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所材料的通知
深圳律协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
深圳市律师协会于近期发布《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律师行业突出问题进行了具体要求,以进一步规范律师从业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升律师服务水平。
本文就深圳律协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进行分析和总结,以期更好地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一、原因分析律师行业突出问题的存在主要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律师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违规收费、擅自变更委托、泄露客户隐私、徇私舞弊等行为。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律师行业的形象和信誉,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亟需采取专项治理措施予以解决。
二、具体要求1. 强化律师职业道德教育深圳市律师协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加强对律师职业道德的宣传教育,提高律师从业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律师事务所应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律师培训体系,加强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提升律师综合素质,增强律师的诚信意识和服务意识。
2. 严格规范律师收费行为律师收费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律师事务所应当对律师的收费行为进行严格规范,确保合法合规。
律师应当公开、合理、合法地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不得违规变相收费或者损害当事人利益。
3. 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监管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行为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监管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行为。
律师事务所还应当加强对律师执业行为的典型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提高律师从业人员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
4. 严格保护客户隐私深圳市律师协会要求各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保密承诺,切实保护客户的隐私权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案件相关资料,确保客户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5. 提升律师服务质量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高效处理客户投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律师应当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忠实履行委托义务,提供合法、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对深圳律协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意义和影响深圳律协律师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要求,对于规范律师行业秩序,提高律师服务水平,增强律师职业道德,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
律师执业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
律师执业证申领所需材料、办理程序及期限(广州市司法局只在周一收材料、周三补材料。
“机构、人员证照组人员分工及电话:詹蔚莹:83100141、李艳 83100145、郑蕾83100147”正确性不作保证,呵呵)一、申请专职律师执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律师执业证审批表》一份、《律师执业证呈报表》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一式两份;(有签名的地方均须本人亲笔签名)(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两份;2、非本市户籍的,提交有效期为半年期以上的居住证复印件两份;3、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两份。
4、近期大一寸非制服免冠蓝底正面彩色相片三张(其中两张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中,另一张的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所名并粘贴在《律师执业证呈报表》的左上角);(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两份;(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在申请日之前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五)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实习考核合格的材料:1、实习证复印件两份(加盖律师协会核对章)2、《实习人员考核鉴定书》复印件两份(加盖律师协会核对章);3、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复印件两份;4、《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无其他职业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两份:1、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应提交原单位批准辞职的正式文件(由原单位人事部门出具);2、其他从业人员,应提交已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书、证明书(由原单位人事部门与申请人共同签订);3、城镇无业人员,应提交失业证、待业证或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证明(由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4、农村无业人员,应提交未从事其他职业的证明(由所在乡镇以上政府出具);5、离岗退养或退休人员,应提供离岗退养正式批文或退休证复印件;6、军队转业、复员、退伍人员,应提交转业证或自主择业证、复员证、退伍证。
