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进度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进度管理是运用系统科学的方法和手段对项目建设期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编制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
为准确掌握、及时了解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工程进度状况,进一步加强工程进度的规范管理,促进、提高项目建设的管理水平,确保工期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进度计划管理
第一条计划分类
1、根据计划管理的不同对象,计划管理可分为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合同执行管理计划两大类。
(1)项目建设管理计划主要是发包人对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其依据是上级部门批复的项目概算。
项目建设管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反映概算执行进度。
用工作量表示,按照概算所列部、项、目、节进行编制。
②工程建设形象计划:反映工程建设形象进度情况,用工程量表示,主要包括路基土石方、防护、排水、路面、涵洞通道、桥梁、隧道、立交、交通、机电、房建、景观绿化工程等内容。
③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反映工程建设的资金使用计划。
(2)合同执行管理计划主要是发包人对各施工承包合同的计划管理,其依据是发包人与各承包人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合同执行管
理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合同进度计划:反映合同进度情况,以合同工程量清单为基础,用工作量表示,按清单项目编制。
②合同形象计划:反映工程形象进度情况,内容同工程建设形象进度计划。
③合同资金使用计划:反映合同的资金使用计划。
2、根据计划管理的不同阶段,计划管理可分为总体实施计划、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份计划。
总体实施计划是整个工程建设期的计划,要求在项目实施以前或实施初期按季度或月份编制。
年度计划是全年的计划,要求在上年末按月份编制。
季度计划是每季度的计划,要求在每季度末按月份编制。
月份计划是一个月的计划,要求在上月末按月份编制。
第二条进度管理的基本工作内容
1、进度控制的主要方式是:根据经发包人、总监办审查和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度施工进度计划,以及经总监办审查和批准的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并结合现场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做出必要的调整,以保证进度目标的实现。
2、对承包人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是以合同工期为前提,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和批准开始到年度施工进度计划、月(季)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批准的顺序进行;在批准的总体施工进度目标内,承包人提交逐年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在批准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的框架内承包人提交季度、月份施工进度计划。
对承包人各种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与批准,实际上是审查与批准承包人对进度目标的逐级分解、细化的过程。
3、对承包人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要求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的调整,则与前述顺序相反,是从月(季)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开始,到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最终必须达到承包人在总体施工进度计划中对进度目标所做的承诺。
对进度目标的控制实际上是以各阶段进度分目标的逐步控制来保证总目标的实现。
4、为实现进度动态控制,监理工程师必须随时对现场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有差异时,及时要求承包人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一般月份施工进度的延误,原则上其进度计划的调整并赶上目标要求的时间不超过三个月(一季度),一般不应出现跨年度的进度延误。
第二章进度计划的编制
第三条进度计划的划分
工程进度计划可根据本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分别编制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年度、月(季)施工进度计划;对于控制性的重点工程项目,还需单独编制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进度计划。
第四条计划编制的原则
1、计划编制应具有可行性、具备可操作性,内容应清楚、明确、合理,符合实际并能指导施工,便于规范管理;
2、计划编制应贯彻合同条件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3、计划编制应反映施工组织、工艺、工序,合理、充分地使用人员和机械设备;
4、发包人编制项目总体计划及关键性工点的阶段目标计划,各参建单位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是对项目总体计划的分解和细化,要以发包人的总体目标计划为依据编制。
第五条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工日期及交工日期;
(2)发包人的项目总体计划目标;
(3)投标书中承诺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4)气候条件;
(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
(6)建成同类工程的施工进度及经济指标等。
2、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2)发包人下达的年度计划;
(3)前一年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2)前一季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4、月份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
(1)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2)前一月份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第六条进度计划的表示方式
总体进度计划及关键项目的工程进度计划,采用横道图、斜道图、进度曲线、网络图及对应工程量清单的每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来表示;年、季度进度计划可采用横道图、进度曲线及对应工程量清单的每月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工作量、或其调整情况来表示。
第七条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总体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内容包括:
(1)工程项目的合同工期、工程进度安排、网络计划及关键路线。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的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的时间。
(3)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需要达到的工程形象进度目标。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配备的人力和机械、设备数量。
(5)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要现金流量估算、原材料供应保障计划。
(6)重点、难点工程分析及应对措施。
(7)主要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方法及质量、安全保证措施。
(8)确保工程进度预防措施、纠偏措施。
第八条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年度计划是全年的计划,要求在上年末按月份编制。
年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
