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附件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2007年11月6日第七届律师协会会长会议第六十六次会议通过,2009年5月11日第八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第三次会议第—次修订,2015年9月8日第十届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章总则第—条为了促进和标准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北京律师在社会及各个法律专业领域中的作用,依照《X律师法》及《律师协会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本会依据律师业务领域开展对北京律师效劳业的需求和法律学科门类标准等情况,设置专业委员会。
第三条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旨在增强律师专业业务水平,提升律师的业务素养,拓展律师的执业领域,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推进律师为国家和社会建设发挥作用。
第二章专业委员会的设置第四条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一部以上生效法律为依托或某一法律效劳领域的律师业务已开展到肯定规模;〔二〕能与法律实务部门相对应、衔接;〔三〕符合法律学科分类的根本标准;〔四〕该专业委员会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到达十五人以上。
因公益性及特别目的设立的专业委员会,考虑国家和社会对律师业的需求,可以适当放宽上述设立条件。
第五条专业委员会的调整,包含增加、撤销、合并、分立及变更等,应当依据专业委员会的设立条件及工作情况,适时进行。
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调整,由本会相应的特意工作委员会会同协会秘书处提出方案,经会长会议审议后提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六条每个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人。
业务领域较宽的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人数最多不超过一百人。
第七条每个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假设干名,均在委员中选举产生。
依据工作需要,专业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聘任委员担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协助开展工作。
第八条本会相关人员依据需要,可以推举在相关专业领域内享有盛名、专业研究水平精深的本市律师担任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或特邀委员,经会长会议同意后,予以聘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06.03.09•【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2006年3月9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吴邦国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2005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胜利完成“十五”计划的重要一年,也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人大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
常委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精神,坚持围绕中心、以人为本、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在发挥代表作用、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认真贯彻中央9号文件精神,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我们在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
去年5月,中共中央以中发〔2005〕9号文件批转了《意见》,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
中央9号文件科学总结了半个多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重点,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围绕贯彻落实中央9号文件精神,我们主要做了三方面的工作:深入学习中央9号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深圳市律师协会代表提案办法
深圳市律师协会代表提案办法(2013年3月15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深圳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作用,保证律师代表提案的质量,及时、准确、规范地处理提案工作,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并结合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提案是指深圳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依照本办法提出的对深圳市律师各方面工作的提议。
第三条提案的提出:(一)律师代表提出的提案,要实事求是,事实清楚,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
(二) 10名以上的律师代表可以提出提案,不足上述人数的不能列为提案。
(三)提案内容应当围绕我市的法制建设、律师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律师执业素养的提高、律师业务和管理工作、深圳市律师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问题。
第四条提案审查委员会为常设性机构,是律师代表提案交办部门,负责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及闭会期间提案受理,提出拟办意见,督促承办部门办理提案,起草提案受理、办理情况报告并向代表大会汇报。
第五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律师代表提出的提案,必须在大会表决前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超过截止时间的不列为本次代表大会的提案。
需交付大会表决的提案,应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将提案提交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的提案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秘书处统一接收并提交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不同意立案办理的由提案审查委员会即时说明理由并回复代表;同意立案办理的由提案审查委员会于10日内提出交办意见后交相关职能部门办理。
第六条承办部门对独办提案,直接答复提案者;对分办提案,应分别直接答复提案者。
承办部门接到提案后,如有不同意见,应当在10日内,向交办部门提出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不得擅自转送其他部门。
第七条承办部门应当在接到提案后三个月内将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提案人。
答复意见应由承办部门分管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后以正式函件形式印发。
办理工作结束后,答复意见须同时抄送交办部门、监事会和协会秘书处,由协会秘书处立案归档。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履职动态
9月2日,到合肥拜访全国律协蒋敏副会长,商中国律师论坛相关事宜
4
9月4日,参加维权委工作会议
5
9月4日,接待广州仲裁委员会
6
9月5日,拜访深圳市民政局,商谈律师学院相关事宜
7
9月5日,参加十届六次会长会
8
9月6日,走访预审监管支队并座谈交流
9
9月6日,参加政法委联席会
10
9月7日,拜访市教育局商谈律师学院相关事宜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履职动态
(2017年9月1日-9月30日)
姓名
序号
工作内容
林昌炽
会长
1
9月1日全天,组织人员商议、草拟申办中国律师论坛的方案及相关材料
2
9月2日全天,到合肥与全国律协副会长蒋敏商议申办中国律师论坛事宜
3
9月4日上午,到大鹏新区管委会商谈合作事宜
4
9月5日上午,到深圳市民政局商议律协工作
14
9月下旬,部署安排前海律师讲师团组建事宜
15
9月下旬,部署安排前海委在前海管理局设点办公、挂牌事宜
16
9月29日,参加国际与港澳台委第二次主任会议,就具体落实执行《第十届律协三年工作规划》、建立“海归联谊会”、扩充深圳涉外律师人才库、开展涉外律师调查问卷等事宜进行研讨
汪腾锋
副会长
1
9月5日下午至晚上,参加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次会长会会议
杨逍
副会长
1
9月5日,参加十届律协第六次会长会
2
9月5日,组织参加“律师条例修改”推动调研走访
3
9月10日,前往重庆参加深圳律协第八期班西南政法大学开班
4
9月11日,第八期青年律师研修班开班仪式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律师协会: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省律协于今年1-4月开展各委员会换届工作,经过组织报名、审核、竞选演讲和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研究表决等程序,目前已确定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经统计,十届省律协委员会共有工作委员会18个,委员484人;专业委员会19个,委员620人。
