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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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和谐警民关系之要素

论和谐警民关系之要素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论和谐警民关系之要素在当今中国,警察与民众之间似乎出现了一定程度的群体隔离、对立的倾向。

在社会转型的旋涡中,警察承载了很多重任,也面临着超强付出所带来的自身危机,转型社会的阵痛同样与警察如影相随。

寻求警民和解之道,须重建新型和谐的警民关系。

当警民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之时,正是新型警民关系重构之机。

一、警民关系演变的背景说明改革开放所走过的近三十年历程,使警察与民众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警察所面对的问题只能用“空前”来形容。

在超高负荷的压力下,过去以重打击、轻保护,重管理、轻服务为主导的警务方针,无疑弱化了中国公安机关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长期以来,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经费匮乏、管理机制滞后等原因所导致的大量功利性执法,使我们丢失了许多优良传统,与警察打交道的不良经验,渐渐磨蚀了公众对警察的公信力。

(一)公安经费匮乏,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执法的根本目的。

社会转型期,犯罪率增长,警务量也超常增加,中国警察走过了经费十分匮乏的时期,且至今在许多地方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多年来,公安机关经费短缺,“以罚养警”成为工作经费的主要供给渠道,许多地方公安机关不同程度存在利益驱动下的乱罚款,乱收费行为和为钱办案、办金钱案现象,影响了公安机关的形象和声誉。

比如群众一度反映强烈的收取破案费问题。

破了案要返还赃物,群众高高兴兴去领被盗物品,却被告知要由一定数额的被盗物品折价鉴定费。

因为赃物要交物价部门出具价格鉴定,才能作为定罪依据,但公安机关经费紧张,财政没有拨付这笔开支,只好“羊毛出在羊身上”(已取消);警察办案要求被盗人或被诈骗人支付差旅费等等。

警察的尴尬和民众的不理解交织在一起,严重影响警民关系。

曾经一度,一些地方的公安机关以收缴罚款多少论英雄,警察个人的收入也与此挂钩。

第二十次全国公安会议以后,各级地方政府力促公安经费改善,警务保障有了明显增强,但警务保障的进步远远跟不上社会日新月异的发展,“以罚养警”的供给模式带来的负面影响极其深远,在一些民警当中已形成惯性行为。

新疆警察调研报告

新疆警察调研报告

新疆警察调研报告【新疆警察调研报告】一、调研目的和背景为深入了解新疆地区警察工作的情况,评估警察力量的建设和运作情况,特进行了新疆警察调研。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新疆地区警察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新疆地区的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提供参考。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专访的方式进行。

首先根据新疆地区的警察部门的资料,制定了相应的问卷,通过面对面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警察人员的真实意见和建议。

其次,通过专访的方式,深入了解新疆地区警察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三、调研结果1. 警察力量建设情况:通过调研发现,新疆地区的警察力量建设相对较为完善,警察数量相对充足。

然而,由于地区辽阔,警察力量分布不均衡,一些偏远地区的警察力量相对较弱,需要加强。

2. 警察工作质量和效率:在调研中了解到,新疆地区的警察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质量和效率不高的问题。

一方面,警察在执勤中存在忽视细节、不够耐心等问题,导致警务工作的效果不佳。

另一方面,对于严重的犯罪行为调查缺乏专业技术和科学方法的支持,导致侦查难度增加。

3. 警察人员培训和教育:调研显示,警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不足。

在遇到突发事件和复杂案件时,警察人员缺乏应对的方法和技巧,有时无法做出合适的处理。

因此,警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需进一步加强,提高其应对不同情况的能力。

4. 警民关系:在调研中,发现新疆地区的警民关系亟待改善。

一些警察在日常执勤中的态度不够和蔼可亲,与民众的沟通交流不够顺畅,导致一些矛盾和纠纷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因此,警察应积极加强与民众的互动,提高公众的满意度。

四、调研建议基于上述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1. 加强警察力量建设,解决警察力量不均衡的问题。

增加偏远地区的警察数量,提高警察的执勤能力。

2. 提高警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加强对警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处理复杂案件和突发事件的能力。

3. 加强警民关系建设。

警察应提高自己的形象和服务态度,积极与民众进行沟通交流,解决问题和纠纷。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策略及相关问题思索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警民关系逐渐成为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在新时代背景下,如何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一、理解警民关系的内涵警民关系是指警察和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

