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评分细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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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

资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计算办法为了科学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2010版《学生手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综合测评计算办法。

计算方法:测评成绩=思想道德素质成绩*15%+智育素质成绩*70%+身心素质成绩*5%+科技人文素质*10%、思想道德素质(一级指标100 分)计算方法:刀思想道德素质二基础分+加分-减分。

一)基础分(二级指标80 分)基础分以班级评议方式进行评定,由考评小组依据学生学年表现情况,按照优秀(80 分)、良好(75 分)、合格(70 分)、基本合格60 分)的标准给每一位学生打分,算出的平均值即为该生基础分。

二)加分标准(二级指标,不得超过20 分)1、在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做出对学校和社会有较大影响的贡献,受到表彰或得到公开报道并得到校院认可的,给予加分。

(1)获得优秀个人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者:国家级+10 分;省级+8 分;校级+4 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2 分。

(2)获得等级奖励的个人或集体: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8 分,三等奖+4 分,获得参加资格+2分;省级:一等奖+8 分,二等奖+4 分,三等奖+2分,获得参加资格+1分;校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获得参加资格+0.5 分;院级(校区级、校直部门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 分,获得参加资格+0.25 分。

(3)凡是以上属于集体做出突出事迹的,骨干带头人(1-2 人)取相应级别加分的最高值,其他成员减半。

2、担任学生干部,尽心尽职,在担任学生干部期间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加分,具体依据附件1《资环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

3、在优良学风宿舍创建和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文明常态化检查中表现突出者,给予加分,具体依据附件2《资环学院学生卫生管理办法》。

(三)减分标准:违反学校或学院相关纪律安全规定,给予减分,具体依据附件3《资环学院大学生文明纪律安全管理办法》二、智育素质(一级指标100 分)计算方法:智育成绩采取加权平均分的计算方法。

2-学生个人量化管理细则

2-学生个人量化管理细则

学生个人量化管理细则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养成学生良好的个人习惯,创造一个规范文明的校园环境,为学生的健康发展创造条件,特根据《辛集市艺术职业学校学生一日常规》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总则、扣分、加分和附则四部分。

总则1、本细则由学校政教处根据学生实际,制定上报校务会讨论通过,由政教处和各班主任负责执行。

2、此细则的执行结果形成学生个人百分量化成绩,它是每学年三好学生、模范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及其他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3、学生个人百分量化考评的基础分100分。

考评分为周评、月评、和学期总评。

4、学校政教处、学生会根据本细则进行常规检查。

检查结果分为个人成绩和集体成绩(寝室、小组、班级)两种。

个人成绩直接计入周评,集体成绩按每人0.5分计入周评。

5、各班主任和班委成员根据本细则进行常规检查,检查结果直接计入周评。

6、班主任活动结果奖惩,由班主任和班委直接计入周评。

7、以上四、五、六项合计为学生个人周评成绩。

班主任每周一上午10点前,把上周周评的最后10名同学的名单及成绩报政教处,同时结合《辛集市艺术职业学校学生纪律处分条例》报送学生违纪情况。

8、学生个人百分量化月评成绩为学校活动奖惩和周评平均值之和。

学校活动奖惩结果由政教处统计记录并通知班主任,学校活动奖惩结果中个人奖惩直接计入学生个人月评成绩,集体奖惩按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三等奖0.5分计入个人月评成绩。

9、月评成绩由班主任和班委记录、计算,政教处检查核准。

各班主任须于每月第一周周二上午课间操前报送上月月评前10名至政教处,政教处据此评选出“示范生” 进行表彰。

10、学生个人百分量化学期总评成绩为月评成绩平均值与局市级以上活动奖惩结果之和。

计算方法同“8”。

扣分1、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旷课一次2分。

此标准适用于每一个课堂、早操、课间操、集会或其他公共活动、归寝等。

2、抽烟、喝酒、打扑克一次扣2分。

此标准适应于校内任一时间和地点。

3、打架、偷盗、破坏公物一次扣5~10分。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1. 前言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是为了全面评价学生在研究以外的方面展现的能力和素质。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的标准,确保评分公正、客观。