现将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广东省律师协会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一日附件十届省律协各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一、工作委员会(一)律师纪律(会员处分复查)工作委员会(21人)主任:张杰(凌志所)副主任:陈武明(厅律管处)、庄伟燕(广悦鸿鼎所)、王丽娜(瑞霆所)、李峰(鸿峰所)、杨望明(益信所)秘书长:伍思扬(天量所)委员:冯晓阳(仲衡所)、陈建华(启源所)、李建国(鹏泰所)霍庭(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鲁楷(广和所)、植锦泉(盈建所)、何洪(通法正承所)、吴晁伟(道邦所)、麦金惠(莞信所)、孙成(莱特所)、吴建伟(广法所)、邝庆刚(正鑫所)、李海峰(正显所)、陈运生(乔博所)(二)维护律师执业合法权益工作委员会(35人)主任:黄建水(百科所)副主任:姚忠平(合盛所)、方壮毅(华商所)、骆世明(闻彰所)、宁向东(鸿基所)、陈达成(东达昊所)、肖伟华(法开所)、卢若飞(文宗所)秘书长: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委员:朱永胜(卓信所)、钟狄雯(广大所)、钟剑锋(国信信扬所)、吴娟(金鹏所)、梁敏(星辰所)、王建中(建鹏所)、周文娟(悦智所)、李志勇(知明所)、肖万青(正大元所)、刘宏琴(中建合展所)、邱伟生(德赛所)、吴江(玉成所)、王金府(保信所)、罗卓伟(百德所)、陈喆彦(信捷所)、陈登嘉(华南所)、钟佩娟(海东所)、谢丽英(西江所)、何永刚(宜方所)、赖永和(远大永恒所)、陈美英(诚优所)、肖帆(锦帆所)、欧鹏(东源县公职所)、曾显辉(宏晖所)、陈壮辉(揭阳市法援处)、谭炳光(刚毅所)(三)宣传交流工作委员会(38人)主任: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副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官选芸(诺臣所)、梁国雄(易春秋所)、陈广鹏(法制盛邦所)秘书长:陈广鹏(兼)委员:昝飞(国道所)、张新强(天胜所)、陈军(金鹏所)、XXX(固法所)、傅显扬(法制盛邦所)、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宇梅(同益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孙在辰(北京市盈科<广州>所)、丁保银(合盛所)、胡欣然(广悦鸿鼎所)、沙辉(北京市中瑞<广州>所)、李玉良(人民时代所)、郑懿(君厚所)、但秋寒(正大方略所)、周卡方(环球经纬所)、杨慧杰(国信信扬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党俊平(耀圣所)、陈群(普罗米修所)、曾常青(宝城所)、甘定中(鹏正所)、吴俊梅(深和所)、孙清华(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李伟(知明所)、萧光贤(通法正承所)、李欣蕾(实丰所)、李捧玉(宝威所)、陈小东(德疆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余硕(天行健所)、龙光钊(浈阳所)(四)继续教育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曾锦(国信信扬<河源>所)副主任:刘棉春(巨信所)、庞奇凤(粤茂所)秘书长:傅海波(河源市公职所)委员:宋儒亮(诺臣所)、石安琴(金鹏所)、温旭(三环汇华所)、邓传远(广信君达所)、吕春华(金桥百信所)、杨帆(北京市尚权<深圳>所)、鲁阳(金美所)、杜圣操(浩淼所)、刘敏(陈梁永钜所)、刘琛(玉成所)、胡冬勤(弘力所)(五)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27人)主任:詹礼愿(博厚所)副主任:王先东(德赛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钟坚(通法正承所)、张黔(君厚所)秘书长:宋万俊(启源所)委员:颜俊(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XXX(民生康田所)、卢跃峰(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赵宏彬(金鹏所)、陈永忠(诺臣所)、陈克宇(智洋所)、宋喜霞(广大所)、陈远乐(广信君达所)、王琪(合邦所)、高均科(环球经纬所)、赵涯(北京市大成<广州>所)、舒卫东(华商所)、涂红兵(星辰所)、洪国安(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贾润莲(知明所)、陈建南(新健达所)、程旭东(国慧所)、谭舟杨(莞信所)、张中强(江达所)、欧阳楚平(山外山所)(六)财务工作委员会(10人)主任:高海生(格林所)副主任:徐立(海之华所)、肖红(广大<深圳>所)秘书长:徐立(兼)委员:付国章(正平天成所)、卢绪毅(法丞所)、唐高翔(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崔小平(知明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刘文武(大公威德所)、方莉(铭建所)(七)规章制度工作委员会(8人)主任:卢坚(法则明所)副主任:陈志辉(正念所)、封谟喜(雅商所)秘书长:蔡飞(金鹏所)委员:周磊(恒益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黄浩(广大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八)女律师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育新(启源所)、胡宁可(晟典所)、张晓玲(亚太时代所)、周蕊(北京市金杜<深圳>所)、耿爽(伯方所)、李爱东(汉章所)、杨健华(伟伦所)秘书长:胡瑄倍(海际明所)委员:段曼珍(力诠所)、白爽(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杨瑞华(法制盛邦所)、罗凌(卓信所)、何国瑜(茂文所)、苏丽英(广大所)、刘红丽(南国德赛所)、陈红(岭南所)、郭丽(宽和所)、董亚芹(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刘敏(顺恒所)、潘雁青(豪益所)、吴玲(宝威所)、卢珮瑜(历维永盛所)、张丽丽(百勤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韩青(东方泽所)、徐英华(大公威德所)、游艳(凯邦所)、刘亚晶(晨光所)、黎海燕(益诺众承所)、熊小薇(共阳所)、刘萍(特力所)、刘莉(慧达所)、汪玉玲(伟伦所)、骆美平(五邑所)、刘颖(三良所)、齐跃玲(海东所)、吴付艳(正鑫所)、王苗苗(众浩所)(九)文体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文震殊(正大联合所)副主任:叶勇(东江勤诚所)、张方亮(圣方所)、赵晓飞(恒益所)、喻晓明(天诺所)、丘彪山(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叶晨(立邦所)、张秋楠(德元所)秘书长:童春燕(法则明所)委员:景嘉琦(金鹏所)、邹耀明(环宇京茂所)、董亚民(至信忠诚所)、李华式(安华理达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邬德(启源所)、官选斌(诺臣所)、沈涛(正大联合所)、安宁(君厚所)、邓培启(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黄志勇(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建芬(海际明所)、白冬红(广州市公职所)、洪氢(立国所)、罗广平(广和所)、章成(开野所)、白昕(广和所)、赵国平(邦南所)、韩丽茹(韩晔所)、纪建斌(南天明所)、李道君(闻彰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徐德廷(非凡所)、张良华(德赛所)、赵琼(弘力所)、罗金良(邦杰所)、俞侃(广中所)、卢宏盛(千里行所)、林小岩(正德所)、文钊(意合所)、戴海燕(正鑫所)(十)律师文化建设工作委员会(23人)主任:周荣炽(华法所)副主任:郭璇玲(广和所)、黄远伸(知明所)、孙俊杰(广信君达所)、华青春(国鼎所)秘书长:卢伟强(华法所)委员:熊浩(金鹏所)、吴秀荣(金鹏所)、蒋修贤(广大所)、庹明生(瑞霆所)、陈志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成尉冰(坚信所)、黄绍仁(龙浩所)、蔺存宝(宝慧所)、李周明(南天明所)、谭积丰(正明扬所)、林楚泉(名道所)、刘红军(万言所)、唐胜利(宝威所)、黎繁松(广能所)、葛志能(国邦所)(十一)地方律协建设工作委员会(15人)主任:彭华(诚挚所)副主任:罗贤富(大观所)、陈勤(惠州市公职所)、刘晓晖(顺恒所)秘书长:关建明(海法所)委员:黎晨辉(广大所)、梁胜才(诚挚<广州>所)、何万龙(龙浩所)、叶锦婵(智捷所)、魏伟庆(潮星所)、彭志红(惠州市公职所)、陈赤洲(湛江市法援处)、赖鸿(劲龙所)、梁文光(粤茂所)、黄纯坚(梅州市法援处)(十二)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委员会(25人)主任:王少敬(天行健所)副主任:吴兴印(至高所)、许锦深(创兴所)、张洪杰(海法所)、徐嵩(广信君达所)、曾学智(伟伦所)秘书长:王静(诺臣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吴翔(法制盛邦所)、李治国(沐阳所)、尹春武(伯方所)、蒋月仙(正念所)、魏龙(赋诚所)、刘鸿鹏(益诺众承所)、吴建勤(友邦方达所)、钟君安(日升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黎雄校(信宇所)、姚冠旺(开信所)、梁柱坚(赛力所)、杨文良(文业所)、马献平(正鑫所)、陈沐碧(碧天所)、林巧娜(阳江市公职所)、王彬城(谨信所)(十三)律师事务所建设指导工作委员会(29人)主任:邱旭瑜(卓建所)副主任:陈满平(启源所)、李立坤(广和所)、程禹斌(保信所)、张育泉(法制盛邦所)、肖响华(大洲所)秘书长:薛丽莉(广大所)委员:张亚美(金鹏所)、马晓艳(科德所)、李文立(迅法所)、罗锦祥(隆利所)、林国栋(国信信扬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陈峻峰(德纳所)、周志辉(知明所)、曹茂华(广品所)、李旺东(盈达所)、刘蓉芳(旗轩所)、严凡(品科所)、黎波(礼律所)、谢鹏椿(泰旭所)、张念(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贺鸿德(鸿浩所)、谢文辉(广法所)、谢志坚(伟伦所)、付纯庚(天行健所)、刘军军(大贤东宇所)、朱雪峰(省厅律管处)(十四)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36人)主任:曹建宇(中信致诚所)副主任:陈妙财(华商所)、黄山(广悦鸿鼎所)、叶进国(莞泰所)、李纲(金鹏所)、刘晓军(信德盛所)、朱又又(合盛所)秘书长:张豫侃(启源所)委员:余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潘雯津(沁森所)、罗柳华(元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刘静(君厚所)、张爱武(粤高所)、王亚平(同益所)、田子军(踔厉所)、雷建威(诺臣所)、杨志刚(卓建所)、何苗(深田所)、任英(朗骏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何俊(新健达所)、高敏峰(中信致诚所)、朱继良(必至所)、张元龙(登润所)、梁建新(林德所)、冯冠维(友邦方达所)、黎小明(共阳所)、邝昕(正鸿所)、李敬子(泉胜所)、梁小军(达伦所)、汤少新(嘉格所)、陈星(诚挚所)、邝浩文(正鑫所)、许伟