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认定办法
本科生创新教育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培养大学生创新精神、增强创业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指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身的兴趣和特长,从事超出本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习、科研和实践活动,从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或实用价值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审核评定获得的学分。
第三条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是我校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凡就读于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4个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二章认定范围第四条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创新创业项目:指参加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2.学科竞赛:指由政府部门或其委托的行业权威机构组织的学科竞赛,以及由学校、学院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
3.创业实践:指学生自主创业,依法在科技园注册公司等创业实践活动。
4.学术论文:指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被国内、国际学术会议收录的论文。
5.知识产权:指获得发明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等。
6.科研成果:参加教师实验教学自制仪器的研制或者其他科研课题研究。
7.学术报告:指学生结合所参与的创新创业活动,面向师生主讲的学术报告。
8.创新创业讲座:指学生参加由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团委以及科技园组织的创新创业教育相关的讲座。
9.技能考核:指学生参加外语考试、计算机类考试、普通话考试、和其它专业资格认证考试。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同一学生、同一项目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原则,不重复认定;集体奖项与个人奖项有重复的,按最高值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获得途径及学分核定标准参见附件。
第三章认定方式及要求第六条按照“谁主办、谁组织、谁认定”的原则,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按照归口管理的模式由活动主办或组织单位(职能部门或学院)进行认定。
大学本科生获得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的若干规定
大学本科生获得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的若干规定为提升我校学生科研水平,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对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或科研活动,取得成绩者,计一定的选修课学分。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参加政府举办的省部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或经认可的专业权威比赛,获得国家级奖励者,一等奖计5学分,二等奖计4学分,三等奖计3学分;获得省部级奖励者,一等奖计3学分,二等奖计2学分,三等奖计1学分。
获奖等级按最高项计,不重复计算。
第二条进行学术研究,在正式出版发行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者:一般学术期刊每篇计1学分,核心学术期刊每篇计2学分,SCI、SSCI、EI、A&HCI、CSSCI等高水平学术期刊每篇计3学分。
第三条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项目完成并通过结项:国家级项目负责人,计4学分;项目参加人,计2学分。
市级项目负责人,计3学分;项目参加人,计1学分。
校级项目负责人,计2学分;项目参加人,计1学分。
第四条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发明专利,独立发明人计4学分。
合作完成的,第一发明人计4学分,第二发明人计3学分,第三发明人计2学分,第四及后续排名发明人计1学分;(2)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独立发明人计2学分。
合作完成的,第一发明人计2学分,第二及后续排名发明人计1学分。
第五条取得职业资格证、专业认证者,计1学分。
符合《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按此规定执行。
第六条学生参与本专业学科竞赛与科研所获学分计入专业选修课学分,参与其他专业学科竞赛与科研所获学分计入全校选修课学分。
第七条学生评计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累计不超过5学分。
第八条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评计,填写《大学本科生竞赛与科研类学分认定表》,向学生公布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九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大学学生考评计本科生竞赛与科研类学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认定办法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科研奖励级别的认定和审核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科研项目级别及认定第二条国家级科研项目包括社会科学类国家级项目和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
(一)社会科学类国家级项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设立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课题、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基金课题;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设立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等。
(二)自然科学类国家级项目:主要是指科技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等下达的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项目、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等。
第三条部省级科研项目是指由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评审严格、管理规范,并以国家部委办局、省(直辖市、自治区)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认的部省级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教育部、文化部等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教育部项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中的文化部项目;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北省科技厅、河北省社科联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河北省省长委托项目等。