以上1-4类人员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的,还应提交就业报到证复印件,如果报到证是派遣到具体单位的,还必须提交与该单位解除合同的有关证明。
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深圳市律师协会作为深圳市律师行业的权威组织,承担着规范律师行业秩序、保障律师权益和提升律师业务水平的重要职责。
为了提高律师执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深圳市律师协会制定了《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以规范律师执业人员的培训和评估流程,确保律师的职业发展和服务质量。
一、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的背景和意义作为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从业者,律师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面试考核评估是深圳市律师协会对律师执业人员进行职业素质和能力评估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选拔优秀律师,提高整体律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推动律师行业的发展和规范。
1. 法律理论知识:律师是依法执业的专业人士,必须具备扎实的法律理论知识。
面试考核评估中将对律师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适用等知识进行考察,以确保律师行为合法、规范。
2. 业务能力:除了具备理论知识外,律师还需要具备较强的实务能力。
面试考核评估将重点考察律师在案件处理、法律咨询、法律文书起草等业务领域的能力,以保障律师在实践中能够胜任各类法律工作。
3. 服务态度:律师作为服务行业的从业者,应该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职业操守。
面试考核评估将综合考察律师的责任感、敬业精神、团队合作意识等方面的表现,以保障律师行业的良好形象和声誉。
1. 报名资格审查:律师执业人员需按照深圳市律师协会的规定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格证明和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报名资格。
2. 面试考核内容确定:深圳市律师协会将根据律师执业人员的职业需求和行业标准确定面试考核的内容和要求,并制定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引。
3. 面试考核评分:面试考核由专业评委团队进行统一组织和评审,评分标准公正、透明,确保每位律师执业人员都能够公平接受评估。
4. 结果通知和公示:面试考核结束后,深圳市律师协会将根据评估结果通知律师执业人员,并进行公示,以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可信。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
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发挥律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作用,促进司法公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国家安全厅、广东省司法厅《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阻挠。
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尊重律师,健全律师执业权利的保障制度,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律师法》及相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保障律师知情权、申请权、申诉权,以及会见、阅卷、收集证据和发问、质证、辩论等方面的执业权利,不得阻碍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不得侵害律师合法权利。
第三条律师有权对阻碍、侵害其执业权利的行为进行投诉、申诉、控告。
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在其官方网站、办公场所公开受理机构名称、电话、来信来访地址,安排专人负责。
对于律师的投诉、申诉或者控告,及时受理、登记、处理。
第四条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律师执业权利救济机制,建立投诉督办制度、惩处通报制度,及时处理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违法行为,并向律师反馈处理结果。
第五条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处置机制和联动机制。
办案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加强沟通联动,从切实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着手,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促进律师职能作用发挥,更好地服务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城市建设。
第六条市律师协会应当在律师维权和惩戒中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配合司法行政机关做好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1.03.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1.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各实习律师:
新一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已制作好,请相关实习人员(详见名单)前来市律协秘书处会员部领取。
领取方式:
若本人领取,需验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他人代领,需提供本所出具的领取函件或本人授权的委托书。
领取地点:
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0楼(投资大厦东侧200米,联通大厦后面)
联系人:张丽玲、黄红珍
联系电话:82025630、88281715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附件:相关实习人员名单。
深圳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细则