龙(祥典所)(十五)公益法律事务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黄振辉(深宝所)副主任:江亚芳(岭南所)、陈宏辉(众诚所)、王云松(达熙所)、张凯(晨光所)、李晋沣(宏诚所)、陈文峰(东江勤诚所)秘书长:洪笃凯(省法援局)委员:邢志强(君信所)、张春耀(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马必会(正大方略所)、张锡深(奔犇所)、倪洁云(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李国勇(格林所)、宋振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马彪(国信信扬所)、黄鼎足(同益所)、许宜群(鑫涌所)、罗晓春(青泉所)、袁佳存(北京市盈科<深圳>所)、陈显敏(古今来所)、孔令文(凯坤所)、欧阳武斌(顺恒所)、向开元(昱桥所)、邓杰(莞信所)、伍亚秋(友邦方达所)、贾永莲(友邦方达所)、何灿(晨光所)、贤笑岩(晨光所)、陈家晓(保信所)、许自新(尚典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刘曼生(曼君所)、杨启宏(中大中所)、周汉基(汉基所)、谢涛(宜方所)、马安信(新北江所)、李武群(潮州市法援处)、陈少桦(秀博所)、杨雪标(汕尾市法援处)(十六)实习考核工作委员会(22人)主任:XXX豪(名成所)副主任:占春红(省厅律管处)、邓捷(省律协秘书处)、朱宝莲(广州律协秘书处)、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秘书长:过琼(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郭汉森(省厅律管处)、尹恩林(广信君达所)、李松涛(正大联合所)、曾丽萍(天一星际所)、刘永光(法制盛邦所)、吕利民(时文所)、陈壮(佛山市公职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华宗晟(硕源所)、刘玉招(东方大卫所)、叶虹(五邑所)、邓有淼(湛江市公职所)、黄伟冠(文业所)、陈伟健(河源市公职所)、方振宏(宏进所)(十七)港澳台和外事工作委员会(40人)主任:贾红卫(北京市隆安<深圳>所)副主任:杨闰(广大所)、陈健斌(卓信所)、郑智兴(晨光所)、郑耀阳(盈信所)秘书长:黄梅新(省厅律管处)委员:吴凯(恒益所)、伍健(踔厉所)、詹朝霞(金鹏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林凯(富临国泰所)、胡东(诺臣所)、谢捷(广信君达所)、王燕(固法所)、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敏(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林慕清(启源所)、钟瑜(国信信扬所)、李绪兵(陆台所)、刘全民(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范秀玲(广和所)、朱哲(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祝理力(晟典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王千华(众诚所)、熊代琨(鹏正所)、黄树稳(众诚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赵瑾(陈梁永钜所)、曹奕(莞信所)、石岳(泰旭所)、路艳平(卓信<东莞>所)、黄东伟(中元<中山>所)、余晓凌(邦杰所)、刘君雅(邦杰所)、刘照煌(伟伦所)、郭学民(伟伦所)、何冬明(盛鹏所)、左缅章(金浓所)、关国正(沿海所)(十八)提案审查工作委员会(20人)主任:黄思周(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副主任:徐敏彪(省律协秘书处)、梁淑军(国信信扬所)秘书长:史璞松(省律协秘书处)委员:郑静昊(凡夫所)、陈少明(东方昆仑所)、雷鸣(富临国泰所)、林壮群(法全所)、罗德旭(旭瑞所)、尹志强(绅源所)、吴宇志(广大所)、唐红炬(瑞迪安所)、颜春阳(舜华所)、靳林明(北京市君泽君<广州>所)、朱利(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黄爱华(合邦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曾捷(法仕所)、谢丰凯(丰粤所)、莫赳(择正所)二、专业委员会(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郑剑民(圣方所)副主任:杨爱斌(合邦所)、蔡华(北京市尚权所<深圳>所)、陈永忠(诺臣所)、翁作熙(国信信扬所)、肖鹰(深义所)、郑城(北京市大成<广州>所)、涂建军(豪盛所)、林志明(广大所)秘书长:蔡华(兼任)委员:张成勇(广信君达所)、刘艳平(环宇京茂所)、南芳(法制盛邦所)、阮防(合盛所)、李三新(正大联合所)、肖文齐(粤通所)、黄柏瑞(法制盛邦所)、宁伟辉(海印所)、龙锦强(同益所)、蒙立冰(富临国泰所)、赵耀(天一星际所)、郑中民(金鹏所)、倪敏(合邦所)、郑马(淳锋所)、刘平凡(际唐所)、欧湘富(星辰所)、刘辉(君言所)、陈科军(融关所)、徐旅(大公威德所)、林荻(德赛所)、郑灼武(盈信所)、赵国平(邦南所)、叶剑军(通法正承所)、黄国根(经纬法所)、谢涛(宜方所)、黄伟燕(国邦所)、李静染(良匠所)、郑严防(法申所)、谢文辉(广法所)、江迪彪(宝晟所)、方振宏(宏进所)、卓学龙(龙胜所)、陈荣(拓进所)、马献平(正鑫所)、吴玲(宝威所)、陈仪斌(乔博所)(二)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林泰松(国信信扬所)副主任:邓香花(北京市盈科<深圳>所)、蔺存宝(宝慧所)、梁桃波(三良所)、鲁阳(金美所)秘书长:王新(国信信扬所)委员:林淑菁(穗恒所)、陈北元(北京市盈科<广州>所)、颜道成(法制盛邦所)、段曼珍(力诠所)、彭晓伟(金鹏所)、万由伟(羊城所)、李鸿鹄(君厚所)、徐炼(国道所)、黄健(格林所)、陈英金(法制盛邦所)、党俊平(耀圣所)、郭璇玲(广和所)、陈小伟(晟典所)、胡俪凡(知明所)、吴江(玉成所)、官伟平(中大中所)、刘曦(汕头市公职所)、孔令文(凯坤所)、杨柏华(国龙所)、徐建民(至高所)、叶英鹏(万维所)、唐振武(国邦所)、钟永华(粤海所)、肖卫民(粤海所)、崔耀千(勤思进所)、张国成(法道行所)、黄日森(五邑所)、陈一德(法申所)、李太贤(大贤东宇所)、刘中强(法泰所)、张海雄(至友所)、钟指葵(兴源所)、吴健林(中建合展所)、华宗晟(硕源所)、欧阳如松(林德所)、龙春华(名道所)、廖祥平(广中所)、许伟龙(祥典所)、吴奕练(冠法所)(三)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张钧(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邓文剑(正平天成所)、隋淑静(北京市德恒<深圳>所)、梁轶(胜伦所)、白光林(北京市盈科<深圳>分所)秘书长:李丽(广信君达所)委员:罗国林(格林所)、李乐(岭南所)、张黔(君厚所)、黎志凌(广大所)、陈国仔(穗益所)、王步林(金鹏所)、贾远鸿(经纶所)、沙骏(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梁彬(国信信扬所)、林秀芝(天一星际所)、刘锋(法制盛邦所)、王泽锋(广信君达所)、杨XXX(北京市大成<广州>所)、王重平(合盛所)、操道伟(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张付忠(星辰所)、樊永强(雅尔德所)、杨俊杰(淳锋所)、缪亚峰(亚太时代所)、王先东(德赛所)、郑成杰(嘉格所)、陈胜忠(科源所)、陈映虹(中大中所)、赵华(品明所)、刘红增(海迪森所)、赖春龙(国邦所)、莫爵扬(国诚所)、黎展雄(余黎张所)、丁涛(勤思进所)、全昌春(宝晟所)、汪平斌(伟伦所)、刘华杰(大观所)、季忠良(明典所)、吕国昌(新北江所)、邹育兵(沃金所)、向振宏(莞泰所)、黄昌盛(正鸿所)、邵红(广中所)、林萱(冠法所)(四)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46人)主任:尹成刚(盛唐所)副主任:陈作科(广大所)、陈克宇(智洋所)、杨小菁(创誉所)、鲁潮(广和所)、章勋(广信君达所)、王旗(保信所)、徐清波(合盛所)、吕春华(金桥佰信所)、秘书长:蓝新宏(上海市建纬<深圳>所)委员:裴红艳(广大所)、陈镇慧(启源所)、邹阳(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渌湫(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张旭锋(格林所)、周玉忠(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花南(天一星际所)、林凯(富临国泰所)、韦国祥(人民时代所)、邱培杰(广大所)、陈启环(环球经纬所)、王志强(北京市盈科<深圳>所)、王劲松(联建所)、郭维(华商所)、胡玉芳(北京市盈科<深圳>所)、杨林(卓建所)、王斌(大公威德所)、丁煜(德赛所)、刘曼生(曼君所)、崔建珍(金腾所)、何学兵(至高所)、金三宝(循理所)、黎明(余黎张所)、梁文光(粤茂所)、王骞(卓凡所)、郑锋(法盟所)、黄志强(兴源所)、黄卫国(明典所)、陈清才(科德<东莞>所)、张旭东(赋诚所)、刘雅风(遥力所)、李燕(旗峰所)、谭福龙(君政所)、卢宏盛(千里行所)、蔡盛长(广中所)、林杰坤(冠法所)(五)金融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周璇(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所)副主任:朱孟禾(合盛所)、唐平山(君厚所)、谢乐安(安国所)、光东斌(知明所)秘书长:易湘洋(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委员:吴广(北京市大成<广州>所)、陈忠(天诺所)、王勇(法制盛邦所)、王联珠(君信所)、邓柏涛(岭南所)、邱才华(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李文涛(同益所)、刘怀玉(正平天成所)、黄奕莹(国鼎所)、鲁力承(法制盛邦所)、倪烨中(君信所)、XXX(法丞所)、邹文科(法丞所)、姚昌辉(广悦鸿鼎所)、余赛旺(天一星际所)、周霞(正平天成所)、吴娟(金鹏所)、姚向阳(格林所)、胡樱(德良所)、刘军(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吕俊山(北京市大成<深圳>所)、程海群(北京市中伦文德<深圳>所)、傅祥鹏(淳锋所)、祝理力(晟典所)、宋晏(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李蕴芳(方源所)、王树义(方源所)、陈坚(德赛所)、张介亮(和为所)、张勇(桃园所)、周淑贞(正念所)、葛志能(国邦所)、梁柱坚(赛力所)、谭社芬(华南所)、李震兴(众浩所)、麦金惠(莞信所)、成文环(陈梁永钜所)、卢奕彬(岐山所)、刘桂东(粤剑所)(六)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王立新(北京市金杜<广州>所)副主任:张良华(德赛所)、张志(万商天勤<深圳>所)、张宪忠(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黄亚平(北京市观韬<深圳>所)、魏龙(赋诚所)、钟瑜(国信信扬所)秘书长:肖兰(北京市金杜<深圳>所)委员:石其军(广信君达所)、张平(北京市君合<广州>所)、刘东栓(广信君达所)、赵俊峰(广信君达所)、胡轶(国信信扬所)、余春明(法制盛邦所)、戚耀