第四条市厅级科研项目是指由(本级政府)专门的科研管理机构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开放申报、评审严格、管理规范,并以省各厅局部委或市主管科研部门名义下达的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认的厅级科研项目。
主要包括: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化厅、建设厅等有关厅局部委下达的科研项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下达的项目;保定市科技局下达的科研项目;保定市社科规划办公室下达的科研项目等。
第五条院校级科研项目是指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根据既定的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组织申报并实施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
学院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
学院科研成果级别认定办法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整体科研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准确、客观地评估教职员工的科研工作业绩,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1.级项目:指科技计划项目(包括“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攻关项目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教育科学基金项目等。
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及项目经费文科单项达15万元、理工科单项达50万元的横向项目,视同级科研项目。
级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
第二类包括中宣部“五个一工程”项目、教育科学基金项目、其他部委重点项目及项目经费文科单项达15万元、理工科单项达50万元的横向项目。
2.省(部)级项目:指各部委及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自然科学基金办公室、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省决策咨询委员会、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等立项的各类研究项目。
省(部)级项目分为两类:第一类包括各部委立项的其他各类研究项目及省社科重大招标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科技厅重大专项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软科学项目等;第二类包括省教育厅立项的科技项目、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省科技厅其他研究项目及科研项目经费文科单项达10万元、理工科达30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视同省(部)级科研项目。
3.市(厅)级项目:指由市(厅)级部门下达的相对应的项目。
科研项目经费文科单项达5万元、理工科单项达15万元的横向科研项目,视同市(厅)级科研项目。
4.校级项目是指经校科研处立项的各类研究项目。
5.“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科学基金项目、各级部门下达的纵向项目和学校基金项目以外的科研合同项目(已确认为上述1-4类项目的除外)。
该类项目必须在校科研处立项备案,经费纳入学校统管理并通过正式鉴定或验收结项后,方可予以登记和确认。
6.某一项目的子课题按该项目所属级别的下一级别看待。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大学生创新学分是指在大学期间,学生参与科研项目、创新实践、学术竞赛等活动,积累的学术和创新成果所获得的学分。
为了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制定了大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实施细则。
二、认定标准1. 科研项目:学生参与科研项目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以学生作为主要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辅助参与者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实验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作为数据分析助手参与的科研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2. 创新实践:学生参与创新实践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参与创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社会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志愿者服务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参与文化艺术实践项目,每个项目最高可获得X个学分。
3. 学术竞赛:学生参与学术竞赛的学分认定标准如下:- 学生在国际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省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学生在校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可获得X个学分。
三、认定流程1. 学生申请:学生在完成相应的科研项目、创新实践或学术竞赛后,需填写认定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项目报告、获奖证书等。
2. 导师评审:学生的申请材料将由导师进行评审。
导师将根据学生的实际参与程度、成果质量等因素进行评定,并填写评审表格。
3. 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专门的审核小组,对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导师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审核小组将根据学校制定的认定标准,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表现和成果,决定是否认定相应的学分。
4. 结果公示:学院将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X天。
学生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经核实后,学院将作出最终认定结果。
对该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及治学做人的评价:
对该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及治学做人的评价:对该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及治学做人的评价一、引言人们常说,“学问浅薄,人也浅薄”,这句话道出了学术和科研成果与治学做人之间的密切联系。