深圳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律师协会(下称“律师协会”)行业管理职能,规范律师协会会员(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下称“会员”)的执业活动,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和律师行业的职业声誉,履行律师协会的职责,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广东省律师协会章程》和《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会员违反法律、法规、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管理规定以及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应受律师协会处分的,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会员作出非律师职务的不当行为,除直接损害律师行业的行为外,不适用本细则。
第二章处分的总类和适用第四条根据会员违纪的性质和情节,纪律委员会对会员的处分分为:(一)训诫;(二)通报批评;(三)公开谴责;(四)取消会员资格。
会员受上述处分的,可限期改正或责令其参加律师岗前培训教育。
第五条个人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纪律委员会给予训诫处分:(一)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的;(二)泄漏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三)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代理活动的;(四)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或者宣称与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有特殊关系的;(五)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虚假宣传的; 通过户外灯箱、户外拉挂横幅或在移动交通工具进行推广宣传的;在公众聚集场合派发宣传单、册招揽业务、在餐饮、娱乐等不适合的场所设置广告标牌的。
在名片上做虚假夸大宣传的。
(六)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的;以明显低于收费标准低价竞争的;以诋毁其他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的;(七)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八)明示或者暗示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为其介绍代理、辩护、仲裁等法律服务业务的;(九)承办案件期间,为了不正当目的,在非工作期间、非工作场所,会见承办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的。
广东律师执业便利手册
广东律师执业便利手册引言对于广东的律师来说,提供专业、高效、便利的法律服务是一项重要任务。
为了更好地进行执业,广东律师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操作流程以及执业所需的各种材料和工具。
本手册旨在为广东律师提供一系列便利的信息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执业工作。
一、律师执业登记1. 材料准备律师执业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学历证明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照片- 律师事务所或个人执业申请书- 背景调查表2. 登记流程广东律师执业登记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在中国律师协会网上进行预约- 提交相关材料至当地律师协会- 进行背景调查- 缴纳相关费用- 进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领取律师执业证书二、律师执业所需工具1. 律师办公室律师办公室是广东律师执业的基本设施,需要配备以下工具:- 电脑和打印机:用于处理文书、资料和文件的编写和打印。
- 书桌和椅子:提供工作空间和舒适的工作环境。
- 书柜和文件柜:存放法律书籍、案件文件和其他必要文件。
- 会客区:为客户提供接待和咨询的场所。
2. 法律研究工具律师执业需要广泛的法律知识和研究背景,以下是一些常用的法律研究工具:- 法律图书馆:提供各类法律书籍和文献的借阅和查询。
- 在线法律数据库:包括案例法、法规、判例和学术文献等。
- 律师协会提供的法律资源:例如,律师协会的网站上通常会提供案例分析、法律解答和法规解读等。
三、执业过程中的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1. 律师责任保险律师执业过程中,有时可能会遇到潜在的责任风险。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广东律师可以考虑购买律师责任保险。
这种保险可以为律师提供一定的赔偿保障,当遭遇潜在的纠纷或责任索赔时,能有效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
2. 法律翻译作为一个开放的经济区域,广东的律师执业可能会需要处理涉外案件或与外国客户进行法律交流。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可能需要专业的法律翻译服务,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沟通的顺利进行。
3. 业务推广广东律师执业市场竞争激烈,为了能够在市场中脱颖而出,律师们需要进行适当的业务推广。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卡管理办法
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卡管理办法(年月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称“我会”)会员管理,规范我会会员卡的申领、发放、使用等工作,便于会员执业和参与我会活动,保障会员合法权益,同时为了进一步推进我会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对会员进行更加有效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及我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市律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员卡由我会统一制作、发放和管理。
第三条我会个人会员、预备会员(即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会员卡。
第四条我会个人会员、预备会员(即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使用会员卡。