2. 评分标准2.1 学业表现学业表现是评估学生在研究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研究成绩- 研究态度- 研究惯2.2 自主研究能力自主研究能力是评估学生自主探究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研究目标设定和规划- 研究资源查找和利用能力- 研究方法和策略运用能力2.3 团队合作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是评估学生与他人合作、沟通和协作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合作意识和责任感- 沟通和协调能力- 团队目标达成能力2.4 体育与健康体育与健康是评估学生身体健康和体育运动方面的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体育锻炼和运动惯- 健康饮食和生活方式- 身体素质和运动技能2.5 社会参与与实践社会参与与实践是评估学生在社会活动和实践中的参与程度和表现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社会志愿服务- 社团活动与组织- 社会实践与实3. 评分方法评分方法根据学生在各个维度的表现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可以采用分级评分或者综合得分计算的方式进行评分。

4. 评价应用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应用于学校的综合评价体系中,包括个人评价、班级评价和学校评价等方面,以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以上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分标准的基本内容,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

评价过程中应确保公平、公正,避免评价标准和方法上的主观性和随意性。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的规定
4.晚修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吵闹影响同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第一次扣2名表扬,每次加1分
表现不好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4分
6.值日
值日工作做得好,每次可加2-5分。
不按要求值日,不及时擦黑板,不按时倒垃圾,记录不认真每次扣2分
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加分和扣分规则(试行)
项目
加分
扣分
1.宿舍
学期终评为五星,舍员加5分,舍长加8分
违反纪律:按学校扣分数值进行扣分
2.早读
科代表胜任工作,得到老师书面表扬,每学期加5-8分
不读书或做其它与学习无关的事每次扣1分
3.上课
表现积极且得到教师点名表扬每次加1分;
因表现不好而受到教师点名批评每次扣1分
7.保洁
积极为集体做事且得到老师书面认可,每学期可加5-10分
乱扔垃圾、个人周围地面有杂物、台面杂乱、乱倒水等每次扣2分
8.考勤
学期全勤加5分
迟到或早退每次扣1分,旷课每次扣2分
9.考试
全年级统考进入年级前100强每次加5分,年级排名进步50名或以上每次加5分,单科成绩年级最高分每次加5分。
10.
其它
A、被评为“文明班”或“学习标兵班”,每人每次加2分;
B、助人为乐每次加1-3分
A、不按规定穿着校服或整理个人仪容仪表,对别人不礼貌被投诉等不良行为每次扣2分;
B、破坏公物、盗窃、带违禁物品回校、违反规定进出学校每次扣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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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2

商学院综合考评暂行办法 2

山东理工大学商学院学生综合考评暂行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德智体综合考评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学生综合考评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评内容包括基础分、智育分和奖惩分三项,基础分、智育分所占比例分别为30%和70%,奖惩分计入总分。

一、计算办法每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德育成绩×30%+智育成绩×70%+奖惩分(体育课成绩统一计入智育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名次不得超过智育成绩8个名次,多余的奖惩分不予计算。

二、考评程序(一)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干部和3—5名学生代表组成的考评小组,负责全班学生的综合考评工作。

(二)考评小组依据本考评办法,实事求是地评定计算出班级学生的基础分、智育分和奖惩分,汇总学生的综合考评成绩,排出名次。

(三)班级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生科。

三、德育成绩考核(100分)(一)思想品德方面(15分)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上好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学习活动,得15分。

有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和行为者扣15分;因违纪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扣15分,严重警告扣10分,警告扣5分,通报批评扣2分;该项由团支部书记负责考核并做好记录,若团支部书记不能很好地履行该职责,在该项中扣5分。

(二)组织纪律、集体观念方面(30分)遵守纪律,维护学校秩序,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全勤者(包括上课、班会、座谈、讨论、实习等)得30分。

班会一次无故不参加扣10分,其它集体活动一次不参加扣5分,旷课一节扣5分,旷自习一节扣2分。

该项由班长和学习委员负责考核并做好记录,若班长或负责纪律的学生干部不能很好地履行该职责,在该项中扣10分。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二篇)