本文将深入探讨对该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以及治学做人的评价,以期为读者展现一个全面、深刻和灵活的理解。
二、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1. 什么是学术和科研成果?学术和科研成果指的是在特定学科领域中所做的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著、发明专利等。
这些成果通过严格的学术评审和科研检验,被认定具有一定的学术和科研价值。
2. 如何认定学术和科研成果的重要性?学术和科研成果的重要性主要取决于其对学科领域的推动作用、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以及对社会发展的贡献等方面。
同时也要考察研究方法的科学性、研究结果的准确性以及对现有研究成果的贡献等方面。
三、治学做人的评价1. 什么是治学?治学是指在学术研究过程中所遵循的一种态度和方法。
包括但不限于严谨求实、批判思维、创新意识、团队合作、合理学术竞争等。
2. 如何评价治学的品质?治学的品质可以从学术道德、研究方法、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等多个方面进行评价。
同时也需要将研究成果的质量、实际应用情况、对学科领域的影响等方面纳入考量。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我认为应当注重其对学科领域的推动作用和在实际应用中的意义。
同时也需要严格把关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和研究结果的准确性。
至于治学做人的评价,我认为应当注重学者的学术道德和研究方法的科学性,同时也要看重其在学术界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
五、总结与回顾通过全面评估对该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及治学做人的评价,我们得以展现了学术的深度和广度。
根据我的观点和理解,我们对这个主题或概念的理解也变得更加全面、深刻和灵活。
在本文的陈述中,我通过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地探讨了对该生学术和科研成果的认定及治学做人的评价这一主题。
希望通过我的文章,您能更加深刻理解这一主题,也期待您能在评论中分享您的观点和看法。
校科研成果认定及奖励标准
科研获奖分为国家级、省部级两个层次。
国家级奖励分为A1、A2、A3三个级别,即:
A1级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
A2级奖是指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的二等奖;
A3 级奖是指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类/人文社科类)一等奖。
第二章 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
第一节 期刊分类与分级
第四条外文期刊分类与分级
1.基本依据。采用Thomson-ISI发布的国际公认的《期刊引证分析报告(JCR)》(含自然科学版SCI和社会科学版SSCI),按照其学科分类体系,主要根据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大小(非唯一考量因素)进行分级认定。
2.期刊分级。外文期刊目录分为A级、B级、C级、D级和E级。
第十三条外国政府公开招标的国家级课题,视同相应A级课题给予同等奖励。
第十四条科研获奖奖励
国家级和省部级优秀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单位:元)
A1级
奖励
A2级
奖励
A3级
奖励
B1级
奖励
B2级
奖励
B3级
奖励
奖励
金额
100万
50万
20万
8万
3万
1万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类特等、一等奖奖励100万元,二等奖奖励50万元;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奖励20万元;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研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湖南光召科技奖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一等奖奖励8万元;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二等奖奖励3万元;获省部级科研优秀成果三等奖奖励1万元;
转载奖励:《新华文摘》摘登5000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奖励5000元;《新华文摘》摘登2000字以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登5000字以上以及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奖励2000元;《新华文摘》摘登2000字以下、《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摘登5000字以下,奖励500元。
西北工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本科生广泛参与各类科研训练活动,培养本科生的创新精神与科学素养,全面推进探究式、研究型理论教学和创新性实践教学相结合,按照“创新驱动、重在实践、提升能力”的原则,学校设立科研训练学分。
为规范科研训练学分的认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科生获得科研训练学分,是以参与科研训练全过程为前提。
科研训练旨在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团队协作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多种能力,帮助其形成严谨、系统的科研思维和创新意识。
第三条本科生在校期间必须获得培养方案中要求的2个科研训练学分方可申请毕业。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在西北工业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第二章认定类型与范围第五条科研训练学分须经过学校和学院认定。
第六条学校认定的科研训练类型包括创新创业项目、创新性实验项目、学科竞赛、高峰体验计划、科研实践类活动等。
第七条鼓励学生利用科研训练成果,在国内外正式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申请并取得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创新成果。
第八条学院应在学校认定的各类科研训练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认定细则,并报学校审核备案。
第三章成绩认定第九条科研训练成绩分成“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级。
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学生可获得2个科研训练学分,等级为“不合格”的学生不能获得科研训练学分。
第十条科研训练成绩等级通过科研训练积分来评定。
科研训练积分认定标准见表1,成绩等级评定规则见表2。
表1 科研训练积分认定标准项目类别考核内容认定标准认定分值学科竞赛竞赛获奖国际级特等奖 4一等奖 3.5二等奖 3三等奖 2.5 国家级特等奖 4一等奖 3.5二等奖 3三等奖 2.5 省部级特等奖 3一等奖 3二等奖 2.5三等奖 2 校级特等奖 2.5一等奖 2二等奖 1.5 其他非学术组特等奖 2织、行业协会举办的行业类学科竞赛(经学校认可为准)一等奖 2 二等奖 1.5创新创业项目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级、省级优秀 3.5良好 3合格 2创新性实验项目、高峰体验计划教师评价优秀 3.5良好 2.5合格 2科研实践类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参与社会调查或社会实践,并提出具有一定创新性和经济价值的研究报告,经一位副高职称(或以上)教师评阅后,再由学院予以认定。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