升(天一星际所)、常跃全(金鹏所)、刘霞波(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卢旺盛(北京市大成<广州>所)、屠朝锋(南国德赛所)、万晶(北京市君合<广州>所)、李纲(金鹏所)、赵登峰(润平所)、廖耀雄(国欣所)、肖寒梅(竞德所)、高全增(广和所)、尹公辉(信达所)、徐非池(北京市大成<深圳>所)、陈沁(北京市大成<深圳>所)、任宝明(信达所)、邢顺伟(广和所)、文梁娟(北京市嘉源<深圳>所)、贺秋平(北京市天元<深圳>所)、游明慧(北京市盈科<深圳>所)、张方亮(圣方所)、谢勇军(湖南启元<深圳>所)、方立(上海市锦天城<深圳>所)、郭磊明(万商天勤<深圳>所)、杜鸣欣(至高所)、吴兴印(至高所)、翟彩娟(今来<广州>所)、左缅章(金浓所)、龙喜福(金卓越所)、梁智锐(陈梁永钜所)、庾亚军(百勤所)、袁达松(香山所)(七)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邓尧(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副主任:肖才元(广和所)、陈建南(新健达所)、江知芸(北京市隆安<深圳>所)、黎志军(广信君达所)、王广华(三环汇华所)秘书长:周清华(华进所)委员:王永红(北京市中伦<广州>所)、刘延喜(北京市立方<广州>所)、刘孟斌(三环汇华所)、李文立(迅法所)、饶卫华(广大所)、曾旻辉(华进所)、任琳(踔厉所)、戴锦良(胜伦所)、霍小媚(启源所)、谭小武(南国德赛所)、董咏宜(三环汇华所)、黎叶(华进所)、杨家睦(广大所)、黄刚强(天一星际所)、胡子骐(三环汇华所)、刘宇忠(格林所)、黄璇(正平天成所)、吴秀荣(金鹏所)、崔军(星辰所)、冯江(百利孚所)、黄智勇(华商所)、肖革文(海派所)、穆银丽(品然所)、陈岗(淳锋所)、胡波(晨光所)、王文奕(法厚所)、蔡银喜(中乾所)、蔡建生(嘉格所)、韩丽茹(韩晔所)、李安(润正所)、伦荣彪(广能所)、袁英军(济律本所)、刘建荣(沃金所)、熊仁武(智捷所)、曹柏荣(莞信所)、余伦(说文所)、陈家金(泰旭所)、杨树雄(新安所)(八)电子商务法律专业委员会(20人)主任:王继丰(瑞霆所)副主任:蔡海宁(经纶所)、胡仕波(北京市盈科<广州>所)、田子军(踔厉所)秘书长:詹朝霞(金鹏所)委员:余建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吴剑良(广大所)、刘宇梅(同益所)、程跃华(三环汇华所)、朱建芬(海际明所)、徐立(海之华所)、吴伟波(汇俊所)、蒋修贤(广大所)、梁淑军(国信信扬所)、刘萍(特力所)、李高峰(中天鼎盛所)、邝浩文(正鑫所)、马立云(法制盛邦<东莞>所)、刘敏(陈梁永钜所)、王金府(保信所)(九)海事海商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杨运福(恒福所)副主任:许光玉(海建所)、沈金龙(知明所)秘书长:任雁冰(恒福所)委员:史大佗(北京市盈科<广州>所)、谢明(经纶所)、林翠珠(恒福所)、黄晖(恒运所)、张静(恒运所)、廖茂文(茂文所)、杨永(沐阳所)、周崇宇(海建所)、龙玉兰(海建所)、李振海(海建所)、赵郁芊(正平天成所)、黄有奇(嘉得信所)、周忠进(海联泰达所)、廖海波(赋诚所)、李爱东(汉章所)(十)未成年人法律专业委员会(12人)主任:谢玲丽(广信君达所)副主任:郑子殷(诺臣所)、李越(名道所)秘书长:李军(木铎所)委员:王静(诺臣所)、罗凌(卓信所)、李朝阳(旭瑞所)、林志伟(本华所)、童春燕(法则明所)、李丽香(广能所)、邱汉基(惠城区公职所)、钟华军(国锋所)(十一)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45人)主任:刘继承(胜伦所)副主任:郭蕾(晨光所)、沈威(融关所)、蒋四清(旗峰所)秘书长:江点序(领越所)委员:郑贤春(港宏所)、XXX(固法所)、蔡飞(金鹏所)、欧阳锋(君厚所)、朱又又(合盛所)、李正春(国道所)、臧传宝(北京市德恒<广州>所)、龙英(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冯志成(国信信扬所)、罗艾(北京市金杜<广州>所)、曾旭慧(正平天成所)、鲁楷(广和所)、王强(德纳所)、曾凡新(北京市大成<深圳>所)、张志良(金卓越<深圳>所)、高惠丽(友邦方达所)、陈巧玲(实丰所)、戴春锋(神朗所)、张瑞强(国邦所)、黎雄校(信宇所)、程卫民(华法<江门>所)、李敬子(泉胜所)、罗玉川(惠城区公职所)、章利兵(卓凡所)、曾荣松(广兴所)、巫清梅(诚优所)、谢克健(拓进所)、陈国华(御福所)、戴海燕(正鑫所)、马海岸(信而立所)、吴建武(闻彰所)、蔡浩(中建合展所)、卢庆波(科德<东莞>所)、邓杰(莞信所)、郭春宏(海联泰达所)、朱峰(名成所)、袁良平(南天星所)、彭志(卓信<东莞>所)、徐小安(中亿所)、李春城(冠法所)(十二)WTO法律专业委员会(19人)主任:韩俊(万商天勤<深圳>所)副主任:袁江荣(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杜圣操(浩淼所)秘书长:刘乙(广和所)委员:傅军(北京市盈科<广州>所)、孟庆国(北京市盈科<广州>所)、朱国祯(环宇京茂所)、黄赞荣(经纶所)、曾利霞(正平天成所)、吴凯(恒益所)、李治国(沐阳所)、陈均艺(正大联合所)、毕亚林(天一星际所)、周文娟(悦智所)、熊代琨(鹏正所)、李靖文(广和所)、文强(群豪所)、罗士俐(众浩所)、李建琪(瀚杰所)(十三)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35人)主任:何富杰(海际明所)副主任:张弢(金地所)、李栋梁(广和所)、陈晓朝(广信君达所)秘书长:胡圣根(海际明所)委员:耿爽(伯方所)、崔建川(华誉所)、黄家章(诺臣所)、王春平(广信君达所)、石庆华(北。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履职动态
3月15日下午,接待坪山区委政法委一行,并商谈合作事宜
14
3月16日下午,参加“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再审改判规则集成”分享会并作分享
15
3月19日上午,参加2018年第一期实习人员讲课开班仪式并将会;主持秘书处工作例会
16
3月21日下午,参加深圳律师学院研讨会
17
3月25日全天,到广州列席省律协十一届八次理事会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履职动态
(2018年3月1日-3月31日)
姓 名
序 号
工作内容
林昌炽
会长
1
3月1日下午,到广州参加省司法厅工作会议
2
3月5日上午,召集深圳律协会长-秘书长工作例会
3
3月5日下午,主持召开十届十三次会长会
4
3月6日上午,与盐田法院座谈合作交流事项
5
3月6日全天,在协会商议IBA培训项目,处理项目相关事项
16
3月28日,参加炜衡所律师调解室揭牌仪式
17
3月30日下午,参加市律协律师调解中心及律师调解中心驻深圳中院工作站揭牌仪式
18
3月31日下午,参加十届第二次律师代表大会
曾迈
副会长
1
3月5日,下午参加市律协会长会
2
3月7日下午,参加区人大法工委工作会议,晚上参加律协维权委工作会议,讨论简化立案主体信息及宝安看守所会见手续问题43月31日下午,加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汪腾锋
副会长
1
3月1日,参加南山区巡回培训讲座
2
3月13日,参加深圳律协第七次理事会
3
3月17日,参加福田区巡回培训讲座
4
3月21日,参加律师学院筹办研讨会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2015修订)
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2015修订)【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布部门】广东省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5.03.21【实施日期】2015.03.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实施细则(2003年3月15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5年3月17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5年3月21日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省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行业的职业声誉,履行律师协会的职责,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师协会有权对会员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行律师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实施行业处分,会员应予配合并自觉执行。
第三条律师协会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管理规定以及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应受律师协会处分的,适用本细则。
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公司律师的违规行为适用本细则。
军队律师不适用本细则。
地方律师协会作为团体会员不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律师协会对会员实施处分,必须以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为依据,以律师行业规范为准绳,与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坚持教育与处分相结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第五条根据会员违规的性质和情节,律师协会对会员的处分分为:(一)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公开谴责;(四)取消会员资格;上列处分可单独或并列适用。
第六条会员在执业或在处理与行使律师职能有关的事务的过程中,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二)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的;(三)违反《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五)违反《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六)违反其他律师行业管理规定的;(七)拒不执行律师协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的;(八)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和律师职业的基本精神,损害律师职业形象和声誉的;(九)其他应受处分的违规行为。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副会长履职动态
3月29日,到市司法局参加海南省司法厅一行的调研座谈
11
3月30日,出席十届四次律师代表大会
江定航
副会长
1
3月1日,参加深圳律师学院、培训委、创新委、实习委联席工作会议
2
3月5日,参加十届二十四次会长办公会议
3
3月5日,参加实习委主任工作会议
4