2024年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为进一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现学生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____》、《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高中教育的实际,制定我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一、评价内容及基本要求(一)评价内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二)基本要求: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人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去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及具体要求(一)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个人千分制考评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1、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师范大学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一、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测评:政治思想道德表现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一) 基础分评定标准:政治思想道德表现的基础分满分为80分。

包括以下7项内容,考核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计80-75分、74-66分、65-60分、59-1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路线,确立献身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政治方向。

主要考核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心拥护程度。

2. 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和邓小平理论,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走与实践相结合、与工农相结合的成才道路。

主要考核参加政治学习、理论学习研究的表现和在集体活动中的表现。

3.具有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顾全大局;树立开拓进取、讲求实效、公平竞争、团结协作等观念。

主要考核在公益劳动、社会实践和日常生活中的表现。

4. 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观念,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自觉履行法律义务,知法、守法、用法、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关键时刻的表现。

5. 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诚实守信,勤劳敬业,谦虚谨慎,乐于助人,尊敬师长,礼貌待人,尊重他人劳动,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秩序,抵制不良社会风气。

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的安全与稳定。

主要考核在公共场所和人际交往中的道德行为。

6. 具备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和正确的审美观点,努力培养辨别美、丑的能力,自觉创造美的生活。

主要考核良好的情趣、情操和文化艺术修养,以及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表现。

7. 具备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自尊、自爱、自律、自强的优良品质,具备较强的心理调适能力。

主要考核面临困难挫折及正常生活中的心理表现、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适应性和自我约束规范能力。

(二) 基础分通过学生的日常思想、行为表现与关键时刻(及对重大事件)的立场、观点、态度、言行两大途径,对学生的实际表现进行测评。

综测细则

综测细则

福建农林大学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定细则2015年9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规定》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1、本综合素质测评的结果作为对学生各种奖励表彰、资助和推荐就业的基本依据;2、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5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9月进行;3、学生在休学年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4、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查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综合素质测评的基本内容:综合素质测评是对经注册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本科、专科学生在校期间的德、智、体、美的全面考核,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测评总分四个测评分值。

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综合素质测评总分计算公式为: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一)德育测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遵纪守法、集体观念、荣誉表彰、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

1、德育测评的公式: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2、德育测评分的基础分为75分;3、奖励标准注:自律会副部长加5分(2)活动获奖奖励分(3)个人荣誉称号:(注:以公示名单和奖状为准,没有奖状,以公示名单为准。

)(4)集体荣誉称号:(二)智育测评是对学生一学年学习课程成绩的测评,其内容包括学习成绩、专业劳动和生产实习(不包括体育课)等。

1、智育测评公式:智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成绩分=该学年各课程学分积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其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2、课程成绩按实际分数计。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分细则
益智达人(+3)
在益智类游戏或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学生。
安全小卫士(+3)
积极制止打闹、推搡等安全事故,帮助老师排除安全隐患。
生龙活虎(+5)
在体育竞赛中获得三等奖或在每日跑操中表现优秀的学生。
运动健将(+8)
在体育竞赛中获得二等奖或者各项体育运动考核优秀者。
体育明星(+10)
在体育竞赛中获得一等奖或者成绩突出的学生。
在学习、生活、班级活动中积极帮助别人。
礼让他人(+1)
校内校外无论大小事,能够做到礼让他人。
赞美他人(+1)
主动真诚地赞美他人。
善解人意(+1)
在与同学相处中能理解他人,能为他人着想。
三姿端正(+2)
坐姿、站姿、写姿端正。
知错就改(+2)
犯了错误后,虚心听取教诲,主动改正,不再犯错。
入班即静(+2)
在预备铃响后,能够坐在位置上安安静静地等待老师上课。
吃苦耐劳(+2)
在为班级服务工作中不怕苦不怕累,在劳动中不怕脏。
爱心之星(+3)
在校内校外做好人好事,热心地为同学、老师服务。
勤奋之星(+3)
学习刻苦,主动性强,能够自觉地给自己安排学习任务。