科研情况量化标准及计分办法①对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根据中科院情报中心所制定的“SCI分区表”的划分,给予对应分值。
②高水平学术机构是指中国科学院、中国社科院、国家一级学会。
④**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按100%计分;进修学习期间的论文,以**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按100%计分,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其它不计分。
⑤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1500字以上方可计分,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
⑥发表于省市领导内参〔含《研究与思考》〕的调研咨询报告,经黑龙江省级、**市级正职领导批示的,按论文F类计分;经黑龙江省级、**市级副职领导,以及**学院正职领导批示的,按论文G类计分。
〔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⑦EI、ISTP等收录学术会议论文,一次评职中可使用2篇。
⑨一次评职中,此类成果限用10项。
论文D类40①SCI收录〔发表于Ⅳ区〕;②《新华文摘》篇目辑览,《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推荐篇目;③高水平学术机构主办,且同时入选北大核心、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核心期刊〔CSCD,科技类〕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④高水平学术机构主办,且入选CSSCI、CASS、北大核心中任意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⑤同时入选CSSCI、CASS、北大核心3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⑥中国教育报。
论文E类30①EI收录〔期刊论文〕、AHCI收录;②入选CSSCI的学术期刊;③同时入选CSCD、北大核心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④同时入选CASS、北大核心2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⑤中国科学报〔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社科院〕。
论文F类20①EI收录〔会议论文〕、ISTP收录、ISSHP收录;②入选CASS、北大核心、CSCD中1个系统的学术期刊;③各学科领域的国家重要报纸〔如: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等〕。
论文G类10①CNKI、维普等系统中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②黑龙江日报,**日报。
表二:知识产权类成果级别认定及量化表级别分值专利分级描述备注专利A级60创造专利①独立创造人、第一创造人获得对应分值的100%;其他位次创造人不计分。
河南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社会评价认定办法【模板】
**大学研究生学术成果社会评价认定办法河科大研〔2017〕26号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学期间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特对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的认定作如下规定:一、认定范围(一)学术论文1.学术论文发表指研究生在学期间以第1作者、且**大学为第1署名单位,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的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含被录用)。
对于协议有特殊约定的合作培养研究生,可按相关协议执行。
2.学术论文收录包括:EI、SCI、SSCI、CSCD、CPCI、ISTP、ISR检索系统书面(光盘)收录;EI、SCI、SSCI、ISTP、ISR检索系统网络版收录,社科类论文被《**大学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新华文摘》收录;3.学术论文被国内外术期刊引用或学术会议他引。
(二)科研项目研究生以参加人身份承担的、**大学为项目承担单位的各类政府资助的科研项目和横向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的认定以政府批准文件或横向合同协议为准。
(三)科研获奖研究生以主要完成人员身份获得的各级政府科技奖(以证书为准),奖项的认定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知识产权1.专利研究生为发明人之一、持有单位为**大学的各类与学位论文相关的专利。
发明专利(限前5名,认定以实审通知书或专利证书为准);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仅限前2名,本人为第2名时,导师应为第1名,认定以专利证书为准)。
2.研究生以主要完成人员身份获得省审作物新品种、林木新品种、畜禽新品种、省级新药证书及省级新兽药证书(以证书为准),奖项的认定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对于获奖的艺术作品,奖项的认定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二、学术成果要求(一)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4篇论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重要期刊,且至少1篇被SCI、SSCI、A &HCI、CSSCI收录;或至少2篇被E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2篇、或被《**大学复印报刊资料》转载的论文2篇;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3篇论文,但收录论文高于上述要求可以认定为满足学术论文条件。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认定
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认定科研成果是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结晶,对研究生而言,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认定是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认定,旨在为研究生提供指导和借鉴。
一、学术论文的发表学术论文的发表是衡量研究生科研成果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研究生期间,不论是硕士还是博士,都应该着重关注科研论文的发表。
学术论文的发表应该遵循学术规范和期刊投稿要求,力求选择高质量的期刊和会议进行投稿,并经过专家的匿名评审,从而提高研究成果的可信度和学术价值。
二、学术会议的参与与交流除了学术论文的发表,研究生还可以通过学术会议的参与与交流来展示和评价科研成果。
参与学术会议可以有机会与同行专家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与互动,获取反馈和建议,有助于提升研究水平和学术能力。
此外,研究生还可以参与学术会议的组织,担任分会场主席或演讲嘉宾等角色,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学术影响力。
三、科研项目的承担与成果研究生期间参与科研项目的承担与成果也是评价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依据。