第二章会员卡功能第五条会员卡种类一、执业律师会员卡深圳市律师协会正式会员会员卡,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且已在我会注册的律师,用于我会正式会员的管理;二、实习人员会员卡深圳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会员卡,在我会团体会员处申请律师执业的实习人员,用于我会预备会员的管理。
第六条会员卡信息一、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执业证号、本人相片等基本登记注册信息。
二、执业信息:会员年度考核、诚信记录、行业处分、行政处罚、奖励等执业相关信息。
三、其它应当登记信息。
第七条会员卡基本功能:一、身份识别:会员卡是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身份凭证。
二、会员管理:会员卡将实现会员年度考核、会员诚信、行业处分、行政处罚、行业奖励记录等功能。
三、会员服务:会员卡将接入我会网站后台数据库,实现针对会员的信息化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务:作为电子培训卡,实现会员参加我会组织活动的网上报名、登记刷卡积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岗前培训网上报名;同时实现律师代表大会等重要会议刷卡签到等功能。
四、拓展功能:(一)“绿色通道”:在公、检、法等部门统一配备律师通道自助登记系统的基础上,律师可实现刷卡自助登记。
(二)会员福利:用于与我会合作的商业合作机构的会员服务功能,如保险理赔、会员体检等。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1.03.16•【字号】•【施行日期】2011.03.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2011年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根据新《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规则》相关规定,同时按照广东省律师协会《关于部署2011年全省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律协[20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2011年深圳市执业律师年度考核事项通知如下:一、年度考核的对象和形式参加年度考核的对象为:2011年3月31日前已领取执业证的专职律师,符合《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第112号令)规定的兼职律师及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公司律师。
各律师事务所需通过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平台()“考核”栏目向市律协提交本所律师年度考核电子申请。
其中法援律师、公司律师不需通过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考核电子申请,其余手续均参照社会律师年度考核做法。
备注:本年度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分开进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由市、区两级司法局负责,区司法局负责初审工作,市司法局负责检查考核(复核)工作;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由市律协负责。
二、执业律师年度考核时间、程序及应提交的材料本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一)律师提交材料至律师事务所阶段(时间:2011年4月1日-8日):律师按照考核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律师事务所提交其2010年度执业情况总结,填报并向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交以下材料:1、《2010年度执业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2、获得行政或者行业表彰奖励、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的证明材料;3、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证明材料(如:交纳会费、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行业规范等);4、完成市律协培训的证明材料。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
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4.04.02•【字号】深司规〔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司〔2023〕158号),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司法局2024年4月2日《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奖励(补贴)条件和标准第三章奖励(补贴)申报、审核和监管第四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律师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深司〔2023〕15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切实提升我市律师业发展能级和竞争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规范《行动计划》有关奖励(补贴)申报流程,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市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发布《行动计划》奖励(补贴)申报通知,组织预算编报,对申报事项进行审核、公示及处理申诉,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会同市、区有关部门对奖励(补贴)经费加强监管。
第三条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根据市司法行政部门的委托负责组织《行动计划》奖励(补贴)申报、奖励(补贴)申报材料收集以及对申报主体申报事项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报主体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并将申报材料初审结果报送市司法行政部门〔申报主体为市律协的奖励(补贴)直接由市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审核〕;协助市司法行政部门发布《行动计划》奖励(补贴)申报通知、完成预算编报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协助市司法行政部门完成《行动计划》有关工作的宣传推介和政策解读。