不礼貌用语(-1)
在班级里说脏话,对同学使用不文明用语。
进步神速(+5)
期中、期末考试中,总成绩上升了很多,根据进步幅度加分。
举手并答对(+5)
认真听课,积极思考,主动举手并回答正确。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内容及评分标准根据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办法和实施细则,结合班级实际,特制订如下评分标准:综合测评总积分=品德素质积分(德育)*15%+智力素质积分(智育)*60%+身体素质积分(体育)*10%+能力素质积分(能力)*15% (一)品德素质1.品德素质测评的主要范围: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学习目的、集体意识、劳动观念、遵纪守法和遵守校纪校规、社会公德的情况等。

2.学生品德素质测评,采取“基本分加减分”,基本分为60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加分:(1)政治理论学习。

评价学生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加3分,优秀学员加2分),参加形势与政策报告会、座谈会(由院系统一安排的加2分,选派参加学校组织的座谈会的加1分)等情况;(2)学习态度及表现。

评价学生学习态度、遵守课堂纪律、上早晚自习、作业(含论文、设计等)与实验完成、基本技能达标等情况(①军训优秀学员加2分;②旷课一次减2分,上限是20分);(3)文明与卫生建设情况。

评价学生在教室、寝室及其它公共场所的文明、卫生及按时归寝等情况(军训优秀寝室或院系优秀寝室的成员加1分);(4)社会实践活动。

评价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院系或班级组织的集体公益活动情况(参加者每次加1分,组织者加2分,主要组织者加3分);参加校运动会的,参加者加2分,获得名次的加1—8分。

(5)其他突出事迹。

评价学生的其他突出事迹,包括拾金不昧(每次加2分)和见义勇为、扶残助弱等有助于弘扬时代风尚的行为(参加过献血、慰问敬老院等的同学每次加1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缺失、或不足以证明以及有严重歧义的不予认可)。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酌情减分:(1)行为有损学校声誉、大学生形象或轻微违纪;视情节减5-10分。

(2)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受学校或院系处分的减5-10分。

(3)在测评和评优工作中有舞弊行为或干扰行为;视情节减10-50分,直至取消综合测评资格。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

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范文一、评价目的和原则评价目的:综合素质评价旨在全面、客观、准确地评价小学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发展指导,促进小学教育质量的提高。

评价原则:公正、公平、科学、有效原则是评价的基本原则,评价应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尊重学生个性差异,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能力、态度、知识的有机结合。

二、评价内容和方法评价内容:1. 学业水平评价:评价学生的学科学习水平,包括各学科的知识掌握程度、思维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实践能力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包括动手能力、创新能力和实际问题解决能力。

3. 艺术素养评价:评价学生的艺术表现能力和审美能力,包括音乐、美术、舞蹈和体育等方面的素养。

4. 劳动技能评价:评价学生的实际劳动操作能力和职业技能。

评价方法:1. 阶段性评价:通过阶段性测试、作业、调研等方式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进行评价。

2. 综合素质评价:通过观察、记录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合作能力、创新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3. 个性化评价: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和兴趣特长,采取不同的评价方式,充分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和潜力。

三、评价标准和分级规则评价标准:根据学科教学大纲和素质教育要求,确定学业水平、实践能力、艺术素养和劳动技能的评价标准,包括基本达标、进步、优秀、杰出等。

分级规则:根据学生的评价结果,进行等级划分。

具体分级规则如下:1. 学业水平评价:- 基本达标:掌握了基本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完成教学要求的学习任务。

- 进步:在学科学习中取得了明显的进步,能够独立解决一些简单的问题。

- 优秀:在学科学习中表现突出,能够独立解决较复杂的问题,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

- 杰出:在学科学习中表现卓越,能够独立解决复杂的问题,具有较高的分析能力和创新思维。

2. 综合素质评价:- 学习态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完成作业,有强烈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

校园学生表现评分标准

校园学生表现评分标准

校园学生表现评分标准一、评分概述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在校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我国教育部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评分标准。

本标准从学术成绩、品德表现、身心健康、团队协作、艺术素养五个方面对学生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二、评分细则1. 学术成绩(30%)评价学生在各学科的学习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包括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等。

成绩优秀、稳定者为优秀,成绩良好、有进步者为良好,成绩较差、需改进者为较差。

- 优秀:90分及以上- 良好:80-89分- 较差:60-79分- 需改进:60分以下2. 品德表现(30%)评价学生在校园生活中的道德品质,包括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守纪律、诚实守信等。