(1)本年计划完成的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相对应进度计划安排的施工队伍和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部署情况及调配方案;
(3)在总体进度计划下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不同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时间安排;
(5)确保完成年度计划的措施等。
第九条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季度计划是每季度的计划,要求在每季度末按月份编制。
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
(1)本季度计划完成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提出本季度施工的各分项工程的形象控制指标;
(2)前一季度完成计划情况,若未完成则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
(3)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本季度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5)在本季度计划安排的劳动力和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部署情况及调配顺序;
(6)确保完成季度施工进度计划的措施等。
第十条月份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月份计划是一个月的计划,要求在上月末按月份编制。
月份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包括:
(1)本月计划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数量及投资额,提出本月施工的各分项工程的形象控制指标;
(2)前一月份完成计划情况,若未完成则分析未完成计划的原因;
(3)在季度计划下对单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4)本月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5)相对应进度计划投入各分项工程的人力、主要机械设备以及材料的消耗;
(6)确保完成月份施工进度计划的措施等。
第十一条关键及重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
由于某些重点的单项工程的施工工期常常关系到整个工程项目施工总工期,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指令单独编制关键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关键工程的进度计划应与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年度、季度、月份计划相匹配。
其编制内容包括:
(1)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2)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的控制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材料配额及运转安排;
(5)施工准备及中间交工的时间安排;
(6)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相互制约关系和说明等。
第十二条施工月度报告的编制
承包人应在每月25日前向总监办提交一份本合同段的月度施工报告并报发包人核备。
施工月度报告中应总结分析本月工程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或需提交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协调解决的问题,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简要介绍本合同段工程概况,如主要工程量、合同工期等;
(2)工程进度分析:总结记录本月天气情况、本月进度投资、形象完成概况、进度制约原因分析、应对保证措施;
(3)质量情况:本合同段本月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包括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含各级部门的通报情况,被发包人处罚的情况,各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突出问题;
(4)工程分包:介绍工程分包情况、分包登记审核情况等;
(5)工程试验:本月试验室工作开展情况、实体检测情况、材料
检测等;
(6)安全生产措施:描述本月安全管理情况、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含上级检查)、采取安全措施等;
(7)文明施工、规范化管理及环保措施:描述本月文明施工、环保开展情况、采取措施,标准化管理执行情况、采取措施等;
(8)人员、设备及材料到场情况:描述本月人员、设备、材料进场情况;
(9)工程变更办理情况:描述本合同段的变更申报及审批情况;
(10)资金到位情况:描述项目部资金到位、投入情况;
(11)计量支付:描述本合同段计量支付情况;
(12)需协调解决的问题:详细描述本合同段影响施工进度存在的问题(需提交监理、发包人或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第三章进度计划的上报和审批
第十三条进度计划的上报和审批程序
1、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书面提交工程总体计划,包括以下文件:
(1)一份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及关键工程或重点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
(2)一份有关全部支付的年度现金估算及流动计划;
(3)一份有关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总说明(即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提出)。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合同规定14天内审查完毕并上报发包人批准。
2、承包人应在每年度末(12月25日前)按监理工程师要求上
报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的下一年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包含关键工程或重点工程)以及现金流动估算和流动计划。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后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7天内审查完毕并上报发包人批准。
3、承包人应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的下一个季度施工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季度施工进度计划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7天内批复并报发包人备案。
4、承包人应在每月22日前向监理工程师上报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的下一个月份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接到承包人递交的月份工程进度计划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查,在3天内批复并报发包人备案。
5、承包人应编制计划报表一式五份,其中承包人、总监办、发包人现场指挥部分别存档一份、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存档二份。
所有报表都必须加盖填报单位公章,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十四条进度计划的审查步骤和内容
1、根据合同工期及发包人对总体进度、年度、季度计划的要求,可按以下步骤对进度计划进行审查:
(1)阅读文件,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进行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人提出修改意见,并要求承包人反馈;
(4)审查承包人修改后的进度计划直到满意并批准。
2、对进度计划的主要审查内容为:
(1)工期和时间安排的合理性
①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②各施工阶段或重点工程(包括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材料、设备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③易受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适宜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④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