警方需要民众的支持和信任,而民众也需要警方的保护和服务,双方需要通过建立信任和合作来达成共同的目标。

二、构建警民关系的策略1.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民众对警方工作的认知和理解。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让民众了解警方的职责、工作范围和工作方式,增强对警方的信任和支持。

2. 建立警民沟通平台,加强与民众的互动交流。

通过开展公开活动、组织座谈会、设立意见箱等方式,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民警双方的沟通和交流。

3. 提高警务水平,增强警力专业性和服务能力。

通过加强警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警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满足民众的需要。

4. 加强警民合作,共同维护社会安全。

通过建立警民联防机制、开展志愿者服务等形式,让民警双方共同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加强警民互动和合作。

三、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民众对警方存在的不信任感。

针对这个问题,加强警方的宣传工作,提高警力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让民众感受到警方的诚意和努力。

2. 警方执法过于严厉,导致与民众的矛盾。

对于这个问题,警方需要注重文明执法,遵守法律和法规,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和交流,尽量避免执法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

3. 警民互动渠道不畅。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警方需要建立多种形式的警民互动渠道,让民众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也让警方更好地了解民众的需求和期望。

综上所述,构建良好的警民关系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警方和民众的共同努力。

希望通过本文的探讨,对警民关系的构建有所启示。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几点思考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提出的“三大建设”之一,是公安机关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而在“三项建设”中,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则是”三大建设”的核心所在,因为它是公安机关履行三大社会责任的最终检验。

作为一名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县区公安局副局长,作为一名多年从事公安工作的老兵,对警民关系的建设感触颇深,现就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中,公安机关如何对自身准确定位和完善自身建设,推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谈一些粗浅认识,以共同探讨。

一、当前警民关系的现实状况总体上讲,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还是认同的,警民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特别是在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等重大事件的关键时刻,警民携手、为一个目标共克艰难的鱼水关系还是当前警民关系的主旋律。

但在一些方面却表现的不够和谐,在一些程度上影响了公安工作和制约了公安事业的发展。

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度有所降低。

这方面在处置警情时表现比较突出。

由于社会转型,社会治安形势比较复杂,一些地方群众安全感缺乏,群众很有意见,将很多责任归咎于公安机关。

而一旦发生案件,群众又对公安机关能否主持公平正义,能否客观公正地解决问题表现出不信任态度。

警民之间的隔膜由此可见一斑。

群众对公安工作支持的主动性减弱。

三十年前那种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感有所淡化。

那种主动扭送违法人员,积极为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带领公安民警进行走访的情景日趋减少。

在打击犯罪中甚至不愿为公安机关开展工作提供任何方便,民警开展工作非常被动。

警民关系紧张的局面时常出现。

主要表现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房屋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场面,民警在执勤、维护秩序时常遭到群众的对抗。

民警对做群众工作有畏难情绪。

特别是基层一线的民警,在遭遇群众的多次不理解后,常会失去信心,被动地去工作,久而久之,畏难情绪滋生,警民关系更加疏远。

个别地方袭警案件时有发生。

对警民关系的和谐也产生了比较大的影响。

民警执法中常常遭遇尴尬。

暖心惠警调研报告

暖心惠警调研报告

暖心惠警调研报告暖心惠警调研报告一、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

而警察作为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主力军,承担着重要的责任。

为提高警察工作效能和民众对警察的认同度,许多地方实施了暖心惠警工作。

为了了解这一工作在实施中的问题和效果,我们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问卷调查和面访相结合的方法。

我们随机选取了10个地方的警察局进行调研,每个地方选取了20名警察作为调查对象。

同时,我们也对警察局内的一些工作人员进行了面访,以了解工作的具体情况。

三、调研结果1. 公众对暖心惠警工作的认同度较高。

通过问卷调查发现,有超过80%的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工作,并认为它能提高警察的形象和服务质量。

2. 暖心惠警工作能有效提升警察的工作积极性。

许多警察表示,通过开展这些服务活动,他们感受到了来自社会的关爱和支持,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3. 通过暖心惠警工作,警民关系得到了改善。

面访中我们了解到,许多警察在开展工作时,得到了公众的积极配合。

而公众对警察的信任度也提高了,愿意与警察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

4. 暖心惠警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问卷调查显示,有约60%的受访者认为暖心惠警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很多人对此并不了解。