表现优秀、无不良记录者为优秀,表现良好、有轻微不良记录者为良好,表现较差、有严重不良记录者为较差。

- 优秀:无不良记录,表现突出- 良好:有轻微不良记录,但能及时改正- 较差:有严重不良记录,影响较大3. 身心健康(20%)评价学生的身心健康水平,包括体育锻炼、生活习惯、心理健康等。

身心健康、积极参与体育锻炼者为优秀,身心健康、需改进者为良好,身心健康状况较差者为较差。

- 优秀: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生活习惯良好,心理健康- 良好:偶尔参加体育锻炼,生活习惯一般,心理健康一般- 较差:不参加体育锻炼,生活习惯较差,心理健康问题较严重4. 团队协作(15%)评价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团队协作能力,包括参与度、配合度、组织能力等。

团队协作能力强、表现优秀者为优秀,团队协作能力一般、表现良好者为良好,团队协作能力较弱、表现较差者为较差。

- 优秀: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团队协作能力强,表现突出- 良好:偶尔参与集体活动,团队协作能力一般,表现一般- 较差:不参与集体活动,团队协作能力较弱,表现较差5. 艺术素养(15%)评价学生在艺术领域的兴趣和特长,包括绘画、音乐、舞蹈等。

艺术素养高、表现优秀者为优秀,艺术素养一般、表现良好者为良好,艺术素养较低、表现较差者为较差。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学生综合测评评分细则第一章总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主要内容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文化素质测评、身体素质测评和实践能力测评四个方面。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占总数的15%,先由各所在班的班评小组或班主任进行初评,再由辅导员审核确定。

专业文化素质测评占总数的70%,主要根据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评定,参评科目非毕业班以本学期所学的考试课程为准,毕业班按实际情况再定。

身体素质测评占总数的5%,主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素质,体育考试成绩进行评定。

实践能力测评占总数的10%,主要对学生科研活动、专业技术技能、学生干部组织管理工作、各类社会实践和特殊加分等方面进行评定。

以下是细则纲要:一、基础分范围1、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50分2、实践能力基础分:30分二、思想道德素质加分类型1、无偿献血;好人好事三、实践能力加分类型1、干部加分:范围:学院干部(团委、学生会)、系干部(团总支、学生会)、艺术团、助理班主任、党支部干部、班干(含舍长)、宿舍检查干部、社团干部、学生就业促进协助会、勤工助学、记者站、广播站等2、个人荣誉:范围:学院优秀志愿者、检查干部、工作积极分子、优秀班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军训优秀学员;系级、院级、校级、市级、省级、国家级所获荣誉等3、集体荣誉:范围:先进班集体、红旗团支部、先进团支部、卫生先进班级、优秀早度班级、优秀绿化带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宿舍、标兵宿舍、优秀社团、优秀服务队等4、发表文章:范围:省、市、校级、院、系级报纸或刊物等(需出示相关证明)5、计算机过级:范围:含国家一、二级统考6、校、院、系活动奖励:范围:校、院、系活动获奖及有关的奖励7、啦啦队、礼仪范围:校、院、系活动8、体育比赛9、文娱演出10、青年志愿者活动:范围:不包括草坪、福利院等常规活动11、资格证考试、考研12、英语等级考试:英语B级,英语四、六级13、社会实践范围:院系集体组织或批准的且获得荣誉的四、思想道德素质扣分类型1、考勤2、违纪(晚归、不按时熄灯、使用高瓦电器等)第二章细则一、思想道德素质评分内容和标准评分要求:评分项目为7项,基本分为50分,总分超过100分按100分算。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综合测评考评(包括加分、扣分细则)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范本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范本

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范本一、学业表现1. 学习态度:态度端正、热爱学习,具备主动学习的意识和积极的学习态度;2. 学习方法:掌握科学、高效的学习方法,善于总结和归纳知识,能够独立解决学习问题;3. 学科知识:掌握学科基础知识,并能够在实际问题中灵活运用;4. 学习成绩:在各学科中取得较好的学习成绩,能够持续进步;5. 作业完成:完成作业质量高,按时提交作业,能够积极主动地对学习任务进行调整和安排。