3月11日,接待青岛市律师协会一行
5
3月15-16日,参加十届十四次理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主任述职工作会议
6
3月30日,参加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尹成刚
副会长
1
3月1日上午,参加深圳律师学院、培训委、创新委、实习委联席会议
2
3月1日下午,参加培训委全体工作会议
3
3月1日下午,参加创新委全体工作会议
4
3月4日上午,参加财委主任会议
5
3月15日上午,参加互金委《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研讨会
3
3月5日,指导女工委参加市妇联三八维权周表彰活动
4
3月5日,参加市律协第24次会长会
5
3月8日,参加并主持市律协联合行业党委举办的“三八节关爱女律师活动”
6
3月8日,指导前海委接待上海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考察前海联营所
7
3月8日,组织、策划和安排深圳市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班、后备人才班开班仪式,并代表市律协致辞
8
3月12日,指导前海委协助接待青岛律协来访座谈
9
3月12日,指导国际委组织报名参加《国际争议研讨会》
10
3月12日,指导前海委《粤港澳大湾区的法制体系建设》编委会开展校稿工作
11
3月15日,出席第十届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四次理事会暨专门委主任述职会会议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决定(2024年)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决定(2024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4.01.11•【字号】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9号•【施行日期】2024.01.11•【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立法工作正文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一二九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29日表决通过,经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年1月11日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的决定(2023年11月29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3年12月28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批准)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规范制定法规活动,健全本市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制定法规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改革开放,贯彻新发展理念,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
”三、将第三条改为第四条,修改为:“制定法规应当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业务指导标准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业务指导标准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业务指导标准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解散与破产清算法律专业委员会二〇一四年六月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破产重整案件管理人业务指导标准(深圳市律师协会2014年10月8日第九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宗旨和适用范围 (1)第二节管理人的指定、回避、辞职和更换 (1)第三节管理人团队 (4)第四节管理人工作原则 (4)第五节管理人业务制度及工作机制 (5)第六节管理人报酬与责任 (6)第七节管理人清算档案 (7)第二章裁定重整后的管理人职责...................................................................... (8)第一节一般规定 (8)第二节管理人接管和管理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 (9)第三节管理人监督债务人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11)第四节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与批准 (12)第五节重整程序的终止 (15)第六节重整计划执行期的管理人职责 (16)第三章附则...................................................................... (17)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宗旨和适用范围第一条【指导标准宗旨】为指导深圳律师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防范执业风险,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破产案件事务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制订本指导标准。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指导标准的适用范围:(一)进入人民法院公布的机构管理人名册的律师事务所,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案件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的,适用本指导标准。
深圳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动态10月1日10月31日
3.10月27日,本委黄云主任应龙华区司法局,区工委邀请,为龙华新区律师做《刑事非诉业务》主题讲座,获得好评。
28
社区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
王佳强
尹成刚
1.王佳强主任为深圳市司法局举办的调解员培训授课,授课题目为《时代大背景下调解员的修与为》;
14
环境与资源法律专业委员会
邵卫国
尹成刚
1.10月20-21日,邵卫国主任参加市律协组织的第三次主任会议;
2.整理并提交环资委参选的业务创新大赛产品。
15
医药健康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
范秀玲
尹成刚
1.10月20、21日下午,医药委主任范秀玲在从化参加律协专委会主任会议;
2.10月29日,佟长辉委员的主讲关于“医疗美容纠纷的防范”的讲座通过主任会议审核;
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动态(10月1日-10月31日)
序号
专业委员会
主任
分管会长
工作内容
1
证券基金期货法律专业委员会
吴波
尹成刚
无
2
不良资产处置法律专业委员会
凌学庆
尹成刚
无
3
一带一路及涉外法律专业委员会
潘立冬
尹成刚
无
4
保险法律专业委员会
万向阳
尹成刚
无
5
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
谢湘辉
尹成刚
1.提交《知识产权法律资讯》;
30
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
章书锐
尹成刚
无
2.王佳强主任参加律协专业委第三次会议;
3.骆建军、沈丽锦委员修订补充创新作品文字稿。
董事会会议议程主持稿三篇
董事会会议议程主持稿三篇篇一:董事会会议议程主持稿会议议程主持词各位股东代表、各位董事、监事:大家下午好!感谢大家参加限公司年股东会暨届次董事会。
对于大家的到来,我代表公司表示热烈的欢迎!现在召开公司20XX年股东会暨届次董事会。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受董事会委托,由本人主持董事会。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人数9人,实到董事人数9人,其中分别授权委托出席并行使董事权利,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1人请假。
各股东方均派出了相应的股东代表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议程共计五项:1、听取公司20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审议公司20XX年财务决算;3、审议公司20XX年财务预算;4、审议经理层20XX年工资发放意见;5、审议公司经理层人员聘任议案及监事会成员聘任议案。
首先,进行大会第一项议程:请同志作20XX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大家欢迎;(报告宣读结束后)请各位董事对报告人就相关问题讨论并质询;请董事对该项报告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情况,该报告通过。
下面,开始第二项议程:请同志作公司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大家欢迎(报告宣读结束后)请各位董事对报告人就相关问题讨论并质询;请董事对该项报告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情况,该报告通过。
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三项议程:请同志作公司20XX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大家欢迎;(报告宣读结束后)请董事对该项报告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情况,该报告通过。
会议的第四项议程是:请同志宣读公司20XX年度经营班子成员薪酬情况,大家欢迎。
请董事对该项报告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情况,该报告通过。
会议的第五项项议程是:请同志宣读公司经理层人员聘任议案及公司监事会成员聘任议案。
请董事对该项报告进行表决。
根据表决情况,该报告通过。
结束语:我宣布公司20XX年股东会暨届次董事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二:董事会会议主持稿主持人:年月日各位董事、各位监事、高管: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有限公司第届董事会年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由我主持。