同时,也有警察表示,工作的压力较大,希望获得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四、建议及对策根据调研结果,我们提出了以下建议及对策:1. 加强暖心惠警工作的宣传。

政府、媒体和警察局应该联合起来,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向公众传递暖心惠警工作的理念和成效,提高公众对该项工作的了解和认同度。

2. 增加对警察的培训和支持。

警察在开展服务活动时,面临着一定的困难和挑战。

需要加强对警察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服务意识和技能。

同时,警察局也应该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减轻警察的工作压力。

3. 建立机制,持续改善警民关系。

暖心惠警工作应该成为常态化工作,而不仅仅是运动式的宣传。

警察局应该与社区和公众建立稳定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公众的需求和意见,并加以回应和改进。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

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公安机关改革调研报告范文(一)公安信息化、执法规范化与构建与谐警民关系是公安部党委员在科学推断、准确把握公安工作进展态势的基础上,为推动公安长远进展的重大战略决策。

随着公安三项建设工程的全面推进,原有粗放性的公安管理模式已越来越不习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进展需要,亦急需调整改进。

在公安工作中引入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应对日益细致的社会分工,关于优化警务流程、规范警务管理、提升警务效能有着重要作用,必将成为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质量与水平的重要途径。

一、精细化管理的概念与内涵精细化管理是一种理念,一种文化。

原于日本xxx世纪xxx 年代,是一种企业管理理念,是社会分工精细化与服务质量精细化对现代管理的必定要求,是种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管理所占用的资源与降低管理成本为要紧目标的管理方式。

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落实到公安机关,我懂得精细化管理之精,具体能够表达到四精四细上,即精华(思想、文化)、精品(质量、品牌)、熟知(业务、专业)、精密(管理、考评),与细分对象、细分职能、细分岗位、细化分解每一项具体工作的各个落实环节。

精能够懂得为更好、更优,精益求精;细能够解释为更加具体,细大不捐。

精细化管理最基本的特征就是重细节、重过程、重基础、重落实、重质量、重效果,讲究专注地做好每一件事,在每一个细节上精益求精、力争最佳。

二、公安精细化管理的现实意义一是推行公安精细化管理是时代进展的客观要求。

前些年,公安机关通过三基建设与队伍正规化建设使自身的硬件装备与队伍整体素养有了很大的提升,但管理的粗放型、经验型仍未有根本改变,严重制约了公安事业与队伍建设的科学进展。

普遍存在各岗位职责界定不够明晰、许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操作性不强、工作效能低下、现代化管理水平不够高等问题,精细化管理,是公安机关应对信息化时代背景下日益动态复杂社会治安形势、满足人民群众丰富多元的公共安全服务需求及加强自身建设的必定选择。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

治安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调研报告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和群众路线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公安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迫切需要,是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的“三项建设”的内容之一,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和谐警民关系也是当前和今后能否做好公安工作的关键。

治安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集防范、管理、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与人民群众紧密相连、休戚相关、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窗口和主力军,也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主体。

xx治安派出所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一、转变思想观念、正确认识和谐警民关系与公安工作的密切联系公安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是公安工作最直接、最客观、最公正的评判者。

构建和谐社会,密切警民关系,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全所民警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思想上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思想,工作中更好的体现公安服务职能,深入社会、深入基层、贴近职工、贴近群众、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工作积极、主动、热情,为辖区群众谋福利、保平安,以实际行动证明、用真情实意感动。

让广大职工群众充分体验到亲切、温暖、人性化的服务,从而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让群众主动配合工作成为治安工作的“眼和手”,利用群众的力量,达到治安群防、群治的目的。

二、以构建和谐企业为主导,抓好主业,提高职工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和谐警民关系,构建和谐企业是广大职工群众和xx 派出所民警的共同愿望,同时,也是新时期做好公安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在当前经济飞速发展,加快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孟部长在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上提出:要着力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会平安的新期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对公安服务的新期待。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

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第一篇: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范文)浅谈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