二、思想品德1. 积极向上:热爱祖国,具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具备积极向上的人生目标;2. 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和班级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纪律意识,严守社会公德;3. 志愿服务:热心公益事业,参与并积极投身于各项志愿服务活动;4. 友善待人:待人真诚、友善,乐于助人,尊重他人的权利与尊严;5. 思考能力:具备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善于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学习能力1. 自主学习:能够独立制定学习计划,有良好的自我管理和学习自觉性;2. 探究精神:对新事物充满好奇心,善于提问、探究和发现问题;3. 创新意识:具备创新思维和创造性思维,能够独立进行创造性思维活动;4. 学习策略:合理运用各种学习策略,能够快速提取和整理信息;5. 学习动力:具备积极向上的学习动力,善于树立学习目标并严格要求自己。

四、团队合作1. 沟通表达:善于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具备良好的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2. 协作意识:善于把握团队协作的原则,能够有效地与他人合作完成任务;3. 领导能力: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领导作用,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4. 团队角色:能够适应团队的不同角色要求,并能够胜任所任角色;5. 冲突解决:具备与他人进行有效沟通、协商和解决冲突的能力。

五、身心健康1. 锻炼习惯:主动参加体育锻炼,具备良好的体育运动习惯;2. 饮食健康:养成健康的饮食习惯,保持合理膳食结构;3. 睡眠规律: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4. 心理健康:保持良好的心理状态,能够有效地应对学习和生活中的压力;5. 安全意识:具备安全意识,能够预防和避免可能的安全风险。

2024年考勤考核评分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考勤考核评分细则范文(二篇)

2024年考勤考核评分细则范文一、评分标准设定如下:1、表现卓越的,评分范围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2、表现良好的,评分范围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3、表现尚可的,评分范围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4、表现一般的,评分范围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5、表现欠佳的,评分范围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6、表现较差的,评分范围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

二、部门下属人员评估内容及评分细则:1、团队合作-表现出强烈的团队归属感,为团队建设做出贡献;工作中能主动协作,互相补位;决策前充分表达意见,决策后坚决执行____%;在团队中以积极态度产生正面影响。

2、责任感-工作中主动承担责任,以质量为工作首要,追求“卓越、____”;面对困难不推诿,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勇于面对;确保个人工作高质量、高效率完成,计划性强;对所从事的项目有高度的归属感。

3、专业精神-今日事今日毕,不将个人事务转嫁他人;以团队和公司利益为重,不计个人得失;遵循工作流程,妥善安排工作优先级。

4、客户服务-始终以友善、真诚的态度对待内外部客户;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主动提供增值服务,努力提升客户满意度。

5、学习创新-积极利用各种资源学习与工作相关的知识,并应用于实践;在公司内部积极分享知识,为培养专业人才贡献力量。

三、部门下属人员工作表现(满分为____分)的评分标准如下:1、上述项目被评为优秀的,评分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2、上述项目被评为良好的,评分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3、上述项目被评为较好的,评分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4、上述项目被评为一般的,评分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5、上述项目被评为较差的,评分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6、上述项目被评为差的,评分位于满分的____%-____%之间。

2-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细则(2011级适用)

2-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细则(2011级适用)

广东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细则(试行)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培养二十一世纪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积极配合学校综合测评工作的开展和顺利进行,现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办法》(广工大学字【2013】15号),并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2011 级、2012 级学生。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包括品德表现评价、学业成绩考核、创新实践评价、社会实践评价、文体实践评价五个方面。

其中,品德表现评价单独按100 分计算,作为申请各类奖学金的首要条件;其他四项评价的总积分(设为P)作为年度奖学金评定的排名依据,总积分P由学业成绩考核分(X)、创新实践评价分(C)、社会实践评价分(S)和文体实践评价分(W)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P= X×70%+C×15%+S×10%+W×5%品德表现评价良好(品德素质测评得分不低于80分)以上的学生才能参评年度奖学金。

当其他四项(学业成绩考核、创新实践评价、社会实践评价、文体实践评价)评价的总积分相同时,以“品德表现评价”得分确定排序,品德素质测评得分高者排前。

一、品德表现评价品德表现评价是对学生思想品质、集体观念、学习态度、组织纪律、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测评,由基本分、加分和扣分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00 分,80 分为良好。