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规则(1)
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工作规则(2009年6月6日深圳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深圳市律师协会监事会为有效履行监督、制约、制衡职能,保障和规范监事会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依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监事会是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律师代表大会负责。
第三条监事会依据本会章程和律师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及本工作规则开展监督工作。
监事会及其组成人员接受律师和律师代表监督。
第四条监事会实行程序监督与实体监督相结合、一般事务监督与专项事务监督、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及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工作原则。
第五条监事会组成人员应坚持原则,办事公道,热爱律师事业,廉洁自律。
第六条监事会的工作经费在本会收取的会费中列支。
第二章监事会的职责第七条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理事会执行律师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的情况;(二)监督理事会遵守本会章程和律协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三)监督理事会、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履行职责的情况;(四)对会费或其他费用收入与支出的合法、合规和合理性予以检查监督;(五)组织和实施对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离任审计;(六)根据需要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律师协会实施专项审计;(七)提议召开临时律师代表大会;(八)全体理事及正副会长辞职后,代行其职责,组织选举新的理事会及正、副会长;(九)派员列席会长办公会议、理事会会议;(十)选举或罢免监事长;(十一)向理事会提出监督意见;(十二)章程规定或律师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监事的主要职责是:(一)依据本规则开展工作;(二)根据监事会内部分工,完成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三)根据监事会的指派或监事长的委托,列席监督范围内的各类会议,并发表监督意见;(四)根据监事会的指派或监事长的委托,完成各项临时工作;(五)参加监事会工作会议,依据本规则行使表决权;(六)根据本会章程规定行使其他监督职权。
第九条监事长的主要职责是:(一)对外代表监事会;(二)列席会长办公会、理事会会议;(三)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四)签署监事会决议和其他监事会文件;(五)安排监事会的日常工作,委派监事代表监事会行使职权或负责临时性的具体工作;(六)督促、检查监事工作;(七)代表监事会向律师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八)根据本会章程规定行使监事长的其他职权。
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
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草案)(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小组第六稿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第三章会员第四章律师代表大会第五章理事会第六章监事会第七章会长第八章秘书处第九章专门委员会与专业委员会第十章奖励与处分第十一章经费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律师管理体制,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事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深圳经济特区律师条例》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深圳市全体执业律师和律师机构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及律师机构的自律性组织,依法对律师及律师机构实施行业管理。
第三条本会的名称:中文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英文名称:。
缩写:。
第四条本会宗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忠实于律师事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高律师执业素养;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规范和拓展法律服务市场;加强行业自律建设,致力服务全体会员;努力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为社会文明、社会公平和法治进步贡献力量。
第五条中国共产党在本会设立组织、开展活动的,本会应为党组织的设立及活动提供必要的场所和条件。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全体会员和本会设立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本会受深圳市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指导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指导。
第二章职责第八条本会职责:(一)制定本市律师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律师执业规范;(二)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三)指导、检查律师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四)负责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和监督;(五)开展律师业务研讨,总结和交流律师工作经验;(六)组织实施、监督律师的执业宣誓;(七)开展律师执业前培训和执业后的继续教育;(八)接受并处理对会员的投诉或者举报;(九)调解并处理会员之间因执业活动发生的纠纷;(十)制定并实施会员行业奖励与处分规则;(十一)宣传律师工作,出版律师刊物;(十二)组织会员开展对外交流;(十三)组织律师和律师机构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十四)开展文体活动,举办福利事业,组织实施同业互助;(十五)建立并完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制度;(十六)制定律师行业收费指引;(十七)协调与立法、司法、行政机关的关系,拓展与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十八)编制并发布《深圳律师年度发展报告》;(十九)深圳市司法行政机关及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委托行使的其他职责;(二十)《律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履职动态(3月1日-3月31日)
文艺与福利
工作委员会
任杰
Hale Waihona Puke 江定航参加十届十四次理事会工作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主任述职会议
8
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
潘翔
蔡华
1.参加理事会述职会议,汇报本届会员委2018年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2019年工作计划;
2.草拟《关于减低3类律师会员个人会费的议案》;
3.审核参加2019年3月30日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5.培训委落实4月中旬举办“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二”及“法律应用规则”两场专题讲座事宜。
三、巡回培训
6.3月10日,培训委与律师学院联合举办法律技能巡回讲座之“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能”(第三轮▪南山站)事宜;
7.3月16日,培训委与律师学院联合举办法律技能巡回讲座之“公司法、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技能”(第三轮▪福田站)事宜;
2.3月5日上午,冯育红、戴维、杜芹等约10位女工委成员参加了律师公益巾帼行动—迎“三八,深圳女律师志愿团授牌成立仪式”;
3.3月5日下午,女工委冯育红、戴维、杜芹等8位女律师参加市妇联三八维权周表彰活动;
4.3月8日,律协公众号开展“三月女神节,亮出妳的风采”个人照片和执业感言活动;
5.3月8日,冯育红、杜芹参加“三八节关爱女律师活动”暨追思王艺桦律师;
6.3月26日下午,受省律协委托,维权委到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宝安区镇南派出所送达感谢信,并进行座谈交流;
7.3月26日,就一律师申请维权事宜,致函九江市律师协会并沟通有关情况;
8.3月27日下午,受省律协委托,维权委到福田区看守所、福田区莲花派出所送达感谢信,并进行座谈交流。
16
公益委员会
孙程旭
蔡华
6.3月15日,参加律协理事述职(对女工委本届工作重点2018年度)作述职报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委员会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公告(2014修改)【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发布部门】深圳市律师协会【发布日期】2014.02.12【实施日期】2014.02.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公告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则》(修改稿)已经2014年1月17日市律协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深圳市律师协会二○一四年二月十二日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顺利开展深圳市律师协会(下称“市律协”)会员与律师代表委员会的工作,促进深圳律师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职能】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是市律协协调处理律师会员、律师代表自治及自律行为的工作机构,专门负责与律师会员、律师代表的日常联络、沟通和协调服务。