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深圳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2003年10月1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9 月27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修订)(2010年4月12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2014年4月2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九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顺利开展深圳市律师协会(下称“律协”)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范专业委员会的活动,发挥律师在各专业领域中的作用,依据《律师法》、《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律协理事会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研究、探索及拓展需求,设置若干专业委员会,并且可以根据律师工作的发展状况对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进行调整。
第三条律协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是组织会员进行学习和交流,指导律师开展业务活动。
第四条律协理事会委托业务创新与发展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律协秘书处业务部负责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律协成立的专业委员会,应报上级律协备案。
第二章专业委员会工作职责第六条设立专业委员会旨在发动会员积极参与研究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或疑难法律理论与实践问题,提高律师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促进律师专业化分工,增强深圳律师的整体实力,同时,要积极拓展律师业务领域,推进律师业务创新,协助职业培训委员会开展培训工作,推动深圳律师行业的整体发展。
第七条专业委员会履行以下工作职责:(一)开展业务理论研讨工作,提高律师的业务水平;(二)开展业务工作调研,组织经验交流活动,拓展律师业务范围;(三)就国家和地方的立法、司法活动以及政策的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制定律师从事相关业务操作指引、行为准则和业务规范;(五)协调律师业务活动,建立与律师业务活动相关的社会支持网络,支持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六)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发放,编辑出版专业文集;(七)在律协的指导与监督下,与境外和港澳台律师开展交流与合作,并就出国人员考察、培训事项向律协提供推荐意见;(八)经授权代表律协或以律协名义参加相关社会活动,对立法、司法及行政等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九)就疑难案件和社会热点法律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十)就律师表彰、惩戒、专业资格考核、专业职称评定等事项向律协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十一)协助职业培训委员会开展培训工作;(十二)完成律协及上级律协指派的其他工作。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新批律师执业证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新批律师执业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12.07.23
•【字号】
•【施行日期】2012.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新批律师执业证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请以下有关律师事务所证照管理员或律师携带有效证件或律师事务所证明到市律协领取律师执业证。
(注:领取新批执业证的律师请提前填写好《深圳市执业律师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到市律协领取新批执业证时提交会员部。
详见附件)
一、新批律师执业证名单(2012年7-9月新批证需缴纳个人会费1500元,7
三、律师事务所材料(2012年7月新批律所需缴纳团体会费3750元):
北京市汉坤(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广东律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及批文;
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增加派驻律师登记表;
北京市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撤回派驻律师登记表、证明及许可证副本;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增加派驻律师登记表及许可证副本;
上海市建纬(深圳)律师事务所增加派驻律师登记表及许可证副本;
湖南天戈(深圳)律师事务所补办律所许可证副本材料及许可证正本。
附:
《深圳市执业律师基本情况信息采集表》
会费缴纳方式:
1、现金缴款
2、银行转帐至深圳市律师协会的帐号(领证时请附转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凭证):
单位名称:深圳市律师协会
开户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6012 1000 05051
深圳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担任遗产管理人操作指引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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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通知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3.12.26•【字号】•【施行日期】2013.12.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公布实施《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的通知各律师事务所、各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2013年版)》已于 2013年 12月 12日由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以公布,并自 2013年 12月 12日实行。
