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许讨价还价”的国共北平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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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讨价还价”的国共北平和谈
作者 :  秦立海

1949年初,国民党由于政治军事形势的急骤恶化而求和呼声日益高涨,结果导致了蒋介石的下野与李宗仁的上台。随后,国共两党又一次走到谈判桌旁,举行了举世瞩目的北平和谈。但是,由于中共力量对比已占绝对优势,中共在根本问题上“不许讨价还价”,结果,不肯“投降”的国民党最终被中共以武力“扫地出门”,从而宣告了其在大陆的政治出局。

蒋介石的下野与李宗仁的上台

1948年底,随着中共发动的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相继取得重大胜利,国民党蒋介石赖以维持统治的精锐主力部队损失殆尽。这使本来就矛盾重重、派系林立的国民党内部斗争迅速激化,以李宗仁、白崇禧为首的桂系,率先向蒋介石发难,要求与中共进行和谈。国民党其他主和派也趁机附和,导致求和之声日盛一日,迅速发展成为一场“和平运动”。
面对桂系“逼宫”戏的上演,内外交困的蒋介石走投无路,不得不故伎重演,以退为进,考虑下野谋和。1949年1月1日,蒋介石在万般无奈中发表元旦文告,表示:“只要共党一有和平的诚意,能作确切的表示,政府必开诚相见,愿与商讨停止战事,恢复和平的具体方法。”但前提是:“和议无害于国家的独立完整,而有助于人民的休养生息”;“神圣的宪法不由我而违反,民主宪政不因此而破坏,中华民国的国体能够确保,中华民国的法统不致中断”;“军队有确实的保障,人民能够维持其自由的生活方式与目前最低生活水准”。在此条件下,“和平果能实现,则个人的进退出处绝不萦怀,而一惟国民的公意是从”。从而破天荒地向中共发出了求和的呼声。
对于蒋介石的求和文告,1月4日,毛泽东发表题为《评战犯求和》的评论,给予了无情的揭露与批驳。1月14日,毛泽东又进一步发表《关于时局的声明》,尖锐地指出:蒋介石的和平建议“是虚伪的”,他所提出的和谈条件,“是继续战争的条件,不是和平的条件”。声明强调:“虽然中国人民解放军具有充足的力量和充足的理由,确有把握,在不要很久的时间之内,全部地消灭国民党反动政府的残余军事力量;但是,为了迅速结束战争,实现真正的和平,减少人民的痛苦,中国共产党愿意和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他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军事集团,在下列条件的基础之上进行和平谈判。这些条件是:(一)惩办战争罪犯;(二)废除伪宪法;(三)废除伪法统;(四)依据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反动军队;(五)没收官僚资本;(六)改革土地制度;(七)废除卖国条约;(八)召开没有反动分子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民主联合政府,接收南京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
毛泽东的八项和平条件,对蒋介石来说不啻五雷轰顶,简直就是要他无条件投降的“哀的美敦书”,是绝对不能接受的。但此时国民党内主和的空气却有增无减,李宗仁、白崇禧也趁机加紧了反蒋和共活动。面对这种局面,蒋介石战不能战,和不能和,只好决定下野。1月19日,蒋介石与李宗仁商谈时局,明确向李表示了“引退”之意。1月21日,蒋介石正式宣告下野、退居幕后,李宗仁走上前台,力求与中共进行和平谈判。

李宗仁的“划江而治”与毛泽东的“北平方式”

李宗仁以主和上台,和平是其政治生命所在。因此,上台伊始,便迫不及待地发起了和平攻势。1月22日,李宗仁发表文告,宣布:“政府今日即将以高度之诚意与最大之努力,谋取和平之实现”。“兹为表示诚意与决心,政府将从事废除一切和平障碍。凡过去一切有碍人民自由及不合民主原则之法令与行动,悉将分别迅速予以撤销停止,冀能培育国内和平空气,使和谈工作得以顺利进行,至于中共方面所提八条件,政府愿即开始商谈”。1月27日,李宗仁亲自致电毛泽东,表示愿尽最大努力,促成和平之实现。
李宗仁之所以急于摇起和平的橄榄枝,其实有他自己的如意算盘,那就是通过国共和谈,实现“划江而治”,最终取蒋而代之。为此,李宗仁将“同共产党人举行谈判,以求和解”;“阻止共产党人渡过长江,以求得体面的和平’;“寻求美援,以制止通货膨胀”作为自己的三项紧迫任务。其中,核心任务就是阻止中共军队过江。李宗仁、白崇禧认为,只要能够阻止中共军队过江,在政治上就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
在蒋介石下野、李宗仁上台的同一