如何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新形势下公安消防部队必须面对和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的重要问题。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对消防部队来说,警民关系是指在行使国家法律赋予消防部队的职权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和谐警民关系就是消防官兵热爱人民、保护人民、依靠人民、受人民监督,人民爱护消防官兵、理解消防、支持消防、监督消防,军民警民间的关系达到了对等平衡、相宜相生、和衷共济的境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牵动着公安消防工作的方方面面,随着社会利益矛盾日益多元化,人民群众对公共消防安全的诉求日益强烈,公安消防工作的任务更重、职能更宽、情况更复杂,新时期的警民关系更有其与时俱进的意义和内涵。

(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为人民服务宗旨思想的具体体现。

我党我军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党和军队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

孟部长指出,人民群众满意,不仅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也是衡量和检验政法工作的根本标准。

要实现这一目标,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直接而有效的方式。

公安消防部队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要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制定方针政策、出台重大举措,要看群众需要不需要、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凡是群众赞同的,我们认真去做,凡是群众提出意见的,我们就坚决地改,以实际行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二)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服务发展的重要要求。

当前,我国进入了世界公认的人均GDP1000-3000美元之间的安全事故多发期,加之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社会影响和冲击不断加深,我国经济运行困难急剧增加,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越来越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与挑战范围更广、处置难度更大,不容我们有丝毫懈怠。

关于警民关系和谐状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警民关系和谐状况的调查报告
21 O 2年 6月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J u n l f Hu e Un v ri f P l e o r a o b i ie s y o o i t c
J ne 2 2 u . 01
第 6 总 第 19期 期 2
No 6 S r . 2 . e . No 1 9
关于警 民关系和 谐状 况 的调查报告
钟 云 华
( 四川警察 学院 警察管理系, 四川 泸州 6 6 0 ) 4 0 0
【 摘
要 】 查发 现 , 同警 龄 、 同 岗位 民警 和不 同年龄 、 同文 化程 度 、 同 交往频 率群 众 对 警 民关 系和谐 状 调 不 不 不 不
况评 价存 在较 大 分歧 , 影 响警 民关 系主 要 因素 的认 识也 存在 一 定差 异 。 些结论 为和谐 警 民 关 系建设 主要 维度 的 对 这
确定 、 点 内容 的把握 、 键 词 】 民 关 系; 警 和谐 度 ; 查 调
【 中图分 类号 1 6 1 D 3
【 文献 标识 码 】 A
【 文章 编号 】6 3 3 12 1)6 l7 3 17 —29 (0 2O —02 —0 6 9人 。 被 访谈 民警 的 警 龄 和 岗位 分 布 比例 与 警 察 队伍 实 际 情 况 比 较 接近 ,符 合 调 查 方 案 设 计要 求 。被 访 谈 的 2 0 1 名 群 众 中 , 龄 分 布和 职 业 分 布 较 为广 泛 ( 年 见表 1 , 查 数 )调
主 要 应 采 取 哪些 措 施 ( 被 访谈 人 提 3项 建 议 ) 封 闭 式调 请 。 查 问卷 包 括 两个 问题 : 被访 谈 者 选 出对 警 民关 系 影 响较 请
大 的选项 ( 2 共 5项, 限选 1 项 ) 0 和按照从重到轻的顺序对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

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调研报告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范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范文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工作心得范文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是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维护社会安宁的重要基础。

作为一名警务人员,我深深体会到了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和心得。

下面我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和分享。

一、加强警民沟通要想建立起和谐的警民关系,首先需要加强警民之间的沟通。

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开放的心态,倾听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尤其是在处理矛盾纠纷和调查案件时,要多与当事人沟通,了解他们的诉求和需求。

在接受报警和处理案件时,要及时告知当事人案件的进展情况,让他们感受到公平、公正和公开。

二、提高服务意识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守护者,应该做到为民服务的宗旨贯彻始终。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

对于群众来访和求助,要积极予以回应和解答,尽力帮助解决问题。

在巡逻执勤中,要主动与群众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关切,及时提供帮助和指导。

只有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促进警民关系的和谐发展。

三、依法严正执法在维护社会治安的过程中,警察要依法执法、公正执法,树立起权威和公信力。

在处理违法犯罪和纠纷争议时,要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不偏袒任何一方。

同时,要明确自己的权责边界,避免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风格。

只有依法执法的同时也做到廉洁奉公,才能赢得群众的尊重和支持,促进警民关系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警民培训建立和谐的警民关系不仅需要警察的努力,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

为此,警方要加强对警民关系的培训和宣传,提高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法律知识、执法规范、人际沟通等方面的内容,帮助警察既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也能更好地与群众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