研究生可以通过参与科研项目,负责具体的实验、数据分析和文献综述等工作,从而拓宽自己的科研视野和实践能力。
同时,通过科研项目的成果,包括论文、专利和软件等,也可以进一步展示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四、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力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认定不仅关注研究生个人的科研能力,也需要考虑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力。
一方面,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是否能够在学术界引起重视和广泛讨论,比如是否能够被广泛引用、被同行专家引用等,都是评价影响力的指标之一。
另一方面,研究生的科研成果是否能够为学科发展带来新的思路和方法,解决重要的科学问题,也是评价科研成果的重要标准。
综上所述,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价与认定是一个综合性考量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学术论文的发表、学术会议的参与与交流、科研项目的承担与成果以及科研成果对学科发展的影响力等多个方面。
研究生应该注重科研的广度和深度,在课题选择、实验设计、数据分析和结果呈现等方面精益求精,努力提高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为学科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人大计算机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性成果认定细则
xx计算机博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和学术创新性成果认定细则一、科研素质和学术创新能力的全过程培养1、入校计划博士研究生入校后,需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拟定合理的选课计划和科研计划,列入《博士生个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表》,并根据进展情况合理调整科研计划。
博士生的科研工作计划应围绕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研究的选题、科研进展的步骤、各个阶段的内容和要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2、学业进展报告博士研究生须于每学期末在学校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报“学业进展报告”,须至少涵盖如下内容:(1)与导师沟通交流情况(频次、具体形式等);(2)课程完成情况及学习成绩;(3)学位论文工作进展(成果、问题、困难、困惑等);(4)科研活动情况(国内外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论文发表、获奖等)。
经导师同意、学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按照个人培养计划继续推进学业。
3、学术交流活动“学术交流活动”为博士研究生开题的必要条件,未完成的博士研究生不予准许开题。
博士研究生须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方可视为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学术交流活动”。
(1)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学术技能提升计划”专题课程,并根据授课老师要求完成相关任务。
(2)博士研究生须在入校后的第一、第二学年内,每学年参加我院不少于8次的各类学术讲座,并就讲座内容形成不少于500字的学习心得,于讲座结束后一周内交至学院教务科。
(3)根据教研室要求,担任学术讲座的主讲人。
二、科研代表作审核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须满足以下至少一项要求:(1)科研成果正式发表于A、B类期刊,不少于1篇。
(2)科研成果正式发表于C类期刊,不少于2篇。
(3)1篇正式发表的C刊成果及1篇A刊修改后再审成果。
(需提供证明材料,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4)2篇及以上A刊修改后再审成果。
(需提供证明材料,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5)参编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课堂所用教材,不少于两章或不少于1.5万字。
需提供证明材料,院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方可认定)(6)参与翻译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课堂所用的外版教材,不少于四章或不少于3万字。
0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和实践成果计分办法科研和实践成果分数为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取得相应成绩,以及在文化、体育或社会工作方面的成果,按规定取得分值的总和。
科研和实践成果满分为20分,加满为止。
一、科研成果1.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计10分/篇;中国政法大学期刊分类办法第一条根据学术期刊的办刊质量,列入我校学术评价的学术期刊划分为三类:权威期刊、核心期刊、一般期刊。
第二条权威期刊包括:(一)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研究、历史研究、文学评论、新闻与传播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教育研究、体育科学、管理世界、中国图书馆学报、外语教学与研究。
(二)中国科学、数学学报、物理学报、化学学报、生物学报、中华医学杂志、中国农业科学、心理学报、计算机科学、中国环境科学。
(三)SSCI(社会科学论文索引)、SCI(科学引文索引)、EI(工程索引)、ISSHP(国际学术会议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艺术与人文社会科学论文索引)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
(四)发表在本办法认定的核心期刊上的论文被《新华文摘》转载的(不含会议综述、论点摘编)视为权威刊物论文。
第三条核心期刊包括:(一)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发布)(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数据为准)。
第四条以下论文视为核心期刊论文:(一)《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法制日报》理论版或学术版发表的不少于2000字的学术论文;(二)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各学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专业栏目转载的论文(不含论点摘要或摘编、学术综述、学术卡片);(三)《中国政法大学学报》、《证据科学》杂志发表的论文;(四)因保密原因不能公开发表而在本专业内部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提供发表、使用单位的证明);(五)境外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教师科研成果认定办法在现今的教育领域中,科研成果对于教师的评价和晋升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教师科研成果认定的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出发,探讨教师科研成果认定的办法,以期提出一种既科学又公平的办法。