深圳市律师协会2013年12月2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职业道德守则(2013年版)引言律师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士,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负有提升司法质量、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公平正义的特殊职责。
本守则的宗旨是让每一个会员都能感受到律师这一职业赋予的荣誉感,这种荣誉感不是源于狭隘的职业利益,而是源于律师作为法律人为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所作出的贡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公众、当事人、本会会员的合法权益,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品德高尚的律师队伍,结合本市律师业发展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守则。
本守则适用于深圳市律师协会全体会员(含预备会员)。
律师在执业行为或非执业行为中均应当遵守本守则。
第二条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第三条律师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四条律师应当珍视和维护律师职业声誉,加强道德修养,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主动学习和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
第五条律师应当严守国家机密、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
上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
从与委托人初次洽谈业务时开始,不因委托人未委托,或中途撤回委托,或委托关系结束而终止。
第六条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
第七条律师应当平等对待所有当事人,不因当事人的身份或财富的差异而使其享受的法律服务有别。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
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22.05.24•【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2007年10月13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8年9月27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2018年7月24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订;2022年5月24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理事会第六次现场会议第三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为规范深圳市律师权益保障工作,维护深圳市律师的合法权益,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及《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工作关系】深圳市律师协会律师权益保障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维权委”)在深圳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律师协会”)理事会领导下工作,对理事会负责,受监事会监督。
维权委的工作接受律师代表大会代表的监督。
第三条【工作宗旨】对深圳执业律师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被有关机关、组织或个人侵犯执业权利、人身权利和其他权利的普遍问题和个案进行调查、反映和协调,以改善律师的执业环境、维护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职责范围第四条【职责范围】(一)研究起草维护律师执业权益的制度和建议;(二)支持律师依法执业,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对影响或可能危及律师行业权益的重大事件,以及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具体解决措施;(三)呼吁、协调、配合有关机关、单位依法公正处理涉及律师权益的相关案件;(四)调查研究律师执业环境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年度报告;(五)接受维权申请,为执业权益受到侵犯的会员提供法律帮助及其他帮助;(六)经律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咨询顾问团,对律师权益保障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七)经律师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选聘个人会员组成深圳律师维权志愿团,并开展工作;(八)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向律师协会、有关机关反映情况;(九)定期召开维权委专门会议,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普遍意义的案件进行研究,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表彰为维权工作作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程序指引
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程序指引(2012年11月16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3月12日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深圳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评估标准指引》规定,特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核时,由考官依照本指引所确定程序,对参加面试的实习人员进行面试考核,以统一面试考核流程,确保对全体面试人员的程序适用公平。
第二章考核小组第三条考核小组负责对实习人员面试考核。
考核小组由理事组别、监事/党委/纪委委员组别、资深人员组别的人员共三人组成,设组长一人。
组长原则上由会长、监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担任,其余由理事担任。
组长主持面试考核的流程工作,各考官均有权对面试人员发问及作出评判。
经组长提议,也可由本次考核小组考官轮流主持当次面试考核流程工作;负责主持的考官,即为当次面试考核的主考官。
第四条除面试人员自我介绍外,考官提问与面试人员回答,均应尽量简洁;面试人员应答偏离主题时,考官可要求面试人员停止回答该项问题。