同时,在社会各界也要加强对警察工作的了解,提高对警察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

只有通过共同的努力,才能够建立起真正和谐的警民关系。

五、建立长效机制为了确保和谐警民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需要建立起一系列的长效机制。

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共5篇)

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共5篇)

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共5篇)第一篇: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浅谈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构建党的十大以来,全国上下和社会各界正齐心协力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安机关作为承担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严厉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能部门,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也是公安机关在创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这一伟大目标所必须为之创造的条件和工作的落脚点,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具有时代性和紧迫性。

一、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按照双方主体在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也是最基本的层次,是指人民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与群众之间形成的一种基于法律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如,在办证过程中,人民警察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办证当事人,有义务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为当事人办理证件,对不符合办证条件的当事人则有拒绝办理的权利。

而办证当事人则有认真遵守法律、如实提供法定办证所需的各种资料,有权对人民警察的办证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

第二层次,是指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重视保护自己合法权益和履行法定义务,确保人民警察顺利履行职责,维护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

这一层次的警民关系,从另一个角度讲,广大群众仅自己履行法定义务,至于从社会发展角度讲,则不主动参与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中来,也不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便利条件。

第三层次,也是最高层次的警民关系,即是本文所指的和谐警民关系,是指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护,社会秩序井然。

广大群众发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的行列中来,踊跃参与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人民警察履行职责创造各种便利条件;人民警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群众,警民之间形成一种水乳交融、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依靠的良性互动。

这种和谐的警民关系,最大限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对警察调研报告

对警察调研报告

对警察调研报告警察调研报告导言: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全和秩序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打击犯罪行为的重要职责。

为了了解警察的工作情况和现实状况,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方法,对一定范围内的警察们进行了调查,并就调查结果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一、调查目的:通过调查了解警察工作中的问题和挑战,为警方提供建议和改进措施。

二、调查方法:1. 问卷调查:设计了一份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状态、警察执法情况、工作压力等指标的问卷,对警察们进行了调查。

2. 访谈:与一定数量的警察进行了深入访谈,以了解更多的细节信息。

三、调查结果:1. 工作情况:根据问卷调查,警察们对工作的满意度较高,超过70%的受访者表示满意或者非常满意。

他们认为自己的工作有意义,对社会做出了贡献。

同时,超过80%的受访者认为自己在工作中得到了同事的支持和合作。

2. 工作压力: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感受到了较大的工作压力。

主要压力来源包括工作强度大、工作时间长、经济压力等。

此外,还有部分受访者表示受到舆论压力的影响,认为社会对警察工作的期望过高。

3. 执法状况:根据调查结果显示,绝大多数警察都积极履行职责,依法执法。

但也有少数警察在执法中出现不当行为,其中包括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等。

这些不当行为不仅损害了警察形象,也影响了警察执法的公信力。

因此,有必要加强对警察的培训和管理。

四、建议和改进措施:1. 提高警察职业素质:加强对警察的培训,提高其法律素养;加强道德教育,引导警察恪守职业道德。

2. 减轻工作压力:适当减少警察的工作强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增加心理辅导和支持机制,帮助警察减压。

3. 强化执法管理: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对警察执法进行监督和评估;加大对不当执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维护警察执法的公信力。

4. 加强警民关系:加强警察与社区居民的沟通和互动,增加警察与民众之间的信任度;组织警民沟通活动,增进彼此之间的理解与合作。

五、结论: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工作中面临着一定的问题和挑战。

新常态下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新常态下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

2016年第2期武汉公安干部学院学报2016No.2新常态下公安派出所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思考袁海霞(江苏警官学院,江苏南京210031)[摘要]派出所是公安机关和老百姓密切联系的节点,是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主阵地。

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才能减少与群众之间的隔阂,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关键词]派出所;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图分类号]D6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9390(2016)02-0056-03公安派出所是公安工作最基础、最具体、最直接、最前沿的公安战斗实体部门,在和谐警民关系构建中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