天,即1月21日,中共代表与傅作义代表正式签署《关于和平解决北平问题的协议》。毛泽东称这种“迫使敌军用和平方法,迅速地彻底地按照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为人民解放军”的“不流血的斗争方式”为“北平方式”。“北平方式”产生的基本原因固然是由于“人民解放军的强大与胜利”,但也得到了国民党政府的默许。国民党中央社曾于1月22日和27日两次播发傅作义和国防部有关北平问题和平解决的文告,以示认可。毛泽东对“北平方式”寄予厚望,希望以此去解决全国问题。因此,中共中央和毛泽东很自然地将对李宗仁的和谈方针定位为“北平方式”。
为对李宗仁施加压力,迫使其接受以“北平方式”解决全国问题,1月25日,中共发言人指出:“我们允许南京反动政府派出代表和我们进行谈判,不是承认这个政府还有代表中国人民的资格,而是因为这个政府手里还有一部分反动的残余军事力量。如果这个政府感于自己已经完全丧失人民的信任,感于它手里的残余反动军事力量已经无法抵抗强大的人民解放军,而愿意接受中共的八个和平条件的话,那么,用谈判的方法去解决问题,使人民少受痛苦,当然是比较好的和有利于人民解放事业的。最近北平问题的和平解决,就是一个实例。”
1月18日,中共明确提醒李宗仁:“我们和北平人民正在做一件重要工作,按照八个条件和平地解决北平问题。你们在北平的人例如傅作义将军等也参加了这件工作,经过你们的通讯社的公告,你们已经承认了这件工作是做得对的。这就不但替和平谈判准备了地点,而且替解决南京、上海、武汉、西安、太原、归绥、兰州、迪化、成都、昆明、长沙、南昌、杭州、福州、广州、台湾、海南岛等地的和平问题树立了榜样。因此,这件工作是应当受到赞美的。”同时,中共还明确表示:“我们热烈欢迎北平式的和平,对于不肯接受北平方式实现和平的任何反动势力,我们就只好用天津方式来解决。”2月1日,《人民日报》以《执行毛主席八项和平条件的第一个榜样――以和平方法结束战争》为题,向李宗仁展示了北平方式。
和谈方针确定以后,中共开始加紧准备和谈事宜。2月24日,毛泽东在西柏坡与李宗仁派遣的以私人资格来访的颜惠庆、邵力子、章士钊、江庸达成关于国共和谈的非正式协定八点。3月5日―13日,中共召开七届二中全会。会上,毛泽东指出:“我们正在准备和南京反动政府进行谈判”,“我们的方针是不拒绝谈判,要求对方完全承认八条,不许讨价还价。其交换条件是不打桂系和其他国民党主和派;一年左右也不去改编他们的军队;南京政府中的一部分人员允许其加入政治协商会议和联合政府”。现在,“按照北平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性是增加了”,“用这种方法解决问题,对于反革命遗迹的迅速扫除和反革命政治影响的迅速肃清,比较用战争方法解决问题是要差一些的。但是,这种方法是在敌军主力被消灭以后必然地要出现的,是不可避免的;同时也是于我军于人民有利的,即是可以避免伤亡和破坏。因此,各野战军领导同志都应注意和学会这样一种斗争方式”。全会随即批准了与国民党政府进行和谈的决定。
会后,中共中央由西柏坡移驻北平,并于3月26日正式公布了国共和谈事宜:“一、谈判开始时间,四月一日。二、谈判地点,北平。三、派周恩来、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为代表,周恩来为首席代表,与南京方面的代表团举行谈判。”4月1日,中共又加派聂荣臻为代表,齐燕铭为秘书长。此前,李宗仁根据中共要求,也于3月24日确定了“南京政府和平商谈代表团”名单:首席代表张治中,代表:邵力子、黄绍?、章士钊、李蒸,秘书长卢郁文。后又于3月28日增补刘斐为代表。至此,国共双方和谈准备工作基本就绪。

和谈初期的意见交换与形势判断

4月1日,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政府和谈代表团,按照中共要求准时飞抵北平,开始了前所未有的“不许讨价还价”的谈判。由于中共完全掌握了这次谈判的主动权,南京方面不敢明着提出讨价还价的具体方案,因此周恩来建议采取“个别对话”的方式,听取南京方面的意见。根据安排,周恩来同张治中谈,叶剑英同黄绍?谈,林伯渠同章士钊谈,李维汉同邵力子谈,聂荣臻同李蒸谈,林彪同刘斐谈。在个别交谈过程中,双方争执的焦点主要集中在战犯和渡江问题上。关于战犯问题,南京方面“除邵力子外,其余几个人都异口同声地说:‘惩治战犯’这一条不能接受”。可是,中共代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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