组长应根据现场情况把控节奏与时间,必要时,可直接引领提问至下一考核环节。
第三章面试人员进场第五条面试人员进场后,应先于门口处等候。
由组长安排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其身份证或实习证,并转交考核小组。
面试人员未携带身份证件的,组长告知其停止参加本次考核,下次参加考核时间由秘书处另行安排。
第六条核实面试人员身份后,主考官请面试人员步入面试席就座,以此考察其仪态、举止及涵养。
第七条面试人员就座后,主考官要求面试人员将工作日志及实务训练材料原件交现场工作人员,由之转交考核小组。
面试人员未携带工作日志及实务训练材料原件的,主考官告知其停止参加本次考核,1取消其面试考核资格。
考官应在面试成绩单上注明取消面试考核资格的原因,面试成绩为不合格。
第四章面试考核第八条面试人员提交工作日志及实务训练考核材料原件后,主考官宣布面试考核开始。
深圳律师协会执业律师
深圳市律师协会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考核系统简介一、系统概述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系统(下称“本系统”)是运用最新的管理软件技术、无线通讯技术、IC卡技术、互联网技术、考勤技术,用于对执业律师的继续教育实现电脑化、自动化、智能化考核管理。
律协使用本系统前,我会做法是给每名会员发一本《培训登录册》,会员参加培训时在现场加盖参加培训的印章,每年注册时,律协管理员逐一翻看各律师的《培训登录册》以审核律师是否可以注册,以获得继续执业的资格。
这种做法费时、费力,效率很低。
并且如果有的会员丢失《培训登录册》时,协会将很难对其以前参加的培训课程进行统计。
使用本系统后,取而代之的是高度智能化、电脑化、自动化、信息化的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系统,即使发生会员丢失《培训登录册》后,也可以很便利的重新对其培训课程进行统计,当然,系统的功能优势不仅仅在于此,具体如下所述。
本系统由专用设备和软件系统组成,无须布线、轻便易携带、无使用距离和地点限制、高度智能、操作简便,是目前国内首套专门用于执业律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的系统。
二、系统功能及优势2.1集成多种先进技术本系统集成先进的管理软件技术、无线通讯技术、IC卡技术、互联网技术、考勤技术,融合现代科学管理理念,将大大便利会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活动,也有利于律协的各项量化考核工作。
2.2 IC卡管理,实现全面信息化管理本系统为每名律师配置一张个人专用的IC卡,详细记录律师的全部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律师证号、所属事务所等,律师凭该IC卡参加每次培训的考勤和年度注册考核,整个过程全部信息化,实现无纸化管理,无须人工登记、审核,自动完成全部工作。
当律师进行刷卡时,马上显示该律师的相关资料。
包括姓名、编号、相片等信息。
律师协会管理人员一看就知道是否是该律师本人来培训,以防止个别律师利用他人顶替刷卡。
2.3.高度智能化,全部自动进行培训考核管理本系统会将培训现场的律师考核信息全部自动无线传回到律协网站的本系统中,然后自动归集汇总每名律师的每次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地点、讲师姓名,并自动将其与律协要求的培训课时数、重要课程课时数等相比较,再自动判断律师是否达到继续教育的课时要求、是否通过考核、是否可以继续执业等,所有这些管理工作全部由本系统自动完成,高度智能和自动化。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布日期】2012.05.29•【字号】•【施行日期】2012.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律师正文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深圳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公告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律师协会设置若干由律协理事会领导的专门委员会,负责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律师业自律受理的议案和规则,履行律协各项职能,办理相关事务。
根据深圳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市律协设立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制度建设委员会、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文体委员会、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前海发展战略工作委员会十七个专门委员会。
现将已组建完成的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名单公布如下:一、律师权益保障委员会主任:马学平鼎方所副主任:方壮毅华商所梁敏星辰所郭海英广和所委员:程泉诚公所丁志祥伟华所甘定中鹏正所何苗深田所黄笑宇鼎义所黄远兵深泰和泰所黄志诚惠浩所李波巨龙所李志勇知明所梁启明竟德所罗采枢君一所马维远德城所王建中鹏图所王宇能华协所徐天明圣方所曾江辉宏泰所张亚佳士达所张成深广深所张存清德纳所庄健龙深鹏所刘勇卓权所傅祥鹏淳锋所丁超群百瑞所连俊虎君泰所唐新杰江山宏所二、律师纪律与惩戒委员会主任:郑马淳锋所副主任:廖耀雄国欣所鲁楷广和所委员:郭中亮广深所纪长钦联建所贾玉臣大成所景佩茹正罡所赖轶峰建纬所李魏晟典所刘高潮中圳所吕利民时文所潘建辉经纬所吴寄帆海埠所肖红广大所谢兰军中银所杨文宝城所赵东川德恒所赵俊竞德所赵显龙金杜所周舟公言所周昌春创基所白银阶迎东所陈军东元所陈武海华商所龚楚世纪华人所古毅先鹏正所李继承深宝所李伟知明所刘天军众多所罗建斌融关所马丽瑞霆所XXX 金圳所姚铁星辰所叶健红国晖所张伟东万乘所三、宣传与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杜艳芝经天所副主任:谌兰星辰所高中明万乘所周俊波君言所主任助理:郭丽锦天城所委员:安星瑞霆所陈伟炜衡所吉同燕华商所梁文华深天正所林燕青扬权所濮庆融关所舒笑雅棠所司贤利隆安所孙大勇惠邦所唐波德恒所田园诚公所王腊清深兴所王文兵大成所吴俊梅深和所徐燕松明根所杨帆尚权所俞飞君强所曾常青宝城所张福军君一所张宏亮知明所陈盛卓权所朱江华金卓越所秘书:郑名伟经天所四、业务发展和职业培训委员会主任:尹成刚盛唐所副主任:梅臻淳锋所孟西银华所舒卫东华商所委员:廖爱敏经纬所江知芸隆安所吕伟红宝城所李双慧诚公所顾思源创基所王建新德城所刘芳德纳所胡杰冠杰所吴坚平广和所何张婧国欣所刘胜军经天所黄小明君一所李磊礼磊所陈群普罗米修所王继丰瑞霆所杨逍商达所张运华深鹏所刘全民深亚太所邓香花晟典所杨世玉卫权所张付忠星辰所光东斌知明所刘敏建纬所栾永明万商天勤所五、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贺倩明建纬所副主任:涂红兵星辰所杨云邦盛所王强扬权所委员:曾凡新大成所肖文全炜衡所林伟平宝城所王志强泛城所王佳强广和所王琰国欣所谭卫山华商所赖守铭惠邦所杨江苏融关所闻毅瑞霆所黄敬深天成所张涛万乘所杨志刚卓建所六、律师文化建设与发展战略、制度建设委员会主任:汪腾锋知明所副主任:张翔大成所赖向东隆安所彭晓燕华商所委员:兰天广和所杨银笛金美所曹广辉知明所管铁流律人所陈志旭融关所庹明生瑞霆所邹中国蛇口所储萍萍晟典所任忠孙星辰所石瑗扬权所陈宏辉众诚所七、资产