一、教师科研成果的定义和范围教师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果。
对于教师科研成果的认定,应该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教师在学术研究、教材编写、教学改革等方面的贡献。
同时,还应该重视实践应用和学科交叉的成果。
二、科研成果认定的评价指标科研成果的认定需要明确一些评价指标。
首先,可以从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两个方面进行评估。
质量包括研究的原创性、创新性、实用性等。
数量可以体现教师在科研活动中的持续投入和产出。
此外,还可以根据科研成果的社会影响、学术影响、国际影响等指标,进一步评价教师的科研成果。
三、学术论文的认定标准学术论文是科研成果的重要形式之一。
在认定学术论文时,应该注重查重、学术道德等方面的评估。
另外,还可以考虑论文的被引用次数和期刊影响因子等指标,来评价教师科研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四、教材编写的认定标准教师编写的教材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认定教材编写成果时,应该关注教材的质量、适用性和创新性。
同时,还应该注意教材的出版社和销售情况等指标,进一步评估教师的教材编写成果。
五、教学改革的认定标准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改革实践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教育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在认定教学改革成果时,可以考虑教学设计的创新性、教学方法的改进等方面的评估。
此外,还可以通过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等方式,进一步评估教师的教学改革成果。
六、实践应用的认定标准教师的科研成果应该具有一定的实践应用价值。
在认定实践应用成果时,可以考虑教师的科技成果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情况、社会经济效益等指标。
同时,还应该注重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的成果,进一步评估教师的实践应用成果。
七、学科交叉的认定标准学科交叉成果对于促进学科之间的互动和创新具有重要作用。
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修订)【模板】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修订)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探索实践教育教学新形式和新途径,保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具有“信敏廉毅”素质的创业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学分规定与要求㈠全校普通本科学生在校学习完成课内必修、选修和实践环节学分的同时,还必须参加本办法所规定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学分项目(一般不少于5项的活动),至少取得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即03级、04级、05级学生不少于3个学分,06级及以后年级的学生不少于6个学分),方准予毕业。
㈡学生应根据具体的活动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合理安排参加各级各类组织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以获取相应的学分。
㈢学生科研创新实践学分活动应符合人才培养目标与要求。
学校各部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各学生社团面向学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均纳入学分认定范畴。
第二条认定范围及内容㈠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认定范围:省部、国家、国际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校区、学院、学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或项目等。
㈡具体的活动内容为:⒈学科竞赛:是指各类学科竞赛,如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多媒体作品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英语竞赛、产品设计竞赛、挑战杯科技竞赛、作文竞赛、文学创作竞赛和新闻写作竞赛等各类竞赛活动等;⒉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学术论文、文艺作品、书评、调查报告、读书心得等;⒊美术设计作品:指美术设计作品等;⒋科研活动:包括教学单位发布的及学生自选的课题、或参加横向课题、参加导师课题等的调研和实验研究,参加学术讲座、教学单位组织科研活动或艺术实践活动等;⒌发明创造: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颖独特的设计、项目开发、成果推广应用等;⒍校园文化活动:包括各类文娱、体育比赛,以及校报、校内期刊等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和作品;⒎社会实践活动:包括假期社会实践(如“三下乡”活动、社区服务活动、勤工助学活动等)、青年志愿者活动(如校团文明建设活动、“区校共建”实践活动及其他各种公益活动等);⒏职业资格:获取创新能力水平等级考试、计算机及软件资格、英语等级、以及经一定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考核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⒐社会工作:包括学生信息员、获优秀学生干部(学生会、社团等)、优秀班级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组织者(非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者称号等。
科研成果认定与分类办法(修订)
重庆三峡学院成果认定与分类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条总则(一)为不断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鼓励广大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与技术转化,推动学校向应用型大学转型发展,进一步完善科研成果的评价体系,特修订本办法。
(二)成果分类与认定包括科研项目类、论文类、著作类、获奖类、专利及软件类、成果鉴定登记及应用成果类、创作类、体育类等八类。
第二条成果认定范围及原则(一)认定成果原则上须冠名“重庆三峡学院”或相关科研平台的名称。
(二)对成果的认定首先认定单位排名,然后认定个人排名。
(三)作者的科研成果与其所从事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或管理工作岗位一致。
(四)有违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的成果,不纳入认定范围。
第三条学术论文的认定(一)学术论文资格的认定1.期刊学术论文是在具有合法刊号并公开发行的连续性学术期刊上学术研究栏目登载的学术论文,并与对应刊物在中国知网(CNKI)或维普网上同期公布的信息一致。
2、学术论文独立成篇,不含书评(出版编辑系列除外)、会议报道、学术动态、短评、摘要。
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不少于2500字、自然科学术论文不少于2000字。
对高级别刊物发表的论文可适当放宽,书写符合论文的一般格式。
3.除转载和相关检索系统收录的论文外,一般情况下期刊的增刊、内刊、内部发行物等登载的论文不作为学术期刊论文认定。
