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驾驶员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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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驾驶员如何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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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驾驶员如何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1、在规定的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日期之前一周,处理所有的自己驾驶本的违章记录。有未处理的违章记录,不予验证。
2、提供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注意必须是白底的,蓝底或其他色底的不合格,且最好是近六个月之内的照片,否则警官和本人对比有差别的话,也不予办理。可以当天在窗口指定的附近的照相馆直接照,立等可取方便快捷。
3、要带身份证(或指定证件)、驾驶证,适量金钱。
4、体检可在窗口指定的有一定级别的医院进行,也可在验证当天在窗口附近指定的体检窗口体检,很方便不用排队。
5、现在要求两年一交身体条件证明,但驾驶本要一年一验,此点切记。
6、海淀交通支队窗口地址:海淀区后厂村路,西北旺镇政府西侧。联系电话:62553336
窗口附近体检地址:海淀区西北旺德政路(后厂村路北150米),电话:68238483,此地也可照相。
窗口附近照相地址:海淀区西北旺德政路49号,电话:82404427.
人多时照相要排队,所以多提供一地点,两地相距不足百米,笔者全去过。
以上信息若有变动,以政府公布的信息为准。
以下信息来自互联网或官方网站,仅供体检、年审、验证同仁参考。
一、办理条件
持有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十五日内到规定地点提交《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一)机动车驾驶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
(二)机动车驾驶人持有大型客车(A1)、牵引车(A2)、城市公交车(A3)、中型客车(B1)、大型货车(B2)、无轨电车(N)、有轨电车(P)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人。
二、办理地点
(一)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在车辆管理所涉外管理科办理;
(二)其他人员任选车辆管理所分所、交通支、大队车管站办理。
三、提交的资料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由代理人代理的,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北京市卫生局确定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军队、武装警察部队确定的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医疗证明;
(三)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四、收费
不收费
五、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身份证明是指:
(一)本市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市在本市暂住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
(二)现役军人(含武警)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军队有关部门核发的《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离休证》、《退休证》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本人住所地址证明。
(三)境外人员(外国人、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和中国华侨)的身份证明,是其入境的身份证明和居留证明。
(四)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七、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
八、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附件2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申请人填报事项
申
请
人
信
息
姓名
性
别
出生日
期
国籍身份
证明
名称
号码
申请 / 已具有
的准驾车型代号
档案编
号
照片邮寄
地址
联系电
话
申
告
事
项
本人如实申告□具有□不具有下列疾病或者情况
□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美尼尔氏症□眩晕
□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
□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
□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
医
疗
机
构
填
写
事
项
身高(cm) 辨色力
红绿色盲
□有□无(医疗机构章)视力
左眼
是否矫正
□是□否
右眼□是□否年月日
听
力
佩戴助听装
置
□是□否
左耳
躯干和颈部
运动功能障碍
□有□无
右耳
上
肢
左上肢
下肢
左下肢
右上肢
右下肢
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障碍是
否能够自主坐立□是□否申请方式□本人申请□委托代理申请
委托代理人信息
姓名
身份证
明名称
号码联系地址电话
申请人签字:医生签字:代理人签字:
注意,此表为方便显示已经作者调整,格式大小与实际表格有出入,应以办公窗口的表格为准。
填表说明
一、使用黑色、蓝色墨水笔,用中文填写,字体工整,不得涂改。
二、标注有“□”符号的为选择项目,选择后在“□”中划“√”。
三、本表所设各栏均应认真填写,不得空项。其中,“本人申告事项”栏和“本人签字”必须由本人填写;“医疗机构填写事项”栏和医生签字必须由经办的医生填写并签字,对于肢体不健全的,应当写明肢体缺失的部位和程度。“委托代理人信息”和“代理人签字”必须由代理人填写。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11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 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