建设和谐警民关系的关键在警不在民,基层派出所又是这其中关键的关键。

因此,我们务必转变观念,牢记使命,求真务实,正视不足,不能让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一、当前警民关系存在的问题(一)执法不规范败坏了人民警察的正义形象作为公安机关一线执法战斗实体,派出所的勤务范围包括接处警、立案侦查、户政管理、纠纷调解、巡逻安防等许多层面和环节,任务重、要求高、难度大,个别民警由此产生畏难情绪、懈怠情绪,理想信念动摇、价值观扭曲,导致执法中问题频发:或因个人责任意识不强,接处警不规范使得案件无法继续查处,引起受害人投诉;或因个人素质不高,有案不查,立案不实,无证传唤等反映出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或因业务能力欠缺,超时审讯、刑讯逼供严重侵犯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违反监管规定造成犯罪嫌疑人员自残、自杀或者其他非正常死亡,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等。

(二)作风不良伤害了警民之间的鱼水深情除了打击破案,派出所还是与群众直接打交道的窗口服务单位,尽管较过去有了很大改观,但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状况,各种违纪违法行为、打擦边球的现象也时常见诸报端。

(三)社会转型阵痛期导致警民关系异常脆弱入室盗窃、街头“两抢”、网络诈骗等侵财性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报告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报告

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报告公安部门是国家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力量,担负着维护公共安全、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重要任务。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详细介绍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方面的工作。

一、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稳定公安部门通过各种手段,如加强巡逻防控、加强社会面巡控和基层治安防范,有效提高了社会安全水平,确保了社会的治安稳定。

其在反恐维稳工作中,加强对各种恐怖势力的打击和追踪,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

同时,公安部门还与社会各界合作,建立有效的社会治安信息系统,及时掌握社会动态,对潜在危险进行预警和处置。

二、打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公安部门在打击犯罪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通过建立规范的犯罪侦查和打击机制,加强技术手段的应用,提高了破案率和打击犯罪的有效性。

此外,公安部门注重打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行为,如贩毒、盗抢骗等,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和财产安全。

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安部门积极履行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责,通过加强为民服务工作,打造服务型警察形象,提高公众满意度。

公安部门在社会稳定和谐建设中,加大对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力度,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此外,公安部门还致力于维护网络安全,打击网络犯罪,保护人民在虚拟空间的权益。

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公安部门积极履行社会综合治理职责,建立健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

他们通过参与社区建设、推动社会调解、维护家庭稳定等举措,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同时,公安部门加强警民沟通与合作,开展各类警民共建活动,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形成警民共治的局面。

综上所述,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他们通过维护社会安全和治安稳定、打击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为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与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

我们应该更加珍惜公安部门的辛勤付出,积极支持他们的工作,共同努力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

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

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

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自古以来,警政机构一直都是维护社会稳定、维护公共秩序和保障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

而在现代社会,警察除了需要履行上述职责外,还要对民众进行公共安全教育、社会服务等多项任务。

因此,建立健康的警政警民关系已经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方面。

当前,我国警政警民关系正在经历着许多变化,这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期望、公众的利益等有着密切的关系。

下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讨当前形势下的警政警民关系。

一、警民矛盾问题在我国,尤其是在一些人口较为密集的城市,存在一些警民矛盾问题。

这些问题的主要表现是警方执法行动不当或者存在过度执法的情况,而民众则普遍认为警方执法过于严厉、不公正,或者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端行为。

这种警民矛盾不仅会导致公众对警方失去信任,更可能会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因此,警方应该认真对待这些问题,加强警民沟通,及时排除潜在的矛盾。

二、警方队伍建设一个优秀的警察队伍是维护警民关系的基础。

虽然近年来警方对于队伍建设的投入不断加大,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比如,一些警察执法不规范、执法过程中存在过度和不恰当的行为、粗暴执法等。

这些不良行为将会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察的信任度,进而使得警察的工作难以开展。

因此,警察队伍建设是一个不断加强的过程,无论是在专业技能、法律知识、道德品质等方面都需要进行深入打磨和提高。

三、公众参与公众的参与是维护警民关系的重要因素。

一些警察局和地方政府会通过分别在社区和网上举办听证会、征询城市治理的意见、开放投诉渠道等方式来增加公众的参与。

公众的参与将会带来更好的治理并建立起更强大的社区互助系统,也能听到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和反馈,以更好地适应其需要和扩大社区参与。

四、警察文化建设警察文化建设,是维护警民关系的关键因素之一。

目前,警察文化的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最主要的是以权力为核心,缺乏对优秀警察惯例的肯定及宣传。