应有适当的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2)施工准备的可靠性
①所需主要材料料源已调查和确定、设备的进场日期已有保证;
②主要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伍的进场日期已经落实;
③施工测量、材料检查及标准试验的工作已经安排;
④驻地建设,通行道路及供水、供电等已经解决或已有可靠的解决方案。
(3)计划目标与施工能力的适应性
①各阶段或单项工程计划完成的工作量及投资额与承包人的设备、人员实际状况相适应;
②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人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实际相适应;
③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应与非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力量安排相适应。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以上步骤和审查内容对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审核后提出审查意见,并上报发包人批准或备案。
第四章进度计划的检查、调整和控制
第十五条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
1、监理月报
总监办应每月28日前向发包人提交一份所管辖合同段的监理月报,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概况:填写总监办所负责合同段的基本概况。
(2)工程进度分析:天气概况、建安投资完成情况、所辖各合同段形象进度情况、制约工程进度的原因分析(如天气原因、承包人资源投入不足、资金不到位、自然灾害、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外部施工干扰等)及应采取的对策。
(3)质量问题:填写各承包人存在的突出质量问题及其整改情况,含各级部门的通报情况,被发包人处罚的情况,各级部门检查中指出的突出问题。
(4)工程分包:列出经总监办审查、审批过的所有分包情况,包括分包的承包人名称、分包的工程项目名称、分包金额、分包签署日期等。
(5)监理服务情况:监理工程师合理化建议的采纳情况、主要设备的到位情况、本月人员到岗情况表、本月人员出勤情况表。
(6)施工资源:对工程进度严重滞后或完成计划较差的承包人,提出有关要求(含人、财、物)。
(7)安全问题:分合同段叙述存在的安全隐患,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整改与防范措施等。
若某合同段无此类问题,则可省略。
(8)其它:填写质量检查、评比、通报、外部施工干扰及其它重大事宜。
(9)有关附表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现场提供的施工进度情况,做好每日施工进度记录,及时进行统计和标记,并通过分析和整理,据此审核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报表,并将结果反馈给承包人。
2、进度控制图表
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和建立各种用于记录、统计、标记用以反映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差距的进度控制图及进度统计表,以便随时对工程进行分析和评价,并作为要求承包人加快工程进度、调整进度计划或采取其它合理措施的依据。
3、加强现场监督,做好进度记录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或工点对实际进度进行记录,并予以检查,同时应加强现场巡视和收集相关资料,并作相应记录,以作为掌握工程进度和进行审批的依据,每月进度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当日实际完成及累计完成的工程量。
②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③当日施工停滞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④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现场的情况。
⑤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⑥当日的天气情况等。
4、发包人检查
①发包人每月组织有关人员对各承包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②对照月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③检查各承包人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情况,是否满足进度计划要求。
第十六条进度计划的调整
计划调整是根据项目建设或合同工程的实际实施情况对原计划进行的调整。
在合同实施期间,发包人可根据上级部门或项目建设总体要求或工程实际实施情况调整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监理工程师应在发包人批准的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基础上对承包人的进度计划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的要求偏差较大、实际工程进度过慢时,应责令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或责令承包人增加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以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
形象进度和现金流量表如出现以下情况应予以修改:(1)承包人改变了方案的逻辑线路或改变了其建议的施工程序;(2)施工工期产生延误;(3)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修改时。
承包人提交的年度施工计划经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审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季度、月度施工计划经总监办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复并报发包人备案后执行。
如果这些计划引起总体计划的必要调整和变动时,承包人应连同修订的总体计划一并提交。
除非合同工期的延期得到批复,修订的总体计划应保证合同规定的总工期不变。
第十七条工程进度的延期
1、工程进度的延期
由于发包人或者监理工程师的原因,或实施工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的因素,因而使工程进度延期的,承包人应按合同条款规定申请延期。
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发包人审批。
延期批准后,承包人
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2、工程进度计划的延误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进度的延误,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人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
承包人提出和采取加快进度的措施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对原来的工程进度计划予以调整。
第十八条进度控制的其它手段
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的情况下,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或在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滞后计划达一个月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并采取如下措施:
1、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指出应立即解决的问题,限期整改。
2、要求项目部的上级(如总公司)到现场解决问题,必要时建议发包人调整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要求总公司增加投入等。
3、建议发包人对工程的某些部分强制分割,由指定分包人来完成。
4、建议发包人更换承包人。
第十九条工程进度奖罚
本项目对按计划或超计划完成任务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给予奖励,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给予处罚,奖罚办法参照《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合同段季(年)度及劳动竞赛考核评比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福州海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