4.国内独立发行的外文期刊、中文混编期刊,按照其中文期刊相应级别认定。
境外(含港澳台)发行的中文、外文期刊未进入相关收录系统,原则上作为一般期刊认定。
5. 报纸以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教育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文汇报理论版、中国青年报理论版及省市级党报理论版为准。
6.经学校人事处同意攻读博士和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的在编人员,其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是相关单位,第二署名是重庆三峡学院(脚注等不算)。
其成果的发表时间须在攻读学位或进站期间。
7.学术论文的学科性应与其发表期刊的学科性一致,否则降级认定。
(二)学术论文级别的认定学术期刊分为T、A、B、C四类,其中T、A类为学科级期刊,B类为核心期刊,C类为一般期刊。
关于转发《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转发《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的通知关于转发《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的通知重理工科研字[2013]97号各单位和老师:为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现转发学校已正式发文的《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
具体内容如下:重庆理工大学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办法(试行)重理工发〔2013〕84号第一条为调动学校广大教职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学校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规范科研管理,为客观评价科研工作提供依据,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研项目和成果认定范围包括学校教职工承担的科研项目、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著作、取得的知识产权、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等。
第三条科研项目的认定科研项目是指我校教职工以学校做为第一承担单位或合作单位承担的纵向科学研究项目,包括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项目,以及做为第一承担单位承担的横向、校级各类科学研究项目。
(一)科研项目资格认定1.科研项目的认定以下达的计划通知、签订的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为依据,同时原则上要求有科研项目经费划入学校帐户。
2.科研项目研究人员的排名原则上以项目立项时的排序为认定依据,若项目研究人员在在研和结题期间有变更,按上级相关部门或学校科研项目相关管理办法执行,以变更后名单认定。
3.学校非项目承担单位,但教职工作为项目组成员(个人署名单位为学校)参加的,且有科研经费拨入学校帐户的纵向科研计划项目,原则上按横向科研项目认定。
4.承担国家级、部级重点实验室和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开放课题按厅局级科研项目认定,承担校外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立的开放课题按横向科研项目认定。
(二)科研项目级别的认定根据项目来源及其计划性质分为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科研项目、厅局级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校级科研项目五个级别。
1.国家级科研项目是指由国家科学技术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与信息化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等下达,列入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各类第二课堂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认定办法一、学科竞赛类(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5分)1、学科竞赛主要包括:(1)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的各类竞赛,如“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化学实验技能竞赛等;(2)由各级各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竞赛等。
2、在同一学年中,同意学生参加多项学科竞赛所获得的奖项和第二课堂学分活动分数可以累加;如果同一学生参加不同级别的同一竞赛项目获得的等级奖和第二课堂学分活动分数,只能计取获得的最高学分数,不得累加。
3、本科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相应级别的奖励,按照表1所示方法计算学分数。
表1:学科竞赛获奖项目学分计分方法二、科研技能训练类(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4分)1.本科生必须在参加科研(技能)训练项目的过程完成后,方可获取第二课堂活动的相应分数。
院校级科研训练立项后如未结题或中途放弃将不可加第二课堂学分。
2.科研(技能)训练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见表2表2:科研(技能)训练类第二课堂活动计分方法三、学术研究成果(学生在校期前最多申请5分)1.学术研究包括:指在国际、国内正式刊物上,或有内部准印证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非正式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各种专利、产品、软件、课件,申报并完成科研课题和社会调查等。
2.学术论文发表以收到收录通知书或正式刊物为准;专利获准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 产品、软件、课件等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鉴定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和打入学校的转让经费为准;。
3.本科生发表论文,申请获得专利、产品、软件等技术成果开发、转让所得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办法见表3.表3 学术研究成果类第二课堂活动学分计分方法4、对于以上项目为多人参与的情况,从第二名开始在上述计分标准的基础上依次乘以调节系数0.9、0.8、0.7、0.6等,实际得分按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处理,以0.5为界限(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四舍五入);若导师为第一作者,则按学生排名加分。
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登记办法
大学本科生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登记办法为全面提高我校本科学生素质,鼓励和倡导学生积极参加学科竞赛、科技和科研活动,促进创新人才培养,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在学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参加的省部级及以上各类学科竞赛活动获奖、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取得显著成绩经教务处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鉴定,符合登记学分条件的,可评定成绩和登记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记入学生本人学籍卡。