为了更好地将警察文化建设为维护警民关系的关键因素,警察队伍应该重新审视警察文化的内涵,注重对警察职业精神、职业操守的塑造和宣传,强调警察职业生涯中的责任、权力与制约等。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研究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研究

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研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问题愈发凸显,对警民关系的构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警民关系是指警方与民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关系,是社会治安稳定的基础和保障。

在新时代下,警民关系的构建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深入研究和创新。

本文将就新时代警民关系构建进行研究,探讨如何积极引导警民双方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为社会治安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新时代警民关系的特点1.多元化需求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安全有着不同的需求。

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对安全问题的关注点和需求在不断变化,因此警民关系需要满足多元化的需求,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维护工作。

2.互动性和透明度新时代的警民关系需要更加强调双向的交流和沟通,警方需要更加透明地向民众传递信息,而民众也需要更加主动地和警方进行交流互动。

只有建立了有效的信息互通机制,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排除障碍。

3.社会化参与除了警察专业力量的参与外,社会各个方面也需要积极参与到警民关系的构建中来。

政府、学校、行业协会、社区居民等都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共同推动警民关系的良性发展。

1.加强警务人员的培训警务人员是警民关系的重要桥梁,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影响到警民关系的发展。

应加强对警务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业务技能培训和心理健康辅导,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

2.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社会治安是警民关系中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的社会治安管理体系有利于促进警民合作。

积极引导各界力量参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建立警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安格局。

3.深化警民互动渠道加强警民互动,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反馈机制,提高警务公开透明度。

利用新媒体和信息化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警民互动,以更好地满足民众的安全需求。

4.加强社区警务建设社区是警民关系的重要领域,加强社区警务建设有利于提高警民关系的密切程度。

通过建设更加完善的社区警务办公室、开展社区警务活动、加强社区民警队伍建设等措施,使警民关系在社区层面更加紧密。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创新社区警务模式构建和谐警民关系警民关系问题,既是公安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又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实际操作的难点问题。

公安机关在新形势下如何建立良好、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影响公安机关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大课题。

本文作者认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公安机关应当以沟通、理解、携手、和谐为主题,以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情于民为目标,推出阳光警务新模式,架起警民新型的连心桥,构建新型的警民互动关系,以此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快捷、便利的服务,有效地回应新时期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新要求、新期待。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意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社会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力量,肩负着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使命。

在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社会形势下,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着严峻挑战,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处置突发事件、驾驭社会治安局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是各级公安机关的重大任务和迫切要求。

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可以进一步打牢公安工作的群众基础,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理解和支持,更好地依法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责,更有效地发动、组织、依靠群众共同做好公安工作,更广泛地利用群众的力量和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保障。

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既是公安机关“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本质所决定的,也是公安机关坚持群众路线、服务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同时和谐、良好、紧密的警民关系是公安工作之根,是做好公安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和保障,是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取之不竭、用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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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调查报告
按照学习实践活动的安排部署,4月3日到学习实践活动联系点XX分局进行了工作调研,围绕如何运用科学发展观估价新时期警民关系、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与分局干警深入研讨。

现将调研课题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在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积极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发挥广大群众治安工作中的作用,对治安部门预防、发现、控制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一、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的特点
警民关系是治安部门在打击、预防犯罪和提供社会服务等各种警务活动中,与社会公众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与人际关系。

警民关系受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和特定时期政治法律制度的影响,带有鲜明的政治烙印。

随着国家和社会的变迁发展,警民关系的内涵和外延始终处于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中。

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从治安部门职能的发展变化看,新时期治安部门不仅要保安全、保稳定,起到社会矛盾的“减压阀”、“缓冲器”作用,还要保发展、保人权、促和谐,发挥社会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切实担负起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
责任。

特别在政府职能部门由社会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型过程中,对治安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提高服务效能提出了新要求。

二是从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的期待和要求看,人民群众越来越关注事关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对安全感和治安管理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具体而言,人民群众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还期待保护社会政治权利不仅要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正常秩序,还期待激发社会创造活力,促进社会和谐;不仅要求治安部门严格公正执法,还期待热情服务、优质高效等。

三是从具体的执法实践过程看,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不仅需要“无私奉献、为民服务”的优秀民警,更需要将和谐警民关系从职业道德层面升华到法制层面,在执法工作各环节体现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根本要求。