品德素质测评得分在80 分以上(含80 分)才可以申请各类奖学金。

学年品德素质测评积分 D 计算公式如下:D=D1+D2-D3其中:D1——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基本分D2——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加分D3——学年品德表现评价扣分(一)学年品德表现评价基本分D1,满分90 分。

由学生个人自我测评、班评议小组测评、班主任(或辅导员)测评构成,分别占20%、40%、40%。

各学院可根据以下标准制定相应的考核细则,符合下列条件可得满分90 分,不符合下列条件的,学院可结合实际制定考评细则进行相应扣分,但扣分最多不超过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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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一、总则
本规定依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暂行条例》制定,适用范围为文学院2020级本科生。

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包含操行、课程学习、体育艺术、职业技能等几个方面内容,分别按15%、60%、10%、15%的比例进行折算,即:学生个人达标综合考评总分=(操行综合分×15%)+(课程学习综合分×60%)+(体艺综合分×10%)+(职业技能综合分×15%)。

考评对象为一学年内(即大二学年)的学生个人行为。

原则上同一事项不可多次、多处加分。

除注明可累加部分外,其余任何项目都不能累加。

二、操行综合分
1.学生个人做到如下要求,给基本分6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政治活动,认真学好公共马列课和思想品德课且考试及格。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文明礼貌,严于律己,尊敬师长,乐于助人,爱护公共财物。

(3)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4)劳动态度端正,积极参加校内外社会实践、社区服务锻炼和大学生志愿者活动,按时参加劳动课。

2.以下情况,在60分基础上加分:
(1)凡积极参加学院、班团集体活动者加3分,表现优秀者按其完成任务的情况加分(由各班班长、团支书按团日活动和班级活动出勤情况及表现掌握评分尺度),本项满分为5分。

1
(2)凡参加思想政治教育、政治理论学习竞赛活动(如助学征文比赛、学生公寓知识竞赛、政治理论性质的征文比赛、院分党校相关活动等,以奖状或者证书为准),获院级前三等奖者分别加5、4、3分,优秀奖加2分;获校级前三等奖者分别加10、8、6分,优秀奖加5分;获区前三等奖者分别加15、12、10分,优秀奖加8分;获全国前三等奖者分别加20、18、16分,优秀奖加15分。

【此项可累加,但分党校活动加分不超过5分】
(3)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如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受学院通报表彰者加5分;受学校通报表彰者加10分;受自治区表彰者加15分;受全国表彰者加20分。

(4)在“星级文明寝室”评比中,获得“三星级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获得“四星级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加8分,获得“五星级宿舍”称号的宿舍成员每人加10分,获得先进个人的加5分。

以奖状为准。

获得五四评优“学习型寝室”称号的,寝室成员每人加5分,以奖状或文件为准。

(5)在五四评优中,被学院评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加5分;被学校评为先进个人称号的加10分;被学院社团评为积极分子或者先进个人的加2分。

(此项以奖状为准,以得分最高项计,不可累加)
(6)班团支部获得自治区优秀班级或者团支部的,每人加8分;校级优秀班级或团支部的,每人加4分;获得院级优秀班级或团支部的,每人加2分。

在五四评优中获得“五四红旗团支部”每人加5分;团日活动被评为“十佳主题团日活动”的每人加2分,获得“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的每人加1分。

获得优秀团支书称号的每人加5分。

(7)一学年内担任了年级委、班干、团干,各级各类共青团、学生会、社团联及其他学生社团组织的正副会长(部长)者加6分。

担任学校、学院各机关学生助理者加3分;担任党校秘书者加2分;院级其他社团成员(无论参加社团数量多少)加1分,校级社团成员(无论参加社团数量多少)加2分。

担任宿舍舍长加1分。

【若只担任一学期的,加分减半】在任职期间,获得相应组织职位优秀个人称号的,在担任职务的基础上另加2分。

(本小项目相关职务可以累加,但此项不得超过10分)
(8)参加党校学习并结业者加1分,预备党员加2分,党员加3分,担任支委者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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