本工作委员会在市律协理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宗旨】本委员会的宗旨是:依法保障律师会员、律师代表的合法权益,加强与律师会员、律师代表之间的沟通交流,进行监督和自我监督,提升深圳律师的行业自治及自律水平。
第四条【监督】本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接受市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市律协理事会、监事会、律师代表和全体律师的指导、监督。
第五条【工作职责】本委员会的主要工作职责为:(一)协助办理律师代表大会的会务工作;(二)协调督查律师代表提案的办理;(三)在律师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与律师会员、律师代表的沟通与联络,随时听取和收集律师会员、律师代表对律协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四)贯彻落实理事或/和专门委员会分片区挂点律师事务所工作制度;(五)协助市律协各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女律。
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范文
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范文律师大会筹备工作方案AA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自2022年换届成立以来,任期已满四年,为促进我市律协的健康、稳定、快速的发展,本次换届工作计划在2022年内完成,为保障协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AA市律师协会章程》制订AA市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
一、成立筹备工作组及职责分工二、筹备工作的主要程序1、收集律师的意见和建议。
由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组成6个调研小组,分别向我市范围内的律师事务所听取对换届工作以及本届理事会、监事会、各专门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客观地开展对下届协会会长及副会长、秘书长等候选人的意见征求,充分了解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为顺利换届打好基础。
各组应当召开本组范围内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及律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并选择3-5家律师事务所进行走访。
2、确定代表候选人和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的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
根据《AA市律师协会章程》关于代表名额、比例和选丼办法的觃定,确定会员代表产生的基准日,根据基准日律师人数的情况,筹备工作组拟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名额及产生办法,报请市司法局同意后由各选丼单位推选。
3、由筹备工作组和下设的代表资格审查组对各选丼单位推选的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并统一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5、筹备工作组根据征求意见和代表的组成情况,向市司法局和市民政局提出召开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的报告,向市司法局提出筹备工作报告和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候选人建议人选以及四届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建议人选的报告,向省律协提交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组成候选人建议人选的报告。
经市司法局批复并征得省律协同意后,召开理事会确定具体召开第四届律师代表大会的时间。
6、根据代表大会召开的时间,提前做好会议通知和会务安排、嘉宾的邀请。
三、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召开前的主要程序安排1、由三届理事会召集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三届理事会会长主持;审议通过筹备工作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报告,通过会议议程、通过律师代表大会主席团组成人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1.03.30•【字号】•【施行日期】2021.03.30•【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2021年3月30日第十届理事会第26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一、制定目的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和引导深圳律师从事遗产管理人业务,提高遗产管理人工作质量和水平,防范执业风险,经深圳市律师协会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组织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家族财富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研究、探讨,制定本操作指引。
遗产管理人应当全面依法高效履行职责,清理遗产、处理债权债务、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保护被继承人、继承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合法权益,推动遗产分割顺利进行。
二、法律适用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
三、适用范围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被立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为遗嘱执行人,继承开始后依法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受继承人共同推选成为遗产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遗产管理人,并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受担任遗产管理人职责的民政部门、村委会或继承人委托,协助遗产管理人履行职责时,可参考适用本指引。
第二章遗产管理人业务内容一、遗产管理人制度概述(一)概念遗产管理人制度是指,继承开始后至遗产分割完毕期间,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5条、1146条之规定产生的遗产管理人对被继承人遗产进行专门的管理,承担保护、管理和分配遗产的职责,维护被继承人与继承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遗产依法公平、有序分配的制度。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律师协会设置若干由律协理事会领导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律师业自律受理的议案和规则,履行律协各项职能,办理相关事务。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市律协设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制度建设委员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文体委员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前海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十七个专门委员会。
现将已组建完成的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名单公布如下:一、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马学平鼎方所副主任:方壮毅华商所梁敏星辰所郭海英广和所委员:程泉诚公所丁志祥伟华所甘定中鹏正所何苗深田所黄笑宇鼎义所黄远兵深泰和泰所黄志诚惠浩所李波巨龙所李志勇知明所梁启明竟德所罗采枢君一所马维远德城所王建中鹏图所王宇能华协所徐天明圣方所曾江辉宏泰所张亚佳士达所张成深广深所张存清德纳所庄健龙深鹏所刘勇卓权所傅祥鹏淳锋所丁超群百瑞所连俊虎君泰所唐新杰江山宏所二、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郑马淳锋所副主任:廖耀雄国欣所鲁楷广和所委员:郭中亮广深所纪长钦联建所贾玉臣大成所景佩茹正罡所赖轶峰建纬所李魏晟典所刘高潮中圳所吕利民时文所潘建辉经纬所吴寄帆海埠所肖红广大所谢兰军中银所杨文宝城所赵东川德恒所赵俊竞德所赵显龙金杜所周舟公言所周昌春创基所白银阶迎东所陈军东元所陈武海华商所龚楚世纪华人所古毅先鹏正所李继承深宝所李伟知明所刘天军众多所罗建斌融关所马丽瑞霆所XXX 