管理与财务委员会主任:梁江洲普罗米修所副主任:张方亮圣方所张天虹扬权所委员:陈佛通佳士达所谌秋林华商所罗白云星辰所马骥知明所彭瑞宁融关所王文胜广和所熊勇瑞霆所徐仲锋中银所蒋剑烽巨龙所朱明生一言所八、国际与港澳台工作委员会主任:贾红卫隆安所副主任:石怀方锦天城所刘鸿瀚宇所杨林卓建所委员:陈庆辉大成所封卫波宝城所罗振辉诚公所吴旺根德纳所吴明辉广和所吴鹏程海埠所曾凡金华程所徐立新华商所仇秀斌华协所谢沁洋惠商所刘平凡际唐所霍朋经天所常宝生礼磊所刘新生联睿所李绪兵陆台所胡湘奇鹏港所熊代琨鹏正所郑忠林仁人所曹政蛇口所闫洪师深弘法所田轩盛唐所郭卫群星辰所陈建明扬权所党俊平耀圣所彭丹建纬所赵志伟闻天所九、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肖寒梅竞德所副主任:胡宁可晟典所陈亚莉诚公所张方硕广和所委员:陈凌建纬所戴维鹏正所耿丽萍深天正所李兰兰君言所龙耀兰瑞霆所闵齐双嘉得信所倪素芹星辰所欧阳莉娜深大地所王荣群鹏鼎所喻群辉国欣所陈贵琼淳锋所郑平进宝城所秘书:付春竞德所十、律师执业纠纷调处委员会主任:张思珠时文所副主任:赵永胜深鼎所胡长青大成所岳峰广和所委员:贾晶华商所林志强宝城所彭章键中银所唐剑明金卓越所王强知明所吴铭新东方所徐安营品然所徐向红晟典所薛忠民竞德所张国瑞天浩所XXX如坚田所黄致远星辰所十一、文体委员会主任:洪氢立国所副主任:丘彪山锦天城所谢华清财富东方所俞仕华星辰所委员:黄岩磷华商所李序根中圳所李志忠广和所饶庆松竞德所沈威融关所杨崇新尚权所游才万深明徳所朱继军鼎方所左青云大成所陆化淳锋所赵丹阳海埠所十二、实习人员考核管理委员会主任:陈方星辰所副主任:黄丽荣扬权所张鹏盛唐所委员:张勇仁人所蔺晓青世纪华人所梁建东广和所郑德刚鹏正所林昌炽尚权所马学平鼎方所尹成刚盛唐所张斌卓建所张思珠时文所杜艳芝经天所汪腾锋知明所肖寒梅竞德所周旻品然所郑马淳锋所洪氢立国所贺倩明建纬所贾红卫隆安所顾东林联建所梁江洲普罗米修所韩俊万商天勤所蔡华伟华所张善华信桥所李慧宝城所张西文鼎义所何志军深宝所张文波朗道所刘军泛城所高立明金唐所张丽杰金杜所江定航锦天城所陈治民晟典所郑剑民圣方所高树华商所崔军星辰所童新广和所李智强安恪所梁华金杜所王艺桦大成所方宏锦天城所何红耀大成所胡铁军金唐所黄辉盛唐所黄远伸知明所刘子平卓建所盛旭海埠所时秋芳国晖所王立星辰所周璇竟天公诚所黄振辉深宝所王寿群华商所XXX绯建纬所侯河清诚公所侯林百瑞所姚朝武百瑞所傅立标穗江所苏东州雅尔德所陶琴胜业所方壮毅华商所马越耀恒所詹华伦金砺所十三、公益法律服务委员会主任:蔡华伟华所副主任:许宜群鑫涌所吴劲松知明所罗贤逸深大地所委员:王艳平钧霆所田晓峰融关所刘必飞尚律所刘国梁瀚诚所华国东华程所朱金辉深田所许伟东华商所张茂荣信荣所李严隆安所李艳启通所李瑛扬权所李建国广和所杨宝凯星辰所XXX 瑞霆所陈东文中银所陈庆新新东方所周科国晖所孟庆杰诚公所房蓉晖高帜所罗琳芝深君联所段春晓振能所骆光声卫权所陶晓莉怀明所常洁淳锋所董会莲晟典所秘书:朱延群伟华所十四、律师党代表、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工作委员会主任:童新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定航锦天城所胡圣诞生龙所陈正沓淳锋所主任助理:郭璇玲广和所委员:张丽杰金杜所孙伟强伟强所王巧云华商所胡荣国东方昆仑所周新锋星辰所黄亚英国欣所于秀峰德恒所林昌炽尚权所解秋艳盐田法援吕成刚竞德所郑德刚鹏正所艾及深天成所刘辉君言所王丽娜瑞霆所蔺晓青世纪华人所李建华竞德所高树华商所崔军星辰所陈治民晟典所邱伟平君道所苏醒深亚太所蔡平告罗湖法援廖耀雄国欣所奚蓉圣天平所张亚仁人所储向东大成所胡健君言所张文中伦所肖寒梅竞德所查晓斌德恒所蔡文生格威所康晓岳万乘所李庆华五维所谢兰军中银所张西文鼎义所周璇竞天公诚朱兰春大成所汪腾锋知明所樊成玮仁人所蔡荣填德荣所姚仕传龙岗法援李军强鹏翔所赵小庆绿建所陶琴胜业所秦敏法魁所黄振辉深宝所吴波宝城所李远勇中熙所肖植政法广所杜长荣荣安所陈达星辰所刘文君君凯所饶晓敏凯文所黄远兵深泰和所十五、会员与律师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范秀玲广和所曾洛川瑞霆所周念军中圳所委员:陈良星辰所阮湘安创安所孙程旭融关所胡俪凡知明所陈科军尚权所陈春华宝城所张小峰信桥所汪涛共和所十六、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主任:张斌卓建所副主任:周旻品然所韩俊万商天勤所李立坤晟典所孟荻律人所(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陈艳枝盛唐所(小型律师事务所发展与服务中心)委员:崔琼斯利人所崔小平知明所贺树奎经天所黄汉鸿深天正所兰才明星辰所蓝新宏建纬所王芬王芬所刘永华商所深圳市律师协会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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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所材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深圳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5.03.20
【实施日期】2015.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律师协会关于领取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所材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请以下有关律师所证照管理员或律师本人携带有效证件或律师所证明到市律协会员部领取律师执业证及律师所材料。
一、新批律师执业证名单(2015年3月新批证均需缴纳个人会费500元,3月新批证执业保险费50.1元,3月合计550.1元):
领取新批执业证律师请提交以下材料:
1、通过深圳律师网登陆(用户名为律师执业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最后一位为字母时,请输入小写字母。
注:执业证号可通过广东省司法厅网站查询)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打印律师信息表(律师信息表需律师本人签名、加盖律师所公章);
2、提交如下相关信息证明材料复印件(材料由律师所经办人员核对原件,并签署“复
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签名并加盖律师所公章)如: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港澳台籍律师需同时提交回乡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或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学位验证书);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如在粤执业前有执业经历的还需提供原执业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执业年限证明;
(6)如是广东省内跨市转所至深圳执业律师,还需原执业地律协出具是否缴纳2014年度会费、是否参加广东省全省统保(是否已缴纳统保费用)、上年度考核结果、有无受行业处分的证明文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疾病身故险投保声明》(详见下方“附件下载”,请按照《声明》要求填写并加盖律师所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