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可记入选修课程模块学分。
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为奖励加分项,非扣分项。
第二条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登记的基本标准:1.以本校名义在学校认定的有正式公开刊号(国际刊号ISSN,国內刊号CN)的学术性期刊发表与所学专业或课程相关的论文,根据期刊的学术层次、文章质量、作者排名(独立完成、第一作者、第二作者)等情况,可记0.5-6学分(见附表1)。
2.以本校名义参与承担纵向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校级课题排名在前四名、省部级课题排名在前五名的,可根据其实际承担任务的性质、份量、质量等,记0.5—4学分;参与承担横向科研课题,成果通过鉴定,排名在前四名的,可根据其成果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个人的实际贡献等,记0.5-2学分(见附表2)。
3.代表学校参加性和省部级各类学科竞赛、科技制作、科技比赛获个人一、二、三等奖者,或集体一、二、三等奖的参加者,每人可计1-5学分/项(见附表3)。
主持省级以上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项目并且项目结项鉴定为良好以上(含良好)的学生可获得2学分。
学生进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或进行创业实践活动满一年以上,并且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负责人可获得2-4学分。
4.以本校名义完成的研究成果或发明创造成果得到实际应用,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或取得专利,可给予1-4学分的奖励。
5.其他经认定的可登记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的科学研究项目,学分数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条科研与创新奖励学分的认定程序:科研与创新成果的成绩和学分评定应在对成果进行鉴定的基础上进行。
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
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近年来,高校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一直备受关注。
科研成果的认定是高校科研工作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和学术评价体系的健全性。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探讨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以期为该领域的研究提供参考。
一、现有问题当前,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有的高校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使得一些科研成果无法公平认定。
其次,认定办法相对模糊,导致评审标准不一、认定结果随意。
再者,高校科研成果的认定与学术评价体系相对孤立,缺乏整体性和综合性。
二、加强规范为解决上述问题,应加强对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的规范。
高校需要明确科研成果认定的程序和标准,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规范科研成果认定的各个环节。
同时,加强对科研成果认定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认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三、明确评审标准科研成果的认定应该明确评审标准,确保科研成果的质量和价值能够得到准确评价。
评审标准应注重科研成果的创新性、学术影响力和实际应用价值。
通过科学合理的评审标准,可以避免主观评价和人为干预的情况发生,保证科研成果认定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四、注重科研过程在高校科研成果认定中,不仅需要关注成果本身,还需要重视科研过程的质量和规范性。
科研成果的认定不应仅仅看重结果,而是要全面评估科研过程中的创新思维、实验方法和论证逻辑等要素。
只有注重科研过程的规范性和质量,才能保证科研成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五、内外联动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不应孤立于学术界,还需要与社会、企业等相关领域进行有效联动。
只有通过与外界合作,加强对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才能真正发挥科研成果的价值和优势。
同时,内外联动也可以促进科研成果的共享和交流,推动科研工作的开放和共同进步。
六、确保激励机制高校科研成果认定办法也应注重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入科研工作。
应该建立一套科研成果认定与激励机制相结合的体系,通过对科研成果的认定和激励,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潜力和研究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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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认定办法
非SCI的英文期刊,有影响因子的,研究论文成绩计算办法参照“中文核心”计算办法。
没有影响因子的,不计入成绩。
说明:
1、科研成果作者第一单位须为中国海洋大学,要求研究生本人是第一作者、或者指导老师是第一作者而研究生本人是第二作者,参评科研成果为当前学年(前一年度评审结束至本次评审期间)取得。
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刊物(有ISSN号)上的论文有效,在线发表,或有正式校样(编辑部盖章或pdf版校样)同样有效(校样需由导师签字证明),第一作者计全分、第二作者减半。
2名以上研究生为共同第一作者时,按照人数分别乘以相应系数,2人为1/2,3人为1/3,以此类推。
会议论文无效,同一学术成果只能使用一次。
对于在评选奖学金时前一学年发表的文章(已经见刊),不能用于下一学年的奖学金评定。
对于已经接收但未刊出的论文,申请人有权决定是在哪一学年评奖学金时使用,但只能使用一次。
2、专利只包括国际专利和国家发明专利,只计前两名完成人,第一完成人计全分,第二完成人减半。
3、发表SCI论文分区按照SCI小类或大类分区中就高。
SCI论文分区以论文发表当年的分区表为准;若未公布论文发表当年的分区表,则按评审前一年公布的分区表为准。
4、发表专著第一完成人计全分,其他完成人减半,软件著作权只计前两名完成人,第一完成人计全分,第二完成人减半。
5、具体计算方法:
文件中规定:“二年级硕士生第一学年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所占比例分别为50%、45%、5%”。
将本班级所有学生的课程成绩、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社会活动成绩分别进行累加,最高分分别对应50、45、5,分别用“50、45、5”除以3种成绩的最高分,得出每类成绩每分所占的分值,然后用此比例乘以其他同学的成绩,得出每类成绩的总值。
例:A硕士生发表一篇一区的SCI,计10分,在同年级中学术与科研活动成绩排名第一,分值是45分,45/10=4.5。
B硕士生发表
一篇二区的SCI,计5分,所得最终分值为4.5×5=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