单位需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自检和整改工作,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是对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和保障,对于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确保建筑物能够长期、安全地使用起到了关键作用。

本文介绍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的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相信能够为大家提供一定的帮助。

质监站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质监站质量监督手续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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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工作流程

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工作流程

质量监督站建设工程工作流程一、监督登记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须提交以下材料:注:1、所有文件统一国际标准A4号纸。

2、所有复印件需要标明原件在何处及用于哪个工程,并在标明处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3、所需文件到邮箱:***************,密码:123456,红旗邮件中下载,请按表格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二、过程监督(一)工程即将施工前召开工程质量监督会,并下发《监督告知书》(二)基础分部1、开槽(桩基础)施工时,需各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参验,并签署《验槽记录》(试桩报告);2、基础分部验收前应完成如下工作:A完成基础分部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B整改完成基础分部《监督抽查抽测记录表》提出的问题并回复C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验收人员D验收合格后签署《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E基础分部未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三)主体分部验收前应完成如下工作:A完成主体分部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B整改完成主体分部过程中《监督抽查抽测记录表》提出的问题并回复C主体验收前应完成主体检测砼回弹D由建设单位组织参加验收人员E验收合格后签署《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记录》F主体分部未验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三、竣工验收(一)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3.完成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功能项目(室内环境检测等)监督抽查情况,以及抽样检测情况4.整改完成主体分部验收至竣工验收期间《监督抽查抽测记录表》提出的问题并回复5.完成工程预验收并整改完成预验收发现的问题6.已完成住宅分户验收7.完成全部施工、监理资料,在正式验收7个工作日前报送监督站审核并整改完毕8.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9.已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防雷、节能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10.已经设立建筑工程永久性标识牌(二)竣工验收前应准备的材料在正式验收七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汇总、收集并提交监督站如下验收相关文件1.建设单位收集工程预验收报告(邮箱中);2.基础、主体分部验收监督记录;3.监督抽查抽测记录表回复单;4.建设单位填写《竣工项目验收审查表》;5.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监督通知书》;6.建设单位编制《竣工验收方案》;7.建设单位收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出具的《质量评估报告》;8.建设单位收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汇报材料;9.建设单位收集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授权委托书(责任单位非法人参加验收会议时需要提供);10.建设单位收集施工单位提供的《保修书》、住宅工程的《分户验收汇总表》、《住宅保证书》、《住宅说明书》;11.建设单位收集施工单位《竣工验收申请报告》;12.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吉林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13.竣工验收程序。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与控制措施分析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流程与控制措施分析

1房屋建 筑工 程质 量监 督流 程 1 1单线 型模 式 . 在单 线型 流程 中, 一般 用 于在 小规模 的 监 督机构 中, 中设 置站 、总 工 其 办、监督科 、办公 室的设 置 。 单线 型建 设工程 质量 监督机 构管 理流程 , 流程相 对而 言, 比较 简单, 管理方便, 机构 设置容易, 在一些 规模较 小的质 量监督机 构, 比较 适合 。在建 设单位报 工程 质量监 督前 , 求建 设单位 除领 取施 工许可 证 、 要
城 乡与环 境
●I
房屋建筑工程 质量 监督 的流程 与控制措施分析
陈 芳
2 10 ) 0 4 0 ( 海市奉 贤 区建设工 程安 全质量 监督 站 上
[ 摘 要] 建设工 程质量 的 监督管 理 是我 国建设 工程 质量 管理 方面 的重要 组成 部 分, 需要 进行 一 改革和 完 善的 。以更好 的 适应我 国 国情的 建设工 程质 也 量监 督管理 模式 , 新形 势下, 在 如何 实现 对建设 工程质 量 的有效 监管 , 实保证 建设 工程质 量, 一个迫 切 需要解 决的 问题 。 切 是 本文 主要 结合现今 房屋建 筑工 程质量 监督 的现 状, 对质 量 监督 的流 程与 控制 措 施做 了探 讨和 阐 述 。 [ 关键 词] 建筑 工程 质量 监督 控制措 施 中图分类 号 :U7 T4 文 献标识 码 : A 文章编 号 :0 99 4 (00 3 —0 3O 10 —1X 2 1) 50 6一 1
求 。将 工程质 量监体的优 良行
为和不 良行为进行 记录, 以及建 设过程 中, 社会 对该建 设方主体质 量行 为, 照 按 规定 的程序 和权 限, 通过信 息系 统 向社会 公示 并 向上 级有关 部 门传递 。应 根 据主管 部 门、上级工 程质 量监 督机构 和单位 管理机 制 的要求对 信息 工作 的要 求确定 信息 传递 的周 期 。在 单线 型监 督流 程 中, 程质 量监 督机 构应 建立 工 上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一、监督手续的办理及监督告知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主持以下材料到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2)经审查后的图纸1份(蓝图或电子版均可);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质量信息档案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5)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3份);2、材料齐全后,我站在3个工作日内前发布《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协同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本人到我站接受《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告知书》及《监督交底书》,并在告知书、和交底书中签字确认。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方式1、地基基础(桩基)、主体结构、钢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勘察)、施工单位参加。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符号验收条件的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告知书》,对住宅工程还应提交工程质量样板验收意见,并在组织验收1日前,送达质监站,《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监督组长签字后,一份质监站留存,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留存。

三、竣工验收1、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交我站审核,经审核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如下:1)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2)相关设计文件、变更文件;3)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5)有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7)住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8)竣工标识牌图片;9)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11)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1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1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及竣工验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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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流程
一、监督手续的办理及监督告知
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主持以下材料到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施工图审查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经审查后的图纸1份(蓝图或电子版均可);
3)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或复印件1份);
4)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质量信息档案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5)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3份);
2、材料齐全后,我站在3个工作日内前发布《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建设单位持《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并协同项目总监,项目经理本人到我站接受《工程质量监督计划告知书》及《监督交底书》,并在告知书、和交底书中签字确认。

二、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监督方式
1、地基基础(桩基)、主体结构、钢构(网架)、幕墙、建筑节能等重要分部(子分部)勘察)、施工单位参加。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符号验收条件的重要分部(子分部)工程,签署《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告知书》,对住宅工程还应提交工程质量样板验收意见,并在组织验收1日前,送达质监站,《告知书》一式两份,经监督组长签字后,一份质监站留存,一份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留存。

三、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将竣工验收相关资料提交我站审核,经审核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如下:
1)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图纸审查合格证;
2)相关设计文件、变更文件;
3)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现场试验报告;
5)有符合验收规范的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6)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7)住宅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
8)竣工标识牌图片;
9)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证明;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规划、消防、环保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2)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有关规定整改完毕;
13)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14)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及竣工验收方案。

2、竣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签字、盖章齐全后提交监督单位审查。

2)监理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及监理负责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经项目负责人及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4)监理单位组织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
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向质监站收文窗口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经质监站核查,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电话告知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确定验收日期后提交《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及竣工验收方案,并于竣工验收前3个工作日送达质监站。

6)建设单位主持竣工验收会议,组织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提出整改意见,质量站监督人员到场监督。

7)施工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对《整改意见处理报告》签字,、盖章确认后送质监站。

四、竣工备案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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