金圳所姚铁星辰所叶健红国晖所张伟东万乘所三、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杜艳芝经天所副主任:谌兰星辰所高中明万乘所周俊波君言所主任助理:郭丽锦天城所委员:安星瑞霆所陈伟炜衡所吉同燕华商所梁文华深天正所林燕青扬权所濮庆融关所舒笑雅棠所司贤利隆安所孙大勇惠邦所唐波德恒所田园诚公所王腊清深兴所王文兵大成所吴俊梅深和所徐燕松明根所杨帆尚权所俞飞君强所曾常青宝城所张福军君一所张宏亮知明所陈盛卓权所朱江华金卓越所秘书:郑名伟经天所四、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尹成刚盛唐所副主任:梅臻淳锋所孟西银华所舒卫东华商所委员:廖爱敏经纬所江知芸隆安所吕伟红宝城所李双慧诚公所顾思源创基所王建新德城所刘芳德纳所胡杰冠杰所吴坚平广和所何张婧国欣所刘胜军经天所黄小明君一所李磊礼磊所陈群普罗米修所王继丰瑞霆所杨逍商达所张运华深鹏所刘全民深亚太所邓香花晟典所杨世玉卫权所张付忠星辰所光东斌知明所刘敏建纬所栾永明万商天勤所五、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贺倩明建纬所副主任:涂红兵星辰所杨云邦盛所王强扬权所委员:曾凡新大成所肖文全炜衡所林伟平宝城所王志强泛城所王佳强广和所王琰国欣所谭卫山华商所赖守铭惠邦所杨江苏融关所闻毅瑞霆所黄敬深天成所张涛万乘所杨志刚卓建所六、律师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制度建设委员会主任:汪腾锋知明所副主任:张翔大成所赖向东隆安所彭晓燕华商所委员:兰天广和所杨银笛金美所曹广辉知明所管铁流律人所陈志旭融关所庹明生瑞霆所邹中国蛇口所储萍萍晟典所任忠孙星辰所石瑗扬权所陈宏辉众诚所七、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主任:梁江洲普罗米修所副主任:张方亮圣方所张天虹扬权所委员:陈佛通佳士达所谌秋林华商所罗白云星辰所马骥知明所彭瑞宁融关所王文胜广和所熊勇瑞霆所徐仲锋中银所蒋剑烽巨龙所朱明生一言所八、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红卫隆安所副主任:石怀方锦天城所刘鸿瀚宇所杨林卓建所委员:陈庆辉大成所封卫波宝城所罗振辉诚公所吴旺根德纳所吴明辉广和所吴鹏程海埠所曾凡金华程所徐立新华商所仇秀斌华协所谢沁洋惠商所刘平凡际唐所霍朋经天所常宝生礼磊所刘新生联睿所李绪兵陆台所胡湘奇鹏港所熊代琨鹏正所郑忠林仁人所曹政蛇口所闫洪师深弘法所田轩盛唐所郭卫群星辰所陈建明扬权所党俊平耀圣所彭丹建纬所赵志伟闻天所九、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宁可晟典所陈亚莉诚公所张方硕广和所委员:陈凌建纬所戴维鹏正所耿丽萍深天正所李兰兰君言所龙耀兰瑞霆所闵齐双嘉得信所倪素芹星辰所欧阳莉娜深大地所王荣群鹏鼎所喻群辉国欣所陈贵琼淳锋所郑平进宝城所秘书:付春竞德所十、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副主任:赵永胜深鼎所胡长青大成所岳峰广和所委员:贾晶华商所林志强宝城所彭章键中银所唐剑明金卓越所王强知明所吴铭新东方所徐安营品然所徐向红晟典所薛忠民竞德所张国瑞天浩所XXX如坚田所黄致远星辰所十一、文体委员会主任:洪氢立国所副主任:丘彪山锦天城所谢华清财富东方所俞仕华星辰所委员:黄岩磷华商所李序根中圳所李志忠广和所饶庆松竞德所沈威融关所杨崇新尚权所游才万深明徳所朱继军鼎方所左青云大成所陆化淳锋所赵丹阳海埠所十二、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方星辰所副主任:黄丽荣扬权所张鹏盛唐所委员:张勇仁人所蔺晓青世纪华人所梁建东广和所郑德刚鹏正所林昌炽尚权所马学平鼎方所尹成刚盛唐所张斌卓建所张思珠时文所杜艳芝经天所汪腾锋知明所肖寒梅竞德所周旻品然所郑马淳锋所洪氢立国所贺倩明建纬所贾红卫隆安所顾东林联建所梁江洲普罗米修所韩俊万商天勤所蔡华伟华所张善华信桥所李慧宝城所张西文鼎义所何志军深宝所张文波朗道所刘军泛城所高立明金唐所张丽杰金杜所江定航锦天城所陈治民晟典所郑剑民圣方所高树华商所崔军星辰所童新广和所李智强安恪所梁华金杜所王艺桦大成所方宏锦天城所何红耀大成所胡铁军金唐所黄辉盛唐所黄远伸知明所刘子平卓建所盛旭海埠所时秋芳国晖所王立星辰所周璇竟天公诚所黄振辉深宝所王寿群华商所XXX绯建纬所侯河清诚公所侯林百瑞所姚朝武百瑞所傅立标穗江所苏东州雅尔德所陶琴胜业所方壮毅华商所马越耀恒所詹华伦金砺所十三、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蔡华伟华所副主任:许宜群鑫涌所吴劲松知明所罗贤逸深大地所委员:王艳平钧霆所田晓峰融关所刘必飞尚律所刘国梁瀚诚所华国东华程所朱金辉深田所许伟东华商所张茂荣信荣所李严隆安所李艳启通所李瑛扬权所李建国广和所杨宝凯星辰所XXX 瑞霆所陈东文中银所陈庆新新东方所周科国晖所孟庆杰诚公所房蓉晖高帜所罗琳芝深君联所段春晓振能所骆光声卫权所陶晓莉怀明所常洁淳锋所董会莲晟典所秘书:朱延群伟华所十四、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童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定航锦天城所胡圣诞生龙所陈正沓淳锋所主任助理:郭璇玲广和所委员:张丽杰金杜所孙伟强伟强所王巧云华商所胡荣国东方昆仑所周新锋星辰所黄亚英国欣所于秀峰德恒所林昌炽尚权所解秋艳盐田法援吕成刚竞德所郑德刚鹏正所艾及深天成所刘辉君言所王丽娜瑞霆所蔺晓青世纪华人所李建华竞德所高树华商所崔军星辰所陈治民晟典所邱伟平君道所苏醒深亚太所蔡平告罗湖法援廖耀雄国欣所奚蓉圣天平所张亚仁人所储向东大成所胡健君言所张文中伦所肖寒梅竞德所查晓斌德恒所蔡文生格威所康晓岳万乘所李庆华五维所谢兰军中银所张西文鼎义所周璇竞天公诚朱兰春大成所汪腾锋知明所樊成玮仁人所蔡荣填德荣所姚仕传龙岗法援李军强鹏翔所赵小庆绿建所陶琴胜业所秦敏法魁所黄振辉深宝所吴波宝城所李远勇中熙所肖植政法广所杜长荣荣安所陈达星辰所刘文君君凯所饶晓敏凯文所黄远兵深泰和所十五、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秀玲广和所曾洛川瑞霆所周念军中圳所委员:陈良星辰所阮湘安创安所孙程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陈科军尚权所陈春华宝城所张小峰信桥所汪涛共和所十六、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主任:张斌卓建所副主任:周旻品然所韩俊万商天勤所李立坤晟典所孟荻律人所(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陈艳枝盛唐所(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委员:崔琼斯利人所崔小平知明所贺树奎经天所黄汉鸿深天正所兰才明星辰所蓝新宏建纬所王芬王芬所刘永华商所深圳市律师协会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理事会会议纪要范文(通用16篇)
理事会会议纪要范文(通用16篇)理事会会议纪要范文篇1xx省家庭服务业协会于x1年11月8日召开了常务理事会议,出席这次会议的常务理事及其代表14人,协会副秘书长和办公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受刘会长委托、常务副会长杨志文主持了会议。
本次会议是为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做准备。
会议首先听取了办公室主任杨建文“关于召开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建议”的发言,接着大家畅所欲言,集思广议,讨论热烈。
大家原则上同意这个建议,会上有人建议:会议应安排工作经验和情况交流;为了调节气氛,增强凝聚力,会议还可安排家政员文艺才艺展示内容。
会议接受了这个建议,决定由办公室根据讨论情况,草拟会议通知,印发各会员单位。
常务理事会对今年协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希望要加强行业规范建设,指引行业健康发展;要继续抓好培训工作,协会要侧重抓好管理人员培训;协会要及时组织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可以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不断学习先进经验,也可以组织本省企业,互相走动,交流情况,取长补短;大家认为今年宣传工作有了很大突破,但仍需要努力,要把我们的企业、优秀服务员、新鲜经验报到和介绍出去,以增强社会的认知度,提高行业整体形象。
常务理事会希望全体会员单位要积极支持协会工作,共同努力,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x0]年43号文件精神,把二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奋进的大会,跨越式发展的动员大会。
理事会会议纪要范文篇2x4年9月28日-29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第七次大会暨第七届一次理事会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
会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28日参观、参加了由我会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在沈阳联合举办的《x4中国(沈阳)国际手机博览会》及x4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高峰论坛。
博览会上,数百家知名终端企业和移动互联网开发企业,携旗下最新智能科技产品悉数登台亮相。
此次博览会旨在打造国际化水准的移动互联网产业基地,推动东北地区智能终端与移动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健康发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2.《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3.《深圳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
4.《深圳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
5.《关于设立重点项目专项资金 加快推进深圳律师业发展的议案》
6.《关于减收三类律师会员个人会费的议案》
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
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 地点:市委党校
时 间
内 容
参加
人员
主持人
地点
13:30-14:30
大会报到
全体
代表
大堂
14:30-14:50
大会预备会议
1.表决大会主席团成员、大会秘书长建议名单
2.表决大会议程
3.表决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建议名单
4.表决《深圳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纪律规定(草案)》
全体
代表
林昌炽
主会场
14:50-15:00
主席团会议确定大会执行主席分工
主席团成员
任继光
主席团
会议室
15:00-16:10
1.宣布大会开幕,奏唱国歌(5分钟);
2.林昌炽会长作《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分钟);
3.魏汉蛟监事长作《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15分钟);
4.尹成刚副会长作《深圳市律师协会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草案)》、《深圳市律师协会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草案)》、《关于设立重点项目专项资金 加快推进深圳律师业发展的议案》的说明(20分钟);
5.蔡华副会长作《关于减收三类律师会员个人会费的议案》的说明(10分钟)
全体
代表
执行
主席
主会场
16:10-16:40
1.提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向大会报告提案受理情况(8分钟)
2.宣布投票结果(2分钟)
16:40
宣布大会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