二、新时期影响和谐警民关系主要因素
近年来,通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警民关系日益融洽,人民群众对治安部门满意度持续提高。

但仍存在较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层派出所工作缺失影响警民和谐关系
一是警力不足与“陌生人”社区现象交织,致使警民沟通联系缺乏。

由于客观上存在警力不足的问题,“陌生人” 社区已经成为常态,治安部门传统的“串百家门、知百家情” 警务
模式遇到较大阻碍,传统的“邻里守望”等治安防范模式无法开展,制约了社区警务的做深、做细、做透。

另一方面,群众习惯于将现代警察与传统意义上的“人民警察”作比较,容易产生警民关系疏远的结论。

如,在对派出所开展社区“大走访”中,辖区群众集中反映“部分派出所社区民警下段少、警民沟通联系少”,引起群众对民警工作精力投向的误解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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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打防关系把握不准,使群众安全感下降。

突出表现为打防投入失衡、打防重心失衡、打防导向失衡。

部分派出所重打击、轻防范,重大案、轻小案,重案件侦破、轻可防性案件回访,重对象查处、轻案后追赃等现象还比较突出。

(二)执法理念偏差损害了警民关系
一是“差异性执法”损害警民关系。

工作中,个别派出所和少数民警将警民关系片面定位在与本地区居民的关系,忽视外来人员和弱势群体,有意或无意将执法对象区别对待。

如,调解治安纠纷时,个别民警对油田居民较为重视,执法规范。

而对来人员,思想上轻视,对本地人和外地人种”、“两张脸”,恶化了警民关系。

二是执法不规范损害警民关系。

部分民警群众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化,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蛮横。

如,有些执法民警对群众问询恶劣、回答过于简单,缺乏语言艺术接待群众办事、报案过程中,冷淡,居高临下,造成群众不满;在接处110
警情时,只接警不处警,引起群众投诉或不满,严重影响了执法形象。

三是执法“机械化”激发社会不和谐因素。

主要表现在执法尺度的把握与社会效果关系处理上存在偏差。

一些单位片面追求简单绩效,重打击处理数量、轻办案质量,重执法结果、轻执法过程,重法律结果、轻社会效果。

(三)执法环境因素对构建新时期警民关系产生的不利影响
一是治安管理职能泛化带来的影响。

在当前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对敌斗争复杂、刑事犯罪高发的特殊时期背景下,诸如流动人口管理、群体性不安定因素处置等社会现实问题,以及其他一些屡禁不止的社会丑恶现象,多数肇始于诸多社会矛盾交织、社会前端管理缺位或缺陷,最终显现于治安问题。

治安部门作为维护治安的职能部门,很容易演化为执法管理全责责任人。

尽管,近年来政府已经十分注重采取源头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短期内要彻底改观有相当难度。

二是群众方面的消极因素带来的影响。

如,期望值过高问题。

相当一部分群众希望民警是万能的,既是侦察破案、打击犯罪的能手,保护社会安宁的卫士,又是排忧解难的公仆。

一旦希望无法及时实现,消极的看法就会产生,甚至可能转化为负面效应。

三、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方法和途径
(一)明确“两个导向”,深刻认识治安部门的本质属性
和工作出发点、立足点,坚持服务社会、树立执法权威两手抓一是要把“构建,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始终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出发点。

整体上,要努力提升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不断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治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关注民生,把群众满意作为治安管理工作最大绩效。

微观上,要着力研究群众的新期待、积极回应群众的新要求,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情改起,把工作成效更多体现到促进和谐、惠及百姓上,并作为长效机制持续、深入贯彻下去。

二是要把维护法律尊严,树立治安部门机关执法权威始终作为治安管理工作的立足点。

牢固树立“治安管理工作对法律负责”的观念,明确对法律负责与对党、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切实增强依法办事和严格、公正执法的责任心。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要明确执法范围,下大力气减少、杜绝行政干扰和非警务活动,以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化的法律规章和条例代替行政命令,指导和约束警务行为,尽可能减少不规范的人为因素,以营造有利于治安管理工作的执法环境。

要针对影响严格、公正执法的突出问题,如地方保
护主义,人情干扰,利益诱惑等,从思
想教育、制度建设、内外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坚决纠正
执法随意性,坚决抵制各种压力和诱惑,坚持严格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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